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 路

超市门口总是最拥挤的,老太太喜欢早早排队提着菜篮,领取每天的免费鸡蛋和洗衣粉,售货员焦头烂额地维持秩序,不断朝里面呼叫救火队员。

还有还有,火火最喜欢的路边摊怎么能少。

油条手推车小老板必然是一对年轻夫妇,男人揉面炸油,女人招呼买主,清点钱票。照片上留下他们年轻朝气的脸,金黄的油条,皱巴巴的钞票。

臭豆腐和凉面摊喜欢联合出击,几片臭豆腐后用凉面的辣味去去臭,一冷一热交替进攻实在让人难以拒绝。大概拍的时候火火是屏住气的,所有东西都在晃动,主角变成了黑黝黝的油锅和她的细长食指,其他东西都只抓出个轮廓。

最大的主角是烧烤摊。她对烧烤有一种说不出的狂热,豆腐干、海带、鹌鹑蛋、韭黄、排骨、鸡翅……火火一一拍下食物写真,反而烧烤摊本身只拍了一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摊子老板,那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头发乱糟糟的,他叼着烟,专注地翻开一本叫作《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的书。

“我一个个给你拍下来,这样你就永远不会找不到路了。我实在太聪明了。”

在拍完回家路上的街景后,桂火火再次说出这句话,让我有隐隐不安。

“看到了没有,你先啊,沿着右,过电线杆,过牙科医院,对面就是百花潭公园……”

她讲得很仔细,并且一个个标上编号。

“你要搬家?”

我忐忑。

“没有啊。”

她在地砖上走猫步。我一手推一辆车跟着。

“如果有一天你迷了路,我不在旁边怎么办?”

我一听之下恍惚了两三秒,心里默默念,“你不在旁边我怎么办。”

“所以这个很有必要嘛。再说,有这个。”

火火翻了翻小包包,拿出新买的翻盖手机。我看到我送给她的一盒球星卡藏在包包深处。一瞬间,我喉咙里有很多话想说,却说不出口。

“你知不知道为什么女生都喜欢翻盖手机?”

“不知道。”

“因为这样翻开不会靠着脸,手机一直挨着脸脸会变肿你不知道吗?”

“不可能!”

诺基亚害死人。

哈哈哈哈。她笑得不淑女,不过看顺眼的话怎么样也觉得可爱。

“当然不是啦。”

“因为啊,有不想别人知道的信息,就可以盖上。”

又是这种烂理由。

“直板和滑盖也可以啊!”

我当然不服。

“那我问你,为什么那么多人买汽车?”

“帅啊。”

“不是,因为比较快。很多东西,只要有一个理由就够了,因为翻盖可以盖上,所以我买翻盖,因为汽车比较快,所以很多人买汽车。”

我被击败了,明明毫无道理却可以睁眼说瞎话到这种地步,妈的,而且似乎真有道理的样子。

“刘正男,你知不知道自己的优点是什么?”

“篮球厉害。”

“错,你比较笨。”

……

“因为你有时候傻,我喜欢和你待在一起,很放松,很放心。”

要不是开头那一段铺垫,我几乎以为自己被表白。不过显然不是,这种“喜欢”仍然停在朋友的范围里,哪怕它有一只脚已经迈入了不可明知的领域。

她突然抢过我的手机,“哔哔叭叭”输入一段数字。

“以后找不到路了,就打这个号码。是你的话,我一定会接。”

我木木地点头。

“还敢不敢玩放手?”

“开玩笑,我可是以迈克尔•乔丹为模板的,放双手都不敢还怎么去打nba。”

少年人最不缺的就是吹牛皮和赌气。

我一马当先,撒开双手往前冲,证明自己可以挑战整个世界。

“你慢一点儿。”

我听见火火在后面喊。这一声成了助推器,让我小腿全部燃了起来。结果十来秒后我就摔了狗吃屎,脚崴了,车坏了,脸也丢了。

火火破天荒没有笑我骂我,她把我扶起来。

“痛不痛?”

“痛。”

“嘶……”

她一把拧在我肿成包子的脚踝。

“慢慢来,懂了没有?”

真是冷血。

6

照例到了我们该分开的那个路口。

“我可不可以去你家那边看看?”

我忍着痛,满怀希冀。

“不行。”

“为什么?”

“我爸给我取名桂火火,因为算命先生说我天命缺火。”

“所以呢?”

“你就不要去。”

完全是两码事吧。不过我没有再提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由,就像我,宁可找不到路回家也不愿意把这些毛病告诉家里人。只是不想说而已,不想说的时候,哪怕牙医也不能撬开我的嘴。

我故作潇洒地摆摆手,其实心里超级介意。

就像打篮球一样,明明最后一投想投得要死,可有更好的投手守在旁边,必须大度地让出出手权。最后一投,如果是桂火火,我可以让给她。

“刘正男。”

火火穿着火红衬衣,红色帆布鞋,举起相机对着龇牙咧嘴的我“咔嚓”一声。

照出来肯定一脸苦瓜。

我第二天想要回来那张照片,可火火死不松口,敷衍我说照得很帅。

第三天考试,她没有来。

第四天休假。

第五天没有来。

第六天依然。

第七天依然。

一阵风,来得毫无痕迹,走得悄无声息。在这个为晋级而奋斗的班上,在意的只有我。

我终于明白内心那股隐隐不安是怎么回事。我问了班主任,他说得模糊,毕竟火火不过是他工作的五十分之一。几番打听,得出一个小道消息:火火眼睛得了一种很难治的病,到国外去治病,要很长一段时间。

我信,这样就可以解释很多事了。

我一点儿也没有察觉异常,一点儿都没有。很多事只需要一个理由。因为要痛苦很久,所以火火要提前刷爆眼前的快乐。

走在宁静的街头,我闭上眼睛,每一栋房子都在脑子里清晰地展露出全息场景。校门口左手边常年遮一半露一半的下水道井盖,右手边的电线杆,街头转角对面的牙科医院、公园、烧烤摊、大厦、被蓝色钢板堵住的路……

从家到学校大概两公里,最短路线要走半个小时,而每一次我们都要走上一个钟头。因为,因为路上实在有太多可以消遣时间的东西。

埋藏在巷子尽头的祖传面人摊老板可以做出卡卡西、鸣人、我爱罗;第二个路口,穿过某家人的车库有凉糕、凉虾店,黏稠红糖可以黏住舌头;凉糕铺子后面有个废弃花园,里面住了五只猫,四胖一瘦,老好猫瘦子总是把自己找到的吃的先送给其他几个胖子;临街守车棚的老太爷才讲到他光荣从军史之武汉之战。

有太多太多需要我们一起做的事。

7

很多东西有一个优点就够了。

我的优点是固执,或者傻。所以我能够和火火成为朋友,让那一段阴霾的时间吸满了阳光。也正因为我傻,所以我会做火火愿意做的事,她说对,我一定不会说不好。因此我被她瞒着,一直不知道她住在哪里。

傻瓜的我永远猜不透火火的想法,我固执地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每个人需要自由,被束缚的画眉永远无法如电线杆上的麻雀一般欢快大叫。

火火走了。在这座迷之城里,我又要孤身一人上路。

桂火火说,以后找不到路了,就打她电话,是我的话,她一定会接。可是我已经永远迷不了路,每一栋房子,每一条小道都和火火连在了一起,整个城市都是她的影子,回响着她相机的咔嚓声。我不能打她电话了。

我站在学校楼顶用力往前望,看到一片密密麻麻的方格子,格子里满满的回忆正在一点儿一点儿溢出来,一块一块,散发出好闻的甜味。可惜再甜的糖也粘不住时间。

我再也不会遇到比火火更好的女孩子了。她鲜艳如火,灿烂如花。

我祈愿有天能再次忘记所有的路,呆呆站在十字路口受到大人小孩的笑话,不等我按下那个从来不敢拨的号码,穿衬衣白球鞋的姑娘就走到我身边。

“喂,你说我不在你身边怎么办?”

她扬起下巴,笑嘻嘻地背着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