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荒野之狼 赫尔曼·黑塞 第1页,共2页

做了这个“决定”后,我的人生有没有受到什么巨大的影响?这一点我不敢说。但它确实让我在面对责难时变得比较不在乎,在享用鸦片和饮酒时变得无所顾忌。另外,我开始对自己的承受力能达到什么样的极限感到好奇—以上大概就是所有的影响了。相较于这个决定,那晚的其他经历其实对我影响更大。偶尔我还是会拿起那本《荒野之狼》的小册子来阅读。有时候看得浑然忘我并心存感激,仿佛它让我知道了有个看不见的魔法师正在睿智地引导着我的命运。但有时我又会对那本小册子的自以为是和客观感到愤愤不平,甚至嗤之以鼻,自觉那本小册子根本不懂我的生命所具有的特殊情调与张力。不过,书中有关荒野之狼和自杀者的描述又非常棒,非常睿智。那些人的确可以被这样归为一类或一型,这种归类确实既高明又富于抽象的精神性。不过我同时又不免觉得我个人、我的灵魂本质、我那与众不同又独一无二的命运,并非那张粗糙的网可以网罗。

比起其他事,我真正无法释怀的其实是出现在教堂墙上的那些幻影,或者说幻觉,那些闪烁的字母像在预告着什么,而且预告的内容跟那本宣传小册子上提到的事相互呼应。我仿佛被告知了很多事。来自另一个陌生世界的声音激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我常陷入沉思,而且一想就是好几个钟头。那两句标语盘旋于脑中,而且越来越响亮:“非人人皆可入场!”

“仅供疯子观赏!”既然我听懂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既然那个世界挑选了我,并且跟我说话了,那表示我一定就是它所指的那种疯子,一定跟“人人”大异其趣。天啊,我的生活方式确实早就跟大家不同了,我的存在方式和思考方式也早就异于常人,我确实早就是个特立独行的疯子,不是吗?所以,我的心才能听懂那个召唤,才能知道它在邀请我们发疯,邀请我们抛下理智和阻碍,抛下小市民阶级的种种想法,全心全意投入到灵魂和想象所在的那个没有成规、畅通无阻的世界里。

有一天,为了找那个背着海报旗帜的男子,我又到城里的大街小巷乱逛,并且一再刻意行经那堵有一扇看不见的拱门的老墙,可惜徒劳无功。后来我在城郊的马丁区遇到一支送葬队伍。我看着走在灵车后面的那些人,看着他们一脸悲戚,突然想到,在这座城里,在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哪个人死了我会怅然若失?如果我死了呢?有没有谁会真心地在乎我死了?虽然我有艾莉卡,她是我的情人,但我俩的关系长久以来相当疏远,我们很少见面,也不吵架了,我甚至不知道她此刻人在哪里。她偶尔会来找我,或我去找她,那是因为我俩都很寂寞,而且跟大家都合不来。由于我们在心灵上,甚至在精神困扰上颇有类似之处,所以我们之间虽问题重重,还是一直维持着男女朋友的关系,并偶有联络。接获我的死讯,她会不会大大地松一口气,仅仅觉得如释重负?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这些感觉是否正确,是否可靠。一个人若想具备确知事情的能力,就得让自己生活在正常且充满确定性的环境里。

我听从了自己的心意,任性地加入了他们的送葬行列。我跟在那些悲伤的人后面,一路走到墓园。那是一座私人经营的现代化水泥墓园,不但设有火葬场,丧礼所需的一切也都一应俱全。这名死者的家属没有选择将他火化,而是直接把棺材放进一个简单的墓穴里。我冷眼旁观牧师和那群赚死人钱的“秃鹰”—其实就是葬仪社的工作人员—主持和引导丧礼进行。他们努力要让丧礼看起来庄严、隆重又哀戚,却反而因此让自己显得无比做作、尴尬和虚伪,甚至可笑。只见那群穿着黑色制服的殡葬业者在家属身旁犹如一道人墙,不仅竭尽所能地想引导出席宾客悲伤,还强迫宾客得向伟大的死者致上最高敬意。但这一切根本是白费力气,因为没有一个人落泪,这个人的死仿佛没有人在乎。没有人按照指示乖乖地表现出悲伤。尤有甚者,每当牧师称大家为“亲爱的基督教友”时,出席丧礼的宾客,无论是商人、面包师傅,还是他们的妻子,那一张张生意人的脸全都表情僵硬且严肃,不仅一语不发,还不敢抬起眼睛。所有人都显得尴尬又心虚,此时他们心里只有一个愿望:希望这场令人不舒服的葬礼赶紧结束!终于,葬礼结束了。为首的两名教友跟致辞的牧师握完手之后,随即在旁边的草地上用力地摩擦脚底,试图把粘在鞋上的潮湿泥巴搓掉,但这泥巴正是他们安葬死者的土。只见大家的脸终于再度恢复到自然与正常。突然,他们当中有个人我觉得很面熟—是他,我觉得眼前的这个人就是那天扛着海报旗帜,交给我那本小册子的男人。

在我认出他的那一瞬间,他突然转身,蹲下,大费周章地把裤管卷起来,卷到鞋子上方,接着腋下夹着雨伞,拔腿就跑。我赶紧追上去。追到他之后,我朝他点头致意,但他看起来像是不认得我了。

“今晚没有表演吗?”我边问边用力地跟他挤眉弄眼,就像秘密共享者彼此之间的那种心照不宣。但我实在太久没做这种细腻的表情了—其实就我目前的生活方式而言,我连要怎么讲话都快忘记了,遑论挤眉弄眼,所以我觉得自己简直像在扮鬼脸。

“今晚?表演?”男子粗鲁地答道,并且一副不认识我的模样,“你这家伙,如果有需要就去黑鹰!”

突然我再也不确定他是不是那名男子了。我失望地往前走,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没有目标、没有斗志,甚至没有必须承担的责任。生活里只剩下该死的苦涩,我突然觉得长期以来累积的厌恶感终于达到了顶点,我终于被人生彻底驱逐和抛弃了。我愤怒而激动地穿过灰色的城市,只觉得所有一切闻起来都像潮湿的泥巴,像坟场。不,我的葬礼不要见到任何一位殡葬业“秃鹰”,不要见到那件牧师袍,不要听到任何一句呼唤教友的滥情话语!但不管我往哪个方向看,不管我再怎么想,我都找不到一个翘首盼望我的朋友,听不到一声真挚的呼唤,也感觉不到任何一点吸引与向往,所有的一切都在隐隐发臭,因腐朽而发臭,因随随便便就能满足而发臭,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陈腐枯槁、晦暗虚弱和精疲力竭。亲爱的主啊,怎么会这样?我怎么会变成这样?我这个原本满怀壮志的青年和诗人,甚至是缪斯女神的好友,我这个人间漫游者,热情洋溢的理想主义者,怎么会变成这样?这一切到底是怎么慢慢地、悄悄地发生在我身上的?这所有的无能为力和对自己、对一切的反感与厌恶,天啊,我所有的感情与感受仿佛都已经阻塞了,剩下的只有满腔厌恶与愤恨,只有满心的空虚和绝望所带来的地狱煎熬,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形成的?

我行经图书馆,巧遇一位年轻教授。几年前我曾在城里待过一阵子,那时我跟这位教授经常聊天,甚至多次受邀到他家里畅谈东方神学,当时我正在从事这方面的研究。教授朝我迎面走来,姿态拘谨,似乎有点近视。原本我打算就这么走过去,他却一眼就认出了我,不仅对我们的重逢喜出望外,还表现得非常热络。对于正愁思满怀的我而言,他的盛情多少让我有点感动。他既兴奋又激动地提到我们过去讨论过的一些内容,并信誓旦旦地说:他真的很感谢我曾经带给他的那些启发,并常常想起我。他说他跟同事之间鲜少有像我们那样激励人心且热烈的讨论。他问我什么时候来城里的(我谎称自己刚来没几天),为什么没去找他。我望着这个体面的男子,看着他和善又有教养的脸,突然觉得眼前这一幕可笑至极,同时又像一只饿坏了的狗,即便眼前放着的只是一小片温暖、一小口爱,甚至只是一丁点认同,也等同于一顿美味大餐了。

荒野之狼哈利忍不住心动和窃喜,干涩的喉咙里口水直冒,情感毕竟战胜了意志。我开始积极地撒谎,我说我来这里只会待几天,纯粹为了找资料,这两天刚好身体不适,否则早就登门拜访了。教授闻言立刻邀我今晚去他家做客,我也马上欣然同意,并请他代为问候夫人。其间我一直努力讲话和微笑,最后只觉得脸好酸,因为我的双颊早就不习惯这么多活动了。身为哈利·哈勒的我站在路边,先是因为突然被认出而心惊,接着因备受恭维而窃喜,然后又彬彬有礼且殷勤地跟对方寒暄,其间还要不时冲着这个有点近视的友善男子挤出笑容。但与此同时,另一个哈利却站在一旁,虽然也在笑,却是一边讪笑一边心想:我这兄弟还真是奇特,性格扭曲又虚伪,两分钟前还在为这可恶的世界咬牙切齿,但仅仅一次招呼,仅仅跟这个看似体面又正直的男子做了次无关紧要的寒暄,就感动成这样,并且不惜唯唯诺诺地一直跟人家说好说是,哈利这家伙不过就享受到别人的一丁点善意、尊重和友情,竟然就激动得像刚出生的小猪崽一样满地打滚。这两个哈利—两个实在令人讨厌的家伙—就这么一同站在彬彬有礼的教授面前,互相嘲讽,互相监视,彼此看不顺眼。但就像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时一样,他们最后总要问自己:这样的行为究竟是不是源于人类的愚蠢和软弱,是人类的普遍命运?或者,这种情绪性的利己行为,这种没骨气、无定见和情感上的不连贯与分裂,只是荒野之狼的个人特质?如果这种可鄙的行为是人类的普遍行为,那么哈利就有理由更加瞧不起这个世界了。但如果这样的行径只是荒野之狼的个人缺点,那么哈利将更瞧不起自己。

两个哈利争执不下,让我差点忘了教授的存在。突然间,教授让我感到无比厌烦,我只想赶快摆脱他。我目送他离开,看他沿着光秃秃的林荫大道往前走,以一种和善却有点可笑的方式走路,一种属于理想主义者、虔诚信徒的走路方式。我心里开始激烈挣扎,并且不由自主地弯曲和伸展僵硬的手指。痛风蠢蠢欲动,在力抗痛风的同时,我不得不承认我上当了,我竟让自己身陷于七点半受邀晚餐的责任中,并且得善尽义务地表现出礼貌,得陪着主人聊学术话题,得被迫旁观别人的家庭幸福。我既懊恼又愤怒地返回家中,倒了杯白兰地,掺水之后,配着痛风的药丸吞下。接着我躺进躺椅,试着阅读。

我终于可以静下心来看书,并且读了一会儿《苏菲的旅行,从梅莫尔到萨克森》—这是本非常迷人的休闲读物,写于十八世纪—突然我想到今晚的约会,但我的胡子还没刮,衣服也没换。天啊,我为什么要陷自己于这样的境地?无论如何,哈利,快站起来,把书放下,快去帮自己把下巴涂满肥皂,去把胡子刮干净,甚至刮到下巴的旧伤口流出血来,然后换上衣服,去跟人们好好相处!我边往脸上涂肥皂边想到墓园里那个—人们用绳索将亡者吊下去的—可鄙的土坑,还有那些无聊教友眉头深锁的脸。那一幕让我笑不出来,我觉得在那可鄙的土坑里,在牧师愚蠢而令人尴尬的致辞中,在送葬亲友愚蠢而令人尴尬的表情下,在金属材质或大理石材质的十字架和墓碑的冷眼旁观下,在无数铁丝假花和玻璃假花的陪伴下,人生就此画下句点的并不只有那个不知名的死者,而且还有我,还有明天或后天将死的我。我们将就此被埋葬,在所有出席丧礼者尴尬又虚伪的表情中被葬在肮脏的泥土里。不,不仅如此,所有一切将随之画上句点。

我们的所有努力、所有文化、所有信仰、所有生之乐趣和生之欲望,不管这一切曾经多么折磨人,都将全部被埋葬掉。人类文化所建构出来的世界其实就是座墓园,在这座墓园里,耶稣基督和苏格拉底,莫扎特和海顿,但丁和歌德都成了锈迹斑斑的金属墓碑上的模糊名字,来悼念他们的人如今只能虚伪而尴尬地站在墓碑旁—其实,只要悼念者还能像从前一样相信这块墓碑对他们而言是神圣的,自然就会产生许多真挚的表现。其实,只要还有人愿意诚挚、由衷地对死者、对陨落的世界说出哀悼之语或悲戚之词,大家自然而然就会有许多真挚的表现,但如今悼念者唯一做得到的,竟只是站在墓碑边尴尬、困窘地傻笑。

我一边想,一边懊恼地抠着下巴那处永远愈合不了的疤痕,抠着抠着又流血了,刚换过的领子又得再换,我实在不晓得自己在干吗!我根本一点都不想去教授家赴约!但就在此时,某一部分哈利却又开始惺惺作态,他说教授其实是个挺令人喜欢的家伙,他说自己渴望沾染一点人气,渴望聊天和社交,甚至有点想念教授先生的那位美丽的妻子,他说一想到要跟亲切的主人一起共度一个温馨的夜晚就非常兴奋,接着他取来贴布帮我包扎下巴的伤口,又协助我更衣和系上体面的领带,并默默地引导我,让我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心意,不再固执地只想留在家中。但是,另一部分的我却又想到:像我现在这样穿戴整齐,准备要出门去教授家赴约,去了之后又得或多或少以虚伪客套的态度来跟教授应酬,这一切其实不是我想要的,不是我愿意的,但这却是绝大多数人的生活,他们被迫这样做,而且得时时刻刻、日复一日地这样做,这样生活,这样行为。他们其实也不想,却还是得出门,得去赴约,得去聊天,得枯坐在机关或办公室内,即便这一切是被迫的,是如机械般行尸走肉,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即便这些事机器也会做,或者不做也无所谓,但他们还是得去做。就是这样的机械惯性,就是这种永无止境、将人不断向前推的机械惯性在阻碍人们思考,让大家无法跟我一样对自己的生活进行批判,无法认清和察觉自己的愚昧、肤浅,以及自己所面临的种种既可悲又可笑的问题,还有令人绝望的悲伤与枯槁。不过,天啊,或许他们才是对的,而且一直是对的,那些普罗大众,他们这样生活,乖乖地跟着大家一起玩生活中的各种小游戏,认同和遵守存在于其中的种种重要性,这才是对的。不该像我这种离经叛道的人,像我这种只想挺身而出对抗可悲的机械惯性的人,最后只能落得充满绝望地面对空虚。虽然我会在报上发表藐视普罗大众和讽刺他们的文章,但他们当中根本没有人会认为我骂的就是他,我控诉的就是他,我说该为我悲惨人生负责的罪魁祸首就是他!相反地,反而是我,我这个已经向前走了好远,已经走到生活的边缘,再往前便会坠入无底深渊的人,反而是我,我才不得不做坏事,不得不说谎,因为当我偶尔也想自欺欺人,也想装作自己还在遵循那份机械惯性,还在跟大家一起玩那些游戏,还隶属于他们那个可爱、幼稚的世界时,需要做坏事,需要说谎的人反而是我!

不过,既然我会说谎,那么今晚应该可以过得很美好。我来到教授家门口,站在门外,抬头望着他们家的窗户,心想:住在这里的男人年复一年地做着他的研究,阅读和评论相关文章,致力于找出中东神话和印度神话的关联性,并且乐在其中,这全是因为他相信自己所做的事情是有价值的。因为他相信知识,并自诩为知识的仆人,因为他相信单单是知道,单单是累积知识,就已经充满价值,而且他还相信世界是会进步的,是会继续向前发展的。

他其实没有真的打过仗,也没真的经历过爱因斯坦所引爆的学界大地震,爱因斯坦让至今为止的思想基础受到了极大的冲击(他以为爱因斯坦所提出的理论只跟数学家有关),他对于下一场战争的即将到来浑然不觉,他认为犹太人和共产主义者是可恶的。这个男人,这个教授,就只是个善良、不用大脑、开开心心,并自认为很重要的好孩子,像他这样的人的确令人羡慕。最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往里头走,穿着白色围裙的女仆出来迎接我,不知何故,我像有预感似的,特别仔细地留意了她把我的帽子和外套收往何处。接着我被带到一间温暖而明亮的房间,女仆请我在此稍候。我没有趁机先做一下祷告,也没有趁机打个盹儿,反而是顺从自己的一时兴起,随手拿起身边的东西玩赏。那东西是个不大的画框,里头有幅画。画框摆在硬纸板做成的架子上,斜立在一张圆桌上。

这是一幅版画,画中人物是诗人歌德,画像上的老人个性鲜明,素净的脸上干净得没有半点胡楂,这张脸绘制得堪称惟妙惟肖,既展现出了歌德那炯炯有神的目光,又传神地刻画出内阁大臣脸上那股淡淡的孤独与悲伤。看得出作者在绘制这幅画时着实下了一番功夫。这幅画确实成功地把这个威严的老先生,把他内心深处那种学者般的,或者说演员般的自持与正直给表现了出来。总之,画家的确非常成功地把歌德绘制成了一个极为英俊的老先生,这样的画很适合放在一般人家里当摆饰。

这幅画其实一点也不比那种常见的、由勤奋工匠打造出来的艺术品,例如耶稣肖像、圣徒像、英雄像、思想家肖像,或政治家肖像愚蠢,但或许正因为它的绘制技巧更臻上层,所以反而让我更加反感。其实不管这幅画画得好或不好,它都在大声提醒我:我已经反感了,我已经受不了了。这幅既优秀又自鸣得意的歌德画像只是在为我敲响警钟,让我更看清,我根本来错了地方!能安稳地端坐于此的只有被画得美美的文学大师,只有位高权重的大人物,而非我荒野之狼。

这时,如果进来招呼我的人是教授先生,那我就有机会找个合适的理由,随即告辞。可惜进来的是教授夫人,我决定把自己交给命运,虽然我有极不好的预感。在我们彼此问候完之后,第二记警钟随即响起,并且更为刺耳。教授夫人极力恭维了我的外表,但我心知肚明,自上次见面后,这几年我老了很多。刚才跟她握手时,痛风造成的手指疼痛再次明显地提醒我自己已经非常衰老了。“噢,对了,”接着她问,“夫人近来可好?”我被迫告诉她,太太已经离我而去,我们离婚了。这时教授走了进来,我俩都松了一口气。教授的问候同样热情而真诚,但不妙的预感与荒谬的情况却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找到了最佳的着力点:教授手里拿着一份报纸,他长期订阅这份报纸。

这是一份隶属于军国主义者和好战分子的报纸。教授和我握完手之后,便指着这份报纸跟我说,报上有个和我同样姓氏的人,一个也叫哈勒的时事评论家,这家伙非常可恶,是个背叛了自己祖国的浑蛋,哈勒不但嘲讽了自己的皇帝,还公开表示祖国对战争的爆发必须负的责任一点也不亚于敌国。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所幸,这小子已经得到了他应有的教训,编辑部已在第一时间果决处置了这个害群之马,并严厉地公开谴责他。教授见我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很快换了个话题。教授和他的太太,他们竟完全没想到那个浑蛋很可能就坐在他们面前,的确,我就是那个浑蛋。但何必多嘴?何必不打自招地造成别人的困扰?我在心底哑然失笑,并且不再对今晚寄予任何希望—今晚不可能有任何愉快的事发生了。

因为刚才这件事给我的感觉太强烈、印象太深刻,当教授提到背叛祖国的哈勒时,我瞬间被那种既沮丧又绝望的悲惨感层层包围。这种感觉从我在墓园时就出现了,并且越来越强烈,终至变成了一股狂乱的压力,一种生理上的严重不舒服感(尤其是下肢),一种令人窒息又恐惧的宿命。仿佛有什么东西正想悄悄地对我不利,我可以隐隐感觉到,危险正从背后不断逼近。幸好这时仆人来报,晚餐已经准备好。我们一同来到用餐的房间。席间我拼命说些无关紧要的事,或问些无伤大雅的问题,并且吃得比平常都多,我只感觉自己越来越不舒服,越来越痛苦。天啊,我在心里不停问自己:我为什么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累?

此外,我也感觉到,身为主人的教授夫妻同样觉得很不自在,他们的愉快是刻意装出来的。难道是受我精神萎靡的影响,还是他们家平常的气氛就是这么不和谐?他们陆续问了许多我根本没办法真心回答的问题,于是我开始满嘴谎言,并且在说出每一句谎话前都得先克制一下那股厌恶感。为了改变话题,最后我只好聊到自己今天旁观了一场葬礼,但不管我怎么努力,语气就是不对,平时的幽默感全然失灵。于是我们越聊越不投机,越来越觉得彼此搭不上话。我体内的荒野之狼开始龇牙咧嘴地对着我狞笑。吃甜点时,主客三人已经变得异常沉默。

用完餐,我们回到原先的那个房间去喝咖啡和酒,心想或许气氛能有所改善。可惜我又一眼就看见了大诗人歌德,虽然他现在被放到了旁边的五斗柜上。我再也无法漠视他的存在,虽然心中的警钟不断警告我别轻举妄动。我拿起那幅画,开始大发议论。我像着了魔似的,满脑子只有一个想法:我受不了眼前的气氛了,我一定要说些话让主人感受一下我的热忱,让他们重获鼓舞,我一定要说出一番令他们无比赞同的话。只是没想到我丢出的其实是震撼弹。

“但愿真正的歌德,”我率先开口,“不是这副德行!如此虚有其表又傲慢,一心只想讨好身旁的重要人士,这画中的模样真是谄媚,尤有甚者,在其男性外表下竟藏着一个可爱的、多愁善感的内心世界!歌德确实有许多值得批评的地方,我个人也常针对这个自以为了不起的老先生进行批判,但把他画成这副德行,不,不行,这真的太过分了。”

在我说话的同时,教授夫人正在为我们把咖啡加满,闻言脸一沉,倒完咖啡立刻快步离去。这时她丈夫才一脸尴尬且语带责备地告诉我,那幅画像是他太太的,而且一直被她视为心爱之物。“不管从客观来讲,您说的话多有道理,我都忍不住要抱怨,您不该表现得这么冒失而鲁莽。”

“您说得没错,”我不得不承认,“但这是我的习惯,是我改不掉的坏毛病,我总是选择莽撞。值得一提的是,歌德在他的巅峰时期,行为跟我也如出一辙。当然,画上那位模样俊俏、俗气,宛如沙龙照一般的歌德,不会做出如此莽撞、真实,并且直接的行为。我愿意向您和您的夫人表达我最深的歉意—请您转告夫人,其实我是个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病人。我想,或许我该告辞了。”

一脸尴尬的教授先生虽然又抱怨了几句,但话锋终究一转,开始聊到我们上次聚会有多么美好且激励人心。他说,上次我的那些针对古波斯光明之神密特拉和印度三大主神之一黑天的见解让他受益良多,他希望我们今天也能……我向他表达了感谢之意,感谢他对我说出了如此亲切友善的话,可惜我对黑天已经没兴趣,不仅如此,我对学术讨论也完全不感兴趣了,尤有甚者,其实今天我骗了他好多次,例如,我根本就不是这几天才来到城里,而是已经在这儿住了好几个月,不过我想独处,所以没有意愿参加上流社会的社交活动。原因之一,我的心情一直不好,并深为痛风所苦。原因之二,我经常喝得烂醉如泥。说完这些,为了对他彻底开诚布公,为了不想以一个说谎者的姿态离开,我决定对我所敬重的教授先生和盘托出,今天其实一开始他就严重冒犯了我。因为在那份反动报纸批判哈勒的这件事情上,他表现出的竟是一个不必上战场的军官那种既愚蠢又固执的立场,而非一个学者应有的风范。他口中的那个“小子”,那个背叛了祖国的浑蛋哈勒就是我。末了我还对教授说:“当今之世倘若还有某些具备思考能力的人愿意展现理性,愿意追求和平,而非一味盲目且疯狂地鼓吹下一场战争,那么我们的国家就有救了,不仅如此,全世界都能受益。就这样,告辞了,愿上帝保佑您!”

语毕我立刻起身,别了歌德,别了教授,走出房间,来到外面,一把抓起挂在衣架上的衣物,疾步离开。幸灾乐祸的狼在我心里大声欢呼,我体内的两个哈利又开始演起激烈的内心戏。一踏出教授家,我立刻明白,这个不愉快的夜晚对我的意义远大于那个情绪激动的教授。因为教授只是非常失望和有些生气,但对我而言,今晚代表的却是彻底的失败和逃亡,无异于正式向市民阶级的、谨守道德的、学者的世界告别,无异于荒野之狼彻底赢了。我告别得像个落荒而逃的人,像个打了败仗的人,我凄惨得像个人格彻底破产的家伙,这是一场没有慰藉、没有骄傲、没有幽默感的告别。我正式向我过去所属的世界、向祖国、向市民阶级的一切,向道德、向学识教养告别了,并且落得只能当个被猪排搞得几乎要胃溃疡的可怜家伙。我愤愤不平地沿着街灯往下走,只觉得愤怒至极又伤心欲绝。今天真是个悲惨、可耻又可恶的日子,从早到晚,从墓园到教授家,所有一切都糟糕透顶!但这一切到底所为何来?到底为了什么?这一切有意义吗?我还要让自己继续过这样的日子吗?还要继续这样囫囵吞枣地生活吗?不,不要了!今晚就让我结束掉这所有的闹剧吧!回家去,哈利,拿出剃刀往自己的喉咙划下去!你等这一刻已经等得够久了!

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走,痛苦与悲惨不停驱赶着我。我确实愚蠢至极,竟肆意批评善良百姓家的一件沙龙摆饰,我的行为真是愚蠢又失礼,但我只能这样,忽然之间我就只能这样,因为我再也受不了那种乖巧的、虚伪的、道貌岸然的生活。但我同时也受不了自己的孤寂,受不了我为自己打造出来的生活,我感到说不出的厌恶,真的反感至极。我快要在我那吸不到任何空气的地狱中窒息而亡,我还有出路吗?没有了。啊,亲爱的父母!啊,我曾发光发热,遥远而璀璨的青春!啊,我生命中曾有过的欢乐、工作与目标!如今什么都没留下,连后悔也没留下,唯一剩下的就是厌恶与悲伤。这一刻我真的觉得,必须这样活着好痛苦,我从没有这么痛苦过。

我进到市郊一家非常糟糕的酒吧里稍作休息,喝了点水和白兰地,然后又继续漫无目的地疾行,就像身后有恶魔追赶。我沿着老城区弯弯曲曲且坡度很陡的巷子往上走,然后又往下,穿过林荫大道,行经车站前的广场。我心底有个声音在呐喊:“赶快逃走!逃得远远的!”我走进车站,望着墙上的时刻表,又喝了点酒,思忖再三。一幅可怕的景象持续逼近,令我无比恐惧的景象越来越清晰。那就是回家,回到我的斗室里,然后一个人静静地承受绝望!这恐怖的一幕挥之不去,不管我怎么乱绕,不管我绕了多久,不管我再怎么不肯回家,不肯回到那堆满书籍的桌子前,不肯面对那张前面贴着情人照片的躺椅,不肯面对我终将拿起刮胡刀往自己的脖子割下去。不管我再怎么不肯面对,这恐怖的一幕就是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挥之不去,我心跳得好快好猛,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恐惧:对死亡的恐惧!是的,没错,我真的害怕死亡,害怕至极。即便我已经完全找不到人生的出路,我已经被厌恶、痛苦和绝望层层包围,即便世上再也没有任何事物可以让我快乐,可以为我带来希望,即便如此,面对自我了断,面对人生的最后一瞬间,面对冰冷的刀锋割进肉里,我还是恐惧到不行,这是一种无以名之的恐惧!

我找不到摆脱这种恐惧的办法。在这场绝望与懦弱的对抗赛中,今天懦弱显然赢了。倘若如此,明天,甚至是接下来的每一天,我势必又得重新面对绝望,又会更瞧不起自己。我又会再次拿起刮胡刀,久久站立,但最后还是把它扔掉,直到某一天我真的有办法了,要朝脖子割下去。既然这样,既然总有一天要做,那不如今天就做!我理智地跟自己商量,但是就像一个胆怯的孩子,不管我怎么跟他好说歹说,他就是听不进去,这孩子只想逃走,只想活下去。我胆战心惊地继续在城里乱逛,刻意远远地避开我住的地方。虽然仍一心惦记着赶快回家,却铁了心似的一再拖延。我不断流连在各个酒吧,喝一杯酒或两杯酒,然后又继续像被驱赶似的往前走。我故意远远避开真正的目的地,避开刮胡刀,避开死亡。我疲惫不堪,偶尔会在路边的长凳上、喷水池边,或大石块上坐下,稍事休息,静听自己的心跳声,然后抹掉额上的汗珠,站起来继续走,我只知道自己害怕得要命,只知道自己拼了命地想活。

那一晚,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被牵引到一个对我而言有点陌生的偏僻郊区,并走进了一家酒馆。在窗外就能听见酒馆里震耳欲聋的舞曲。入口处,大门的正上方挂着一块老旧的牌子:通往“黑鹰”。里头是热闹无比的夜生活,人声鼎沸,烟雾弥漫,酒气冲天,喧哗声此起彼落。后面的那间大厅供人跳舞,巨大的乐声犹如怒吼。我决定留在前厅,前厅满是穿着比较简单,甚至寒酸的人,相较之下,后面的舞池有不少人打扮得光鲜亮丽,衣着体面。我被人群推挤着向前走,最后挤到了吧台旁的一张小桌边。一个漂亮、白皙的女孩坐在靠墙的木头长凳上。她穿着跳舞的小礼服,领口很低、质料很薄,头上戴着一朵已经枯萎的花。看见我被大家挤过来,她专注而友善地定睛瞧我,下一秒便露出了笑容。她往旁边挪了挪位置,让我坐下。

“可以吗?”我礼貌性地询问,并且在她身旁坐下。

“当然可以,”她说,“你是谁?”

“谢谢,”我一开口便说,“我不能回家,不行,真的不行,我想留在这儿,倘若您允许,我想留在这儿,跟您在一起。不行,我真的不能回家。”

她点点头,状似了解。我望着她,目光落在她那从额头上垂下来,散落在耳边的卷发。我发现那朵枯萎的花是山茶花。乐声不断从另一边传过来,女侍一脸焦急地向吧台嘶吼着客人要的东西。

“那就留下吧,”她的声音让我觉得非常舒服,“不过,你为什么不能回家?”

“我不能回家。家里有东西在等着我—不行,我不能回家,那东西很可怕。”

“那就让那可怕的东西等着吧,你留在这里。过来,先把眼镜擦一擦,你这样子根本看不见。嗯,把你的手帕给我!我们喝点什么呢?勃艮第葡萄酒?”

她帮我把眼镜擦干净。我终于能看清楚她的模样:白皙、紧致的脸庞上点缀着涂了鲜红唇膏的小嘴,一双浅灰色眼睛,光滑而理智的额头,齐耳短发显得很利落。她一脸友善却略显嘲讽地打量着我。我们点的酒来了,她举起酒杯轻轻碰了一下我的酒杯,顺势往下看,目光落在我的鞋子上。

“天啊,你打哪儿来的呀?看起来竟像是从巴黎一路走过来的。没有人这副德行来跳舞的。”

我不置可否,忍不住笑了。但接下来我只是静静听她说话。我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好感。这让我非常惊讶,因为我一向避免跟这种年轻女孩打交道,我不信任她们。这名女子待我的方式却是我此刻最需要的—其实此后她每次都是这么跟我相处的。她总是对我体贴入微,一如我所需要,总是对我揶揄打趣,一如我所需要。她点了一份上面铺着火腿的面包,命我吃下。她帮我倒酒,让我喝,又交代我别喝得太急。对于我的言听计从,她深表赞许。

“你很听话,”她说,“你让人觉得跟你相处不累。我们来打个赌,你很长时间用不着听命于人了,对吧?”

“没错,您赌赢了,但您是怎么知道的?”

“无须什么高超的技巧。服从就像吃饭或喝水,一旦长时间缺乏,就会无论如何都需要。我说得没错吧?你其实很乐意服从我。”

“乐意之至。您好像什么都知道。”

“跟你相处很简单。朋友,也许我甚至有办法告诉你,在家等着你、让你如此害怕的东西是什么。不过,你自己其实也知道。所以我们不必浪费时间讨论这个,对吧?你这个傻瓜!一个人要是可以自杀,如果他有自杀的理由,是啊,他就可以结束掉自己的生命。但一个人如果还继续活着,就该好好地致力于生活。没有比这更简单的事了。”

“啊哈,”我大声讪笑道,“有这么简单就好了!我是那么努力在生活,上帝为证,但根本没用。自杀也许很难,我不清楚,但活着真的更加困难!天晓得活着有多么困难!”

“不,你将见识到活着有多容易!我们已经起了个头,你已经把眼镜擦干净了,也吃了东西、喝了酒。走吧,我们去把你裤子上和鞋子上的灰尘擦掉,这真的有必要。然后你再跟我去跳支西迷舞。”

“您瞧,”我立刻大声反驳,“我说得没错吧!我真的不想违抗您的命令,因为再没有比这更叫我难过的事了。但您现在的要求我真的办不到。我根本不会跳西迷舞,另外,像华尔兹、波尔卡,不管那些舞的名字叫什么,总之我通通不会,我这辈子从没学过跳舞。瞧,不是所有一切都像您说的那么简单。”

美丽的女孩张开她鲜红色的嘴唇,露出微笑,并且用力摇了摇她那梳理得服帖、整齐,留着像男孩发型一样的头。我望着她,突然有种错觉,她是我童年爱上的第一个小女孩罗莎·克莱斯勒,但罗莎的皮肤偏褐色,发色更深。不,不对,我不知道这个陌生女孩让我想起了谁,我只知道她让我想起了我的少年时期,想起当我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

“慢点,”她提高音量,“慢点!所以你不会跳舞?完全不会?甚至连最简单的一步舞都没跳过?天啊,这样你竟然敢吹嘘你努力生活过!你真会说大话,小伙子,像你这样的年纪不该再吹这种牛了。真是的,你这辈子连舞都不想跳,还敢说自己努力生活过?!”

“我不会跳舞又怎么样?!我又没有学过!”

她闻言大笑。

“你学过阅读和写字,不是吗?还有算数,甚至连拉丁文很可能都学过,还有法文,还有其他诸如此类的外语,不是吗?我敢打赌,你上学一直上了十年或十二年,很可能还读了大学,甚至读完了博士,并且会说中文或西班牙文,我没说错吧?这就是了。但你竟然抽不出一点时间,拿出一点钱去上舞蹈课!是这样吧?”

“那是父母的决定,”我极力为自己辩护,“是他们让我学拉丁文、希腊文和所有其他东西的。但他们没让我学跳舞,我们住的地方不流行跳舞,我父母自己也没跳过舞。”

她冷冷地瞅着我,一脸不屑,这表情让我再次忆起年少时的某些回忆。

“噢,所以全是你父母的错!那么你今晚来黑鹰有没有问过他们,有没有问他们可不可以?你问了吗?你是不是想说,他们早就死了?那,好吧!你说你小时候因为服从,所以没有学过跳舞,好,我接受!虽然我根本不认为你那时候会是个凡事听话的模范生。但那之后呢,之后那么多年,你都在干吗?”

“啊,”我只好坦承,“我自己也不清楚。我读了大学,做过音乐,读了些书,也写了些书,去旅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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