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拉克海上的涟漪

杰弗里·a.兰迪斯/著

孟捷/译

杰弗里·a.兰迪斯是美国宇航局的科学家,大家稍后还会在这套年鉴中读到他的另一部作品《剑鱼虫洞的故事》。兰迪斯的小说处女作《火星穿越》由托尔出版社于2000年出版,获得了轨迹奖。他的中篇小说《镜中人》(2009)也荣获了“《类比》分析实验室奖”。短篇小说集《冲击参数》由金狮鹫出版社于2001年出版。他2010年发表的中短篇小说《云国之主》荣获西奥多·斯特金纪念奖的最佳科幻短篇奖。《狄拉克海上的涟漪》于1988年首次发表于《阿西莫夫科幻杂志》,并拿下1989年星云奖的最佳短篇奖。

死亡如巨浪般缓缓向我涌来,气势雄浑,不可阻挡。我逃走了,然而这也许毫无意义。

当我离开时,涟漪向外无限扩散,像波浪正抹掉被遗忘的旅行者的脚印。

第一次试验我发明的机器时,我们小心翼翼地避免引起悖论。在一间无窗的实验室里,我们用胶带在水泥地板上贴了个“十”字,把闹钟放在这个标记上,然后锁上门。一小时后,我们回来拿开闹钟,把试验机器搬进实验室,把一台超8摄像机放在线圈中间。我调整摄像头对准“十”字标记,我的一个研究生在机器中输入程序指令,将摄像机送到半小时前,摄像机在过去待五分钟,再被传送回来。眨眼间,摄像机去了又回,就像从未离开过。我们冲洗出胶卷,照片上闹钟显示的时间是我们给摄像机装上胶卷的半小时前。我们成功打开了通往过去的大门,高举咖啡和香槟热烈庆祝。

现在的我对时间有了更多了解,知道我们错在哪儿了。当时我们没想到把摄像机和闹钟一起放在屋里,拍下机器从未来到达过去时的样子。现在在我看来显而易见的错误,在当时却没有那么明显。

当我抵达时,涟漪从广袤无垠的海洋中涌来,汇聚成此刻。

这是1965年6月8日的旧金山。暖暖的微风拂动长满蒲公英的草坪,朵朵白云呈现出各种奇妙怪异的形状,令人赏心悦目。然而,几乎无人驻足观赏。人们行色匆匆、勤勉专注,他们相信,只要他们够忙碌,就一定是重要人物。“他们太匆忙了,”我说,“为什么他们不放慢脚步,坐下来,享受时光?”

“因为他们被困在时间的幻觉中。”丹瑟说。他躺在地上吹了个肥皂泡泡,一头棕色长发向后散开,那个年代任何超过耳朵的发型都叫长发。一阵微风将肥皂泡吹下山丘,吹进人潮中。行人不约而同地忽视了它。“他们坚信自己所做的事对于达成某个未来的目标至关重要。”肥皂泡撞上一个公文包,破裂了,丹瑟又吹了一个。“你和我,我俩知道那是多么荒谬的幻觉。事实是,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只有现在,永恒的现在。”

他是正确的,比他自己能想到的更加正确。曾经,我也是个忙碌专注、自以为很重要的人。曾经,我也是个才华横溢、有雄心壮志的人。那时,我二十八岁,做出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发现。

我从藏身处看见他从电梯中走出来。这个男人神经紧绷,瘦得像吃不饱饭似的,留着一头稀疏的金发,身穿白色无袖t恤。他打量了一下大厅四周,没看见我藏在门卫的小屋里。他的两只胳膊下各夹着一罐两加仑的汽油,两只手上也各拎一罐。他放下其中三罐汽油,把最后一罐上下倒转,在大厅中边走边洒下刺鼻的汽油。他面无表情。当他开始倒第二罐汽油时,我觉得差不多是时候了。等他再次经过我藏身的地方,我抡起扳手狠狠砸在他头上,并叫来酒店保安。之后,我回到小屋里,任时间的涟漪汇聚。

我回到熊熊燃烧的房间里,火焰吞噬着我,热浪滔天,让人无法忍受。我倒抽了一口气——这是个错误——然后猛敲键盘。

时间旅行的理论与实践笔记

1)时间旅行只能通往过去。

2)被传输的物体会回到离开时的时间和地点。

3)过去的物体不可能被带到现在。

4)回到过去所做的任何事都不会改变现在。

有一次,我试着跳回到一亿年前,回到白垩纪,去看恐龙。所有图画书都告诉我们,这一时期的地球表面遍布恐龙。我在沼泽里游荡了三天——穿着我的粗花呢西服套装——连一头比短腿猎犬大的恐龙也没看见。那家伙——某种兽脚类恐龙,我也不知道是哪一种——一闻到我的气味就逃之夭夭了。真扫兴。

教超限数学的教授以前常跟我们讲一个关于酒店的故事,那家酒店有无数房间。一天,所有的房间都住满了,又来了一个客人。“没问题。”前台说。他把一号房的住客移到二号房,把二号房的住客移到三号房,以此类推。嘭!空出一间房来。

没多久,又来了无数客人。“没问题。”前台胸有成竹地说。他把一号房的住客移到二号房,把二号房的住客移到四号房,把三号房的住客移到六号房,以此类推。嘭!空出无数房间来。

我的时间机器就是基于此原理运转的。

我再次回到1965年,这个固定的时间点在我混乱的时间线中有着奇异的吸引力。我已游荡多年,遇见过无数人,但丹尼尔·瑞尼恩——丹瑟——是唯一一个真正头脑清醒的人。他有着温柔、从容的笑颜,有一把破旧的二手吉他,还有够我学一百世的智慧。我认识正值好时光的他,也认识困境中的他,我们曾在夏日里无比确信晴天会持续一千年,也曾在冬日的暴风雪中任飘雪在头顶越堆越高。开心时,我们把玫瑰花装进枪筒里,我们横躺在暴乱中的城市街道上,并且毫发无损。他死时,我陪在他身边,一次,两次,一百次。

他死于1969年2月8日,同月,“国王理查德”大骗子尼克松和他的傻瓜同僚斯皮罗上台,一年后,肯特州立大学枪击惨案、阿尔塔蒙特音乐节惨案和柬埔寨的那场秘密战争缓缓地扼杀了那个美好的夏天。他死了,对此我无能为力。他最后一次死的时候,我把他拽去医院,在医院里大吵大闹,终于说服医院让他入院接受检查,虽然他看起来没有哪儿不对劲。通过x光、动脉造影片和放射性示踪剂,医生们发现他的大脑里有初始气泡;他们让他吃药,剃光他美丽的棕色长发,给他做手术,切掉有问题的毛细血管并结扎好。我坐在病房里,握着他的手,这时麻醉药效已经退去。他的双眼下方有大块紫斑,他紧握我的手,睁着眼睛默默发呆。不管是不是探视时间,我都不理会医护人员的驱赶。他就那样睁着眼睛。在黎明到来前的灰暗时光中,他轻轻地叹了口气,离开了人世。我什么也做不了。

时间旅行受到两种限制:能量守恒和因果关系。回到过去所使用的能量只能借自狄拉克海,并且由于狄拉克海上的涟漪只能逆向扩散,因此传输只能通向过去。为了保持现在的能量守恒,被传输回过去的物品必须分秒不差地返回离开的时刻;因果原则确保了回到过去做出的任何行为不会改变现在。举个例子,要是你回到过去杀死自己的父亲呢?

那么,谁会发明时间机器呢?

有一次,我回到我出生之前二十三年,在我父亲遇见我母亲之前谋杀了他,试图以此自杀。当然,什么都没改变,甚至当我那么做的时候我就知道什么也改变不了。但我总得试试。不然我怎么能确定呢?

第二次试验时,我们试着送了一只老鼠回到过去。它在狄拉克海上游了一圈,完整无缺地回来了。接下来我们用一只受过训练的老鼠来做试验,老鼠是我们从草地对面的心理学实验室借的,但没告诉他们我们打算用它来做什么。在进行时间旅行之前,它已经学会奔跑着穿过迷宫拿到路尽头的培根。在进行时间旅行之后,它仍能以同样的速度穿过迷宫。

我们还需要在人类身上做试验。我自告奋勇,谁也没能劝阻我。因为我拿自己做试验,就成功避开了学校有关人体实验的规定。

我一头扎进负能量海洋,感觉毫无异样。前一刻我还站在伦塞尔兹线圈中,我的两名研究生和一名技术员在一旁观察;下一刻我已独自一人,时钟跳回到整整一小时之前。我独自待在上锁的房间里,周围除了摄像机和时钟什么也没有,那一刻是我人生的高潮。

第一次遇见丹瑟时,我正处于人生的低潮。当时我在伯克利一家名叫“特里夏”的酒吧里慢慢把自己灌醉。那段时间,我被夹在无所不能和绝望之间,经常去酒吧买醉。那是1967年。那时的旧金山——正值嬉皮士时代——看起来莫名的适合我。

一个女孩和一群大学生坐在一起。我走过去,毫不客气地坐下。我告诉这个女孩,她并不存在,她的整个世界都不存在,是我的观察行为创造了她的世界,一旦我停止观察,她的世界就会消失在虚无之海中。这个叫丽莎的女孩出言反驳。她的朋友觉得这个话题很无聊,纷纷离去,没过多久,丽莎发现原来我喝醉了。她放了张钱在桌上,离开酒吧,走进雾蒙蒙的夜色中。

我跟着她走出去。当她发现我尾随在后时,她紧紧攥住手提包并牢牢扣好。

就在这时,丹瑟突然出现在路灯下。有那么一瞬,我以为他是个女孩。他的眼睛湛蓝明亮,一头棕色直发垂在双肩。他穿着带刺绣的印度t恤,领口上有一圈银色和宝石绿的花纹,背上挂着一把吉他。他身材细瘦而强健,动起来像一个舞者或者空手道大师。但我一点也不怕他。

丹瑟认真地看着我。“那样也解决不了你的问题,你知道的。”他说。

我瞬间感到羞愧难当。我忘了自己刚才脑子里在想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踪这个女孩。距离我第一次逃离自己的死亡已经有很多年了,我开始把其他人当作不真实的,因为无论我做什么也不会对他们产生永久的影响。我感到天旋地转。我背靠着墙向下滑,狠狠地坐在人行道上。看看我成什么样子了!

丹瑟把我扶回酒吧,请我喝橙汁、吃椒盐脆饼干,让我打开话匣子。我把一切都告诉了他。既然我说什么都等于没说过,做什么都等于没做过,那我为什么不告诉他呢?只是之前我不想说。他听完了所有的故事,一句话也没说。在这之前,没人听完过整个故事。我无法解释这件事对我的影响。这么多年来,我都是孤独一人,要是有那么一刻……这个念头像一剂强酸注入我的心间。要是有那么一刻,我不感到孤独,该多好啊。

我们挽着胳膊离开酒吧。走了半个街区,丹瑟在一条小巷的巷口停下。巷子里一片漆黑。

“这里不太对劲。”他的声音中带着迷惑的语调。

我拉住他:“等等。那不是你想去的地方……”他挣脱我的手,走了进去。我犹豫了一下,跟了进去。

那条巷子弥漫着老啤酒、垃圾、尿和发臭呕吐物的味道。很快,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

丽莎哆嗦着缩在一堆垃圾桶后面的角落里。她的衣服被刀划烂了,碎片散落在四周,两条大腿和一只手臂上有深色的血痕。她没有看我们。丹瑟蹲在她身边,轻声说了些什么。她没有回应。丹瑟脱下自己的t恤披在她身上,把她抱在怀里,扶她站起来:“帮我把她扶到我的公寓去。”

“公寓,见鬼。我们最好报警。”我说。

“叫那些猪来?你疯了吗?你想让他们也来强奸她吗?”

我忘了,这是60年代。我们两个一左一右,扶丽莎上了丹瑟的大众甲壳虫,把她带到丹瑟在黑什伯里的公寓。在路上,丹瑟平静地向我解释了我从未见过的“爱之夏”摇滚音乐会的阴暗面。是那些小流氓干的,他说。他们来伯克利是因为他们听说嬉皮少女们在性方面都很开放,但他们遇到的这个女孩可不这么想,于是他们干了肮脏事。

丽莎受的几乎都是皮外伤。丹瑟帮她擦洗干净,扶她上床,整宿未眠陪在她身边,时而说话,时而轻声哼唱,时而发出轻柔的安抚声。我睡在大厅的一张床垫上。早上醒来时,我看见他俩一块儿躺在床上。丽莎正在安静地熟睡。丹瑟醒着,用手臂揽着她。我清楚地知道,丹瑟只是揽着她,别的什么都没做,但我仍然感到一阵强烈的嫉妒,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嫉妒他们中的哪一个。

时间旅行演讲笔记

20世纪初叶是科学巨人的时代,之后的科学家们也许再难与他们比肩。爱因斯坦发现了相对论,海森堡和薛定谔发现了量子力学,但尚未有人发现如何把这两种理论融合在一起。1930年,一个新人解决了这个问题。他的名字叫保罗·狄拉克。二十八岁的他,在其他人失败的领域取得了成功。

他的理论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除了一个小细节。根据狄拉克的理论,一个粒子要么是正能量,要么是负能量。负能量的粒子,这意味着什么?怎么会有东西是负能量的?再者,为什么普通(正能量的)粒子没有跌向负能量态并在此过程中释放出大量自由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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