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只不过是你我的规定,普通正能量粒子无法跃迁到负能量态。但狄拉克不是普通人。他是个天才,是最伟大的物理学家,他找到了答案。如果每个可能的负能量态都已被占据,那么普通粒子就不会跌向负能量态了。啊哈!所以,狄拉克假设整个宇宙都被负能量粒子填满了。他们环绕在我们四周,渗透进我们的身体中,弥漫在外太空的真空里和地球的中心,负能量粒子无处不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无限密集的负能量粒子“海洋”。狄拉克海。
他的推理有漏洞,不过后来才被发现。
有一次,我去观看耶稣受难。我从圣克鲁兹飞到特拉维夫,再转乘大巴来到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郊外的山坡上,我跃进了狄拉克海。
抵达时,我穿着那身三件套礼服。没办法,除非我想裸体旅行。出乎意料的是,土地比我预想的更加翠绿且肥沃。这片山坡现在是一个农场,种着一片片葡萄和橄榄树。我把线圈藏在一堆岩石后面,沿着道路往山坡下走去。但我并没有走很远。五分钟后,我在那条路上撞见一群人。他们都是黑头发、黑皮肤,穿着干净的白袍。罗马人?犹太人?埃及人?我怎么看得出来?他们跟我讲话,我一个字也没听懂。片刻之后,有两个人过来架住我,另一个人开始搜我的身。他们是盗贼,想要钱吗?还是罗马人,想搜我的身份证明?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天真,竟然以为刚好能找到一件合适的衣服,混进人群中。搜我的人一无所获,他小心翼翼、有条不紊地暴打了我一顿。最后,还把我的脸按向土里。另外两个人过来按住我,他拿出匕首,划断了我两条腿肚子上的肌腱。我心想,他们还有仁慈之心,留了我一条命。他们发出令我费解的说笑声,逐渐走远。
我的腿废了,一条手臂骨折。我用没受伤的那条手臂艰难地爬了四小时才回到山坡上。偶尔会有人从那条路上经过,但都故意无视我。我一回到藏线圈的地方,就把伦塞尔兹线圈扯出来绕在自己身上,这个动作让我痛不欲生。我在键盘上输入“返回”,意识时而清晰,时而模糊。终于,我成功输入指令。涟漪从狄拉克海上汇聚而来,我回到了圣克鲁兹的酒店房间里。在主梁已被烧穿的位置,天花板开始塌落。火警警钟发出刺耳的鸣叫,但我无处可逃。房间里弥漫着刺鼻的浓烟。我努力屏住呼吸,在键盘上敲出一个代码,某个时间,除了那一瞬的任何时间,我回到了五天前的这个酒店房间。我深吸一口气。酒店床上的女人尖叫着把被子拉过去盖上,正与她交欢的那个男人忙得没空注意我。反正他们也不是真实存在的。我没理他们,更关心自己接下来该去哪儿。我决定回到1965年。我键入那一串代码组合,然后我就站在了三十楼的一个空房间里,酒店尚处于施工阶段。一轮满月照亮了建筑起重机的轮廓。我试着弯了弯腿。疼痛的记忆已经开始消失。这是合理的,因为那件事从未发生过。这就是时间旅行。虽不是永生,但也是仅次于永生的好事。
无论你怎么努力,也改变不了过去。
清晨,我搜查了丹瑟的公寓。这个离海特-阿什伯理区一个街区的三楼小公寓已经变得像外星玩意儿,相当古怪。公寓的地板上铺满了旧床垫,床垫上胡乱扔着床罩、枕头、印度毯子和毛绒动物玩具。你进门前得脱掉鞋子——丹瑟总是穿着拖鞋,那些产自墨西哥、用旧轮胎做鞋底的皮拖鞋。暖气片——反正也不起作用了——被喷成各种荧光色。四周墙上贴着海报:彼得·马克思的复制品;色彩鲜艳的埃舍尔版画;艾伦·金斯堡的诗;唱片专辑封面;和平集会的海报;一个“海特代表爱”的标牌;从邮局撕下来的fbi十大通缉犯的海报,上面用蓝色记号笔圈出了著名反战活动家的照片;一个巨大的、充满激情的、粉色的和平标志。其中一些海报在黑色灯光的照射下发出不可思议的光彩。霉臭的空气中混着香薰和大麻的香蕉甜味。角落里,电唱机永远循环播放着《佩珀军士孤独心灵俱乐部乐队》。每当这张唱片磨得太花时,总会有某个丹瑟的朋友带一张来替换。丹瑟从不锁门。“如果有人想来偷东西,嘿,也许他们比我更需要这些东西,是吧?没关系的。”于是,人们不分昼夜,随时登门拜访。
我留长了头发。丹瑟、丽莎和我一起度过了那个夏天,我们放声大笑、弹吉他、做爱、写愚蠢的诗和更加愚蠢的歌、嗑药。那时,致幻剂的使用像太阳花一样繁盛,人们尚未对现实另一面那奇异而美丽的世界感到恐惧。那是段美好的时光。我心里清楚,丽莎真正爱的是丹瑟,不是我。但在那个时期,自由性爱像罂粟的芬芳一样四处弥漫,而且她到底爱谁也不要紧。反正不是非常要紧。
时间旅行演讲笔记(接上面)
狄拉克假设整个宇宙都被负能量粒子填满了,他继续思考,提出问题:身处正能量宇宙的我们能否与这片负能量海洋发生互动。如果你赋予一个电子足够多的能量,让它脱离负能量海洋,会发生什么?会发生两件事:首先,你创造了一个电子,它看上去像是凭空而来;其次,你在那片海洋里留下一个空隙。狄拉克意识到,这个空隙会表现得仿佛自己就是一个粒子,一个像电子一样的粒子,只有一点不像:它的电荷与电子相反。可是,一旦这个空隙遇上一个电子,这个电子就会落回狄拉克海中,电子和空隙将在一阵明亮的能量爆发中同时湮灭。后来,他们将狄拉克海中的这个空隙命名为“正电子”。两年后,安德森发现正电子,证明了狄拉克的理论,然而事情并未因此走向高潮,反而转入平淡。
在接下来的五十年里,狄拉克海的真实性几乎被物理学家们遗忘。反物质和海中的空隙是这个理论的重要特征,其他的不过是数学运算的产物。
七十年后,我想起了超限数学老师讲的那个故事,并把那个故事和狄拉克的理论联系起来。我想到了怎样从狄拉克海中借取能量,这就像把新来的顾客安排进有无数房间的酒店里。或者换句话说:我学会了制造海浪。
而且,狄拉克海上的波浪在时光中倒流。
下一次,我们要做些更大胆的尝试。我们要把人传送到更久远的历史中,并拿到时间旅行的证据。虽然数学运算表明我们不可能改变现在,但我们仍然害怕会改变过去。
我们拖出摄像机,小心翼翼地选定目的地。
1853年9月,一个名叫威廉·汉普兰的旅行者和家人一起翻越内华达山脉来到加利福尼亚港口。威廉的女儿莎拉有写日记的习惯,根据她的日记记录,当他们一家人爬上帕克山脊的顶峰时,太阳刚好从海平线上升起,那是她第一次远远地看见太平洋,“在萧瑟的绯红色日晕中”,她这样写道。那本日记一直保存到现在。我们可以带着摄像机藏在这家人必经之路的岩石后面,等他们经过时,透过岩石之间的缝隙拍摄下他们坐在牛车中疲惫的模样。
第二个目的地是1906年的旧金山大地震。我们待在一个将于这次地震中幸存下来的废弃仓库里——它却没能在紧接而来的大火中幸存下来——我们从那里观看并拍摄影像,四周楼房轰然倒塌,消防员乘着马拉消防车冲进火场,徒劳地扑向上百处熊熊大火。在大火蔓延到我们这栋楼之前,我们及时地逃回现在。
影片极其壮观。
我们准备好了告诉全世界。
一个月后,美国科学促进协会将在圣克鲁兹召开会议。我给项目主席打了个电话,骗了个受邀演讲者的身份,但没透露我们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我打算在演讲时放映那些影片,那将使我们一举成名。
丹瑟死的那天,我们举办了欢送会,就丽莎、丹瑟和我三个人参加。他知道他要死了;我告诉他的,不知为何他竟然相信了。他总是相信我。我们彻夜未眠,弹奏丹瑟的二手曼陀林,用油彩在彼此的身体上画迷幻图案,在残酷而持久的强手棋游戏中相互比拼,我们做了无数愚蠢而平常的事,这些事因为是最后一次而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清晨四点,天边亮起假曙光,我们来到海边,相拥取暖,散步。他说了最后一件事,他告诉我们,不要让梦想逝去,要永远在一起。
我们靠政府提供的费用把丹瑟葬在一个福利公墓。三天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
我和丽莎一直保持着断断续续的联系。70年代末,她回学校念书,读了mba,又上了法学院。我觉得她有过一段婚姻。有几年,我们还互寄圣诞贺卡,后来就没了她的消息。又过了几年,我收到一封她的来信。她说她终于能够原谅我造成了丹瑟的死亡。
那是冷飕飕、雾蒙蒙的2月,但我知道我能在1965年找到温暖。涟漪聚拢。
听众可能提出的问题
(守旧的老教授)问:在我看来,你假设的时空跳跃违反了物质/能量守恒定律。举个例子,当某个物体被传输到过去时,一定重量的物体将从现在的时空里消失,这明显违反了守恒定律。
(我)回答:因为这个物体会返回到离开时的那一刻,所以现在的物质是持续存在的。
问:好吧。可是,物体到达过去呢?不也违反了守恒定律吗?
答:并没有。整个过程所需的能量来自狄拉克海,我发表在《物理评论》上的论文详细解释了其中的原理。当这个物体返回到“未来”时,那部分能量会重归于狄拉克海。
(年轻热情的物理学家)问:海森堡测不准原理会限制在过去待的时长吗?
答:好问题。答案是:会。但由于我们是从数量无限的粒子中借取微不足道的能量,所以在过去待的时长也可以很随意。唯一的限制是,你离开过去的时间,必须早于你从现在离开的时间。
按计划,我将在半小时后做论文报告,这篇论文将使我与牛顿、伽利略和狄拉克齐名。我今年二十八岁,狄拉克也是在这个年龄发表了他的理论。我是一根火把,即将点燃世界。我在酒店房间里紧张地排练演讲词。电视机顶上有一瓶隔夜可乐,是我的一名研究生留下来的,我拿起来喝了一大口。电视上叽里呱啦地播报着晚间新闻,但我没听进去。
我从始至终也没发表那段讲话。酒店已经燃起来,死亡的命运不可改变。我对着镜子检查自己的仪容,领带整齐,我走向房门。门把手热乎乎的。我打开门,外面是一片火海。火焰像饿龙扑食般从门口喷涌进来。我一边踉跄着退回屋里,一边惊讶又陶醉地盯着这片燃烧的场景。
酒店某处传来尖叫声,我立刻清醒过来。我在三十楼,无路可逃。我想到了我的机器。我穿过房间,打开装着时间机器的箱子。我精准快速地将伦塞尔兹线圈拿出来,绕在自己身上。火势已经蔓延到地毯,一片火海切断了我所有的逃生之路。为了避免被热空气窒息,我屏住呼吸,在键盘上敲出一个词目,一头扎进时间长河中。
我一次又一次地回到那一刻。当我按下最后一个键时,空气里的烟呛得人几乎无法呼吸。那时,我还有三十秒的命。这些年来,我的余生一点一点被消耗到只剩十秒左右。
我活在借来的时间中。也许我们所有人都是。但我知道这笔账会在何时何地到期。
丹瑟死于1969年2月9日。那天天色昏沉、雾霭蒙蒙。早上,他说他头痛。这可不正常,因为丹瑟从来不头痛。我们决定在雾中散会儿步。景色很美,仿佛我们独自身处无定形的奇异世界中。我把丹瑟头痛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直到我站在海边公园里透过重重大雾看见他跌倒了,这才想起来。救护车还没到,他就死了。他死去时脸上带着神秘的微笑。我一直没读懂那个微笑。也许是因为疼痛消失,所以他露出笑容。
两天后,丽莎自杀了。
你们这些普通人,你们有机会改变未来。你们可以抚育孩子、写小说、签署请愿书、发明新机器、参加鸡尾酒酒会、竞选总统。你们所做的一切都会影响未来。而我无论做什么,都对未来没有丝毫影响。对我而言,要影响未来为时已晚。我的一举一动已经书写在时间长河中。既然不会造成影响,那我就没有责任。我做的一切都毫无意义。
我第一次躲避大火回到过去时,就尝试了所有办法去改变未来。我阻止过纵火者,和市长争论过,我甚至到自己的住处去告诉自己不要参加那场大会。
但这不是时间运转的方式。无论我做什么,找地方长官谈话或者炸掉那家酒店,当我回到那个关键时刻——现在,我的命运,我离开的那一刻——无论我从哪个时间点消失,最后都会回到那个酒店房间,大火离我愈来愈近。我的生命还剩大约十秒钟。每次我跳进狄拉克海中,我在过去所做的一切改变都会消失。有时我假装自己在过去做出的改变会创造出新的未来,然而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当我回到现在时,波浪汇聚激起的涟漪抹掉了所有改变,就像课后擦黑板一样。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面对我的命运。但此刻,我活在过去。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很美好。你要逐渐习惯的是,你所做的一切都不会对这个世界有任何影响。这让你感到自由。我到过许多无人涉足过的地方,见过许多在世者没见过的东西。当然,我已经放弃了物理研究。因为我的所有发现都无法越过圣克鲁兹的那个致命夜晚而流传下去。也许换作别人会继续研究,只为享受纯粹的知识乐趣。对我而言,已经没有意义。
但补偿还是有的。每次我回到那个酒店房间,除了记忆,一切都没变。我又回到二十八岁,又穿着同一身三件套,嘴里又隐约残留着走了味的可乐的味道。我每次回来就会用掉一点点时间。终有一天,时间会一点不剩。
丹瑟也永远不会死。我不会让他死。每到那个最后的2月清晨,丹瑟死的那天,我就会重新回到1965年,回到那个完美的6月。他不认识我,他从不认识我。但我们在那个小山丘相遇,我们是仅有的两个愿意无所事事、享受终日的人。他躺在地上,随意地拨弄着吉他弦,一边吹泡泡,一边盯着白云在蓝天上飘过。过一会儿,我会向他介绍丽莎。丽莎也不认识我们,但没关系。我们有的是时间。
“时间,”我躺在山丘上的公园里,对丹瑟说,“时间很多。”
“时间一直在那儿。”他说。
【注释】
美国著名的嬉皮士圣地,位于旧金山,以海特街与阿什伯理街街口为中心向外延伸的几条街区,统称为海特-阿什伯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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