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早餐才中午十二点左右,跟萨莉那妞儿见面要等到两点,我就开始走路,走了很远。我在想着那两个修女,没办法不想。我老是想着她们提的又旧又破的草篮,教书之余,她们会提着那种篮子到处募捐。我一个劲儿想象我妈或者别人——要么是我姑妈,要么是萨莉·海斯那位疯疯癫癫的妈妈——提着个又旧又破的篮子,站在一家百货商场外头为穷人募捐。难以想象啊。想象我妈那样做还不算难,难的是对另外两个。我姑妈挺乐善好施的——她为红十字会做过很多事——可她很讲究穿着,凡是做跟慈善有关的事,她总是很讲究穿着,还抹上口红之类的破玩意儿。我想象不出来,如果她做慈善工作时只能穿黑衣服,也不能抹口红,那她还会去搞什么慈善活动。萨莉·海斯这妞儿的妈妈更离谱,要让她提个篮子到处募捐,就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每个人捐款的同时也拍拍她的马屁。如果他们只是把钞票扔进篮子便走人,不跟她说一句话,对她视而不见,那她干一小时左右就会撂挑子。她会觉得厌烦,会把篮子交给别人,然后去哪个豪华地方吃午餐。这就是我喜欢那两个修女的原因,首先你看得出,她们从来不会去什么豪华地方吃午餐。我一想到这儿,就感到他妈的特别难受,就是她们从来不会去什么豪华地方吃午餐还是怎么样。我知道这不是很重要,可还是为此感到难受。
我开始往百老汇的方向走,只是他妈的觉得想那样,因为我好几年没去过那儿了。另外,我想找一家星期天开门的唱片店,想给菲比买张名叫《小小的雪莉·比恩斯》的唱片。这张唱片很难找,是关于一个小孩儿因为掉了两颗门牙嫌丢人,不肯出门的故事,我在潘西时听过。一个不跟我住同一层楼的同学有这张唱片,我想让他卖给我,因为知道菲比准会喜欢得不得了,可是他不肯。这是张很老也很棒的唱片,是个名叫埃丝特尔·弗莱彻的黑人女歌手大约二十年前录的。她唱得很有南方爵士乐和妓院的风格,可是她唱得一点儿也不腻人。换个白人女歌手来唱,准会把这首歌唱得很他妈可爱。可是埃丝特尔·弗莱彻这妞儿太他妈会唱了,这是我听过的最棒的唱片之一。我琢磨能在一家星期天开门的唱片店里买到这张唱片,然后把它带去公园。菲比星期天经常在公园里溜冰,我也知道她主要在哪儿玩。
那天不像前一天那么冷,可还是没出太阳,所以走路不是很舒服,不过眼前就有很好看的一幕。一家人正好在我前面走,看得出,他们刚从教堂出来——两个大人和一个六岁左右的小孩儿。他们看起来有点儿像是穷人。当爹的头上戴了顶珍珠灰色的帽子,穷人想穿得像模像样时,特别喜欢戴那种帽子。他和他老婆只管边走边聊,完全不管他们的小孩儿。那个小孩儿太可爱了,他不在人行道上,而是在紧挨马路牙子的马路上走。他装作在一条笔直的线条上走路,像小孩子会做的那样,还一直在哼唱。我走得离他近了些,好听到他在唱什么。他在唱一首歌:“如果有人抓到别人在穿越麦田。”他的声音很小,看得出,他唱歌只是他妈的自得其乐而已。街上汽车呼啸而过,尖厉的刹车声到处响个不停。他爹妈对他不管不问,他还是靠着马路牙子走,唱着“如果有人抓到别人在穿越麦田”。那让我感觉好了点,不是很沮丧了。
百老汇那儿人头攒动,混乱不堪。那天是星期天,而且才中午十二点左右,却依然是人头攒动。人人都赶着去看电影——就在派拉蒙或是阿斯特、滨河、首都之类的破影院。更糟糕的是,因为是星期天,所以每个人都打扮得整整齐齐。而最差劲的是,看得出他们都想看电影。看着他们,真让我受不了。我对那些没别的事情可做,所以只好去看电影的人尚能理解,但是那些确实想看电影,而且脚步飞快,好早点赶到的人,他们让我觉得他妈的没劲儿透顶。特别当我看到成千上万人在那儿排着长长的队,一直沿着街区排下去,万分耐心地等候进场时。乖乖,我真恨不得飞着离开百老汇这破地方。我运气不错,找的第一家唱片店里,就有《小小的雪莉·比恩斯》这张唱片。他们要价五块,因为这张唱片很难买到,我无所谓。乖乖,这张唱片让我一下子心花怒放,真想一步跨到公园,去看菲比这丫头在不在,好给她唱片。
从唱片店出来后,经过一家杂货店我就进去了。我琢磨也许可以给简的家里打个电话,看她放假回来了没有,就进了电话间,给她打了个电话,可唯一的麻烦是她妈妈接的电话,就只好挂掉,我可不想跟她没完没了地聊,反正我根本不想跟哪个女孩的妈妈在电话上聊。不过我至少应该问一下简回来了没有,这对我没什么,可我不是很想问她,做这种事,得有心情才行。
我还得买他妈的戏票,就去买了份报纸看有什么戏。因为是星期天,所以演出只有三场左右。我去买了两张前排的票,戏名叫《我了解我的爱》,是场慈善演出什么的。我不太想看,但我了解萨莉这妞儿,她可是虚伪至极。只要跟她说我已经买了那出戏的票,她就会两眼发直,兴奋得不得了,就因为是伦特夫妇演出。她喜欢那种情节按说很复杂而且枯燥的戏,还有伦特夫妇演出。我不喜欢看,而且说句实话,我对任何戏剧都不太喜欢。戏剧不像电影那样糟糕,可是当然也根本不值得着迷。首先是因为我讨厌演员,他们从来演得不像真实的人,还自以为演得像。有些好演员演得还稍微沾点儿边,可是也不好看。如果有哪个演员确实不错,却总是能让人看得出,他们也这样自我认为,这就坏了事。就拿劳伦斯·奥利维尔来说吧,我看过他在《哈姆雷特》里的演出,去年d.b.带我和菲比看的。去看之前,他请我们吃了顿午餐。他已经看过这出戏,午餐时把它讲得让我真他妈想看,但是到看的时候,我却不太喜欢,我就是看不出劳伦斯·奥利维尔爵士有何精彩绝伦之处,真的。他说话声音很好听,长得也帅极了,看他在舞台上走动或决斗什么的倒不赖,但是跟d.b.向我描述的哈姆雷特对不上号。他他妈太像个将军了,而不是个性格忧郁、总把事情办砸了的家伙。整出戏里,最好的一幕是当奥费利娅这妞儿的哥哥——就是最后跟哈姆雷特决斗的那位——动身时,他爹给了他诸多建议。就在他爹给他诸多建议时,奥费利娅这妞儿跟她哥有点儿胡闹起来,把他的匕首从鞘里抽出来,对他挤眉弄眼,他还得装作很有兴趣听他爹在那儿大扯特扯。这一幕不错,让我喜欢得不得了,不过这种地方难得看到多少。唯一让菲比这丫头喜欢的,是哈姆雷特用手拍狗头,她觉得既滑稽又好看,的确如此。我得去看剧本才行,麻烦的是看这种东西时,我总是只能自个儿去看。如果哪个演员把它表演出来,我几乎不怎么听,而是一直担心他会不会表演得虚伪。
买了伦特夫妇演出的戏票后,我就打了辆的士去公园。我本来可以坐地铁什么的,因为口袋里的钞票有点儿见少了,可我只是想尽快离开百老汇那个破地方。公园里不怎么样。天气不太冷,太阳还是没露面。公园里除了狗屎、老头儿吐的痰和扔的烟头,以及好像坐上去就会知道全会是湿的长椅,似乎就没有别的。这幅景象真叫人泄气。不仅如此,时不时还会没来由地走着走着,就起一身鸡皮疙瘩。这儿完全没有快到圣诞的气氛,好像什么节也不会来到,可我还是往叫“林荫道”的那边走去,因为那是菲比在公园里常去的地方,她喜欢在靠近乐队演奏台的地方溜冰。说来好玩,我还是个小孩子时,也常爱去那儿溜冰。
可我到了那地方后,附近看不到她。倒是有几个小孩儿在溜冰,还有两个男孩在拿一个棒球玩游戏,但就是没见菲比。我看到一个跟她岁数差不多的小女孩一个人坐在长椅上拧紧溜冰鞋,想着她可能认识菲比,能告诉我她去哪儿了,就走过去挨着她坐下后问她:“请问你认识菲比·考尔菲尔德吗?”
“谁?”她说。她下身穿了条牛仔裤,上身穿了一二十件羊毛衫,看得出都是她妈妈手织的,因为鼓鼓囊囊的,难看至极。
“菲比·考尔菲尔德,她住在第七十一街,上四年级,在——”
“你认识菲比?”
“对,我是她哥。你知道她去哪儿了?”
“她在卡隆小姐的班上,对不对?”这个小不点儿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