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我与桂信都有意外惊喜。先是她捧回韩素音青年翻译大赛二等奖,后是我接到通知,说得了华人作文竞赛散文组优秀奖。最初参赛,也只是垂涎那不菲的奖金。现在虽然是优秀奖,却凭空有机会去一趟香港,也算抚慰这黯淡无华的日月。
而意外之中另有一层。在香港中文大学领罢奖,蓦然发现台上席位中有一个名字:陈久寻。我几乎要叫出声音,就是她吗,是他反复在我面前说,如何如何的她吗。
礼堂灯光太明亮,台上背景的盆花太鲜艳,反倒叫我看不清她。过了一会儿才发现周围人对我左顾右盼的姿态颇费解。
“对不起。”我解释,“我在看一个人。”
“谁?”
“嗯,陈久寻,你听说过没有?”
“嗬,当然。”那女生笑道,“她年纪轻轻就拿到筑波大学语言学博士学位,翻译了许多书稿。这次她也来当评奖嘉宾,据说是因为她新写了一本书。”
我心中难耐激动,抓出手机就告诉:“我见到了陈久寻,在香港。”
那边很快回复:“知道的。祝贺你获奖。”
我脸一红,原来他早知道。
过一会儿问他:“你曾说要介绍我们认识,你看现在?”
他回答:“你散会后就去找她,我已经跟她说过。”
一切来得太顺利,我反而踌躇。散会后缓缓蹩过去,被她一眼认出,喊我:“是陆青野?”
我战战兢兢:“是的。一年前我从口中了解你,一年里我追看你博客,看由你做年代考证的日本电影。”
她穿一身玄色长裙,长发直垂,鬓角松松,眉目细净——并没有说得那样美丽不可方物。但确实气质端凝,嘴角一勾笑意里藏着淡漠与不羁。
她款款笑道:“我也听他讲起你,他说我们有相像之处。”
我惭愧,不知怎样回答。她又一笑:“他还说,我们是同乡。”
“北方人喜欢把江南混为一谈。”我答,“我家在陆桥镇,和青绵镇都不在一个市。”
她却惊讶:“你老家是陆桥?我小时候就去过陆桥!陆桥那条河还在吗?顺水走反正可以到青绵。陆桥有个陆大夫专治小儿淋巴结发炎,你晓得吗?”
她一高兴换了青绵方言,和陆桥方言相似,我们熟稔起来:“当然晓得,那个老头养了好大一条狼狗,种满院子草药。”
她眼波潋滟,说不出的欢喜:“我五六岁时淋巴结发炎,奶奶带我坐船到陆桥找陆大夫,陆大夫给我把脉开药,一共七服,每天早晚各煎一次。我也记得那条大狼狗,我还朝它扔石子。”
嗬,二十年多年前的陈久寻,抓起石子扔陆大夫家的狼狗——
光阴漫漫,我们像旧识一般,不动声色,静默片刻。
当晚她请我在莲香楼吃茶。叉烧饭,糯米鸡,莲蓉包,果然妙品。楼外街市扰攘,人如置身梦境,恍然,原来这就是香港——久寻笑道:“我未尝不惊叹机缘巧合,看我们原本毫不相干,年纪也差了七八岁,却能坐在这里喝茶,还一同认得一个男人,追溯到从前,我们的缘分比那男人深得多。我们竟是共饮一河之水长大。”
“是那处曾相见,相看俨然——”我笑。
“早难道这好处相逢无一言。”她接口,“我好久不听戏。我上次来香港,还是几年前,一个人跑到越南缅甸走一趟,路过香港看朋友。”
“这个也讲过。”我低头笑,“那时候我还颇不满,嫉妒你真有钱。”
她展颜:“他一定说我不少坏话。”
“咳,他老是一脸幽怨。”我小心翼翼挑开,“好像还长期失眠。”
“这个人。”她静静微笑,脸色静如寒玉,“倒像我多么对不起他。”恰逢莲蓉包上来,她转过话题,“这莲香楼处处浮着掌故,就是一份点心也比别处多些沉吟。上次过来,朋友说从前梁羽生喜欢在这里设局下棋。”
她殷殷看我:“我多年不敢回老家,觉得无趣,寂寥,想以后有一天,我回去的时候,你陪我壮胆。”
我点头:“无比荣幸。”
她握着茶盅笑:“的眼光的确不错。就是我看到你,也想起自己二十岁初的光景。”
我们离开茶楼,宿在大学校的旅馆。香港学生精熟国语粤语英文,他们的校服真好看,他们待人接物出人意料地朴厚热情。窗子外面热带植物枝叶摩挲,无比丰饶。我和久寻竟能坐在一处清谈到凌晨。
青野,年轻很好。现在想起固然有痛悔,怨恨,更多的却还是感念。人世风景渐荒凉,无法十全十美,我当初不知道,现在明白也不算迟。
呀,我跟你说这些做什么。青野,你看人世多巧合,任何意外也不为过。你的风貌为人我很喜欢,这是天性相近,即便没有,我们萍水相逢,也还是能遇到一处,立即相识。
青野,你来,有没有感到肚子里的孩子在动?嗯,我已经怀孕。以后孩子生下来,你帮着起个名字怎么样?我很期待,因为这个孩子生下来,该过去的就真正过去了,人生从此折转,新天新地,真期待。
青野,我在家乡没有亲眷。从兹而始,就将你视为家乡人,很好。
天明之后我即返沪,她也要回静冈。
我只觉内心满满。
时过境迁,我还是必须承认,久寻即是那个能够一语点中我内心的人。
她在msn上说:“那个女孩的确好。也是奇怪,偏偏好女孩儿都给你遇见。你不要隐瞒,我知道你的心思。但是你们差距太大,你们在一起几乎不可能。”
我冲撞起来:“谁说不可能……她就要毕业,我让她来北京工作。”
我能想象她在那边冷笑:“凭什么?以她资质与努力,定有光明前途,好过普通人。凭什么要听你的,到你这边来?她父母这样,你就不能到南边去工作?”
“我不能,我也有父母。这是我自私。”
“看看,你们男人。”
我沉默片刻:“其实我大概快结婚了。”
“结婚了好。早该收心。像我,现在安稳充实。”
“但是。”我收住了下面的话。
但是,我真正爱上她。
好像是从她背诵《踏歌词四首》开始,从她随我去巴黎开始,从她与我狡狯耍赖开始。我一直想帮助她,但却真切地发现,在命运面前,她和久寻一样,比我强悍。
我曾以为自己或许能帮上她什么,让她不要哭泣,不要迷惘,不要那么艰苦打工,她应该轻松愉悦地学习,她应当像普通孩子那样姿态优容。
蒙马特大教堂外,她那么谨慎、惶然,甚至连走进去的力量都没有。
是不是那一时心动,想给予她力量与依靠?
没了久寻,我以为自己一生不可能再爱。可是她却突然出现。我曾以为她会需要我,却发现事实上,是我更需要她。
至于婚姻,我向来没有幻想。父母做了几十年夫妻,没有丝毫感情,最终还是分开。父亲拼搏大半生挣下如此家业又能怎样,无非更照见晚景凄清。
大部分婚姻都是“过日子”,而有一种,则是“生活”。
是否觉得可笑,我竟还有这样的奢望。
我试图与罗懿平培养感情。她温良和顺,无可挑剔。我与她相处,感觉与任何一个普通人相处无有区别。有一次我们在保利剧院看戏,先是她拿出相机拍摄,后来礼貌性地陪我,问我若干常识,之后埋头发短信。我说,如果不想看我们先回吧。她连忙摇头,不,很好,我要和你一起看的。她听得很用力,令我不忍。而又悲哀。若身边是那丫头,她一定意兴飞扬,咭咭低语了吧。
夏季过后,京中急剧转凉。
久寻发来邮件,说她已怀孕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