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陆 法学院

在哈佛面试之前,我有另外两场面试,一场是芝加哥大学的skype面试,另一场是乔治城大学的校友面试。这两场,老早就安排好了,但自从有了纽约大学的电话,我便懈怠下来了。因为,纽约大学法学院论排名优于乔治城,论位置又优于芝大,让我找不到准备面试的动力。

和科恩及戈德拜拜后,我解脱了一阵子。但解脱的同时,我曾经的专业选择和博士计划,也就需要调整了。

大三已经接近尾声,再换专业代价太高,我只能将英语进行到底。而英语专业,就是美国人也很难找到心仪的工作,何况我一个外国人。回北京,本科生一个,高不成,低不就,似乎只有进中介、教sat、敲键盘的出路。

刚刚回国的两位文科师姐,就是如此。她们进了中介,薪水不菲,住在家里又没什么开销,应该过得挺滋润。

可我做不到当年郑妈妈和林老师的八面玲珑。我要是告诉来咨询的家长,您要慎重,支持出国的理由有10个,反对出国的理由有11个,您再跟孩子商量商量,不被炒鱿鱼才怪。

教sat,是一条出路,但教一年还可以,第二年,还是那点东西,冷饭炒来炒去,自己是否还有精气神,我不敢担保。到时误人子弟,对不起别人,也对不起自己。

敲键盘,或做文字翻译,或代写文书,没人管,想干就干,想多干就多干,很是自由。但第二学年的暑假,我接了一个翻译活儿,在家40天都没有出门。因为敲键盘自由的前提,就是不要接活儿。接活儿,就不要谈自由。

彷徨之时,周围的同胞们都在热火朝天中:学霸们在申研究生,牛人们拿到了公司的录用通知,男神和女神们花前月下,富二代正准备回国继承家业。大家看我清闲,就来找我改作文。

其实,学校就有免费的作文服务中心,里面有各专业的写作高手帮同学改作文。但到过服务中心的佳佳向我抱怨,写作高手们只肯帮人挑语法错误,没空帮人梳理思路。而佳佳们的希望,是把asup-/sup的作文提高到a。

最初,只有佳佳来找我。她正在上戈德教授的课,我之前刚上过的那一门。

看了看佳佳的论文,我告诉佳佳,戈德的习惯,是宁要滴水不漏,也不要标新立异。

现在,已经来不及大修了,就把你的讨论对象限定一下。比方说,你文章中的“中国人民”,指代的是政治家、知识分子、农民,还是年轻人或是女性?全国人民一条心,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戈德也不会相信。

而且,佳佳,你要把文章中的“全部(all)”改成“大多数(most)”,“大多数(most)”改成“许多(many)”,“没有(none)”改成“很少(few)”,因为你拿不出具体事实,就不能夸大。否则,戈德会找你要统计数据,要出处。

还有,你至少要想到一个反面观点,反驳一下自己。因为,在戈德看来,不能自圆其说没关系,因为没有一个观点十全十美。但思维狭隘,看不到问题的两面性,则是他不能容忍的。

从此,戈德的每篇论文,佳佳都要找我。

她写别的专业的论文,也要听听我的意见。

她的朋友,和我的朋友们,也来了。

我的水平好比三脚猫,但毕竟是英语系的,只好打肿脸来充胖子,就像曾在我身上花时间的教授那样,在这些没人帮的同胞身上花时间。

这不,佳佳又来了。

把佳佳的问题解决掉,我靠在转椅背上说,我学这专业,也就剩下帮大家改改作文这点本事了。将来干什么呢?

佳佳说:“你可以学法律啊。”

的确。我可以学法律。

其实,在此之前,我已经结识了几个法律生,他们本科学的专业各个不同。因为在美国,法学院对专业背景并无要求,只要在原专业中有所表现即可。

法学院的理念,就是招收各个专业的强人,将来专攻不同领域的法律。理工生看得懂代码,读得懂科学报告,可以专攻知识产权法,处理信息产业或者制药业的纠纷。学过经济的法律生,可以更好地为商人服务。学政治的喜欢进政府,或者ngo,处理二者的法律事务。学文科的一般口才和写作都不错,而口才和写作是律师和法官的基本功。历史上那些经典的辩词、判词,哪一篇不是既思想飞扬,又文采飞扬。

之前的暑假实习,我进过气势恢宏的国家图书馆,到过富丽堂皇的度假酒店。在国家图书馆,我在西文图书编目组的犄角旮旯,天天对着电脑填表格。在度假酒店,我在前台打酱油,一天见到的客人,还不如前台的服务生多。而在暑期快结束的时候,我去了一个小律所。虽然办公地点就在合伙人自宅客厅改造成的山寨办公室,但这次实习却是我所有实习中最有收获的。

律所人丁不兴,主业是应对房地产纠纷,生意倒是红火。刚到岗,屁股还没坐热,我就在秘书的监督下,帮助整理证据清单和庭审笔录。给地产商送材料时,我开着老妈的车,给律师助理当司机,听她讲办案时的趣闻。就算一个人跑腿,去批发市场采购办公用品,去拆迁房给钉子户送文书,也能和不同的人打交道。何况后来,我还能隔三岔五地上法院,或者到立案庭补交材料,见识基层部门的繁忙。或者在调解庭看地产商和钉子户争得面红耳赤,看主审法官怎么维持秩序。

我动了心。

对于法学院,最重要的门槛是入学考试lsat(lawschooladmissiontest)。而我在没听说过sat之前,就已经耳闻lsat的鼎鼎大名。小时候和同学看《律政俏佳人》(legallyblonde),对主人公熬夜苦读的印象很是深刻。后来,我又见过几位秃顶的华人律师,号称都是从学lsat时开始秃顶的。

佳佳把她从国内带过来的两本lsat真题借给了我。

这个佳佳,后来找到了中意的工作,也就搁置了上法学院的想法。而在当时,她可是我们年级唯一一个要学法律的中国同学。

法学院名校有限,mc庙小,一所名校同时录取mc两个学生的概率不大,何况是两个中国人。佳佳建议我学法律,不是平白无故给自己培养竞争对手吗?

mc不愧为活雷锋的聚居地。

拿到真题,我立马动笔。一做,还算得心应手。

其实,就像sat和高考不是一个重量级一样,lsat也比不上国内的研考、公考。如果说它有含金量,那是因为它是用英语考。

lsat有三个部分:阅读理解、逻辑推理及分析推理。

阅读理解一般有文艺、社科、科学和法律四个方面的文章,这样,任何专业的学生都会遇到一篇自己熟悉的内容和三篇陌生领域的材料。不过,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读文章解决,并不需要专业知识。

逻辑推理常常会给出一个论证过程有问题的观点,让你看它错在哪里。有时会涉及充要条件等简单逻辑,有时只是综合考察思维的严谨程度。

比如说:“罗氏制药公司推出了x型新药,在100位病人身上做实验。两年后,病人们都相继去世。这说明这种药效很不理想。”

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有几种可能性,其中一种,是如果没有使用x型新药,病人们的预期寿命可能更短。

或者说:“约翰是警局水平最差的侦探。3年了,全所30个同事里,只有他一个案子都没有破过。”

这个表述也是漏洞百出,其中一个争议点,就是可能正是因为约翰能力最强,局里交给他的都是悬案。

再比如说:“环境学家查理说,普通洗衣粉中的磷随着下水管道进入土壤和地表水循环,对生物的危害很大,所以我们要用环保洗衣粉。查理的建议不值得我们采纳,因为他自己家用的就是普通洗衣粉。”

这道题的目的,是告诉我们,虽然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讲话者的权威与否而判断话的重要性,但一个观点本身的价值,并不取决于观点持有者的做法。

lsat的第三种题分析推理最具特色,主要测试考生理解有关关系结构并推出结论的能力。

下面是一道真题:

珠宝商要从10种宝石中选6种。f、g、h是红宝石,j、k、m是蓝宝石,w、x、y、z是钻石。珠宝商的选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至少要选两枚钻石。

2.如果他选两枚蓝宝石,他就要选一枚红宝石。

3.如果他选w,就不会选h和z。

4.如果他选m,那么他也会选w。

问题:下面哪个选项一定正确?

a)他一定会选g

b)他一定会选j

c)他一定会选x

此类问题,对许多理科生可能是小菜一碟,但对我这样的文科生,则有点难度。不是怕答不出来,而是担心答题的速度。因为lsat的题量很大,由不得仔细斟酌。

我的考试定于大四的10月份,mc就有考场。

监考老师是个娇小女郎,开场时笑眯眯地说:“接下来,我要像个机器人一样计时,告诉大家每个部分的开始和结束时间。请大家做下一部分时不要回到上一部分。也请大家相信,我平时可不是这么呆板无趣的机器人。”

第一部分是分析推理,我做得顺风顺水,前三道大题都没有卡壳。但刚开始读最后一题的题干,却听监考老师报时:“还有5分钟。”

最后一题,我一般要预留10分钟,才能做完。

重读一遍题,耳边是下一秒钟就要响起“时间到”的气氛。

我紧赶慢赶地答完,握着笔定定神,却听监考老师大声抱歉:“还有5分钟。对不起,我刚才看错表了。”

她确实不是机器人。

考场里一片嘘声。

我想再看看第四大题,但大脑饱和了,消化不了。

换个思路,检查下第三大题吧。

发现了一个错,正要改,时间到了。

后面的部分,要少错多少道题,才能弥补这部分的损失?

拿到成绩,奇迹出现了。第一部分全对,而后面的部分,也比预想的好。

我已经想不起第一部分第四大题到底是什么了,却清楚地记得第三大题机读卡上的那个笔误。是电脑疏忽了,还是我歪打正着了?

这就是人品守恒定律。监考老师扰乱了我们的阵脚,却给了我意外的收获。

接下来的任务,就是找教授要推荐信,写申请。

请教授写推荐信,理论上最好要留出一到两个月,既是对教授时间的尊重,也能提高推荐信的质量。不然,教授可能会因为公务缠身而浮皮潦草,也可能因为分身乏术而婉言推辞。

而我要推荐信的时间,距离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提前申请的截止日期,只有两周。

提前申请(earlydecision),区别于正常申请(regulardecision),截止日期要早一些,录取概率也要高一些。但申请一旦获准,就要收回向其他学校提交的申请,放弃其他的机会。

哥大是提供提前申请的学校中排名最高的,也是我自觉被录取的可能性最大的,所以,很想赶上哥大的截止日期。

事不宜迟。我当即给五位教授发了请求邮件。菲利斯、戈德、科恩、史蒂文斯,还有地质系的泰勒,都立马回信,表示乐于帮忙。

没有一个人问我为什么没有按照他们希望的路线走,为什么要转行学法律。他们甚至连我的申请文和简历也没要,都说对我很了解,不用了。

五封信,都交到了我在法学院申请网上的账户。

不过,我没用科恩的推荐信,我怕她把我写得太像个评论家,而非律师。

我也没用史蒂文斯的推荐信。讲课云里雾里的人,不知写推荐信是什么样儿?

因为,法学院只要三封推荐信。

推荐信搞定,剩下的就是申请文了。

法学院的申请文没有一定模式,但至少要指出自己为什么学法律。

我把自己和法律零零星星的交集串起来,主线就是想做个公益律师。

我去过凯西的公益机构,感觉仅仅教移民英语还不够。不帮需要被帮的人解决身份问题,怎么能让他们在美国立足呢?这需要法律的支持。

漂二代楠楠的两个单位,都待遇非人,其中有多少触及法律问题,我不懂。但倘若我多一点法律知识,在她和老板协商待遇的时候,是不是能给一些帮助?

如此种种。

最后,我写道,我在律所实习时,已经感悟到,法律要站在有理的一方,而不论当事人的势力强弱悬殊,不能感情用事。但我最想帮助的,是有理却没力的弱者。因为他们的声音,是最值得被倾听的;他们的利益,也是最需要法律保护的。

我拿着申请文去请教萨维诺,他佯装生气,“你为什么不要我的推荐信?”

我答:“您不提我写小说的事,说什么呢?而如果提了,我的申请文可能会没有人相信了。”

萨维诺说:“你以为他们不懂啊?好律师都是编故事的能手。”

的确如此。

哥大秀时,我听了一位搞公益的教授演讲。教授开场道:

你们申请法学院的时候,不少人雄心勃勃,想用法律的武器伸张正义,匡扶弱者;也有不少人深谙人心,知道与其把自己写得聪明,不如把自己写得善良。然后你们上学,做着做公益律师的梦,或者喊着做公益律师的口号。但什么是所谓的公益律师呢?就是挣钱只有同学的三分之一,但工作和同学一样辛苦,甚至更加辛苦。于是你进了大律所,为大公司服务。在你职业生涯的某一天或者某几天,你可能会有做公益的机会。运气好的时候,还可能为一家对抗大公司的小公司赢得官司。这个时候,你自我感觉良好。为什么?因为,这可能是你不违初衷、匡扶弱者的有限几个机会的一个,甚至是唯一的一个。

全场哗然。

教授接着说,别不信,你们中,有95%会是这个样子。

申请文刚写完,我收到了一封邮件。两个在哈佛法学院的校友邀请mc学生参观哈佛。带队老师要求有意者提交一篇“参观申请”。仅仅一页的参观申请,我却迟迟动不了笔。

邮件上写得很清楚,这项活动旨在培养学生对法学院的兴趣,帮助学生规划进入法学院的路径。我一个木已成舟之人,还需要培养兴趣?我只是想膜拜一下传说中的哈佛法学院。

我对付了几笔,申请就被批准了。坐上从学校去波士顿的班车,同行的都是大一大二的小学妹。

我们在哈佛的一间会议室里,见到了两位校友,一位是法学院的退休教授摩根,一位是法学院校领导之一的凯斯勒。大家围着圆桌,以每人三句话的自我介绍作为开始。学妹们训练有素,会在结尾留下一句“我刚刚考了直升机驾驶执照”或是“我暑假爬了珠穆朗玛峰”的小细节,好让校友记住。

简直是龙腾学校的海外版。

不过,我和他们的不同之处,也许更能吸引注意。

“我还有1个多月就要毕业了。中国古话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以,我提前半年离校,准备做半年穷游客。目前,正忙着申请,申请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