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菜是骆京生家的乡下保姆做的,我记得是很简单的四菜一汤:干烧带鱼,木须肉,西红柿炒鸡蛋,青椒土豆丝,榨菜肉丝汤。菜的口味除了咸就没有别的,比我母亲的手艺差得太远。他家里人丝毫没有为待客简单而表示歉疚,吃饭的时候也并不对我有什么照顾推让。老头儿是行军打仗的速度,我还没见他嘴巴怎么动,两碗饭就下了肚,然后筷子一丢,一声不吭地上楼。我看见他夹过两块带鱼,却没见他桌上遗下鱼刺,可见他是连炸酥的鱼骨头一起嚼碎咽下肚的。老太太吃得细巧一些,边吃边跟骆京生的妹妹议论隔壁一幢小楼里的事,好像是那一家的首长病逝,年轻的夫人想要改嫁,儿女们齐心关了她的软禁,诸如此类。她们两个人谈得非常起劲,老太太举着筷子,连饭都忘记了吃,一脸的义愤填膺,对那个要改嫁的女人非常不耻。她们完全忽略了我这个外人的存在。也或者在她们的眼里我的存在不足为惧,不构成对她们谈话的障碍。
只有骆京生不停地为我夹菜。他用目光示意我,让我赶快吃完了离桌。
饭后老太太让保姆端上来一盘表皮风干的东北苹果,要我自己动手削皮,吃。她有点像是要补偿饭桌上对我的轻慢。我客气地谢绝了她,说我下午还要回单位加班写一个材料,告辞出门。她坐在沙发上,对我微笑地摆一摆手。
我出门之后,骆京生从后面追上我,揽住我的腰,建议我们再去香山玩玩。我说我累了,不想再走路了。他笑着说,不是累了,是生气了。他说你不要为我的家里人生气,他们就这样,也不是故意的,没什么坏心。他还说,反正我们结婚之后也不在家里住。
我停住脚,转身望着他的眼睛,态度很激烈:我答应跟你结婚了吗?
他还是笑,不正面回答我的话,把我的腰揽得更紧,像是要把我抱着挟着往前走。
骆京生在报社里分了一间房,没有煤卫设备,但是面积不小,也敞亮,出门不远还有菜市场。拿到钥匙的当天,他骗我说是去看一个展览,结果把我带到了他的新房子里。他紧抓住我的胳膊,从门外的菜市场介绍起,一直介绍到这楼里的厕所水房怎么用,电费水费又怎么交,不容我不听,更不容我半路脱逃。最后他站到了空荡荡的房间里,以内行的口吻,描述了他近乎宏伟的装修计划:墙壁刷什么漆,窗户和门刷什么漆,地上铺什么颜色的化纤地毯,天花板装日光灯还是白炽灯,床、衣柜、写字台、书橱买什么样的,放哪儿最合适……他从背后拥着我,双手环过来绕在我腰上,下巴搁在我的右肩头,每说一句话,下巴的张合就把我的肩胛硌得痒,口鼻中热呼呼的气息把我耳后的头发吹得飘起来,来来回回拂着我的脸颊和眉梢。
亲爱的,你还满意吗?你有什么要做的指示吗?
他总是喊我“亲爱的”,喊得顺滑和自然。他嘴巴里说出这个词的时候,眉毛就会夸张地抬起来,眼睛虚着,脸上有一点坏坏的笑,因此我一直认为他这个昵称是半真半假,带着戏谑和玩笑,是对外国电影和小说里情节的仿作。他这么喊我,我从来不答应,我总是停下手里要做的事情,静静地看他,一直到他改口,喊我的名字。
他拥着我,催促我发表意见和看法。他说如果到了木已成舟我再说“不”字,那他就要气得跳黄河了。
无论他怎么催促,诱劝,哀求,我就是不说一个字。这房子是他分的,他怎么装修怎么伺候,我不想过问。我的人是站在这里,心却非常遥远,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和他的未来真正地联系起来。
一切都是游移和摇曳的,是疏离和暧昧的。也许在骆京生的心目中,我早已经是他的未婚妻了,他每天一下班之后就腻在我这里,跟我周围的邻居混得稔熟,跟我的同事也混得稔熟。他拿着我的饭盆去食堂打饭,用我的澡票去浴室洗澡,帮我处理一些小小的人事纠纷,甚至去见我的领导,征求他们对我的意见,请求人家多多地关心和关照我。只有成为我丈夫的人,才能够这样毫无障碍地入侵我的生活。
但是我心里还在反反复复地想,我爱他吗?他是我一直等待的那个人吗?
那一年的春天和夏天,气候都是令人惊奇的好。春天温暖湿润,夏天凉爽多雨,单位院墙上的蔷薇花开了一批又一批,浓郁的花香把整个街区的空气都熏得甜腻动人,柏油路上泛出的亮光使行人骑车和走路都舒服。七十年代的阴影已经彻底过去,生活正在一点点地多彩和富足起来。我买过一条蓝白色细条纹的连衣裙,束腰,大摆,领口有海军制服式的披肩和飘带。因为裙子的衣料是棉布的,骆京生很喜欢,他说棉布好,朴素,本份,看着就让人心里踏实。他这样毫无因由地喜欢前工业社会的产品,我实在搞不懂他遵循的是一种什么逻辑。
每个月拿了工资,我就去街边的食品店买一斤果脯吃。我最喜欢果脯中的杏,颜色是淡黄的,琥珀样的透明,咬在嘴里酸甜,柔韧,齿间有很好的快乐感。山楂条的暗红颜色也是我喜欢的,但是山楂太烂乎,咬一段在嘴里,没等牙齿开始运动,口水就把它化开了,没什么意思。我蔑视不经努力就得到的快乐。
夏天晚上,骆京生在我宿舍里磨蹭到十点多钟,看着我上了床,替我掖好蚊帐,把我第二天早上要用的饭盆和饭票准备好,才背上他的黄布书包走人。他骑车回到报社的时候,一身衣服已经又被汗水湿透了,还得再洗一次澡。
他从来没有留在我的宿舍里过夜。我们的关系已经亲密到在一起可以视对方若无物,但是我们没有上过床。如果我们拥抱和接吻,我们总是站着,最多在椅子上坐着,不会沾到床的边,好像彼此都守着一条底线,对“床”这个东西有所敬畏。
他是真的爱我吗?他对我的身体有足够的好奇和兴趣吗?我给自己设问,试着回答。我答不出来。答案总是模糊和迷离。
我开始醒悟到,男女之间相爱到了一定程度,是必须要用身体作许诺的,如果彼此的肉体没有撞击、交汇和渗透,没有大汗淋漓的缠绕,精疲力尽的付出,掏空一切的给予,没有喘息,吟哦和战栗,爱情就是空中楼阁,是水中月镜中花,虚幻到爱恋的双方都不辨真假。
秋天,骆京生受报社派遣去了一次西藏,拍摄一组宗教题材的照片。半个月之后他回到北京,长发零乱,胡子拉楂,眼睛里多了野气,脸颊上留着黑里带红的高原痕迹,如果穿上藏民服装,说他是拉萨八角街上的康巴汉子,肯定会有人信。
他一回北京就风尘仆仆钻进我的宿舍,把一个麻袋片裹着的物件小心搁到我的桌子上,满脸兴奋地搓手,唏嘘,要我猜里面的东西是什么?那东西巨大,连同麻袋片的外包装,整整占了一个桌面。我先猜是藏刀,又猜是弓箭,最后猜成了藏传佛教的文物。他的笑声越来越响,最后解开麻袋片,居然是一个带弯角的牦牛头骨!
头骨尚未经过人工处理,又在麻袋里闷得久了,打开之后一股恶臭,熏得我翻肠倒胃,险些呕吐。我奔到门外喘气,他追过去,满脸得意地告诉我,为得到这个头骨,他一个人喝下去三瓶青稞酒,还吃掉了一小截用生牛血灌制的血肠。他说,同去的报社同行都想要这个头骨,可最后都败在了他的手下,因为除他之外没有人敢碰那种血肠。有一个搞美术画家的硬了头皮咬一口,结果吐得翻江倒海,藏民朋友很不高兴。
他说到这里,我已经忍不住,跟着也吐了。他没想到我的反应会有这么激烈,连连道歉,又奔回房间里,把那个腐臭的头骨搬到楼梯杂物间暂存。我说这不行,要是臭味漫溢开,全楼的邻居都会提抗议。他想了想,就把头骨搬到水房里,拿洗脸盆打水往上冲,再拿刷子刷,一遍又一遍,直到鼻子凑上去闻不到异味。然后他拿一把小刀,在水房里蹲着,把头骨缝里残存的肉屑剔得干干净净。这还不能最后算数,他说,人家告诉他了,如果没有特制的药水来保养,那就放在大锅里煮,煮透了,日后就不会发臭生虫。我说这么大的头,这么长的角,哪有合适的锅来煮?他就笑,让我别管,他自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