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流泪满面地想,我真是喜欢做他的孩子,我要一辈子做他的孩子。
开学的第一个星期,周三的晚上,离图书馆闭馆时间还有半小时,唐仁照例用目光示意我提前出去。
我已经没有游戏的兴趣,因此拒不接受他的信息,埋头写一份要交的作业。
唐仁以为我回家一趟过得糊涂了,忘记了从前我们之间的很多默契,就干脆起身,收拾了他的书包,绕过长长的条形桌走到我身后,拿书包碰一碰我的背。图书馆里安静得能听清翻书写字的声音,他不敢造次跟我说话。
我回身递给他一张纸条,纸条上写了一句话:感冒,怕传染给你。
唐仁看过纸条,脸上有诧异的神色。中午在食堂买饭时他跟我说了好一会儿话,我并没有声重鼻塞的现象。他在我身后迟疑不走,第二次用书包碰我的背,还弯腰跟我耳语一句:我不怕传染。
我递给他第二张纸条:请保持安静。
他继续愣了几秒钟时间,只好悻悻地出门,因为他空出来的座位已经被另一个同学坐了过去。
半小时之后我随人流往宿舍区走,一路上都在注意找寻他的身影。我以为他会等候在某个地方,要缠住我问个究竟,最少也要关心一下我的“感冒”情况。结果是他早已经回宿舍了。他没有关心别人的习惯,更不会为别人付出半小时的等候时间。我拒绝了他,他稍微地难过一下,事情也就过去了。他一点儿都没有想到这是我们之间拉开距离的预兆。
可是我的确厌倦了我们之间孩童式的游戏。我不再愿意宠爱一个孩子样的男人。从前我喜欢唐仁,是我天性中母爱的那一面过早地开启,并且得到错误的落实。我以为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其实不是,远远的不是。经过这个暑假,我已经明白过来。
唐仁终于发现了我对他的心不在焉。他开始感到慌乱。在习惯了我的照顾和溺爱之后,他不再适应独自来去的生活。他对我不是没有感情,是不懂得如何表达感情,以及他永远不会让这种感情超越他对自己的关注。
他试着改变一些事情的做法,搏得我的欢心。中午他会早早排到了买饭的队伍里。他也会放弃一份晚饭,到图书馆替我占一个座位。有一次他还挤在人群里抢购到了一纸包新上市的花红苹果,兴冲冲地抱到我的宿舍。总之,只要他有心去做,偶尔也能把事情做得很好。
我悲哀地看着他忙前忙后,丝毫感觉不到从前的快乐和惊喜。他作为男人的形象早已经在我心中定位,现在即便是脱胎换骨,也不能再有改变。
何况他脱不了胎也换不了骨。他就是他,唐仁,一个聪明的、漂亮的、柔弱和自恋的小男孩。我们曾经互相喜欢过。我们轻轻地拥抱,安静地接吻,享受到了异性之间最初的温暖。
大学的最后一个学期,唐仁因为成绩优秀,获得了公费留美的名额,去斯坦福,读空间物理。他走的那天,我去送他,坐机场大巴。他一路死死抓住我的手,像小孩子第一天离开母亲去幼儿园那样。我逗他放松,说,别这样,你都已经是国家的栋梁之材了。他就问我,如果他在美国安定下来,我能不能也申请过去?如果我去,他愿意课余打工供我上学。他信誓旦旦说,一定愿意。我含糊应付他:看情况吧。他把我的手抓得更紧,哀求一样地说:“你发誓,你要去。”他以为只要我去了,他就能够得到我了。当时我莫名其妙地发了火,我说,凭什么我要发誓?你有什么权利让我发誓?
他没有想到我临别时会这样跟他说话,忧郁得简直要哭。后来他把我的手松开了,我们一路无言地坐到机场下车,谁都不肯看谁一眼。
在出境的海关玻璃门前,我们最后分别。他表现得非常冲动,眼圈通红,不顾一切地抱住了我。我窘迫得面红耳赤,拼命推他。在那个年代,当众拥抱的情景只能在外国电影里看到,我羞于成为众目睽睽之下的异类。可是他死活都不肯放开我,他蛮横耍赖地说,要么我吻他一次,要么他就抱着我不放。我没有办法,只好匆忙在他脸上啄了一啄。他也知道当时的情况只能如此,孩子样地笑了起来,他嘱咐我:你不要忘记这个吻啊!
从那个暑假我回到学校以后,我们之间开始通信。基本上每星期往来一封,频率不高。我的信总是絮絮叨叨。我从来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在他面前却变得琐碎。我向他描述同学间的明争暗斗,老师们的风流潇洒,宿舍里的阴谋和课堂上的搞笑,也汇报我每天吃些什么,做些什么,什么树开了花,什么草又结了果。我在信上经常是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有了上句没下句,总之是完全的不动脑子,不加修饰,放松得一塌糊涂。写完信,我心里总是非常舒畅,连肌肉都绵软了,就像在澡堂子里泡过了一样。他的来信却是相反,简单,简洁,看第一遍有点寡淡,第二遍品咂到了他细致入微的用心,第三遍才能够触摸到他的贴心贴肺的温暖。这样一种风格的互补给我们双方都拓展了空间,我们期盼彼此的来信,在不见面的日子里,绵长而均衡地分配着一点一滴的思念。
秋天快要过去的时候,他给我寄来一个包裹,里面是一条围巾和一双手套。围巾手套都是雪白的兔毛织成,比羊毛轻软,比腈纶绒滑腻,我在北京还没有见到过这么漂亮的东西。只可惜北京的灰沙太大,戴出去才刚两天,雪白就成了浅灰。我不知道兔毛是不是能洗,不敢再糟蹋了,包起来压到了箱底。
前几年我曾经翻出珍藏的这副围巾手套,想送到店里干洗一下。店员眼睛很尖,一下子发现了围巾上几个虫蛀的小洞眼。他把洞眼挑在小指尖上,问我:东西有年头了吧?他又说,干洗是可以的,不能保证毫发无损,你看这些毛纤维已经老化得厉害,“陈丝如烂草”,就是这样。他说完了,就用眼睛静静地看我,等我拿主意。我沉思了两分钟的时间,告诉他说,不洗了,因为我要保证它们毫发无损,起码在我活着的岁月里。他点头,很能够明白我的意思。
还有一次,他给我寄来了一个墨绿色的胶皮热水袋。我拆开包裹之后哑然失笑。热水袋是我们老家冬天必须用到的东西,在北京却派不上一丝用场,因为这里的暖气总是烧得人口干舌燥。后来这个热水袋成了我每月一次用来暖腹的东西。来例假的时候,我把它灌满热水,紧抱在腹部,好像他温暖的手心贴在我身上一样,难忍的经痛就缓解很多。
我不怪他。他没有来过北京,对这里的气候和风情一点都不了解。他是用他自己的经验来想像我的生活,尽他所能地提供给我舒适和温暖。
唐仁出国之后的头两年染上了拍照片的瘾,他不断地给我寄来他最新的风景照,在学校的,在公寓里的,在餐厅和咖啡座里的,在汽车和公路上的,还有他跟老师的合影,他跟美国同学的合影,跟房东、跟送比萨饼的小伙计、跟实验室看门人的合影……他好像下决心要把他的生活通过照片一点一滴地传递给我,邀我分享。
那些照片,都是当年我们校园里难得一见的绚丽彩照。碧蓝如洗的天,五彩斑斓的地,争奇斗妍的车和人。每个人的笑容都是无忧无愁,发自内心,有一种归返童真的可爱的稚趣。那是幸福的美国土地,幸福的美国人。
我一点都不忌妒唐仁的幸福,我只是不能明白,他把那么多的时间用来拍照和游玩,功课怎么能照样优秀。他用一年半的时间读完硕士学位,马不停蹄地又投入了博士论文的研究。他是系里最年轻的博士生,又是最高奖学金的获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