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很热。睡觉之前,我到浴室里冲了第二次澡。喷淋头的某些部位已经有了锈斑,看上去仿佛经久不擦的污渍,疤疤癞癞,叫人心里像吞了苍蝇似的恶心。莲蓬头出水的细孔也有点堵了,水流变得很不均匀,一边的流速快,水线密集,打在皮肤上唰唰地响,熨帖到恰如其分,另一边却是勉强和无奈,有点像苦了面孔很不情愿的做爱。
贾铭不止一次地提议说,这房子该重新装修。他说,即便我们结了婚,搬到他那儿去住,也得把该安置的事情安置妥当。
他知道我姐姐艾早会时常过来小住。几乎每隔三两个月,她都会从深圳飞过来,看一看我儿子艾飞,带他出去吃顿饭,逛一逛动物园,然后再飞走。艾早不可能跟我们住进新家,所以这房子要给她留着。
贾铭就是这样一个办事稳妥的人。他的那个规模不大的橱柜公司,也被他用这样的方式管理得清清爽爽,有条不紊。能找到这样一个人做我的丈夫,应该说是我的幸运。我已经四十多岁了,贾铭比我大五岁,我们两个人到中年,相守就是幸福。这一点,我们彼此心里都很清楚。
贾铭的公司里有现成的熟练工,木工水工电工都有,如果我想装修房子的话,工人们招之即来,用不着我支付哪怕是微不足道的成本。可我就是迟迟不愿意让他动手。我拖延不动的原因,是舍不得让陈清风的最后一点气味和踪迹在这儿消失。一九八九年春天,我从学院后勤处拿到了这房子的钥匙。十月,陈清风如惊弓之鸟一样在这里呆了四天。之后他远去他国,再没有踏回故土一步。他在我床前的地板缝里留下了一根短发,发根上还带着一星皮屑,十几年中我让它留在那道隐秘的缝隙中,以为它会静静地陪伴我一生。我的抽屉里还有他用过的一只指甲钳,一只粗糙的一次性木梳,一把从小店里买回来的简易剃须刀。我小心地保存它们。偶尔拿出来,我会清晰地回忆起陈清风使用这些东西时,他的神态、动作、情绪,他盯视我时眼睛里的笑容。他笑起来的时候会露出被烟熏得微黄的牙齿,嘴角的一边略略抬上去,显出一种意味深长的惊讶。还有,如果他用剃须刀刮胡子,他会把上颚鼓出来,唇边绷在牙齿上,这样的话,皮肤拉开,可以刮得干净一些。
如果我要装修房子,这些东西都会被搬家工人一股脑儿地丢弃,送到某个垃圾转运站,被垃圾处理机压成粉末,成为尘土,随风飘逝。
不,我不想就这样地失去它们。在陈清风去世之后,更不愿意失去。我宁可让水龙头锈着,让地板开裂着,墙漆剥落着,橱门摇晃着。我留下他的头发,他的指甲钳、木梳和剃须刀,就如同留下了我的青春年华。人的一生不能两次趟过同一条河,这是希腊哲人的名言,最早陈清风背给我听、令我年轻的心中有阳光照亮的一句话,我永远都记得。
我关了水龙头,拿一块浴巾擦干身体。水汽模糊的穿衣镜里映出我的头颈和胸腹,颈部依然纤细平滑,胸腹却已经略显松弛,肌肉纹理都呈出向下的姿态,仿佛一件穿得太久、无法再挺括有形的衣服。而就在半年之前,有一次在医院做妇科体检,一屋子的女人轮流脱去衣服,我旁边的女人使劲盯着我的胸脯看,她惊叹说,怎幺会有这样年轻的乳房!她还说,你看看我的,都快挂到肚脐了,真是没意思啊。那时候我心里骄傲,我知道我的乳房是因为思念而翘挺,就如同我的目光永远会抬高,越过千山万水,去关注世界另一边的风景一样。
仅仅半年,沧桑巨变。哀痛的心情可以修复,身体不能,它的悲伤不可逆转。
套上一件带圆点的棉布睡裙,我先去客厅隔出来的角落里看艾飞。我喜欢看他熟睡的模样。十岁的男孩子个头已经齐到我的肩膀,睡在那张行军床上,尤其显得长手长脚,仿佛随时随地都会虾一样地弹跳起来,蹦出我的视线。壁挂的小空调机嗡嗡地响着,不间断地把空气压缩、压缩,再轻轻地吹出去。艾飞把毛巾被团作一堆抱在胸前,睡得神闲气定,裸露的皮肤上散发出儿童特有的甜丝丝的气味,草莓棒糖的味道,冰淇淋蛋筒和新鲜面包的味道。每次我嗅到儿子皮肤上的气味,就要想到我和姐姐艾早,在我们两个十岁的时候,身体上不会有这样的甜香。十岁之前我们没有吃过冰淇淋,没有见过面包和草莓,我们的零食是五分钱一斤的萝卜,两分钱一包的炒蚕豆,和一角钱装满一脸盆的半生不熟的西红柿。我们那时候身上总是有汗馊味,从酷热的阳光下走进屋里时,额头上鼻尖上挂着亮晶晶的汗珠,皮肤的每一个毛孔中嵌满灰尘、油污和缺少冲淋设备而永远腻在汗毛上的肥皂的干沫。我妈妈李艳华走过来闻我的头发,她会皱着眉头说:“你馊得像块抹布。”
就是这样,像一块抹布:破碎,灰暗,油腻,气味难闻,被大人们用两个指头拎起来,在锅台和饭桌上扔来扔去。
卧室很凉爽,洗澡之前我已经提前打开了空调。薄纱的窗帘被微风吹拂着,旖旎得像一个人独自的舞蹈。透过窗帘,星空微明,远处建筑工地上起重机的灯光像一颗烟头,时明时灭,缓慢地移动,给夏夜增添了一种幽深和惆怅。草地上有虫子在断断续续地鸣叫,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老家俗称的“纺织娘”。我从小害怕虫子,总是对那些腿脚众多、行动迅速的小东西们敬而远之。我姐姐艾早会知道。她什幺都懂,偶尔碰到不明白的东西,总是翻书、询问、打听,直到弄得一清二楚,很小就是这样。
我关闭手机,看着它的屏幕亮起来,出现“seeyou”的英文字样,而后陷入沉寂。深渊一样的黑暗,死亡一样的亘古。
床头的电话线也被我小心地拔下,放在旁边。最近几个月来,睡前拔掉电话线已经成了我的必做功课。如果有一天忘了没拔,深夜一点钟的时候电话铃声就会惊心动魄地尖叫起来,利箭一样地刺破睡眠之茧,让我的心脏狂跳。陈清风的儿子,那个有点变态的三十出头的男人,会在电话里一百遍地逼问我:“他给你留了多少钱?钱在哪儿?”
我曾经无数次地担心,有一天走在路上时,会有一个面容酷肖陈清风的男子,胡子拉碴,衣服的拉链裹紧脖子,脚上一双脏兮兮的旅游鞋,迅雷不及掩耳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劈头一声喝问:“他给你留了多少钱?”如果我不说,或者打眼色向路人求救,他会伸手抓住我的脖子,用劲挤捏,非要挤出一个他满意的回答不可。甚至他会出于冲动而杀了我,用一把尖尖的杀猪刀,手起刀落,我脖子里的鲜血喷出,染红路面,让行人掩嘴惊诧。
还好,这样的情况没有发生,陈清风的儿子只限于电话追逼。我怀疑他的职业是类似夜间守门人的角色,半夜三更,万籁俱寂,睡意连绵,他用电话骚扰的方式提神醒脑,寻求开心。他未必相信陈清风给我留了钱,骚扰仅仅是一种发泄,他把他从小到大对父亲的不满,通过一根细细的电线,通过半夜偷打公家的长途电话,恶毒而又酣畅地倾泻出来。他选中我来做这个承受秽物的垃圾桶,是因为他恨我,他们全家人都恨我。
可我只是在他三岁的时候见过他一次。那一次他跟着他的妈妈和姐姐到县广播站找陈清风,他把脏兮兮的大拇指含在嘴巴里倚在房门口,上身穿着一件带条纹的小背心,下面光着屁股,皮肤的颜色和泥土相似,小鸡鸡上还沾着一些饼屑和石灰屑。他妈妈埋头在洗一大盆衣服,穿着一件男人穿旧的汗衫,透过泛黄稀薄的布纹,能看见里面荡来荡去的乳房和两个黑黝黝的乳头。
当时,艾早的眼神尖利带刺,她满面通红地发问:“你们是谁?怎幺会在这儿?”得到准确的答复之后,她奔过去拣起地上的一捆芹菜,用劲砸在洗衣盆里。灰白色的污水受惊溅起,子弹般四射,女人和孩子的身上都沾上了污糟糟的肥皂沫。而艾早回身就走,肩膀端着,迈着大步,伤心欲绝。
从那之后我没有再见过陈清风的儿子。他们母子三个我都没再见过。可我知道他们一直在跟踪我,监视我,而且是咬牙切齿地恨着我。
每当深更半夜他把电话打过来的时候,我总是睡眼蒙眬地拿起话筒,努力地从梦境中挣脱出来,疲惫应答:“没有钱。从来就没有钱。”
他恨恨地呵斥:“你胡说!肯定有!”
我说:“的确没有。我们之间不谈这个。”
“不,一定有!你这个婊子!你这个狐狸精!”他大声叫,“我要杀了你!”
我放下电话。睡眠就这样消失了。天亮之后我昏头昏脑爬起来,在镜子里看自己的脸。我的脸苍白肿胀,像死亡多时的鱼的肚皮。眼球突出,血丝爬满了眼白,眼睑松松地垂挂着,手指按上去,生猪油一样地颤颤巍巍。一夜之间,我提前进入老境,颓废而懈怠,成了我儿子艾飞的祖母。
贾铭帮我打电话到电信局服务台,要求开通一个防恶意骚扰的功能。服务小姐娇嗲地笑起来,说,先生,对不起,固定电话还没有开发这个功能,您可以开通“来电显示”,选择不接某些号码的电话。贾铭说,可是在选择之前,电话铃已经响了,骚扰已经发生,怎幺办?小姐出了个主意:要幺您选择去公安局报案?
贾铭真的去了一趟派出所,回来告诉我说,手续太麻烦了,动静太大了,要申请,要开证明,要调查核实,审批,立案……还是拔了电话线吧,天长日久地打不通电话,对方会忘了这事的。
于是,那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拔掉了电话线。拔掉电话线后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床边。早春二月的天气,我把被子裹在身上,仍然觉得冷,心中备感凄凉。我知道这不是陈清风想要的结果。不管他有没有给我留下一笔钱,这都不是他想要的结果。
后来我就睡着了。我出乎意料地睡得非常踏实,就连做梦也没有让我醒来。我记得我做了一连串的梦,一个套着一个,有点绵延不绝的意思。比较清晰的一个,是关于陈清风的。梦中我和艾早推搡着又拉扯着,一脸傻笑地闪进县广播站的院子。我们都是十六岁的年龄,穿碎花的棉布套头衫,藏青色三角裙,浅蓝色塑料凉鞋,额前剪出齐齐的刘海,过于浓厚的头发扎成两个毛刺刺的刷锅把,如果不小心把手指插进头发里,会摸到粘腻腻的头油和污垢。
我们在广播站的两层小楼里上上下下地奔跑,焦急地寻找陈清风。楼里却空无一人,像唐山地震发生后小城里万室皆空的样子,黑洞洞的门窗后透出瘟疫般的死寂和苍凉。我们两个人的凉鞋啪嗒啪嗒地敲打在水泥楼板上,发出来的回声阴森而恐怖,仔细听上去,是一种叹息,沉重的、悠长的、呻吟一样的叹息。艾早找得不耐烦了,生气地跺一下脚,大声喊:“陈清风!你在哪儿?”
院子里的一棵泡桐树忽然哗啦哗啦地响起来,恶作剧样地重复着艾早的话:“陈清风!你在哪儿?”我们抬头看,蓦然发现每一片树叶上都长出了一只眼睛,无数双眼睛在树间快乐地摇晃,眨动,闪闪烁烁。眼睛后面似乎还藏有戏谑的笑声,古怪得让我们头皮发麻。我和艾早争先恐后地跳起来,伸手去够那些眼睛。我们每蹦起来一次,身子就会长高一截,离那树上的眼睛更近一寸。艾早比我长得更快,她的指尖已经触到了叶片。我急得要哭出来。我对树上的眼睛喊:“留给我!”
这时候喀嘣地一声响,地面莫名其妙地裂开一个坑,泡桐树整个儿陷了进去,速度飞快,逃遁一样。等我和艾早省悟过来,眼前已经踪迹全无,好像树木压根儿就没有存在过。于是我们两个人拼命地用手刨地。手指所触之处,泥土如面粉一样松软。眨眼工夫艾早刨出一块淡黄色的琥珀。那块琥珀大小如一只土豆,圆润,柔滑,婴儿皮肤般地腻手。我指着琥珀喊:“眼睛!”艾早哇地一声惊叫起来,抬头看我。
我们都认出来,这是陈清风的眼睛。陈清风的眼睛藏在琥珀里,晶亮无尘,如一滴硕大的泪珠,凝视着我和艾早。
我应该说一说陈清风的死。陈清风的死的确与我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