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茫茫人海,她想藏起来,谁也找不到她。

两年后。南遥小城。

一只金毛犬盯着停在树叶尖山的小蜻蜓,带着点好奇,小心地走过去,耳朵敏感地竖起来,身后的尾巴一下下地摇晃着。

“五十……”惜光站在小道上叫了一声。

金毛对小昆虫的兴趣也瞬间被扫空了,回头朝着自家主人的方向飞奔而去,就是步子不太稳。冲到惜光面前,还差点摔一跤,哀怨地“哼哼”两声,委屈地撒娇。

“都说了你要慢点儿跑,也不知道急什么。”惜光安抚它。

唐素还笑话过五十,说惜光捡回来一个小跛子。

它听了,那天伤心难过了好久,晚饭也不吃。惜光只好给它炸了小排骨,再拌着米粒,才哄得它吃下去。有了这件事,连唐素都不敢再说五十是个跛腿了。

狗狗的自尊心很强。或许又因为被抛弃过,很害怕惜光也会因此不要它。

“走了,五十,咱们回家吧。”

金毛走在前头开路,惜光握着牵引绳,跟在它身后。一路人上碰到几个孩子,都和惜光打招呼:“小唐老师好……”

惜光教了一年多的书,南遥当地的一些学生的声音她已经记住了,也能对应地叫出他们的名字来,一一回应。

两年前,她孑然一身带着五十回到南遥,唐素认真地问她今后打算干什么。

她当时对未来感到茫然,答不上话来。二十出头的年纪,却对生活没有了希冀和期许。唐素是个左倾激进分子,看不得孩子这样颓唐,大手一挥,“你就接我的班,去学校教书算了!你语文还不错吧?就教语文好了。”

惜光起先以为这只是句玩笑话。

但老太太用自己的实力证明了,所言非虚。

南遥当地的小学,师资力量原本就薄弱,很少有外面的老师进来。唐素和十来任校长,都是老交情,她说惜光是她徒弟,要去学校教教书,人家乐意得很。

只是惜光的眼睛看不见,是个问题。但唐素又说了,你去给低年级的上课,每天教十个拼音和五个汉字,这你还驾驭不了?你要是这都做不到,就去田里种地。

惜光打了个哆嗦,不敢反抗。

于是就硬着头皮走进学校,走上讲台,一直待到现在。

至于称谓问题,也不知是怎么形成的。左邻右舍历来管唐素叫“唐老师”,到了惜光这里,理所应当地喊成了“小唐老师”。渐渐连班上的孩子也都跟着改口,远远看见她,张嘴就是“小唐老师好”。

打开院门,唐素正坐在树下和秦婶唠叨,只听见瓜子嗑得脆响。隔壁家兴许是在熏腊肉,风一吹,味道全散到这边来了,五十伸长了脖子,在空气中嗅嗅,样子把人都逗笑了。

唐素见惜光回来,进屋拿了个信封,说:“是从a城寄过来的,我帮你拆了看看?”

惜光心里好奇,点头说:“您看吧。”

“好像是张请柬啊……”唐素说,解开长形卡片上的橙红丝带,看完内容后补充说:“还是张婚礼请柬。”

惜光满心惊愕,“谁的婚礼?”

唐素抬了抬老花眼镜,借着光线,凝神说:“这上面写的,新娘的名字叫温遇云。”

“遇云吗?”惜光反复问了一遍,久久回不过神来。再问了一遍新郎的名字,是个她从没有听说过的陌生人。

惜光很难相信,在宋渝生去世后的两年里,温遇云能够找到一个喜欢的人谈恋爱,然后到了要结婚的地步。连惜光这个旁观者都一度觉得,被宋渝生喜欢过的女生,恐怕以后不容易有看得上眼的人了。

不是惜光不相信爱情,她只是隐隐觉得,这不像是温遇云的爱情。

“婚礼举行的时间呢?”惜光问。

“这个月的农历二十二号。”唐素说。

在婚礼举行的前两天,惜光带上五十,奔赴a城。

这两年里,她和以前的朋友几乎都切断了联系。如今花费一番功夫,才重新联系上温遇云,温遇云在电话里把惜光一顿臭骂。惜光却庆幸着,她还会这样朝她吼,毫不留情地说狠话。

温遇云去汽车站接惜光,看着面前盲眼的姑娘,心酸无以复加。

惜光好奇地询问:“遇云,你的头发还是白色的吗?”

温遇云突然哽咽,难以开口说话。当年惜光跟随骆南舟去h市之前,给她发过一封邮件报平安,并没有说眼睛失明的事情。之后便是杳无音讯,她把婚礼的请柬寄到南遥,只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没有想到惜光真的能收到,并且赶过来。

“惜光,我觉得已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了……”

温遇云领惜光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7号渡口。

这家酒吧,是温遇云两年里不敢踏足的领域。她身边没有了宋渝生,没有了顾延树,连惜光,也离她万里之遥。她常常开车路过街口,远远看见那块招牌,心就会揪起来。物是人非是何种境况,她领略过这滋味,并且惧怕这滋味。

如今老友重逢,她想再回这里醉一场。

五十跟在惜光身边寸步不离,酒吧的老板本来说不能够带宠物进来,但看温遇云的脸色,又不敢阻拦。

温遇云扯了扯五十的耳朵,对它说:“小家伙,你真是好样的,竟然这么护主。这种精神以后也要继续保持啊,要一直这样保护她。”

惜光笑:“你跟我家金毛说什么呢?可别想拐走它。”

“哪能啊,这家伙估计用大骨头都引不走,五十,你说是不是?”温遇云帮它顺毛,喝了两瓶,眼中仍然一片清明,“弄得我都想养一条了……”

惜光犹豫着问起准新郎,她有种嫁女儿的心态,不放心温遇云的这个决定。

温遇云却比她无所谓,仰头倒在沙发上,没心没肺地说:“他姓谭,比我大了十来岁,准确地来说,好像……是大十二岁吧。我妈挑选的人,我去见过一面,相貌一般,身高一般,人品估计也一般,但是家世不一般。我嫁过去,也算得上为温家做贡献了,我妈每天乐得跟喇叭花一样,搓麻将的时候手气都好了,我他妈真是功德无量……”

惜光说:“你既然不喜欢对方,为什么要答应这场婚礼?”

温遇云看着惜光,眼神中透着羡慕。这个姑娘,她似乎受再大的伤,经历再多的磨难,内心还是保留着太多美好而温暖的东西,她还固执而天真地认为,结婚的前提必须是相爱。

但是世上有那么多形同虚设的婚姻,有那么多貌合神离的夫妻,再多自己这一桩,又有什么所谓。

反正,也没有办法得到真正喜欢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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