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睡太久,因为醒来时,我想才有十点钟左右。抽完一根烟后,我马上觉得肚子很饿。之前最后一次吃东西,还是跟布罗萨德和阿克利去埃吉斯镇看电影时吃的那两个汉堡包,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感觉好像已经过了半个世纪。电话机就在我旁边,我开始拨电话下去,叫他们给我送早餐,可又有点儿担心是由莫里斯这厮送上来。你要是以为我很想再次见到莫里斯,那你可是疯掉了。所以我只是在床上躺了一会儿,又抽了一根烟。我想到可以给简这妞儿打个电话,看她有没有到家,可是我没心情。
我所做的,是给萨莉·海斯这妞儿打了个电话。她上的是玛丽·a.伍德拉夫中学,我知道她已经到家,因为几星期前她给我写过一封信。我不是很迷她,不过说来认识她也有好几年了。我这样的蠢人一直觉得她很聪明,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她知道很多戏剧以及文学之类的玩意儿。如果有谁知道很多这类东西,要想发现这人是不是真蠢,就需要过上相当长一段时间才可以。以萨莉这妞儿为例,我是过了好几年才发现这点的。我觉得要不是我们老是他妈的黏在一起,我可能很早就会发现这一点。可我有个大毛病,就是不管是谁,只要跟我一起黏糊过,我都会觉得她是个脑瓜很聪明的人。这两者之间是他妈毫无联系,可我仍然老是这样认为。
不管怎么样,我给她打了个电话。先是她们家女佣接的电话,然后是她爸爸,最后才是她来听电话。“萨莉吗?”我问。
“我是——你是谁呀?”她问。她可真是有点儿虚伪,我已经跟她爸爸说过我是谁了。
“霍尔顿·考尔菲尔德。你好吗?”
“霍尔顿!我很好!你呢?”
“非常好。喂,你怎么样?我是说学校里怎么样?”
“还可以,”她说,“我是说——你也知道的了。”
“太好了。听我说,不知道你今天忙不忙。虽然今天是星期天,可星期天总会有一两场日场戏,也就是慈善演出什么的。想不想去看?”
“我很想去,极好啊。”
极好,要说有哪个词儿最让我讨厌,就得数它了,真虚伪。我脑子里一闪念,想告诉她忘了什么日场戏的事,可我们还是闲聊了半天,应该说是她闲聊了半天,我没法插话。一开始,她说的是某个哈佛大学学生的事——很可能是个大一的,她当然没说——他对她穷追不舍,白天黑夜都给她打电话,白天黑夜——逗死我了。接着她又说还有一个家伙,是西点军校在校生,为了她也是要死去活来。真是不得了。我让她两点钟在贝尔特摩饭店的大钟下等我,别去晚,因为演出大概两点半开始,而她一贯爱迟到。然后我就挂掉了电话。她真叫我头疼,不过长得倒挺好。
跟萨莉这妞儿约好后,我起床穿好衣服,收拾好行李。离开房间前,我又往窗外看了一眼,想看看那些变态佬在干吗,可是他们的窗帘全拉上了。一到第二天早晨,这些家伙全都变成本分十足的人。我于是乘电梯下楼结账,没看到莫里斯这厮,不过我当然也懒得找他,那个杂种。
我在旅馆外打了辆的士,可是对于去哪儿没他妈一点儿概念。我无处可去,那天才是星期天,我要到星期三才能回家——要么最早也只能在星期二,当然我也不想再去另外一家旅馆被狠揍一顿。我就让司机送我去中央大火车站,就在贝尔特摩饭店附近,迟一点我会跟萨莉在那儿见面。我合计了一下该怎么办。我要先把手提箱寄存到那里的保管箱,他们给了我钥匙后我去吃早餐,我有点儿饿了。还在的士上时,我把钱包掏出来随便数了数钱。我记不清到底剩多少,可是根本没多少了。过去两周左右,我花钱如流水,真的。从本质上说,我是他妈大手大脚的人,花不完就会丢掉。两次会有一次,我可以说甚至会在餐馆或夜总会之类的地方忘了拿找回的钱。我爸妈为此气得要命,也不能怪他们。不过我爸很有钱,我不知道他挣多少——这种事他从来不跟我说——我想会是很多。他是个公司的律师,干那种活真的能大把搂钱。还有一点让我知道他有钱,他一再投资百老汇演出,却老是亏本。他这样投资,把我妈气得发疯。我弟弟艾里死后,她一直感觉身体很差,精神很紧张。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我特别不想让她知道我又被开除了。
把手提箱放进火车站的一个保管箱后,我就走进一家小小的三明治吧吃早餐。我那顿早餐吃得很多,是对我来说——橙汁、火腿、炒蛋、烤面包片和咖啡。一般情况下,我只喝点橙汁。我的饭量很小,真的,所以我他妈才瘦成了皮包骨头。照我这样子,应该多吃点含淀粉之类的垃圾,好长些分量,我却从来没那样吃过。在外面吃饭,我通常只是吃一个抹瑞士黄油的三明治和一杯麦乳精。虽说吃得不多,可是麦乳精里有很多维生素。h.v.考尔菲尔德,我的名字是霍尔顿·维生素·考尔菲尔德。
我正在吃鸡蛋时,两个修女拎着手提箱还有别的东西走进来,就在餐台边挨着我坐下。我想她们是去另外一间修道院之类的地方,在等火车。看来她们不知道究竟该怎样放手提箱,我就帮了她们一把。她们的手提箱是看样子很不值钱的货色——不是真皮之类。这没什么,我也知道,但是我讨厌看到别人用这种便宜货。这听起来很不像话,但是如果别人拎着这种便宜的手提箱,仅仅看到箱子,我甚至就会讨厌起这个人来。这种事我遇到过一次。在埃克顿岗中学时,有段时间我跟一个叫迪克·斯莱格尔的住一起。他的手提箱是那种很便宜的货色,他经常把它放到床下边,而不是搁到架子上,那样就不会有人看到他的和我的放在一起。这件事让我觉得真他妈没劲儿,老是想把我的扔掉算了,甚至跟他换也行。我的手提箱是马克·克罗斯牌的,是真正牛皮之类的玩意儿,估计值不少钱。可是说来好笑,后来就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我最后把我的手提箱放到我的床下边,而不是搁到架子上,这样一来,斯莱格尔这厮就不会有他妈的自卑情结了。可是他怎么做呢?就在我把手提箱在床下放了一天后,他又拖出来搁到架子上。他干吗要那样做,我是过了一阵子才琢磨出来。原来,他想让别人以为我的手提箱是他的,他真的是这个目的,在这点上,他是个很可笑的家伙。他经常就我的东西说些很难听的话,比如说我的手提箱吧,他经常说太新了,太有中产阶级味了,这是他他妈最喜欢说的话。他要么在哪儿读到过,要么在哪儿听说过。我的东西全他妈有中产阶级味,连我的钢笔也是,尽管他经常向我借用,可是仍然有中产阶级味。我们在一起才住了两个月,后来我们俩都申请换房间。好玩的是,和他分开后,我还有点儿想念他呢,因为他他妈的还挺有幽默感,我们在一起有时很开心。如果说他也想念我,我才不会觉得奇怪呢。一开始,他说我的东西有中产阶级味时,只是跟我开玩笑,我他妈也不当回事——事实上,这的确好玩。然后过上一阵子就看得出,他不再是开玩笑了。问题是,如果你的手提箱比他们的好很多,就很难跟这种人做室友——如果你的是真正的好货色,而他们的并非也是。你觉得他们要是有脑子,而且很有幽默感,就会不把谁的手提箱更好当回事,但是他们在乎,他们的确在乎。这就是我跟像斯特拉雷德那样的笨杂种一起住的原因,至少他的手提箱跟我的一样好。
不扯远了,当时那两个修女就坐在我旁边,我们算是聊了起来。挨着我坐的那个修女拎着一个麦秆编的篮子,就是在圣诞节你可以看到修女以及救世军小女孩提着向人募捐的那种篮子。她们站在街角,特别在第五大道上,就是在大百货公司之类地方的门口那儿。我旁边那个修女的篮子掉在地上,我伸手帮她捡起来。我问她是不是出来搞慈善募捐的,她说不是。她说装箱时没法把篮子装进去,所以只好拎在手上。她看着我时笑得很甜。她鼻子挺大,戴着不是很好看的铁边眼镜,不过那张脸长得真漂亮。“我还以为你们是募捐的呢。”我说,“我可以少捐点儿,你们可以先保管,一直到募捐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