第十二章 “证实主义阶段”

1929年末维特根斯坦到维也纳与玛格丽特和家人一起过圣诞节,没多久,玛格丽特宣布不再想亲吻他;这时维特根斯坦本该觉察到一种暗示:玛格丽特对于他俩的关系有一点矛盾心理,对于嫁给他心怀疑虑。她解释说,她对他的感觉不是适宜亲吻的那种。维特根斯坦没抓住这暗示。在日记本里,他没有停下来想想她的感觉,而是耽于自己的感觉。他承认自己觉得这事痛苦,但同时并不为此感到不快乐。因为,真正说来一切都取决于他的精神状态,而非肉体欲望的满足。“如果精神不抛弃我,那么实际发生的任何事就都不是肮脏和卑下的。”“不过,”他又说,“如果不想摔下去,我就必须使劲掂着脚尖站立。”在他看来,问题不是赢得她,而是战胜自己的欲望。“我是一头野兽,而且还不为此而不快乐”,他在圣诞节那天写道。“我面临着变得更加肤浅的危险。愿上帝阻止这个!”

他生出了写一部自传的念头,视之为避免——也许是揭露——这一倾向的一种手段。这儿,又一次地一切都取决于精神。12月28日他写道:

写出关于自己的真相的精神具有最多种多样的形式;从最得体的到最不得体的。相应地,写出它是很值得做的或者很错误的。确实,在能够写出的真正自传当中具有最高到最低的一切等级。例如,我不能在一个比我生存的层面更高的层面上写我的自传。仅仅写出自传,我并不就必然提高了自己;我那么做,甚至可能使自己比起初更肮脏。内心的某种东西鼓动我写自传;事实上,我愿意有一天把自己的生活清楚地铺展开,以便把它清楚地摆在我、也摆在其他人面前。无论如何,与其说是为了让我的生活接受拷问,不如说是为了得到清晰和真相。

随后的两三年,他继续写下一些笔记,尝试揭露有关自己的“赤裸裸的真相”,思索值得去写的自传的性质,但这一计划没有任何结果。

几乎可以肯定,与他可能写的自传更为相似的是圣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而非(例如)罗素的《自传》。也就是说,其写作在根本上是一种精神行动。他认为,《忏悔录》可能是“曾写出的最严肃的书”。他尤其喜爱引用第一卷的一个段落:“但悲哀降临到对你保持沉默的人身上!因为最有语言天赋的人也找不到言辞描述你”[165],但维特根斯坦跟德鲁利谈这段话时喜欢把它改成:“而悲哀落到对你什么也不说的人身上,正因为喋喋不休的人说了许多胡话。”

与魏斯曼和石里克讨论时,他甚至把这段话翻译得更自由:“什么,你这个猪猡,你不想说胡话!去说胡话吧,不要紧!”就算这些自由的翻译未能说出奥古斯丁想说的意思,但肯定说出了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应当终止喋喋不休的人说的胡话,但那不意味着自己应当拒绝说胡话。一如既往地,一切取决于行事的精神。

他对魏斯曼和石里克重申了自己的伦理讲座的大体思路:伦理学是一种说出不能说的东西的努力,一种对语言界限的冲撞。“我认为,终止一切伦理的空话是绝对重要的——直觉知识是否存在,价值是否

存在,善是否可定义。”另一方面,同样重要的是看到,说胡话的倾向指示着[166]某种东西。他说,他能想像海德格尔——例如——想用畏和存在说什么(在这种句子里:“这样一种畏之所畏者就是在世本身”[167]),他也同情克尔凯郭尔说的“理性受到自身的悖论激情的激励时,冲撞上去的这未知之物”。[168]

圣奥古斯丁、海德格尔、克尔凯郭尔——人们想不到,在跟维也纳小组的谈话里能听到有人提及这些名字——除了当辱骂的对象。例如,逻辑实证主义者常常用海德格尔的著作举例,说明他们称为形而上学胡话的东西——他们打算判定为哲学废料的东西。

维特根斯坦在剑桥时,维也纳小组已成了一个自觉聚拢的小组;把他们联合到一起的是一种反形而上学的姿态,他们搞出了一个类似宣言的东西,这一姿态便是宣言的基础;宣言出版时用的标题是idie/iiwissenschaftliche/iiweltauffassung/i:ider/iiwiener/iikreis/i(“科学的世界观:维也纳小组”)。这本书的准备和出版也是为了向公认的小组首领石里克致敬,那一年,为了跟维也纳的朋友和同事在一起,石里克拒绝了一个柏林的工作机会。听到这个计划,维特根斯坦写信向魏斯曼表达自己的异议:

正因为石里克不是普通人,人们应该为了他而谨慎行事,不要因为他们的“好意”,让自负把他和他领导的维也纳学派弄到荒谬的地步。我说“自负”的意思是指任何自满的姿态。“拒斥形而上学!”仿佛那是什么新东西!维也纳学派获得的成就,应该显示出来,而不是说说的……大师应该因其著作而得名。

除了勾勒出小组学说的主旨,宣言还通报魏斯曼将出一本题为《逻辑、语言、哲学》(ilogik/i,isprache/i,iphilosophie/i)的书,那时他们说这书是对《逻辑哲学论》思想的一种介绍。尽管对宣言抱有疑虑,维特根斯坦还是同意合作写这本书;他定期与魏斯曼会面,解释自己的想法。

讨论在石里克的家里进行。魏斯曼对维特根斯坦说的话作了相当完整的记录,部分是为了他计划写的书,部分是为了使维也纳小组的其他成员(维特根斯坦不肯见他们)了解维特根斯坦的最新思想。于是,在哲学会议等场合,那些成员在自己的论文里引用维特根斯坦的想法。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建立起了一种声誉:奥地利哲学辩论中的一个有影响但有点影影绰绰的贡献者。某些奥地利哲学家甚至猜测,这个常常听说但从未见过的“维特根斯坦博士”不过是石里克凭空捏造的产物:一个虚构的实为小组拜符的神话人物。

1929年,石里克和魏斯曼——更不用说小组的其他成员——都未察觉到,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正在多么快和多么彻底地脱离《逻辑哲学论》。随后几年里魏斯曼的书的构思被迫经历了根本改变:起初打算讲解《逻辑哲学论》的思想,然后,先是变为概述维特根斯坦对那些思想的修正,最后变为陈述维特根斯坦的全新思想。这本书获得其最终样貌时,维特根斯坦却取消了合作;它从未出版。[169]

圣诞假期跟石里克和魏斯曼讨论时,维特根斯坦勾勒了写出《逻辑哲学论》后自己观点的几种改变。他向他们解释,他相信《逻辑哲学论》对基本命题的阐述是错误的,必须丢掉——要一起丢掉的还有他对逻辑推导的早期观点:

……那时我认为一切推导都基于重言式的形式。那时我没有看到推导也有这种形式:这人身高两米,因此他不是身高三米。

“我的构想的错误,”他告诉他们,“是我相信,不用考虑命题的内部联系就能确定逻辑常项的句法。”然而,他现在认识到逻辑常项的规则只构成了“一种那时我还毫无认识的、更全面的句法”的一部分。他现在的哲学任务在于描述这一更复杂的句法,弄清楚“内在联系”在推导中的作用。

至于如何完成这一任务,他那时的想法则流动不居,每一周、甚至每一天都有变化。那些谈话的一个特点是,维特根斯坦的评论很频繁地以这样的话开头:“我过去相信……”“我必须纠正我的解释……”“我过去以这种方式提出这问题是错的……”这指的不是他在《逻辑哲学论》里采取的立场,而是他在那一年、也许在那一周的较早时候表述的观点。

他举了这“句法”及其建立的内在联系的一个例子;设想有人说:“这儿有一个圆。它长三厘米,宽两厘米。”他说,我们对此只能回答:“是吗!那么你的圆是指什么?”换句话说,我们用语词“圆”指的东西,排除了一个长大于宽的圆的可能性。这些规则是由句法提供的,或者,维特根斯坦也说,是由我们语言的“语法”提供的;在这个例子里,“语法”在“某种东西是圆”和“这东西只有一个半径”之间建立了“内在联系”。

几何词汇的句法先天地(apriori)禁止了这种圆的存在,就像我们的颜色词的句法排除了同时是红色和蓝色的东西的可能性。由于这些不同的语法建立的内在联系,我们就能作出《逻辑哲学论》的重言式分析未能捕捉到的那些推导,因为每一种语法构成了一个系统:

我曾写过[tlp2.1512],“一个命题像尺子一样对准了实在……”现在我更愿说,一个命题系统像尺子一样对准了实在。我这话的意思如下。如果我用一把尺子对准一个空间物体,那么同时,我就把所有的刻度线都对准了它。

若我们量出一个物体长10英寸,我们就能立刻推导出它不是长11英寸,等等。

在描述这些命题系统的句法时,维特根斯坦正近乎——照拉姆塞的说法——勾勒出某些“空间、时间和物质的必然性质”。那么,他是在某种意义上做物理学吗?他回答,不,物理学关心的是确定事态的真或假;他关心的是区分意义和无意义。“这个圆长三厘米,宽两厘米”不是假的,而是无意义的。他关心的空间、时间和物质的性质,不是物理研究的问题,而是——照他此时喜欢的说法——一种现象学分析。“物理学,”他说,“不产生一种对现象学事态之结构的描述。在现象学里,问题总是关乎可能性、即意义,而非关乎真假。”

在石里克听来,这种说法带有一种不舒服的康德式声调。听起来几乎像是,维特根斯坦正在尝试按《纯粹理性批判》的调子描述“表象结构”的一般和必然的特性,而且正走在通往胡塞尔的路上。心里想着胡塞尔的现象学,他问维特根斯坦:“对于一个相信现象学陈述是先天综合判断的哲学家,我们能给出什么回答呢?”对此维特根斯坦谜一般地回答:“我将回答,确实可能造出某些句子,但我无法将其与一个思想联系起来。”[170]在一段此时写的论述里他表达的更清楚一点:他的这个观点——确实有无法用重言式替换的语法规则(例如算术等式)——“解释了——我相信——康德坚称7+5=12不是分析命题而是先天综合命题时想说的意思”。换句话说,他的回答是我们熟悉的那种:他的考察显示了康德和康德主义者试图说的东西。

虽然维特根斯坦的新思索里的康德式口吻令石里克和(从而)维也纳小组的其他成员感到不安,但他们对之的注意相对来说很少。跟他们的思考中的经验主义主旨更为相宜的,是维特根斯坦在这些谈话里表述的另一点。这就是:如果一个命题有意义,如果它有所说,那么我们必须知道这命题为真时的某些情况。因此,我们必须具备某些确立命题之真假的方法。维也纳小组称之为“维特根斯坦的证实原则”,小组成员如此热情地接纳了它,乃至于从此它就被视为逻辑实证主义的本质。在英语世界里,a.j.艾耶尔的《语言、真理和逻辑》对之作出了最著名和最响亮的陈述(这书名受到了魏斯曼的《逻辑、语言、哲学》的启发——若“启发”一词恰当的话);此书出版于1936年,是艾耶尔在维也纳列席了数次小组聚会后写出的。

这一原则被表达在这个口号里:命题的意义是其证实方式;对此,维特根斯坦向石里克和魏斯曼解释如下:

如果我说,例如,“那边的橱柜上有一本书”,我如何着手证实它呢?若我扫它一眼,或者我从不同侧面看它,或者我用手拿起它、触摸它、打开它、翻阅书页,等等,这是否充分呢?这儿有两种观念。其中一种说,不管我如何着手,我将永不能完全证实这个命题。仿佛是说,一个命题总是留着一个开着的后门。无论我们做什么,我们永不能肯定我们没有弄错。

另一种观念,即我愿持有的观念,说,“不,如果我永不能完全证实一个命题的意义,那么我也就不能用这个命题意谓任何东西。那么这命题就不能表示任何东西,无论是什么。”

为了确定命题的意义,我就得知道一种很特定的做法:知道何时这命题算被证实了。

后来,维特根斯坦否认自己曾打算把这一原则当作一种意义理论的基础,并拉开自己和逻辑实证主义者对这一原则的教条式应用的距离。他在剑桥道德科学俱乐部的一次聚会上说:

有一时我常说,为了弄清一个句子是如何使用的,这是一个好路子:问自己这个问题:“我们怎样试图证实那样一个断言?”但那只是弄清语词或句子之使用的诸多方法的一种。例如,另一个对自己常常很有用的问题是:“这个词是如何学会的?”“我们如何着手教一个孩子用这个词?”但有些人把这个寻求证实的提议弄成一个教条——仿佛我在发展一种意义理论。

20世纪30年代初,当斯陶特问他对证实的看法时,维特根斯坦讲了如下的比喻;看上去其中的要点是,发现没有证实某个句子的任何方法,是认识到了关乎这个句子的某种重要的东西,但这不意味着这个句子里没有任何可理解的东西:

想像有一个镇子,里面的警察需要得到每个居民的信息,例如,年龄,从哪儿来,做什么工作。保存着一份这种信息的记录,它有某种用处。有时警察询问一个居民时,发现此人不做任何工作。警察把这事记在记录里,因为这也是有关此人的一条有用信息!

不过,尽管他后来作了这些否认,整个20世纪30年代——在与石里克和魏斯曼的谈话里,在一份对魏斯曼口述的“论题”里,在他自己的笔记本里——我们能找到维特根斯坦对这一原则的某些表述,其说法怎么看都跟维也纳小组和艾耶尔的说法一样教条:“命题的意义是证实它的方式”,“一个命题是如何得到证实的,就是它说的东西……证实不是真的一个标志,它就是命题的意义”,诸如此类。看起来,我们可以谈论维特根斯坦思想的“证实主义阶段”。但必须在这一前提下:拉开证实原则和石里克、卡尔纳普、艾耶尔等人的逻辑经验主义的距离,并把证实原则放在维特根斯坦的“现象学的”或“语法的”考察的更康德式的框架里。

1930年新年维特根斯坦回到剑桥,发现弗兰克·拉姆塞病得很重。拉姆塞患了严重的黄疸病,住进了盖斯医院,准备做一次手术查明病因。手术后他的情况变得危急,事情很明显:他要死了。拉姆塞的一位密友弗朗西丝·帕特里齐说,弗兰克·拉姆塞去世的前一晚她去病房看望,吃惊地发现维特根斯坦坐在与病房相通的一个小房间里,离弗兰克的床几英尺远:

在一种轻微的、几乎诙谐的语气里,维特根斯坦的友善及他个人的悲伤显现出来,我自己觉得这种语气不舒服。弗兰克做了又一次手术,尚未完全苏醒;莱迪丝还没吃晚饭,于是我们三人动身找吃的,最后在餐台找到了香肠卷和雪利酒。然后维特根斯坦走了,莱迪丝和我回到了火炉边。

拉姆塞死于第二天(1月19日)凌晨3点。他26岁。

接着的那天,维特根斯坦上了他的第一堂课。上学期末,理查德·布雷斯韦特代表道德科学教研组邀请他开一门课。布雷斯韦特问他这课的名称该叫什么。沉默很久之后维特根斯坦回答:“课的主题将是哲学。课的名称除了哲学还能叫什么呢。”在维特根斯坦未来的教学生涯中,这课就一直列在这一独特的一般性名称下。

1930年的四月斋学期,他每星期在艺术学院的教室上一小时课;后来,课后还到克莱尔学院的一个房间里进行两个小时的讨论,房间属于那位探险家普里斯特利(即后来的雷蒙德·普里斯特利爵士)[171]。再后来,他彻底摒弃了教室的形式,课和讨论都在普里斯特利的寓所进行,直到1931年他自己有了三一学院的一套寓所。

人们经常提到他的讲课风格,他的风格似乎与其他大学讲师的风格都很不一样:他讲课没有稿子,常常就像是站在听众面前出声地思考。偶尔他停下来,说“稍等,让我想一想!”,坐下来几分钟,盯着自己翘起的手。有时,某个特别勇敢的听课者提出一个问题,于是随着对那问题的回应,课又进行了下去。他常咒骂自己的愚蠢,说:“我真是个该死的傻瓜!”或猛地大喊:“这难得像地狱!”上这课的大约十五人,多数是本科生,但也包括一些教师,最引人注目的是摩尔;摩尔坐在屋里唯一的扶手椅上(其他人坐折叠帆布椅),抽着烟斗,作大量笔记。维特根斯坦热情饱满和节奏错落的授课给听过他课的所有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理查兹(他和奥格登合写了《意义的意义》)在他的诗“走失的诗人”[172]里作了生动描述:

在非课之课上,我听见你和他的声音

帆布椅散落在四处,歪歪扭扭

摩尔蜷在扶手椅里记下一切

每个灵魂都渴望你的每个词

你憔悴的美,很少人消受得了很久

嘴唇轻蔑,宽眼睛闪着嘲讽的光

拧紧的眉毛,古板的微笑,生于悲痛的

离尘绝世的献身于你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