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正在到来。
天山上的积雪在太阳底下逐渐变成淙淙溪流,以缓慢的速度曲曲折折地向田野推进。陶乐开始充满生机。
树木发芽了,草儿返青了,我和康赛在田野上追风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了一件天大的喜事:我们逝世的房东(愿他安息)早在去年冬天就播下了小麦,积雪融化后,小麦就探出它们小小的脑袋,星星点点的嫩绿,实在让我们欣喜若狂,我们想着丰收的情景,在地里放声高歌,引起了附近一阵又一阵的鸡鸣。
受到麦地的鼓舞,康赛开始行动起来,他选了一把结实的锄头,拿出拓荒者的气概,来到了屋后那片荒地上,那片荒地足有两间房子大小。康赛说把它们开垦过来,我们就能吃上自已种的青菜了。康赛说完高高举起锄头,结结实实地挖下去,新翻的泥土有一股好闻的味道,康赛干着干着就要趴下去,深深地嗅一嗅,我坐在一边,被康赛的样子逗得咯咯大笑。
康赛干了一阵,我就去接替他,让他歇一歇。我发现锄头在我手里不大听使唤,气吞山河地高高举起,落下时却歪歪倒倒地不肯挖在预定的位置,即使挖下去了,也只能翻起薄薄的一层土块,一点都没有开垦的味道。我有点发急,偏偏越急越弄不好,反倒把一双胳膊震得生疼。
康赛却还要说风凉话:小西,你知道你挖地的样子像什么吗?像一种土著舞。我不理他,我必须憋足一口气,一开口我可能就再也举不起锄头了。
康赛从我手里夺过锄头,我气喘吁吁地站到一边去。康赛的长发随着剧烈的动作上下飞舞,我说康赛,等一下。康赛乖乖地停下来,我走到他背后,摘下自己的橡皮筋给他扎上一条马尾巴。
整整一天,我们才挖出一张草席那么大一块地,就是这么一小块地,又被康赛没有章法的脚步踩得板结了。傍晚的时候,康赛心满意足地向家里走去,我在后面替他拖着锄头,他的手上磨出了几个血泡,再也拿不起锄头了。
晚上,阿原骑着摩托车风一般驶进陶乐。听说我们已开始开荒,阿原要求我们带他去看看,当阿原看到那块狼狈不堪的“草席”时,爆发出一阵畅快的笑声,阿原边笑边说康赛,照你这种搞法,前边还没有深翻过来,后边又要长出草来了。阿原的话提醒了我,也许明天,我应该跟在康赛后边,替他捡除那些歪歪倒倒的草根,免得它们在刨松的土里一夜之间重新生根。
阿原决定在陶乐试住一段,阿原悄悄地对我说,你知道,这都是为了你,为了我们两个。我不做表示,转眼忧虑地看着康赛,康赛正试着往一个陶罐里插进一大束芹菜,他总是弄不好,急得大喊:小西,你过来,这东西它不听我的。不管干什么,康赛总是张口就喊:小西,你过来一下。小西,这是怎么啦?
阿原坚持卧室必须重新粉刷和油漆,而且坚持把我的卧室设计成我最讨厌的粉色主调。在我们的房间完全收拾好之前,我们只好将三个被筒暂时安放在一个房间里。有时,我们三个被窝卷紧挨着放在一起,有时分开放。每天一躺下来,康赛都要激动地大喊大叫:天啦,无忧无虑地睡觉,兴冲冲地起床,这样的日子!真恨不得一直活下去。
阿原却不大做声,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我知道他在观察着康赛的动静,琢磨着康赛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睡过去。一旦康赛那边响起细微的鼾声,阿原就会钻到我的被窝卷里来。这种情景是非常古怪的,因为怕吵醒康赛,我们都不敢做声,我们从头到脚缩进被窝里,在令人窒息的黑暗处紧紧地贴在一起,康赛的头近在咫尺,我们又害怕又兴奋,在黑暗中发疯似的抚摸,无休止地亲吻。有一次,阿原不满意了,轻声说这不行,我要换个地方,连出气儿都不敢大声,快把人憋死了。我说不要伤害康赛啊。阿原气得一翻身回到他的被窝卷里去了。
第二天清早,阿原揪着我问:我什么地方伤害康赛了?我又没有夺走他女朋友我怎么伤害他了?是不是你自已单恋他所以害怕他发现?
我气急了,甩开阿原的手大喊:你不懂,你什么都不懂,你只知道谁是谁的,谁不是谁的,你知不知道有时候谁不是谁的你也不可以动谁。
愣了一会,我们都笑了,阿原说谁谁谁,你在喊些什么呀。康赛也揉着眼睛过来了:你们在笑什么?
我们再一次大笑起来,阿原跨上摩托车一溜烟走了。
康赛望着阿原的背影喊:我说你们两个,老是背着我嘀嘀咕咕,我要抗议啦,以后不许这样!
有一回,康赛中途出去小便,跌跌撞撞地回来时,大约看见阿原的被窝卷空着,轻声嘀咕:咦,阿原呢?我想,完了,这回什么都完了。我眯缝着眼,一动不动地躺着,假装睡着了。康赛站着揉了一会眼睛,就回到自己的被筒里,我听见他在那边翻腾了好一阵,直到远处的公鸡开始打鸣了,才响起细细的鼾声。我推推阿原说,你快回去吧,康赛好象发现了。阿原不耐烦地说发现又怎么了?
我不想吵醒康赛,只好不再催促阿原,可我再也睡不着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担心什么,我只是毫无来由地觉得这样做不妥。终于,等这两个人都睡熟的时候,我悄悄爬起来,钻进了阿原空着的被筒。
第二天早上,我们相继醒来,康赛伸了个长长的懒腰,说咦?你怎么跑到阿原的被筒里来了?
我说你睡糊涂了吧。我昨天晚上就在这边。
不对,你昨天晚上在这边,我记得清清楚楚的。
我不顾一切地百般抵赖,阿原气哼哼地看了我一眼,脸也没洗,就骑上摩托车冲了出去。
康赛若有所思地说他为什么一大早就不高兴呢?
我只好说他昨晚肯定做了个不好的梦吧。
陶乐呈现出无比健康的样子,我的意思是,自从我们搬进来那天开始,一天也没耽搁,我们就开始按照各自选定的方式,一步一步向前走着。阿原总是天亮就出发,兴冲冲地去经营他的乳制品公司,听阿原说过,这一行竞争得很厉害,稍不注意,就给挤下去了。他说,与其被别人挤下去,不如我把别人挤下去。我和康赛起床后,总是先看一会儿书,再喝牛奶(这是我们的早餐),然后一起去开垦荒地,适时播种,只是地里一时还长不出什么吃的东西来,我们暂时只能吃买来的东西,有阿原的支助,我们过得并不艰难。当然,我们相信,随着季节的转换,这一切都会慢慢好起来的,我们种下的东西可不少。
当然,我们也不拒绝来自另一个途径的生活费用,康赛在一家诗歌刊物上获了个什么奖,康赛高兴地说奖金有两千块呀。
离颁奖的日子越来越近,康赛的情绪却莫明其妙地低落下来。作为对康赛获奖的祝贺,阿原慷慨地送给了康赛一块手表。康赛的表从《漠风》回来时,不小心丢掉了,我怀疑康赛是拿它“以货易货”换饭吃了,那是康赛唯一值点钱的东西,一块上档飞亚达。面对阿原的礼物,康赛仍然没有高兴起来,他毫无表情地捏着那块手表,连谢谢都没有说一声,我都开始替他感到不好意思。我抱歉地看一眼阿原,阿原做了个鬼脸,忙他的事情去了。
阿原走后,康赛对我说小西,我不想去领这个奖了,我不去,他们也会给我寄来的。
我觉得康赛有点不对头,他已经有两天没有看书了。我说你自己对我说的话你忘了吗?你说领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认识几个人,说不定你们可以成为朋友。
我走了,陶乐怎么办呢?谁来替我开荒呢?
我说还有我呢,说不定你走了,阿原也会来帮我们的。
阿原才不会帮我们开荒呢,他只是过来玩玩而已,你相信吗,如果你不在这里,他可能不会踏进陶乐一步。
我听到脑子里轰地一响,难道康赛已经知道了吗?我的脸不由得红了,康赛接着说,阿原是最讨厌体力劳动的,他连洗碗这样的体力劳动都厌恶至极,他怎么会来开荒呢?我稍稍松了一口气。
到了那天,我早早地帮康赛收拾好行李,他明明已经上路了,突然又折了回来,他说我还想看看我们的荒地再走。他扔下背包,跑到那块“草席”边蹲下来。“草席”潦草地铺在那里,像一块癞痢,康赛随手从新翻的泥土里捡除一把杂草,说回来后我会接着干的,下一次我会挖得比这好,你知道这次我为什么没干好?我的锄头太钝了,我走后你什么也不干,就想法子磨一磨我们的锄头,要让它锋利无比,闪出白光,一家伙下去,发出嚓地一声。
我笑起来。康赛说小西,我走后,你要看好我们的陶乐。
我捶了他一拳,说你快走吧,不然就误车了。
我有点急了,早上,阿原出门的时候,悄悄对我说,让我十点钟赶到他公司去,他们公司今天有趟上天池的货车,他将把我塞上那辆车,做一次免费旅行。眼看就要九点了,康赛却还在磨磨蹭蹭的。但我不能过分催促他,我答应过他要送他上车的。
康赛又跑回屋里去,说是忘了带上一本书,书找到了,他突然又想起来要上厕所。我只好坐下来等他,心里却急煎煎地想着阿原的那辆货车。
康赛终于出来了,我站起来就走,康赛拉住了我。小西,你急着把我送走,是吗?
我说你再不走,就要误车了。
误就误,有什么了不起,你根本就不是怕我误车,你是急着打发我走。
康赛,我们之间难道也会有这种时刻吗?
你就是急着打发我走,你急着到阿原那里去。
我瞪着康赛,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算了,你也不要去领奖了,你今天就呆在家里,你看看我会不会去阿原那里!
我真的这样想,与其让康赛不高兴,我宁愿不去天池。
康赛马上笑嘻嘻地过来拉我,说走吧,我只不过跟你开个玩笑而已。
一路上,我想对康赛说,再也不要开这种玩笑了,但我说不出口,我还不能虚伪到如此程度,我只好做出假装生气的样子,一声不吭地走在他旁边。康赛想方设法哄我开心,他说小西,我会用奖金给你买一条裙子回来的,告诉我,你还需要什么,你要指甲油吗?要什么颜色的?我一笑,康赛接着说,我从来没有给女孩子买过这些东西。
康赛上车了,他坐在车窗边,一动不动地看着我,不停地向我挥手,我慢慢觉得他有点异样,他以前从不这样,他一直是个大大咧咧的人。车开出很远,康赛还在里面挥手,我有点想哭,这是怎么啦,他只不过去领奖,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我们却搞得跟生离死别似的。
汽车刚从视线里消失,我便跳起来去坐公交车,如果不塞车,我还来得及在十点钟赶到阿原的公司。我真的那么想去天池吗?我不能解释自己。一路上,我总觉得康赛那双眼睛盯在我身上,令人坐立不安,我甚至想,他会不会中途跳下车来,赶回陶乐呢?
这天注定是不愉快的一天,气喘吁吁地赶到阿原的办公室,却被告知阿原出去办事了,阿原不在,去天池的计划当然也就泡汤了。我沮丧地站在那里,心想,还不如安安心心跟康赛在一起多呆一会儿呢,真想马上打个车赶过去,赶到康赛身边去。
我一个人怏怏地走在回陶乐的路上,心想,也许今天的场景正是我们一生的暗示,我不仅抓不住阿原,还失去了康赛。
幸亏后来我看到了那只正要抱窝的母鸡,它冲我咯咯叫着,一下子就冲走了我的烦恼。我用一枚银戒指把它换了回来。我记住了那栋房子,那个缺了一颗门牙的胖老太太,等我有了钱,我一定要来想法换回我的银戒指,那是老妈给我的戒指,她从来没有送过我任何东西,除了这枚戒指。我还记得那天我十八岁,她给我煮了面条,然后就从自己手上捋下了这枚戒指,老妈要是知道我拿她送我的戒指换了一只老母鸡,一定会气疯的。可是老妈,就算我赎不回来,我也会记住你的戒指的,它会一直戴在我的心里,就像我永远记得你是我最亲爱的老妈一样。
我还向一些温和的老人要来了蔬菜种子,讨来了一些时令蔬菜的种法,他们全不问我这个外地人从哪里来,只是满脸诚实地看着我,慷慨地回答我又简单又愚蠢的问题,甚至自告奋勇地教给我做饼子的方法。
阿原说,没想到你还是一个持家的好手,转眼之间,陶乐就被你弄得有声有色。
有那么一天,起床送走阿原(我每天都要站在门口目送阿原上班)后,我突然不想开荒,也不想去找野菜了,一阵莫名的忧郁击倒了我。我穿上外套向外走去。穿过一片又一片菜园和农田,来到一个小树林里,倚着一根树杆坐下去,我想我今天究竟是怎么了,我的心平气和哪里去了?远远地我看见了陶乐,它无动于衷地趴在那里,对我的心情一无所知,我掉过脸去缓缓巡视着安静的田野,村子像陶乐一样安静,一样漠然,我又仰头去看天,天也是安静的,漠然的,没有云彩,没有鸟鸣。然后我就不知道该去看哪里。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难道我来到陶乐,仅仅是为了考验自己的生存能力吗?难道不应该做点更有意义的事情吧。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好久以前要写一部巨著的理想,心里豁然开朗。原来是它在提醒我呀。
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这么久,这才是陶乐生活的主题啊。
我赶紧跑回家去,手忙脚乱地找稿纸,找一杆好使的笔,选一个最佳的角度摆放桌椅。忙完这一切,我又去洗脸洗手,然后精神焕发地、君王似的坐下来。我再一次在心里责备自已: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这么久!
我的桌椅正对着窗户,窗框不偏不倚装着窗外五棵白色的树杆,远处是颜色错杂的苏醒后的田野,正是我所喜欢的画面。我坐在桌前,情绪高涨,跃跃欲试,却又不知如何下笔。
索性站起身来走一走,我知道它会来的,它已经在路上,正向我长途跋涉而来。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的头发因为身体的旋转而轻轻地飞扬起来,它们依次掠过我的脸颊,再沙沙地落到肩上。这种感觉让我想起许多次在火车站,在长途汽车站,在轮船码头,车船将开的一刹那,我总是要回过头去,最后一次打量我要离去的地方,因为我今生多半不会再来,每逢这时,我就会感到我的头发轻轻飞扬起来,依次掠过脸颊,然后便是它们均匀地撒在肩上的沙沙声。
我突然为我的那部作品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标题:来去如风。我要写一部自传式的小说,这个平庸的世界上,还有一个姑娘这样子生活着,一个姑娘还可以这样生活。我相信,他们看后肯定又羡慕又沮丧,因为他们根本无法想象那种生活会落在自已的头上,他们除了习惯一种土生土长的生活模式,对任何一件突如其来的事件都会一筹莫展,情绪失控,他们羡慕奇特的经历,却害怕脱离常规一步,所以我要写一部充满各种奇特经历的书,让他们在日常生活的繁杂事务中,偶尔出一会神,发一阵呆,最不济也会大惊小怪一番。
一旦动笔,我的进展十分顺利。春天的风穿过窗棂,轻轻地吹拂着我的面颊,阳光温柔地照耀着,一切都是那么温情,一切都是那么安闲,我看见我的笔尖像一张小小的犁,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犁着犁着,它的身后是一小块新翻的泥土,它显得那么渺小,又那么执着,令人感到路远迢迢,完工之日遥遥无期。这种景象让我产生一种使命感、沉重感,仿佛自已在做着一桩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业。
晚上,阿原提着摩托盔推门进屋的时候,我还在作奋笔疾书状,阿原说看来陶乐式生活已经全面铺开了嘛。
我赶忙收起稿纸和笔。阿原回来,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放弃干活,我知道这种心理很愚蠢,但我又无法抗拒自己,尤其是当他叉开两条长腿站在我背后,紧紧地环抱我时,我更是脑子一片空白。
阿原提议带我进城兜兜风。他说把今天晚上给我吧,到我那里去住。
今天是个什么特别的日子吗?
今天我做成了一笔生意,很有成就感。
我非常愿意帮他庆祝,虽然我根本就不想问他到底成就了什么。我找到了陶乐,并且在今天抵达了陶乐的精髓,他也应该在他的道路上取得进步。
阿原在夜色中将摩托车踩到80码,我紧紧抱着他的腰,心里忽然想到一件事:康赛可能已经拿到奖金了,他站在领奖台上是什么样子呢?他会致获奖辞吗?他对着麦克风讲话是什么样子的?
这就是我喜欢坐摩托车的原因,在风驰电掣的速度中,一个人静静地想着心事。
没办法,和阿原在一起,我总是会无缘无故地想起康赛,想到他那张挂着一抹虚妄笑意的脸。用康赛自已的话说,他经常看到天使。康赛所说的天使当然是指诗歌,康赛不愿说诗歌两个字,他说这两个字太冷漠了,他宁愿说它是天使。他还说有时候一觉醒来刚一睁眼,就看见天使站在床前,一双温情无邪的大眼睛,定定地盯住他看。康赛不是那种故弄玄虚的人,也从不把有关天使的说法挂在嘴上。他对人温文有礼,显示出与生俱来的良好教养,他还不愿多说话,他宁可起劲地对人微笑,也不多说一句话,他常常这样温文有礼地笑着把人吓跑。康赛只愿对我一个人说起有关天使的话,他从不和阿原说这些,他宁可装出一副老练油滑的样子和他大谈女人。
康赛说小西你不同,你是一个可以面对天使的人,你对天使有一种亲情,这种亲情是天生的,不是后天培养的,比如你看到遥远这个普通的词,你的感受肯定与阿原不同,你也许会感到一种苍茫、忧郁,甚至茫然的意境,但阿原却会毫无感觉地放过这个词。
每当我和康赛谈论这些的时候,我满心都是愉悦的,那感觉恬美安谧,像夜晚林间的雾,像一条大河上飘荡的略带甜味的风,让人不知不觉就沉醉其间。
阿原则给我一种爆发的感觉,高兴是不期而至的,生气也是平地一声雷似的。尽管如此,爆发也自有它忘我的境界,当我被阿原逗得哈哈大笑的时候,当我被阿原气得直跺脚的时候,我小小的胸腔被塞得满满的,人也就变成了实实在在、笃笃定定的一个人。也许我天性里有一种及时行乐的念头,我忠实于自已创造的一条格言:快乐的时光不能有一丝糟蹋,因为快乐转瞬即逝。我因此珍惜和阿原在一起的快乐时光。
后来我知道,珍惜这个词不是好随便让它出现的,因为珍惜就意味着短缺、稀有,甚至面临消失和绝迹,我珍惜那种快乐时光,说明我潜意识里知道这快乐只是一个短暂的现象。
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街灯闪烁的闹市区,饱餐一顿之后,我们醉醺醺地来到那个耸入云霄的豪华套间。
我躺在柔软的沙发上,闭着眼睛踢掉鞋子,大声唱着乱七八糟的歌,又一跃而起,赤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甚至放肆地将阿原所有的柜门开得砰砰直响。我不要克制,不要勉强,我要彻底的快乐,忘情的快乐,傻瓜似的快乐。阿原在浴室里问:你是不是带来了抄家队?我说我要找出你的秘密,你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阿原有很多漂亮的衣服,我真想抓几件回去,因为有许多衣服康赛穿着会很合适,而康赛的衣服太少了。
我的眼睛突然停留在一双红色的皮拖鞋上,似乎是一双女式拖鞋,好奇心趋使我弯下腰仔细观察,这是有人穿过的,我安慰自已,也许就是阿原的拖鞋,因为它们看起来实在不算太小,至少有38码的样子,我突然想去重新搜查一遍阿原的衣柜,走到柜门前,又犹豫起来,我要看到什么呢?我是希望看到女人的衣服吗?看到一只女人的纹胸吗?万一看到了我准备怎么办呢?吃醋吗?吵架吗?怎么吵呢?说你欺骗了我?欺骗我什么呢?阿原对我有过什么承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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