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我认为我不能过份被动,毕竟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所以我也张开口,把舌尖迎出去。我们的舌尖碰触到一起之后,彼此都感觉到惊奇,原来人的身上还有如此柔软的部位,那样一种彼此融化的奇妙的交合。我们就这样探着脑袋,嘴巴张开,舌尖相触,缓慢地摩挲,像两只面对面寻求沟通的鸟儿。唾液从我们的舌尖上一点点地涌出,我们不知道舌咽,就让它顺着自己的舌根丝丝地流进口腔。初起涌出的液汁是温暖的,从舌尖流往舌根的过程中,被夜风吹抚滋润,变得冰凉,冰凉而且清甜,把口腔和喉管润得非常舒服。

图书馆闭馆的电铃声忽然撕心裂肺地叫起来,把沉浸在品尝阶段的我们吓得一个激灵。我们像一对仓促行动的小偷,慌张地收回自己的舌尖,下意识地后退一步,站好。我们的心怦怦地跳着,有片刻时间竟不知道如何是好,是赶快走出树林,还是大大方方地原地静立,等着下自习的同学从身边过去?

在我们举棋不定的时候,纷沓的脚步声和说话声已经由远而近,潮水一样地漫过来,在树林前面的岔路上分出无数支流,往四面八方漫过去。也有一部分学生抄近路,从树林子里穿着走。但是他们没有发现黑暗中悄无声息的我们。也许因为人太多了,谁也顾不上注意谁。

唐仁拉了拉我的手,说:“走吧。”

我们一前一后,相隔了一米左右的距离,走出树林。唐仁没有送我回宿舍。他从来都不送的,我们都是在宿舍区的丁字路口分手,各自回楼。

那天他已经往另一条路上走了几步,忽然又转头,追上了我。他对我附耳说了一句话:“你的唾液很甜。”

我一个人站在楼门口的路灯下,很长时间地想着他所用的这个词。我记得他说这句话时,脸上有很纯的孩子气的笑。

每天晚上的日程都是固定的:我背着沉重的书包,站在饭厅的一个角落里,飞快地吃完排队买来的半盆玉米粥和一个馒头,挤到水龙头下冲一下饭盆,湿滤滤地塞进饭袋,拎着它一路小跑地往图书馆走。在馆门口排队,等着开馆放人。然后冲进大厅,飞奔上楼,在二楼阅览室门口再一次排队。我必须排得尽可能靠前,才能在阅览室里占到一个座位,同时用我的书包替唐仁占好另一个座位。

总是排队。没完没了地排队。千篇一律地排队。日复一日地排队。

唐仁从来不替我做这样的事情。他买了晚饭,要慢嚼细咽地吃,否则他会胃疼。他吃过晚饭还要先回一趟宿舍,把晚上要用的开水打好。如果等自习回来打水,开水房里又是人满为患,他讨厌那种拥挤。也许他还会趁这段空闲给他家里写一封信,贴上邮票投进邮筒。要是有人喊他打羽毛球,他也会下楼挥几拍子。总之他有了我为他排队,尽可以不慌不忙,把日子过出贵族般的悠闲。

一个星期总有一两次,在闭馆电铃叫响之前的十分钟,我们互相递一个眼色,提前收拾了自习作业,一前一后地悄然离桌。

我们去小树林接吻。

仅仅就是接吻。除此之外我们不知道还可以做什么。我们小心地抱在一起,他的手搭在我的肩头,我的手扣在他的腰间,客客气气的,有分寸有距离的,抱在一起。我们已经熟悉了彼此舌尖的柔软程度,我们在口唇相交的瞬间就能够知道对方今天是不是专心致志,有没有敷衍应付。我们的神情有一点庄重,有一点虔诚,还有一点像完成试验那样的,一丝不苟地遵守一个过程。

每天如此。每星期如此。我不知道唐仁心里是怎么想的,可我已经觉到了厌倦。

香港回归的那一年,我跟郭卫星正式离婚。之后没有多久,唐仁回国探亲,专门到我居住的这个城市来看我。

他给我打电话,而且打的是我的手机。他居然搞到了我的手机号码。他的声音我应该是熟悉的,但是他说话的腔调却令我陌生,那一口广东腔或说是台湾腔带着一点让人头皮发麻的嗲劲儿。我当时正在一家商场里,手机的通话效果不是太好,四周人声又太过嘈杂,所以对方老是架着我,要我猜他是谁的时候,我不耐烦了,大声地对话筒吼了一句:“我不认识你!”

对方的声音一下子就沉寂下来,有好几秒钟时间我只听到手机里电流的杂音。我以为对方确实是打错了电话,被我吓唬一声才醒过神。这样的情况是经常会发生的。我在心里骂了一句“神经病”,就准备收线。这时候我耳朵里忽然听到轻轻的几个字:“我是唐仁。”

我大声问:“你说什么?你是谁?”

他说:“我是唐仁。”

我闭上眼睛。这世界真像一个巨大的旋转门,你明明看着他一声不响从这边的门扇里转出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从那边门扇里转进来了,而且是面带微笑,一副踌蹰满志的样子。荒唐得一塌糊涂。

我去宾馆见了他。我们约在楼下茶座里碰头。他早早地就坐在了那里,可我犹豫了好一会儿不敢走上前确认。我以为我会见到一个沧桑严肃的中年男人,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儒雅学者,恰恰就没有料到我面前的唐仁依然清秀柔弱,皮肤还是那样的光洁白净,高耸的鼻梁略显单薄,嘴唇是孩子气的潮润,就连额发也是从前那样软软地垂着,让人忍不住要伸手过去揉一揉,在掌心里体验那种绵软和滑顺。

我很奇怪,所有我认识并且付出过一段感情的男人,他们像商量好了不再改变自己似的,从他们年轻时候与我碰面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容貌就定格了,他们身体中骨骼的生长、肌肉的走向、五官的位置、甚至毛发的疏密……通通都在那一天里确定下来,时光从此对他们不做任何修正。与此相反,我认识的那些女人们,我的亲人和女友,我喜欢和不喜欢的诸多的工作女性,她们的变化总是令人扼腕,岁月走过她们身边的时候,想方设法也要留下某种痕迹,非如此不可,好像不这样就是白宠了她们一场,无论如何都不能甘心。

唐仁一看见我,马上就站起来跟我打招呼。从这一点来说,他比年轻时候还是有一些进步,多懂了一点世故人情。他从错落放置的迷宫般的桌椅间快速绕过来,制止了我在靠窗的某一张桌前坐下来的企图,抓住我的手臂要求我:“上楼,到我的房间去。”

我们上电梯,然后进到他的房间。他的房间和他衣服上都有淡淡的香水味,是一种中性的香水,柑桔香。他的衬衫也是柑桔的颜色,醒目,鲜亮,很配他不带沧桑感的眉眼和皮肤。从始到终,他都是一个缠绵的,柔性的,被娇宠与被溺爱的小男孩。我喜欢他的恰恰就是:他从来不对我隐瞒和藏匿这一点,他愿意像孩子一样被我娇惯,当我的玩偶和宠物。

他请我在窗口的沙发上坐下,自己巴巴地坐在我的对面。坐下不到三秒钟,他屁股着火一样地站起来,提出要求:“我要先抱抱你。”

我憋不住地笑出了声。唐仁的举动一点都不像他这个年纪的人。也正因为这样,他比这个年纪的大多数男人可爱。我把后背贴在墙上,任由他用双臂环住我的肩头。我想寻找到我们从前在小树林里相拥相抱的感觉。他有些性急,还没等我们的身体彼此适应,就勾下头,开始用舌尖来碰触我的嘴唇。我推他,说,别这样。我认为我们到达亲吻这一步还缺少过程,起码我面前的嘴唇暂时还是陌生的。他显得异常严肃,用力地把我按在墙上,不让我反抗,一边喃喃自语,说他憋不住了,他必须要做完这件事才能跟我像正常人一样相处,说话。他说,十五年中,他最想念的就是我的唇舌的滋味,我们之间交往的最高级的状态就是接吻,所以他的思维永远停留在那个状态,他疯狂地想要重温那种时刻。求求你,他说,让我吻你,求求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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