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异乡人 阿尔贝·加缪 第2页,共2页

他解释正是为了这一点,他需要别人的意见。他停下来调整越烧越短的灯芯,我一直听着他的故事,喝了将近一公升红酒,整颗头都在发热。我开始抽雷蒙的烟,我自己的已经一根不剩。末班电车经过车站,带走城区里的最后一点喧嚣。雷蒙继续往下说。他烦恼的是,尽管自己对她的肉体仍有些眷恋,但还是很想惩罚她。他先是计划带她到旅馆,然后叫来风化警察,大肆羞辱一番,让她在警局留下记录;其次,他征询了道上的朋友,但他们也提不出个可行的方法。雷蒙特别指出,这正是人在江湖的悲哀。那些朋友听到他这句话,转而建议给她“留下记号”,然而这并不是他想要的。他得花点脑筋思考该怎么做。同时,他想跟我讨论一件事,不过希望先知道我听完这件事后有什么想法。我说没什么想法,只觉得挺有趣。他接着问我是否认为那女人背叛了他,如果我是他会怎么做。我回答这很明显,她的确有问题,即使我没法想象自己会怎么处理,但能理解他想教训她的心情。我再喝了点酒。他点了根烟,向我揭晓他想到的方法。他要写封信给她,不仅要狠狠修理她,还要让她觉得后悔不已。然后,当她回头来找他,他会跟她上床,就在正要完事的当儿朝她脸上吐痰,再把她赶出去。没错,这样一来,她便算得到应有的惩罚了。我对这个计划表示赞同,雷蒙却说觉得自己没办法写好这封信,打算请我代笔。我没说什么,他于是问我介不介意马上动笔,我回答说不介意。

他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站起身来,推开盘子和吃剩的冷香肠,仔细地将铺在桌上的防水油布擦拭干净,然后从床头小桌子的抽屉里取出方格纸、黄色信封、一支小红木杆蘸水笔和装着紫墨水的方墨水瓶。他告诉我那女人的名字时,我发现她是个摩尔人。我不假思索,有点随兴地拟好了那封信,只花了点心思让雷蒙满意,因为我没有理由叫他失望。我高声把信念了一遍,他边听边抽烟,不时点点头,听完又叫我再念一次。他显得相当高兴,对我说:“兄弟,我就知道你懂得人情世故。”一开始我没留意到,直到他向我宣布:“现在,你是我货真价实的好哥们儿。”我才惊觉他开始跟我称兄道弟。他见我没反应,把话重复了一遍,我连忙点头称是。当不当哥们儿其实对我来说无所谓,但既然他那么有兴致,我就顺了他的意。他给信封缄,我们一起把酒喝光,继续抽着烟,好一会儿两个人都没说话。外面街上一片宁静,只听见有辆汽车经过。这时我说:“很晚了。”雷蒙表示今天晚上时间过得特别快。从某种角度来说,的确是这样。我觉得很困,该回家上床睡觉,可是连站起身都觉得辛苦。大概是我看起来很累,所以雷蒙才会要我别太沮丧。起初,我听不懂他的意思。后来他解释道,他听到了我妈妈的死讯,不过这种事迟早都会发生的,希望我别再难过下去。他的话我完全同意。

我站起来准备离开,雷蒙热情地跟我握手,告诉我说男人的事男人最懂。道别后,我把门带上,在黑暗中站了一阵子。整栋公寓静悄悄的,一股阴暗潮湿的味道从楼梯深处飘上来。我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在耳边回荡,就这样专注着,一动也不动。突然,从老萨拉曼诺的房里传出狗的低声呻吟,在无声的黑夜里,显得格外凄厉。

4

我认真工作了一整个星期,雷蒙来找过我,说信已经寄出去了。我跟艾曼纽勒一起看了两场电影,有时他看不懂影片在演些什么,我得一一解释给他听。昨天是星期六,玛莉如约过来找我。她穿着红白条纹洋装和皮凉鞋,美得叫我心荡神迷。从衣服的起伏隐约可见她乳房的坚挺线条,可可色的肌肤让她的脸蛋就像花朵般娇美。我们搭公交车到离阿尔及尔几公里远的海边,在两面悬崖和芦苇丛间,有一处我常去的沙滩。下午四点钟的太阳并不怎么灼热,海水是温的,小小的浪潮轻柔且慵懒。玛莉教我一个把戏。在游水时吸一口浪花,含在嘴里,满了以后翻过身往天空喷出来,变成泡沫般的薄雾消失在空气中,或是像温热的小雨落回到我脸上。不过没多久,海水的盐分就让我满嘴苦味。然后,玛莉游过来,在水里拥着我,嘴巴贴上我的双唇,舌头融化我嘴里滚烫的咸涩。我们就这样忘情地任海浪簇拥了好一阵子。

我们回到岸边穿好衣服,玛莉凝望着我,双眸闪烁光芒。我吻了她。从那时起,我们便没再交谈。我紧紧搂着她,两个人都急于搭上公交车回到我家,然后一起跳上床去。我让窗户开着一整晚,夏夜微风轻拂我们晒过的皮肤,很是舒爽。

隔天早上,玛莉没有离开,我邀她一起吃午餐。我下楼去买肉,回来时听见雷蒙的房里有女人的声音。稍后,楼梯间传来脚步声、狗爪子抓木造阶梯声,还有那句:“混账!没用的东西!”可想而知,是老萨拉曼诺边骂着狗边带它上街。玛莉听我描述了老萨拉曼诺的习性不禁莞尔。她身上穿着我的睡衣,袖子因为过长卷了起来。看她一笑,又燃起了我的欲望。过一会儿,她问我是否爱她。我说这问题没什么意义,可是我觉得好像不爱。我的回答似乎伤了她的心。但准备午饭的时候,她又笑开了,叫我忍不住吻了她。便在这时,雷蒙的住处突然爆发激烈的争吵,引起我们的注意。

起先听到的是女人尖锐的声音,接着是雷蒙骂道:“你敢对不起我,你敢,看我怎么收拾你。”一阵碰撞声后,女人声嘶力竭地哭喊,实在太过凄惨,引来的人瞬间挤满了整个楼梯间,我和玛莉也跑出去看。女人持续尖叫,雷蒙一动手就没停。玛莉说太可怕了,我没回话;她要我去叫警察,我说我不喜欢警察,但住在三楼的水管工还是带了一位过来。警察敲门之后我们再听不见一点声响,他又敲得更用力些,过了片刻,女人开始啜泣,雷蒙出来开门。他叼着根烟,一脸虚假的微笑,女孩子急忙跑上来告状。“叫什么名字?”雷蒙照实回答了。“跟我说话的时候,把你嘴上的烟熄掉。”警察说。雷蒙有些迟疑,看着我吸了口烟。忽然,警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重重地往他脸上甩了一巴掌,香烟从他嘴里飞出,掉到几公尺外。雷蒙立刻换了一张脸,当下一言不发,只是低声下气地问可不可以去捡他的烟。警察虽然点点头表示应允,却加上一句:“下次你就该知道,警察问话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旁女孩不停哭泣,一边重复道:“他打我。他是个吃软饭的。”雷蒙于是问道:“警察先生,说一个大男人吃软饭难道是合法的吗?”警察听完命令他把嘴闭上。雷蒙转而跟女孩说:“等着瞧,小妞,我们还会再见面的。”警察又叫他闭嘴,告诉他女孩子得马上离开,他留在家里等警察局的传唤。警察还说雷蒙该觉得丢脸,居然醉得直打战。雷蒙解释道:“我没醉,警察先生,我发抖是因为您站在我面前,我控制不了自己。”他关上门后,看热闹的人马上一哄而散。我跟玛莉煮好了午餐,但她不饿,几乎全是我吃的。她一点钟左右离开,我小睡了一下。

将近三点时有人敲门,原来是雷蒙。我继续躺在床上,他进来坐在床边,半晌沉默不语。我问他事情经过,他说照着计划进行,本来很顺利,是她先给了他一耳光,所以他才动手。之后发生的事,便是我看到的那样。我告诉他现在那女人终于得到惩罚了,他应该觉得满意才对;他同意我的说法,同时表示无论警察做了什么,都改变不了她被教训的事实。跟着他又说自己很了解警察,心里有数该怎么跟他们打交道,倒是想问我当警察掌掴他时,我是否等着他还手。我说我当时没有任何想法,而且我不喜欢警察。雷蒙看起来相当高兴,问我想不想跟他出去走走,于是我起床整理头发。他说希望我能当他的证人,我并不反对,不过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据雷蒙的说法,只要表明那女孩的确对不起他,这就够了。听起来挺简单的,我就答应了。我们一块儿出门,雷蒙请我喝了杯白兰地,我陪他打了一局撞球,比数很接近,我差一点就赢了。接着他本想找我上妓院,但我向来不好此道,便一口拒绝了。我们慢慢散步回家,路上他告诉我,能成功教训他的旧情人,他有多么得意。我感觉他对我很友善,这真是个愉快的夜晚。

快到家时,我远远瞥见老萨拉曼诺站在门口,似乎很不安。当我们渐渐走近,我发现他的狗不在旁边。他四处观望,转来转去,试图看穿黑暗的走廊,嘴上不停嘟囔着,一双布满血丝的小眼睛扫视街上每个角落。雷蒙问他怎么回事,他没有立即回答。我好像听到他一边喃喃地念着:“混账,没用的东西。”一边仓皇失措。我问他狗在哪里,他回答说它跑掉了,接着一下子变得滔滔不绝:“我跟往常一样带它到阅兵场散步,正好遇到市集,到处都是人。我停下来看了一会儿脱逃秀,想走的时候,发现它已经不见了。我知道它的项圈太大,一直想给它买个小一点的,可怎么也没想到它会就这样跑掉。”

雷蒙安慰他说狗应该是一时走散,要不了多久就会回来。还列举了许多小狗千里寻主的例子,但是老萨拉曼诺却显得更着急:“捕狗队会把它抓走,你懂吗?它全身上下那么多疮痂,叫人看了都讨厌,更别提带回家养,它绝对会被抓走的。”我建议他到收容所去,支付一些费用就能把狗带回来。他问我这笔费用会不会很高,我也不清楚。他听了很生气:“为这没用的东西花钱?哼!下辈子吧!”然后又开始骂狗。雷蒙只好笑笑,径自进到公寓里,我随他进来后,便在楼梯间与他互道晚安。没多久,我听见老萨拉曼诺的脚步声和敲门声。我打开门,他就站在门口,为难地对我说:“打扰了,不好意思。”

我请他进来坐,可他不愿意,只顾盯着鞋头和颤抖、长满斑疹的双手,低着头跟我说:“他们不会抓走它吧,默尔索先生?他们会把它还给我吧?我该怎么办好呢?”我告诉他,一般收容所都将狗保留三天,等主人来认领,期限过后,他们会视情况处理。听毕,他沉默地望着我,片刻之后道了声“晚安”。他关上房门不久,我听见他在房里来回踱步,接着是床架嘎吱作响,透过墙板,隐约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我仔细聆听后发现,原来他哭了。不知为何,我想起了妈妈。不过我隔天得早起,因为不觉得饿,晚餐也没吃,就这样直接上床睡觉。

5

雷蒙打电话到办公室找我。他说有个曾听他提起过我的朋友,邀请我星期天到他在阿尔及尔近郊的海滨小木屋玩。我说虽然我很乐意,但那天我已经答应要陪一个女孩子。雷蒙听了毫不犹豫地要我邀她一起过去,并表示他朋友的太太在男人堆里能有个女生做伴,铁定会很开心。

我本想就这样挂断,因为我知道老板不喜欢我们在上班时讲私人电话,然而雷蒙却叫住我,他没等到晚上再向我提出星期天的邀请,事实上是有另一件事想通知我。他整天都被一群阿拉伯人跟踪,他那个已经分手情人的哥哥也在其中。“如果傍晚回家时你在公寓附近看到他,记得告诉我。”我答应他会帮忙注意。

挂完电话不一会儿,老板便要见我,当下我还以为他是为了叫我少讲电话多做事,顿时心烦了起来,后来发现完全不相干。他说要跟我谈一个尚未成形的计划,同时征询我的意见。老板有意在巴黎设办事处,于当地直接处理和大公司的往来业务,问我是否愿意过去。这样一来,我可以住在巴黎,一年之中也有机会四处走走看看。“你是年轻人,我认为你应该会喜欢这种生活。”老板说。我对职务调动虽然表示同意,但去不去巴黎我其实无所谓。他听了问我难道不想改变一下生活方式。我回答说,生活方式是改变不了的,况且每种生活都有它好的一面,我对现状并无任何不满。话一说完,他显得有些不快,批评我总是答非所问,缺乏雄心壮志,而这一点在商业界是致命伤。谈话结束,我回到座位上继续工作。当然,我不是故意惹得老板不高兴,只是我没有理由改变现在的生活。仔细想想,我没什么好抱怨的。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有很多这类的理想抱负,然而自从无可奈何地放弃了学业,我很快就了解那些实在一点也不重要。

当天晚上,玛莉跑来找我,问我愿不愿意跟她结婚。我说无所谓,如果她想结,那就这么办。接着她想知道我是否爱她。我的回答就像上次一样,问题本身没有意义,不过我想我大概不爱她。“那你为什么要娶我?”我解释这真的不是重点,既然她喜欢,结婚有何不可?再说,是她先来问我的,我只需要说声“好”,何乐不为?她反驳道:“婚姻是件严肃的事。”我回答:“我不这么觉得。”她听了,望着我好一会儿才说话。玛莉假设性地问,如果换成别的女孩子,一样和我这么亲近,我是不是也会同意结婚?我回道:“那当然。”她反过来问自己是否爱着我,这一点我不可能知道。语毕,又沉默了一阵子,她喃喃地说我是个怪人,虽然这可能正是她爱我的原因。但也许有一天,她会因为同样的理由讨厌我。我不置可否,于是她笑着挽起我的手臂说要嫁给我。我答应她什么时候想结婚,我们就办婚礼。我跟玛莉谈到老板的提议,她说自己会很乐意到巴黎去。我告诉她,我曾在巴黎待过一段时间。她问我有什么感想,我说:“那里蛮脏的,到处都是鸽子和阴暗的庭院,而且人的肤色很苍白。”

之后,我们沿着干道散步,穿越整个市区。街上的女生很漂亮,我问玛莉有没有注意到,她点头称是,并说她懂我的意思。接下来一段路,我们没再交谈,不过我还是希望她能留下来陪我,一起在赛勒斯特那儿晚餐。然而尽管她很愿意,但因有事无法耽搁,所以走到我家附近时,我便跟她道别。她望着我发嗔:“你不想知道我究竟有什么事吗?”我确实很好奇,只是一时之间没想到发问,正是这一点让她愤愤不平。看着我发窘,她又笑了,整个人向我靠过来献上她的唇。

玛莉走后,我上赛勒斯特那儿吃晚饭。用餐中,有个奇怪的娇小女人进来餐厅,问我可否一起坐。当然,我没有拒绝的道理。她的动作急促,精致的苹果脸上生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她脱下合身的外套,坐下来急躁地翻阅菜单,接着叫赛勒斯特过来,口气清晰又迅速地把餐一口气点齐。在等开胃菜的时候,她打开手提包,取出一张便条纸和铅笔,将账单总额先计算妥当,然后再拿出小钱包,给总数添上小费,整齐地摆在自己面前。这时,侍者送上开胃菜,她狼吞虎咽地吃光。等下一道菜的空当,她又从包包里取出蓝色铅笔和一本杂志,上头列着本周的电台节目。细心地、一个接一个,她几乎勾选了所有的节目。那本杂志大约有个十来页,用餐过程中,她一直巨细靡遗地重复同样的动作,我都已经吃饱了,她还在埋头苦干。过了好一阵子,她才站起身,机械般精准地穿回外套,快速离开餐厅。由于无事可做,我跟着走出去,尾随在她后头。她沿着人行道边缘行走,以不可思议的敏捷和自信直线前进,既不曾稍有偏差,也不回头观望,没过多久便从我的视线中消失。回家的路上,我回想着她怪异的行径,不过很快这件事就被我抛诸脑后。

在家门口,我遇到了老萨拉曼诺,我请他进房里坐。他告诉我狗确定失踪了,因为它不在收容所。那里的职员猜想它有可能是被车撞了,他于是问他们能否到派出所确认,无奈他们说,这种事几乎天天都有,派出所不会有任何记录。我向老萨拉曼诺提议再养一只,他摇摇头说已经习惯了原来那只。的确,他说得有道理。萨拉曼诺坐在餐桌前的椅子上,我则蹲在床上。他面向我,两只手放在膝盖上,头上还戴着旧毡帽没有摘下,从枯黄的胡子下含糊地吐出字句。他让我觉得有些厌烦,但是我没啥事可做,又一点也不困。为了找点话说,我便跟他谈那只走失的狗。他说自己是在太太死后开始养的。他年纪不小了才结婚,当兵时他常参加军队的戏剧演出,演戏是他年轻时的梦想。虽然最后进了铁路局,他并不后悔,因为现在他有一笔小小的退休金可领。他与太太过得不算幸福快乐,但已经非常习惯她的陪伴,当她走后,他觉得格外孤单。因此,他跟铁路局的同事要来这只狗,抱回家时它刚出生没多久,得用奶瓶来喂。只是由于狗的寿命比人短,到后来他俩可以说是一起变老的。“它的脾气很坏,”萨拉曼诺说:“我们经常犯冲,可它还是只好狗。”我说看得出它是名种狗,萨拉曼诺听了显得很得意。“真的,而且你还没看过它生病前的模样,”他解释道,“它最漂亮的就是那一身毛。”自从狗儿生了皮肤病,萨拉曼诺每天早晚替他上药。不过老人家说,它真正的病是衰老,而那是永远治不好的。

听到这里我打了个哈欠,老人家于是说他该走了。我请他多坐一会儿,并告诉他我对狗的遭遇感到很遗憾。他对我表示感谢。他说妈妈非常喜欢他的狗。提起妈妈时,他称呼她为“你可怜的母亲”。他料想妈妈走后我一定很难过,我没有作声。接着他快速又有点尴尬地说,他知道社区里,大家因为我把妈妈送到养老院,而对我印象不佳,但是他清楚我的为人,也知道我很爱妈妈。我说自己一直没意识到(而且到现在还搞不懂原因),这件事让别人对我有了不好的评价,但既然没有足够的钱请人照顾妈妈,在我看来养老院是最自然不过的选择。“何况,”我继续说,“她已经很多年都没话跟我聊,自己在家闷得发慌。”他赞同道:“对啊,至少在养老院里,她有许多朋友。”然后他说想回家休息,起身告辞。他的生活如今已完全改变,这让他有些手足无措。自从我认识他以来,他第一次腼腆地向我伸出手,握手时我能感觉到他手上粗糙的痂皮。离开前他微笑着说:“我希望附近的狗儿夜里别乱叫,不然我会以为是我的狗回来了。”

6

星期天早上我爬不起来,玛莉喊着我的名字,把我摇醒。为了能尽早下水游泳,我们没吃早餐就出门了。我整个人空荡荡的,头有点疼,叼在嘴里的香烟有一股苦味。玛莉开玩笑说我看起来“哭丧着脸”。她穿了件白色洋装,头发没扎,随意披散着。我说她很美,她开心地笑了。

下楼时,我们顺道敲了雷蒙的门,他回答说马上下来。一出门口,疲累加上在屋里时没拉开百叶窗,早上就已开始发威的太阳光射进双眼,简直像甩了我个大巴掌,而玛莉却在一旁雀跃地重复着天气真好。过一会儿,我觉得好多了,肚子随即开始发饿。我告诉玛莉,她耸耸肩,给我看她的油布袋,里面只有我们俩的泳衣和一条海滩巾。终于我们听到雷蒙的关门声,他边吹口哨边跑下楼,似乎很高兴。他穿着蓝色长裤和白色短袖衬衫,头上硬是配了顶扁草帽,玛莉见状咯咯地笑;他前臂的黑汗毛下面露出苍白的皮肤,这身打扮真让我有点不敢恭维。他热情地向我打招呼:“嗨,老弟!”对玛莉则称“小姐”。

前一天我们去了派出所一趟,我做证那女孩的确“对不起”雷蒙,因而警察只是告诫他不得再犯,并未查证我说的话是否属实。我们和雷蒙在门前针对这件事讨论了半晌,才决定去搭公交车。沙滩其实离家不是太远,不过乘车自然比较快,雷蒙也觉得他朋友会宁愿我们很早就到。我们正要出发,雷蒙突然作势要我往前看,我转头只见对面有一群阿拉伯人,背靠着香烟铺橱窗,以他们特有的方式,默默地盯着我们。完全不动声色,仿佛我们是一堆石头或几棵枯树。雷蒙对我说左边算过来第二个,就是跟他干架的人。雷蒙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却又说事情已经告一段落。玛莉摸不着头脑,问我们是怎么一回事;我告诉她那些阿拉伯人和雷蒙有过节,她听了希望我们马上起程。雷蒙笑了笑,说是时候赶紧上路了。

我们开始朝不远处的公交车站移动,雷蒙告诉我那些阿拉伯人没有跟来。我回头一看,他们一直留在原地,以同样的漠然态度,凝视着我们刚刚离开的地方。接着我们搭上公交车,雷蒙很明显是彻底松了口气,不停地说笑话逗玛莉开心。我感觉得出来雷蒙对她有意思,但她不太回他的话,仅偶尔看他一眼,对他微笑。

我们在阿尔及尔的市郊下车。海滩离站牌并不远,不过中间得先经过一片俯瞰大海的小高台,再随着渐渐倾斜的坡地下到沙滩。高台上布满浅黄色的石头和纯白色的水仙,与湛蓝的天空相互辉映,叫人睁不开眼。玛莉把油布袋大力甩在花上玩,弄得花瓣撒落一地。我们路经一排排被绿、白色围栏围起来的小别墅,其中有的和阳台一起隐没在飘扬的柳树背后,有些则赤裸裸地立于石堆之中。抵达高台尽头前,平静的海面已映入眼帘,远方还有一座不动如山的海岬耸立在清澈的水中。一阵微弱的马达声从风平浪静的空气中传来,极远处有一艘渔船,在波光潋滟的海洋上龟速前进。玛莉停下摘了几朵鸢尾花。站在延伸至海边的斜坡上,已经可见几名早到的泳客在水中嬉戏。

雷蒙的朋友住在沙滩边上的小木屋里。房子背靠峭壁,支撑屋子前端的木桩立在海水中。雷蒙替我们做了简短的介绍。他的朋友姓马颂,是个身材壮硕、肩膀厚实的高个子,妻子娇小圆润、态度亲切,带有巴黎口音。一见面,马颂便大表欢迎,让我们不要拘束,还说自己早上刚钓了些鱼,准备待会儿下锅油炸作为午餐。我对他的小木屋发出由衷的赞美,他告诉我每个周末和假日,他都来这里度过。“我跟我老婆处得很好。”他说。他太太此时正和玛莉有说有笑。看着他们,可能这是第一次,我真正动了结婚的念头。

马颂想去游泳,但他太太和雷蒙不愿意一起来,于是我们三人换上泳衣,玛莉毫不犹豫就跳进海里,我跟马颂则留在岸上一会儿才下水。他说话的速度缓慢,我尤其注意到,他习惯给每段话都加上一句“而且还不止呢”,尽管这句话无法进一步表达任何具体意义。比如谈到玛莉时,他对我说:“她很标致,而且还不止呢,可以说迷人得紧。”我没太留心听他的叨絮,而是专注于享受阳光下的温暖与舒适。脚下的沙子渐渐发烫,我又稍稍推迟了浸在水里的渴望,才跟马颂说:“我们下水吧?”然后我就钻进水里,他却慢慢地往前走,直到水深过高方才潜入海里。他游的是蛙式且游得不怎么样,因此我丢下他去找玛莉。海水清凉,我游得很畅快。我跟玛莉并肩游了很远,彼此的动作配合得天衣无缝,心中的舒畅也互相呼应。

在海中央我们翻身改游仰式。面朝天空时,我感到阳光正蒸发我嘴上遗留的水滴。我们看到马颂回到沙滩上晒太阳,远远望去,他看起来还是很庞大。玛莉提议一起游水,让我从后面揽住她的腰,她负责摆动手臂,我双脚打水往前推进。这打水的声音一直尾随着我们,直到我终于累了,才放开玛莉,平稳地吸换气,从容不迫地往回游。到岸后,我趴在马颂旁边,脸埋在沙子里。我跟他说海水很舒服,他完全赞同。不久,玛莉也上来了,我转头看着她走过来。她浑身湿淋淋、亮闪闪,把头发抓在脑后,紧贴着我身边躺下。在太阳和她体温的双重加热下,我的意识逐渐模糊。

不知过了多久,玛莉摇醒我说马颂已经回去了,该是午餐的时候。我一听马上爬起来,开始觉得饥肠辘辘,但玛莉却叫住我,说我从早上到现在都没吻过她。这是真的,而且其实我还蛮想的。“跟我到水里来。”她对我说。我们奔跑着迎向第一排小浪,划了几下水,她紧拥着我,我感觉她的双腿围绕着我的,又唤醒了我对她的欲望。

我们上岸时,已经听见马颂喊我们吃饭。我告诉他我饿昏了,他听了立刻跟太太说我很讨他喜欢。面包非常可口,我把盘子里的炸鱼吃了个精光,主菜是牛排配炸薯条。大家吃得津津有味,没人多说一句话。马颂喝了不少酒,且不停给我斟上。最后喝咖啡时,我觉得昏沉沉的,抽了许多烟。我、雷蒙和马颂计划八月一道来海边度假,费用均摊。玛莉忽然对我们说:“你们知道现在几点吗?才十一点半!”我们都很惊讶,马颂说这时间确实很早,不过也属正常,因为肚子饿就该吃午餐,无所谓早晚。不知道为什么,玛莉听完笑了,我想她是有点喝多了。马颂问我要不要跟他到沙滩上散步:“我太太饭后总是习惯睡午觉,我自己不喜欢这样,我老是告诉她,饭后散步对健康比较好。当然,她有权选择听不听我的。”玛莉表示要留下来帮忙洗碗,马颂太太说男人继续待着只会碍事,于是我们三个人走出小木屋,再次回到了海滩。

太阳的位置几乎在正上方,海面上反射出的光线令人禁受不住。沙滩上的人这时全走光了。高台边的小木屋里,传来盘子和刀叉碰撞的声响。从地面直冒上来的热气,叫人呼吸困难。一开始,雷蒙和马颂聊了些我没听过的事和人。我发现他们彼此已经认识很久,甚至有段时间还住在一起。我们朝海边移动,顺着潮水往下走。好几次,冒出头的浪花弄湿了我们的布鞋。我脑中完全放空,头顶上的熊熊烈日晒得我又进入半昏迷状态。

就在此刻,雷蒙跟马颂说了些我没听清楚的话,同时我发现沙滩尽头离我们很远的地方,有两个穿蓝色工作服的阿拉伯人走了过来。我瞄了一眼雷蒙,他跟我说:“就是他。”我们继续往前走,马颂纳闷他们怎么能跟到这里来,我猜想他们是看到了我们背着海滩袋搭公交车,但我什么都没说。

虽然阿拉伯人前进的速度很慢,但没多久他们已经离得颇近。我们依旧强作镇定,雷蒙低声说:“要是真打起来,我来对付那家伙。马颂,你负责另外一个。默尔索,如果他们冒出第三个人,那就留给你。”我说了声“好”,马颂把两只手伸进口袋。沙子在我脚下像火一般滚烫,我敢说它还闪着红光。随着我们一步步向前,和阿拉伯人之间的距离便不断缩短。就在相差几步的地方,阿拉伯人停了下来,我和马颂亦放慢脚步,雷蒙则直接走向他的对手。我听不清他说了什么,但对方摆出像是要一头撞过来的姿势,雷蒙于是动手给了他一拳,随即大声呼叫马颂。马颂迎上自己负责的那一个,使尽吃奶的力气揍了他两下;他应声倒在水里,脸朝下躺了几秒钟,从水底冒出许多小气泡,浮上水面绕着他的头打转。同时,雷蒙也把对手打得满脸是血,转头对我说:“你看我怎么修理他!”我惊呼:“小心,他手上有刀!”可是已经太迟,雷蒙的手臂和嘴巴瞬间各多了一道口子。

马颂见状跳上前,然而另一个阿拉伯人已爬了起来,站在持刀的同伙后面。我们一动也不敢动。他们小心翼翼地往后退,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们,一边挥刀警示我们不可轻举妄动,等到退出攻击范围外,立刻一溜烟地拔腿就跑。我们呆立在太阳底下,雷蒙一手紧压住还在淌血的手臂。马颂说有个医生每逢星期天都在高台上度假,雷蒙想马上过去找他,可他每次开口说话,就从嘴里吐出血泡来。我们扶着他尽快回到小木屋,雷蒙这时说他的伤口并不深,走到医生那里没有问题,于是跟马颂一起离开,吩咐我留下来跟女士们解释事情的经过。看到马颂太太吓得哭了,玛莉脸色发白,让我觉得心烦;简单几句话交代过后,我就懒得多说,点起烟静静地看海。

一点半左右,马颂陪着雷蒙回来了。雷蒙手臂绑着绷带,嘴上贴着胶布。医生告诉他只是轻伤,他看起来却很消沉。马颂试着逗他笑,他始终绷着脸不说话。最后他终于开口说要到沙滩上去,我问他要去哪儿,他回答想去透透气。于是我跟马颂表示愿意陪他,他听了突然发起脾气,对着我们咒骂。马颂当下决定还是别刺激他,让他自己冷静一会儿。尽管如此,我还是跟了出去。

我们在海滩上走了很长一段时间。炽热的太阳压得人抬不起头,强光碎成一片片,散落在沙滩和海面上。我感觉雷蒙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不过可能是我的错觉。最后,我们来到沙地尽头,大岩石后头流出一道泉水,流过沙滩。就在这里,我们又见到了那两个阿拉伯人。他们躺在地上,一身工作服满是油污。两个人都看起来非常冷静,甚至可以说有些得意,我们的出现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刺伤雷蒙的人只是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另一个一边用眼角瞥我们,一边吹奏他的小芦苇笛,不停重复三个单调的音符。

一时之间,在灼热的阳光下僵持的双方,只听得见水流声和三个乐音。雷蒙将手放到装着手枪的口袋上,对方依旧没有动静,两个人还是紧盯对方。我注意到吹芦苇笛的那个,脚指头分得异常开。雷蒙双眼专注在对手身上,一面向我问道:“我一枪毙了他?”我心想要是我说不,他的怨气无处宣泄,冲动起来肯定会开枪。于是我改口道:“他还没跟你说过半句话。这样开枪不够光明正大。”又是一阵沉默,轻柔的水声和未曾间断的笛声,在热气中发酵。雷蒙考虑后说道:“好,那我要狠狠骂他两句,等他回嘴我就毙了他。”我回答:“没错。不过如果他没亮出刀子,你就没理由开枪。”雷蒙开始有点紧张。吹笛子的一刻也没停,他们两个正仔细观察雷蒙的一举一动。“这样好了,”我跟雷蒙说,“把你的手枪给我,跟他一对一单挑。要是另一个人来插手,或是他再拿出那把刀子,我就毙了他。”

雷蒙把手枪递给我时,一道阳光掠过,金属反射出亮光。然而,四个人仍旧纹丝不动,仿佛被周围的空气所包围,动弹不得。我们彼此直视,眼睛眨也不眨,在海洋、沙滩和太阳之间,一切都静止了,笛音和流水声也停顿下来。我脑中同时闪过开枪和不开枪的念头。忽然,阿拉伯人开始向后退,溜到岩石后面,消失不见。我和雷蒙便不再追究,沿原路往回走。他看起来心情好多了,还提起回程要搭的公交车班次。

我陪着他回到小木屋外,他踩着一阶阶木梯往上爬,我却停在第一阶前。太阳晒得我脑袋嗡嗡作响,想到要花精神爬上楼梯,再跟女士们说笑,我完全提不起劲。但是天气实在太热,站在从天而降、叫人眼花的光幕里不动,也让我觉得辛苦。不管留在原地或去到哪里,结果都是一样。过了片刻,我决定转身走回海滩。

阳光还是炙热得伤眼。沙滩上,大海急遽喘息,吞吐着一波波小浪。我慢慢地朝岩石堆走去,感觉前额在太阳下发胀。高温压迫着我,不让我往前行。每当感到它炎热的气息侵袭脸颊,我便咬紧牙关,紧握插在长裤口袋里的拳头,奋力一搏,想战胜太阳和它试图灌入我体内的麻醉剂。沙滩、白贝壳或玻璃碎片反射出的光芒就像利剑,叫我不由自主地缩紧下颌。就这样,我步行良久。

远远地,我看见那一小片黑色岩石堆,被阳光映射在海水薄雾上所形成的光晕所包围。我想起岩石后清凉的水流,渴望再次听到流水的呢喃,渴望躲避太阳、辛劳和女人的眼泪,找回岩石庇荫下的阴凉和安宁。然而当我走近时,才发现雷蒙的死对头也来了。他只有单独一个人,后脑勺枕着双臂平躺在岩石边,脸部躲在阴影下,身体暴露在阳光里,蓝色工作服热得直冒烟。我有些惊讶。我本以为这件事已经告一段落,来的时候压根没放在心上。

他一看到我,就略微直起身子,把手伸进口袋里。我的直觉反应,当然是握住外套口袋里雷蒙的手枪。他见状又再一次往后退,手还是留在口袋里。我距离他很远,大约十公尺。有时我从他半闭的眼皮下窥见他的目光,不过多数时间,是热浪中他的身影在我眼前跳舞。比起中午时分,浪潮声更加慵懒平缓。白昼在岩浆一般的大海中抛锚,经过整整两个钟头,没有一点变换的动静;一样的烈日,一样的光线,照在延伸到这里的同一片沙滩上。海天交界处,一艘小汽船经过,我是从眼角看到的小黑点猜测的,因为我得一直盯着阿拉伯人。我想过只要转身往回走,事情就会画上句点;可是身后整个热气沸腾的海滩让我举步维艰。我朝水流的方向移动了几步。阿拉伯人没有动作。他离我还是很远,也许是脸上阴影的缘故,他看起来好像在笑。我驻足等待,猛烈的阳光攻占我的双颊,汗珠在我的眉毛凝聚。这跟妈妈葬礼那天是同样的太阳,就像那天,我的额头难受得紧,血管群起急速跳动,就像要爆裂开来。由于无法再忍受这股燥热,我往前迈出一步。我知道这很愚蠢,走一步路不可能摆脱无所不在的阳光,但我还是跨了出去。这一次,阿拉伯人马上亮出刀子。太阳光溅在刀片上,反射出细长的光刃,抵住我的前额。与此同时,集结在我眉毛上的汗珠终于跌下,变成温热咸湿的水帘,覆盖在眼皮上。一时间我什么都看不见,只有太阳依然在我的额头上敲锣打鼓;朦胧中,隐约可见闪亮的刀刃还在我面前晃荡,啃蚀我的睫毛,钻进我疼痛的双眼。从这时开始,世界全变了调。自大海涌来厚重炽热的灼风,整片天空从中绽开,降下火雨。我全身僵硬,握枪的手猛地一缩紧,扣了扳机,手指碰到了光滑的枪柄。在这声干涩、震耳欲聋的枪响中,一切开始急转直下。我摇头甩开汗水和挥之不去的烈焰,发觉自己毁掉了这一天的完美,毁掉了沙滩上的平静安详和我曾经在此拥有的快乐。于是,我又朝躺在地上毫无动静的身体连续开了四枪,子弹深陷入体,不见踪迹。这四枪仿佛短促的叩门声,让我亲手敲开了通往厄运的大门。

fernandel(1903—1971),生于马赛,为法国喜剧电影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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