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每间教堂的洗礼盆都是干的。我用手指摸了摸一个脏兮兮的大理石扇贝形洗礼盆,里面半滴水都没有。我还想弄点儿水洒到热乎乎的额头上降降温呢。托斯卡纳的七月,热气可以长驱直入人的躯体,却怎么也渗透不进这些石头教堂。它们吸收了整整一个冬天的湿气,正好趁夏天将阴沉沉的冷气慢慢释放出来。走在教堂里,我感觉自己就像走进了伸手可触的寂静中,仿佛有个盖子或一只潮湿的巨掌,盖住了我们。一步入蒙特普尔恰诺那恢弘的圣比亚焦教堂,一种空灵的宁静便迎面将你包裹。站在圆顶上说话或拍手,能听到从圆顶上方传来的奇怪回声,它不像冲着湖边大喊所传回,而是尖尖细细,一遍遍回荡,好像来自另一个世界,不禁令人心生怀疑,是不是有个爱开玩笑的天使,藏身在壁画里。而事实上有可能在壁画上停栖的只有鸽子。
自到科尔托纳度暑假起,这里就像家,温暖舒适,令我既惊且喜。不仅如此,它还唤醒了朦胧的儿时记忆。大马路口,总有布满灰尘的卡车在卖西瓜。科尔托纳人和佐治亚人一样,用手拍拍西瓜就能知道是否已熟。那个卖瓜的小伙子,用生锈了的天平和砝码称重。他的双臂就像大力水手一样结实有力,微风将他身上的干草味、洋葱味和泥土味吹到我的鼻前。夏日的暴风雨天气,天上锯齿形的闪电直插地面,冰雹噼噼啪啪地砸在院子里,一股久违的臭氧气味,将我带回在佐治亚的日子。那时的我,在落完冰雹之后,总喜欢捡一大碗乒乓球大小的冰雹,放进冰箱冷藏。
科尔托纳的周日是扫墓的日子。虽然美国南方小镇的墓园不像这里的座座坟茔四周繁花似锦,但我们每次扫墓,也都会带上一束唐菖蒲或百日菊。我坐在车后座,将冰凉的花瓶夹在两膝之间,母亲则坐在前座,一个劲儿地抱怨:姑姑从不回家扫墓,埋在里面的是她的亲生妈妈,怎么老是做媳妇的在忙乎?墓园里,一群人围在一个刻有“安瑟姆·阿尔诺多(1904-1982)”的墓碑前。或许这家人说的话跟我们家人说的一样:感谢上帝把这个老东西带走,省得把我们逼疯。
在闷热的夜晚,空气的温度几乎跟人体的温度一样。一群群萤火虫飞了出来,仿佛天上的点点繁星。这样的夜晚,蚊子肆虐,它们嗡嗡地在人的头顶盘旋,连头发里都敢钻。夏天的白日十分漫长,可以尽情呼吸太阳的气息。我在这栋新买的异国房屋里一间间巡视,好像祖先的灵魂都留在里面似的,好像这里才是我该返回的家园。
我选择巴玛苏罗,不只因为它与一个著名小镇为邻,更因为它与大自然为邻。我的一个学生从洛杉矶来这里做客,我带他到山边看湖景、栗树林、亚平宁山脉、橄榄林和山谷,眼前的景色令他出乎意料。如我所料,他愣在那儿一言不发,过了良久才说:“这里,嗯,跟大自然一样呢。”说的没错,大自然。这里有从湖面飘来的团团浮云,也有来自天宇的阵阵响雷。雷声近时好像我脊柱噼啪断裂的声响,远时就像天边大海的咆哮。我在笔记本里这样写道:“洗碗机被雷击中了,发出嘶嘶的声响。我们跟躲在山洞火边的原始人一样,看着外面大雨倾盆,恐惧袭卷全身。我如同一只被母猫叼着脖子的小猫,被轰隆隆的巨雷震得惶恐不安。一道闪电将我带回了遥远的家乡:我躺在离此地四千英里的地方,任凭雨水肆无忌惮地打在身上。”
雨水狠狠鞭打着串串葡萄。这就是大自然吧:什么水果成熟了?大水会冲毁车道吗?什么时候可以挖马铃薯?灌溉梯田的水井还剩多少水?在这里,我接通了儿时生活。有一回,我到屋外拾柴火,一只黑蝎子不知何时爬上了我的手臂,霎时我想起了母亲的一桩轶事。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母亲光着脚丫走在蒙特湖边,突然踩着一只毛绒绒的黑蜘蛛,母亲尖叫着抬起脚,蜘蛛像烂香蕉一样紧紧粘在她的脚趾间。
莫非这就是自由生活给予我的馈赠?那晚我梦见母亲用一碗雨水,清洗我的乱发。
多么甜蜜的日子,无与伦比的时光!天刚拂晓我便披衣起床,只因仲夏的太阳一升至山谷,就将第一缕阳光照在脸上。天色转为夹杂着玫瑰红的珊瑚色时,山谷里雾霭冉冉,金丝雀已放声歌唱,这时的我早已睡意全消。小时候在佐治亚,我和父亲常常在日出时分去沙滩上散步。但在旧金山,叫醒我的只有七点的闹铃、楼下催小孩上学的喇叭声,或者废物回收车中玻璃瓶的撞击声。我喜欢旧金山,但却一直没找到家的感觉。
意大利这片土地,吸引我的是它的山城、食物、语言和艺术,令我迷恋的则是尽情享受生活的态度、不同时代交叠的时空感。在这里,时间的长河是静止的,就像那面我每天清晨都会举着咖啡向它致敬的伊特鲁里亚石墙。我喜欢每年来意大利待上几个月,因为我对蕴含在这个国度里的一层层文化有着永无穷尽的好奇。但我压根儿没想到,意大利的教堂是我了解它的渠道之一。
我买了一尊手捧小杯子的圣母瓷像。这个举动令我自己莫名其妙。当过一阵子卫理会教徒、又当过一阵子圣公会教徒的我,本不应该信什么圣水,但我还是在家附近的山泉里舀了点水,倒进圣母的小杯子里。对我而言,山泉的水接近圣水。这汪泉水应是这栋房子最早的水源,或许它存在的时间比房子还要古老——或许是中世纪,或许是罗马时期,或许是更早的伊特鲁里亚时期。虽然天主教的某些内容会令我心生涟漪,但我不会成为天主教徒,甚至信仰者。我天生就是异教徒,流淌在我血液里的是美国南方的贫民思想。一想到主教的无上权威地位,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我们的牧师称敬拜马丽亚和圣徒的行为是“偶像崇拜”。我的同学常常嘲笑安迪·埃文斯,学校唯一一个天主教徒,说他是个“吃鱼者”。上大学的时候,有那么一小阵子,我挺喜欢弥撒的浪漫气氛,尤其是新奥尔良圣路易斯教堂凌晨三点的渔夫弥撒。但是听了我一个新奥尔良天主教徒朋友的话,我对天主教的兴趣登时散失殆尽。她非常严肃地告诉我,接吻超过十秒钟是有罪的。我不解了,十秒钟的干巴巴的吻不算有罪,而二十秒的热吻却会惹祸上身。虽然直至今日,我对宗教仪式仍然很感兴趣,即使是空洞的形式,但这里的宗教吸引我的是一些教徒更为极端的行为。
我很喜欢到科尔托纳的一间小教堂做弥撒,那种声音为此地的居民营造了一处近八百年的安宁之所。一次,正在做弥撒的时候,一只黑色猎犬闯进教堂,神父立刻终止布道,喊:“基于对上帝的爱,麻烦谁把小狗带出去。”如果不是周末,我就独自一人坐在里面,欣赏教堂里乡村巴洛克式的装修风格,心里暗暗道:这里可是教堂哟。我也喜欢看街上的圣物游行,身穿金袍的神父走在手捧香烛的队列旁边,身穿白袍的小孩走在队伍的最前列,一路撒着金雀、玫瑰和雏菊的花瓣。正午热浪滚滚,我被晒得差点儿产生幻觉。抬在架子上的金盒子里,究竟是什么圣物?是耶稣摇篮的木头碎片吗?耶稣不是诞生在马厩里吗?但真的是耶稣摇篮的木片。难道是我听错了?应该是十字架的碎片吧。圣物一年会拿出来对众游行一次。观看游行的时候,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问题:很久以前,在佐治亚那座白色教堂内,人们吟诵的那句赞美诗“为我开裂”,是什么意思?
过去,美国南方的树上常挂着“你们当悔改”的牌子。我曾看见一棵瘦巴巴的松树上被挖了一个凹槽流松脂,凹槽的正上方挂着一个牌子,写着:“耶稣近了”。我在托斯卡纳打开汽车收音机时,常可以听到一个恳切的声音,哀求圣母为罪孽深重的我们求情。在托斯卡纳附近,一家教堂里珍藏了一件圣物——一瓶圣奶。要是被我那位洛杉矶的学生看见了,准会说:那个……嗯,像圣母的奶。
中午我坐在田间,一边让双腿晒太阳,一边看早期殉道者和中世纪圣徒的故事。圣劳伦佐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因宗教信仰被抓,在烤架上施以酷刑。据说,烤了一会儿,他对行刑者说:“把我翻个面吧,这一面已经烤熟了。”因此,他成了意大利厨师最崇拜的圣徒。许多年轻童女因为信奉基督,遭强暴、凌辱、拷打或禁闭。但有时上帝也会伸出援手,救她们脱离苦海。厄休拉就是其中一个幸运者。她不愿嫁给凶狠野蛮的卡南,和其他一万名童女(全都是为了逃离男人的魔掌吗?)乘船逃走,上帝显能让厄休拉们升入天上,飞过不友善的天空,降落到罗马。在罗马她们用带石灰味的水沐浴后,成了一群虔诚的修女。中世纪奇迹之多,实在令人惊愕。好些德高望重的女子,自称耶稣的包皮显现在她们的口中。我不知道现在是否还有这样的圣物。(它是像一根嚼过的橡皮圈,还是像一块干掉的口香糖?)看到包皮显现之说,我足足沉思了十分钟之久。我想试着揣摩她们的心思,为什么她们会这么说,听者又作何反应。我盯着飞在菩提树间的蜜蜂,想象着当时的情景,而且这样的情景不只发生一次。不知为什么,我在美国从未听说过这类离奇故事。虽然曾经有人寄了一箱书给我,是一套圣徒传记。我打电话到书店,询问是谁送的,但书店方告诉我,送书的人希望身份保密。我拿起书,继续往下看。有些圣徒仅以圣饼为生。要是哪个小镇挖到了圣徒的遗骸,这个小镇立刻芳香四溢。圣方济各对小鸟布道完后,小鸟排成十字架形,向四方飞走。圣徒会吮吸穷人的脓疮、吃穷人身上的虱子,显示自己的卑微;而信徒愿意喝圣徒的洗澡水,表达自己的敬畏。在一个圣徒死后,切开他的心脏,可能会找到一颗宝石,上面刻着圣婴、圣母和圣约瑟的形象。啊,我明白了,原来奇迹是圣徒们寄托敬畏的所在。这一点我可以理解。
我可以理解,我来自渴望奇迹的美国南方,那里每天都有匪夷所思的奇事发生。圣母的椎骨和圣马可的脚指甲,几乎成了人们记忆深处的一部分。我本人最喜欢的是耶稣养父圣约瑟的气息。在我脑海中,他的气息装在一只不透明的绿玻璃瓶中,只要拔开瓶塞,就会飞出来。小时候,那个替我家做针线活的女子,在缝纫机旁的窗台上放了一罐胆石。她替我缝裙子褶边,一边用含着别针的嘴巴说:“主啊,我不想再遭那种罪了。请现在显灵吧,那个东西放在汽油里都化不掉啊!”原来,窗台上的胆石是她与病魔作斗争的武器,对她而言,是一种象征和预兆。
圣多萝蒂亚曾把自己禁闭在教堂里一间又阴又潮的密室长达两年。这两年里,她只靠面包和稀粥维持生命。看到她的故事,我不由得想起黛比小姐。我讨厌跟母亲到黛比小姐家。母亲是去找她治脚上的鸡眼。黛比小姐先用一把水果刀割掉鸡眼,然后在创口上涂抹一种浓稠的药水,其气味既像曲轴箱中的机油,又像阿华田饮料。天花板上那盏明晃晃的灯泡,既照亮了母亲搁在垫子上的脚,又照亮了屋里的一副棺材。黛比小姐每晚以棺材为床,大概是想事先习惯躺在棺材里的感觉吧。
读高中时,我和几个朋友曾跑到一家“摇喊教派”的教堂外,趴在窗口偷窥他们做礼拜。教徒们说着奇怪的语言,脸上带着狂喜的表情,忽而高声尖叫,忽而在地上翻滚抽搐。我们真的很不虔敬,躲在一旁偷笑不已,觉得他们扭动的肢体非常暖昧,带着浓厚的性的意味。稍后,我们坐在汽车里,杰夫还抽着烟,看教堂里的人鱼贯而出,发现他们跟平常人完全一样。书上说,那不勒斯的一家教堂珍藏了一瓶圣热纳鲁的血。血虽然已经凝固,但每年会液化一次。还有一个十字架,以前会长出一根基督的长发,每年都得修剪一次。这件圣物似乎特别符合美国人的心思。
在美国,因为这类离奇之物找不到一个大众认可的地方放置,所以常在一些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最近我开车经过南方,在佐治亚梅特镇一家烧烤小吃店前停了下来。一块三明治和一杯冰茶下肚后,我想要小解,浑身是汗、腆着一个大肚子的老板用脑袋指了指店的后面。我推开一扇没有任何标志的纱门,没想到里面竟然关着两只正在掉毛的鸵鸟。我大惑不解,一个住在南佐治亚边远小镇的家庭,养两只脏兮兮的鸵鸟干吗?是否带有某种宗教意义呢?将来我失眠睡不着的时候,又有问题可以思考了。
我生长的美国南方是个敬畏上帝、信仰深厚且认为末日将临的地方,因此趁父母到加油站加油时,我可以跑到旁边的蛇馆里面大开眼界;或者坐在车上看路边的宗教活动,在活动中凶恶的蛇最终总能被大快人心地“降服”;或者去沼泽旁边的小镇上一些简陋的神奇展览馆里参观。我知道,想对别人施咒,用一盒黑猫骨头就管用。而若想破解别人的咒语,就得戴上一副用十分硬币串成的手镯。我常看见背上爬满一群鳄鱼宝宝的短尾鳄妈妈。好家伙!我见过一条长达十四英尺的鳄鱼妈妈大张开嘴,我都可以站到里面了。那些睡着了的、像大木头一样的鳄鱼,如果醒了真想攻击你,别以为那张松垮垮的铁丝网,能救得了你——短尾鳄一小时能跑七十英里呢。我还见过一只得了白化病的鹿,身上长满了虱子,我伸手摸小鹿毛绒绒的鼻子时,虱子就跳到我的手上。还有一只长着绿宝石眼睛的黑豹和一条装在罐子里长三十英尺的绦虫。店老板告诉我,这条绦虫寄生在他十七岁的侄女肚子里,被一个医生用蒜头引了出来。一看见它露出一截身体,医生麻利地用一把剃须刀切掉它的头,继而将整条绦虫从她嘴里拔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