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越来越觉得,现在的他才是真实的他。曾经,只是他戴的面具。

他公司离得远,却还坚持住在学校这边。若是不用加班,他下班后会来学校找我一起吃饭。

一开始,我们连朋友都不是,现在竟可以坐在一起吃饭。袁毅吃饭很快,风卷残云的。他却吃得慢,说小时候吃一顿饭经常要一个小时。肠胃不好,要嚼很久。

有时我在操场跑着步,他也会突然加入进来,跑一会儿就气喘吁吁:“不行了不行了。”

有一个周末,我去充饭卡,他也跟着去了。人很多,要排队。本来是两个窗口,后来一个突然关了。在旁边窗口排队的人都气哼哼地去了后面排队,一个男生插在了我的前面。

本来是无所谓的事情,可是陈尽欢不干,一把把那人拽了出去。

那男生也不是善茬,开始骂人。我第一次见到那么会骂人的男生,眼看就要打起来的时候,我拽住了陈尽欢。

可是没用,他的腿已经踢了出去。没踢到,还想再上前的时候,我从后面抱住了他。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这个抱的动作也太快,我几乎是没有犹豫。

只感觉他立刻安静了下来,然后结结实实地挨了那男生踢过来的一脚。

饭卡没充成,还被揍了,但出来的时候,他喜眉笑眼的。

“别多想,我只是觉得在人群中打架特别不好看。”我知道他为什么高兴。

“我有时真想缝住你的嘴,没见过比你更会泼冷水,更不解风情的女人了。”他很生气,但是笑着生气的。

看的书多了,想的东西也挺多。渐渐地,我开始越来越理解生命中的很多形态。总觉得无论是谁,每一个现在都有迹可循,每一个选择都值得原谅,每一个笑容都有温度,每一滴眼泪都很动情。

也越来越懂得,过去什么的,将来什么的,都只能想想。而当下才是最重要的,可以触摸得到的。

大三下学期参加了很多活动,宿舍还有过两次联谊。一次是和体院的一个宿舍一起去森林公园烧烤,一次是和地大的一个宿舍,在他们学校看恐龙化石展。

跟着宿舍里的姑娘们一起聚会,大家笑,我也笑。

在ktv唱歌的时候,我唱了《你的眼神》,唱得越来越好了。喝酒的时候,也不扭捏。最多的一次,是大家一起坐在草坪上,几个男生,几个女生,唱歌,背诗,聊电影,我喝了三罐啤酒,本来觉得还可以继续,谁知一个扭身就倒地不起。

小长假时跟着学校的徒步游社团去“风尘仆仆”了几天。躺在帐篷里看天窗外的夜色,云雾漫漫,疏星寥落,觉得天地真大,也美。还有什么不能化解的呢?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不过是一日二十四个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

甚至也有过要不然恋爱吧的打算。然而除了陈尽欢,并没有人追求我。感觉我的桃花运在前两年都用完了。

追求硕硕的男孩子们“前仆后继”,素梅也总有邀约,马艳琳的大长腿更是惊艳无数宅男。连晓春这样有主的,也被骚扰不断。

宿舍里的电话几乎没有找我的。找我的只有我爸,或者,我妈。

“知道为什么吗?”赶着去约会的硕硕一边刷着睫毛,一边跟我说,“你的眼睛里说着四个字:别靠近我。”

“有吗?”我挤到她旁边,跟她一起照镜子。

“你看!”硕硕把镜子让给了我,起身背包,“再加五个字儿:我心里有人。”

“你有读心术吧,这也能看出来?”我继续照着镜子,照了半天,也没照出个所以然。

大三暑期开始前,老师给了十几个去酒店实习的名额,我争取到了一个。暑假的时候,就没有回家,去上了一个月的班。

是一家四星级的度假村,培训一周后就上岗了。工作是前台接待,偶尔也要穿着旗袍做一下迎宾。开始时做得兴致勃勃,慢慢地就觉得天哪,如果不是为了一份实习报告,我一定不干了!我以后一定不来酒店上班!虽然客人大多是好的,但还是有人找茬,还是有人觉得自己是上帝。

老师说,服务行业就得有服务精神啊。服务精神是什么?微笑。无论什么时候,你都要微笑。

嗯。微笑。

陈尽欢来做了好几次上帝。

有一次我在做迎宾,他带了一个大相机,站在我旁边,比着v或者大笑着,让人拍了很多照片。我不能动,也不能推开他,还只能极具服务精神地微笑,感觉我本来像展览区雕塑一样庄严,却被他像猴子一样耍了。

还有一次,我休息,白天在宿舍补觉的时候,他几个连环call让我陪他去吃鱼丸。

他开一辆不知道从哪里借过来的车,一路上喋喋不休。去年他的作品上市,反响不错,正是踌躇满志。

“以后,我会注册自己的品牌,成立自己的公司。”

“哦。”

“品牌名字我都想好了,叫佳人慧美怎么样?”

“难听,俗气。”

“谁让你的名字那么俗气?”

“干吗用我的名字?”我可一点不念好。

“你是我的缪斯啊。想着要做漂亮的内衣给你穿,就有灵感和动力了。”

“呵呵,你还是做内衣给天下的女人吧,这样才会比较赚钱。”我打了个哈欠。

“你们宿舍几人间?”

“四人。”

“睡不好吧。你瞅瞅你那黑眼圈。”

“有吗?”我揉揉眼,“也不知道是谁破坏了我的睡眠。”

“往动物园一站,你就是国宝!”

“国宝多珍贵。”我掏出小镜子照了照。

和学校不一样,宿舍楼里,有男生住也有女生住。我们宿舍有个别的学校的姑娘,长得天仙一样,总有男生找她,聊个没完。我性格又怯懦,实在是没办法抹下脸来赶人出去,所以真的是每天睡眠不足。

“我不说话了,你睡一会儿吧。”他关掉了车里的音乐。

我竟然真的睡着了。睡得还很好,梦像套娃一样,让我一层接一层地深陷,不能出来。不知道过了多久,等我再睁眼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车子停在了一个湖边。大灯照着,陈尽欢正背朝湖坐着,身边一堆啤酒罐儿。

“不是去吃鱼丸吗?”我下车喊他。

“来,坐。”他拍拍旁边。

我坐了下去。湖水很腥,又是仲夏,蚊子也多,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坐的。

“回去吧。”我说。

“还疼吗?”他忽然问。

“什么?”那天我穿的凉鞋和七分裤。

“你睡着帮你脱鞋子的时候,看到了这个。”他的手伸过来,摩挲着我曾经烧伤的那个疤。

我挣脱开:“早好了。”都过去两年了,脚面早已长好,但脚踝下面靠近脚掌的位置因为被烧掉了皮,剪掉了真皮层,增生很多,露着粉色的肉。

他却又伸手过来一把握住,我差点被掀翻在地。

“你干什么?”我使劲地踢了过去,啤酒罐发出一阵倾倒声。

脚踝在他的手里却被握得更紧:“忘掉袁毅行吗?”

我沉默地瞪着他好一会儿,然后捂住了脸。

我从未有一天忘记过袁毅。每一天,当我醒来的时候,他的名字就在我的脑门上炸开。入眠之前,在一阵疼痛的战栗中,他的名字钻进我的胸口。我从未有一天忘记他。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名字在我心中跳跃的次数渐渐少了。之前每一次跳跃,都会带来的剧烈的疼痛,也慢慢地弱了。

附近有人在放烟花,有男生喊着女孩的名字说“我爱你”。

我能忘了袁毅吗?我,不确定。

回去的路上,我们谁也没有说话。我忘记了陈尽欢喝了多少啤酒,总之,在和一辆运电动车的大货车擦身而过的时候,我简直以为我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

“停车!”我冲着他大喊,眼泪也下来了,“我发誓我这辈子再也不会坐你的车了!”

车子靠边停,我下车来蹲在路边大哭,他懊丧地也蹲在一边,然后吐了。

实习终于要结束的那天,我收到一束花。卡片上写着莫名其妙的几个字:“你不适合做这个工作,考研吧。”

其实,我一直在思考工作还是考研的问题。但思来想去,也没提炼出什么精髓。觉得都好,也都不好。任何事情都有矛盾的双面,而无法两全。

可这个送花的旁观者,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