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前面章节讨论的大部分都是自由竞争市场如何运转,但是自由竞争市场并不是唯一的市场类型,政府实行价格管制或中央计划经济也不是干扰自由竞争市场运行的唯一形式。垄断、寡头垄断和卡特尔所引起的经济后果与自由竞争市场也有巨大差异。
垄断从字面上来说就是只有一个卖方。然而,只有少数卖方的时候,即经济学家称为“寡头垄断”的情形,这些卖方也可能在定价上或明或暗地相互合作,带来类似垄断的结果。只要某一行业中存在一个能够设定价格和产出量的正式组织,即卡特尔,结果也会和垄断非常相像,即使在这个卡特尔中包含许多卖方。尽管各种各样的非竞争行业各不相同,但普遍都引起了消极影响,需要法律和政策来预防或消除这些消极影响。有时,这种政府介入会采取直接的价格管制形式,或是在没有竞争或竞争较少的行业推行非竞争性企业政策。除此之外,政府还会禁止某些做法,但不会对涉及的企业进行微观管理。然而,首要且最根本的问题是:垄断企业对经济的危害有多大?
有时候某个地区或国家的某种物品或服务全部由一家企业生产。多年来,美国的地方性电话企业在它们所在的地区都是一家垄断企业,在其他一些国家情况也是如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半个世纪里,美国国内所有的原铝锭都是由美国铝业公司生产的。这种情况虽然很少,但足以引起我们的重视。
大多数大型厂商并不是垄断企业,也并非所有的垄断企业都是大型厂商。在汽车和铁路还未普及的时代,一个封闭的农村社区里的一家杂货铺可能就是方圆几英里内唯一的商店。尽管这家杂货铺的规模相当小,但它的垄断程度不低于《财富》500强榜单上的任意一家企业。相反,如今即使像西夫韦或克罗格(kroger)这种价值数十亿美元的全美连锁商店都有众多竞争者,因此它们也就不能像垄断企业那样对所售商品自行定价。
垄断价格与竞争价格
理解了价格不能自主发挥作用时会怎样,我们就可以更好地理解价格的作用;同样,对竞争市场和非竞争市场上的情况进行比较之后,我们就能更好地理解竞争在经济中的作用。
举一个关于苹果汁的简单例子。消费者怎么知道苹果汁的要价并没有比它的生产和分销成本——包括维持投资的必要回报——高出太多?毕竟,大多数人并不种苹果,更不用说把苹果榨汁、装瓶、运输、储存了,因此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这些环节的成本是多少。但是,市场上的竞争使我们没有必要了解这些。了解内情、从事投资的少数人有充分的动机投资于回报率最高的地方,并减少回报率低甚至出现亏损的投资。如果苹果汁的价格高于生产成本,就会产生高利润率,吸引更多的投资进入该行业,直到新进入的生产者相互竞争,让价格降低到与经济中的平均投资回报相同的水平,也即刚好收回成本的水平。
直到那时,来自其他经济部门的投资才会停止,驱使资金流入的激励才会消失。但是,如果在苹果汁的生产领域存在垄断,情况将非常不同。垄断价格将可能继续保持在高于苹果汁生产投入的水平,包括足以吸引所需资金的必要投资回报率。垄断者将会得到高于吸引资金的必要回报率。但是若没有竞争企业生产竞争性的产品来压低价格,垄断者所得到的回报率就会持续高于吸引投资的必要水平。
许多人不承认垄断者的定价高于竞争企业定价这一事实。但是,将货币从社会其他成员转移给自己并不是垄断者带来的唯一危害。从整个经济的角度来看,虽然这种转移以一种令人反感的方式重新分配了社会财富,但是并不会改变整个社会的总财富。垄断者对整个经济的总财富量产生的负面影响,恰恰在于它对具有多种用途的稀缺资源的分配所产生的影响。
垄断者的要价高于竞争情况下的价格时,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往往会少于较低的竞争价格下的购买量。简而言之,在可获得的资源、技术和成本相同的情况下,垄断者的产出量比竞争企业的要少。当消费者仍然愿意为产品支付高于生产成本(包括正常的利润率)的费用并购买更多产品时,垄断者却不再提供该产品,因为垄断者要收取高于正常生产成本的价格以赚取高于正常利润的利润。
就分配具有多种用途的资源的角度而言,最终的结果是一些本来会用于生产更多苹果汁的资源被投入经济中其他产品的生产,即使在自由竞争市场上,这些产品也不如苹果汁有价值。总而言之,存在垄断时,经济中的资源就不能得到有效利用,因为这些资源从价值更高的用途转移到有价值更低的用途。
幸运的是,若没有保护垄断企业不受竞争的法律,垄断很难维持。投资者不断寻找最高的回报率,最终使投资涌进经济中任何能获得更高利润的部门,直到流入的投资相互之间的竞争加剧,使该部门的利润率降低,这就像水总是往低处流。但是,正如水坝可以阻止水往低处流,政府干预能够让垄断的高利润率不受竞争的影响。
过去的几个世纪里,在众多经济领域中建立企业都需要获得政府的许可,特别是在欧洲和亚洲,许多厂商的所有者都具有垄断权力,他们或者直接向政府付费得到这些权力,或者贿赂有权力授予这些权利的政府官员,抑或两者兼而有之。然而,到18世纪末,经济学得到了很大发展,很多人明白了垄断权力对整个社会的危害,并且越来越多的人对此提出反对,力图使经济从垄断和政府管制中解放出来。垄断因此变少,至少在国家层面上更罕见了,然而许多城市还是普遍存在对竞争的限制,比如严格的许可法限定了运营中的出租车数量,导致车费被人为抬高,并使出租车数量少于在自由市场中应有的数量。
同样,这种限制损害的并不只是消费者的利益。对出租车执照数量的人为限制,不允许那些愿意接受更低价格的人开出租车,整个经济也会因此遭受损失,因为这部分人不得不做一些价值更低的工作或失业。如果其他工作有更大的价值并能得到相应回报,他们也就不会第一个想做的工作就是出租车司机了。
从整个经济的角度来看,垄断定价意味着垄断产品的消费者将稀缺资源用于这种产品,放弃了其他价值更大的用途。正是这种无效率,使垄断下的经济创造的财富少于自由竞争时本该创造的财富。人们有时说垄断者“限产”,但这并不是有意为之,也不是限产的垄断者的目的。垄断者希望消费者在高昂的价格下购买更多的产品,但消费者的购买量要少于自由竞争条件下低价格时的购买量。正是垄断者的高价格使消费者减少了购买量,并因此导致垄断者限制产量。但是为了说服消费者购买更多产品,垄断者可能会斥巨资做广告。
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卡特尔。它是一个厂商集团,其成员为收取更高价格或避免相互竞争而达成协议。理论上,卡特尔可以合作经营,效果等同于垄断。然而,实际上卡特尔的各个成员往往在背地里相互欺骗,对一些消费者降低价格,从其他卡特尔成员那里抢夺顾客。当这种做法成为普遍现象,卡特尔存在与否就无关紧要了。
19世纪,各个铁路公司相继建立,它们在美国各大城市——如芝加哥和纽约——之间的线路上形成竞争。这些大城市间的铁路被称为“主干线”,以此区分于“支线”,支线从主干线通往一些较小的社区,并且只有一条铁路。这种情况使支线形成了垄断价格,而主干线上的价格竞争却非常激烈,结果就是主干线上的长距离运输费用反而要低于支线上的短距离运输费用。更重要的是,对于铁路公司来说,主干线的价格低到几乎不赚钱。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个铁路公司联合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卡特尔:
这些卡特尔企业一直处于松散状态……在两个地方之间发一趟火车的成本与火车载货量几乎毫不相关。因此,在某一临界点之上,多运的每一吨货物都是利润。为了得到这个临界点之上的纯利润,背地里向货主提供回扣的诱惑迟早会变得无法抵抗。一旦这种秘密回扣开始出现,价格战就会很快使这样的卡特尔分崩离析。
由于同样的原因,在铁路企业之前,轮船企业也试图形成卡特尔,而且正如在此之后很多其他卡特尔一样,由于相似的原因,这个卡特尔也解体了。一个成功的卡特尔不仅需要企业间的协议,而且也需要可以相互监督并防止成员违反协议,同时还需要限制卡特尔之外的公司引起的竞争。这些事情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美国最成功的卡特尔是钢铁行业的卡特尔,它有一个企业很容易相互监督的价格体系,但它最终被法院判定为违反了反托拉斯法。
政府与市场的反应
有些庞大的厂商组织曾被称为“托拉斯”(trusts),所以旨在禁止垄断和卡特尔的立法被称为“反托拉斯法”(anti-trustlaws)。然而,这些法律并不是打击垄断和卡特尔的唯一形式。非卡特尔成员的私营厂商有动力在市场上与之斗争。而且,政府要历经数年才会在重大的反托拉斯案件中成功结案,而私营厂商的行动要迅速得多。
早在美国托拉斯全盛时期,蒙哥马利·沃德曾是它们最大的对手之一。不论托拉斯的触角伸向何方——农业机器、自行车、糖、钉子还是麻绳,蒙哥马利·沃德都能找到非托拉斯成员的生产者,并以低于卡特尔的价格购买产品,再以低于卡特尔成员的价格出售给大众。当时,蒙哥马利·沃德是全美国最大的零售商,如果有必要,它甚至可以建立自己的工厂制造产品。像西尔斯和a&p百货连锁店这些零售业的后起之秀,同样也使大生产商面临这种竞争,因为它们既能生产自己的竞争产品在自己商店里出售,又能从一些卡特尔之外的小企业购买价格更低的商品,并促使这些小企业成长为强大的竞争者。
在这两方面,西尔斯都做到了。它自己生产烤箱、鞋、枪支、墙纸还有其他商品,此外还转包其他产品的生产。a&p百货连锁店进口并烘焙自己的咖啡,生产自己的鲑鱼罐头,每年还要烤5亿个面包在店里销售。像西尔斯、蒙哥马利·沃德和a&p百货连锁店这些企业巨头能单独同一些卡特尔组织竞争,小公司同样也可以在它们的行业中从卡特尔那里抢夺销售量。它们的动机与卡特尔一样,都是利润。只要垄断者把价格维持在高于正常利润的水平,其他企业就会被吸引到这一行业。由此带来的竞争加剧往往会使价格和利润下降。对于垄断者,要成功地维持高于竞争条件下的利润水平,就必须想办法阻止其他企业进入这一行业。
阻止潜在竞争者进入的一种方式是让政府认定其他企业进入某个行业是违法的。在过去几个世纪里,一直由国王准予或出售垄断权利,而现代政府控制着各行各业的许可证发放,从航空、货运到编头发。这些限制从不缺乏政治依据,但是这些政策在经济上的最终结果却是保护了现有企业免受潜在竞争者的竞争,并因此维持了人为的高价格水平。
20世纪后半叶,有很长一段时间,印度政府不仅决定哪家公司允许生产哪种产品,还限制每个公司能生产多少产品。一个印度踏板摩托车制造商曾因为产量超过许可额度而被政府委员会传唤;一个印度感冒药生产商害怕公众在流感期间购买了“过多”感冒药,这家感冒药制造商的律师团因为它的生产和销售超过了许可数量而花了几个月时间准备相关的法律辩护,以防被政府委员会传唤。这些高昂的法律费用都必须有人买单,而这些人就是消费者。
如果政府没有禁止企业进入某个特定行业,现有企业还可以私自利用一些巧妙的方案建立障碍,阻挡竞争对手的进入,并保护垄断利润。但是,其他企业有动力巧妙地绕过这些障碍。因此,进入障碍的效果因行业的不同而不同,在同一个行业中也会因所处时期不同而不同。计算机行业曾经很难进入,那时计算机还是占地极大的巨型机器,制造这种巨型机器的费用也很庞大。但是,随着微型芯片的发展,更小型的计算机也具备同样的功能,而且如今生产芯片的费用更便宜,小公司也能够生产。这些公司遍布世界各地,这样一来国内的垄断者也不能排除该行业的竞争。尽管在计算机的发明创造领域,美国处于领先地位,但计算机的实际生产制造却迅速在东亚蓬勃发展,该地区为美国市场供应了大量的计算机,甚至包括贴着美国品牌的计算机。
在这一体系中,美国所有钢材的价格都基于钢材的固定价格加上从匹兹堡出发的铁路运输费用之和——不论钢材产地是匹兹堡、伯明翰还是其他地方,也不论钢材是由铁路、船舶还是其他方式运输。若非如此,对于钢材这种很重的产品,从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的运费会很高,且容易发生变化,个别钢材生产商也就很容易暗中降价,也很难说清是谁破坏了卡特尔组织的协议价格。但是,在这一卡特尔定价体系下,不管钢材在哪里生产,或以什么方式运输,都可以很容易确定全国任何地方的钢材的总交货成本应该是多少——价格加上从匹兹堡出发的铁路运输成本。然而,从经济的角度来看,这一价格体系却造成了资源的错配,因为住在伯明翰附近的人购买匹兹堡生产的钢铁的速度,和在伯明翰生产的速度一样快,但都要付同样的价格和从匹兹堡出发的铁路运输的成本。这意味着有更多的钢铁要比在自由竞争市场情况下经过更长距离的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