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席上,设计部的女孩急着向于飞扬表示,莫尘只是寂寞地饮酒、吃菜。饱了,就忘了。
什么十年之约,只是她莫尘的一厢情愿而已。他身边从来是群蜂乱蝶,又怎会在乎多她一个,又怎会在乎一个已然容颜渐老的她。
没有人注意她何时去了洗手间,吐了一池子。心里火烧一样的难受,也许多少抵消了一些心痛的感觉。跌跌撞撞地出门,在洗手间门前她看见他,他关切地看着她,搀着她张了张口却始终什么也没说,她咧着嘴看着他,不知道是哭还是笑。
胃里翻江倒海般难受,她又躲回厕所吐起来,他站在门外。她不敢出来,蹲在洗手间里放声大哭,想要把对他的爱一点一点哭出来,孰不知早已沁入心脾的爱剜起来是剃肉般疼。
直到她听到外面在喊“于总”,她知道他被叫了回去,才擦干眼泪。等她回去的时候大家吵着要去酒吧,饭局匆匆结束,一行人等摆驾去后海的酒吧。莫尘想回家了,沈奕却不准假。莫尘后悔酒量练好了,搁在从前早就醉得不省人事了,现在还能走猫步。
恰逢五月,河水里倒映着灯光下摆动的柳枝。缠绕在柳树上绿色、白色、红色的彩灯发出荧光,照亮了本该沉寂的夜晚。
打每一家路过,都是强烈的音乐伴随着蹦跳的激情,喊叫的释放。
那是一家不算热闹的酒吧,沈奕点了一些叫不上名字的酒,花花绿绿摆了一排,嗓子一吼“今天谁喝醉了,特许明天不用上班,前提是陪好于总。”
“噢——”
像瞬间喷出酒花的香槟,“噗”一声泡沫四散。群起的激情,在地动山摇的音乐中摇起来。
往常来个大肚子秃瓢的男人,这帮女人都说自己大姨妈来了不方便,今日经期紊乱了吧,各个都正常起来,喝酒、跳舞、掷骰子。
不知道那个包桌的客人,自己点歌上去唱,歌声比野兽还吓人,一嗓门喊出来要吓出几个心脏病。
“人间还有这种极品,这嗓门吓吓自己就算了,出来吓唬人脑残了吧。”刘翘楚不屑地说。
“沈总来一个,给这群孩子上堂课。”嘉明最佩服的人就是沈奕,对人谦和,不搞办公室阴谋,专业强,能力棒,连唱歌打球游泳也从不落伍,被嘉明称为“全能王”。
沈奕推辞:“今天的主角是于总。”
莫尘从未听于飞扬唱过一句完整的歌,最多是哼上一句,只听得到调,听不清歌词。每次让他唱,他总是推辞。
同伴起哄,连安晨妮都说“我们于总可是获过歌唱大奖的。”话一落,起哄更厉害。莫尘混在中间,不叫嚷,直直看着于飞扬,忽然四目相对。无数人影、无数嘈杂的声音如摇曳的烛光纷纷繁繁的晃动。
莫尘下意识地闪躲。于飞扬倒没显出不自然,反而一反常态地说:“那我就献丑了!”
“噢!噢!”一阵阵尖叫将全场的目光引过来。随着于飞扬走上台,大厅里换了舒缓的音乐,全场安静了许多。
十年,他也从那个羞涩的男孩,变得好不谦让了。莫尘侧着耳朵,这是她第一次听他唱歌。
我来到你的城市
走过你来时的路
想像着没我的日子
你是怎样的孤独
拿着你给的照片
熟悉的那一条街
只是为了你的画面
我们回不到那天
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我会带着笑脸回首寒喧和你坐著聊聊天
我多麼想和你见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需说从前
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
只是说一句
好久不见
无数次她在ktv自己唱给自己的歌,mv里滑稽却没落的默片,无声地备注了无法抹去的伤痕。于飞扬唱得她明眸蓄泪,该是多难开口的话才需要借着别人的歌词唱出来。有人鼓掌,有人静默地唱,她不说话心却淌血。
穿过北京纷纷扬扬的柳絮,她似乎看到于飞扬眼角轻轻落下的泪痣,似乎听到他唱的哽咽。然后他停下来,说“把这首歌唱给他最爱的女人”,走下台一直走到莫尘身边,扳过她的脸,吻去她脸上的泪痕。她多么渴望这个时候他不是唱的这么安静这么沧桑,而是像她一样无法克制,心如刀割。终究,是做惯了梦,惯出了毛病!
她看不见他眼角有泪,他也未说出那句话。于飞扬安静的如断线的帛锻,毁了织就的千千情结。莫尘从来不是爱伤感的女人,只是遇到于飞扬,她总无法从情绪中自拔。
如果注定走不到一起,再也不要老死不相往来了,哪怕只是安静地守在他身边,哪怕只是偶尔和他聊聊天,哪怕只是喝一杯咖啡的时间,哪怕只是普通的朋友,她也奢侈地奢望着。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万众瞩目之下,她走上去,拿起另一只麦克风,跟他一起唱“我多麼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需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莫尘真佩服于飞扬,多年留学经验,竟然练就了一身的宠辱不惊,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莫尘的合唱,他只有惊讶,没有感伤,一如既往波澜不惊的歌声。
歌曲总是很短,唱几句已是结束。下一首被人抢去了麦克风,叽里呱啦地唱着,听不清歌词。
于飞扬从茶几上拿起一杯酒,走向莫尘,她却跑了出去。她的勇气已经用完,怕他不说话,怕他唇语和手语,怕自己已撑不起脆弱的小心脏。
一直到狂欢结束,莫尘和于飞扬没有正面说过一句话,没有再碰过一杯酒。四散离开,沈奕依然载着莫尘和嘉明,顺路送他们回去。嘉明半路下车,沈奕载着莫尘回到了兴筑小苑。莫尘没喝太多的酒,只是连干三杯后劲十足,酒精挥发,早已已经倒在车上迷迷糊糊睡着了。
“莫尘,到家了。”
“啊?这么快,我都睡着了。”
“需不需要我送你上去。”
“不用,我还能走猫步呢?”
莫尘下了车,晃悠着走了几步歪歪斜斜的猫步,笑了,“看,我就说没问题,再见领导。”
沈奕驱动车子,调了个头便消失在茫茫夜色里。莫尘倚着墙壁站了一会儿,夜风吹得凉凉的,她轻声哼着那句“我多麼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需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站了片刻,才折身进了小区。
回到家中,莫尘对着墙壁上于飞扬的照片,站了很久。直到她觉得自己可以面对他波澜不惊了,才倒在床上蒙着头睡觉。
几日后她回了一封邮件:不知不觉已经十年了,我过得很好,即将结婚,昔日诺言我想早已是儿戏,你我不必遵守,仅希望幸福。
一直在等回信的于飞扬,终于看到新邮件,慌忙地点开,看到莫尘两字,心情无法平静。短短的字句如小李飞刀的飞镖,准确无误地插在心脏最柔软的地方。
“她已经要结婚了?”他自言自语。十年毕竟太久,一个女人经不起太长时间的等待。老死不相往来的十年间,他早已成了自己羡慕的人,却羡慕从前的自己。那时,他可以在学校门口等她出来,可以在电话里对她说“晚安”。
点了回复,急急要追问,打出来却是:恭喜。知道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既然你早已将诺言当成儿戏,再见面,我们是不是可以如老朋友一样聊天?
莫尘看到那句“既然你早已将诺言当成儿戏”心痛不已,十年付出,竟无人懂的。如果不是他先将誓言当作儿戏,又怎会装作不认识,又怎会用手语代替话语?若不是被他深深伤了,她何苦编出一个这么拙劣的借口来维护丢失已久的尊严!曾经她以为他与世间男子不一样,看来是自己错了。
莫尘苦笑。很小的时候看《戏说乾隆》一直学着唱的一首歌:“山川载不动太多悲哀,岁月不经不起太长的等待”,早已将世间世事猜透,是她明白却不想懂得。
洋洋洒洒写了一堆质疑和埋怨,最后却是轻轻一键delete掉。速速打了两个字:当然。
长久以来的自信,瞬间崩塌,于飞扬回:我也即将结婚,祝我们都幸福吧。
莫尘流泪打出两个字:恭喜。
此后再无半点只言片语发来,彼此只是看着十年融化成短短的几行字,不言不语,眼眶湿润。莫尘告诉自己终于可以放下来,盯着电脑发呆,不允许自己流下一滴眼泪。终于,她还是无法克制地伏在案上泪流不止。
隔着电脑屏幕,于飞扬眼睛湿润,滴在一本泛黄的旧日记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