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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燥热的夏天就这样在忙碌中过去了,发生了许多始料未及的事情,最后也只能硬着头皮接受。暑假过去,徐婉背着书包去上学。徐婉在很短的时间内变得不再那么尖锐,脸上也会有淡淡的笑意。成长或许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一晃就是九月中旬了,许久没有消息的郑青秋寄来一张请帖,请沈寻与徐瑞天去参加的她在蓝山市举行的服装走秀。这次的走秀主题叫“极光”。
这次服装走秀许多蓝山市的大人物都来参加了。连黎昕和陆挽霜都在。这种场合当然何佳也没有错过。
秀场的舞台布置得华丽非凡,看样子斥资巨大。沈寻非常佩服郑青秋的能力和创意。想来,她已经去看过极光了吧,所以才有这场服装秀。
何佳在耳边感叹:“要做一个成功的服装设计师真的太难了。”
沈寻也赞同。
“你肯定会比郑青秋更厉害。”
说到这里,沈寻忍不住脸红。她最近都快变成家庭妇女了,除了照顾徐瑞天两父女外,什么都没做。
何佳继续打趣道:“等你成了著名的服装设计师,一定要先给我做一套衣服。”
沈寻重重点头。等到徐瑞天胃病稍微好一点儿,她一定能重操旧业、重拾旧梦。
不得不说,这次郑青秋的作品超越了以往的作品,让人非常惊艳。每件衣服都加上了极光的元素,看上去华丽绚烂,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睛。这是一场视觉的饕餮盛宴。看秀的整个过程,沈寻眼睛都没眨一下。
徐瑞天在一旁财大气粗地说道:“如果你喜欢这些衣服,我通通买下来。”
沈寻讷讷地摇头,“如果拥有它们,可能它们就会变得很平常了。”
“你的逻辑真是奇怪。”
沈寻忽然抓着徐瑞天的手,心血来潮地提议道:“如果有机会,我们去看极光吧。”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眼睛亮晶晶的,带着别样的神采。
徐瑞天捏了捏她的手,笑着说“好”。
旁边的何佳不耐烦地提醒道:“麻烦你们注意一下旁人的感受好吗?”
沈寻急忙去抓着何佳的手,笑着说道:“到时候也把你带上。”
何佳丝毫不给面子地回答:“算了,我就不去当电灯泡了。”
仅仅是衣服都如此美,如果是真正的极光,那一定就像梦一般美好。想到这里,沈寻忍不住神往。
走秀结束之后,便是庆功宴。郑青秋穿着一条极光主题的长裙,站在台上,举杯向大家表示感谢。她搂着一个外国人,笑靥如花地说道:“很感谢大家的捧场。如果没有大家的支持,这场秀不可能这么成功。在此,我最想感谢一个人……”说这话的时候,她看了看旁边的人,继续道,“这位就是我的未婚夫,布莱克先生。我们在阿拉斯加的费尔班克斯一见钟情,并在绚烂的极光下,互许终身。下个月也是我和他的婚礼,诚邀各位参加。谢谢大家。”郑青秋鞠躬致谢。
听到这个消息,最开心的要数沈寻了。郑青秋终于想要结婚安定。原来她以为,郑青秋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结婚,因为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配不上这个出众的女子。而这个布莱克看上去大概也是四十多岁,长相普通,却有种别样的高贵气质,对郑青秋也很绅士,不算太差。
等到郑青秋敬完酒后,沈寻端着一杯红酒,笑着走过去。“郑姐,恭喜你。”
郑青秋看看沈寻,又看看她身后的徐瑞天,笑着问道:“你们两个什么时候也把好事办了?”
沈寻脸一红,道:“还早着呢。”
郑青秋继续打趣:“估计我们的徐总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把你娶回去了。”
“郑姐……”
“好啦,好啦。我不开你们玩笑便是了。你脸皮还是那么薄。”
沈寻的脸微红。
“有机会你一定要去费尔班克斯看看,那里一年中有两百天都有极光,是个看极光的好去处。”
沈寻用力点头,祝福道:“郑姐,要幸福哟!”
郑青秋点头,举杯,道:“你也是。”
两个人相视一笑,剩下的话都不言而喻。
幸福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因为徐瑞天,现在沈寻已经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因为在场有许多大人物,徐瑞天端着酒杯去敬酒,沈寻忍不住提醒他少喝一点。大厅里空气比较闷热,沈寻叮嘱完徐瑞天,放下酒杯,走到大厅外面小花园的长椅上坐着休息。长时间穿着高跟鞋,脚后跟磨得起了泡。她忍不住脱掉高跟鞋,呆呆地看着夜空。她也喝了不少酒,浑身燥热得慌,心情怎么也不能平静。
这个时候,昏暗的光中,渐渐走出一个黑色的人影。沈寻凝神一看,是黎昕。
黎昕缓步踱过来,似乎也喝了不少酒,远远地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酒味。他走过来,毫无顾忌地坐在沈寻的旁边,道:“你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
“我说介意的话你会起身吗?”
“不会。”
“那不就得了。”
黎昕忽然笑了,伸手去摸沈寻的头发,道:“你的性子还是这样。”
沈寻偏头一躲,黎昕的手僵在空气中,又尴尬地收回去。
“你来这里做什么?”沈寻问得很随意。
黎昕回答得很认真。“我看见你出来了,所以来找你。”
“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沈寻,我想你。”
沈寻,我想你。
这五个字破空而来,直插进沈寻的心脏,她心中的防线节节败退,溃不成军。小花园很安静,与热闹的大厅形成强烈的对比。她能听到自己心脏急剧收缩跳动的声音,周围一切似乎在不停变幻着,让人看不清。
过了良久,沈寻晦涩地张开口,低声道:“你已经有未婚妻了,不该这样。而我,也有了徐瑞天。”
最后一句话抛出去,黎昕的呼吸都变紧了。
沈寻穿着鞋子,起身道:“黎昕,或许以前我是喜欢过你。但是现在,我对你也只有朋友之情。而且,你曾说你喜欢我,不过都只是一句空话。至少,徐瑞天为我做过许多事情。”
她刚走了两步,黎昕就在身后低声道:“沈寻,你离开他吧。徐瑞天马上就不是那个能在蓝山市呼风唤雨的人物了。”
沈寻的脚步顿住,回头问道:“你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
“你要对徐瑞天做什么?”
黎昕站起来,走到沈寻面前,道:“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明天来我办公室。”说完这句话,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沈寻站在原地,鼻尖还残留着黎昕身上的味道,她心慌得厉害,有些不知所措,仿佛有什么大事情即将发生。她在小花园里停了许久,努力平复好心情,然后朝大厅走去,恰好遇见徐瑞天出来。
“你怎么出去了这么久?”
“我在小花园里坐了会儿。你已经敬完酒了吗?”
“嗯。我这边已经结束了。你的手好凉。”徐瑞天无意中碰到沈寻的手。
其实沈寻不是冷,而是刚才黎昕说的话让她的掌心冒冷汗。还没来得及解释,徐瑞天已经把外套脱下来披到她的身上,道:“你别着凉了。”
“我没那么娇贵。”话虽然这么说,但是徐瑞天总是那么心细,让她心里一暖。想着黎昕的话,她忍不住问道:“最近公司还好吗?”
徐瑞天挑眉,反问道:“你怎么关心起这些事情了?”
“我就随口问问。”
面前人的表情没什么不对。要不就是真没事,要不就是隐藏太深。沈寻分辨不清,思索了一会儿,还是决定明天去见黎昕一趟。
第二天,沈寻好好打扮了一番,才去找黎昕。那表情像个奔赴战场的女战士,要去为徐瑞天谋夺利益。其实,她是相信徐瑞天的,只是黎昕的话一直让她心神不宁。
黎昕的新公司很气派,沈寻走进去的时候,发现顾卿踩着高跟鞋从里面缓缓走出来。顾卿似乎憔悴了很多,脸色蜡黄,头发枯黄,暗淡无光,瞬间老了十岁。见她走过来,沈寻马上找了个障碍物把自己隐藏起来,待人走后再出来。
看到顾卿的身影,沈寻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徐瑞天把顾卿得罪了,而黎昕的口气也像是要对付徐瑞天,如果这两个人联手的话,徐瑞天有多少胜算呢。商场上的战争不见硝烟不见血,却同样残酷无情,让多少人家破人亡。现在,她的脑子里乱七八糟的。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沈寻敲了敲办公室的门。黎昕温润的声音响起。“进来。”
沈寻走进去环视一周,黎昕坐在椅子上,温柔地笑着。他穿着白衬衣,黑色的外套,看上去成熟了几分。办公室很大,最显眼的是窗台摆了许多盆茉莉花。叶子苍翠,白色的花瓣徐徐绽放,空气里有着淡淡的芳香。那些花在沈寻的胸口狠狠撞出一个大洞。
黎昕牵扯着嘴角,道:“我的那些茉莉花是不是长得很好?”
沈寻点头。
黎昕站起来,走到窗户边,笑着用手抚摩着那些花,缓缓说道:“其实,有时候人和这些花一样脆弱。”他的拇指和食指轻轻捏着一掐,一朵花从枝头落在他的掌心。
沈寻的脸色不太好。“你想说什么?”
“我还是很想知道你喜欢徐瑞天的原因。”
沈寻摇头。“需要原因的爱情就不是爱情,而是人类生存本能对对方的要求。这些并不能和爱情混为一谈。粗浅的爱情是出于彼此的生存需要,我有需求,你能给,两个人就能在一起。而深层次的爱情从来就不问原因、不问需求。”
黎昕把玩着摘下来的茉莉花,道:“沈寻,你都快成一个哲学家了。”
“黎昕,你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
“还是那句话。你离开徐瑞天,我可以做你的依靠。”黎昕一步一步走过来,眼睛里带着笑,却让人分不清是真是假。
“你不能放过他吗?”沈寻明知道希望渺茫,还是想试试。
“我放过他,那谁来放过黎家?”
“你在说什么?”
“你以为你的徐瑞天就是什么善良之辈吗?他能有今天的成就不知道逼死了多少人!”黎昕的笑渐渐收起,眼眸中带着一丝狠戾,夹杂着浓浓的哀伤。接下来他给沈寻讲了一个故事。
在徐瑞天的公司还没有做大的时候,黎家和顾家在蓝山市势均力敌。黎家的董事长是黎昕的爷爷。黎昕的爸爸只是公司的股东之一。当年的黎家在蓝山市,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原本顾家和黎家的感情很好,但是因为发生了一件事情,导致两家关系破裂。徐瑞天公司渐渐有了起色后,利用顾家,用卑鄙的手段,对付黎家,逼得黎昕的爷爷跳楼。黎昕的爸爸接手了公司,却整天沉迷于美色,公司渐渐衰败。黎昕的妈妈掌管公司后,公司才勉强支撑到现在,举步维艰。所以,黎昕是恨徐瑞天的。
小时候,爷爷很爱他,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东西都捧到他面前。可是当这个已经年迈的老人从顶楼跳下来的时候,黎昕就在旁边。后来他的梦里经常出现那让人惊恐的一幕。他梦想着有一天能成立新公司,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打败徐瑞天。
讲完故事,黎昕情绪激动地喊道:“沈寻,你说,我能放过他吗!”
沈寻听完黎昕的故事,陷入无边的沉默,也不知道该帮哪边。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没有绝对的对与错。
以前的黎昕那么善良,连一朵花也要救。现在的黎昕满脑子都是复仇。沈寻看了他一眼,低声道:“你变了。”
“这个社会本来就是弱肉强食的,我这样做并没有什么不对。沈寻,我有没有给你讲过,其实芝加哥是个肮脏的城市……”黎昕渐渐恢复了平静,看着窗外幽幽飘过的白云,眼神空无一物,思绪似乎飞了很远。
“为什么?”
黎昕没有回答。他孤孤单单地站在窗口,风吹起他的衣服,温暖的光洒了一身。可是沈寻有一种错觉,黎昕看上去是如此冷。
最终,他还是没有说原因。此次对话在黎昕陷入回忆后终结。他沉默不说话,沈寻也沉默着,只听见办公室时钟的秒针“嘀嗒嘀嗒”地响。
最了解黎昕的人大概也只有陆挽霜了吧。
2
沈寻从黎昕的办公室出来,直接去找陆挽霜。自从陆挽霜从徐瑞天的公司辞职后,来到了黎昕的公司,目前就职于财务部。陆挽霜本来就是学经济的,在徐瑞天身边当助理太过大材小用。
自从周鹤轩出事以后,陆挽霜也好不到哪儿去。沈寻看见她的时候,她的妆容已经没有原来那么鲜亮,整个人都带着一种深深的倦怠感。
沈寻找到陆挽霜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不是来打架的,我想知道黎昕在芝加哥发生了什么。”
陆挽霜的神情有种说不上来的奇怪。她看了一眼沈寻,道:“我们换个地方说话。”
两个人到了楼梯间,这里很安静,很少有人路过。
陆挽霜皱着眉头问道:“你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
“他问我知不知道芝加哥其实是个肮脏的城市。”
“他没跟你说原因?”
“如果他说了原因我就不会来找你了。”
“就算你知道原因也没用。现在,我才是他的未婚妻。”
“我不想跟你抢他,只是单纯地想问你原因而已。”
陆挽霜转过身,固执地回答:“他不说,我也不会说的。”
芝加哥是黎昕的噩梦,这点只有陆挽霜知道。而这个噩梦恰好是成就了她。高考毕业后,陆挽霜选了a大,同时也知道黎昕去了芝加哥大学。非常巧的是,在a大,陆挽霜读的专业每年会派两个交换生去芝加哥大学交流学习,为此,她足足准备了两年。为了练好口语,每天早上,她六点起床,去湖边大声朗读英语,风雨无阻,从未间断过。两年来,她没有逃过一堂课,也没有迟到过,每次考试都是全系第一。学校里追她的人从东门排到西门,其中也不缺帅气有钱的人,可是她从未看过他们一眼。
原本大学生活应该是美好的,可是陆挽霜依旧过着苦行僧般的生活。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大三那年,她如愿以偿地再次成为黎昕的校友。当她拖着行李箱,踏上芝加哥土地的时候,她发誓,一定要让黎昕爱上她。在她的印象里,芝加哥是个漂亮的城市,就像黎昕一样,带着诱惑力。又或许是因为黎昕在这里,所以芝加哥充满了魅力。
第一天,陆挽霜来学校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找黎昕。经过多方面的打听,她才知道黎昕住在哪儿。黎昕没有住在宿舍,而是住在外面的一间小公寓。当她找到黎昕的时候,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看到的场景。
黎昕整个人非常邋遢,头发油腻,变成一团,胡子拉碴,衣服上沾满灰尘不说,还有油渍。公寓里到处都是脏衣服、泡面盒以及外卖盒。垃圾成堆,还发着霉,整个屋子散发着一股恶臭。这与印象中的干净人相去甚远。
黎昕看到陆挽霜的刹那,表示了一丝惊讶,随后又窝在那堆垃圾里玩电脑。
陆挽霜不明白,在黎昕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没有多问,而是成了勤劳的田螺姑娘,为他收拾房间,洗衣做饭。原来黎昕清亮的眼神饱经沧桑后却仍旧黑得发亮。转眼一个月过去了,两个人根本就没有说多少话。陆挽霜每次想问些什么,都被黎昕以拒绝的姿态挡回去。
一个月之后,黎昕突然问她,为什么他变成那个模样还要管他。
陆挽霜回答,因为黎昕永远都是她心中的那个黎昕,不管他经历过什么事情,都不会变。
那天,黎昕哭了。一个一米八的大男人在娇小的女生的面前哭得稀里哗啦,也把陆挽霜的心也要哭碎了。
黎昕给陆挽霜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学生被一个同性恋的老师关在办公室……学生没办法反抗,因为他被下了药,还被威胁说如果反抗就不让他毕业。
陆挽霜没办法想象那么优秀、那么骄傲的学生在那半个小时里究竟经历了些什么,才变得那么堕落。
那天,黎昕说,芝加哥真是一个肮脏的城市。陆挽霜同感。
黎昕不甘心,陆挽霜同样也不甘心。于是她为了那个学生去报复老师。她找了一个人演戏,最后在办公室拍下了那个老师的所作所为,放到了网上。那个老师不仅被学校辞退,还被警察逮捕了。
那天晚上,黎昕很高兴地请陆挽霜吃饭。两人还喝了酒。
陆挽霜记得,那天晚上的星星很亮,黎昕的眼睛比星星还亮。她喜欢的那个男孩子在漫天星空下,对她说:“陆挽霜,你真是个好姑娘。”
可是那个姑娘在心底说,她只愿意当那个男孩的姑娘,而不只是当个好姑娘。
在芝加哥的一年,是陆挽霜最快乐的一年。她离黎昕那么近,近到触手可及。黎昕给她讲了许多家里的事情,也讲了他的抱负。
陆挽霜在皎洁的月光下对着她心爱的男孩发誓:“我一定帮你达成心愿。”
朝夕相处间,分别在眼前。一年的快乐时光转眼就过去了。陆挽霜记得,分别那天黎昕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那样温暖的拥抱,让她有了爱下去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