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恃强凌弱

至高忠诚 詹姆斯•科米 第1页,共2页

勇气就像是燃烧的火焰,而恃强凌弱则是燃烧冒出的烟。

——本杰明·迪斯雷利

黑帮成员可能在穿着打扮上喜欢标新立异,在言谈举止上喜欢独树一帜,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恃强凌弱。所有恃强凌弱的人基本上都差不多,他们通过欺凌弱小来满足内心的某种不安全感。我非常了解他们的心理,我见过很多这样的人。

大部分人第一次看见我的时候,都会注意到我的身高。我有将近2米高,在人群中很显眼。但我小时候并没这么显眼,实际上,当我们家从纽约州的扬克斯搬到新泽西州的艾伦代尔的时候,五年级的我从一个受欢迎的小孩子变成了被欺凌的对象。

自出生后,我就住在扬克斯一栋简陋的房子里,周围邻居们的房子也不奢华。我所有的亲戚都住在扬克斯。扬克斯是纽约五大区中最北部的布朗克斯区的一个小城镇,居民大多数都是蓝领工人。我的曾祖父母是在19世纪爱尔兰移民潮中来到美国的。我的父母都在这座城市长大,住在市区北部的一个爱尔兰聚居区,相隔只不过几条街。我祖父也念过书,但只念到小学六年级。因为我的曾祖父在一次工伤事故中不幸丧生,因此我祖父不得不辍学养家。后来,他当了一名警察,最后成为扬克斯警局的局长。

我家就住在十六中的后面,在这所学校里,我度过了一个愉快的童年。我母亲曾经也就读于这所学校,我祖母的一个好朋友是这所学校的校长。在我们搬家之前,我是五年级最受大家喜欢的学生,是学校的宠儿。

那时,扬克斯和十六中就是我生活的全部。我能透过家里高高的篱笆墙看到学校的红砖楼,学校的操场与我家后院之间只有一墙之隔。我、姐姐和两个弟弟每天走路去上学。因为篱笆墙太高了,我们翻不过去,所以得绕过整个街区才能到学校。我书念得很好,也很适应学校的生活。我觉得我在这儿已经有了归属感。这种感觉好极了,但我父亲带回家的一个消息彻底改变了我的生活。

那时,我父亲布赖恩·科米(briencomey)在一家大石油公司工作。他最初的工作就是把成罐的汽油卖给加油站,因此得不断寻找新的加油站才行。随后的几十年里,他能开车带你在纽约市四处转,给你看那些他发现的加油站,用他的话讲,那是“他的”加油站。在20世纪60年代,汽车行业和石油行业都正在蓬勃发展。

1971年,我父亲在新泽西州北部找了份新工作,于是我们得搬家。那时候,我对新泽西州的概念只有被称为“帕利塞德”(palisades)的高高陡崖。扬克斯地处宽阔的哈得孙河东岸,透过房屋之间的空隙,我能看到帕利塞德陡崖在哈得孙河西岸矗立着,形成一道黑色的石墙。我并不觉得那里是世界的尽头,因为我们曾经开车去过印第安纳州一次。但实际上,我的世界确实在那里结束了。我们就要搬到墙的另一侧去了,对我这个十六中的宠儿来说,那里有一个新的世界。

我很快发现,我在新学校不是宠儿了。新学校是位于新泽西州艾伦代尔的布鲁克塞德小学。我的父母习惯省吃俭用,所以妈妈都是在家自己用电推子给我们兄弟几个剪头发,在希尔斯大卖场给我们买便宜的衣服。我的裤子不够长,白袜子露在鞋子外面,厚底的黑鞋子裹着我扁平的大脚。我当时并没意识到,我的纽约口音与当地孩子都不一样,特别引人注目。

这种引人注目很快就给我惹来了麻烦。在我入学后不久,我就被一群混混围住了,他们嘲笑我和我的穿着打扮。我不记得我当时说了什么,但我一定说了些什么,因为我之前是个骄傲的好学生,嘴上是不肯认输的。但当时的我并没强壮到能支撑我的“嘴硬”。他们将我打倒在地。

这些小混混总是会在放学后叫同学到附近公园玩,然后再对他们拳打脚踢。我也被他们叫过很多次,但我都没去,我避开了公园这条路。我记得有一次有个小混混想要打我的时候,我跟他理论:“如果你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你,那我们俩用拳头互殴有什么用呢?能改变什么呢?”但是,这番理论让他更生气了。可能我老老实实让他打的话,他打够了就会放过我去找别人吧,但我并没有这个勇气让他打个够。

接下来的三年,我都在试图躲避这些人。他们总是骂我,但我总是避免与他们发生肢体冲突。我不够强壮,没有力量反抗他们。所以我在学校都是独来独往,回家就和弟弟们在一起,闲的时候就一个人在城里逛逛。

艾伦代尔的学生和另一个镇的学生上的是同一所高中,因此,九年级的我遇上了另一群混混。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找上我的,那时的我并不高大显眼——可能从高中毕业之后才长起来——但我有点小聪明,而且很健谈,可能是这些引起了他们的兴趣吧。那时我正试着加入橄榄球队,也加入了校合唱团,可能他们觉得合唱团的男孩儿都有点文艺、有点格格不入,因而总是将其作为霸凌的首要对象。

当时,我的很多高中同学都已经开始发育了,他们高大威猛,而我还有点婴儿肥。从开学第一天起就有人拿这个开玩笑。他们欺负我的时候,经常把我摔到储物柜的门上。这实在是太疼了,但我能忍。而接下来这个是我绝对不能忍的。如果我记得没错,这些小混混会拉着男孩儿内裤的后腰,把内裤向上一拉,直接从裤子里拉出来。这事儿一般是由两个人合作完成,而我在九年级的时候曾被这样欺负过几次。

一开始,我没有反抗,也没告诉任何人,所以他们总来找我。那些小混混会在学校走廊里抓我、掐我、拧我,要么就对着我的肩膀狠狠打上一拳。后来,每当远远看到他们过来了,我就躲开。

我努力想避开他们,但有时候真的太难了,例如在更衣室换衣服时,或在橄榄球场上训练时。我曾经报名参加了橄榄球队,但连续几周鼻青脸肿地回家后,我妈终于受不了了。有一次我摔到了尾椎骨——那时候我连尾椎骨是什么都不知道。我妈都没告诉我,就直接去了默里教练家里,说我以后都不踢球了,因此我的橄榄球生涯只持续了三周时间。我妈的这种做法实在是太让我丢脸了,但内心深处我又觉得有点如释重负。其实,我妈看到了我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一面——我并不适合打橄榄球,我一点儿都不健壮。她宁可看到我伤心失望,也不愿意我再鼻青脸肿地回家了。尽管我妈这么做让我少了几次被欺负的机会,但并没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在这以后,我都只敢在空无一人的更衣室里换衣服。

那些日子确实很难熬,但幸运的是,我有几个好朋友,也有一些偶像,有一些重视我的人,他们让我觉得自己很重要。这些人让我忘记了被欺凌的痛苦。起初,是我的父母给我这种感受。我父母很严厉,但也很善良。他们是那种会把孩子的成绩单贴在冰箱门上的父母,他们把最难看的成绩单贴在最上面,这样家里所有的孩子都能看到你这张成绩单。他们会逼我们,但也一直都在背后支持着我们。我妈每天早上都会唰的一下拉开我卧室的窗帘,然后对我说:“起床啦!去向世界证明你的能力!”几十年后,当我成为司法部副总检察长的时候,父母送了我一个雪景球,里面是一个象征着正义的天平,底座上刻着“扬帆起航,绽放光芒”。直到现在,这个雪景球还摆在我的办公桌上。

我上高中的时候,放学回家之后会跟妈妈聊一聊白天发生了什么。2012年她罹患癌症即将离世的时候,我们又谈起了我小时候的事。她告诉我,从我还是个小孩子时,她就对我抱了很大的期望。她在离世之前,给我看了一张她珍藏的小字条,是我7岁那年写的。那次,我因为犯错被关到卧室反省。我在纸条上写道:“我错了妈妈,但我保证,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这张字条,她保留了将近50年。

在我的求学路上,我遇到了很多好老师,我跟他们关系都不错。其中跟我关系最好的是我的英文老师安迪·邓恩。安迪当时是校报的指导教师,而我是一个颇有追求的校报记者。不知为什么,虽然我在高中也有几个好朋友,但我总是跟老师的关系更亲密。

还有一个叫作哈里·豪厄尔的人,在我的生命中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在高二和高三的两年里,我都在哈里的零售店里打工。哈里的零售店离艾伦代尔不远,我的工作主要就是搬货、收拾购物车和收银。实际上,这个工作工资并不高,也就每小时4美元的样子,但我非常喜欢这个工作。我的喜爱可能大部分都来源于哈里这个老板吧。

哈里是个白人,中等个头,身材保持得很好。他的头发永远都梳得整整齐齐,穿着一件白色短袖t恤,名牌别在左胸的兜上。一条黑色腰带,无论穿什么颜色的裤子,永远搭配一双锃亮的布洛克皮鞋。在我的印象里,他就像45岁的罗伯特·杜瓦尔(robertduvall)那样帅气英俊。

回想起来,尽管后来我为包括总统在内的很多杰出领导人工作过,但我依旧认为哈里·豪厄尔是我遇到的最出色的老板。这可能是因为他热爱自己的工作,总是为自己的工作而自豪吧。哈里十分了解零售行业,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到了店长的位置。在他的管理下,他的店永远都是公司所有零售店中最干净、运营得最好的那一个。

哈里店里的员工大部分都是学生。我们每天都过得非常高兴,在工作的时候会开心大笑,也会开彼此的玩笑,但都对自己的工作十分认真负责,自己手上的活儿绝不假手他人,而且一定要做到最好。所有这些都是哈里教给我们的。他为我们创造了一个既富有挑战性又十分轻松的工作环境。当我们犯傻的时候,他绝不嘲笑我们,但又经常忍不住咧嘴笑一下;如果我们犯了错误,或是哪儿做得不够好,他会直言不讳地指出来。我们爱他,又敬畏他,他让我们觉得自己很重要。他非常关心自己的工作,也同样关心我们,我们都拼命地工作,想让他满意。哈里·豪厄尔让我爱上了零售店,也爱上了零售店的工作。因为有了这份爱,我愿意把店里的每一条走道都擦得干干净净,把每一个瓶瓶罐罐、每一个包装袋儿都摆得整整齐齐,好让顾客觉得舒服自在。

在那个还没有条码的年代,我们用手持的打码机把价签打在货品上。这是个缓慢的过程,需要非常耐心才能不把价签标错。万一要是标错了,这个价签就会永远打在货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