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东西很容易看到,意料中的事情做起来很顺手。没有哪个人不愿意过安定的生活,正是一动不如一静。人类越文明,生活也就越安定,在文明的社会里,事情都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很少有意外。可是,一旦有了意外,情况再严重些,那些弱一些的人就遭殃了。他们预料不到那些事情后面的事情,对付不了意外,更不能改变些许原来的习惯,来适应新的、陌生的生活方式。反正,到他们所习惯的生活再也过不下去的时候,就只有等死一条路了。
不过,适于生存的人也不少,这些人迷了路,或者由于一些原因被迫离开了自己所熟悉的安定环境,正走在一条陌生的道路上,他们能使自己很快适应新的生活。伊迪茨·惠特尔塞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在英国的一个小乡村里长大,那儿的生活一向平静,人们循规蹈矩,一旦有人做了不规矩的事,人们不单单感到意外,而且觉得离经叛道。她工作得很早,那是那儿的传统,还是少女的时候,她就给一个贵妇人做侍女。
文明的作用是什么?就是迫使环境服从人类的规矩,直到它驯顺得像机器一样听话。麻烦的事不会有,意外也在意料之中。人能够淋雨不觉得湿,冻着不觉得冷,就是死神,也没有那么可怕和突兀地潜伏在你的四周;这一切早已成了一出事先编排好的戏,一幕一幕地顺利地演到进入家族墓地的那一场,一人一场,代代如此,那墓门上的铰链都不会生锈,连空气里的灰尘都来不及停落。
伊迪茨·惠特尔塞生活的环境就是这样的,平平淡淡,一点事都没有。二十五岁那年,她陪着女主人到美国旅行了一趟,这也不算什么。一切都是那么顺当,按部就班,只不过方向不同而已。这条横跨大西洋的路非常平稳,所以,虽说是海船,不如说是一座宏大的、有很多宽走廊的旅馆,在海里平稳迅速地移动,它用它那沉重的躯体压住了汹涌的波涛,让海洋变成了单调平静的磨坊水池。到达彼岸之后,这条路在陆地上继续向前——这条路很体面,每一个角落都安排得妥妥帖帖,每一个该落脚的地方都安排有旅馆,旅馆与旅馆之间,还安排了许多装了轮子的旅馆。
住在芝加哥的时候,她的女主人看中了那里的社交生活,伊迪茨·惠特尔塞看中的是另一个方面;她向女主人辞掉了差事,变成了伊迪茨·纳尔逊太太,之后显露了一下她的才能,也许只是稍微的一点点,她能够从容地应付意外,而且应付自如。汉斯·纳尔逊是个瑞典裔移民,木匠出身,在他身上充分展示了条顿人锲而不舍的精神,正是有了这种精神,这个民族才不停地在进行着伟大的冒险事业。他身强力壮,头脑迟钝,却有无穷的上进心,他所具有的忠诚和爱情,和他的体魄一样坚强。
“我要辛辛苦苦地干上一阵子,要攒一点钱,然后就到科罗拉多去一趟。”新婚的第二天,他和伊迪茨说。一年之后,他们果然到了科罗拉多。汉斯·纳尔逊第一次采矿,就染上了采矿的癖好。他到处寻找金矿银矿,走遍了南北达科他、爱达荷和俄勒冈州的东部,然后又到了英属哥伦比亚的崇山里。无论是在路上还是宿营,伊迪茨都和他在一起同甘共苦,共同操劳。她做家庭主妇时养成习惯走小步,现在已变成了登山越岭的大步流星。她学会了在危险面前用冷静的眼光和清醒的头脑从容面对,再也不像过去那样在意外面前不知所措。凡是恐惧,都是因为无知,这是城市人的通病,它让人变得和笨驴一样愚蠢,一受惊就僵在那里手足无措,想不到去搏斗;要不就吓得到处乱窜,挤成一团,连路也能堵住。
伊迪茨·纳尔逊这一路上遇到的意外太多了,也锻炼出了她的眼光。凡事她不但能看到湖光水色中明亮的一面,也能看到当中隐蔽的阴暗面。她活了那么大,没有下过厨房,可是眼下,她居然学会了不用胡不花、酵母就可以做出面包,还可以在火上用普通的锅烘烤面包。遇到连最后一块腌猪肉都吃完的时候,她能够果断地用鹿皮鞋或者行李里任何一块硝得比较软的皮子做成代食品,让她至少可以保全性命,继续勉强前进。她学会了套马,套得和男人一样好——这种事会让每个城里人干起来都要灰心的,她知道什么行李用什么样的方法捆扎。她甚至能够在瓢泼大雨中,用湿木头耐心地生起火来。反正,不论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她都能够应付。可是眼前,最大的意外还没有到来,她也就还没有受到大的考验。
当时,找金矿的浪潮正在向北涌向阿拉斯加,汉斯·纳尔逊和他的妻子身不由己地被卷进了这股潮流,涌向了克朗代克。1897年秋天,他们到了迪亚,因为没有钱,不能够带着行李穿过契尔库特山隘,再从水路到道森。因此这一年的冬天,汉斯·纳尔逊就干起了他的老本行,帮着大家一起建设这个应运而生、供应行李用品的史盖奎镇。
他一天到晚都觉得自己停留在黄金国边儿上,似乎这一冬天,他总是好像听到整个阿拉斯加在召唤他。其中,属拉图亚湾的呼唤声最高。终于,在1898年的夏天,他和妻子就乘着七十英尺长的西瓦希木船,顺着曲曲弯弯的海岸线摸索着前进了。跟他们同路的还有不少印第安人和三个白人。那些印第安人把他们和他们的给养运到距离拉图亚湾差不多一百英里远的一个荒僻的小地方,登岸之后,就回到史盖奎镇去了。那三个白人留下来了,因为他们是纳尔逊夫妇的合伙人。费用大家均摊,有朝一日赚了钱也是大家平均分。在这段时间里,伊迪茨·纳尔逊负责给大家做饭,将来也可以和大家分摊好处。
他们先砍了许多枞树,搭起了三间连体的木屋。伊迪茨·纳尔逊的责任是操持家务。男人们的分工是寻找金矿,而且是必须找到矿,这些他们都办到了。这个不算是什么惊人的发现,因为那不过是一个贮藏量极少的冲击矿床,每个人都要很辛苦地干上好多个小时才能够淘到十五到二十块金沙。这一年,阿拉斯加短暂的夏天比往年要长出许多,他们把回史盖奎镇的时间不断地延迟。等到他们决定离开的时候已经晚了。本来他们和当地的几十个印第安人约好了,趁他们秋天到沿海一带做生意的机会,跟他们一块儿走。那些西瓦希人还真的在等他们,直到不能再等了,他们才动身走了。现在,这伙人除了等待偶然的机会搭船以外,已经没有任何别的办法了。在这段时间里,他们挖空了金矿,又砍了很多的木头贮存起来准备过冬了。
晚秋的暖和天气像梦境一样一个接着一个,突然间,在尖厉的狂风怒号中冬天来了。一夜之间,天气就变了,这几个淘金者一觉醒来,外面已经是大雪弥漫,千里冰封了。暴风雪一场接着一场,没有风雪的时候,四周静悄悄的,只有荒凉的海岸上一阵接一阵的海涛声打破了这里的沉寂,厚厚的霜似的盐像是给海边镶上了一道白边。
木房子里的一切都很好。他们已经把金沙称过了,差不多值八千块钱,没有谁不满意。几个男人都给自己做了雪鞋,他们出去打一次猎,就能够带回不少新鲜的肉,贮藏起来;在漫漫长夜里,他们乐此不疲地玩着纸牌,一会儿玩惠斯特,一会儿玩五点。现在,采矿的活儿没有了,伊迪茨·纳尔逊就让男人们生火洗盘子,她则为他们补袜子,缝补衣服。
在这个小木屋里,还没有发生过抱怨、争吵和撕扯,大家的运气似乎都不错,经常听到彼此互相祝贺的声音。汉斯·纳尔逊的头脑不是那么灵活,他早就佩服伊迪茨接人待物的本事。哈尔基是个又高又瘦的得克萨斯州人,他不太爱说话,性情有些孤僻,可是待人和气,只要你不反对他的那个金子能够成长的论点,他就会和大家相处得很好。这伙人里的第四号人物是麦克尔·邓宁,他给这个木屋增添了不少带爱尔兰味儿的欢乐。他身材高大,很有力气,但是容易上火发脾气;可是真遇到了重大事件,气氛紧张时刻,他又很和气。第五位人物,也是最后一位,叫达基,他天生是一个为大家充当小丑的人,只要能让人快乐,他甚至不惜拿自己开玩笑。他生来好像就是为人发笑而来的。这伙人之间,到现在还从来没有发生过纠纷。他们只干了短短的一个夏天,每人就能得到一千六百美元,这所木屋里面,当然要充满了欢乐满足的气氛了。
接下来就发生了意外的事情。那天,他们坐下来准备吃早餐。此时,已经八点钟了(不淘金之后,早餐自然而然地推迟了),但是还需要点着那支插在瓶子里的蜡烛。伊迪茨和汉斯面对面坐在桌子的两端。哈尔基和达基背朝着们,坐在桌子的一端。他们对面空着一个位子,邓宁还没有到。
汉斯·纳尔逊瞧了瞧那个空凳子,慢慢地摇摇头,他打算卖弄一下他那不高明的幽默,他说:“平常,他都是第一个到。今天可太奇怪了,没准儿他生病了吧?”
“麦克尔到哪儿去啦?”伊迪茨问。
“他比我们起得还早呢,到外面去了。”哈尔基说。
达基脸上露出了淘气的笑。他装作知道邓宁为什么没有来,故意摆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意图让大家都来向他打听。伊迪茨走到男人们的屋里看了一下,回到桌子边上。汉斯看着她,她摇了摇头。
“他吃饭从来没有迟到过。”她说。
“这我就不懂了,”汉斯说,“他的胃口一向大得像一匹马。”
“太糟糕了!”达基悲伤地说。
一个伙伴没有来,却给他们制造了开玩笑的机会。
“这可真是一件大不幸的事!”自然是达基开头。
“什么?”他们异口同声地问。
“麦克尔可怜哪。”他惨兮兮地说。
“麦克尔到底出了什么事?”哈尔基问。
“他不会再饿了,”达基悲悲切切地说,“他的胃口没有啦,他不喜欢这种伙食了。”
“谁说他不喜欢啦?吃起来,他连耳朵都浸到盆里去了。”哈尔基说。
“他那么做,是表示对纳尔逊太太的礼貌,”达基立刻反驳说,“啊,我明白了,我终于明白了,这太糟了。他为什么不在这儿呢?他是出去了,出去干什么呢?出去是因为要开胃。怎么才能开胃呢?他得光着脚在雪里走。哎呀,我终于明白了。有钱人遇到胃口不开的时候,都是用这个办法来开胃的。麦克尔有一千六百块钱,他是个有钱人了。他没有胃口了,所以呀,他正在想办法开胃呢。你们只要把门打开,准能看见他光着脚在雪地里走路呢。不过,可没有办法看到他的胃口。这就是他自己的麻烦了,等他找到了胃口,他就会提着它回来吃早饭啦。”
达基的一套胡言乱语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笑声还没有停,门就开了,邓宁进来了,大家都回头看他。他手里拿着一支猎枪。就在大家还在扭头看他的时候,他把枪举到肩上,开了两枪。第一颗子弹刚打出去,达基就倒在了桌子上,撞翻了他面前的咖啡,他那乱蓬蓬的黄头发就浸在他的那盆玉米粥里了。他的前额压在盆边上,盆翘了起来,跟桌面形成了一个四十五度的角。哈尔基跳了起来,身子还在半空中,第二枪就响了;他脸朝下,栽倒在地板上。他那句“我的天”仅仅在嗓子里嘟哝了一声,就再也没有声音了。
这可是太意外的事了。汉斯和伊迪茨都吓呆了。他们全身紧张地坐在桌子旁,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个杀人凶手。他们从火药的烟雾里,隐隐约约地看到了他。这时安静极了,能听见达基的那杯翻倒的咖啡滴在地上的声音。邓宁扳开猎枪的后膛,拿出子弹壳,他一手端着枪,另一只手伸到口袋里去掏子弹。
正当他把子弹装上膛的时候,伊迪茨·纳尔逊清醒过来了。他下一步就是要打死汉斯和她。眼前发生的事太可怕了,太叫人不能理解,因此,她神志迷糊了大约三秒钟。接着她站起身和他搏斗起来。她就是和他搏斗起来了,她像一只猫蹿到了杀人凶手面前,用两只手揪住了他的衣领。她这一动作撞得他踉踉跄跄,倒退了几步。他想把她甩开,可是又抓住枪不放。这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因为此刻她结实的身体和猫一样。她掐住他的脖子,用尽全身的力量把他向旁边一拉,几乎就把他摔在地板上了。他立刻站直身体,迅速地转起身来。她因此抓得更紧,身体随着他转,脚离开了地板。转了一会儿,她悬空的身体撞在了一把椅子上,于是这一男一女就在拼命的挣扎之中,摔在了地板上,占了半个房间。
汉斯·纳尔逊的头脑和神经显然比他的妻子反应要慢。尤其在这种意外情况下,他的感觉更显迟钝,不过虽然慢了半拍,他也拿定了主意,开始行动了。伊迪茨已经扑到了邓宁面前,掐住了他的脖子,汉斯才跳起来。可是他没有她那么冷静,他气疯了,像喝醉了酒的武士那样怒冠冲天。他从椅子上一跳起来,嘴里就发出一半像狮吼,一半像牛叫的声音。伊迪茨同邓宁的身体已经旋转起来了,他还在那儿咆哮怒吼,接着,他就在房间里到处追赶这股旋风,直到他们摔在地板上,他也刚好追到。
汉斯猛扑到那个倒地的男人身上,拳头像雨点狠狠地砸向他,每一拳都像打铁的锤子,他发狂般地擂着。后来伊迪茨感觉到邓宁身上已经没劲儿了,就松开手,翻身滚到了边上,一面喘气,一面盯着他们。重锤一样的拳头一直不停地挥舞着。邓宁好像并不在乎,躺在那儿一动不动。这时候,她忽然意识到,他已经昏过去了。她连忙大声叫喊,吩咐汉斯停手,可是任凭她怎么喊,他就是不理。她抱住了他的胳膊,他还是不理会她,只不过他的胳膊挥起来不那么灵便了。
没办法,她只好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丈夫和那个已经不会抵抗的凶手之间。她这么做,并不是出于理智,更不是怜悯,甚至不是为了服从宗教的戒律。这可以说是出于一种守法的精神,这是她从小就养成的道德观念。汉斯终于发现他在打自己的妻子,就停住了手。他乖乖地让伊迪茨推开了他,好像一条凶猛而忠实的狗被主人赶开了一样,但嘴里仍旧发出野兽般的余怒未息的狺狺声。有好几次,他都要重新朝他的俘虏扑过去,伊迪茨都用身体挡住了他。
伊迪茨一点一点地朝后推着汉斯。她从来没有看见过他这种样子,甚至她觉得他的神情比邓宁和她搏斗得最激烈时还要可怕。她简直不能够相信这只狂怒的野兽竟是她的丈夫汉斯;她战栗了一下,突然感到一阵恐惧,怕他会过来咬她的手。汉斯呢,他不想伤害妻子,可他不肯罢休,他有几次要扑过去接着打,所以有好几秒钟,他忽而向后退,忽而向前冲。伊迪茨坚决地挡住了他,直到他恢复了理智,平静下来。
他们站起身来,汉斯摇摇晃晃地回到墙边,靠在那儿,脸上的肌肉抽搐着,嗓子里继续发出深深的嘶吼,可是声音渐渐小下去了,几秒钟之后就停住了。现在,他反应过来了。伊迪茨站在房子中间,双手拧在一起,气喘吁吁,浑身猛烈地抖着。
汉斯什么也不看,可是伊迪茨的眼睛却不停地在房间里扫来扫去,再次注视着刚才发生的情景。邓宁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在狂转之中撞翻的那把椅子就在他的身旁。那支猎枪有一半压在他的身子下面,后膛开着,那两颗没有装上去的子弹滚出了他的右手,想必是他本来捏得很紧,直到失去知觉才松开手。哈尔基脸朝下,扑倒在他摔倒的地方;达基向前伏在桌子上,乱蓬蓬的黄头发浸在他那盆玉米粥里。那个盆子仍旧翘起一边,跟桌面形成一个四十五度的角。这个翘起来的盆让她好奇,为什么它没有倒呢?真是不近情理,人都死了,盛粥的盆子居然翘着,没有道理。
她回头看了邓宁一眼,双眼又回到了那个翘起的盆上。这真是太不可思议啦!她突然有了一种想笑一下的神经质的冲动。随后她注意到了房间里的沉寂,于是有了一种期待,希望发生点什么,她把那个盆忘了。从桌子上滴下的咖啡声那么单调,更加强了屋里沉寂的气氛。为什么汉斯那么安静呢?他为什么不讲话?她看着他,想说点什么,这才发现自己的舌头根本不听使唤。她的嗓子有特别疼的感觉,嘴也又干又苦。她只能看着汉斯,汉斯也在瞧着她。
突然,一声尖锐的金属声打破了这里的一片沉寂。她尖叫了一声,立刻调转眼光瞧着那张桌子。那个盆倒了。汉斯叹息了一声,好像才从睡梦中醒来,盆子的声音让他们想到了今后他们将要生活在一个新的世界里。而这所木房子就是今后他们要生活行动的新世界了。原来的木房子里的生活已经一去不返。眼前的生活是全新的,生疏的。这个意外的变故给事情的表面施了一层魔法,让它们的价值、憧憬全部改变了,把现实中的和想象中的全都交织了一起,让人无所适从。
“我的上帝呀,汉斯!”这是伊迪茨说出的第一句话。
汉斯没有吱声,眼睛带着恐怖神色看着她。他慢慢地瞧了瞧屋里的情景,仔细地瞧着。接着,戴上帽子,朝门口走去。
“你要到哪儿去?”伊迪茨担心地问他。
他的手已经抓住了门把手。他扭转半个头,回答说:“去刨几个坟坑。”
“汉斯,别让我一个人留在这儿,跟这些——”她向整个房间扫了一眼,“跟这些在一起。”
“迟早要刨。”他说。
“可是你不知道该刨几个坑,”她拼命地反对,看他犹豫了,又说,“我要跟你一起去,能帮个忙。”
于是汉斯走到桌子旁边,一下子吹灭了蜡烛。接着,他们就一块儿来检查房间里的情况。哈尔基和达基已经死了——很可怕,射程太近了。汉斯不愿意靠近邓宁,伊迪茨只好一个人去检查这部分情形。
“他没有死。”她对汉斯说。
他走过去,低头瞧了瞧那个凶手。
伊迪茨听见她丈夫的嘴里在嘟哝着什么,就问他:“你说什么?”
“真丢人,我居然没有把他揍死。”他这么回答她。
伊迪茨正低头查看邓宁。
“你走开!”汉斯非常粗暴地命令她,声调怪怪的。
她突然惊慌起来,瞧了他一眼。他已经抓起邓宁的猎枪,正在把子弹塞进去。
“你想干什么?她一面喊着,一面迅速地挺直了正在弯着的腰。”
汉斯没有回答,可是她看见他正在把猎枪举向肩头,她连忙抓住枪口,用力向上推。
“别管我!”他厉声喝道。
他打算从她手里夺下枪来,可是她靠得更近了,她已经抱住了他。
“汉斯,汉斯!冷静点吧!”她喊道,“别发疯!”
“他杀死了达基和哈尔基!”她的丈夫回答说,“我要打死他!”
“这样做是不对的,”她反对道,“还有法律。”
他冷笑了一声,他不相信在这种地方法律会有什么用,他只是固执地、毫无感情地重复着一句话:“他杀死了达基和哈尔基。”
她和他争论了好半天,这不过是单方面的陈词,因为他太固执,翻来覆去总是那句话:“他杀死了达基和哈尔基。”她呢,又摆脱不了她从小所受到的教育和传统的观念。那种传统的守法观念,对她来说,就等于是行为正确与否的准则。她看不出还有什么更正确的东西。她认为汉斯这种把执法权揽在自己手里的行为,并不比邓宁的所为来得正当。以牙还牙是不对的,现在要惩罚邓宁,只有一个办法,应当按照社会上通常的做法,依法处理。最后,汉斯还被她说服了。
“好吧,”他说,“就按你说的办。说不定哪天,明天或后天,他就会把我们都杀死的。”
她摇了摇头,伸手要邓宁手里的枪。他刚准备交枪,又缩回了手。
“最好是让我打死他!”他在恳求她。
她还是摇了摇头,于是他又准备把枪交给她。正在这时候,门开了,一个印第安人径自开门走进来。一阵猛烈的风雪随着他吹了进来。他们转过身子,面对着他,汉斯手里仍旧握着那杆枪。这个不速之客看到这情景,一点不惊奇,他已经看清楚这儿有死者,也有伤者。他平静得很,哈尔基就躺在他的脚边,他一点不理会。仿佛这具尸体根本就不存在。
“风真大呀,”印第安人说,算是问候,“都好吗?都很好吗?”
汉斯手里还抓着那杆枪,他觉得这个印第安人一定以为这里的死人都是他打死的。他求救似的望着妻子。
“早上好,尼古克,”她说,声音有点勉强,“不好,很不好。出大乱子了。”
“再会,我要走了,事情很忙。”那印第安人说完这话,就不慌不忙,很仔细地跨过地板上的一摊血迹,开开门,走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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