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 路

1

我从小方向感很差,加上有较为严重的健忘,哪怕待了十几年的城市也会迷路,受到同学们的嘲笑是经常的事。

火火总爱戳我头:“有一天我不在你旁边了,你怎么办?”

为此我紧张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能包容我的这个毛病而不厌其烦陪我回家的只有她。

火火叫桂火火,比我大一岁。她让我叫她火火姐,她说这样感觉有跟班的样子很帅,可我从不说。

2

如果人生是一段段歌曲组成的话,当时的主打歌曲是陈柏宇的《固执》。

和火火认识的时间应该是年纪较小,年龄大了是很难对同龄人服软的。当时我还是个有些害羞的内向小鬼,远没有如今的自大嚣张。那种想要融入各个小团体而又被各方拒绝的心情,就像一直让技安欺负的野比,苦苦等待自己的哆啦a梦。

时间一拳一拳过去,哆啦a梦始终也没有出现。我鼻青脸肿地告诉自己,不再回头,哪怕一直孤身一人。我是有倔脾气的。

像一阵风,你看不到,她已经在你身边。

晚自习下课,我独自一人在回家路上无聊踢石子。因为父母新买下的房子在一个很小的小区,并没有直达的公交车,路痴的我只好随着记忆小心翼翼地靠着沿街商铺走。

转到一个拐角,我愣住了。

一排巨大的蓝色钢板堵满了整个路口。按照上面的提示,道路整修,需要绕道。可是,除了这条路,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走,城市里的小巷道纵横交错,不熟稔的话很容易迷失在交叉的小路口中。

昏黄的路灯下,我拖着肩包,真是沮丧到极点。

“喂,找不到路了?”一个极为干脆的声音。

穿着格子衬衣白球鞋的桂火火大大方方站在我面前,干净利落的短发,脸颊秀气,说话时她习惯性扬起下巴。在我后来的记忆中,她一直都奇妙地保持那个姿态,干净的衬衣和球鞋,双手不是插兜就是抱在胸前。

我点头。

她明显惊讶了一下。

“还真迷路了。你家在哪儿?”

我告诉了她地址,以及我印象中的大概位置。说来奇怪,没想我们两家相距不过一条街的距离,她一拍胸口,示意我跟她走。

“你是新搬家吗?这一片地方的确不好找,上次为了伤心凉粉我跑了好久。”

我心虚地应答。

“不过即使新搬家,找不到地方也太弱了。你是路痴吧。”

她数落起人来一本正经,不像才认识不久的人。

“男孩子要运动嘛,多运动才会感觉敏锐,看你腿比我还细,搞什么!”

我默默扭开脸。

“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超帅的,theshot懂吗!罗伯特•巴乔是忧郁型,可惜天妒英才。作为男生你应该选择一个方向。”

我无奈点点头。

半个小时后,我们仍在蓝钢板一带打转儿。火火红了脸,手指胡乱比画:“我也是昨天才搬来。昨天。”

“啊!我知道了,跟着我走!”

就像遇事不决扣脑门的一休,她打个响指,突然有了主意,自信满满带着我往前走。我们拐过小巷,穿过街道,居然真的找到了我家。

“你是怎么办到的?”

倘若我也能学会这一招那就太好了。

“居民小区外围一般都是小商贩的聚集地,主干街道他们是不敢去的,所以跟着烧烤摊走就对了,哪里烧烤摊比较多就朝哪儿走,再排除一下死巷。目的地就出来啦。”

火火说得气势十足,仿佛这种烂理由真的具有某种效用一样。说到底,只是运气,运气而已。

道别后,我忍不住笑出来。

3

不知为什么,我开始尝试打篮球。迈克尔•乔丹的球赛是电影,哪怕前面再多困难,即使前二十次他都投不中,最后一秒,theshot必定是篮球之神的表演。他离我们太远太远,看起来总像是开了挂的电动游戏,让人望得脖子都要酸掉。还是凯文•加内特、卡特、科比•布莱恩特、艾弗森、马布里离我们正常人近一点儿。

纽约尼克斯队的独狼斯蒂芬•马布里说:“当我在场上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就投篮。这就是我的哲学。”真是非常棒的信条,找不到路的时候就一直朝前,只要还在走,就有可能找到迷城的出口。

随着肌肉一点点鼓起来,身体里有些锁链慢慢断裂。没有变的是,我依然找不到路,某些东西一旦成为习惯,就很难改变。

按照现在的说法,火火是个吃货。她总喜欢带我走小道,找寻新的路边摊美味,逗弄猫猫狗狗。

桂火火不是一个安分姑娘,她的不安分甚至比我的固执更胜一筹。有次她拉我去体育馆看球,清一色一百八十厘米以上的壮汉在球场上绞肉。她居然要和我加组一起玩。

面对大叔们的嗤笑,她毫不介意,我反倒像是个扭捏姑娘。或许是觉得有趣,他们居然真的让我们加了组。一群烂大人。

桂火火是一个理论专家,打起球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各种双手排球脚踢球,不过乐在其中。在身体一次次撞击、篮球击打球框发出的“砰砰”声中,我逐渐进入状态。篮球的意义在于,你可以击败我,但我会一次次挡在你投篮的路上。

真是男子汉到不行的运动。

对方有个青蛙男,喜欢炫耀弹跳力,能跳八十厘米绝对不会只跳六十。连续被他火锅六七个之后,我出离愤怒,假如能变身赛亚人的话他已经死了十次。

绝对不可以认输,这是脑子里唯一的回音。

那一瞬间我绝对是迈克尔•乔丹附体,不要笑!至少是科比附体!运球一向很烂的我居然突破了两个人,离球筐真的只有三步而已,只需要轻轻地抬起手指……一个背心男挡在了我面前——青蛙男。

不破开这道坎是绝对无法取分的。

我一个假突破,果断后撤步到边角三分线,屈膝,挺腰。妈的,完全可以拍成耐克的励志广告!

篮球晃晃悠悠,擦着篮网而过。

不过是下篮网。

只差一点儿,一点点的运气都不给我。这变身时间太难掌握了。

“刘正男,你打球很帅啊!就差一点点了。”

桂火火用力拍着我肩膀,眉飞色舞的样子让我稍微不那么难过。

“不错哦,再来?”

青蛙男挑眉歪嘴,一副教练脸。

“再来。”

我扭了扭脖子,回应一个“比赛才刚开始”的动作。

开挂也是有限度的。被强行挂了一屁股零蛋后,我们俩灰溜溜撤离,一前一后蹬自行车。

天色暗淡,路灯朦胧。车很少,行人都看不到几个。

她大声说:“我们来玩丢双手,先用手的请吃冰。”

不等我反应,她扬起双手,拥抱夜风。隔了几秒,她似乎觉得还不过瘾,又说:“闭眼,先睁眼的请吃冰。”

她闭上眼,侧脸很美。火火没有一点儿害怕,在她脸上充满莫名兴奋。如果是现在的我,肯定会睁大狗眼守着女孩子,可当时我想不到,她说什么我就想要努力做到。

然后我摔进了水沟,不算深,但很臭。

她捂住鼻子把我捞出来,气鼓鼓地说:“笨蛋。”

女孩子说话你不能全信,我不知道她是说我不该闭眼,还是说我笨到栽水沟。我就像一条淋湿的小狗,被她牵着,一瘸一拐走回家。

真是非常非常漫长的一条路,我脑子被火火的“笨蛋”塞满,心里一点儿也不讨厌。

4

说来也好笑,其他人送女孩子礼物都是玩偶啊,首饰啊或者书籍什么的,我送给火火的礼物却是一套篮球球星卡。集球星卡和集邮差不多,需要耐心等待,好在那个年纪我最不缺的就是时间。每天固定钻进老板铺子问一句变成了习惯。

把球星卡交到火火手中的时候我倒是很激动。

火火看了看,脸色怪异地收起来。

“哦。”

她的反应让我有点失落。火火不是喜欢篮球吗,这可是球迷至宝。我想了一晚上还是没搞懂。时间长了,这件事留下的遗憾感慢慢淡了。

你知道,男生和女生走得太近,就会引来嫉妒。

自己没有,所以不开心,这就是大多数人的想法。可那个年纪有多少人会想到为什么呢,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

我本来对于周边同学就不感冒,倒是火火的无所谓姿态让我很意外。当然,是好事。我放心下来,继续上课攻读《灌篮》1,下课练习投篮运球。那段时光真是过得无比充实,我真切地体会到,一个人努力,所有人都看得到。

很快我被邀请加入篮球队,不再独自打球。

放学的时候我们用不着谁约谁,自然而然地在回家路上遇见,一起离开学校,刮在脸上的风都变得好舒服。

折腾姑娘桂火火对篮球的热情慢慢降落,她揣上从家里偷偷带出来的相机,开始爱上了爷爷辈的老房子。青砖红瓦,绿柳荫荫,又是一段旅程。

球星卡完了,我终于明白。

桂火火天生就有一种感染人的魔力,和她一起,事情就变得有趣。

讨厌的班主任在校门口斥责迟到的同学,眉头皱紧,一手做挥斥方遒状。

“咔嚓”,她躲在一边偷偷按下快门,连同班主任牙齿上的菜一起定格。

课间,陈胖子双手各拿一个鸡腿,皱眉考虑先吃哪一个。

“咔嚓”,她笑嘻嘻地躲在我身后偷拍,陈胖子的沉思者模样让无数人笑岔气。

5

她最喜欢的还是拍下回家路上的林林总总。

“我一个个给你拍下来,这样你就永远不会找不到路了。我实在太聪明了。”

透过树荫,民航大厦斑驳的金漆弥漫出老人皮肤里的味道。

电线杆上停着零零散散的麻雀,它们彼此相依,梳理羽毛,清晨阳光斜着打过来,在雾气中变得五颜六色。

格子地砖上的下水道盖子被撬开,露出黑洞洞的缺口,风从豁口吹过,乌拉乌拉念叨整人咒语。

百花潭公园露天茶座被一群老人们占领,他们逗鸟品茶、打桥牌、唱段子,每逢豆花小贩路过吆喝,总有感兴趣的喊上两碗。

牙科医院透明的玻璃墙里,每天都有一脸苦色的小胖子小丫头被逼着拔牙,家长生气又担心地守在一边,嘴里轻轻祈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