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之所以

应物兄 李洱 第1页,共2页

之所以爽快地答应来美国,除了尽早与程先生商谈儒学研究院的事,应物兄还有一个私心,就是想见见女儿应波。他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见到应波了。她在米尔顿中学读书。打车过去虽然只需二十来分钟,他却觉得很漫长。

来美之前,他给乔姗姗打过电话,说他要去美国出差,问她有什么话要捎给应波。乔姗姗说:“我跟某些人不一样。我每周都和我的孩子联系的。”

任何时候,只要一想到乔姗姗,他眼前首先出现的就是她的嘴巴。那是她的炮台,从那里射出来的火炮能将他炸得血肉横飞。乔姗姗的嘴形其实很好看,有着微妙的柔和的唇线。当她启唇微笑的时候,她的牙齿就像转基因玉米一样整洁有序。可惜啊,他现在很少能看到她的这个样子了。出现在他眼前的乔姗姗,经常是准备吵架、正在吵架或者刚吵完架的乔姗姗:唇线僵硬,同时嘴角朝两边拉开,向闪闪发亮的耳坠靠拢,与此同时那唇角的皱纹也就风起云涌。她说得最多的就是“我”字。提到应波,她也总是说“我的孩子”。

他忍不住纠正了她:“是我们的孩子。”

乔姗姗说:“是啊。我跟你生过一个孩子,不是吗?”

他感叹道:“这话听着怎么有点别扭。”

她立即戗了一句:“我说错了吗?我不认为我错了。我只是在陈述事实。”

是啊,她怎么能错呢?她是谁啊,她是乔姗姗,而乔姗姗永远是正确的,尤其是在她犯错的时候。而在她的眼里,他却永远是错误的。在漫长的婚姻生活中,她只有一次承认自己犯了错:“我真是瞎了眼了,嫁给了你。”但同时,她又认为,他只做过一件正确的事,那就是娶了她。乔姗姗曾对他说:“别惹我不高兴。你不高兴了,是你一个人不高兴。我要是不高兴了,全家人都得跟着不高兴。”他认为她做到了。虽然常常搞不清楚,她为什么突然就不高兴了。

波儿已经出落成一个大姑娘了。看到她那一瞬间,他甚至有些不适应。波涛汹涌!他首先想到这个词。她的胸部比她母亲还要大。都是西餐给喂的。她的头发也过于蓬松了。他得好好观察一番,才能分辨出那到底是黑色还是紫色。哦,是黑红色。女儿一天天长大,他就是想抱也不能抱了。谁说的?女孩过了十五岁,就成了妖精。这话虽然难听,但却接近事实。她的情绪总是变幻莫测。很难想象,襁褓中的那个粉红色肉团,竟很快长成了一个情绪复杂的女人。

他陪女儿吃了顿饭。女儿不时地玩着手机。他记得上次来看她的时候,天空中有大雁飞过,它们排成“人”字形,叫声粗嘎。大雁飞过之后,又有军用直升机飞过。而此时,天空澄静,连一只鸟都没有。她在收看最新的电影,同时不耽误发微信、发视频。她发了一个和他搂肩举杯的照片,然后让他看同学们的评论:新男友?中国人?日本人?韩国人?印第安人?蒙古人?

她调皮地回复:“是鲁国人。”

朋友问:“鲁国在哪?”

她又回复:“与日本、韩国隔海相望。”

朋友点赞:“原来在俄罗斯?你找了个俄罗斯情人?当心家暴,当心守寡。”

她的回复是:“守寡有什么不好?可以再多一次合法恋爱机会。”

她接着又安慰对方:“不是俄罗斯人,是出生在俄罗斯的犹太人。”

他对应波说:“我怎么成了犹太人?”

女儿说:“说着玩呗。不过,你还真有点像犹太人。”

我是个犹太人?一个没割包皮的犹太人?在《孔子是条“丧家狗”》一书中,他倒是写到过犹太人。他是在解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时候提到犹太人的。犹太教法典《塔木德》说,“有害于己的,勿施同胞”。中国人和犹太人都讲究适度,善于妥协和让步,都是中庸哲学的天然继承人。犹太教的伦理体系与儒家相近,不是康德式的孤独个人在宇宙中按照理性原则进行自我选择,而是先由立法者确立道德原则,确立“礼”,然后众人来遵守。但这个“礼”,并不是冷冰冰的,它带着人性的温度,人情的温馨,渗透于美食和歌舞之中,内化于个体的身心之中。他曾半开玩笑地说,在中国人之外,如果让我选择另一个身份,那么我愿意选择犹太人。但他从来没有想到,女儿会半真半假地把他称为犹太人。她是看了他的书才这么说的吗?不可能。她对他的书,向来没有兴趣。

“我怎么会是犹太人呢?犹太人重男轻女。犹太人认为,生男孩是有福的,生女孩则是悲哀的。犹太人没有女士优先的观念。我呢,因为有你,我成了世上最快乐的人。爱是快乐嘛。”

“没想过把我按在尿盆里溺死?”她嘴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

“为什么要溺死你?”

“那你见过溺死的孩子吗?”

“什么乱七八糟的。”他想把手放在她的额头上,看她是否发烧了。

她告诉他,她已报名参加一个艺术作品展。最好是行为艺术,因为它直接。“艺艺姐也鼓励我。”她说的艺艺指的是易艺艺,眼下在读他的硕士。几年前,易艺艺与他们同住在北辰小区,她是易艺艺的跟屁虫。“我把构思跟艺艺姐说了,她说挺好的。”她的构思就是将一个女孩丢在尿盆里溺死。可是去哪里找个可以溺死的女孩呢?也没有那么大的尿盆。找个布娃娃代替吗?但这里的布娃娃,要么是白人的脸,要么是黑人的脸,找不到中国人的脸。还有,美国人连什么叫尿盆都不知道。

“娘啊,急死人哩。不活了。”她说。

看来是真急,急不择言,所以冒出了济州口音。好啊,这表明了她与他、与他背后的那个城市和那片土地的隐秘联系。他觉得,她说话有些不着调。如果她平时就是这么不着调,他是会伤心的。可此时,他却乐意看到她的不着调,因为这给了他“惩罚”她的机会:他去按她的头,在她的头上揉搓着;好像是要让她认错,其实只是为了摸摸她的头发。因为临时产生的静电,应波的发丝随着他的手在起伏,并且还恋恋不舍地贴向他的手指。这虽然属于物理学现象,他却宁愿在伦理学的意义上理解它:女儿对我还是很依恋的。

“你假期回国玩吧。”

“为什么?”

“因为我和你妈妈,你姥爷,都盼你回去。”

“那好吧,我也盼你和姥爷过来玩。”她说,“姥爷好吗?中国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愿姥爷老来更壮,雄心万丈。”

“老当益壮!再不回去,你连中国话都讲不成了。”他再次把手按到了应波头上。应波皱起的鼻翼表明,她并不喜欢这样。他想,下不为例吧,这次你就依了爸爸吧。

虽然他打定主意不在应波面前与乔姗姗争吵,但有些争吵还是没有能够躲开她。当话语的刀子戳向你的心脏,如果你来不及躲,你总得挡一下吧?他送应波回学校的时候,应波停了下来,眼望着别处,说:“你与妈妈,不吵了吧?”

“不吵。她脾气好多了。”他本来想说,谁愿意跟她吵呢?

“爱,很痛吗?爱很痛,和不爱很痛,哪个更痛?”

“这小脑瓜子,都胡思乱想些什么呀?”

“回答我。”

他拉着她的手,拍了拍:“总是盼你长大,可没想到你长得这么快。”

她说着把脸扭向了别处,扭向了雪地:“我是说你和我老妈。”

看来无法回避,他就说:“我们是和平共处,没有痛。有点痛也没什么。很多时候,痛就是爱的代名词。”

她说:“可刚才你是怎么说的?你说爱是快乐。”

他又想拉她的手,但她把手放到嘴边哈气去了。他说:“是快乐,也是痛苦。”

他很吃惊,因为他和女儿无意中重复了一部电影的经典对话。那部电影名叫《骗婚记》。他在美国访学期间,为了学英语,曾放过这张碟子。它本来是法国电影,翻译成英文的。他觉得,英译片中的英语,比美国人的英语更正规,更典雅,更适合他这种外国人学习。应该是贝尔蒙多和德诺芙演的。贝尔蒙多额头的皱纹和我一样多,或许比我还多,但人家帅气。如果乔姗姗平静下来,她的气质倒是与德诺芙有几分相近。他想起,当初女儿曾陪他一起看过。

现在,他的心就很痛。我来看女儿,本该给女儿带来快乐的,但没有。

他必须在上课铃声响起之前送女儿回到学校。女儿终于问到了她的担心:“你会离开老妈吗?”

他说:“怎么可能呢?放心,我和她就像一对连体婴儿。”

她很真诚地问:“你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没有离开老妈吗?别把我当成三岁孩子,老爸。她经常气你,故意气你。我知道的。但你仍然没有离开她。”

他咬紧牙关,咽了口唾沫。耳膜响了一下。好像耳膜上有开关,关上又打开。他必须忍住,才能不让泪水流出。不是不让它流出,而是压根就杜绝它的分泌。他得让泪腺休克。他认为,他接下来的话是真实的:“你想听真话吗?如果你妈妈离开我,嫁给了别人,那另一个男人就会受苦。与其这样,还不如我受苦。这个道理,还真不好讲。如果那个男人受了苦,不一定能忍得住。那么,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他脑子里刀光一闪。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问这个干吗?你别瞎操心。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的。你看,雪已经融化了。是雪都会化掉的。连冰块都会化成一摊水。”

他尽量说得既轻松又郑重而且不那么矫情。

说出这番话,你感到委屈吗?他在心里问自己。事实上,说出这番话让他觉得很自豪,有一种英雄般的感受;让他觉得很庆幸,因为他还活着,还没有被气死;让他感受到一种父爱的满足,瞧,女儿看我的眼神都变了,充满着爱意。他还相信了自己瞬间生发的一种希望:既然冰雪都会融化,那么我和乔姗姗或许也会重归于好。

女儿抱住了他。他结结实实地感受到了女儿的身心。他可以自在地抚摩女儿的头发,抚摩女儿的后背,并感受到女儿的乳房。她不是妖精,她还是他的天使。即便是妖精,也是可爱的妖精。她是谁?她是我的一切。哦不,她不是我的一切,因为我还有自己的事业。可是,我的事业不也是为了她吗?为了她,就是为了她将来的生活,她将来的丈夫,她的孩子,她的孩子的孩子,而他们最终构成了我的“一切”。他闻到了女儿脖后的领口散发出来的气息。他的鼻子先把香水味道从那种味道中剔除出去,然后再尽情地享受女儿的味道。他有些眩晕,觉得自己的身体很轻。

应波说:“你知道吗,老妈在与韦尔斯利学院联系,想来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