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金用最后的一小块面包,将盘子里的汤汁擦拭干净,然后填进嘴里慢慢咀嚼着,一边想着心事。等他站起来离开餐桌时,他还是觉得饿得难受。可是这一家人只有他一人吃过饭了。两个孩子早早地就被打发到隔壁房中的床上睡觉了,睡着了,他们就会忘记吃晚饭的事情。老婆什么也没吃,默默地坐在那里,不无担心地看着他。她是一个女工,虽然憔悴瘦削,但脸上还能看出年轻时美丽的痕迹。他吃的面包是她用最后的一点钱买的,做汤汁的面粉还是她跟对面邻居那儿借的。
他坐在窗户旁边的一把破椅子上,椅子经不住他的重量,被压得东倒西歪的。他习惯性地把烟斗塞进嘴里,伸手去上衣口袋里掏烟丝。口袋里什么都没有,他想起来了,懊丧地拿掉烟斗放在一旁,责怪自己的健忘。他的动作慢腾腾的,看上去有点笨拙,仿佛承受不了肌肉的沉重负担。他的身体健壮,动作迟缓呆笨,面貌也不是那么招人喜欢。他身上的衣服破旧邋遢,脚上的鞋子不久前刚刚换过底子,鞋面破得已经挂不住鞋底了。他穿的这件布衬衫是两个先令的廉价货,斑斑点点,领口都磨破了。
仔细看他的那张脸,毫不掩饰地标示出他的身份。那是一张很典型的职业拳击家的脸,一张在拳击场上征战多年的脸,最让人一眼明了的是脸上那种野兽般的好斗的特征。他的眉头紧蹙,嘴巴紧抿——脸上最难看的就是这张嘴了,像一道伤疤。下巴挺阔,充满挑战和残忍。厚厚的眼皮包裹着双眼,眼球转动缓慢,没有表情。说他像野兽,而最像的就是这双眼睛了。似睡非睡,让人想到狮子——那好斗的野兽的眼睛。他的额头从头发根以下塌陷下去,头发剪得很短,能暴露出脑壳的凹凹凸凸。鼻子因为多次被打断、被击打而变得怪模怪样,耳朵像卷心菜一样,从来没有消过肿,似乎大了一倍。这是他脸上的全部陪衬。另外,他的胡子也刚刚刮过,可皮肤里的胡子楂儿还在长,给他的脸涂上了蓝青色。
这么一张脸,在夜路上或者在偏僻的胡同里碰上能够吓死人。但是,汤姆·金是个规矩人,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情。除了在拳击场上和人打斗,他没有伤过任何人,甚至没听说过他和谁吵过嘴。他的职业是拳击,他的好斗以及所有的野蛮行为只在拳击场上表现。拳击场外,他是一个行动缓慢、脾气随和的人。年轻的时候,他的钱来得容易,所以出手大方,从不为自己打算。他不记仇,所以他没有仇人。拳击对他来说,只是用来谋生。拳击台上,他可以把人打伤,打残废,甚至打死,但都没有恶意,这是平常事。观众花钱到场子里来,为的就是看到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打翻在地。赢了的人就能拿到一笔大钱。二十年前,他和乌鲁木鲁·高杰打拳击,他知道四个月前高杰在新堡的比赛中下巴被对手打坏,刚刚恢复。在交手时,他就专门冲着他的下巴打,打到第九个回合的时候,他的下巴又被他打坏了。他对高杰没有恶意,他要打倒高杰,为的是赢得那笔钱。高杰也没有因此而恨他。这就是拳击,是比赛,谁心里都明白,谁都这么干。
汤姆·金不爱说话,更多的时候他爱沉闷地坐在窗前看他的手。那是一双伤痕累累的手,青筋裸露,肿胀变形,看看那曾经被击碎而扭曲的指节,就能看出他是怎么用拳的。他不知道人的生命即动脉的生命这一医学原理,可他非常清楚筋脉于人体的意义。心脏以最大的压力通过血管向全身输送血液。现在他的血管已今非昔比了。它们失去了弹性,因为长时间肿胀,他的耐力也远不如从前了。现在,他动不动就累了,再不能像先前那样,一口气斗上二十个回合,从锣声响起就拼命地斗,斗,斗,一会儿被打得靠住绳子,一会儿把对手打得靠住绳子,越打越猛,最后总能在第二十个回合里,让全场的观众站起来为他欢呼,无论他用哪种方法,冲也好,打抑或闪,他那暴风雨般的拳头总能击向对方,同时也挨着对方的拳头。他的心脏每次都把汹涌的血输送到他最需要的血管里。那些血管当时涨得很大,可过后很快就能恢复原状,有时也有例外——每场斗完,都要肿一些时日,可并不大看得出来。他盯着这双肿胀有伤的手,有时竟能看出当初细嫩优美的一双手。那太久远了,是在和有“威尔士的凶神”绰号的本尼·琼斯打斗时,凶神的脑袋瓜击碎了第一个指节之前的事了。
眼下,他又感觉到很饿。
“唉,我就真的连一块牛排都吃不上了吗?”他大声嘟囔着,捏紧他的大拳头,抑制着自己不骂人。
“勃克和索雷那儿我都去过了。”他妻子说,声音里带着歉意。
“他们不肯?”他问。
“半个子儿也不肯。勃克说……”她吞吞吐吐地说不下去。
“接着说,他说什么了?”
“他说,你欠他的账够多的了,他认为你今晚会输,打不过桑德尔。”
汤姆·金哼了一声,没再作声。他想起年轻时,他养的一条猎狗,经常吃他的牛排。那时,他要赊一千块牛排,勃克都不会拒绝。可是现在,汤姆上了年纪,今不如昔呀。一个在二等俱乐部打拳的老头子,还能指望在商人那儿多赊账吗?
从一大早他就渴望吃到一块牛排,这个念头一直缠绕着他。关于这次比赛,他没有系统地锻炼过。这一年,赶上澳大利亚大旱,生活艰难,连临时工作都很难找。他雇不起陪练,又吃得差,甚至吃不饱。有时临时找到点事做,无非就是卖几天苦力。每天早上,他要围着陶门公园跑几圈,练练腿力。可是这根本不够,雇不起陪练,又得养活老婆和两个孩子。他得到和桑德尔比赛的机会后,商人们宽松了一点,赊给他一些钱。快活俱乐部的秘书也只预支了他三个金镑——这已是败者得到的最高酬金了——以外,他就不肯再借了。有时他能从老朋友那儿借几个先令,他们有钱是能多借给他几个的,可遇上大旱年,他们也很困难。唉,事实如此——赛前他练得很不够。他也应该吃得好一点,心里才没有顾虑。再说,四十岁的人和二十岁时相比,见效太慢。
“几点啦,丽兹?”他问。
他妻子跑到走廊里问邻居,回来说:“七点四十五。”
“第一场比赛再过几分钟就开始了,”他说,“那只是试试拳头。接下来是狄勒·威尔士和格列德雷的四个回合的比赛,再接着是斯塔莱特与一个水手的十个回合,一个钟头以后就该我上场啦。”
又静静地待了十分钟,他站起来。
“丽兹,说老实话,我没有好好练功。”
他伸手拿起帽子,向门口走去。他没有吻她——他出去时从来不跟她接吻道别——可是今天晚上,她走上去主动地吻他。她用胳膊搂住他,使他不得不低下头来亲她。他的身体很魁伟,凑在一起,她显得那么小。
“祝你好运,汤姆,”她说,“一定要打败他。”
“是,一定要打败他,”他也说,“非得打败他,我一定得打败他。”
他笑了,装作很痛快;她跟他贴得更紧了。他从她肩膀上方瞧了瞧这个空荡荡的房间。这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所有家当:久欠房租的房,老婆和孩子。现在,他正要离开家,在黑夜里为他们去挣吃的东西——不是工人,在现代化的车床上耐心工作,而是用古老原始的、威风的、野兽一样的角斗方式去挣。
“我一定要打败他,”他重复着说,口气里带着一点要拼命的意思,“打赢了,就能拿到三十个金镑——可以还掉所有的欠债了,还能剩下好多。可如果败了,就什么也得不到——连坐车回家的几便士也没有。秘书已经把输者得的那一份给了我。再见吧,老婆。要是赢了,我会马上回来。”
“我等着你。”她在走廊里对着他喊。
从家里到快活俱乐部,差不多有两英里的路程。走在路上,他回忆起自己昔日的辉煌——他曾经是新南威尔士的重量级拳手——那时去参加比赛,他常常坐着马车去,一个经常在他身上押下大赌注的人和他同行,替他付车钱。眼下,拳手汤米·彭斯和那个美国来的黑人拳手杰克·约翰逊都是汽车接送,他就得走路!谁心里都明白,走上两英里然后参加比赛,绝不是什么好事情。如今他上了年纪,这个世界对老人并不怎么好。除了做点苦工,他简直是个没用的人。受过伤的鼻子和耳朵还时常跟他捣乱,他后悔当初没有学会一门别的什么手艺,那样的话,要比现在好得多。可是当初没有人跟他说过,即便说了,他也不会听的。那时候的生活太精彩了。大笔的进项——刺激、风光的打斗——一次次的放松休憩和旅游——一大帮围绕在他身边的人们,他们奉承他,讨好他,以跟他说上五分钟的话握握他的手而感到光荣,大款们常常掏钱请他喝上一杯——那些个风光日月呦——他的拳头如同流星雨,总是以裁判员的一声“汤姆·金胜利”的宣判收场,第二天各体育栏目就会出现他的名字。
那是他的辉煌年代!现在,通过一次次的回忆,他弄明白了,当年他打倒的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头。那时候,他是青年,正在成长,蓬勃向上,而对手呢,都老了,在走下坡路。所以他赢得那么容易——他们的血管肿胀,他们的指节带着伤,长期的比赛让他们的筋骨疲乏。他想起了那次在拉希卡特斯湾的比赛情景,在第十八个回合里他打倒了老斯托什尔·比尔,在更衣室里,老斯托什尔·比尔像个孩子伤心地哭。也许当初老比尔也像他现在这样,拖欠了房租。也许老比尔的家里也有等着吃饭的老婆和孩子吧,或许也跟他一样,渴望吃到一块牛排。当时比尔打得很凶,他挨了他好多拳头,同时遭到了他更加猛烈地还击。现在他在饱受折磨之后,他明白了二十年前的那个晚上,斯托什尔·比尔是为了不小的赌注来比赛的,而他,正当年的汤姆·金不过是为了荣誉为了并不难挣的钱而战。他明白了斯托什尔·比尔何以哭得那么伤心。
看起来,一个人一辈子也就能斗有数的那么几回,这是拳击运动铁定的规律。也许有人能斗一百回,也许有人只能斗二十回;这是每个人的精力、体力决定的,斗完了就完了。他还算不错,比其他的拳击手都打得多。但他所经历的每一场艰苦的比赛,都是对他身体的过量透支。每一次比赛,心肺都如同爆裂,让动脉失去弹性,让他的神经麻木,使柔软灵活的肌肉结成硬块,由于过分的击打和被击中,他的筋骨和神经已经疲惫不堪。他的情况算好的,他的那些老搭档们已经一个都没有了。在他这一辈拳手里,他是最后一个。他眼看着他们一个个消失在拳击台上,其中的几个都和他的胜利有关系。
在过去的比赛中,他们总是让他去对付那些老拳手,他一一地打倒了他们——每逢他看到像老斯托什尔·比尔一样,在更衣室里痛哭时,他都要讥笑他们。现在,他老了,他们又用那些年轻人来对付他。那个年轻人桑德尔,是从新西兰来的,他的所有成绩都留在那儿了。在澳大利亚,谁也不清楚他的底细,所以他们就派他汤姆·金去和他打。桑德尔打赢了,得了奖金不说,他就会去和更好的选手比赛。不用说,这一场比赛,他会拼命打。他要打赢,他需要赢得一切他需要的东西——金钱、荣誉、前途。头发斑白的汤姆·金就是他走向光明大道的一块铺路石。他什么也得不到,只能得到三十金镑,付房租和偿还债务还不够。汤姆·金一路这样想着,这时他的眼前闪现出了一个个青年形象——意气风发、皮肤光亮,肌肉柔软,全身有使不完的劲,有力的心肺,动不动就笑话没劲的人。这是青年涅米塞斯,他毁了老人,他根本想不到其实这是在毁自己。他一次次地扩大自己的动脉,一次次地击碎自己的指节,最后被下一代毁掉。年轻人总是年轻,老人在一天天变老。
眼前就是卡斯尔雷街了,他向左拐弯,横穿了三条马路,就到了快活俱乐部。外边聚集着一帮年轻人,他们毕恭毕敬地给他让开了一条通道,他听见他们说:“就是他!他就是汤姆·金!”
在走向更衣室的路上,他碰上了俱乐部的秘书,这是一个青年,有着一张灵活的脸,一双锐利的眼睛。他们握了握手。
“感觉怎么样,汤姆?”他问。
“非常好。”汤姆回答。这是虚张声势,他知道,如果他手头有一镑钱,他就会马上去买一块上好的牛排。
他进了更衣室,然后他带着助手穿过大厅,走向绳子围住的拳击台。这时,等候观看比赛的观众们立刻向他发出欢迎的呼声和喝彩声。他向观众们还礼,在人群中,他看不到几张熟悉的面孔。这些个观众在他获得荣誉的时候,还是小孩子呢。他轻轻地跳上拳台,弯下身子钻进绳圈,坐在他那一角的折叠小凳子上。裁判员杰克·鲍尔走过来和他握手,鲍尔是一个不成功的拳击手,他差不多十多年没有上过拳台了。汤姆看到是鲍尔任裁判,很高兴,他们是一辈的人。假如他稍稍犯了点规,对桑德尔有点冒犯的时候,他会手下留情的。
年轻的、朝气蓬勃的拳手们一个个跳到拳击台上,裁判把他们一一介绍给观众。同时,他还将他们提出来的挑战向观众宣布。
“普隆托,一个年轻人,”鲍尔介绍说,“北悉尼人,他愿意另加五十镑,向今晚的赢家挑战!”
观众们一阵叫好声。桑德尔也已经跳上台来,坐在他的那一角,又引起观众的一阵叫好声。汤姆·金打量着桑德尔,几分钟后,他们就会无情地扭打在一起,使出浑身解数打倒对方。他没有看出什么来,桑德尔和他一样,拳击服外套着长裤和绒衫。他的长相英俊,一头蓬松卷曲的黄发,结实的,肌肉发达的脖子能够透视出他的健壮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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