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厄特利/著
袁枫/译
斯蒂芬·厄特利是位美国作家,德克萨斯火鸡城作家工作坊的创建人之一,该工作坊成员还包括布鲁斯·斯特林、霍华德·沃尔德罗普以及许多其他优秀作家。厄特利出版过五部短篇小说集,包括《魔鬼海》《野兽之爱》《何地何时》等。他的“志留纪”系列故事曾刊登于《阿西莫夫科幻杂志》《奇幻与科学杂志》《模拟科幻小说与事实杂志》以及许多其他载体。他编选的作品集包括《孤星宇宙——德克萨斯州科幻小说选集》(与乔治·w·普罗克托合作,1976年出版)以及《误以为人》(与迈克尔·毕晓普合作,2009年出版),还创作诗歌、幽默杂文以及其他非小说文类。2013年年初,厄特利去世,至今备受怀念。这篇小说最早于1991年刊登在《阿西莫夫科幻杂志》上。
“嗖”一下,我们消失了。突然之间,完全出乎意料之外,我跌跌撞撞地穿过缠结的茂密灌木丛,重重地摔进匍匐植物的捕虫网里,呈现出半躺半挂的姿势,气喘吁吁,全身酸痛,瞠目结舌。头顶是网状的藤蔓以及枝杈交缠的矮松,缝隙之中瞧得见几块湛蓝的天空。周遭的环境幽暗静谧。接着,从远处传来源源不绝的噪声,嘭,噗——噗——噗,嘭。
那声音尚未完全消失,第二阵噪声响了起来,比前者更加刺耳,持续时间也更长,噗——噗——嘭,停住,噗——噗——噗,停住,嘭——嘭——噗。那声音持续了差不多有半分钟之久,甚至更长,在此期间,我心里产生了一丝令人不悦的怀疑。噪声刚刚停息,我充满希冀地将双手拢在嘴边,高声喊道:“约翰!”
没人回应,只有又一阵绵延不绝的噪声。
经过几分钟的搜寻,我好歹找到立足之处,站了起来,远离那丛匍匐植物。我发现自己正站在斜坡上,周围矮松环绕,大概到我的腰那么高。我的手杖和水獭皮帽子都弄丢了,长长的络腮胡子上缀满了嫩枝、芒刺以及叶片。衣服不仅被扯破,还搞得脏兮兮的。在这个风和日丽的日子,我已经汗流浃背,全身黏糊糊的。我抬手抹了一把前额,抽回手的时候,掌心沾了一层泥。一阵自怜自哀的情绪涌上心头,我这辈子从未陷入过如此糟糕的境地。
我再次呼喊约翰的名字。这次有人回应,居然是“救命”。我尚未断定喊声究竟来自哪个方向,耳边传来其他嘈杂的声音:腿脚挥动的声音、烂木头断裂的声音、织物撕扯的声音,还有滔滔不绝的咒骂声。一女子径直冲过树丛,那树丛离我所站之处几码远。我并没有立即认出她,尽管不到一小时前,曾有人将我介绍给她,时间并不确切,只是出于我的主观判断。她跟我一样,也参加了约翰的派对,按说她应该还没离开才对。如今,她不但搞丢了无檐帽和阳伞,甚至发型也乱了,那可是她为这次旅程精心打理的发型呀,在枝丫、荆棘以及单纯重力的作用下,它早已变得不成样子。沿着她一侧精致颧骨的弧度,甚至还出现了一条颇长的血痕,只看她那副近乎疯狂的模样,恐怕眼前有只活獾,她也能生吞下肚。
“别傻站在那儿!”她厉声道,“我被困住了!倒挂在这该死的愚蠢灌木上了!”
我朝她走过去,但路十分难走。我穿着一双黑色惠灵顿长靴,裤腿耷拉到靴子遮住的小腿部分,跟长靴之间形成环状。我每走一步,裤管都会刮到一根树枝。我终于忍无可忍,停下脚步,拿出小刀。那把小刀是精致的19世纪仿品,锋利异常。我干脆用它把裤管割短,厌恶地将截下的部分丢进树丛里。
我刚刚走近,那女人一把抓住了我。我总要先喘匀气,就任由她在我身上靠了一会儿,然后才试着把她推出灌木,可无济于事。
我说:“你难道就不能试试自己退出去吗?”
“要不是穿着这身行头,我准能做到。可现在,我连动都动不了。我这身衣服可以说代表着19世纪时尚的巅峰,简直就像将圆形马戏帐篷穿在身上,连气都喘不上来。他们还逼我穿了装有铁板的内衣。”
“他们总是搞不清某个时代的具体特征。”
“19世纪50年代的人,谁会去看我裙子下面究竟穿了什么?”
“好吧,你怎么也搞不懂,是吧?”我抱歉地朝她笑笑,但笑容中也夹杂着挖苦,这笑容绝对无法让她青睐我。我再次拿出那把值得信赖的小刀,走到她身后。从这个角度看,她更像是一朵硕大的花。套在蕾丝边长衬裤里的双腿,就是花的雄蕊。而数量众多且五花八门的衬裙,则是花瓣。
我说:“我的天,你穿了多少条衬裙呀?”
“八九十条吧。”
“这些丝绸足够整个伞兵营用了。”
“才不是丝绸呢,是平纹细布。”
“管它呢。”
“放手割吧,割吧!上帝啊!”
我瞧着她衣服的材质,她则骂起来了,先是某个叫乔治的家伙,主意显然是他出的。然后是约翰,一切都是他的错。她正骂得起劲,接连不断的噗噗声再次响起。
“那是什么声音?”她问。
“哦,我可不想吓唬你,可——”
“吓唬我?”她煞有介事地瞪着我,“哎哟,你是说,发生了什么异常状况吗?你是想告诉我,这不是该死的水晶宫?天哪,我怎么没想到呢!”
她倒挂在灌木上,极有可能还在时空穿梭中迷了路,心烦意乱倒也可以理解。不过,她话语中的讽刺还是让人有些不爽。我尽量不让她的恼怒影响到我,继续用小刀割她那一层又一层的衬裙。“依我看,咱们落脚的地点附近正进行着一场战斗,”我对她说,“我想那听起来像是爆米花的声音,其实是枪械正在开火,而且枪的数量很多。”
“噢,太棒了,真是太棒了。听我说,既然已经被你占尽便宜,干脆再往上点,把这件紧身胸衣割穿吧。”
“你得先把你那边的扣子还是什么的解开,我才能把小刀伸进你的外套和衬衫里。”
我们又忙乱了几分钟。最后,她总算能够顺畅地向前移动,摆脱那棵灌木的同时,也脱掉绝大多数累赘的衣服。当然,她还穿着外套和衬衫,下半身则是长衬裤、长筒袜和靴子。我特别留意,没把她腰部以下的衣物全部去除,这样一来,现在的她穿着一条松松垮垮、参差不齐的齐膝裙装,装饰用的缎带和蝴蝶结已经湿透。她把手伸进仅存的衣服里面,开始向外猛拉,我则充当着旁观者的角色。她发觉我在看,就停了下来,直视我的双眼。
“女士脱胸衣的时候,绅士可不应该盯着瞧。”
“实在抱歉。”
我移开视线,她则又是咕哝,又是气喘。我又听到噗噗两声枪响,而且这两声与以往听到的有所不同,离我们更近一些。枪声响过,身后有人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不一会儿,只听骂声传来,接着飞来丝带、缎带又或者是带有毒液的卷须,最后,一件半硬半软的长方形奇异物体从我头顶掠过,暂时在一棵矮松的枝丫上安了家。
“好了,现在可以看了。”她爽快地说,于是我回头。她已经摆脱了要命的内衣的束缚,就站在我右侧偏上的位置,看上去三十出头,一头浅褐色秀发,倒是位颇具魅力的女子。她拢了拢飘在脸上的几缕发丝,掸去外套袖子上的泥土和树叶,细心地清理好脏兮兮的手套。一举一动让我暗暗倾心,那姿态当真是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恰如其分地使她靓丽如初。她向我迈出一步,主动伸出手。并非所有人在衣衫不整且发型凌乱的情况下,都能如此彬彬有礼、落落大方,我不由得肃然起敬。
“先前有人向我引荐过你,”她说,“可我不太擅长记人名。我是伊丽莎白·黑兹尔。”
“刘易斯·阿利斯泰尔。幸会。”我握住她的手,微微一躬向她致意。我有点入戏太深。她的嘴角闪过一丝笑意,她也略一屈膝,作为还礼。我俩跟约翰签了合同,答应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可上帝做证,不管约翰在场与否,我们都将戏份做足了。
“好吧。”她说。她把手抽走的同时,放弃的还有刚才的礼节表演,好像这两者突然将她的身体凿穿,透出日光来。“现在,咱们去找约翰,他竟敢把我丢在倒霉的灌木丛里,我要宰了他。不,等等,首先我要起诉他,让他把得到的每一分钱都吐出来。还有学院。然后再杀掉他。”
“依我看,你没法儿告他,更告不了学院。你可是签了弃权声明书的——”
“哦,天哪,没错。那没办法了,我只要他的命好啦。”
“这种事情倒是可能会发生,可或许并不是约翰的错。”
“那会是谁的错?他是我们的向导。他应该清楚自己在做些什么,应该把我们安然无恙地送回19世纪50年代的伦敦。”她紧握双拳,叉在腰间,悻悻地环顾身旁的树林,“我不知道咱们究竟在哪儿,但我确信,在这附近肯定碰不上维姬女王和阿尔伯特。很明显,我们偏离了正确的时空轨道,可天知道,误差究竟是多少年,还是几英里,又或者时间和地点都出了错,这种可能性最大。所以,行行好,别再为那个烂人辩护了,好吗?”现在,她正悻悻地瞪着我,“你到底是什么人,学院里研究责任法的小子?负责公关,还是什么?”
“我也是游客。买了票的,跟你一样。”我摆出一副懊悔的表情,让她知道我们在同一条船上,可她只用残羹冷炙般的热情回应了我。“我可没,没为约翰辩护,但我老早就认识他了,此前也跟他旅行过,而且我只是说——”我支吾着继续说。
“他是个烂人,你知道的。他根本没把时空旅行当回事。”
“重要的是——”
“我们出发前,他还只顾着调戏团队里的女士。”她装出发抖的样子,“让我全身起鸡皮疙瘩,他真是个卑鄙小人。依我看,成为卑鄙小人必然跟他所做的工作或者别的什么有些关系。很可能,使他拥有时空旅行能力的某种特质,也将他塑造成卑鄙小人。很可能,卑鄙到某种程度的该死鬼都能够穿越时空。”
等她就卑鄙小人的话题暂时发表完观点,我才开口:“重要的是,约翰将会找到我们。无论我们身处哪个时空,只要置身恰当的矩阵之外,都已经成为这里的异数。只要我们留下蛛丝马迹,约翰在一百年内准能发现。”
最后一句是有关时间旅行的笑话,只不过是个老段子了。可她甚至连礼貌地笑笑都不肯:“我知道咱们不会永远被困在这里,至少也要期待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可在那个蠢货赶来之前,咱们究竟该做些什么呢?”
“一旦出现这种事情,咱们本应待在原地,哪儿也别去,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这显然不是个好主意。根据听到的声音来判断,战斗离我们愈来愈近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说:“你知道咱们究竟在哪儿,到底是什么人在外面大呼小叫吗?”
“从树木来判断,这显然是北方。”
“这确实缩小了范围。”
“从枪声来判断——”我无助地耸耸肩,“我学的是19世纪英国文学。”
她满脸阴郁地看着我。“这专业可有趣得紧呢,”她说,那腔调往往是女人们应对荤段子时用的,“恐怕你对森林求生也一无所知吧,是吗?比如说,如何判断咱们应该走哪条路?又或者,万一我们被困在这里,如何生火,如何寻找食物和水?一无所知,太棒了。我需要人猿泰山、伟大的拓荒者丹尼尔·布恩,得到的却是一位娘娘腔的英国文学专家。”
我感到脸和脖子一阵发烧,心底则像是醋和小苏打搅拌在一起,汩汩地冒着泡。有时候,男人和女人若发生化学反应,其产物就是一枚臭气弹。我说:“我无法想象,你怎么认为自己能够冒充一位教养良好的英伦女子,不管是19世纪,还是别的时代。”
“你说这话什么意思?”
“你到底怎么通过筛选的呀?天哪,你的口音还过得去——是哪里的口音呢?达拉斯?特克萨卡纳?然而,更糟糕的是,就那件事来说,真正的19世纪的妇女交谈时,可不会用那种s打头的词,也不会用f打头的词,还有从a到z的其他不体面的词。地道的19世纪的妇女甚至不会在心里想这些词。”
不知道我是不是连她的宠物猫也冒犯了,第一次婚姻结束以来,我还从未在人类的脸上见过她那样好斗的表情:“你对我说话的方式有什么意见?”
“我对你有意见,这样说更恰当些。但我更讨厌的是遭遇围攻。我们抵达目的地后,麻烦你别跟任何人说话,除非得到我的许可。要是你在女王面前来句国骂,很可能会引发骚乱的。”
“你认为我连装装样都做不到,哈?”她突然坐直身体,双手在膝部交叉,深吸一口气,死死地盯着我,眼神中闪耀的是来自更新世的万年寒冰。她接着说,语调异常冷静、异常傲慢,用的是恰如其分的文雅英语:“只要用心,没有我做不到的,阿利斯泰尔先生,扮演教养良好的英伦女子也好,更具难度的角色也罢。”两相比较,她先前装出的彬彬有礼,简直像是原本放纵的疯女人与人拥抱致意并送上问候。
“我拥有历史及语言学学位,”她接着说,“也有过职业表演经验。我能说四国语言以及多地方言。”她顿了顿,轻声清清嗓子,声音再次发生了令人吃惊的变化。她这次用的竟然是布鲁克林卡纳西区口音。“第二次时空旅行,我见到了奥地利的安妮。她是法国国王路易十三的女朋友。我把录音设备藏在了假发里面。”这次她再次换回德克萨斯东部的口音,“明白了吗,讨厌鬼?”
“好吧,我闭嘴。”我依言而行。
我们很可能应该坐在那儿,互不交谈,甚至不看对方,直到约翰找到我们,又或者地狱冰封。究竟何者先至,尚未可知,可就在此时,又一阵枪弹破空之声传来,我俩均紧张兮兮,望向周围的树丛。光线仅能照到方圆二十码的地方,但在我听来,枪声就来自斜坡之上。我现在甚至能够听到有人呐喊,一个恐怖的想法涌上心头。如果来者是阿帕奇印第安人、纳粹又或者是其他残忍成性的野蛮人,那该怎么办?
伊丽莎白疑惑地环顾四周。“究竟是哪个蠢货,”她说,“竟然把军队派到这里来?”很明显,在她心里,没有人睿智如她。“这树丛里很可能有蛇,还可能有蜱虫。”我发现她的肩膀再次战栗起来。只不过,这次的战栗并非假装。“呸,蜱虫。”
“咱们离开这里吧。”我向山下一指,“依我看,咱们应该走这条路。”
“我也有同感,快点走。”
我们转过身,吃力地顺坡而下,每迈一步都有植物绊脚。仅是灌木好像还不够,山路本身也起伏不平,如同狂风肆虐的海面一般:我们走出没有多远,发现前面出现的是上坡路,于是只能艰难攀登;接着,山路再次转为下坡,这次又比先前更加陡峭。似乎树丛和支离破碎的山路还算不上最糟糕的组合。我俩的体力都应付不了原始丛林中的长途跋涉。走出还不到十码,她的长筒袜就已经成为记忆,时髦的长靴貌似也开始分解。我的双脚同样尝到了被靴子挤痛的滋味。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继续前行,直到眼前出现一条缓缓流淌的小溪,蜿蜒曲折地将一道峡谷截断,峡谷并不算深,两侧却颇为陡峭。走到这里,我们已经几乎要瘫倒在地,大汗淋漓不说,全身沾满芒刺,各自差不多又添了三百处新擦伤。
我们总算离战场又远了一些,但还不算太远,自然也不够安全。枪声听上去仍然很近。我无法确定,因为我发现自己的表早已被从表链上扯掉,但据我猜测,我们用了将近一小时,至多只走了四分之一英里。
伊丽莎白跪在小溪旁的泥地里,浸湿了手帕。她边用手帕轻拭面部,边用惊喜且感恩的语调说:“我渴极了。”
“我也很渴,但还没渴到要喝这种东西。”我捧起一些水,泼在自己脸上,“除非消过毒。”
“你的冒险精神去哪儿了?”
“今天早晨交通拥堵的时候,落在高速公路上了。我差点儿没能准时赶到出发点。”
“我敢打赌,你准希望自己真的没赶上。”她再次蘸湿手帕,往脸上涂抹更多的水,“我就希望自己错过了这次时空之旅。这简直是我这辈子最糟糕的相亲经历。”
我们竟然对着彼此大笑起来。精疲力竭的两人不再像之前那样拘束。
枪声听起来离我们很近了。
我说:“咱们最好继续前进。”她嘴里咕哝了些什么,我们振作精神,继续向前跋涉。
我们顺着小溪,朝下游走去,峡谷变得愈来愈深,愈来愈宽阔,堤岸从我们的两侧拉伸,周围密密匝匝地长满矮松和小树。很快,我们已经看不到堤岸的外延,溪流本身也不断加宽、变深,仍旧曲曲折折地流淌着。脚下的地面变得如同沼泽。我们很快就耗尽了力气,不得不再次停下来休息。令人发疯的是,枪声似乎就在我们身后,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接近。
“约翰永远也来不了这里,找不到我们。”伊丽莎白说。
“他这次的任务确实很艰巨。”我伸出手,想要拍拍她的手臂,以示安慰,她却往后一缩,躲开我的手。
“喂!”她说,“别对我动手动脚的,好吗?”
真是个善变的泼妇,我心想。
我们不再看对方,耳边又传来一两阵枪声。
我听到她叹了口气:“我想,咱们最好还是走快一点。”
我仍然没转头看她,缓缓站起来,抓住一棵枯萎松树的树干,以稳住身形。可就在我手上方大约八英寸的位置,伴随着子弹的尖啸,一块茶碟大小的树皮突然炸裂开来,碎片和沙砾溅到我身上。我的手猛地缩回,动作快到让人怀疑是它自己做的决定,我花了两秒钟考虑,最终还是决定扑倒在地。我发狂似的望向四周,但映入眼帘的除了树,就是匍匐植物,还有悬在松枝间那一小股青色的烟。伊丽莎白仍然站在那里,她气冲冲地低头看着我,好像眼前的是个从未谋面的家伙,有意摔倒在她脚边,而且神情慌张。
“伊丽莎白。”我说。
“怎么会——”
我抓住她,将她拉倒在地,翻滚中一度压在她身上,事情发生在心跳一次的短暂瞬间,她完全没有料到,也无从做出反应。树丛依然静谧,除了类似蜂群发出的嗡嗡声,声音并不大,几乎也没什么特别之处,突然间,那嗡嗡声变成嘈杂的人声,似乎是成群结队的人在灌木丛中横冲直撞,大呼小叫,还有子弹破空的声音,这次离我们非常近,且比先前响得多,不再像做爆米花时发出的噗噗声,更像是将鹅卵石和干豌豆放在大葫芦里摇动发出的撞击声,愈来愈多的子弹在树丛中爆裂开来。某些呼叫声变成闷哼。种种声音如今就在我们身旁,我们不再是濒临战场,而是置身其中。我仗着胆大抬头观看,只看见浓浓的硝烟飘在树丛间。我赶紧缩回头,继续趴伏在泥地里,伊丽莎白则在我身旁。
随着硝烟在树枝下积聚,树林变得越发阴沉,空气中传来一股呛人的臭气,刺痛了我们的眼睛,烧灼着我们的喉咙,此刻,阵阵枪声的间隙,我们能听到有人发出惨叫和惊呼。在溪流下游,也就是我们的左侧,有人高声发号施令,但我们听得并不真切,接着便是穿越丛林的沉重的脚步声和剐蹭树木的沙沙声,继而是蹚水而行的扑通声。我瞥见影影绰绰地有人蹚过齐膝深的溪水,位置就在溪流离我们最近的弯折处。从上游传来轰鸣的枪响,树丛间闪动着橘黄色的火焰,惨叫连连,脚步声也越发嘈杂。
还有其他声响,树冠间狂风怒号,噼啪声和咝咝声相继传来。我想不出这些声音代表着什么,但嗅到的烟味又跟先前不同。几乎同时,伊丽莎白把嘴贴到我耳边,喊道:“树林着火了!咱们赶紧离开这儿!”
说时迟那时快,火舌蜿蜒着掠过三棵相互倚靠的枯松,距离我们躺的地方只有二十英尺。伊丽莎白吃力地站了起来,我一把抓住她。
“你想被子弹击中吗?”
她猛地挣脱开:“我可不想被活活烧死,或者闷死。”
“躬着身子,别那么着急!”
“快点,你要来的话!”说完,她快步蹚进水里。
宁可被枪杀,也不被烤熟,我下定决心,紧随其后。在齐膝深的溪流中涉水前行,齐脚踝的软泥吸吮着我的靴子。我俩身后,烈火陡然在岸边咆哮起来,似乎在树冠之间跳跃,转瞬间将所有易燃之物吞噬,将剩余的一切烧焦。空气中火星四射,炽热异常,浓烟滚滚,我们立即被逼到另一侧岸边。燃烧着的碎屑犹如一群来自地狱的魔虫,朝我们席卷而来,落到我们的脸上手上,每吸一口气,都像是吞了火烫的针。我们的头发和衣服悄然闷烧,伊丽莎白尖声叫喊,拍打着周身上下。我单臂搂住她的腰肢,将她的后背压进水里,两人双双没入水中。她挣脱开,在几英尺外浮出水面,语无伦次地说着什么,用手把挡住眼睛的发丝撩开。
“快跑!”我冲着她喊,“快跑!快跑呀!”
我们犹如在地狱中穿行,全身被灼起燎泡,被熏得几乎半瞎,快要窒息。
到处烈火熊熊,浓烟腾腾,惨叫连连,令人心中惶惶。
一次,我们听到岸边一处丛林中有人高声求死,说他不愿烈焰焚身而亡,但求快被射杀。他的恳求戛然而止,代之以凄厉的惨叫,持续了足有一分钟之久。伊丽莎白出人意料地紧紧抓住我的手,我感觉到她的指甲深深刺进我的掌心。尽管她满脸泥泞与烟尘,但还是遮不住那煞白的面色。
我们继续向溪流下游前行,大火从岸边一路烧进水中,不得不选择绕行,一人被烈焰裹住,步履蹒跚,没头没脑地想要逃出火海。他拍打着身上的火焰,发出骇人的呻吟声,他穿过丛林时,烧着的藤蔓将他拖缠住,好像要再次将他拉回到火海垓心。最后,他滑倒在对面岸边的污泥之中,激起一团沸腾的蒸汽,好像活活熔化在里面。
我禁不住双手掩面,跟着伊丽莎白快步向前走去。
火势尚未蔓延到的地方,则只有无尽的阴影,还有那始终不绝、如同来自地狱的枪声,忽近忽远。我俩再次陷入敌对双方的交叉火力之中,只能抵着芦苇丛生的堤岸躺倒,惊惧交加,紧紧抓着彼此,眼睁睁看着子弹射穿头顶的嫩枝,将树皮击得粉碎。双方的互射迅速攀上狂暴的巅峰,继而声息皆无,当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我俩侧耳倾听许久,确定近处不再有战斗的声音,伊丽莎白朝我身边倚过来,说:“我就这样了,精疲力竭,还在泥里失落了一只鞋,我没法儿再往前走了。”
“可咱们留在这里并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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