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 凯西

凯西不是绝对的素食者,她称自己是有良心的杂食动物。她休学的那年,在自家的仓库里养鸡,保证它们睡得香甜,吃得营养,闷了还能去外面的草地上遛弯。

几只鸡长到足够大,凯西就会把它们一起杀掉,免得剩下的两三只,失去了同伴,还要在坐以待毙中度日。

我是在学校登山队的秋游中认识凯西的。那时候,我刚到美国,一切都很新鲜。登山队一忽悠,我就找出收在行李箱里的傻瓜相机上山了。

凯西走在我身边,穿着洗得起了毛的t恤,蓝牛仔上还贴着两个星形的补丁。若不是她眉清目秀,如出水芙蓉一般,说不定会被人当作嬉皮士。

山上眺望点很多,每到一个眺望点,大家都会停下来,看看景,拍拍照。山谷间的红叶沁人心脾。凯西不忍心摘树叶,而是托在掌间,悄悄欣赏。

看到她陶醉其中,我问:“要不要来一张?你的扮相,有点艺术家风范。”

她乐得脸红,先是大跳,再是做鬼脸,换了好几个姿势。我连连按下快门,递给她相机。她一张一张地翻看,心满意足,说:“回去发给我。你会让90多岁的老太太心花怒放的。”

那是她姥姥,最喜欢她寄的照片。照片是用彩色打印机印在a4纸上的。老太太眼花,图像越大越开心。

凯西夸我的相片像素高,别说用a4纸,放大做成海报都行。她用的老式单反机,旧货店里20美元淘来的,太沉不说,照片的质量还飘忽不定。

而我的相机呢?两千多块钱的索尼数码相机,好多中国人的入门机。

见到一个不化妆、不摆谱、不忘老人的美国同学,觉得很特别。我俩一边爬山,一边聊天,有了相见恨晚之感。

凯西本该上大四了,但她去年休学了一年,所以还在上大三。

为啥呢?她老爸去年失业,弟弟刚考上大学。所以,她买了一枚学校的纪念戒指,退了课,退了房,去她妈妈工作的医院兼职做接线员。这份工作收入微薄,攒不下几个钱,但好歹暂时不用父母给她交学费。

她老爸的再就业问题还没有着落,但学校发了善心,给她追加了助学金,她就回来上课了。

我直冒冷汗。美国人不爱存款爱贷款,一出事就抓瞎,这倒不稀奇。可像凯西这样差点失学的,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凯西不以为意,说她如果一开始就去助学办哀求,再加上几位教授的请愿书,学校肯定会施以援手。但大二那年,她学得很累,一想到能放个长长的假,顺便还能体察体察社会,也就认命了。

做接线员,她天天都要面对病人家属的投诉,陪人哭,劝人架,觉得没灾没病就是福,更别提没灾没病还能上学的了。现在回来上学,她不再计较她的社会学专业前途不好。自己的那点担忧,比起婴儿被护士失手摔在地上的新妈妈、猝死的it精英,或是刚做完手术就在厕所滑倒的老太太,实在是微不足道。心无杂念,学习更加事半功倍。

爬完山回到学校,我把凯西请到我的宿舍,将相机里的照片拷到一个新u盘上。我说,自己的邮箱发不了这么多照片,你把u盘拿走吧。

凯西举棋不定,但最终没有拒绝。

一个穷留学生,能向比我更穷的老美表表心意,还是挺过瘾。

分手的时候,凯西约我第二天在学校的素餐食堂吃晚饭。约定的时间快到了,我给她打电话确认,却怎么也打不通。外面忽作狂风暴雨,我一时找不到伞,又懒得去楼下的餐厅,就在房间里吃了点燕麦充饥。

快9点钟的时候,她终于接了电话。

原来,凯西冒雨去了我们约好的素餐食堂,也曾在心里数落我。电话那端,她不解道:“不是已经约好了么?干吗还用手机?没有手机的年代,人们也是有约会、有聚餐的呀。”

我连忙道歉。她也给我台阶下,问我:她自己是不是太老土了?明天,老时间、老地方,再一起吃,行不?

我赔笑道:不带手机,风雨无阻。

每周一起吃一两顿素餐,成了我们的必修课。

凯西确实很老土。手机不是智能的,电脑不是苹果的,裤子上的补丁,也不是假冒的。她没几件两年内新买的衣服,但打补丁的裤子,她也要天天换。

她从家里搬来一台缝纫机,一闲下来,就织些毛袜、帽子、手套之类的小件送人。她为我织过一条围巾。不过,我的脖子太爱发痒,用不了。她又买了敏感肌肤专用的毛线,计划在圣诞节前织条新的,给我惊喜。但她一忙起来,忘了这茬儿,便拿着一团毛线和缝衣针来找我请罪。她说,东西留我这儿,让我记得催她做。

凯西喜欢找我吃素餐,因为她在学校认识的素食者们,大都太极端,聚在一起,就爱讨论怎么把天下人都变成素食者。她说,有个作家讽刺极端素食者,说他们“自命清高、目中无人,殊不知蔬菜水果也是会痛的”。

植物会不会痛我不知道,但这些人的自命不凡和难以沟通,我可是领教过的。

凯西不是绝对的素食者,她自称是有良心的杂食动物。她休学的那年,在自家的仓库里养鸡,保证它们睡得香甜,吃得营养,闷了还能去外面的草地上遛弯。

几只鸡长到足够大,凯西就会把它们一起杀掉,免得剩下的两三只,失去了同伴,还要在坐以待毙中度日。

别的鸡,她是不吃的。

只吃自己杀的鸡,你说这善人神不神?

凯西自有一套理论。她说,你知道大养殖场的动物们是怎么生活的么?

小牛被圈在无法转身的格栏里,为了保证肉质细嫩,肌肉肥肉不分家,一岁多就被杀了。

母猪被五花大绑地注射激素,不是处在怀孕,就是处在产仔的状态,而小猪一出生就被拉走去做烤乳猪。

鸡的成本是最低的,几百平方米的厂房,可以容纳成千上万的鸡,如果从空中航拍,就像是密密麻麻的一大片鸡毛掸子,根本不像活物。而每天喂食的场景,更是触目惊心:鸡们争相抢夺,互相踩踏。而踩踏过后,被挤在一旁的伤兵败将,也许会黏在成堆的粪便上饿死,发霉了也没人去清扫。因为活下来的鸡,已经足够盈利了。

有机农场的动物,生活质量倒还过得去。超市也会标明肉品的来源。可凯西觉得,还是自己养的最踏实。

“如果对肉的生理需要,超过了杀生的负罪感,那就吃肉。”凯西说,“如果只是一时的嘴馋,那就想想围裙上溅的血,想想五花大绑的母猪。或许,你会觉得,还是吃块豆腐补充蛋白质要好些。”

凯西也问我,为什么吃素?

我的境界不高。

我坦言道,自己其实是吃肉的。不过,食堂的牛肉做得太生,时不时还看到血丝,心里有点发毛。鸡肉做得太老,嚼得我满脸抽筋。猪肉做得太糊,有致癌的风险。鱼肉不是油炸,就是太腥。这样的肉食,还不如吃素算了。

凯西倒不介意,说:“我吃素,是因为自己的好恶,并没有改变世界的念想。有人说,同样的一亩土地,稻谷蔬菜的产量远远大于牛羊的产量,所以,应该鼓励所有人吃素,这样,可以喂饱更多的人。问题是,这两者可比吗?不可比。吃素还是吃肉,对我不是问题,但对有些人,则是大问题。人的欲望,各不相同,应该顺其自然,而不是强求一致。有的人不吃肉就写不出好文章、做不出好曲子,谈不成生意,创造不了价值。这样的人,当然要给他们吃肉的自由啦。食肉者杀几只动物去造福更多的人,总比食素者伤害他人强。”

我说:“没错。甘地是素食主义者,可希特勒也是。”

凯西吃饭前要祈祷。

总有那么一两分钟,我会觉得尴尬。后来,我也会装模作样地合起手,嘴里念叨点什么。

凯西问我信什么教?我支支吾吾地说,自己是不可知论者。她很虔诚,而我若说自己是无神论者,恐怕有点伤人。所谓不可知论者,就是相信宇宙不完全是由自然法则统治的人,但并不明确哪一种信仰。

她坦言道:“不可知论者是不做饭前祈祷的。你是无神论者就直说呗,我不会逼你入教的。”

我狼狈地笑笑,说,家里没这个习惯,学校也不教这个。但我是个什么都想知道的人,没准你可以说服我?

凯西摇了摇头。

她说,她有个叔叔在哈佛神学院当过副院长。她小时候也考虑过要不要进神学院。不过,她是个不会传道的人,何况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人,也有违她的意愿。她觉得信教,就是为了让人有信仰,有准则。

有些人,不需要信仰的约束也会一心向善。有些人,表面虔诚,实则龌龊不堪。还有人打着宗教的幌子到处聚敛钱财,笼络人心。这样的人,也许不信教,还能真诚一点,收敛一点。

神父们受教规禁锢,不得结婚,于是性欲长期压制,闹出一堆绯闻。教会天天募捐,但财务支出却没有什么透明度。何况,从古至今,有多少宗教迫害和宗教战争,波及了多少人。

我说,的确,人的道德高下,和信教不信教没有绝对关系。

凯西也不为教会辩护。她说,她小时候上过几年天主教小学。老师都是修女,每天都要晨祷和晚祷,每周都要见忏悔神甫。听她们上课,就好像在听布道,气氛压抑得让人窒息,却学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后来,转学到了公立学校,她才听说了进化论,觉得比神创论要靠谱得多。

看总统大选的辩论,凯西也瞧不上虔诚的副总统候选人保罗·瑞安。当被问到未来政府的生育政策时,瑞安说出了美其名曰“胎儿权利”的宣言。瑞安反对避孕,反对节育,反对堕胎。他说多年前,看到妻子怀孕三个月时胎儿的彩超,感觉上帝创造这么美的东西,是让我们当护花使者,而不是扼杀生命的凶手。凯西听了直想吐,说,瑞安富得流油,养五个儿子不费吹灰之力,而社会底层却没有这样的条件。贫民窟的小孩子不应为父母的一时之快而受一辈子的苦。

凯西和我谈起美国早期节育学家的话:“上帝怀里的小孩子如果和未来的父母通个电话,发现老爸酗酒,老妈和两个哥哥挤在一张床上,还会愿意来人间么?”她还讲起罗马尼亚禁止使用避孕套年代的孤儿遍地,犯罪率飙升,说推行这些政策的人,还都以信徒自居。

我接着道:“所以,我很讨厌美国人骂中国的计划生育,说它非人道。让女人少受点罪,让小孩子多享点福,让大家都能有饭吃,这不人道,那什么是人道?”

凯西道:“我可以和教会的朋友讲讲这些,帮你宣传一下。”

她知道,教会有教会的问题,但这不妨碍她坚守自己的信仰。小时候在教会学校里学来的规矩,她样样遵守。除了天天祷告,一有空,还要做礼拜和忏悔。所有斋戒日,她都严格遵循。尤其是复活节前的大斋节,整整一个月,她都不碰自己喜欢的东西,靠胡萝卜、芹菜度日。她说,忍受这一点,比起耶稣受的磨难,算什么呢?

第二次去凯西家,是圣诞节的时候。

那天早上,一觉醒来,看到一张字条:我去教堂了,你多睡会儿。早餐在桌上。

凯西结识我后,也一直想把我介绍给她的朋友们。她让我去看她乐团的排练,剧团的表演。她教会圈子的新年聚餐,也会拉上我。男朋友麦克约她逛街,她问我有没有想买的东西,要不要一起去。我不愿当电灯泡,但推辞无果后,考虑到自己又确实需要添件外套,就跟着去了。

但是,一件事比一件事尴尬。

凯西乐团的人排练结束,个个都累得人仰马翻,无心和我搭讪。我把“太好了”和“棒极了”轮番说了几遍,也就没话了。

她的剧团演的是得过普利策奖的名篇《九死一生》(theskinofourteeth)。第一次看这个话剧,我深感时间错乱,情节混杂。看得一头雾水,我坐不住了,溜出去上网查剧情简介。但返回时,却被锁在门外。凯西期待的落幕拥抱,自然成了泡影。

新年的聚餐十分丰盛,我和她的几个朋友聊得也还算融洽。吃到一半,我们谈到了mc去密西西比州的一个支教项目。我想起一个笑话,说,密西西比的州训是,“来玩吧,你会更喜欢你自己的州的。”sup/sup身旁的女生瞪着眼睛说:我就是密西西比的!

有了这次教训,我倒是没有再说过错话。见凯西男朋友时,也还算得体。

不过,这次轮到凯西说错话了。

凯西的男朋友麦克比她小三岁,见面时送了她一条价格不菲的项链。凯西戴上它,和麦克喜气洋洋地逛街,路过一家珠宝店时,发现麦克买亏了。

凯西心疼道:你以后可别再花冤枉钱啊。

麦克不悦,说:攒钱干吗?给孩子买学区房么?

最初,我以为这是姐弟恋的常见问题:男的活在当下,女的想得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