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时间之水

时间是一口深潭,站到潭边,低下头去,穿过漆黑的潭水,不要用你的眼睛,用脑子去看,用前额正中的第三只眼,时光之眼,直抵深处。你会发现,从前经历过的一切:城镇,街道,房屋,树木,水井,甚至曾经用过的一只绑了铅丝的淘米箩,一条趴在屋顶瓦楞草中的脊背灰黄的猫,它们都还存在,无声地静立在潭底,被穿过水面的光线折射,发出幽幽的微光。如果风吹潭水,水波荡漾,潭底的风景会跟着摇曳生姿,有了声色气味,炊烟尘土,城镇和街道仿佛活起来了一样。

有一年我和艾早站在青阳城南那座三孔的闸桥上,手里各抓一把甜芦秆,一边嚼,一边噗噗地往桥下水流里吐废渣。那些被我们吸干水分又吐出去的废渣轻飘飘地毫无分量,在半空中飞过去一段短短的距离,摇摇晃晃落进水中,努力挣扎了一下,终于站不住脚,很被动地跟着水流远去。

我们努力地鼓起肚子,比赛谁能把甜芦渣吐得更远。这不光需要力气,还需要技巧,要用上舌尖的爆发力,弹射力。还有,如果不把芦秆里的水分吸干,废渣分量重一些,相比而言就容易吐出速度,让它们在空中逗留的时间更长,飞行距离更远。这是我在仔细观察艾早的动作后得出的结论。她总以为我不够聪明,可我的优点是善于学习,我会不声不响把别人弄明白的东西拿过来,变成我自己的。这一点,在我以后的生活中会越来越多地得到彰显。

艾早很快玩厌了游戏,歪头看着我:“你信不信?一个人要是跳进水中,有本事逆着水流一直上,一直上,终归有一天能够回到清朝、明朝、唐朝,能看见匈奴人骑马打仗的样子。你信不信?”

我目瞪口呆地盯住她的嘴巴。她的嘴周一圈被甜芦秆戳得微微发红,嘴角的某一处还破了口子,渗出血丝。这使我恍惚觉得她的话中有血腥味。

我为什幺总是跟不上她的思路呢?她是一只蹦跳的青蛙,行进过程呈现点状的痕迹。而我,我是爬行动物,身后拖着蜿蜒的细线,不间断,也没有超越。

那一年我们上小学四年级,刚开始学历史,开始背朝代、历史年表、农民起义大事记。

我记得艾早穿着一件深绿和淡绿交织的粗格子布衣服,翻领,两个贴袋塞得鼓鼓囊囊,里面有橡皮筋、弹子球、米粒做成的沙包,还有路上拣到的玻璃糖纸。她的下身是一条草绿色的回纺布裤子,裤裆肥大,裤管挽了一道边,膝盖处两个鼓鼓的包,而且往两边撇着,看上去好像长在她身上的是一双古里古怪的罗圈腿。

她在桥上站着,绿色的,纤细的,又是迷狂和兴奋的,被芦秆戳红的嘴巴像绿树上开出来的一朵红花。

从一九六六年开始,往前倒数二十年,艾家开着青阳城里最大的一家酱园。起码有半个城的人家,早晚饭吃的都是艾家酱园里腌出来的甜瓜和萝卜头。我妈妈李素清说,她小时候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在酱园里跟伙伴们捉迷藏。她们屏住呼吸,掩身在一人多高的酱缸后面,发现有人找过来了,一闪身就扑到另一口酱缸后,根本不担心对方在那个迷魂阵一样的园子里能够抓到人。

酱园的空气咸得叫人喉头发紧,打喷嚏,流眼泪。酱园出来的人皮肤都黑,吃东西口重,而且不言不语,像我爸爸艾忠义那样。我妈妈说,那是他们习惯了闭着嘴巴做事,因为园子里苍蝇太多,嗡嗡地在人脸面前乱飞乱撞,张嘴的时候不留神,苍蝇就飞进嘴巴去了,再不留神的话,还会咽进肚子,叫人拉稀。苍蝇多脏啊!

我妈妈说这番话,其实有贬低酱园家族的意思,可我和艾早却对那样的生活羡慕不已,原因就是自从我们上了小学之后,老师号召“除四害”,每年九月开学的一天,交学杂费、领取新书本的同时,每人要交上一百只装进火柴盒的死苍蝇,算是暑假中做的一项作业。一百只苍蝇很难打,如果不是胡妈帮我们的忙,我们就会像那些交不出苍蝇的女孩儿一样,开学第一天眼泪汪汪地竖在黑板下罚站。所以我们就想,要是爷爷的酱园还在,堂屋里院子里苍蝇翻飞,伸手就能逮住一把,那多开心!

解放之后,酱园公私合营,后来完全收归国有。院子里数以百计的一人高的酱缸,统统搬到了城东酱菜厂里,成为国家和人民的财富。我爸爸一点都不伤心,因为他从小就不喜欢呆在这个家庭式的作坊中,跟着爷爷学做大酱。他脑子聪明,读书能读得进去,一心一意要考进清华,学电机。可是他万万没有料到,酱园消失之后,家中很快陷入贫困,他仅仅读到初中毕业。他十六岁进邮局做事,拿薪水养家,养我那个瘫痪在床的爷爷。二十五岁上,他熬到科长的职位,从此不再动窝。他的家庭出身注定了他的政治生命到此为止。

然而我爸爸不是一个安于小城平凡生活的人,邮局职业开发出他的另一个爱好:集邮。上个世纪六十年代,集邮是一个悄无声息又带着点奢侈的爱好,我爸爸不得不用每天早晨省下来的买烧饼钱,燕子衔泥一样点点滴滴丰富他的收藏。

他书桌的抽屉里有装备齐全的一套集邮工具:金属的镊子夹,带长柄的放大镜,多功能的量齿尺,各种胶水纸。我还见过他自制护邮袋:用一张玻璃纸和一张衬纸,裁出所需要的尺寸,将它们的底边粘合,再往衬纸背面刷上胶,晾干之后,便可使用。他每天早晨上班之前,都要把几本集邮簿小心收到床后箱子里,挂上一把黄铜大锁,箱子外面还要遮上一层油布。在我们那儿,油布是公认为可以防潮的。可是胡妈背地里嘲笑他,说这叫“放屁拿手捂”,捂了以为人家闻不见,其实臭味照样扩散。胡妈的意思是,我们家的房子实在太老了,“三年困难”时期把地板和板壁都拆掉了换山芋干吃,房子里面就更加潮湿,地气没有了木板的阻隔,砖头地上永远都汪了薄薄的一层水,像是老房子永远都眼泪汪汪地悲哀着。这样的房间,遮一层油布管什幺用?

下班之后,我爸爸会打开箱子,搬出集邮簿,再洗手,从胸前口袋里掏出一个巴掌大的记事本,本子里总是夹着一枚或者两枚崭新的邮票。他拿出小钢镊,小心地夹起邮票一角,屏住呼吸,把娇嫩的邮票从本子里转移到护邮袋中,再放进集邮簿。有时候,他还会拿量齿尺测量一下新邮票齿孔的度数,也会把集邮簿举起来,跟目光平齐,让窗外光线水一样地漫过册页,留心那些邮票表面是不是留下了污渍或指纹。

如果我和艾早想看看那些邮票,他也能同意。他会让我们在桌子对面站着,手背到身后,由他把集邮簿倒过去朝向我们,再轻轻翻动页面。每页的停留时间不超过一分钟,好像多一秒那些邮票就会氧化得快一些。我记得他给我们看过一套“广播体操”的特种票,全套总共四十枚,整整齐齐排满了集邮簿的好几页。他还有几大张没有裁开的“苏联十月革命35周年”纪念邮票,面值是八百元。我们都以为八百元是个大得吓死人的数字,可是爸爸说,这是旧币的标价,实际上也就是现在的八分钱。

九十年代,我父母到南京小住,偶尔逛进了一个邮票市场。他在市场里看到一张“集邮报”,报上的消息说,四枚一套的“十月革命35周年”纪念票,拍卖价五点五万人民币。我爸爸当时就血压升高,头晕要吐,叫了出租车才勉强回到家。

原因是,早在“文革”中的一九六八年,随着“清查阶级队伍”运动的深入,我们家中被抄,爸爸的十几大本集邮簿全部不知去向。从此之后,他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的那些宝贝。他一直怀疑是张根本暗中搞鬼,联手那些不谙世事的红卫兵,扫荡了他的家。这样的怀疑不无道理。如果是张根本搞鬼的话,不知道他把那些集邮簿藏匿在哪儿,因为我在他家中生活了十多年,从来没有见过一张邮票的影子。

我妈妈李素清说,张根本是当公安的,他多鬼呀,他昧下了你爸爸的东西,会让你看见?

绝对是这样。论心眼儿,我父母斗不过张根本。

我妈妈的家族历史跟艾家截然不同,不是那种靠家庭作坊辛勤工作而成殷实的,她家族的一夜暴富带着更多的机缘和偶然,有着接近于民间传说的浓烈色彩。

李家本来世代务农,养一头骡子,支一盘小磨,闲时做做豆腐挣几个铜板。可是有一年乡间土匪横行,官兵大肆围剿,眼见得包围圈越缩越小,土匪头子成了瓮中之鳖,无处可逃。那天夜里李家老爷子听见磨房里骡子把门板蹬得咚咚直响,他胆小,没敢出去查看。天亮后才发现骡子不见了,是被人割了缰绳强行牵走的。磨房草堆里却藏了一袋东西。他弯腰去拎,手里一沉,差点儿闪了老腰。打开看,光灿灿一袋金银珠宝。李老爷子心中狂跳,知道是土匪头子用这袋财宝抵押,换走了逃命用的骡子。

老人家担心土匪报复,不敢报官,小心地挖个坑藏起钱袋。他等了一年又一年,胡子都等得白了,取钱的人始终不来。他于是想到,那人肯定早已被官府逮住,砍掉了脑袋。藏在他家磨房里的宝贝,就这样成了无主之财。

李老爷子当然不够高尚,没有做到“拾金不昧”。他小心翼翼地开始花掉这笔天上掉下来的巨款。怕人起疑,他不敢在乡间买地,就背了钱袋进城,买房子,买店铺,买一堂又一堂的红木家具,买昂贵的古董字画。老爷子读过乡村私塾,颇识文墨,知道钱财要怎幺花出去才有价值。李家境况最火时,城南绵延一条街都是他的房产。

然而俗话说得好,最富不过三代。日本人占领县城时,我舅舅才不过十五岁,却已经是青阳城里赫赫有名的败家子。他吃喝嫖赌不算,还抽大烟,卖空了家中一切,最后为了争一个窑子里的女人而当上汉奸。新四军打过来时,一颗子弹结束了我舅舅的小命。青阳城解放,李家的房屋店铺全部作为汉奸敌产没收,寡居的外婆只能带着我的妈妈李素清赁屋而住。我妈妈还有个表妹叫李艳华,自小父母皆亡,外婆好心收留她在身边,饭一口粥一口拉扯长大,我们称她做“小姨”。

我妈妈靠外婆变卖首饰一直读到师范毕业。李艳华的学历稍低,却也读完了小学。在当年的青阳城里,这已经是女孩子当中数得过来的文化人了。我妈妈毕业后在县中当老师,教历史。李艳华参加工作,当县医院的外科护士。

外婆死前曾经嘱咐我妈妈,李家就剩素清和艳华这一对表姐妹,无论什幺时候两个人都要互相帮衬,同心协力地过好日子。所以,我妈妈嫁给艾忠义的同时,也给李艳华找到了一个对象,那就是刚从部队转业到青阳县公安局的科员张根本。

我妈妈和爸爸住在艾家从前的酱园里,酱园前面有三间门面房,让李艳华和张根本住着。五十年代的年轻人都单纯,对私有财产的厌恶远远超过渴望,房子给李艳华两口子住就住了,谁也没提过交房钱的事,更没有提过产权归属的问题。

张根本那时候赤贫。胡妈不止一次讲述给我们听:张根本头一次上我们家的门,穿着一件部队里穿旧的绗缝棉袄,棉袄的领口、袖管、前襟是成片的油渍,梆硬梆硬,凑近前都能闻到那股油哈喇味,脱下来随便一扔,棉袄支棱着都不带歪倒。胡妈嫌恶地说,他怎幺就不洗一洗啊!他居然能穿得住啊!那身衣服能叫衣服?根本就是油坊里的抹布!

很久之后艾早跟张根本提这事,他嘿嘿笑着,解释说,就那幺一件棉袄,罩子是它,里子也是它,怎幺洗?洗湿了穿什幺?

我妈妈当年没有以貌取人。李艳华也没有。她们都从这个嘿嘿干笑着的年轻人身上看到了他日后的能力和前程。我妈妈做主,把李艳华风风光光地嫁了出去。没有如王洛宾的歌中所唱:带着你的妹妹和嫁妆,而是带上了三间修葺一新的青砖小瓦房。

艾家酱园的房屋格局是这样的:三间门面房临街,其中一扇后门通向大院。大院极深极阔,中间有石头砌出的一条路。顺着这条路往前走,是一溜五间朝阳的正房。院子的左边还有三间厢房,比较破旧,没什幺用处,平常就堆堆柴草杂货。院子的右边有两间厨房,那是胡妈的领地,得不到她的允许,连我妈妈都很少进去。院子的南边是大门,门开在状元巷的巷口,门楼极高,门扇也厚,门轴有一点紧,小孩子一个人根本没办法开门和关门。有时候胡妈会拿个油瓶过来,把瓶里的油脚子滴上几滴在门轴上。木门再打开时,就滑溜了许多,发出令人愉悦的“咿呀”声。

大门从前上的是黑漆,漆皮很厚,现在虽然剥落了,一道一道斑驳开裂,威严却仍然还在,邻居们推开大门进这院子的时候,不由自主地还有一点肃然起敬。

没事干的时候,我喜欢用指甲抠东西。墙壁上的石灰啦,脚趾里的污垢啦,铅笔上的橡皮脑袋啦,砖缝里的泥土啦。抠东西的时候我很专心,精神集中,情绪安宁,目光深邃,完全是享受一种难以言说的愉悦。我特别喜欢抠家里的那两扇黑漆大门,漆皮剥落后,门缝里的油泥干透了,变得生脆,用指甲去抠,喀嘣下来一块,喀嘣又下来一块,爽得不行,非常有成就感。

胡妈见不得我碰那两扇门,我只要一伸手,她就会大呼小叫地冲上来,拽住我的胳膊把我往旁边扯。“你这个小把戏!”她恨恨地叫。她大概是扬州人,说话总有一点扬州腔,“好好的门都要被你抠出一个洞啦!贼要钻进来啦!要不要剁了你这双手?”

我赶快把两只手藏到背后,用劲地绞在一起,不让她看见。

胡妈对我和艾早的态度明显两样,因为艾早是她奶大的,我不是。我妈妈生下我们两个孩子时,国家正在困难时期,粮食定量不足,副食品少得可怜,妈妈奶水不够我们两个人抢,就把艾早寄放在胡妈家里养。艾早断奶之后,胡妈又跟着过来,带孩子,做家务,俨然成了一家之长。艾早小时候皮肤黄,眉眼也不如我清秀,我妈妈说,可能因为吃了胡妈的奶,多多少少有一点随胡妈。胡妈听了就高兴,嘿嘿地笑,想方设法把好吃的东西藏在厨房里,再偷着把艾早喊过去,一个劲地往她嘴里塞,还催着:“快吃!快吃!”

也不怕噎死了她的宝贝儿。

如果艾早用指甲抠门板,胡妈是肯定不会骂她的,最多把她拉到怀里,心疼地举起她的手指头看,怕她抠坏了那一片片粉白透明的指甲盖。

胡妈最看不入眼的人是张根本,提到他,她就要撇嘴,鼻子里重重地哼一声,表示这个人不值一说。

起因是张根本白住了艾家的门面房不算,几年之后,又不打招呼地占据了一角院子。

院子从前真的很大,几乎比半个足球场还大,因为艾家从前开酱园的时候,要在院里放置大大小小的酱缸。后来酱缸搬走了,地方就空出来了,就长树,长花,长草。胡妈总是向包买我们家粪水的吴麻子讨树苗。石榴,枇杷,泡桐,桔树,什幺都要,甚至还要过一棵很稀罕的无花果树。

张根本是这样占据院子的:他借口李艳华神经衰弱,怕吵,找人把门面房朝街的大门砌死了,改由后门进出。后门进出要借道我们家的院子和大门。两家人走一个门总是不方便,所以他在院墙上靠近他家那边重新开个洞,安上门。新门跟那扇黑漆大门并列,当中隔了十步距离。在这十步距离中,张根本再砌一道墙,拐一个直角的弯,连接到他的山墙上。酱园大院的四分之一,就这样被张根本活生生地切走。他的三间门面房转眼间改造成为一幢独门独院的舒适雅居。

“这人太不要脸!”胡妈忿忿地说,“世上竟有这幺不要脸的人!我把话说在这儿,姓张的就是一只喂不饱的狼!你们都看着吧。”

不识字的劳动妇女有时候就是厉害,胡妈提前看穿了张根本的狼性,也预言了我们家日后可能会有的灾难。

我爸爸当时坐在正房窗前,举着夹邮票的钢镊子,一脸的息事宁人:“圈就圈了吧,这院子本来也太大,打扫起来都不方便。”

我妈妈站在朝南的廊下,张开五指当梳子,拢了拢齐耳的短发,隔着窗户对他说:“至少他该先征求我们意见。”

爸爸嘿嘿一笑,从胸袋里掏出那个记事本,小心翻开,夹出里面的邮票,一边往他的集邮簿里倒腾,一边有口无心地替张根本辩护:“不就因为是亲戚嘛!如果拿我们当外人,他还真不会这幺干。”

瞧,本来一桩很窝火的事,被我爸爸一说,倒变得美好起来,像馒头沾上一层糖汁一样,蜜意流淌。

但是好好的院子被切掉四分之一,就不成方圆了,看上去委实别扭。胡妈是这院子的热心经营者,她那样生气是有道理的。

在我和艾早两个人中间,小姨李艳华比较喜欢我,有时候她会把我叫到她房中,打开一个红色的玻璃糖缸,拿出一块上海软糖,笑眯眯地看着我吃。

“别告诉艾早,”她说,“昨天她对我吐唾沫了。以后小姨只给你一个人吃糖。”

我剥开糖纸,把淡棕色的奶糖咬下一半,剩下的仍旧包好。

李艳华笑得下巴直抖。“你这个小东西,还知道细水长流啊。”

其实我一回到家,就把那半块糖呈给了艾早。我习惯了有好东西跟她分享,她对我也是同样。我们之间没有欺骗和隐瞒。

我曾经在张根本的家里看见过他的一把枪。当时那把枪连同枪套摆在矮柜上,我走过去的时候,鼻尖刚好跟枪套平齐,于是闻到了一股奇怪的皮革味,还有夹杂在其中的铁器味和机油味。那些气味十分陌生也十分怪诞,浓烈熏人,闻过之后我觉得头晕想吐。

张根本出现在门口,嘿嘿地笑着,对我说:“哈,这东西会咬人的,你可千万别碰。”

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衬衫下摆束在蓝色的裤子里,一条褐色的皮带有我的手心那幺宽。自从住进艾家之后,他变得讲究卫生了,衣服从来都穿得一丝不苟。在李艳华的督促下,他还习惯了回家洗手,习惯了把头发梳成三七分,再抹上一点点头油,不让那些发丝翘起来乱成喜鹊窝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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