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人们害怕自己违反在上帝面前的誓言,因为这样他们就得下地狱。而在现代社会中,这种宗教的威慑力慢慢消失了。如果我们要建立一个法治社会,那么人们必须要有所畏惧,畏惧自己会进监狱,畏惧自己的生活被搅得天翻地覆,畏惧自己会成为过街老鼠,畏惧自己的名字永远与一桩罪行联系在一起。为了保护司法制度,创建讲真话的社会风气,斯图亚特女士必须被起诉。我很确信,一旦形成了讲真话的社会风气,玛莎·斯图亚特绝不会在联邦调查员面前说谎。但不幸的是,在现在的社会风气下,我看到还有很多人依旧在犯这样愚蠢的错误。
作为曼哈顿的联邦检察官,我的直属上级是位于华盛顿的司法部副总检察长。司法部副总检察长,通常被称为副总检察长,是司法部的二号人物,是整个司法部的首席执行官。除了司法部部长(又称总检察长)的秘书之外,司法部的所有人都要向他汇报;副总检察长本人向司法部部长汇报。这个组织架构非常复杂,只有政府才有如此错综复杂的组织架构。但我觉得这种组织架构让我的工作变得十分有趣。
2003年夏,当时的副总检察长拉里·汤普森(larrythompson)来曼哈顿看我。他看起来情绪很低落。他对我说,秋天他就要离职了。离职之前,他打算向布什总统和白宫推荐我来接替他,出任司法部副总检察长。因此,他来咨询我的意见。
我当然愿意。我喜欢现在的联邦检察官工作,但我本人和我家人都不喜欢纽约。纽约市内的生活成本太高了,因此我们不得不住在离我办公室50英里远的地方。长时间的通勤占据了很多我与家人交流的时间,我经常错过孩子们的独奏会、比赛,也不能给他们开家长会。有一次,我的孩子要参加下午六点的少年棒球联合会比赛,于是我下午四点就从办公室出发了,但地面交通实在是太糟糕了,我到的时候,比赛基本都结束了。类似种种,不胜枚举。这太糟心了,我不想做这样的丈夫,也不想做这样的父亲。如果我们能搬去华盛顿,我确实工作会更忙一些,但每天会节省通勤的这三四个小时。当然,我知道,距离国家政治中心越近就越危险。一位纽约的记者写了一篇相关报道,标题是《科米即将高升,华府敞开大门》,里面写了很多我同事对此事的看法。这篇文章里写道,毫无疑问,在去了华盛顿之后,我依然会保持我的幽默感,但问题是我是否能守住自己的心。我承认这也是我担心的问题,但搬去华盛顿对整个家庭来说是最好的选择。再说了,又能有多难?
就这样,我到华盛顿去见了布什总统的顾问阿尔贝托·冈萨雷斯(albertogonzales)。他的办公室在白宫西厢二层,我们在那儿见了面。其实,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到这间办公室。1995年的时候,我就来过这间办公室。那时,我代表参议院委员会来调查比尔·克林顿和希拉里·克林顿在阿肯色州投资的一个叫作“白水”的住宅小区。同时展开调查的还有其他一系列相关事宜,其中就包括克林顿总统的白宫副顾问文斯·福斯特(vincefoster)的自杀案,以及他离世后办公室里的相关文件的处理问题。我在参议院委员会做了5个月的法律工作,工作内容基本就是到白宫西厢二层福斯特的办公室进行检查。参议院委员会想调查的一个问题就是,在福斯特死后,当时的第一夫人——希拉里·克林顿是否亲自或是派人到这间办公室里拿走了文件。在这个案子的调查结束之前,我就离开这个团队了,但我还是能回想起来希拉里·克林顿的办公室离这间办公室有多远。
除了那次,2001年我还来过一次。那时候,我在里士满做联邦助理检察官,正在调查一起恐怖主义案件。在这起案件中,伊朗策划并资助了恐怖分子在1996年对美国空军营房的一次重大袭击,因此联邦政府想要对伊朗提起诉讼。在这次恐怖袭击中,19名美国士兵死亡,几百人受伤。这类指控是有外交指向性的,因此新上任的布什政府召集了很多国家高级安全人员来听取司法部部长约翰·阿什克罗夫特(johnashcroft)的汇报,以确保对伊朗的指控是证据确凿、不可辩驳的。阿什克罗夫特的手下决定由我陪他去白宫汇报,因为我是这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可以在他需要的时候做一些补充。但进战情室汇报的只有他一个人,我只要在外面等着就行。所以,虽然这是我第一次来战情室,但我一点儿都不紧张,我轻松极了。我根本用不着说话,甚至都不用参会,只是来看看,享受白宫的美景。但这个美景并没享受多长时间,我就被叫进去了。
战情室的安全门关上没多久,就又开了。门口站着的是当时的国务卿科林·鲍威尔(colinpowell)。
“谁是负责这个案子的检察官?是你吗?”他盯着我喊道。
“是……是我,先生。”我吓得都结巴了。
“进来。”显然,里面的会议进行得并不顺利。
鲍威尔上将引导我进去,让我坐在他和国防部部长唐纳德·拉姆斯菲尔德(donaldrumsfeld)的对面。时任国家安全顾问康多莉扎·赖斯(condoleezzarice)坐在主位上。我两边坐着的是司法部部长阿什克罗夫特和联邦调查局局长路易斯·弗里(louisfreeh),两人都已经面红耳赤了。接下来的20分钟里,两位强硬的白宫内阁秘书长连珠炮似的开始对我提问,问这个案件的相关问题和现有证据。我真是如坐针毡,后背都湿透了。问完之后,他们让我离开会议室,他们接着开会。真的,我整个人都呆滞了,径直走了出去。几周之后,这个案子获得了上级的批准,我获准起诉了伊朗支持恐怖分子对胡拜尔大厦的袭击。
现在,我又回到了这里。白宫西厢的一楼有许多高大宽敞的办公室,椭圆形办公室就在这层。在我看来,这层的办公室之所以能有如此高的层高,是因为占据了上下两层的空间,尤其是挤占了地下室的空间。后来,我在地下室参加过很多国家安全会议,战情室的门只有1.85米高,对于我这个近2米高的大个子来说确实有点矮。为了适应这一点,我会在进门的时候小心翼翼地点下头,就好像在跟某位看不见的同伴打招呼一样。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知道我点头的幅度有这么精确,直到我换了一双新鞋。那是在布什总统任期内,我那双新鞋的鞋底和鞋跟与我之前穿的鞋子不太一样。但显而易见的是,穿上新鞋的我比原来高了一厘米。有一次,我急急忙忙走向战情室去见布什总统,进门的时候,我向原来一样微微点了下头。但出乎我意料的是,我重重地撞在了门框上,撞得我眼冒金星。一个特勤局的探员问我是否还好,我说还好,然后进去了。但当我坐在桌前跟总统和国家安全团队的人讨论时,我感觉到有液体从头上流下来。我突然意识到我撞出血了。然后,我干了这么一件事:我不停地把头歪向不同的方向,让血不流到头发外面来。天知道布什总统看见我这副德行会怎么想,但他没看见我流血。
冈萨雷斯的办公室在顶层,非常小,只有几个小窗户,天花板也非常低。估计在那儿办公的人,十有八九都会得幽闭恐惧症。但我们一坐下来谈话,我就放松了。冈萨雷斯在布什总统还是得克萨斯州州长的时候就跟着他了。他是个温暖、友好、言辞极其温柔的人。我们每谈一会儿就会停一下,让人略感尴尬。在我就任副总检察长之前的“面试”中,他没有问我太多问题。我只记得他说白宫正在寻找一个“能顶得住约翰·阿什克罗夫特的强人”。他想知道我认为自己是否能够胜任。
这对于我来说是个很奇怪的问题,因为他似乎在质疑总统亲自选出来的司法部部长。但后来我很快了解到,华盛顿就是一个互相质疑的地方。人们会质疑他人是否忠诚,质疑别人的动机,尤其是当被质疑者不在场的时候,就更容易发生这种情况。阿什克罗夫特是个保守派,曾经想过参加2000年的总统大选,而乔治·w.布什就是这年当选的。当时身处曼哈顿的我并没意识到,此时白宫和阿什克罗夫特之间的关系已经有点剑拔弩张了——总统亲自选的司法部部长在谋求自己的政治前景,而且其政治立场与布什总统并不完全一致。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这些真真假假,但我向总统顾问冈萨雷斯保证,我不会因任何事情、任何人的恐吓而退缩,我会永远坚持做对的事情。他看起来对这个答案很满意,至少那时候很满意。冈萨雷斯和其他布什政府的大人物同意了我出任副总检察长的职位。随后,我和阿什克罗夫特简单见了一面,那时候阿什克罗夫特已经很了解我了。2003年12月,我搬到了司法部总部大楼的办公室里,也开始着手把家搬到华盛顿郊区。
担任副总检察长的我手下有将近20名律师帮忙处理繁多的工作,有近100名检察官直接向我汇报。我在司法部门已经工作近15年了,但做副总检察长使我第一次有机会近距离与内阁成员接触。我的直接上司当然是约翰·阿什克罗夫特。尽管冈萨雷斯对他有所怀疑,但我觉得他是个热心、正派、对工作兢兢业业的人。我们之间合作得很愉快,但并没什么私交。可能是因为我们之间差了18岁,也可能是因为我们的处事风格太不一样了。他是个很容易相处的人,很喜欢跟大家一起打球。我们曾经一起打篮球,我拼命想要防住他,但事与愿违,最终我们队输了。他也是个很老派的人,是个虔诚的信徒。他不跳舞,不喝酒,也不骂人,对我总爱说的一些“花言巧语”嗤之以鼻。
有一次会后他把我留下来,温和地指出我在会上一些措辞不当的地方。他说,他认为司法部是美国人民深信不疑的法律象征,我说我完全同意这句话。然后他说:“那要是这样的话,我可能要提醒你注意自己的措辞。”
我一脸疑惑地看着他,因为我觉得自己并没在会上说什么不合适的话。我确实说了些难听的话,但那只是为了强调,为了制造会场效果,而且骂人的话我也没说太多。
“我说了什么不合适的话吗?”
他想到要重复我的话,似乎感觉难以启齿,憋了半天都没说出来。我想着肯定是那个以“f”开头的脏话。为什么我自己丝毫不记得了呢?
过了许久,他终于说了一句:“这字和‘诗’差不多。”
我搜肠刮肚想了半天,我究竟说了一个什么类似“诗”的字,突然我恍然大悟。在讨论一个案子的时候,我用了“屎”这个字,说了个类似于“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之类的话。我努力让自己忍住不要笑,跟他道了歉,说下次一定在措辞上格外注意。
坐在我这个位子上,当然免不了有幸去椭圆形办公室几趟。2003年,我第一次踏进了这个传说中的办公室。那次,我替约翰·阿什克罗夫特参加布什总统的每日恐袭通报会。“9·11”事件之后,布什总统只要在城里,每天早上都要和反恐小组的人员见面,主要包括联邦调查局和司法部的相关人员。实际上,要去开会之前我有点紧张。原因之一当然是我不想因为自己说了什么蠢话影响整个司法部的形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居然要和美国总统一起,在这个“传说中”的办公室里开会了!在2003年,“9·11”事件刚过去两年,没有什么事儿比反恐更重要了。
这是我第一次面见美国总统。当我坐在总统办公室的时候,我不禁感叹这办公室实在是太大、太敞亮了。嵌入式天花板内嵌了一排灯,把办公室照得如同正午一般。这个会上,除非总统点名让我发言,否则我并不需要说话。我坐在那儿一一扫视这些经常在电视上看到的大人物——总统乔治·w.布什、副总统迪克·切尼(dickcheney)、联邦调查局局长鲍勃·米勒(bobmueller),国家安全顾问康多莉扎·赖斯,还有国土安全部部长汤姆·里奇(tomridge)。
在那一刻,我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我之前一直以为坐在这儿指点江山的会是别的了不起的大人物,而事实上坐在这儿绞尽脑汁出谋划策的居然是我们这些人。我并不是在贬低当时在场的任何一位,大家都是很聪明、很有才华的人。只是我之前没有想到,当我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时候,身边居然就是这些人。这让我感到有点安慰,又有点恐慌。突然,脑海里闪过鲍勃·迪伦(bobdylan)的歌词:“从远处看起来巨大无比的,走近了或许并非如此。”
坐上这把交椅后,我主持的第一个案子还是一个伪证案。2003年6月,就在伊拉克战争打响后不久,记者罗伯特·诺瓦克(robertnovak)在一篇报道中向公众披露了一名中央情报局秘密特工的名字。在这篇报道发表的前几天,这名中央情报局特工的丈夫写了一篇报纸评论文章,公开质疑布什政府发起伊拉克战争的合理性,怀疑美国政府声称萨达姆·侯赛因正尝试获得核武器这一开战理由的真伪。很快,大家就都开始怀疑布什政府非法将这位中央情报局特工的名字泄露给诺瓦克,目的就是报复她的丈夫。
诺瓦克称,该报道的消息来源是两位布什政府官员。随着这桩丑闻的影响越来越大,很快就曝出了其他涉案的官员。一开始说是有3个布什政府官员跟记者说过这事儿,后来增加到了6个。副国务卿理查德·阿米蒂奇(richardarmitage)公开承认自己曾跟诺瓦克提到过这位中央情报局特工的名字。实际上,在对这起案件的调查开始后不久,阿米蒂奇就给司法部打电话解释说,他并不是故意泄露机密信息的,他只是和诺瓦克闲聊,并不知道诺瓦克想要干吗。诺瓦克的另一个信息来源是布什总统的首席政治顾问——卡尔·罗夫(karlrove)。罗夫曾经与诺瓦克闲聊,诺瓦克说到那个写评论文章批判伊拉克战争的人娶了中央情报局的一位特工。罗夫回应了一句类似“你也听说了呀!”之类的话。尽管这算不上新闻嗅觉敏锐,但诺瓦克认为罗夫的这句话证实了阿米蒂奇所言。
但还有证据表明,另一位政府官员,副总统的办公厅主任——被称为“滑板车”的路易斯·利比(lewislibby),曾对不止一个记者说过这个中央情报局特工的事儿。在我刚开始就任副总检察长一职时,利比已经开始接受联邦调查局的调查,他承认了自己确实说过类似的话,但他强调自己是从一个记者那儿听说这个中央情报局特工的事儿的。利比跟阿米蒂奇一样,说自己只是传闲话,而不是故意要泄露这个秘密特工的名字。但利比提到的这个记者,美国全国广播公司华盛顿分部的主编蒂姆·拉瑟特(timrussert)也接受了联邦调查局的调查,并表示利比在说谎。拉瑟特没有对利比说过这个特工的名字。三年后,陪审团也得出了同一结论,利比确实对联邦调查局说了谎。
这个案子让我知道了在华盛顿人们是怎么根据自己的党派立场选择行事动机的,后来我又遇到了很多类似的案子。对于民主党人来说,这就是共和党政府破坏司法公正、蚕食对手的明证;而对于共和党人来说,这就是一场小题大做的政治迫害。而我的工作则会惹恼这两个党派中的至少一个,甚至两个。
美国法律明令禁止有人公开秘密特工的身份信息,而想要指控触犯这条法律的人,需要证明其是故意泄露且用心歹毒。因此,在相关法律条款的要求下,仅仅能证明泄露信息的人粗心大意或头脑不清是不行的。在这件案子中,我们得证明那些泄露信息的人清楚地知道这名中央情报局特工在执行卧底任务,还得证明他们本身明白泄露这位特工的姓名是违法的。但就我们手里的证据而言,还不太可能证明这一点,至少不能排除合理怀疑,证明阿米蒂奇和罗夫在与诺瓦克及其他记者谈及这事儿时存在犯罪意图。诺瓦克也证明了这两个人的说法,说他们确实是闲聊,确实没有证据能反驳他们的说法。
这就让司法部进退两难了。尽管调查这个案子的人员十分专业,但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司法部想要以无诉讼结案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司法部部长约翰·阿什克罗夫特是共和党人,而这个案子的调查对象是他的同僚,这个结果会让公众难以相信。但我们更不会仅仅因为不想引起争端而提起诉讼。让这事儿变得更复杂的是,约翰·阿什克罗夫特在出任司法部部长之前,曾参加了密苏里州的竞选,而为他组织竞选的人就是卡尔·罗夫。除此之外,依然待审的利比是白宫的高级官员,阿什克罗夫特和司法部其他高级官员都与他有过密切往来。
这时,司法部的公信力已经开始遭到挑战了。在公众眼里,司法部应当是一个独立于政治、种族、阶级、宗教和其他一切组织之外的机构。我们要尽一切努力保证司法部的公平公正的形象,维护其“信用水池”。阿什克罗夫特明白这一点,我也明白。于是,我向他建议辞去此案负责人的工作,他同意了。之后,我立刻指派帕特里克·菲茨杰拉德作为特别顾问监管整个调查。那时候,菲茨杰拉德在芝加哥担任联邦检察官。尽管菲茨杰拉德也是由总统任命,而且是我的好友,但由于他声名在外,具有很强的公信力,并且他从芝加哥来,远离华盛顿这个政治中心,因此不会被视为任何一派的成员。接下来,我又干了一件事儿。因为我接受的也是布什总统的政治任命,所以在这个案子上,我授予菲茨杰拉德副总检察长的所有职权。他要向我汇报,但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他都不需要我授权批准,这就让调查本身更具独立性。
2003年12月,我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这项任命。司法部一般会就其调查上的重大发现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例如宣布某项指控,进行某个公开诉讼或发布某个案子的正式决议。对于那些公众特别关注的调查,司法部在开发布会之前会进行长期调查,确定无疑之后再向公众发布。任命特别顾问调查现任政府这种事儿,绝对是需要召开发布会说明的。而且我也知道,我这个决定在白宫内绝不会讨好。该项任命发布后一周,我替司法部部长参加内阁会议,总统也出席。一般情况下,白宫西厢的内阁会议室里,座位是这么安排的:国务卿和国防部部长与总统坐在一侧;财政部部长和司法部部长与副总统坐在另一侧。这就意味着,我跟副总统迪克·切尼坐在一侧,我坐在他左边。那时候,我刚刚任命了一位特别顾问去调查他的朋友,他最得力、最信任的办公厅主任利比。
我们坐在那儿等总统来的时候,我觉得我得表现得友好一点儿。于是我转过头对切尼说:“副总统先生,您好,我是司法部的吉姆·科米。”
他都没转过来看我,只是冷冷地说:“我知道,我在电视上看见你了。”然后,切尼一直盯着前面看,把我当空气。我们就一直沉默着,直到总统来。那一刻,我无比怀念布鲁克林大桥边上的那个办公室,但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去了。
一开始我跟菲茨杰拉德保证,这个案子也就需要五六个月的时间,确实有一些工作要做,但对他来说就是小菜一碟。在接下来的4年里,每当他被共和党人和右倾媒体猛烈攻击,被说成是疯狂的“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个悲剧时,他就总是说起我当时对他的保证。尽管他嘴上这么说,但在接手这个案子之后,他还是一丝不苟地调查了下去。他的调查内容就是了解政府官员中都有谁对媒体提过这个中央情报局特工的事情,以及他们这么做的时候脑子里在想什么。正如我所料,进行了仔细的调查之后,他还是把目光锁定在了阿米蒂奇和罗夫两个人身上。我必须承认,当我把这个案子交给他的时候,利比那边就是个难题,而现在这个问题越发复杂了。
实际上,利比并不是从蒂姆·拉瑟特那儿听到这个特工的名字的,他在这件事情上说了谎。而且有8名布什政府官员证实他们曾和利比谈起这个中央情报局特工的名字。有更多证据显示,利比实际上是故意与记者谈论起这名特工的,是在副总统的授意下,想要“冷却”那篇伊拉克战争评论文章的热度。为什么这样一位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律师会对联邦调查人员说谎,我不得而知。可能是他不想承认这个机密信息是从副总统办公室里泄露出去的,因为这会让政府陷入很尴尬的境地;也有可能是因为他不想对已经暴跳如雷的布什总统承认他也是信息泄露者中的一员。但原因究竟是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
菲茨杰拉德花了三年时间才成功对利比提起诉讼。经过庭审,最终利比被判定犯有做伪证、虚假陈述和妨碍司法公正罪。这时候,共和党的忠实拥护者开始叫嚣,称菲茨杰拉德之所以用这些罪名起诉利比,是因为检察官根本没法证明利比真的犯罪了,检察官根本不能证明利比是在明知违法的情况下,有意泄露卧底特工的名字。而同样是这些人,在比尔·克林顿总统发誓说自己和实习生之间没有发生婚外情时,坚信他在说谎并闹着要把“拉链门”深究下去,那时候他们的理由是,妨碍司法公正和做伪证是冲击国家制度核心的重罪;而与此同时,那些在6年前的“拉链门”事件中说总统不过是一时糊涂,在自己的私生活方面撒了个小谎的民主党人,在利比这个案子上又觉得,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很严重,应当认真调查,尤其是当涉案人是共和党人的时候。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发现,每当总统先生的要求和法律规定有冲突的时候,外界总希望我能通融一下,“行个方便”,而外界的压力是如此之大让我几乎想要屈服。每当有什么紧急情况的时候,总统身边的人就希望我能“行个方便”。因为他们不理解公平正义、忠于制度对这个国家来说有多重要,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不便,而没有为国家的将来做打算。然而,对制度本身的忠诚无比重要。如果我们将权宜之计放在规章制度之上,将政治诉求放在法律规定之上,我们一定会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从现在开始,我们就要为将来做好准备。
玛莎·斯图尔特被誉为美国的“家政女王”,靠着提供各式家居美食及生活创意小点子,一手打造出横跨平面、电子及网络的媒体王国。2003年,62岁的玛莎因牵涉一桩股票内部交易丑闻而被判入联邦惩教中心关押5个月,接受2年的释放监督(包含5个月的电子监控)并被罚款3万美元,之后不得在任何公务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出狱后玛莎主要致力于执导、主持电视节目《玛莎生活》,以及同名杂志的出版工作。——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