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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要工作?除开为了钱,为了养家糊口,大多数人工作其实是为了打发时间吧。

不然一天二十四小时,一千四百四十分钟,八万六千四百秒怎么度过?生命虽短暂,但时间也不是那么好打发的。

不是每个人都有丰富的精神世界的。没事做,有些人大概会无聊到崩溃吧。

所以,有时候哪怕是一份枯燥无趣的工作也好过赋闲待在家里。同样是无聊,工作的无聊还可以换成钱,而纯正的无聊只能眼看着生命白花花地用掉。

上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比较好的选择。

我就是大多数人里的一个:害怕无聊;没能力去赚大钱;更没运气中六合彩。所以我选择上班,用自己的时间交换钱,同时把时间打发掉。

我们公司是一家很无聊的小公司,一个萝卜待在一个坑里,一颗蒜待在另一个坑里,这样。没有什么行业竞争压力,薪水也只能叫作工资。

别不相信,世界上有很多我们这样的小公司。像古时候的农耕社会,办公室就是石头垒的屋子,桌子就是各人的小田地,你种着葱,我栽着水稻,年底上交,换回来一点儿利益。种葱的和栽稻子的是村邻,彼此友好,养鸡的和喂猪的常常吵架。小国寡民的日子,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小公司,甫一进去,会觉得这里比时代要晚个十年八载,但是它恰合我的胃口。我这个人,说实话,也好像跟时代的连接出了点儿问题,比如我永远不喜欢口红,不管它如今怎么流行,不管它是汤姆福特还是圣罗兰,白给我都不要。

按农耕办公室的风格论,我算是一个……种香菜的吧。在古代,香菜第一次被传进中原,那是带着怎样的殊荣与罪过……那奇怪的味道……居然有人喜欢!而有的人则永远无力承受。同事们惊奇于我上班没三天,居然敢跟前辈吵架。我是一个很特别的香菜农户,我很有种啊!

因为他跑到我的办公室来抽烟。

他说:“你们这屋好,空气好。”

哦,别人屋空气好你就来抽烟?什么逻辑?

我说:“你给我出去,去你自己屋抽。”

他讪讪的,以为我在开玩笑。

要是放到现在有了禁烟令,我会报警。

他不走。我说:“给我出去。”

我和这个老烟枪吵架了,没人支持他,也没人支持我。他是旧人,得给面子;我是有理的一方,但我是新人。大家中午默默地去食堂吃饭,厚脸皮的老男人跟在众人后面,他怕被孤立。只剩下我,我想不就是一顿饭嘛,不吃得了。我默默地拿出小浣熊干脆面刚想咬,门开了,小林走了进来。

“喂,去吃饭呀?”他招呼我。

小林比我先来这公司一年,所以他还是小林。我这人没修养,前辈都敢骂的人会修哪门子养!我跟着大家满走廊喊小林、小林。头儿说,要叫林老师,不要没有尊卑长幼之别。我说,呵呵,但是小林叫着顺口啊。

所以他还是小林。他人很好,文弱书生,总是很温和。在我们“村儿”——后来我管我们公司叫这个——不显得多帅,可是走到大街上回头率可高了。文弱的小林,接电话从来都是“好的呀”“有什么可以帮你的呀”“这样啊,让我想想噢”。

他又问我:“去不去吃饭呀?”

我跟他下楼了。小林和我去吃外面的煲仔饭,我狂躁的内心得到了酱油的滋养,怒气渐消。

“以后一起离开这里吧。”小林说。

我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小林告诉我,他想考上研究生离开这个“村儿”。

他和我其实不是同一类人。

我考上研究生就是为了进来这里。当然我的硕士文凭很水。我和我的导师都是水货,他没有地方开会,我没有地方实验。我们从没有指责抱怨过对方。有时候傍晚六点,我俩默契地收拾东西,他忙着回家带孩子,我急着去跟男生约会。偶尔我帮他买早点,他请我吃午饭。就这样度过三年,好不容易我毕业了,他还没有评上职称。

从那天起,那个烟枪不再去别人的屋里抽烟了。

有人说,挺感谢胡芒芒的。

我义气地说,等我逼他戒了烟再一起感谢我。

小林说,多管闲事。

小林什么时候开始用这种语气和我说话了?

好像我是他……一伙儿的?比较亲近的?妹妹?或亲生女同学那样的,被护着生怕我吃了亏的?……

但我不需要哇!

2

我绝不想找一个文弱书生当男朋友,我要一个黑又胖、高又蠢的男人,最好有点儿二傻,有点儿粗野,一高兴了就把我的头夹在他的胳膊底下,不高兴了把我举起来重重地扔到沙发上。我喜欢那种型。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有一天下班后,我去超市,结账队排了很长,有一个人说他的冰淇淋要化了、要化了,蹿到前面,自己允许自己加塞儿。结果他的购物车里根本就没有冰淇淋。像我这样见义勇为的人,当然就要喊出来。他被鄙视了,他走到我面前要打我。我跑过半马,谁怕谁啊,跑!

坏人追了我三条街。

眼看被逼到死胡同,倒数第二间小店的门忽然在我身后打开了,身后的大鸡排躲闪不及撞到玻璃上……

我趁机逃掉。

回到家,腿抽筋了。给小林打电话说:“你知道吗,我今天被人追杀啊。”他说:“你又惹事了吗,为什么你总不让人省心呢?”我继续说:“有人救了我,我觉得那扇门是故意打开的!”

小林不置可否。我则在想何时故地重游。

第二天,我慢慢地晃悠到昨天出事的地点。那间店叫“黑记”,从玻璃门外望进去,有一个人也正从里面望出来。黑又胖,高又壮。蠢不蠢不知道,但他的笑让我明白了什么叫妇女杀手。他走出来,熟识般地说:“你是来感谢我的吗?”

我下意识地举起了刚买的盐水鸭。

他说好啊,这家鸡排很好吃,他正好有啤酒。

他拿出两个手工瓷杯,每个各印四个字。

一个印着“没有星星”,另一个印着“夜不滚烫”。

没有星星,夜不滚烫。多抒情的句子啊,多天才的句子啊。

“你做的杯子?你想的句子?你写上去的?”我问。

他点点头。开始跟我讲做杯子的过程,他说什么我都爱听,这是我的坏毛病。喜欢一个人总是因为先喜欢皮囊就觉得内心也完全可以接受。

非常肤浅、非常浮躁的爱情观,不是吗?

但谁年轻时不肤浅、不浮躁?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一点儿道理可循的。我后来问他:“你为什么喜欢我?”

没有为什么。

总归是有点儿原因的。

就是因为……我喜欢你。

当两个人在一起久了,一个问另一个:你为什么喜欢我?

答案多半是这样的。

不是敷衍,而是真的说不出原因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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