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走的时候就没说什么话?”
“没有。”
叶父不再问叶穗,转头对着正在清理地板的方阿姨喊:“你还不赶紧去买菜,也不看看这都几点钟了?”方阿姨没有理会叶父,她正弓着腰一点点将地上的烟蒂烟灰扫成一堆。
“喂,还吃不吃饭了?”叶父继续吼道。
“都到这时候了还去哪买菜啊?你在家里待了一天就不知道去买个菜?”方阿姨边扫地边说。
“嗨,教训起我来了?你没看我这一天都忙着呢?”叶父一副没好气的样子。
方阿姨用鼻子轻轻哼了一声,将扫把放在门后,又走到叶穗身边,“晚上把你这一身衣服全换下来,我给你洗一下,你房间的柜子里有新给你买的保暖衣,你晚上试一下,不知道合不合身。”
“到底吃什么啊?”叶父又吼了一声。
“今天叶穗来了,咱出去吃。”方阿姨看着叶穗说。
“出去吃?去哪吃?你今天好阔气啊。”叶父盯着方阿姨说。
“怎么,不应该吗?叶穗大老远过来,得带她吃点好的,正是长身子的时候,而且坐了那么久的火车,前段时间奶奶那事一折腾,肯定也没怎么吃好休息好……”方阿姨边说边穿上外套,带着叶穗走出家门,还没走出楼道,方阿姨就把叶穗揽住走。叶父在最后将家门砰一声关上。
火锅是棠城的另一大特色,这条街上背对背开着几十家火锅店,每一家都是人满为患。方阿姨拿着菜单点菜,边点边问叶穗喜不喜欢吃,叶父倒有些不耐烦了,在一旁唠叨着:“够了,点那么多,吃不完,哎,蟹肉那么贵,点它干嘛,服务员,把这个划掉。”
方阿姨则抢先一步将菜单交给服务员:“不划,就这样。”服务员拿走菜单后,还是被叶父重新叫了回来,“服务员,再加两瓶啤酒。”
方阿姨望着叶父,“每天省来省去,喝酒就从来都没见你省过,你是拉不下一顿。”
叶父将服务员刚刚端上来的啤酒倒进酒杯里,啤酒沫即将溢出来,叶父拿嘴巴去吸干净啤酒杯外沿的泡沫,发出呲呲的声响,脸上也洋溢着满足。
叶穗盯着面前围坐的火锅,里面的油花已经开始沸腾,方阿姨忙着将菜品倒进火锅里,叶穗看着面前刚刚拌好的一碗作料。叶父则在一旁自顾自喝酒,半瓶啤酒早已下肚。
“闺女,我今天给你郑重介绍一下,这是方惠女士,嘿嘿,以后你得叫妈。来,叫一声妈妈。”叶父边说,就将胳膊架在了方阿姨的肩膀上,方阿姨将他的手弹开,朝叶穗尴尬的笑着。
叶穗只是自顾自低着头吃着刚刚夹进碗里的老肉片,没有说话。
“哎,让你叫一声妈。”叶父涨着红脸说。
叶穗依旧没有说话,叶父把刚刚拿起的筷子又重新放下。
“你耳朵聋了?老子说的话你是听不见还是翅膀硬了,干脆不听了?”
“你别这样。”方阿姨用胳膊捅了一下叶父,“孩子刚来,总要熟悉一段时间,叫什么无所谓的。”
叶父的脸依旧涨的通红,“如果叫什么都无所谓的话,那什么有所谓?”
方阿姨继续从火锅里往叶穗碗里夹菜,叶父慢慢拿起筷子:“都是都是她奶奶给她惯得瞎毛病。老子告诉你,学校都给你找好了,北山中学,古时候的香樟书院,那可是名牌高中,老子花了多少钱才把你弄进去,明天你就去找高二年级的王主任报道,好好给我上课!
叶穗只是点点头,闷声不响。方阿姨说:“孩子今天才刚下火车,最起码也要休整两天,何必这么着急。”
叶父说:“你懂什么?五万块钱的转校费,这耽误一天得多少钱?你自己算过没有。”
方阿姨则表现出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好了,吃着饭呢,孩子在这,你少说两句。”
叶父则完全没有把方阿姨的话听进去,继续说:“我为什么要少说?我是她爹,她应该知道我为了培养她花费了多少心血,这心血怎么来衡量?这钱,就是最好的计算标准。这花的每一笔钱,我都要让她自己心里有数……”
叶穗听着两个人一来一去的争执,碗里的菜压根吃不下去,只是到了喉咙里打了个转却怎么都咽不下去了,到最后竟慢慢放下了筷子。
方阿姨注意到她的这个举动,“怎么不吃了?再多吃点,还有很多呢。”
“吃饱了。”叶穗小声的说。
“你看,败家子吧,她就是不知道赚钱有多难,猫大的肚子吃两口就饱,你点菜的时候怎么不说呢?”叶父说。
叶穗只好又重新拾起了筷子。
北山中学坐落在北山的半山腰,古时候名为香樟书院,叶穗好不容易爬到学校,发现后面漫山遍野的香樟树才知果然名不虚传。
王主任是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不知怎地,叶穗第一眼看到他脑海里就萌生出猥琐两个字,任凭怎样强加想象都无法从这个男人身上找到教师的形象。王主任个子不高,叶穗甚至感觉他都要仰着头才能望见自己。王主任一路都在自说自话,无异于一些教学规章制度之类。叶穗压根没有听进一句话,她就那样眼睁睁看着王主任嘴中飘出的话随着风一直旋转上扬,越过那片香樟林的树冠。
叶穗跟着王主任走进悬挂着高二41班牌匾的教室,坐在靠窗第三排的空位置上,旁边坐着一个扎马尾的女生。叶穗还没坐稳,旁边那个女生就冷冷的问了一句:“新来的啊?”
叶穗嗯了一声,她坐的桌子上还零零散散的摆放着几本练习册和模拟题,她看见一张新发下来的数学习题试卷上鲜红的125分下面赫然写着“黄一薇”的名字,难道旁边的这个女生就叫黄一薇,如果她就是黄一薇的话,看来学习成绩应该不赖。
发愣间,黄一薇从旁边的那张桌子上把自己的东西收拾过去,稍作整理就摆在了窗台上。叶穗正准备收拾书包的时候,一高一胖两个男生从讲台前面走下来,那个胖男生看到黄一薇便大声嚷嚷起来:“哎呦,你看,野兽有同桌了,恭喜你啊,你这也算是‘脱光’了!”
黄一薇毫不示弱,也大声回敬:“你才野兽,真是的,长得跟头猪似的还好意思说别人。”
叶穗偷偷的笑着,她抬头正巧看到跟在高歌身后的那个穿着灰色上衣的男生,男生也正在看着她。
“林萧凡,把你前面那头猪牵好,别到处乱咬人。”黄一薇朝林萧凡说。
林萧凡什么都没有说,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朝这边看了几眼,就径直走到后面自己的座位上。
下晚自习的时间,北山中学门前便挤得水泄不通,那条原本就不怎么宽阔的马路现在更是变成了停车场,汽车喇叭的轰鸣和鼎沸的人声不绝于耳,使得原本余出的少许空地都被这喧闹填满,连人都要侧着身子才能穿过。
黄一薇在下课时分主动要求跟叶穗同路,叶穗欣然答应。她们两人就这样背着书包并排走着,黄一薇一直在摆弄着自己粉红色的ipod耳机。
“哎呀,烦死了,上次那个原装耳机被我丢掉了,几十块钱的耳机就是不能用,你看,都缠成球了,改天再去配一个。”黄一薇发着牢骚。
叶穗瞄了一眼正在黄一薇手中撕扯的耳机,没有说话。
黄一薇边摆弄耳机边说:“你不是本地人哈,都没听你说过棠城话。”
叶穗操着普通话说:“我是山东人,才刚刚过来。”
黄一薇说:“山东,离这里很远哦?”
叶穗说:“是啊,坐火车要两夜一天。”
黄一薇说:“坐火车那么久,为什么不坐飞机啊?”
这时候,林萧凡和高歌两个人骑着自行车从她们两人身后呼啸而过,林萧凡骑着自行车走在前面,高歌将一个吹大的塑料袋在黄一薇的耳边爆开,把黄一薇吓了一跳,黄一薇顺势将自己手里的耳机扔向高歌,“混蛋,明天别让我看见你,吓死我了。”
叶穗走过去,将地上缠成一团的耳机捡了起来,递给黄一薇,黄一薇气喘吁吁的说:“哎呀不要了,反正也解不开。”这时,一辆豪华汽车在路边闪了下大灯。
“好了,我妈来接我了,不跟你说了哈,明天见。”黄一薇说完就钻进汽车里,只留下叶穗一个人站在学校门外的路边上,周围都是放学回家的人群。
叶穗一个人回到家,洗刷完毕后就坐在白炽灯下发呆,桌子的一角甩着一团缠在一起的耳机。叶穗将耳机捡起来,一点点捋顺,然后从背包里掏出一个mp3,把自己之前的只剩下一个耳机头的耳机扯下来,插上黄一薇的这个耳机,索性听起音乐来。
口袋里的手机显示有新短信,是陈桦发过来的。
叶穗打开短信,上面写着:“如果不喜欢的话,就回来吧。”
叶穗笑了笑,将手机端在手里,不知道该发些什么好。这个世界本身就有太多的不喜欢,但并不是每一个不喜欢都有选择的余地的。
她将手机合上,伸手拉开一截窗帘,望着窗外高楼上的点点亮光。
黄一薇是叶穗来到棠城所结识的第一个朋友,其实叶穗打心底并不怎么喜欢黄一薇,她不喜欢黄一薇时不时就流露出来的一股富家小姐的气势,但她又不得不佩服黄一薇的学习成绩,几乎每次都在班上名列前三甲,令人又不得不对这位富二代刮目相看。
整个年级甚至整个北山中学都认为黄一薇是一个传奇般的存在,说她不仅人漂亮而且学习成绩而且家庭条件而且……总之,所有的“而且”后面都是跟着一个“好”字,因此,追求黄一薇者更是不计其数,几乎每节课下课时分都会有外班的人成群结队站在高二41班门前的走廊上列队等候,偶尔几波人还会因为占据一个有利地形而大打出手,即便上课铃响过还恋恋不舍,玫瑰情书巧克力这些倾诉爱意的东西更是经常出现在黄一薇的书桌上,可黄一薇对这些丝毫不感冒。
高歌似乎也是黄一薇的倾慕者之一,而高歌也是众多追求者中叶穗感觉最门当户对的一个。叶穗听说高歌之前是理科生,就是为了能够近水楼台才转到这文科41班,为此还跟高爸爸大闹一架。高爸爸的名声也是叶穗在来到棠城没几天就如雷贯耳的一个名字,市委副书记高显波是棠城大刀阔斧改革者之一,率先提出了城市“返老还童”这一政策,主张将老城区翻新改造,为此叶父整天将高显波的名字挂在嘴边,说是他让自己那套老房子变成了金屋,现在大批的老城居民每天都掰着手指头盼望自己哪天出门时能在自家墙上看见一个“拆”字,叶穗怎么也想不通,对于这些人来讲家的意义是什么,故土的意义又是什么。叶穗曾经在老家也经历过拆迁,她没有那些大人的经济头脑,她想的是这简单的一个字拆掉的不仅是自己生活的家园,更多的是自己生命中四分之一的记忆。对于那弥足珍贵的回忆来讲,一套新房子又算什么呢。
高歌追求黄一薇可谓煞费苦心,他总是寻找着一切机会能够跟黄一薇,可是常常弄巧成拙,黄一薇对高歌提不起半点兴趣,叶穗看的出来,黄一薇的心里装着一个人,这个人在叶穗转到这个班之前很久就已经拴住了黄一薇,让她对于外界的一切都不屑一顾。
这个人,自然就是林萧凡。
叶穗也不喜欢这个高高瘦瘦的男生,因为他几乎从来都没主动跟叶穗讲过话,其实他跟黄一薇讲话的时候也少之又少,他总是跟高歌一起出现,一进到教室便躲在最后一排的位置上很少动弹,即便是体育课的时候也总是塞着耳机坐在操场后面角落的单杠上。叶穗不知道这个弱弱的男生究竟哪一点吸引住了黄一薇,虽然黄一薇嘴上不承认,但叶穗记得每一次林萧凡跟黄一薇聊过天后,接下来的自习课黄一薇都会轻轻哼着歌;每一次发现桌子上摆着林萧凡带来的早饭时,黄一薇的脸上都会印上一天都消失不掉的笑容。其实再好强的女生在春心萌动的时节也都异常容易被捕获,宁可奔跑在无处可躲的光秃秃草原上。
时间在嬉笑怒骂中会不知不觉加快速度,叶穗也在不知不觉间就慢慢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其实也算不上是习惯,她在给陈桦的短信里这样说道:“这里只是没了一出门就满世界耀眼的雪,其他的一切都还好。”她从刚刚踏足这个城市时就已经在自我安慰,长时间的自我安慰慢慢演变成了自我麻醉,每天即便塞着耳机发着呆都能摸清街边的商店和一天的路线,人生被上了发条也没什么不好。
来到这个地方后叶穗学会了一个词叫逆来顺受,强迫自己去适应去接受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一处自己不喜欢的地方甚至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一个个自己不喜欢的人。
她不是清高,她是自卑。
她还是喜欢生活在那个出门到处都是熟悉面孔的小镇,哪怕是生人见面彼此微笑打个招呼都会让心情舒畅一整天,学校里大家清一色校服,没有贴在胸口后背的品牌标志,没有挂在身上玲琅满目的数码产品,没有那一下课就蜂拥而至的豪车,正是因为太多的没有,才使得那里岁月静好。
而如今叶穗不得不接受的一个事实,她来到了棠城,这是一个注定会改变她人生轨迹的地方,她感觉自己在漫天的高楼间呼吸都变得有些困难。有人说生活为你关上一扇门,就必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可是不曾想,即便是关上门打开了那扇窗,空气还是没法对流,团缩在这间屋子里依旧是密不透气,叶穗常常想,为什么生活总是那么吝啬,为什么不肯门和窗都同时打开。
为什么。
因为生活是一场华丽的闹剧,因为生活就是没有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