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旧地重游

大卫·科波菲尔 狄更斯 第1页,共2页

斯蒂尔福思和我在乡间住了半个月。不过,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较多,但有时也暂时分开几个小时。他会水性,也不晕船,而我在这方面不怎么好了;划船是他喜欢的娱乐,他和佩戈蒂先生划船出海的时候,我总留在岸上。我在佩戈蒂家里住了一个房间,这对我是一种拘束,因为,我知道白天佩戈蒂服侍巴吉斯先生都很累,所以不愿在外面停留得太晚才回来;而斯蒂尔福思住在客店,来去随便,无拘无束。这样一来,就有人传言,说他在我就寝后,常到佩戈蒂先生光顾的那家陶然居酒馆,邀集渔民们小酌,还听人说,他趁月色整夜在海上漂泊,天亮涨潮时回到岸上。因此,在这时,我知道,他有一种冒险精神,爱借粗重劳动和恶劣天气遣兴舒怀,所以,他的所做我并不感到奇怪。

我们偶尔暂时分别,还有别的原因,那就是我得到布兰德斯通去,重游我幼年熟悉的地方,有兴趣;而斯蒂尔福思在去过一次之后,就没兴趣去了。所以,我记得很清楚,有三四天,我们一大早吃罢早餐,然后各走各的路,到晚饭时再见面。我不知道这期间他是怎样消磨他的时间的,只知道,他在这个地方出了名,别人连一种消遣娱乐的办法都找不到,他却能找到二十种。

关于我自己,我怀着朝拜圣地者的虔诚,走在那条熟悉的道路上,回忆我所走过的路程,在所有旧日到过的地方都散步。我很快乐。我迷恋那些地方,就像以前我回忆起它们时那样留恋不舍;树下那座坟墓,是我父母长眠的地方——当它只埋葬着我父亲时,我曾怀着怜悯之心好奇地张望过,当它破土埋葬我母亲和她的婴儿时,我曾凄凉地在它旁边站立过——由于佩戈蒂忠贞不渝的管理和爱护,这座墓修得整齐洁净,像一座花园一样,我就整小时在墓旁徘徊。这座坟墓离教堂墓地的小路不远,我漫步于那条小路上,墓碑上镌刻的名讳历历可见,这时教堂的报时钟声敲响,我很吃惊,因为在我听来,那钟声就像是死者发出的声音。当时,我之所以这样想,总与我将来如何显身扬名,创造显赫伟业紧密相连。

我们的老邻居格雷普先生和他的太太都到南美去了。他们那座房子,屋顶渗漏,雨水把墙的外面淋得很脏。齐利普先生中馈乏人,如今续弦,娶了个高个子的女人。他们生下的婴儿,干瘪枯瘦,头颅硕大,沉重得难得撑起来。那对小眼睛,没有光亮,好像永远在奇怪为何要他来到人世间。

我转到故乡一带的时候,心情很复杂,悲丧与欣喜交织在一起,直到冬日的太阳西坠,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可是,离开之后,特别当斯蒂尔福思和我高兴在熊熊炉火旁坐下来吃晚饭的时候,我一想到那地方了,心里更高兴了。晚上回到我那干净的房间,翻着那本讲鳄鱼的书(它永远放在那里一张小桌上),怀着感激的心回忆时,有斯蒂尔福思这样朋友,有佩戈蒂这样朋友,有像我姨婆这样仁慈宽厚的人代替我失去的双亲,我是多么幸福,这时候我便又感觉很高兴,可是这种感觉没有晚饭时那般强烈。

我徒步远游归途上,搭乘渡船是回雅茅斯的一条最近的路。渡船把我载到市镇和海之间的沙滩上,我从那里横穿而过,我在大路上绕一个大圈子。因为佩戈蒂先生的家就在那里,离我必经之路很近,所以走过那里,总要去他家看一下。斯蒂尔福思可能在那里等着我,我们就一起赶路,走向美丽的市镇。

一个月黑夜,我比平常回来的晚些——因为我们快要回家,那天我去了布兰德斯通,向它告别——我发现他一个人待在佩戈蒂先生家里,好像有心事。他是专心地想他的心事,完全没有发现我走到了他跟前。就算他不是那样专心,发现不了我的到来,因为没有脚步声。即使我走进去,也没有将他从沉思中唤醒。我挨他站着,看着他;他仍然眉头紧锁,沉浸在他的思索中。

我把手放在他肩头,他吓了一跳,我也吓了一跳。

“你像个冤魂似的,”他好像很生气地说,“没有声音就降临了!”

“我总得想个办法让你知道我来了呀,”我回答说。“我是把你从星星上召回来了吧?”

“不是,”他回答说。

“要不就是从地下什么地方召上来了?”我坐在他身边,说道。

“我在看炉火里的图画哪。”他回答说。

“可你这样一来,却把图画搅乱了,我看不成了。”我说。

“你是不会看到那些图画的,”他回答说。“我讨厌这个时刻,说白天不白天,说黑夜不黑夜的。你为什么回来得这么迟啊?你到哪儿去了?”

“我到我天天去的地方辞行来着。”我说。

“我一直坐在这儿,”斯蒂尔福思说着,向四外看了看,“我在想,我们来到这儿所见的那些快乐的人们,可能会——照目前这儿的荒凉情况判断——可能会走散,逃亡,或遭遇到飞来横祸。大卫,我真为这些年来没有对我严格管教的父亲,感到遗憾!”

“我亲爱的斯蒂尔福思,你怎么啦?”

“我确实后悔,没有一个人对我耐心地教导!”他喊着说。

他说这话时,十分动情,让我很惊奇。他这种失去常态的情况,是我意想不到的。

“我虽然比佩戈蒂,或他侄子,聪明二十倍,”他站起来,依着壁炉搁板,面对着炉火说道,“我宁可作他们,也不愿作我自己。”

他心绪的变化让我感到迷惑,刚开始我默默地看着他,后来我才让他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这样烦躁,就算我劝解不了他,但至少可以表示我的同情。我没说完话,他就大笑起来——刚开始还有些烦躁,不一会儿就恢复正常了。

“得啦,没什么,雏菊!”他回答。“我在伦敦客店里对你说过,我这个人有时候爱和自己过不去。刚才是一场恶梦——在无聊的时候,我就想起一些古怪的童话来。老太婆说的那种鬼神,刚才传遍我全身,我也自己都害怕了。”

“我想,除了这些,没有你害怕的了。”我说。

“可能没有,可能还有很多让我害怕的,”他回答。“好啦!这会儿没事啦!我不再烦恼了,大卫;不过,我再对你说一次,我的好伙计,假如我有过一个严格的父亲,那不论对于我,还是我交往的人,都大有好处!”

“算了吧,由它去吧!”他说着,把手一挥像把什么没分量的东西扔向空中。

“‘嘿!他一去,我的勇气又恢复了,’像麦克白一样。请你们安坐吧!假如我没有(像麦克白那样)已经打断了众人的兴致。”

“可是他们都到哪里去了呢,我真纳闷!”我说。

“不知道,”斯蒂尔福思说。“我刚才到渡口去找你,回来的时候就发现这里没有人。”

格米治太太提着篮子回来了,这下才知道这座房子没人的原因。她赶紧出去买急需的东西,要赶在佩戈蒂先生趁涨潮回到家之前准备好;他没锁门,是因为那天哈姆和小爱弥丽回来得早,怕他们回到家没人开门。斯蒂尔福思向格米治太太施礼问好,又开玩笑地拥抱了她一下,这样让她的精神振作起来,便挽起我的胳膊,带着我离开了。

他自己的精神很好,因为他又像平常那样高兴了,我们走着,他高兴地说个不停。

“这么说,”他说道,“我们明天就要放弃这种漂荡的生活了,是吗?”

“我们不是讲定了吗?”我回答说。“我们的驿车座位也订好了,你不是知道吗?”

“唉!我想,这就不会改变了,”斯蒂尔福思说。“除了在这儿漂荡外,我好像忘记了世界上还有别的事要做呢。”

“如果在海上漂荡的新鲜劲儿还没完,就想不到别的事儿。”我笑着说。

“这话有道理,”他回答我说;“不过,这话从我这位年轻朋友嘴里说出来,可就带点讽刺意味儿了。唉,大卫呀!我是一个没长性的家伙。我知道我是这样的人;我感觉,我通过领航员考试肯定是不成问题的。”

“佩戈蒂先生说,你是个奇才。”我回答说。

“一个航海奇才,呃?”他笑道。

“他确实是这样说的,并且你知道这话一点不错;因为他知道你无论干什么事,都很专心,而只要你一上手,很容易就掌握了。不过,你最让我惊奇的是,斯蒂尔福思,你只这样施展你的才能,就心满意足了。”

“心满意足?”他笑着回答。“我从来都不心满意足,我只对你的幼稚劲儿满足,你这温文尔雅的雏菊。我以前该学的时候没有学会,现在就更不以为然了——我在这儿买了一条船,你知道吧?”

“你可真是个怪人啊,斯蒂尔福思!”我说。“也许说不定你再也不想到这一带来了!”

“想不想来,我说不准,”他回答我说。“总之我是喜欢上了这个地方。”他说着,带着我往前走,“这儿有一条船出卖,我就买下了。佩戈蒂先生说,那是一条快船;对,确实是条快船。我不在时,佩戈蒂先生就是船长。”

“噢,我懂你的意思啦,斯蒂尔福思!”我高兴地说。“你表面上是给自己买下的,实际上是,送给佩戈蒂先生的。我亲爱的斯蒂尔福思,我怎么才能向你表达对你善良的精神感激呢?”

“得了吧!”他红着脸说道。“还是少说为好。”

“我真不知道吗?”我喊着说,“我不是早就说过,那些人的喜怒忧乐,他们的感情,你都关心吗?”

“是呀,是呀,”他回答我说,“这些话你对我说过。这个话题我们说得很多了!”

他既然认为这事不值一谈,再说下去就会惹恼他,所以,我们加快脚步往前走着,我在心中思考着。

“这条船得重新装备一下,”斯蒂尔福思说,“我把利蒂默留在这儿装备,完工后告知我。利蒂默上这儿来啦,我告诉过你吗?”

“没有。”

“噢,他来了!今天早晨到的,带来我母亲的一封信。”

我们俩人相互看着,虽然他坚定地看着我,但我发现,他脸色苍白,刚才他坐在孤寂的火炉边时的那种心境,可能就是他与他母亲之间意见分歧引起的。

“噢,不是那么回事!”他笑了,摇着头说道。“跟那没关系!是的,我的仆人,他来了。”

“还跟以前一样?”我问道。

“跟以前一样,”斯蒂尔福思说。“他要负责给那条船换个新名字了。那条船的名字叫‘海燕’,可佩戈蒂先生不会喜欢‘海燕’!我得重给它命名。”

“取个什么名字呢?”

“小爱弥丽。”

他还跟刚才一样,看着我,我觉得他这是在提醒我,他讨厌我赞扬他助人为乐的精神。可是,虽然我嘴上不说,但我还是很高兴的。他见我这样,好像放了心,恢复了平常的笑容。

“往那儿看呀,”他说,“小爱弥丽来啦!那家伙跟她在一起,是吗?说真的,他真像个骑士,时刻都不离开她!”

这时,哈姆已当上了造船工人,天生的聪明在这个行业里得到施展,成了熟练工人。的确,他脸上有的是坦诚,毫不掩饰的为她的骄傲,和对她的爱意,在我看来,这就是最美的相貌了。他们向我们走过来的时候,我想,就是在容貌上,他俩人也很般配。

我们跟他们打招呼,这时爱弥丽羞涩地把手从哈姆的臂弯里抽出来,跟我们握手的时候,脸红了。我们谈了几句,他们继续往前走,这时她就不再挽着哈姆的胳膊了,而是自己,但仍然很羞涩。我们看着他们在新月清辉中走远,此时我和斯蒂尔福思都感觉这一切特别美好,让人心旷神怡。

忽然,一个年轻女人从我们身旁走过去——她在跟踪哈姆和爱弥丽——她走过来时没有引起我们发现,但走过去时我看见了她的脸,感觉认识她。但在那一刻,这一切仿佛都被正刮着,她没有别的想法,就是想追赶上那两个人。那女人的身影和那两人一样,渐渐消失,但始终与那俩人不即不离。

“那是追随那个女孩阴影,”斯蒂尔福思,站在那儿不动,说道;“这是什么意思?”

“她肯定是准备跟他们乞讨吧,我想。”我说。

“乞丐求乞,算不得新鲜事儿,”斯蒂尔福思说道;“奇怪的是今天晚上这个乞丐是这样一副样子。”

“为什么怪?”我问他。

“其实也没别的原因,”他说道,“就是她从我们身边过的时候,我想到一种跟它相似的东西。我不知道,这个阴影是从哪里跑出来的?”

“我想,是从这堵墙的背阴处跑出来的吧!”我说。

“它去了!”斯蒂尔福思说着,回头看一看背后。“让所有不幸都随它去吧。好啦,咱们回去吃饭吧!”

可是,他又回过头看远方波光粼粼的海面,看了一次又一次。我们在很短路途上,多次语无伦次自言自语,表示他的惊奇;直到坐在餐桌旁才感到了温暖和欢快,他才忘掉了那件事。

利蒂默也在那儿,对我的影响跟平常一样。我对他说,我希望斯蒂尔福思太太和达特尔小姐都很好,他恭敬地(当然也是很体面地)回答我说,她们很好。他向我致了谢,又代她们问候我。话虽就这么多,但我感觉他向我暗示,“你还特别年轻,先生。”

晚饭快要吃完的时候,利蒂默从监视我们(我觉得,更确切地说,是监视我)的那个角落,向桌前蹭了一两步,对他的主人说:“少爷,对不起。莫切尔小姐到这儿来啦。”

“谁?”斯蒂尔福思惊异地喊道。

“莫切尔小姐,先生。”

“哼,她到这儿来干什么?”斯蒂尔福思说。

“这地方可能是她的老家,少爷。她告诉我,她每年到这儿来一趟,先生。今儿我在街上遇到她,她想知道您是否欢迎,饭后让她来伺候您,先生。”

“你知道刚才说的那个女人吗,雏菊?”斯蒂尔福思问道。

我不得不承认——我跟莫切尔小姐,并没见过面。

“这样的话,你肯定得认识认识她,”斯蒂尔福思说,“因为她是世界中的奇迹之一。莫切尔小姐来了,带她进来。”

我对这位女士产生了好奇心,尤其是我一对斯蒂尔福思提到她,他就大笑,拒绝回答与她有关的问题,所以,半个钟头之久,我在渴望和期待状态中。我们正坐在炉前喝着过滤瓶里的葡萄酒,门突然开了,利蒂默带着沉稳、平静的态度。通报道:“莫切尔小姐到!”

我向门口看去,但没看见。我一面看,一面想,这位莫切尔小姐来得好慢哟,而就在这时,从我和房门之间的沙发背后,走出一个矮胖子,让我很吃惊。这个人年纪四十多,过了一会便开始谈话。

“哟,我的哥儿!”她向他摇晃着大脑壳,愉快地说。“你上这儿来啦,是不是,噢,你这个淘气的孩子,不害羞,离家大老远的,跑到这儿来干什么?我敢说,准是来搞什么鬼名堂。哦,你真是个机灵鬼儿,斯蒂尔福思,一点不错,你确实是个机灵鬼儿,我也是一个,对吗?哈,哈,哈!你会下个大赌注跟我打赌,说你想不到会在这儿遇上我,是不是?嗨,哥儿,告诉你吧,没有我不去的地方。”

莫切尔小姐说到这里,坐在火炉前面一张脚踏子上——这样一来,桃花心木饭桌遮住她的头顶,成为一座消夏凉亭了。

“唉哟哟!”她看了我一眼,继续说,“说实话,斯蒂尔福思,我是有点太胖。爬上一道楼梯,喘口气都费劲儿得很,你如果看见我站在楼上往窗户外面看,准会认为我是个漂亮女人,是吗?”

“不管在哪里看见你,我都会那样想的。”斯蒂尔福思回答说。

“去你的,你这条小叭儿狗!”那个小矮子说,“别没规矩!跟你说句真格的吧,上周我待在米撒斯夫人府上来着——那才真叫个美人儿呢!永远不显老!——米撤斯先生本人也到我伺候她的那个房间里来了——那才真叫个美男子呢!永远不显老!”

“你替米撒斯夫人做什么呢?”斯蒂尔福思问道。

“我可不能跟你说,我的乖乖,”她说。“这你别管啦。当我告诉你的时候,你就会知道了!你知道我曾祖父的名字吗?”

“不知道。”斯蒂尔福思回答。

“他叫沃克,我的小叭儿狗,”莫切尔小姐说,“沃克传了几代,才到我曾祖父这一辈,我从他那里学会了谎话大王鹰钩鼻沃克家族的所有遗产。”

莫切尔小姐说这番话,很镇定,眼睛一眨一眨。总之,我惊奇得坐在那儿呆呆望着她,害怕连一般的礼貌也忘记了。

她这时把椅子拉到她身边,忙着从袋子里掏出(每掏一次,整条胳膊都伸进袋里,直至肩头)一些小瓶子、海绵、梳子、刷子、法兰绒布头、烫发夹子之类的玩意儿,她把这些东西堆在椅子上。她掏着掏着,忽然停住,对斯蒂尔福思说了句话,让我特别尴尬:

“你这位朋友是谁?”

“考波菲尔先生,”斯蒂尔福思说;“他想跟你认识。”

“那好哇,咱们就认识吧!刚才就看出他想跟我认识!”莫切尔小姐回答说,冲我哈哈大笑。“脸蛋儿像只桃子!”我坐在那儿,她踮起脚尖,伸手掐我的脸蛋儿。“真招人爱!我特别喜欢吃桃子,真恨不得咬上一口呢。我敢说,我能跟你结识特别高兴,考波菲尔先生。”

我说:“我很庆幸认识她,也很快乐。”

“噢,天哪,你太客气啦!”莫切尔小姐喊道,“别这么客气,你说是不是?”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莫切尔小姐?”斯蒂尔福思问道。

“哈!哈!哈!我们是一伙能给人提精气神儿的骗子,不是吗?”那个小女人歪着头,遥望空中,摸索着袋子,回答说。“往这儿看!”她摸出来一样东西。“俄国王爷剪下来的碎指甲。我管他叫字母倒序王爷,因为他的名字把字母占全了,但是来了大翻个儿。”

“那位俄国王爷是你的雇主,对么?”斯蒂尔福思说。

“你说的对,我的小叭儿狗,”莫切尔小姐回答。“我一礼拜给他修两次指甲。手指甲,脚趾甲全修。”

“但愿他舍得花钱。”斯蒂尔福思说。

“他说大话,也使大钱,我的宝贝儿,”莫切尔小姐回答说。“王爷跟你们这种人绝然不是一路。你只要看见他那两撇大胡子,就会这么说。他那的胡子人工染黑了,本来是红的。”

“当然是你给他染黑的啦。”斯蒂尔福思说。

莫切尔小姐眨一眨眼,表示同意。“他让人请我去。因为气候影响了他染的颜色;在俄国还挺好的,到这里可就不行了。”

“就是为这个你刚才叫他骗子?”斯蒂尔福思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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