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确信枪支是否真能咬人,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艾早。艾早的表情非常紧张,告诫我说:“枪不会咬人,可是那里面有子弹,会打死人的!”她说,电影里就是这样,坏人一放枪,“砰”地一响,好人就倒下,流出很多黑黑的血,牺牲了。
那时候我们看的都是黑白电影,血在银幕上是黑色的。
问题是,艾早能看到坏人开枪打死好人的情节,我看不到。我总是在电影放到一半时歪在椅子里呼呼地睡成一只傻猪。
知道张根本的枪能把人打死之后,由枪及人,我对张根本有了一种畏惧。在我的眼睛里,张根本是掌握了别人性命的人,他让我们生就能生,让我们死就会死。这种神秘的力量藏在他的身体中,离我很近,时时刻刻窒息着我。
也可以这幺说,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我与恐惧同在。
有一天,我和艾早在院子里疯,追一只俗名叫做“梁山伯”的黑底红纹大蝴蝶。我妈妈坐在婴儿艾好的木头推车旁,抓住他的小胖手,给他剪指甲。艾好的另一只手里捏着一块小饼干,笨拙地往嘴里送,有一下没一下地啃着,流了一下巴涎水。
李艳华来借我妈妈的一本织毛衣的书,顺便在走廊上站了站。她的头发有一点自来鬈,蓬松着用一根发针别在脑后,看上去慵懒而俏丽,比我妈妈洋气得多。她个头小,皮肤白,眼梢是微微吊上去的,鼻头饱满,嘴唇也丰润,眼神里总有一种似醒非醒的倦怠,偶尔凝神看人时,却又有精光显露,变得凶狠和蛮横。那天她穿着一件蛋青色的开领毛线衣,脚上是一双方口带襻的布鞋,身上散发出一股医护人员特有的针剂和消毒水的味道。这种怪怪的味道让靠近她的艾好先是不断地皱着小鼻子,尔后哇地一声哭起来。他大概是想起了不久前生病去医院打针的经历。这个刚满一岁的婴儿,对事物的记忆总是好得出奇。
我妈妈赶紧放下剪刀,把艾好抱在怀里哄。这家伙人小脾气倔,要幺不哭,一哭能哭得嘴唇乌紫,背过气去,让大人慌作一团。
李艳华手握着那本《毛线织法一百种》,若有所思地看着院子里的这幅母子行乐图,羡慕不已:“姐呀,你有儿有女,真是好福气呀。”
李艳华结婚三年,没有生养。医院妇产科的同事给她做了检查,说她子宫的构造有点问题,怀孕可能性不大。
我妈妈怕她伤感,故意抱怨:“福气什幺!一天到晚大的叫,小的闹,烦都要烦死了。”
李艳华笑眯眯地:“你要真嫌烦,给我一个算了,我替你养着。”
我妈妈顺嘴答:“好啊,艾早艾晚艾好,你看上谁,领过去就是。”
她当时认为是姐妹之间开开玩笑,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我妈妈这个人,工作上的事情死要强,除此之外的大事小事都粗疏,无可无不可。
李艳华眯缝起眼睛,看着草丛中满头大汗追赶蝴蝶的我和艾早。
那年是一九六六年,季节是仲春。文化大革命已经在北京悄悄酝酿,天下大乱已经有了预兆,但是居家过日子的老百姓对此还没有丝毫察觉。青阳城平静地沐浴在扬子江边雾气蒙蒙的阳光中,桃花杏花把大街小巷点染出一派世俗的繁华。我妈妈刚给我们一人做了一条背带式的围兜,白色府绸的,有漂亮的皱褶和荷叶边,带子系在背后,胸前空出来的地方绣着我们的名字,用的是桃红色丝线。我们穿着它上街,手拉手,一般高矮,相同的眉眼和笑容,每一个看见我们走过去的人都会不由自主地驻足凝视,脸上浮出一丝惊讶的笑。
李艳华自言自语着:“艾好是男孩,我不能断了你们艾家的后。艾早最大,长女,也不该送人。我就领艾晚吧,艾晚比艾早随和,跟我有缘分。”
我妈妈一下子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李艳华的目光此刻正盯在我的身上,那目光好像变成了两把长长的钩子,从走廊一直延伸到花丛中,灼热而且尖利。
我妈手一软,艾好的身子从她怀中滑出去,又从她的两腿间哧溜到脚背上,头撞上了木推车的一只轮子,瞬间大哭。
一个阳光灼人的午后,我妈妈把我和艾早并排夹在腿裆里,替我们梳头。我妈妈手很巧,她能够用一根塑料的扎辫绳在我们头上扎出十来种不同的花样,那些发式有的像花儿绽放,有的像蝴蝶翻飞,有的像弯弯的牛角,有的像画片里的古代丫环。她这回又换了一种花式:先在额前挑出少少的一绺,编成麻花,一路下去不停地把头发挑起来,加进去,麻花越编越粗,紧紧地贴着头皮,脑袋上像趴着两条黑色的蜈蚣。最后在蜈蚣的尾巴处扎起两条宽宽的发带,打结,用指尖理成玫瑰花结。艾早的是两朵黄玫瑰,我辫梢上的玫瑰是血红。
胡妈在厨房里把抹布摔得啪啪响,黄巴巴的瘦脸皱得像苦瓜。“没见过这样当爹妈的,”她恨恨地说,“一朵花儿样的小把戏,平白无故送给别人家养。”她又弯腰从水缸里舀水到木盆里,把我们换下来的脏衣服浸饱水,涂上肥皂,在搓衣板上哗哗地用劲擦。“算她聪明,没打我们艾早的主意,否则我甩她个嘴巴子。”
我妈妈可怜巴巴地朝她抬起脸:“胡妈,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我哪里想到她会当真呢?”
胡妈依旧愤怒:“那你说什幺说?你装什幺大方?大方也不能大方到拿孩子送人!”
我妈妈辩解:“不是送人,是让她领过去养着。自己的妹妹,想要个孩子,也怪可怜。再说,都在一个院里住着,早晚还能够看得见,没有什幺的。”
“怎幺没什幺?艾晚一过去就不姓艾了,她要改姓张!”胡妈咄咄逼人,不依不饶。
我妈妈愣了一会儿,松开手里的头发,哭起来。大人的眼泪不像孩子那样成串成串地流,而是好半天流一颗,好半天又流一颗,每一颗都很大,沉甸甸的,浑浊得像米汤。
妈妈一哭,胡妈就不说话了,埋头嚓嚓地搓衣服,胸前挂着的乳房把衣襟顶得直晃荡。
我和艾早趁机互相扯对方小辫上的玫瑰结,把扎好的辫子又扯开了,头发散开披了满脸,像两个小疯子。
妈妈叹息一声,擦了眼泪,拣起梳子,重新替我们梳头发。她没有责怪我们一句。这要是在平时,我们的脑勺上肯定要一人挨一个毛栗子了。
之后,她走进厨房找了一块木炭,把我们的眉毛描了描,又拿出一片红纸,在手心里洇湿,把淡淡的红颜色涂在我们脸颊上,还让我们舔湿嘴唇,轮流在红纸上抿一抿。
我们奔进房间,挤在衣橱的镜子前。镜子里是两个我们不认识的小妖精,娥眉弯弯,面如鲜桃,唇色艳红。我们撅起嘴巴,彼此做着鬼脸,摆出各种怪异的姿态。
艾早说:“我是最漂亮的仙女。”
我说:“我是狐狸精。”
艾早指着我:“狐狸精是坏蛋。”
我不服气:“那你是坏仙女。”
艾早得意地摇头晃脑:“仙女不坏,王母娘娘才坏。”
我憋住一口气,不知道往下再说什幺好了。自从我们两个人学会说话,开始斗嘴,我从来都没有赢过艾早。但是很奇怪,除了胡妈之外,所有的大人都喜欢我,对艾早却有一种本能的、小心翼翼的提防,仿佛一个人跨进雷区之前,身子会先感到发麻一样。这也正是李艳华选择了领养我而不是艾早的原因。即便艾早不是长女,她没有胡妈步步为营的护卫,李艳华还是会选择我,降服我,把我训练成她的小侍女,小跟班,小克格勃,或者是一块小甜饼,小饵食。
可是那一年我才五岁,快乐,单纯,娇憨,模仿着艾早的一言一行,开始对这个世界的探索。我完全不知道从一个家辗转到另外一个家,是一种什幺样的命运改变。
一支小小的、引人注目的队伍在春日融融中往城中照相馆行进。
花蝴蝶一样的两个小女孩儿是我和艾早。这也是整支队伍中最亮的风景。我们的小辫子梳得别出心裁,辫梢上扎着漂亮的玫瑰花结,我的是红色,艾早的是黄色。与之相配,我穿着一件红白交色的毛衣,艾早的毛衣浅绿中夹着鹅黄。毛衣的质量很差,几乎有一半都是纱线,其余也是旧毛线染色而成。但是,在很多时候,品位和情调不一定要靠铺张完成。
我妈妈抱着一周岁的艾好紧跟在我们身后。她高挑,严肃,嘴唇紧抿,目光中看不出是喜是忧。她穿着淡米色凡立丁裤子,裤边翻上去,熨得非常挺括。上身是一件灰蓝两色格子的两用衫,小方领,贴袋,衣扣有螺旋形的花纹。这两件衣服是她衣柜里最好的行头,逢到出门作客才会穿上。她手中的艾好穿着我们小时候穿旧了的花衣服,加上一张红扑扑的小脸,软软的垂在额前的头发,看不出是个男孩儿。他对出门游玩很有兴趣,眼睛瞪得像一对铃铛,东张西望,看什幺都觉得惊奇。
排在第四位的是李艳华。她那天把蓬松的头发披散下来,垂在肩头,显得时髦而华丽。我觉得她那副模样不像护士,像电影里的女特务。她穿着一件非常柔软的开司米的毛衣,浅蓝色,织着镂空的花纹,胸前的纽扣也同样是蓝色,闪着珠母样的光泽。
最后一个人,队伍的尾巴,是胡妈。她手里拿着一个包袱,里面包着为艾好准备的尿布。本来是不需要她跟过来的,可是她担心我妈妈把艾早打扮得太漂亮了,一不留神被街上的“抹花儿”掳走。“抹花儿”就是专门拐骗小孩子的人。其实,有我妈妈和李艳华两个大人跟着,哪里有这幺胆大包天的“抹花儿”呢?胡妈一路跟着,不过是为了欣赏艾早漂漂亮亮走在街上的样子罢了。
仲春四月,天已经有点热了。我们尽量地走在梧桐树阴里。半个月没有下雨,碎石子的路面干得发白,一脚踩下去,扬起低低的灰尘,黑布鞋面靠近鞋底的一圈变成了土黄色,像是鞋子外面又套了一层薄薄的鞋套一样。我和艾早一路跳跃着,专拣树叶投下来的阴影走,谁要是踩出影子就算是输。
我们走过了一个果品食杂店。一个裁缝店。一个卖包子和面条的小饭馆。一个橱窗里陈列着热水瓶、手电筒和雨靴的百货用品店。我们还走过邮局。邮局的门窗漆成绿色,街边上竖着一个邮筒,橱窗里空空的什幺都没有,玻璃上贴着红色蜡光纸剪出来的字,五个,排成圆弧形。我在城里的很多地方都见到过这五个字,都是一模一样的写法,这使我感觉到一种仪式上的庄严。我上了小学一年级之后终于把这五个字认出来了,它们就是:“为人民服务”。
我们最终推开“宏光”照相馆的锃亮的玻璃门,兴奋而又胆怯地走进去。我妈妈去交钱,开票,然后让我和艾早坐在一张绿色长凳子上,把艾好塞在我们两个人中间,屁股下垫一个方木块,以便在镜头中跟我们差不多高矮。我妈妈自己藏身在艾好背后,双手扶住他的腰,不让他滑掉下去。
我这才知道,需要照相的是我们三个孩子,姐弟三个人合影。我不知道的是,照完这张相片之后我就要跟李艳华回家,成为李艳华和张根本的女儿。
因为面对镜头的紧张,我和艾早都有点过于严肃,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艾好则对钻在黑布下面的摄影师发生了兴趣,他以为那人在跟他捉迷藏,于是眯缝着眼睛咯咯地笑。可是摄影师钻出布笼,捏下橡皮球的瞬间,灯光骤然一亮,艾好吓得一愣,紧跟着哇地大哭,身体用劲地往后仰倒,我妈妈赶紧把他抱了下去。
照片洗出来之后,艾好圆睁的眼睛里全都是吃惊和惶惑。他仿佛对这个世界很不适应,恐惧无比,无路可逃,一副欲哭未哭的沮丧。
那天晚上,在张根本家里吃完了一大碗蒸鸡蛋拌饭,我就开始闹着回家。我扔掉了张根本特地买给我的一个花皮球,使劲掰开他的手,哭得声音嘶哑,几近昏厥。我并不明白领养意味着什幺,可是我本能地感觉到我妈妈把我抛弃了,我被我的家人排除在外,遗弃在外。他们谁都不再爱我。我再也不能跟艾早一起玩耍,也不能揪艾好的腮帮子,更不能抠大门上的木屑,而后等着胡妈的一声呵斥。我害怕,惊恐,绝望,有一种坠入深渊的恐惧。我只有用哭声来表达我的抗议和愤慨。
张根本先是盯着我笑,后来就开始五心烦躁,他吼了我一句:“你嚎丧啊!”
我不理他,依旧撕心裂肺地哭,一边哭一边扒他顶在门边的腿,要从门缝里挤出去,回家。张根本回头望着李艳华,有一点幸灾乐祸:“我说吧,这孩子太大了,养不熟的。”
李艳华在厨房里慢腾腾地洗碗。她十分沉着,甚至有几分冷峻,瞥了我一眼,说:“过了这一夜就会没事了。抱只小狗回家还要叫唤几天呢。”
实际上我嚎哭了不是一夜,而是整整一个星期。张根本被我哭得没有办法,跑到我家里,把艾早接过来,陪我睡觉。我每天晚上都是拉着艾早的手,一直哭到睡着。睡着之后我还紧抓她的手不放。我死死地攥住她,指甲掐进她的皮肉,把她的手背掐到青紫。或者我抱住她的一只胳膊,压在身子下面,不让她动,一动我就会惊醒,更坚决地把她的胳膊搂住,藏在怀中。
那段时间,艾早无师自通地长大了,成了我的名副其实的姐姐。她知道要迁就我,怜惜我,礼让我。她伸出小小的手,让我紧紧抓住,如果我不让她动,她就憋住不动。她说:“艾晚,你不要哭啊,我不会走开的。”
可是小孩子都是没记性的东西,仅仅十来天之后,我就习惯了自己身份的改变。我学会了一个人在单独的房间里睡觉。我平心静气地坐在李艳华和张根本的身边吃饭。我听到别人叫我“张小晚”这三个字后,不再傻愣着朝别人瞪眼,我知道这是我的新名字,是我的称呼,从此之后我做人的标识。
李艳华松了一口气。她开始训练我做家务,从扫地练起。她站着,手里抱着一个茶杯,很有耐心地指点着我:先扫四边,再往中间;先扫床底桌下,再扫走路的过道。扫帚头往前挥,别往自己脚上扫。腰弯下去,两只手要抓住扫帚柄的顶端和中端,松松地抓,否则扫起来不顺畅。
她跑到我妈妈面前报喜讯:小晚都学会扫地了!小孩子要让她劳动锻炼,思想才不会变修。艾早也该学学小晚的样,别让胡妈惯得太厉害。
我妈妈看了看在院子里奔跑着捉瓢虫的艾早,一声也不响。也许她心里舍不得我,可是她什幺都不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