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谷

这儿属于这个峡谷的心脏,一片碧绿,单调呆板的悬崖峭壁到了这里,一改往常粗犷的风格,变得豁然开朗,掩映着一个荫蔽的小天地,这个小天地充溢着甜蜜、充实、温暖的气氛。所有这儿的一切眼下都在安息。那条奔涌不息的溪流到了这儿,渐渐流淌成了一个恬静的池塘。一头棕红色的、角上顶着很多枝杈的公鹿低垂着头,微闭着眼睛,站在没及膝盖的水里打着盹儿。

水塘的一边是一片草地,从水边开始一直延展到峭壁跟前。水塘的另一边是一个平缓的坡,和峭壁相对。坡上覆盖着绿草,草丛中盛开着野花,绿色映衬着五颜六色的花朵,有橘红色,绛紫色,金黄色。峡谷到了坡下幽闭了,视线也被遮挡了。峭壁突然靠拢了,在峡谷的尽头乱石杂陈,石头上长满了青苔,一片由葛藤、爬山虎和乱树枝组成的绿色屏障隔在那里。远处崇山叠嶂,松树布满山麓。再远处,宛如伊斯兰寺庙尖塔般的银色山峰直插云际,终年不化的积雪,反射着太阳的凛凛光辉。

峡谷里干净极了,树叶同花朵上纤尘不染,嫩草像天鹅绒。池塘边有三棵白杨,一团团雪白的杨花在寂静的空气中飘落。草坡上,石南树盛开着鲜花,花香带着酒味儿散发着春天的气息,它们的叶子已经卷了起来,经验让它们聪敏,它们要预先防备夏天的干旱。石南树的荫凉遮不到的草坡的其他空地上,百合花摇曳生姿,像一只只彩色的蛾子蓦然停飞后微微颤动着翅膀,准备再飞。峡谷中还能时不时地看到马德隆纳树,这类树中的丑角毫不避讳地变换着树身的颜色,豆绿色变成了茜红,它们的串串花铃飘出阵阵香气。花儿呈乳白色,像百合花,气味浓浓的、甜甜的。

这儿一丝风都没有,芬芳的气息醉人,要是空气潮湿一点,这样的气息会让人感到腻味的。可是这儿很干爽,清新,仿佛星光融化在空气里,被太阳照得暖暖的,沁透了花香。

偶尔有一只蝴蝶飞来,在忽明忽暗的光带里穿来穿去。四周响着山蜂嗡嗡的低吟,令人昏昏欲睡。它们挤挤搡搡,像宴席上的浪子,贪图享受而和和气气,没有工夫去粗鲁地争闹。小溪流水汩汩,静静地穿过河谷,间或发出一点点淅沥的水声。这种流水声像涓涓细语,打盹儿的工夫就没有了,一清醒声音又大了起来。

在这片峡谷的心脏里,一切似乎都在飘忽不定。阳光蝴蝶在树丛中飘进飘出,山蜂的嗡嗡声和小溪的水声忽断忽续。这种变幻的色彩和时有时无的声音,共同编织着一片微妙的,不可捉摸的轻纱,这就是这儿的精神。这是和平,代表着生命,而不是死亡。它们灵动、安静,活泼而不吵闹,代表恬静的活力,而不是充满痛苦的激烈生活。这儿的生命安逸而满足,没有任何战争的喧嚣和打扰。

那头棕红色的、角上有很多枝杈的公鹿深受这里和平气氛的感染,在凉爽没膝的溪水里打着盹儿。那里没有一只苍蝇打扰它,它简直休息得有点累了。有时,当小溪发出声音时,它会抖动几下耳朵,几下而已。它明白,这是小溪对它的沉睡发出的喃喃的责怪。

后来,这头公鹿竖起了耳朵,有些紧张,它机警地搜索着声音的来源。它转头对着下面的峡谷,用灵敏的鼻子嗅来嗅去。它的眼睛看不透眼前的绿幕,可是它的耳朵却听出了人的声音,那是单调平平的歌声。接着,它又听到了金石相撞的刺耳声音。它立时喷着鼻子,从水里腾空跳到草地上,站在天鹅绒般的嫩草里,竖着耳朵,嗅着空气。继而,它悄悄走过这片草地,时而停下来,留神聆听,然后精灵一般,迈动轻巧无声的脚步,消失在峡谷外了。

现在,钉着铁掌的鞋跟踏在石头上的声音更清晰了,人的声音也响亮起来。这是高声唱歌的声音,越来越清楚,歌词也能听清楚了:

抬起头,转过脸,

对着那上帝赐予的山,

(罪恶的势力,要蔑视!)

瞧瞧周围,扫视四方,

把罪恶的包袱扔在地上。

(你会一睁眼就看见上帝!)

随着歌声,传来了攀爬声,这儿的和平随着公鹿的隐遁而消失了。绿屏裂开了,一个人的脑袋探了出来,瞧着眼前的草地、池塘和漫坡。他是那种稳健成熟的人。他先扫视四周,然后仔细打量着一草一木,是否符合他最先的笼统印象。都观察完了,他才张开嘴,大声地庄重地称赞起来:

“生机勃勃,梦中的洞天福地!看吧,树木、流水、青草和山坡!探矿人的乐园,凯尤斯人的天堂!眼睛累了有悦目的绿茵!这儿可没有给那些脸色苍白的病人治病的红药片。这是给探矿人安排的私密草地,是疲累的驴子歇脚的地方,他妈的!”

这个人的肤色沙黄,脸上突出着和蔼幽默的特色。这张脸表情多变,它随着内心的活动而活动。他心里想什么,脸上就有什么。各种思想会像湖面上的骤风在他的脸上吹出涟漪。他的头发稀稀拉拉,乱糟糟的,和他的肤色相仿佛,都淡得说不清是什么颜色。他的一双眼睛蓝得惊人,似乎他身上所有的色彩都体现在他的这双眼睛里了,细看还能看出几分儿童的天真和惊奇,可是其中又不乏从生活的经验阅历中产生的沉着自信和坚强的意志力。

他先把一柄矿工用的锄头、一把铲子和一个淘金盘从葛藤和爬山虎构成的屏障中扔了出来。然后他爬了出来,跳到了宽阔的地方。他上身穿一件黑布衬衫,下身是褪了色的工装裤,脚上穿的是顶着平头钉的大皮靴,头上戴着一顶又脏又破的帽子,看得出来它经过了无数的风吹雨打,日晒烟熏。他笔直地站在那里,大睁着眼睛瞧着神秘的景色,鼻孔快活地扩张着、颤动着,呼吸这个峡谷里温暖甜蜜的气息。他笑了起来,眼睛呈现出一条蓝线,嘴角也翘了起来。他大声说:“跳跃的蒲公英,快乐的蜀葵,我都闻到了你们的香喷喷!随你们去给玫瑰香油和科龙香水的工厂吹牛吧!在这儿,这个地方,它们又算得上什么呢!”

他似乎很习惯自言自语。尽管他的脸已经带出了他的所有的思想和情绪,可是他的舌头很不甘心,还是要再把一切都说一遍,像那个鲍斯威尔。

他在池边躺下,喝了半天的水。“味道不错。”他不住声地说,一面抬起头,盯着水池那边的山坡,一面用手背擦着嘴。这个山坡吸引着他的注意力。他仍然趴在那儿,仔细地研究着眼前山的结构。他用有经验的眼光从山坡上看到滹裂的谷壁,又从山谷看到眼前的池塘。他爬起来,又把这个山坡重新审视了一遍。

“我看,这儿不错!”他下了结论,拿起了他的锄头、铲子和盘子。

他走到池塘的下方,踩着石头,轻巧地跨过小溪。他在山坡临水的地方挖了一铲泥,放到淘金盘里。然后蹲下来,双手端着盘子,把一半浸在水里。接着他熟练地旋转盘子,让水流进泥沙,再流出去。体积大的、个头轻的沙子都浮在表面,他轻巧地把盘子一倾,这些沙子就漂出去了。有时,为了速度,他把盘子放稳,用手捡掉石子和沙石。

盘子里的泥沙消失得很快,后来只剩下了细泥和极小的沙砾。到了此时,他淘得非常细致从容。这属于细淘,越来越细,也全靠着他的敏锐,手法准。最后,好像盘子里什么也没有了;可是他敏捷地把盘子转了半圈,让水从盘子的一边流回小溪,一层细细的黑沙留在了盘底。这层黑沙像薄薄的一层喷漆。他仔细地察看,其中有一粒小小的金沙。他把一点溪水放进盘子,迅速地摆动,一再翻动盘里的黑沙。他没有白费劲,又发现了一粒小小的金沙。

这时候的淘洗,变得非常细致,细致得完全超出了平常淘金沙所需要的程度。一点一点地把黑沙漂到盘子的浅边沿上。每一粒黑沙都要经过他仔细地检查,所以流出去的沙子都过了他的眼。他让这些黑沙一粒粒滑出去。盘子底上终于又出现了一粒针尖大的金沙。很快他又发现了一粒,接着又是一粒。他小心翼翼地保护着这些金粒,像牧羊人呵护着他的羊群,不让一只走失一样。最后,盘子里的沙全流走了,只剩下了那几粒金沙。他数了数,然后把盘子摇了摇,在费了这么大劲之后,他一下子把它们全泼回到了小溪里。

可是当他直起腰来的时候,他的一双蓝眼睛里全是欲望,闪闪发光。“七粒,”他大声地嘟哝,这就是他费劲淘洗,而又随随便便丢弃的金沙的数目,“七粒。”他重复着,语气沉重,似乎他要牢牢记住这个数目。

他静静地站在那里,目测着这个山坡。他的眼睛里泛出炽热的、惊奇的、充满生机的光芒。他很得意,那神气就像一条猎犬闻到了野兽的气味那么机警。

他向小溪的下游走了几步,又铲了一盘子泥沙。

他又仔细地淘了起来,谨慎地收集着金沙,然后在数完记住之后,又很随意地把它们泼回溪水里。

“五粒,”他嘟哝,又重复一遍,“五粒。”

他又停下观测小山的地势,接着往下游走,又盛起泥沙淘着。他收集到的金沙越来越少了。“四粒,三粒,二粒,一粒。”他一面朝着小溪的下游走,一面在脑子里列出一张表。等到淘出一粒时,他停下来,捡拾干树枝生起了一堆火。他把淘金盘放进火里烧,直到烧成蓝黑的颜色。他拿起盘子,用挑剔的眼光检查了一遍,才满意地点了点头。有这种颜色衬底,就是极小的金点,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了。

他接着顺小溪往下游走,重新淘沙,结果只找到一粒金沙。第三盘时索性没有。可是他不放心,又掏了三盘,每隔一英尺,铲一铲泥。结果事实是一盘都没有金沙。这并没有使他泄气,他反而很满意。他越是淘不到金沙,越是得意,最后他站起来,欢喜地喊:

“这要不是一个真矿,就让上帝用生苹果砸掉我的脑袋!”

他又回到他最初淘沙的地方,又往上游走。开始,他收集到的金沙的数目增加得很快——速度惊人。“十四粒,十八粒,二十一粒,二十六粒。”他的脑子里又列出了一张表。就在眼前小溪的水洼里,他淘到最多的一盘——有三十五粒。

“应该留起来了。”当他把金沙泼掉的时候,不无惋惜地说。

太阳已经升到中天了,他还在干活。他逆流而上,一盘一盘地淘,金粒的数量一直在减少。

“从矿脉消失的情形看,真是好得很。”他很得意,他眼下的这一铲泥沙里,只得到一粒金沙。

他又接着淘了几盘,一粒都没有。他挺起腰,信心百倍地看了山坡一眼。

“哈哈!矿穴先生!”他大声喊,好像他对面有许多看不见的观众,他在给他们讲话,“哈哈!矿穴先生!我来了!我就来啦!我要抓住你!你听见了没有,矿穴先生!我一定会抓住你的,没错!”

他转过身,抬眼望着万里无云的蓝天上的太阳,然后顺着他先前淘沙的、留下许多洞的路向峡谷下边走去。走到水洼的下游,他跨过小溪,钻过绿色的屏障就不见了。现在,这一带要恢复以往的安静是不可能的了,这个人的爵士歌声一直响在峡谷的上方。

没过一会儿,鞋底上的铁钉踏在石头上的声音又响了起来,这个人返回来了。那道绿幕剧烈地动荡着。它好像在前摆后摇地拼命挣扎。于是,山谷里又响起了他的大嗓门,声音更高,语气严厉,似乎在呵斥谁。一个大家伙气喘吁吁地冲了出来。在一阵噼里啪啦的断裂声中,一匹马从纷纷落叶中露了出来。它驮着一个行李包,包裹后面拖着许多断蔓残藤。这匹马惊奇自己怎么到了这么一个所在,略作打量之后,便满意地吃起了草。这时,又一匹马冲了出来,它在长满清苔的石头上滑了一下,踏到了松软的草地上它才稳住了身体。它的背上有一副墨西哥式的马鞍,因为时间长久,斑斑驳驳,褪了色,可是现在空着。

这个人最后才现身。他卸下马鞍和行李,看好了宿营的地方后,就放开了这两匹马,让它们去吃草。他解开粮食袋子,拿出锅和咖啡壶。他又捡来一抱干柴,用石头围起了一个火灶。

“啊呀,”他说,“我的食欲真好呀,就是铁末子和马蹄铁也能吃下去。还得谢谢老板娘,要是让我吃双份,我当然不会拒绝。”

他站直身体,把手伸进工装裤的口袋去掏火柴,眼睛还在看着小溪那面的山坡。他已经抓到了火柴,可是手一松,抽出来的是一只空手。他犹豫了。他瞧着准备好的做饭家什,又瞧了瞧那山坡。

“我要再试试。”他拿定主意,开始跨越那道溪水。

“没准儿,这毫无意义,”他好像在请求原谅似的说,“晚一个钟头吃饭,饿不坏人。”

他在第一次挖掘的地方后退几英尺,开了第二条线路。太阳不断地西斜,地上的影子越拉越长,可是这个人还在干活儿。接着他又开了第三条线路,一路淘过去。他向山上爬过去的时候,他在山坡上画了很多横线。在这些线的中心点淘到的金子最多,到了两头就什么也淘不出了。他越向上走,画出的横线越短,似乎有什么规律。从那些不断缩短的尺度来看,到了山坡的某个地方,线就更短,最后变成了一个点。它的排列组成了一个倒着写的“v”字。这个“v”字向里收的两边,就预示着金沙分布的界限。

这下清楚了,他的目的是要找到这个“v”字的顶点。他常常顺着两条斜边向山坡上眺望,想确定顶点的位置,那个含金量最多的终点。“矿穴先生”应该住在那儿——他就是这么亲切地称呼那个想象中的山坡上的点。他时常会大声喊起来:“出来吧,矿穴先生!痛快一点,老老实实地出来吧!”

“好吧,”接着他会用很坚决的口气这样说,似乎在威胁,“好吧,矿穴先生。看起来,你非得让我亲自上去,揪住你的秃脑袋。我不会落空的,一定不会落空的!”

他把每一盘泥沙都端到下面的水池里淘洗。越是靠上的位置,掏出来金沙越多,后来他就开始把金沙收集起来,装在他随随便便地放在工装裤子口袋里的一个放过发酵粉的空铁罐里。他一心工作,根本没有顾及夜幕慢慢地降临。直到他看不清楚盘里的金沙了,才意识到他已经工作了很长时间了。他猛然挺直身体,一脸的惊讶,慢吞吞地说:“他妈的!把吃饭的碴儿全忘了!”

在夜色中,他踉踉跄跄地跨过小溪,把那堆放置了很久的火重新生起。他的晚饭只是薄煎饼、咸肉和热过的煮黄豆。随后,他就着炭火抽了一斗烟,听着夜间的风声,注视着泻在山谷里的月光。抽罢烟,他打开行李,脱下笨重的皮靴,把毯子拉到下巴上。他的脸上罩着月光,一片惨白,像死人。不过这个死人会活转过来,他突然用臂肘支撑起身体,对着面前的山坡。

“晚安,矿穴先生,”他的声音已经昏昏欲睡了,“晚安。”

黯淡的早晨过去了,一缕阳光照在了他阖着的眼皮上,他突然醒了,打量着四周,直到他完全记起了昨天的事情,意识到今天的他就是昨天那个活生生的人。

穿衣服很简单,只是把鞋子穿好就够了。他瞧了瞧火堆,又看着山坡,心里犹豫着,后来终于战胜了诱惑,生起火来。

“别着急,比尔,急什么,”他自己劝自己,“急是不管用的,急得出了一身汗又有什么用?矿穴先生会等着你,他不会在你吃早饭时溜掉的。现在你要做的,比尔,是吃点新鲜东西。你得亲自去找一找。”

他砍下一根短树枝,从口袋里掏出一段钓丝和一个初时考究、现在已经脏了的假蝇饵。

“天色还不晚,它们也许会上钩,”他在第一次抛下钩时自言自语着,过了不大工夫,就听见他欢喜地大喊大叫,“我说得不错吧,嗯?没错吧!”

他没有卷线的轮盘,他也不想费事费时间;他只凭力气,迅速地从水里拉出了一条光闪闪的、有十英寸长的鳟鱼。接着,他又很快钓起了三条。早饭吃完后,他踩着石头,穿过溪水,向山坡走去。忽然他起了一个念头,他停在那里。

“最好先到小溪的下游走一遭,”他说,“也许说不定有一个鬼鬼祟祟的家伙藏在哪儿,什么事都会有。”

可是他还是跨过小溪,开始干活儿了。“也许我真该去走一趟。”一干起来,小心谨慎的念头就顾不上了。

傍晚,他才挺起身子。因为一直弯腰干活,他的腰都僵了,他把手伸到背后摸着酸疼难受的肌肉,嘴里念叨:“他妈的,这算怎么回事,我又把吃午饭忘得干干净净!再这样下去,就变成吃两顿饭的怪物了。”

那天晚上,他在钻进毯子里的时候,嘴里还在念叨:“矿穴这东西真是要命,它能让你心神不定。”可是临睡前头,他没有忘记招呼那个小山坡:“晚安,矿穴先生,晚安!”

太阳一出来,他就起来了。匆匆吃过早饭,他就干起活儿来。他好像变成了工作狂,虽然淘到的金子越来越多,可并没有冲减他的狂热。他的脸上泛着红,可不是阳光晒的。他不知道疲倦,也忘了时间。他不停地装满泥沙,跑到山下淘洗,然后又气喘吁吁地跑上小山,再装满泥沙。

此时,他离下面的水边大约有一百码,那个倒写的“v”字正按一定的比例逐渐缩小。含金的泥沙带渐渐变短,他在心里估算着这个“v”字两条边在山坡上的交点。他的目标也正是这个交点,无数次的舀泥淘洗全是为了弄清它的位置。

“应该就在那丛石南树上面大约两码的地方,向右偏一码。”他终于得出了结论。

他满脑子都是这个。“就像脸上的鼻子眼睛一样清楚。”他说完,直接向上爬去,他认为可以不再辛苦地淘洗了。他直接爬到那个他想定的地点,挖了满满一盘沙子,到山下淘洗。可是没有淘到一粒金子。他又接着挖,接着淘,一连十几盘,都没有金子,连一粒最最小的也没有。他气坏了,狠狠地责骂自己,怪自己这样容易受到诱惑。接着,他下了山,再沿着横线接着挖。

“不怕慢但要准,比尔,宁愿慢但要准,”他轻轻地说,“你干上这一行了,要想抄近路是发不了财的,现在你明白了吧。聪明些,比尔,还得聪明些。宁愿慢但要准——这是你必须遵守的,就这样干下去吧,干到底吧。”

横线缩短了,“v”字的两条边越来越靠拢了,可是深度也越来越增加了。矿脉钻到山里去了。现在他只能在离地面三十英寸的泥沙里找金子。离地面二十五或者三十五英寸的泥沙里都没有找到金子。在“v”字的底部,靠近水的地方,他曾在草根附近发现过一点金沙。可是他越往山坡上走,金子就埋得越深。现在,他尝试一次,就得先挖一个三英尺深的洞,干起来很艰难;而在他和那个顶点之间,还不知道需要挖多少个洞。“鬼才知道要挖多深。”他叹着气,休息了一会儿,用手指按摩着他那疼痛的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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