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公司引进了“新技术”,一种硬质塑料做的价签枪,能够把价签贴在货品上。整个店里只有两三把这种价签枪,领导跟我们讲这个价签枪造价高昂,使用的时候需要格外小心。
一天晚上,我正忙着装纸制品区的货——厨房用纸、厕纸、面巾纸等。我已经装了差不多1/3了,划开纸箱子,用这个新型价签枪给每件商品贴上价签,然后把商品摆在货架上。我正干得晕头转向的时候,一个同事跟我说:“科米,价签枪借我,用一下就还你。”然后他伸出手想要接过这把价签枪。我想都没想,就扔了过去。
就在价签枪离开我手的那一刹那,我同事转身消失了。我看着这把昂贵的价签枪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线,转了几圈,从二三十英尺的空中掉在了地上。在我的记忆里,我叫着:“不!”然后飞身去接价签枪,但于事无补。这把昂贵的价签枪在哈里的脚边摔得粉碎。哈里经常来我这边看看,而我同事看到了他过来的身影——他的时机把握得太好了。
面对这种情况,许多领导都会直接呵斥这个愚蠢的孩子,我就认识几个这样的领导。而当这把价签枪在哈里擦得锃亮的皮鞋旁摔得粉碎的时候,他只是看了一眼,对我说:“扫干净吧。”然后转身走了。之后,他再也没有问起这把价签枪,也没要我解释什么。16岁的我只能认为是哈里当时意识到我被陷害了,带着他一贯的微笑,他理解我的处境,理解我是被陷害的,并且在心里同情我。
可能是这把价签枪确实不贵,也可能哈里最后让我同事赔偿了,但哈里的宽容与仁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让我更加爱戴他。我工作更卖力了,把纸制品区的过道整理得越发整洁。不过后来,我又干了一次傻事。
一天晚上,我被指派去装奶制品货架。这可比纸制品复杂多了,货品重量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上。我走到后面的冷库去取牛奶。当我推开厚重的冷库门的时候,我看到牛奶被一排一排摞在高高的货架上,每个塑料板条箱内装有4加仑牛奶。那时候还没有塑料奶瓶,这些牛奶都装在纸质包装盒里,就跟现在学校午餐供应的那种纸盒牛奶差不多,只不过比它大了好多倍。我拉过一辆两轮手推车,开始往上装。显然,我想得太简单了,我装了6板条箱,那可是足足24加仑牛奶啊!我妈如果看见了,肯定会说我是因为懒得跑第二趟,所以才装了这么多。我歪歪扭扭地推着手推车,小心翼翼地控制着平衡,把它推出了冷库。我用右肩抵住手推车的后沿儿,左手扶在这堆牛奶上面,跌跌撞撞地推着车冲过冷库门,沿着奶制品货架往前走。这堆牛奶实在是太重了,我推着车,速度越来越难控制。我走得越来越快,小心翼翼地不让这堆牛奶倒在我身上。就快到牛奶陈列柜的时候,我来了个急刹车,完全忽略了惯性作用。当然,牛奶自己可不会忽略这一点。
就在我突然停下手推车的时候,板条箱却因为惯性继续向前,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哗啦!奶盒顶部全部崩开了,牛奶洒了一地。天哪!我从没见过这么多牛奶洒在地上!这一摊牛奶顺着奶制品走道流到麦片区,流到罐装食品区,流到国际食品区……这简直是场灾难,我都不知道怎么描述。
我赶紧跑到后面,抓起一把拖布,拿了个桶,疯狂地擦着地上的“奶湖”。没有人注意我,纸质的牛奶盒不会摔碎,只是开口了。我想,如果我动作够快,可能会在其他人看到之前解决掉这个问题。
在哈里来之前,我已经擦了一会儿了。他站在“奶湖”的一头,手插着腰,小心不让擦好的皮鞋被弄脏。他站在那儿欣赏了一会儿我的“杰作”,然后说:“学到什么没?”
“学到了,先生。”
“那就好,弄干净吧。”他转头走了。
那时候我太年轻了,还不能领会领导艺术的真谛,但16岁的我已经知道,我想成为哈里那样的人,而不是成为学校里的那种小混混。可能,哈里能感觉到我在学校的处境,他能理解,我只是一个想要融入某个集体、做好一些事情的孩子罢了。
不能融入集体,还总被欺负,这种日子确实不太好过,但换个角度想,这也培养了我识人的能力。在随后的日子里,我花了好一段时间学习评估威胁、判断声调,弄清楚走廊和更衣室里不断变动的局势。要避免被人欺凌需要不断地学习和调整自己,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恃强凌弱的人。因为跟着他们欺负别人实在是很容易,你只需要走近他们,融入进去就行了。
在这些被欺凌的日子里,在一次次被欺负的过程中,我了解了权力能带来的后果。哈里·豪厄尔拥有权力,而他在使用权力的过程中,满怀着同情与怜悯。这对他来讲并不容易,因为他在和一群未成年的孩子打交道。其他人也拥有权力,比如说学校里那群小混混,但他们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欺负那些手无寸铁、无力反抗的人,只因这做起来更加容易。同样地,人们总是随波逐流,而不是奋起反击。
从我早年间所犯的一个大错误中,我也学到了这个教训。
1978年,我考上了威廉与玛丽学院。那时候,我首次离开家乡外出求学。尽管我们所有人都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大家都会害怕,都会想家,我也不例外。因为学校里的学生太多了,我们17个大一男生只能住在主宿舍楼外面的一个配楼里,楼里没有宿管员,也没有其他老师管我们。直到现在,我都不敢回忆当初那段时光——实际上,学校在不经意间创造了一个《蝇王》中的世界。
宿舍楼里有一个男孩有点惹人讨厌。现在想起来,他不过是有点儿自大,有点儿保守而已。他在老家有个女朋友,他总是提起自己的女朋友。他的屋子收拾得很干净,还摆了几盆绿植。大部分情况下,他都是我行我素。但不知为什么,其他男孩就是觉得他很讨厌。于是,他们弄乱他的房间,扔掉他的东西,把他最喜欢的录音带洗掉去录东西,还干了很多别的坏事。而我,也是这个群体的一员。我也做了一些坏事,帮着他们干完坏事之后还嘲笑了几句。我也给他人造成了痛苦。
40年过去了,我依然觉得很羞愧。我怎么能去欺负别人呢?但我确实是个欺负人的混蛋。毕竟,当时身边所有人都那么做。可能我怕如果我不去欺负他,其他人就会来欺负我吧。又或者是因为我一直以来都没能融入这样的群体,我只是不想显得那么格格不入。在这里,我终于融入了这个群体,我成了一个恃强凌弱的人。
我的父母总是教育我,不要随波逐流。我妈经常说:“要是别人跳楼你也跟着跳吗?”在我高中毕业的时候,我代表所有毕业生发言,讲的就是同侪压力的消极影响。我从16岁那年开始,就笃信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的一句话:“依照世人的观念生活很简单,离群索居、遵从自己的内心也不难,难的是身处喧嚣却仍能不染世俗、卓然独立。”(应该是这么说的,我没有查证。)
尽管家教森严,自己之前也有过被欺负的经历,并且内心总是感到一丝内疚,但我依然没能抵抗住这种所谓的“友谊”与“快乐”,可能内心深处还隐隐有逃过一劫的喜悦。这是个和我当年一样倒霉和可怜的孩子,但我骚扰并欺凌了他。我就是个胆小鬼,是个伪君子,是个混蛋。
几十年来,我认识了很多我这样的人。我们都无法抵挡加入主流群体的诱惑,总是压抑自己内心的声音,认为主流群体可以解决我们遇到的各种问题。我们认为这个群体能做出明智的决定,仿佛群体是某种道德实体,能够超越个人,而个人只有跟从的份儿。在群体面前,我们倾向于沉默,让“群体的智慧”出面解决问题。但这种从众心理,让我们放弃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最终导致那些呼声最高的少数人的意见代表了大多数,而这些“少数人”最懂得如何利用大家的从众心理,为自己谋利。
如果我家一直住在扬克斯,如果我一直是大家眼中的宠儿,如果我一直能很好地融入群体之中,我不知道我现在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做一个圈外人,被人嘲笑愚弄,确实很痛苦。不过,也正是这段经历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这段经历让我逐渐坚定自己对恃强凌弱行为的憎恶,使我对受害者深感同情。实际上,我做检察官时觉得最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把各种各样的恃强凌弱的人关进监狱,使好人免受他们的欺侮。大学毕业后,我再也不愿随意向任何“主流群体”低头了,即使这会让我的生活更加不易。人生啊,弹指一挥间,对此已经深有体会的我决意要将余生花费在有意义的事情上。
1英尺≈0.304米。——编者注
1美制加仑≈3.785升。——编者注
《蝇王》是威廉·戈尔丁发表于1954年的寓言体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一群被困在荒岛上的儿童在完全没有成人的引导下如何建立起一个脆弱的文明体系,最终由于人类内心的黑暗面导致这个文明体系无可避免地被野蛮与暴力代替。——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