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墙

应物兄 李洱 第1页,共2页

墙,还是那些墙。

有砖墙,有石墙,也有土墙。有时候,墙根是石头,石头上面是砖,砖上面是土坯。砖墙的墙根泛着碱花,将青砖弄成了花脸,红砖弄成了白砖。

两边的树有槐树、榆树,也有疯狂的夹竹桃。两只猫在夹竹桃后面的墙头散步,前面的那只伸着懒腰,似乎在等着后面的那只跟上来,但后面的那只却蹲着不走了,在那里搔着头,仿佛在沉思。所有的胡同,似乎都具有某种奇怪的弹性,说宽不宽,说窄不窄。脚蹬三轮车掉个头都不方便,两辆对驶的轿车却能够擦肩而过。看来,这个胡同最早冠以“二马”,既指两匹高头大马可以并排驶过,也可以指两辆马车能够相向而行。

多少年过去了,我们的应物兄再没来过这个铁槛胡同。

这个午后,他发现自己开车又来到了这里,从车里看出去,一切好像都没有什么变化。哦不,变化还是有的:地面的青石路变成了柏油路。当年,雨后天晴,青石路上的水洼总是闪闪发亮,有如龙鳞。

一个摄影师模样的人,一个胖子,戴着墨镜,脖子上挂着相机,在他前面走着。胖子既拍墙头的猫,也拍墙头的草。胖子似乎还很有预见性:镜头伸出去的同时,刚好有个女人把水淋淋的衣服从窗户伸了出来,挂上了窗外的衣架。随后,胖子又把镜头对准了墙后高大的皂荚树。这片胡同,几乎每个院子里都有皂荚树。在那个人镜头所示的方向,皂荚树上落了几只鸟,有灰尾巴喜鹊,也有乌鸦。有一只乌鸦,正要从树枝上起飞。它先是翅膀一收,向后一缩,以便获得足够的冲力,然后像个飞镖,突然射了出去。

那皂荚树应该有上百年的历史了。或许,已有上千年了,谁知道呢?或许,这条胡同还没有出现的时候,它就在那了。它一直在那,看着一代代人出生,又看着一代代人死去。随后他就听见自己说:“人啊人,即便生不逢时,也要争相投胎。即便福如东海,也是该死就死。”

很快他就问自己:“你这是这么了?很消极嘛。谁惹你了?”

他知道自己这是明知故问。

与乔姗姗结婚后第二年,他们从乔木先生家里搬出来,在铁槛胡同住过一段时间。他们所住的那个院子里,就有一株皂荚树。它高过所有的屋顶。清风徐来,皂荚互相撞击,发出哗哗的响声,就像在为他们美满的婚姻鼓掌祝福。那个院子原来应是某大户人家的住宅,后来被充公了,再后来就挤进了各式各样的住户。第一次走进那个院子,他觉得就像走进了一个迷宫。他和乔姗姗住的那间算是整个院子最好的,有玻璃窗能够透进阳光。唯一不便的是房间不隔音,能听见别人家钟表的嘀嗒声,半夜时分能听见别人往尿桶里撒尿的声音。每次与乔姗姗做爱,乔姗姗嘴里都得咬上一块毛巾。当时租住在这里的,还有别的青年教师。有些人知道郏象愚,但不知道郏象愚就是乔姗姗的前男友,所以他们还曾向他和乔姗姗打听过郏象愚的行踪。他们在天井里吃毛豆喝散装啤酒。每天早上,他都得端着尿桶到胡同的旱厕倒尿。在夏天,胡同里睡满了人。他端着尿盆,小心地躲避着睡到了凉席外面的孩子。那是他和乔姗姗相处得最好的一段时间,情感交融,连他们的尿也都交融在一起。虽然乔姗姗偶尔也会发火,但他并不生气。

一天早上,不知道哪句话说得不对,或者仅仅是口气不对,乔姗姗突然恼了,拿着英语辞典砸了过来,差点把窗玻璃给砸碎了。那块玻璃上有个气泡。他看着那块玻璃,想,她的性格有点瑕疵,就像玻璃上有个气泡,不过并不影响阳光透进来。这么想着,他就端着尿壶出去了。在排队倒尿和撒尿的当儿,他总是感到膀胱里似乎游荡着一只水雷,随时都会爆炸。

我的前列腺之所以出问题,很可能就跟当时憋尿有关。

那个院子里,还住了济州师院一位英语教师。那家伙的妻子出国了。乔姗姗当时还梦想着出国,所以总是向那个家伙打听出国的情况,并且向他请教英语。那家伙很有耐心,纠正她的口型,校正她的发音,顺便还教她如何让口型、发音和耸肩、撇嘴的动作保持一致。

“不,他们表示自己很冷的时候,他们不说‘i’mverycold’,而是,瞧,是这样的。”那家伙说着,耸起了肩膀,额头向左歪,嘴巴向右缩,同时嘴唇哆嗦,舌尖在牙齿后面配合着,发出类似于马达震动的声音。

“哦,我懂了,就像中国人说的牙齿打架。”

“你太聪明了。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姑娘。刚才说的是英国人。美国人是这样的,”那家伙又用嘴巴演示了一阵,“德国人又不一样了,法国人跟德国人又不一样了,他们分别是这样的——”

那家伙嘴特别巧,下巴颏总是刮得光溜溜的,就像婴儿的脚后跟。

为了感谢那家伙对乔姗姗的辅导,他请那家伙吃过几次烧烤。虽然老婆不在身边,但那个家伙却喜欢吃羊腰和羊鞭。那家伙还说,吃羊腰的爱好是向《尤利西斯》的主人公布卢姆学来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提到布卢姆的胃口总是被羊腰的臊味给撩拨起来了。布卢姆是犹太人,所以那家伙还冷不丁地冒出了一个警句:“中国知识分子,最他妈的像犹太人。”胡同里有一个旧书店,他们常常走着走着,一抬腿就进去了。他曾在那里看到过徐梵澄翻译的《快乐的知识》《朝霞》和《苏鲁支语录》,都是解放前的旧版本。他把它们从书架上抽出来,吹吹岁月的灰尘,看上两段再放回去。下次来,他把这样的动作再重复一遍。

那年冬天,他分到了筒子楼的房子。那房子太破了,墙皮脱落,几十年前铺设的木地板上有老鼠咬出的洞。他和华学明是邻居,他负责粉刷房子,华学明则负责修补地板。在一个雪天,他提前回到了铁槛胡同。当他从那些煤球、灶台之间穿过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是男人和女人激烈的喘气声。哦,有一对男女趁着别人上班在肆无忌惮地做爱。窗外的大雪或许给他们增添了某种乐趣,使他们更加贪恋对方温暖的肉体。出于对他们私生活的尊重,他退出了院子。他虽然蹑手蹑脚,但还是不小心撞到了煤球,几块煤球掉了下来,滚了很远。他掩上院门,站在胡同里抽烟。雪下得让人睁不开眼睛。半个小时之后,他想那边应该结束战斗了,就拐了回去,没想到那边激战正酣。大雪中,对面一个屋顶被压塌了。雪还在下,沙沙沙,沙沙沙。当他第二次拐回去的时候,他试图分辨出那娇喘的声音是从哪间屋子里传出来的。是从半塌的屋顶下面传出来的吗?好像是,也好像不是。

后来,他听出来了,那声音是从那个家伙的房间里发出来的。

他想,看来那家伙的妻子回来探亲了。

无论如何,他也不可能想到,那个女人其实就是乔姗姗。

他当时还对自己说:“哎哟喂,真他妈能干啊。吃药了?”

事实上,当天晚上他还向乔姗姗提起了此事。乔姗姗盯着他,忽闪着眼睛,说了四个字:“低级趣味。”就在他们将要搬走的时候,他和那个家伙又喝了一次酒,他对那家伙说,你的女朋友匆匆地来,匆匆地走,也不让我们见一下。那家伙一时有点迷糊,随后说:“下次一定在一起吃饭。”他当然记得,那人的脸突然变得通红,下巴颏最红。婴儿的脚后跟被冻伤了。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也挺好。

但这个故事却向后延伸了十年,一百年,一千年。

有一天,他偶然发现了那家伙发给乔姗姗的一条短信。乔姗姗在洗澡,放在外面的手机突然响了一下,一条短信蹦上了桌面。一首英文诗!哦,姗姗,你的英语已经好到这种程度了,已经可以收看英语短信了。我为你自豪啊。

他怀着愉快的心情读了下去:

waitingforyoudesperately,wannafuckingyoulatershanshancomes,themoreitaches.

第三句中的“shanshancomes”有点陌生。哦,他很快迷瞪过来了,原来那是中英文结合,指的是“姗姗来迟”。原来这是一首用英语写成的打油诗:

等你等得要命,直想干个不停。切莫姗姗来迟,它已硬得发疼。

中西合璧,雅俗共赏,粗俗不堪,令人难忘。还他妈的朗朗上口呢!一些回忆,一些细节,一些声音,逆流而上。很多年前的煤球,在记忆深处纷纷掉落,滚得到处都是,并且到处乱窜,就像黑夜中的老鼠。那老鼠啮噬着他的心。

他装作什么也没有发生,把手机放回了原处。

他到客卫洗了把脸。

因为没有擦脸,所以镜子中的他满脸水珠,一头青筋。

过了一会,乔姗姗从主卫出来了。她的头发还没有干透,就急匆匆出去了。他站在窗边,远远地看见她在雪地里把车倒出了车位,开远了。那天晚上,她回来以后,气氛就有点不对了。她洗澡用了很长时间。上床之后,她说:“有点凉啊。”他理应把她抱在胸前,可他做不出来。她把睡衣的衣领一直拉到鼻尖,仰卧着,一动不动。一种怪异的气氛在卧室里徘徊,无孔不入。

不久,他竟然又在一个饭局上遇到了那家伙。那家伙向朋友们介绍说他们早年在一个大杂院里住过,还说院子里有一株皂荚树,皂荚可是个好东西,纯天然的洗涤用品。他立即听到了皂荚互相撞击的声音,觉得那是对自己的最大嘲讽。那家伙还装模作样地向他打听,“乔老师”后来是否出国了,在哪里高就?虽然饭桌上都是熟人,但那家伙还是给所有人递上了名片,上面显示他已经是个长江学者了。当别人恭维他的时候,他却又显得不以为然,说:“不就是每年多了几十万元吗?在有钱人眼里,这算狗屁!it’sbullshit!”他忍不住调侃了一句:“虽然英语里的bullshit可以翻译成‘狗屁’,但在你这里,它应该回到它的原初语义,也就是牛屎。你真够牛的。”

我生气了吗?没有。我不生气。他妈的,我确实不生气。其实那家伙做乔姗姗的情人也不错。据说女人长期不做爱,对子宫不好,对卵巢不好,对乳腺不好。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他?感谢他在百忙中对乔姗姗行使了妇科大夫的职能?唉,其实我还有些遗憾。如果他确实爱乔姗姗,我倒愿意玉成此事。但从那个打油诗上看,他们只是胡闹罢了。他问自己:如果对方发来“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一类的诗句,我会主动把乔姗姗送上门吗?

几天之后,他和乔姗姗与芸娘夫妇一起吃饭。吃饭的时候,乔姗姗接了一个电话。放下电话,乔姗姗坐到了他的身边,故作惊讶地问他:“你知道吧,我们有一个老朋友当上长江学者了。哦,原来你知道啊。是你把我的电话给他的吧?”说得就跟真的一样。对乔姗姗的谎言,他只能报之以微笑。他还在姗姗的腿上拍了拍,好像是向她表示道歉。芸娘看到了这一幕,很替他们高兴,对自己的丈夫说:“看到了吧,应物和姗姗吵归吵,闹归闹,但还是很相爱的。”芸娘的丈夫说:“是啊,有一阵,你们可把我们吓坏了,真担心你们离婚。”哦,芸娘,让你们担心了。你们不必担心。我不愿离婚。娶了乔姗姗,我已经够倒霉了。如果我离了婚,乔姗姗嫁给谁,谁就会跟着倒霉,那不是害人吗?打碎了牙往肚里咽,是我的看家本领,是我的拿手好戏。但他还是再次回忆起了那个下雪的午后。他想起自己当初曾惊叹于他们的能干。

在回忆中,惊叹变成了叹息,而叹息呼出的热雾蒙上了镜片。

有一天,当他从别人那里知道,那位长江学者患上了糖尿病,腰上别着胰岛素泵,每天不打上几针就无法工作,我们的应物兄竟然为他的身体担忧起来。

应物兄觉得,自己已经没有一丝怨恨了。没错,他毁了我的婚姻、我的生活,但如果换个角度思考,这其实没什么。哦,被骗总比自己去骗别人要好一些。被骗不需要承担道德重负。如果我骗了别人,那道德重负会把我压垮的。

没错,他就是这么说服自己的。

从那之后,他再也没有想过此事。

直到那一天在近现代历史研究所,听到汪居常提到铁槛胡同,听到汪居常认定程家大院就在皂荚庙附近,就在铁槛胡同附近。一想到自己以后每天都要经过铁槛胡同,他就不得不考虑,那些记忆是否还会不时地沉渣泛起,自己是否有能力抵御住它一次又一次的侵蚀。

所以,他独自来到铁槛胡同,与其说是想提前调查一下程家大院到底在哪,不如说他是想测试一下,自己是否有能力战胜那些不堪的记忆。还好,当他走入铁槛胡同,重新站到那株皂荚树下的时候,他虽然觉得心里一阵发慌,但总的来说,他并没有感到太多的不适。他发现,自己甚至还有心情去想象落在皂荚树下的那些豆荚,想象里面的豆子像瞳仁一样乌黑发亮,就像涂了油,涂了漆。

他只是对自己说,只要不是自己住过的那个院子就好。

如果真的是那个院子,那也没什么。

这只能说明,我和程先生真的有缘。

现在,胡同里的行人骤然增多了。他们也都在往胡同深处走着,有的慢,很慢,就像在原地踏步。有的快,很快,就像在与他的车赛跑。他们的嘴型和表情说明,他们边走边讨论着什么问题。厚厚的车窗隔绝了他们的声音,所以那些嘴巴都是在无声地嚅动,闭合。他们是在无声地走,就像在他的梦中奔走。突然,有一辆消防车在他后面叫着,而在他的前面,则有一个消防员指着他的车怒吼。他赶紧挨墙靠边把车停了下来。那辆消防车从他旁边疾驶而过,又迅速停了下来。戴着头盔的消防员从车上跳下,消防水管被拖了下来。它们就像蟒蛇蜕掉的皮,那蛇皮转眼间就鼓胀起来,似乎恢复了它的肉身。接缝处向外喷着水柱,水柱一会儿直着,一会儿斜着,一会儿歪倒在地。

一股刺鼻的焦煳味,通过自动换风系统进入了车内。

原来有个院子出现了火情。

突然,一声沉闷的巨响,那些蟒蛇也被震得来回翻身。

他现在知道了,那些与车赛跑的人,其实是来看热闹的。不过,此时他们倒不急了,只见他们一个个勾着头,捂着耳朵,并且蹦跳着躲避那些突然胡乱喷射的水柱。躲避本身似乎给他们带来了乐趣,所以他们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从胡同的另一头,又开过来几辆消防车。

他又看到了那个摄影师。

摄影师的样子相当狼狈,是被一个小伙子揪着衣领从人群中拽出来的。小伙子二十啷当岁,看起来眉清目秀的,像个大学生。小伙子摘掉摄影师的墨镜,用眼镜腿敲着摄影师的额头,说着什么。他突然发现,那个摄影师格外面熟?难道是当年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人?他摇下玻璃窗,想看个究竟。

他差点惊呼起来。竟然是吴镇。

吴镇留起了胡子,是那种小山羊胡,一下子还真不好认。

吴镇兄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小伙子已经开始训话了,训话的时候依然笑着,依然用那个墨镜腿一次次地撩拨着吴镇。或许只是嬉闹。他对自己说。他看到警察其实就站在旁边,聊着天,嗑着瓜子。警察很文明的,瓜子皮没有乱吐,都吐到了自己的掌心。

但随后画风突变。小伙子竟然去夺吴镇的相机。吴镇呢,则是抱着相机,突然蹲了下去。这就不是嬉闹了。小伙子朝着吴镇的屁股来了一脚。吴镇被踢的是屁股,双手抱着的却是自己的头。就在他推开车门准备下去的时候,一个女人跑了过来。哦,是陈董的小姨子。

由于有陈董小姨子的帮忙,吴镇得以在挨踢的间隙站起身来。他发现,吴镇的脸色很不均匀,前额是黄的,像涂了枇杷。小伙子扯住吴镇的西装,向后一绕,然后猛地一拽,竟然把吴镇的西装扯了下来,搭到了自己肩上。再一扯,吴镇就只能光着半个膀子,站在围观的众人面前了,吴镇的肩膀那么厚,那么白,像挂在肉钩上的带皮肥肉。

这时候,又有一个人赶到了。

那个人显然是来保护吴镇的。怪了,此人竟是铁梳子的司机。吴镇和铁梳子的司机怎么会认识呢?据他所知,铁梳子的司机当过兵,会拳脚功夫的,用铁梳子的话说,是“练家子”。但他来了之后,并没有动手,更没有动脚,只是挡在了小伙子和吴镇之间,脸上始终挂着笑,一副息事宁人的架势。

小伙子似乎还是给人面子的,这不,向后退了几步,扭头走了。

哦不,那小子只是为了从墙头扒下砖头!两个半截砖头在手,小伙子就气壮如牛地拐了回来,并且把两截砖头扔了出去。好在他并没有直接扔向吴镇,只是扔向了空中。原来是要玩手抛球游戏,扔出去,再接住,再扔出去。事实上,那比手抛球难度更大,因为那半截砖头不够规则,运行轨迹不易掌握,而且对腕力有较高的要求。那一刻,连吴镇都被小伙子搞糊涂了,目光随着砖头的升降而移动。而随着砖头一次次升空,小伙子也一步步向吴镇逼近。其中一次,砖头摇晃着飘到了吴镇脑袋的上空,吴镇、陈董的小姨子以及铁梳子的司机,纷纷躲开。

应物兄想到一个词:游于艺。

但是他很快就觉得,这个联想有点不伦不类。

此时,围观者正纷纷鼓掌。邓林曾把掌声形容为浪花,时间长河中的浪花。此时的浪花,无疑是污泥浊水中的浪花,是黑色的浪花,充满恶意。也有人喊道:“行了!差不多就行了。”这声音如此微弱,又因为微弱而弥足珍贵。就在他感受到这善意的同时,那两截砖头在飘向吴镇的途中相遇了。它们互相撞击,撞出了颗粒、碎屑、粉尘,然后它们落到了吴镇脚下,翻个身,不动了。他觉得,小伙子好像也担心砸到吴镇,这会也松了一口气!哦,这当然是应物兄自己的感受。也就是说,即便是在这个小伙子身上,我们的应物兄也能够感受到一丝善意。

当他看到小伙子把搭在肩膀上的西装取下的时候,他以为小伙子是要把它还给吴镇。吴镇显然也是这么想的,伸手去接。小伙子说:“一个大老板,当着大姑娘、小媳妇,随便脱衣服,这可不好。”

吴镇觍颜而笑,说:“朋友,我不是大老板。”

小伙子说:“你就是大老板,你们全家都是大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