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二天

应物兄 李洱 第1页,共2页

第二天,他向程先生提到了郏象愚的夜访。程先生说:“下雪了,他不放心,一定要来看我。雪在外面下,我在屋里坐,有什么不放心的?是我告诉他,你来了。你们没有出去喝一杯?”

“他急着走。还是急脾气。”

“像子路啊。子路就是个急脾气,率性而为。”

“他染了发吧,头发好像白了。我看着心疼。”

“这没什么。颜回二十九岁就须发皆白了。他是个真诚的人。”

傻子和疯子都是真诚的。他听见自己说。他同时听见程先生说道:“是黄兴收留了修己。修己身上有着让人敬佩的品质,不对体制妥协。不管那是什么体制。美国的学院体制也被他骂得狗血喷头。多年过去了,他仍然愤世嫉俗。对报纸发火,对天气发火,对汽车耗油量发火,虽然他从不开车。对汽车发火还可以理解,对洋车发火就不应该了。他对洋车发火,也对散步发火,乃至对发火本身发火。活像个炮捻子,一点就着。不点,太阳一晒,也着。”

“本性如此啊。”

“给他改了名,也是白改了。”程先生笑着说。

说到改名字,程先生问:“何时改叫应物兄了?”

他只好解释了一遍:他把书稿寄给出版商的时候,出版商对编辑交代,这是应物兄的稿子,要认真校对。因为原稿没有署名,编辑也就随手填上了“应物兄”三个字,书出版之后他就从“应物”变成了“应物兄”。当然,后来发生的事,他没向程先生解释,那就是他当时朝季宗慈发了火。季宗慈说,虽是阴差阳错,但是这个名字更好,以物为兄,说的是敬畏万物;康德说过,愈思考愈觉神奇,内心愈充满敬畏。这当然都是借口。他虽然不满,但也只能将错就错了。

他没有想到,程先生也认为这个名字不错。而且,程先生的看法,竟然与季宗慈非常接近。程先生说:“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以物为兄,敬畏万物,好!孔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心存敬畏,感知万物,方有内心之庄严。”

这么说,程先生对这个名字并不反感?

程先生又说:“应物这个名字呢,也挺好。令尊起的?”

哦不,那倒不是。家父是个农民,不可能给我起这么个名字。他的思绪立即飞到了一个破败的乡村校园,一个佝偻而行的老人在井边汲水。那是他的初中班主任。就是那个老师将他的名字“应小五”改成了“应物”——在家族的同辈人中,他排行老五。班主任姓朱,原名朱山,曾是个“右派”,早年在高校教书,据说在“反右”运动中肋骨被打断过三根,所以同事们都叫他朱三根。朱老师的表情总是又喜又悲。虽然他知道朱老师学问很深,这名字一定有着美好的寓意,但他却不喜欢。一定要换,为什么不换成“应翔”呢?那个时候,他最大的愿望就是飞出本草镇。于是,他悄悄地把“应物”改成了“应翔”。

一天,朱三根老师把他带到了单身宿舍。旁边是臭气熏天的旱厕,宿舍后面是玉米地,隔着窗户就能够听到玉米拔节的声音——他觉得那声音难听得要命,像鼠叫。朱三根不说话,把开裂的近视镜换成开裂的花镜,戴上洗得发白的蓝色袖套,然后写了一段话,递给了他:

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

幼小的他又如何看得懂?何况字迹潦草,难以辨认。朱老师脸上的表情依然是又悲又喜,说:“这段话,你以后会懂的。”他隐隐觉得,老师对他寄予了无限希望,因为都提到“圣人”二字了。现在想来,这个名字显然给他带来了好运。多年之后,在研究生面试现场,乔木先生只问了他一个问题:“你这个名字,有什么典故吗?”他立即想到了那佝偻而行的朱三根。当他一字不差将这段话背诵出来的时候,乔木先生把手中的扇子一收,说:“你可以走了。”他后来知道,那个收扇子的动作是个暗语,要告诉别的老师:“这个孩子,我收了。”

拿到通知书的第二天,他就返回了本草。他没有回家,他要直接去朱老师的坟前祭奠。山脚下,所有的坟都是个土馒头,一模一样。山脚下的杨树也都是一样的。因为干旱少雨,杨树的枝条缩成一团,叶子也变得细小了,泛着白光。

这会儿,他告诉程先生:“是我的中学老师起的。”

程先生说:“代我问他好。”

他正要再解释两句,程先生又把话题拉到了敬修己身上:“我曾劝他拿个学位,以他的能力,拿个学位还不是手到擒来?他却懒得伸手。也不写文章,认为是在践行孔子的‘述而不作’。就是‘述而不作’,也得‘述’啊!连个弟子都没有,孤家寡人一个,‘述’给谁听?谁听你的?”

“他可以述给自己听。”

“不要笑话他。黄兴就做得很好,让他去做了网站,讲讲儒学与生意经的关系。修己独身一人,却开销很大,也只有黄兴能够帮他。”

“他还是花钱如流水?”

“我送了他一句话:挣钱有如针挑土,花钱却如浪淘沙。”

程先生拿着一把剪子,咔嚓咔嚓玩着,说:“他曾经想过结婚,但我是反对的。儒家自古对同性恋是宽容的,从未迫害过同性恋者。不像西方,有过疯狂地迫害同性恋者的历史。但我却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美国最高法院派人来找过我,咨询儒家对同性婚姻的看法。他们准备就同性婚姻合法化问题投票裁决。准备了两套裁定书,投票通过的,没有通过的。两套裁定书,都引用了孔子的话。‘confuciustaughtthatmarriageliesatthefoundationofgovernment’。我告诉他们,孔子没说过这话。孔子所说的‘政’是政治,而不是政体。这话来自十九世纪汉学家理雅各的英译本《礼记》,原话是‘thisceremonyliesatthefoundationofgovernment’。我让他们必须改过来。我告诉他们,孔子所说的婚姻,只能是异性婚姻,婚姻的神圣功能就是‘继万世之嗣’。他们讲,总统认为,同性婚姻是迈向平等的一大步,问他们能不能通过。他们讲,若不出意外,将以五比四通过。总统高兴了,把脚跷到办公桌上,讲这将是美国的胜利。真是乱弹琴!就是五比四通过,支持的也只是百分之五十五点五五,如果这就是美国的胜利,那么对另外百分之四十四点四四的人来说,岂不是美国的失败?何况,以前已有二十多个国家通过了,人家的胜利算不算胜利?怎么能说是美国的胜利呢?只要是胜利,都是你美国的。只要是失败,都是别人的?”

他说:“美国向来如此,认为自己是特殊的国家,特殊的人。”

程先生说:“修己以前跟我说过,说他婚后可领养一个孩子,以延续家族亲情。倒是个法子,与儒家精神有契合。但还是说服不了我。孔子默认同性恋,这是没有问题的。先秦时同性恋就有很多:卫灵公与弥子瑕,楚王与安陵君。秦汉以后男风盛行,帝王与宠臣,菊花处处开:汉高祖与籍孺,文帝与邓通,武帝与李延年,哀帝与董贤。明代则有所谓的‘翰林风’。当然最有名的是西门大官人,男女通吃。我跟修己讲,儒家不像基督教那样,两千年来都在痛骂同性恋,也不像你欣赏的古希腊文化,对同性恋持鼓励态度。儒家是宽容的,是以道德人品而不是以性取向来评判人的。《左传》中有个著名的同性恋故事,你知道吗?”

“您说的是鲁昭公的公子?”

“对,就是他。《左传》讲得很清楚,哀公十一年,鲁国抵抗齐国入侵。鲁昭公的儿子公为与他的嬖童,也就是他的同性情人汪锜,奋不顾身参加战斗,为国捐躯。孔子认为,汪锜能够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就应该向他致敬。《礼记》中也记载了此事,只是隐去了汪锜的同性恋身份罢了。我对修己说,你们可以私下同居,但不要披婚纱走进教堂。当然,异性恋者应该理解同性恋者,要相互尊重,互不侵越,和谐相处,以体现‘和同精神’。”

他小心地问道:“先生回国任职,修己也会跟着回去吗?”

程先生说:“他自己做主,我想他不会在济州长住的。任何地方,住久了,他都会横挑鼻子竖挑眼。你让他住到月亮上,他也会对嫦娥心生不满的,对吴刚也会不满的。”

这就好。他听见自己说,这样的人回去,对谁都是个麻烦。

程先生突然说:“说到了月亮,我要给你看一首诗。”

原来,程先生已经写好了一首诗,让他带给葛道宏校长。程先生幽默地说道:“我在诗中爬上了高楼,也就是你带来的图册中的巴别。楼真高啊,我到现在还有点头晕。听说你的那个筹备处就设在巴别的楼顶?好啊。弄斧要上班门,望远还须登高。”他本想给程先生说明,那幢楼不叫巴别,而叫逸夫楼,但他没说。程先生又说:“好在巴别没有白爬,因为看到了月亮。”

梦里依稀还旧城,雪中咿呀辞桴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