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瞧你眼睛里那种神色。我想你给那个印第安女人迷住了。”

“大概是吧,”亚当说。

“她后来怎么样了?”

“出天花了。”

“你没有再搞一个?”

亚当的眼睛显得很痛苦。“我们把她们像木头那样堆成一堆,有两百多个,手脚乱七八糟地伸在外面。我们再堆上树枝,浇了煤油。”

“我听说她们对天花毫无抵抗力。”

“是啊,得了天花就死,”亚当说。“你把咸肉煎糊啦。”

查尔斯赶快转向炉灶。“脆了一点,”他说,“我喜欢脆的。”他把咸肉盛在盘子里,往热油锅里打鸡蛋,鸡蛋在油里噗噗跳动,边上一丝一丝的蛋白都炸黄了。

“镇上来过一位女教师,”查尔斯说,“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一双脚小巧极了。身上的衣服全是从纽约买来的。黄头发,从没见过这么小巧的脚。还在教堂合唱队里唱歌。大家都往教堂跑。差点把教堂挤坍了。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是不是你信上说打算结婚的时候?”

查尔斯咧嘴笑了。“大概是吧。当时县里没有一个小伙子不害相思病的。”

“她后来怎么啦?”

“哎,这种事你也明白。这里的女人看不顺眼。她们联合起来,非把她轰走不可。我听说她的内衣是丝织品。太轻浮啦。学校董事会不到一个学期结束就辞退了她。一双脚只有这么大。还常常露出脚踝,仿佛是无意似的。她老是露出脚踝。”

“你同她认识吗?”亚当问道。

“不认识。我只是去教堂看唱诗。连教堂也不容易挤进去。那样漂亮的姑娘根本不能到小镇来。把人们搞得心神不定。惹麻烦。”

亚当说:“还记得塞缪尔的女儿吗?她长得也好看。她怎么啦?”

“还不是一样。惹麻烦。她也走了。我听说她住在费城。做时装生意。听说她做一件衣服就可以挣十块钱。”

“也许我们应该离开这里,”亚当说。

查尔斯说:“还想着加利福尼亚吗?”

“我想是这样。”

查尔斯勃然大怒。“我要你出去!”他嚷道。“你给我离开这里。不论是买下你一份产权还是用别的什么办法,我都要你走。你给我滚,你这个婊子养的——”他住口了,“最后一句话我不是存心说的。真该死,你搞得我心神不定。”

“我走,”亚当说。

三个月后,查尔斯收到一张明信片,正面是里约热内卢海滩的彩色风景照片,背面是亚当用一支破笔尖钢笔写的字迹:“你那儿是冬天,这儿却是夏天。你干吗不来?”

六个月后,又寄来一张明信片,寄信地点是布宜诺斯艾利斯。“亲爱的查尔斯——这个城市真大。这里的人讲法文和西班牙文。我另外寄一本书给你。”

但是书一直没有寄到。查尔斯从冬天等到春天。书没来,亚当本人却到了。他皮肤晒黑了,衣着有点儿外国味儿。

“你好吗?”查尔斯问道。

“好。你收到书没有?”

“没有。”

“那是怎么回事?书里有许多图片。”

“打算住下来吗?”

“我想是这样。我要把那个国家的情况讲给你听。”

“我不要听,”查尔斯说。

“天哪,你这个人真差劲,”亚当说。

“我看得出来,这又是老一套。你住一年左右,然后开始烦躁,把我也闹得心神不安。我们互相看不顺眼,然后大家客客气气——那更糟。接着,我们闹翻了,你又离开,过后你再回来,重新又来这么一套。”

亚当问道:“你要我待下来吗?”

“当然要,”查尔斯说,“你不在的时候我想念你。但是我看得出来,情况会同以前一模一样。”

情况确实是那样。有一段时间,他们回顾往事,叙说分开期间的情况,最后又陷入难堪的长时间的沉默,互不交谈,光顾干活,小心翼翼地保持客气,突然发火。时间仿佛没有界限,就这么无休无止地过去。

有一晚,亚当说:“你知道,我快三十七岁了。已经过了半辈子。”

“又来啦,”查尔斯说,“浪费了你的生命。喂,亚当,我们这次能不能不吵架?”

“这话怎么说?”

“假如跟以往一样,我们会吵三四个星期,随后你又准备离家。如果你觉得烦躁,你能不能就这么走人,省得吵架?”

亚当哈哈大笑,消除了紧张气氛。“我的弟弟真聪明,”他说,“当然可以,等我烦躁得不行时,我不吵架就走。好,我喜欢那样。你挣了不少钱,是吗,查尔斯?”

“我干得不坏。不能说有钱。”

“还不能说你买下了四幢房子和镇上的旅店吧?”

“不,不能说。”

“不过你已经很有成绩。查尔斯,你经营的农场可以同任何地方最好的农场相比。我们干吗不盖一幢新房子呢——有浴缸、自来水和抽水马桶?我们已经不穷啦。大家都说你可以算是这一带最有钱的人了。”

“我们不需要新房子,”查尔斯生硬地说。“你别异想天开啦。”

“屋里有厕所,不用到外面去,有多好。”

“你别出花点子。”

亚当觉得很有趣。“那我在小林地那头盖一幢漂亮的小房子,你说好不好?免得整天见面,大家看了都不顺眼。”

“盖在这里,我不愿意。”

“这里有一半是我的。”

“我出钱买下你的一半。”

“可是我不想卖。”

查尔斯的眼睛里直冒火。“我放火烧掉你那幢该死的房子。”

“我相信你干得出来,”亚当说,脸色突然严肃起来。“我相信你真会干这种事。你干吗这么火?”

查尔斯慢吞吞地说:“我考虑了好久。本来希望你自己提出来。我想你永远不会提了。”

“你指的是什么?”

“你还记得你打电报给我要一百块钱吗?”

“当然记得。可以说救了我的命。你干吗提这件事?”

“你没有还过。”

“我一定还了。”

“没有。”

亚当低头望着那张旧桌子,以前赛勒斯老是坐在那旁边,用手杖敲着自己的木腿。那盏旧煤油灯挂在桌子中央的上空,圆灯芯发出摇晃不定的黄光。

亚当慢慢地说:“明天早上还你。”

“我给了你许多时间等你自己提出来。”

“不怪你,查尔斯。我不该忘记。”他住了嘴,想了一下,终于又开口道:“你不知道我为什么需要那笔钱吧?”

“我从没有问。”

“我也从没有讲。也许因为我觉得丢人。我当时受到监禁,查尔斯。我越狱逃出来的。”

查尔斯张大了嘴。“你在说什么呀?”

“听我告诉你。当时我到处流浪,被当作流浪汉抓了起来,送进修路队——晚上用铁链锁住脚。满了六个月,刚放出来,马上又给抓进去。他们就是靠这种办法修路的。第二次六个月的刑期还差三天时,我逃了出来——越过佐治亚州界,在一家商店里偷了衣服,给你发了那份电报。”

“我不信,”查尔斯说,“不,我信。你从不说假话。我当然相信。你干吗早不告诉我?”

“也许我觉得丢人。可是我没有还你的钱更觉得丢人。”

“哦,别提啦,”查尔斯说,“我不知道怎么搞的,会提这件事。”

“不,要提。我明天早上还你。”

“真有意思,”查尔斯说,“我哥哥是个囚徒!”

“你没有什么可高兴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查尔斯说,“不过我觉得有点自豪。我哥哥是个囚徒!我问你,亚当——你为什么要等到他们快释放你时的前三天才逃跑?”

亚当莞尔一笑。“有两三个原因,”他说,“我怕等我服满刑期,他们再把我抓起来。我想我一直等到快满期的时候,他们不会料到我要逃。”

“那有道理,”查尔斯说。“你不是说还有一个原因吗?”

“我想另一个原因是最重要的,”亚当说,“也是最不容易解释的。我觉得欠了政府六个月。是这么判的。我觉得欺骗总不对头。因此我只欺骗了三天。”

查尔斯哈哈大笑。“你真是个古怪的混蛋,”他亲切地说。“你说你偷过一家商店?”

“我把钱寄了去,外加百分之十的利息。”

查尔斯向前凑过身子。“你说说修路队的事情吧,亚当。”

“当然会说,查尔斯。当然会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