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伦·哈伯/著
雒城/译
凯伦·哈伯是一位美国作家、艺术评论家和历史学家。已经出版了九部长篇小说,其中包括《星际迷航/航海家号:天佑众生》。她还是《x战警中的科学》的作者之一。她的短篇小说作品发表于《阿西莫夫科幻杂志》和《奇幻与科学杂志》等众多刊物。这里编选的作品,1990年首发于《阿西莫夫科幻杂志》。
“吉屋出租,”网上这则广告这样说,“三居美景房,波特雷罗山街区。月租金一千两百美元,水电等费用无须另付。”
这听起来简直像美梦成真。过去六个月我在旧金山看过的每套房子,都有人排长队等着加入等待名单。
“紧临城南大道。可饲养宠物。”
愈来愈好了。
然后我终于找到了问题所在。那套房子可供租用的时间——好吧,是在1968年。
请别误会。我不是那种对时间旅行有偏见的人。而且,天知道,我一直都想住在旧金山。
我第一次来北方是2007年,参观太平洋万国博览会的实景再现。那活动还不错,但我更喜欢旧金山这座城市:阳光照耀下的山坡,两侧摆满花卉培植箱的街道,数字化的街车提示铃声丁零作响,在冰爽的空气中传来,还有黄昏时悄然而至的水雾。天哪,尤其是在圣费尔南多谷被炙烤了十三年之后,这个地方简直像仙境。我发誓一定要回来。
我花了十七年,加上一次离婚,但还是搬来了。
早在2003年,市政当局就发布了严格的建筑限制令,也得到了它想要的结果:所有住宅新建项目不止是停止,而且完全消失了,开发商全都去了东边的科斯塔县,那边的“草场”更绿一点。
我挤进了湾区所有房地产代理人的等待名单,但能找到的最好住处,也不过是一间小小的工作室——那里更像是一个能进入的大衣柜,只是多了个抽水马桶——位置在尤巴城,一个翻新过的老旧居住区。考虑到我去金融区上班来回需要三小时,这个居住质量可真的不算理想。
所以,当我看到那则网络广告,先是跳了起来,然后又停在了中途。像我说过的,我对时间旅行并没有偏见,但我也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狂热历史爱好者,愿意拼死回到过去,见证耶稣受难的类型。谢谢您的好意,我还挺喜欢现代,一直都是。考虑到我的家人,这倾向还真是有点奇怪。
我祖母住在1962年,过去十年一直如此。她说,那是美国这个国家仍有自信的最后一个时代,而且很安全。她喜欢前计算机时代的安详宁静。“放松点,克瑞茜。”她离开之前对我说,“你应该看开一点,活在过去没有什么不对。”
我哥生活在1997年,他穿了鼻环、唇环和眉环,还在自己头皮上文了红黑两色的同心圆圈。时不时地,我会收到他的邮件:“来看我吧,一起逛逛俱乐部。你从来都不度假的吗?我还以为女孩子都爱玩。”
至于我妈,好吧,她喜欢1984年。不过话说回来,她一直有那种非主流的幽默感。
请原谅,但我的确最喜欢当前时间。我一直都牢牢扎根于现时代。我是务实的,坚定不移的克莉丝汀。如果在奥林匹斯山的神谱里面,我一定会是宙斯左手边的大理石像,身处雅典娜的位置。是的,我甚至有一双灰眼睛和一头褐色秀发,来强化我这份清醒又理智的风范。我高大健壮,符合常人心目中的勇士/商务律师形象。我的身材也很实用——谁想要没有强大气场的律师呢?
而且,我从来都不想回到过去。我们都记得时间旅行早期发生过的那些意外事件报道。莎莉,我在伯克利分校法学预科班的一位同学,曾经想去她的法国曾曾曾祖母居住的村子里过圣诞假期。但是萨克拉门托发生了一次电流异常,直接把她送回了14世纪。她在那儿的居住环境可不是一般的差劲。要不是她出发之前打过预防针的话(当时她是全程抱怨个没完),回来的时候很可能会染上腹股沟腺炎,身上长好多那种臭油桃大小和色调的肿块。
莎莉跟黑死病擦肩而过之后,我告诉自己说,我完全能抵挡时空穿越的诱惑。我无视网上那些热点大游历:耶稣受难与罗马陷落套餐,一千五百九十八美元;黑暗与启蒙时代巡礼,两周仅需两千一百美元,含所有餐费和小费(这些套餐特别受日本人欢迎,他们已经成了时空旅行沉迷者。为什么不呢?他们可以走了再回来,又不损失任何工作时间)。
即便是在韩国人制造出便携式穿越机,可供家庭和办公室使用之后,我也置之不理,仍然守着当前时间。但当我看到报纸上的那条广告时,我环顾自己这间斗室/小破房灰扑扑的拉毛水泥墙,就把我所有固执又务实的观点抛到了九霄云外。波特雷罗山街区的豪华套房吗?只要一纳秒,帕拉斯·雅典娜就变身成了冲动的墨丘利。
我兴奋到两手发抖,急不可耐地把自己的信用历史材料发给杰瑞·拉什金——那则广告里标明的房产经纪人。几乎马上我就接到了看房邀请。这个拉什金显然一点也不想浪费时间。
我们在腾德兰酒店他的办公室见面。他是个身材矮小的男子,勉强到我肩膀,黑头发已经渐渐稀疏,面团似的鼻子像是烤半熟的饼干。他的办公桌后面有一台锍黑色的三菱牌穿越机。我不安地看着它。
“想去看看周围环境吗?”他问,一面向那台机器示意。
“呃,好吧。当然。”我深吸一口气,跨过穿越机的门槛。
周围的颜色和声音突然变得散乱,我在一个深不见底的白色空间里向下跌落。然后我就已经进入波特雷罗山街区的一套住宅——仍在难以置信地摇头。
时间穿越带来的闪烁感还没有完全消失,杰瑞就开始了他的推销演说。“这可是天赐良机。”他骄傲地说,“我几乎从来没有得到过这类出租房源。”他把一根几不可见的棉绒从自己绿色丝绸西装的肩上掸掉。“大约五年一遇吧。”
这里的确很完美。房间宽敞,阳光照耀,天然松木装修,光照特别棒,适合养花种草。硬木地板,卧室甚至还有一个小小的飘窗,夏日的午后,我可以在那儿观赏海雾飘过双峰。
拉什金已经开足马力,对我的兴奋劲头视若无睹,继续喋喋不休:“你可以在这间壁柜里安装一台穿越机,每天早晚返回真实时间。这便宜占大了。你从尤巴城坐车上下班都要花多少钱呢?”
我并不需要太多说服:“我愿意租下它。”
“租期两年。”他说,“在这儿签字。”他亮出一张额外的文件,“这个也要签。”
“这是什么?”我又恢复了帕拉斯·雅典娜个性,狐疑地俯视他头顶汗涔涔毛发稀疏的那块地方。“如果这是限制饲养宠物的附加条款,我可是要反对的。你的广告上可没说有这种限制,我养了一只猫。”我没说自己一直把麦克西瑟放在工作的地方——因为它在那边活动空间更大一些。但不管我去哪儿,哪个时代,他都会跟着。
“当然,当然。”拉什金说,“你当然可以养你的小猫咪,只要交一点押金就可以。这份只是标准的无干涉合约。”
“无干涉合约?”
他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这种事极少发生。真实发生时,我会很不高兴。
“你知道啦,”他拖着长腔说,“不要去改变过去,否则过去也会改变你。时间律法。你们律师都明白这种事啦。你,你本人,要对过往事件的任何异变负责,无论人物还是事件,如此云云。读一下这里的小字,签字就好。”
我的上背部突然感觉到一阵寒意。无干涉合约?好吧,我为什么要干涉过去呢?上午的阳光透过前厅宽大的窗子洒入房间,高高的云团飘过远山上空。我甩掉那份寒意,签了合约。
一周后,我住进新居,把收集的少量照片挂在墙上,铺好地毯,对我的私人空间非常满意。麦克西瑟不是很喜欢穿越的感觉,但对他改善后的居住环境表示满意。嗅过所有角落之后,他跟太阳订了个约会,一整天剩下的时间,他追着阳光换到一扇又一扇窗前。
生活的钟摆让我在工作与家庭之间奔忙,在时间线里上行或下行,划出轻松的轨迹。这让我有了很多高质量的时间,可以跟麦克西瑟一起舒服地蜷在红色灯芯绒沙发上,或者独自徜徉在更小、更舒适的城市中心。我心怀感激地在海滨散步,买发酵面包,或者在北岸的爵士俱乐部悠闲地品尝咖啡。到处都是色彩、生活气息和音乐:俗艳的迷幻风海报,我猜应该是用荧光墨水印制的,宣告有些乐队来访,它们的名字总是很古怪,什么“杰克逊的飞机”之类。好多发型蓬松、衣着艳丽、孩子一样友好的人,随随便便就聚集在一起,在街上、公交车上,还有海特街跟阿什伯里区的那些老房子里。我爱上了过去,至少是旧金山的过去。
在时间线后端,工作的地方,他们问我怎么能忍受坐视历史在身旁发生,却缄默不言。
“你没曾想过去警告什么人吗?”高级合伙人比尔·霍桑问,“你有没有考虑过去拜访马丁·路德·金或者罗伯特·肯尼迪,然后说‘要远离酒店阳台’或者‘别去厨房’?”
“你应该感到羞愧,比尔,”我说,“你明知道那样违法。”
事实上,我一直在目瞪口呆地旁观,见证着密集到令人心惊的一系列暗杀和游行示威事件轮番上演。历史的脚步声铿锵有力。我开始明白人们为什么会对过去着迷。这是一种真实感高很多的特别视频。
而在我居住于1968年的那一年时间里,马丁·路德·金的确在孟斐斯城被暗杀,罗伯特·肯尼迪在洛杉矶遭遇了同样的厄运。然后有人搬进了楼下的套房。
那房子空了太久,我已经开始把它当成我自己的地盘的一部分了。哦,我早知道,未来时代的租客很可能会在某天早晨出现,衣着怪异,不爱理会人。我在附近也见过一两个居民,让我怀疑他们跟我一样,是未来时代的租房难民,但我一直躲着他们,他们也躲着我。我们这个穿越游戏玩得都很小心。
楼下的人搬进来的时候,我不在城里,在未来。我最早获悉他们的存在,是有摇滚乐的狂热节拍透过我可爱的、略有斑痕的地板传上来,偶尔夹杂着扩音电吉他高亢又疯狂的哀鸣。嘣——嘣——吧。嘣——嘣——吧。有五小时,我考虑了各种法庭辩护策略,给谋杀寻找合适的缘由。抱歉啦,法官大人,但这是正当防卫。他们的音乐已经让我疯掉了,如果我不制止他们,整个街区所有人都会受到威胁,整个人类历史都会被改写,所以我不得不这样做,您没看出来吗?
大约凌晨三点,有人关掉了音乐。
第二天,当我睡眼惺忪地把垃圾丢到外面时,第一次见到我的邻居。他坐在后院,抽着一根气味甜腻的卷烟。刺激性的烟雾在他头顶懒洋洋地打旋。长长的波浪形金发披到腰间。他身着牛仔裤和一件棕色小羊皮马甲,除此之外,他对其他衣服就没什么兴趣了。他的脚趾甲黑黑的,好多泥垢。
“我叫达菲。”他说,甩头指向门口那位身材健壮、身穿棉布长裙和农家式样汗衫、真诚地对我微笑的女子,“她叫帕瓦蒂。”帕瓦蒂带点草莓红色调的金发盘成两根大辫,长度超过膝盖。她戴了金属框眼镜,镜片反射出的虹彩映到窗户玻璃上。我惊奇地呆看。我已经忘了,这个时代的人还用外置器械矫正视力。
男人又甩了一下头,这次指向一个小孩,她脸上脏兮兮,金发稀疏凌乱,一双蓝眼睛大大的:“我们的孩子,彩虹。”
彩虹用手背抹了一下鼻涕,直愣愣地看着我。他们三个人都盯着我看,看我简洁的发型、正式的职业套装和黑亮的皮鞋、华丽的手提箱。我意识到,在新搬来的嬉皮士邻居眼里,自己看上去一定像是女扮男装的怪人。
“嘿,”我说,“很高兴见到你们。”我开始爬楼梯,回自己房间。
“你才没有。”达菲盯着我的手提箱说,“你是大人物的秘书或者演员之类的人物吧?”
“差不多。”我从门缝里回答,接着就关了门,免得他继续追问。
每到周末,我都会在金门公园远足。那里绿意葱茏,景色优美,到处是人,他们看上去像是达菲的亲戚。
“和平。”他们说,我点头。
“爱情。”
我微笑。
“那么,你可以赏我点面包吗?”
我摇头,走开,心里很困惑——我哪儿像面包师了?
为了去便利店买东西方便,我买了一辆灰绿色的大众甲壳虫——经典款——车子的紫色防撞杆已经有弯折,是三手车,急停急走了几次之后,我终于把它开上了街,掌握了那古老又奇怪的变速挡和踏板用法。
至于说衣服,好吧,我在小区的军品商店买到一些二手牛仔裤,还有一件肥大的棉上衣,扎染成了粉、红两色。那件衬衣穿上去会有些刺痒,洗涤时还把我的内裤染成了粉灰色,却是很好的伪装。我只要再用一条红色头巾裹住短发,就几乎能做到不引人注目了。
我很快就了解了邻居们的日常生活节奏:他们每天晚上放音乐,震撼我的套房,整个白天都在睡觉。
看起来,彩虹平时并不去上学。有一次,我从自己住所的窗户往外看,看见她饥渴地盯着我的住处。我尽可能无视她。我真的尽力了。
有一天深夜,很晚了,当电吉他还在哀鸣,我准备打开自己的噪声消除器时,有人敲门。
“谁呀?”
“达菲。”
我把门打开一道缝:“什么事?”
他的双眼半开半闭,睨视我,嘴角带着傻笑。“我觉着,你或许想要来参加个派对。”他继续傻笑。
“不了,谢谢。我晚上需要好好睡觉。”
“好啦,不要老这样扮高冷。”他说,“帕瓦蒂去她亲戚家了,就你跟我。”
我险些笑出来。男人很少像他现在这样看我。如果是我在真实时间里认识的某一两位律师,我还可能欢迎这样的提议,但我对这个肮脏懒散的旧时代古董级的老混蛋真的是毫无兴趣。
“对我来说,这派对规模太小了。不了,谢谢。”
“嘿,帕瓦蒂是不会在乎的。不管我跟谁搞,她都没意见。”
“那祝贺你。等你们俩之间闹翻的时候,希望她能认识个像样的律师。”我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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