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婵娟

1

一梦江湖费五年,归来风物故依然。相逢一醉是前缘。

迁客不应常眊矂,使君为出小婵娟。翠鬟聊著小诗缠。

这是苏轼的一首词,写给酒筵上别人家的丫鬟,一首可爱的小词,因为是小玩意儿,用心也不深,所以也不当真,当然也不被流传。

而张泌则不然了,客居某地时,遇见邻家的浣衣女,一见倾心。后经年不复相见,张泌做梦梦见了女子,因寄绝句云:

别梦依依到谢家,小廊回合曲阑斜。

多情只有春庭月,犹为离人照落花。

文玥认识常远的时候,她还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喜欢艺术,成天拎着一台单反到处走,给自己取一个艺名叫“团绒”,四处混迹展览馆,也有点儿名气,有人称她青年摄影师。杂志社的美术编辑是她的亲生同学,经常帮她揽活儿。她就是在那时认识常远的。常远是一位诗人,杂志社要刊登一篇他的采访稿,带着文玥去给他拍照。

文玥看到常远的第一眼就喜欢他了。他留着小胡子,头发少年白。总是不自觉地眨眼,这是个坏毛病,可看上去却显得很聪明。他的脸也好看。他衣服上有一股清香的肥皂的味道,那是一种年轻的味道。虽然他一直称呼她小孩,虽然他故意把自己和她隔开一段时光的鸿沟,但他确实还很年轻。

她为他拍了照,登在杂志上。那本杂志现在应该已经成了老古董,那时流行的拍照手法现在看起来也很土气。但在当时杂志很时髦很畅销,有很多人为了常远买了去看。

文玥那时候在想:“我认识了常远。我居然认识了常远!”走在路上,偶尔收到他发的讯息:小孩,在干吗呢?她会觉得一阵激灵,腿好像灌了满满的糯米肠,走不动路,一阵甜暖的血涌进心脏,简直快要窒息。她会给他回很多讯息:我在路上呢。我遇见了一只小猫。嗯嗯,它有四个白色手套。你吃饭了吗?你今天打算干点儿什么?待会儿我要去喝奶茶哦……

现在想来,恋爱不应该是那样谈的,甚至暗恋也不应该是那样。太赤裸了,太无遮拦了,太不要命了。热烈的事物终会消亡于冰冷,比如我们头顶的太阳,终有一日会化为飞灰消逝不见,而天空从此变成浩瀚的永夜。

他们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联系着。有一天,他发来讯息说:我感冒了。

“我可以去你家照顾你吗?我可以给你煮热乎乎的姜汤。”

隔了很久,他忽然说:“小孩,我喜欢你。”

“我也喜欢你。”她立刻回复。

这应该就可以开始恋爱了吧?然而并不是这样的。她甚至还不能在想见到他的时候见到他。关系变得有点儿尴尬,比以前生涩了很多。一定是有一方还不确定,还不坦诚。直到后来她才知道他一直有女朋友,而且他爱他女朋友的程度远高于对她的喜欢。喜欢怎么能和爱较量呢?喜欢是保留选择的权利,爱则是无法逃脱的宿命。

他带她去见了一些诗人朋友,一起喝酒闲聊。诗人们没问起她的身份,也许他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这样的“小孩”,也就是苏轼的“小婵娟”。他帮她喝掉了她不想喝的酒,散场的时候他们远离众人走到了很远的地方。那是所小学校,大门没锁。他们一起走到篮球场,在看台那里坐下。天冷了,他把他的衣服递给她。她又闻到了那种清香的肥皂的味道。他拥抱了她,吻了她。

她说她很想和他在一起,住在一起,她想为他做饭,还有每周买一束花布置房间。

他笑笑说:“你可真傻啊,小孩。”

为什么说出这样的话就是傻呢?你说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那么我有想在一起的愿望并且把它说出来,不是很正常的吗?

后来长大了,也就明白了,有些人的苦衷不一定是因为心里有不可告人的善意,有时候也许是因为无法解释的猥琐。

他从来没有想过和他的女朋友分手,这一点他倒是很正人君子。

不久后,他离开了她的城市。他就像苏轼,原只是路过黄州,原只是坐在美丽的亭台池榭边上饮一杯酒而已。他还有他更壮阔的人生,那是和他酒筵上遇见的小婵娟没关系的事。她是在他离开后忽然长大的,因为她发现她并没有向往他会给她留下分别的话语,也许在他说她傻的那个晚上她就已经明白了很多。不知道苏轼词里的小婵娟是不是也有同样的心情,遇见了一个喜欢的男人,他说他也喜欢她。然而他的喜欢只是情感的小小消遣,他消遣了自己的,也消遣她的。要追问下去吗?还是不要了。有点儿脑子的女孩会明白,什么都不说才是最节约的方式,节约感情,也节约眼泪,我们每个人人生的本钱本来也不多。但还是很难受啊,那毕竟是真心喜欢过的人啊。

后来自然是知道他结婚了。

听到这个消息后,忽然间想把自己弄得漂亮点儿,变得有钱点儿,变得更聪明点儿。就去做这些事,变得很忙很忙,忙得忘了当初为了什么要做这些事。最终一切又回到起点,买的新鞋子,预约要做的双眼皮,想考的试,想做的兼职,都摆在那里不被问津了。

2

我们经历了一次被伤害,不论复原得如何好,伤害,总会以各种形态存储在身体中。所谓“疤痕体质”,有时候也是指心上的。

文玥正式的男友,名叫费迁,是一位私人厨房的店主,最擅长的是做酱油鸡。酱油鸡有什么好吃的?又不是《随园食单》上的捶鸡、焦鸡、黄芪鸡。但是人们排队预约来吃酱油鸡。在文玥还没有认识费迁的时候,文玥那位亲生的编辑同学已经对酱油鸡着迷。他俩相约去吃酱油鸡。

逢着这一天所有的鸡都是店主费迁亲手做的,没让徒弟做。所以,文玥对酱油鸡的味道也是一吃三叹。

做完最后一只鸡,费迁也该下班了。走出厨房微服私访,被粉丝们认出来了。

然而他只看到文玥。

他心想,这个女孩不就是他梦中想要遇见的女孩吗?谈不上漂亮,但是刚好长成他喜欢的样子。他走过去,两手撑着文玥的桌面壁咚了所有的菜之后,装酷耍帅以掩饰紧张,问道:“鸡,好吃吗?”

“还行。”她看着他,忽然伸出手,把他一绺被油烟浸得润润的头发给抬上去,“你该洗头了哦。”

她的动作一点儿都不见外,好像跟他很熟似的。他也特别领受这不见外,觉得特别好特别好,很温暖,很幸福,很柔情。

文玥爱上了酱油鸡的味道。无眠的夜晚,她想念那咸咸的酱油鸡想得五内翻滚。而同样的夜晚,在费迁的心里,有个蠢蠢的春思在萌动,他之前从没试过对一个女孩念念不忘。而这次情况不一样了,总是想到她的脸,那小小的波嘴,真的很想吻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