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荒野之狼 赫尔曼·黑塞 第1页,共2页

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就像普通的日子那样过去了。我就这么把这一天给消磨掉了,温柔地把这一天给扼杀了,借由我粗鄙又叫人羞愧的生活艺术。今天我工作了几个小时,翻阅了几本旧书,像个小老头一样身体痛了足足两个小时,服了药粉,窃喜疼痛就这么被我蒙混过关了,然后又泡了个热水澡,深深地吸吮着美好的暖意,接着收了三次信,连那些没用的信和印刷品也都仔细阅读过,再做一下呼吸练习,但冥想练习,由于今天感觉全身舒畅,所以就不做了。之后又去散了一个小时的步,抬头时意外发现天空中竟然有美好、温柔,又难得一见的羽毛状云絮。好美,一如阅读旧书,一如慵懒地躺在温暖的澡盆里,但即便如此,今天也并非一个特别令人振奋、特别璀璨,或特别幸福、快乐的日子,而是一个再正常不过,再平凡无奇不过的日子。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了好一阵子,一种属于不知足老先生的庸俗日子,称得上舒适惬意,完全可以接受,并且还不赖,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寻常日子。在这种日子里没有严重的病痛,没有很大的烦恼,没有解不开的忧愁,没有绝望。这种日子里连思考自杀的问题—是时候该自杀了吧?该不该效法十九世纪的奥地利作家阿达尔贝特·施蒂弗特在刮胡子时顺便了结掉自己的生命?—都能心平气和、不激动、不害怕地做出客观、冷静的评估。

任何人只要尝过那种悲惨的日子,那种痛风发作,或剧烈头痛的日子(这种头痛根植于眼球后方,只要眼睛或耳朵稍微动一下就足以让所有快乐瞬间化为折磨,一种像被恶魔诅咒般的头痛),或尝过那种灵魂像死掉了一样的日子,或尝过内心完全被掏空,且绝望至极的可怕日子—在那种悲惨的日子里,我们只能无奈地置身于几乎要被上市公司榨干的残破地球上,任凭人类的世界和所谓的文化不停地对我们散发出如年货市集般哗众取宠的虚伪、苍白的光芒,并让它们如影随形地跟在我们身边,冲着我们狞笑,发挥如催吐剂般的效果,让人想吐,甚至对我们原本就病恹恹的自我集中火力猛攻,终至把一切的无法忍受推向巅峰—任何人只要尝过那种地狱般的日子,就会对今天这种普普通通、马马虎虎的日子感到心满意足,并心存感激地坐在温暖的火炉旁,心存感激地读着早报,安心地确认:今天,世界上又没有战争爆发,没有新的独裁政权产生,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那些极明显的狗屁倒灶、贪赃枉法也都没被揭发。然后再心存感激地给那把早已生锈的七弦琴调音,再开心地,甚至说得上兴高采烈地唱一首普普通通的赞美诗,并借此让那个他所歌颂的、沉默又温和的,随随便便就能—犹如被施了氟氯溴一般—迷迷糊糊地感到心满意足的神,在无聊的日子里有点无聊事可享。这种无聊的心满意足,这种令人心生感激的无病无痛,在如此昏聩、迷糊的氛围下,当事者双方—只知一味点头的神和头发有点花白、圣歌唱得马马虎虎的这个普普通通的人—他俩真是像极了,简直就是双胞胎。

心满意足是件美事,无病无痛是件美事,能够这样得过且过的生活是件很美的事,在这种日子里不管是疼痛或欲望都不敢嚣张,所有的一切都只能默默潜行,只能蹑手蹑脚地悄悄通过。可惜这样的生活不适合我,我完全受不了这种心满意足,一小段时间后我便会无法忍受地对它感到厌恶和痛恨,就会绝望地想要逃进别的氛围里,或许是逃进欲望里,或许是—必要时—不惜逃进痛苦里。我只要一小段日子无欲无痛,呼吸着所谓美好生活的平淡氛围,我赤子般的灵魂就会开始隐隐作痛、默默悲伤,逼得我愤愤不平地只想将那把锈迹斑斑、用来歌颂神的七弦琴直接砸向一脸睡意、迷迷糊糊,又心满意足的神脸上。我宁愿让恶魔般的痛苦焚烧我,也不愿在舒适的居家氛围中闷死。一股压抑不住的狂野欲望在我胸中燃烧,我只想追求强烈的感觉,只想做出惊世骇俗之举,心中油然而生的是一股愤怒,对于温和、平庸、正常,对于彻底阉割的生活感到愤怒。一股按捺不住的强烈欲望,想破坏,想砸毁商店、教堂,或狠狠地自残,想做些鲁莽的蠢事,想把受人崇拜的圣像头上的假发扯掉,想送给叛逆的男学生们一心想要的前往汉堡的车票,想诱拐小女孩,想扭断某些代表市民阶级秩序的大人物的脖子。因为在我内心深处,最厌恶、最不屑、最常破口大骂的其实就是市民阶级的这种心满意足、身体健康和舒适惬意的生活;市民阶级所刻意营造和维护的这种乐观,这种对中庸、对正常、对普通的大肆鼓吹与豢养。

天色渐暗,我也在这样的心情里结束了这普普通通的一天。但我结束掉这一天的方式,并非一般痛苦的男人会采取的那种正常又舒服的方式。我没有让自己躺进业已铺得舒舒服服的床上,也没有接受床上那个诱饵般热水袋的引诱,而是对自己今天的微不足道的表现感到心有不甘又懊恼,于是怒气冲冲地套上鞋,穿上大衣,顶着黑夜与薄雾进城,打算到城里那家名为“钢盔”的小酒馆里,像那些喜好杯中物的男人说的那样“小酌一杯”。

我离开阁楼,沿阶而下,走下这道陌生人家里难爬的阶梯,这道刷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的小市民楼梯。这栋体面的出租公寓内一共住了三户人家,阁楼是我此刻的栖身之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我这匹没有故乡的荒野之狼,我这个最讨厌市民阶级世界的人,竟然总是寄居在最典型的小市民阶级家庭中,可见这一定是一份难以割舍的往日情怀。我选择的住处从来不是皇宫般的豪宅,也不是寒酸的无产阶级房舍。我选的永远都是井然有序、体面却非常无趣,且维持得一尘不染的小市民阶级家庭,这种地方总是萦绕着满室的松节油气味和肥皂香味。住在这种地方,倘若你关门时不小心太用力,或进屋时鞋子实在太脏,你都会被自己的不当行为狠狠地吓一跳。毋庸讳言,我之所以喜欢这种气氛,是因为儿时的记忆,就像是一份深藏在心底的对故乡的渴望,这份渴望一再地—令人绝望地—引我踏上这条愚蠢的老路。说实在的,我确实喜欢活在这种矛盾与冲突中,亦即我喜欢将我的生活,我那种孤独、缺乏爱、慌慌张张,且越来越混乱失序的生活,安顿在这种充满家庭气氛与市民阶级气氛的环境中。我喜欢嗅闻洋溢在楼梯间那股安静有序、干净有礼,而且温和的气息。我虽讨厌市民阶级的一切,但这股气息却总能触动我心底的某种情怀。

此外,我也喜欢在跨过房间的门槛后,外面的一切就被挡在门外了。里头只有一大堆书、一大堆烟蒂、一大堆酒瓶和满屋子乱七八糟、一塌糊涂,以及无人整理的东西。这屋里的所有一切,不管是有形的书、稿子,或无形的思绪,全都标记着、彰显着寂寞所带来的危害和生而为人所面临的困境,以及一份深切的渴望,渴望为这个了无意义的人生寻得一份崭新的意义。

我行经南洋杉,也就是二楼住户门前那个小小的楼梯间。毫无疑问,这里比其他地方更一尘不染,刷洗得更彻底。二楼门前这片天地呈现出一种超凡脱俗的悉心照料,简直像座散发出光芒的秩序殿堂。这里铺着令人羞于践踏的木地板。木板上立着两个小小的花架,每个花架上都有株大大的盆栽,一盆是杜鹃花,一盆是长得非常茂盛的南洋杉。尤其是南洋杉,这株健康又结实的小树,虽然小,却体现出极大的完美,它的每片针叶,即便是最细枝末节处也擦拭得无比干净清新。偶尔四下无人,我会把这里当作神圣的庙宇,坐在可以居高临下观赏南洋杉的阶梯上,静下心来,十指交握,虔诚地望着这座井然有序的小花园,它那令人感动的状态和孤寂到简直可笑的氛围,总能触动我心灵深处的某个角落。我常猜想,在楼梯间的旁边、那扇门的后面,在南洋杉神圣树荫的庇护下,那里肯定是间充满桃花心木气味的公寓,过的肯定是一种非常体面、非常健康,每日早起,认真负责,家人定期聚会,一起开心过年过节,星期天固定上教堂,每晚早早上床睡觉的日子。

巷弄中,我踩在潮湿的柏油路面上,刻意装出轻松愉快的模样。眼泪汪汪的街灯在又湿又冷的朦胧雾气中绽放着光芒,同时吸吮着潮湿地面反射回来的微光。我突然忆起少不更事时—当时我最爱这样漆黑又朦胧的晚秋夜晚,或冬季夜晚—每当大半夜,我裹着大衣,顶着狂风骤雨,疾步穿过粗暴又狂扫落叶的大自然时,总是无比贪心又陶醉地大口呼吸着兴致高昂的孤寂感与多愁善感。当时的我也是孤独的,却孤独得非常享受,且文思泉涌。稍后回到房里,我总要坐在床沿,就着烛光,赶紧把泉涌的诗句写下来!可惜那一切已经过去,我俨然饮尽的空杯,再也无法盈满。遗憾吗?不,一点也不。凡事过去了,就已经过去了,没有什么好遗憾的。真正能造成遗憾的只有此时此刻与今时今日,只有那些被我虚度了的、不计其数的时刻与日子,以及那些我只能无奈忍受,既无惊喜也无惊吓的苍白日子。感谢上帝,幸好也有例外的时刻,在极偶尔、极罕见的某些时刻里,生活中还是会出现惊吓,出现惊喜,并突破藩篱,将我这迷失的人重新带回充满生命力的世界中心。我悲伤而充满内在悸动地试着回想:上次出现这种感觉是什么时候?

那次是去听一场演奏会,他们演奏了一首好美的老曲子,在木管乐手奏出两个轻音之间,我突然跨过了天堂之门,翱翔于天际,并亲眼见证了上帝正勤勉地忙于工作。这样的喜悦与盈满令我泫然欲泣,世间再没有我想对抗之物,再没有能令我恐惧之事,我愿接纳并认同世间的万事万物,愿毫无保留地献出我的赤诚之心。那份感动前后不到十五分钟,但当晚他就又回来找我,回到了我的梦中,从此以后,总是默默地在苍白、荒芜的日子里为我绽放光芒。偶尔我会短暂而清晰地看见他金碧辉煌的神圣身影再度行经我的人生;他总是仿佛已被俗世的尘埃深埋,然后又突然光芒万丈地出现在我眼前,貌似再也不会消失,不一会儿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某个夜里,我躺在床上,依旧清醒,突然文思泉涌,但那些诗句美得、妙得我简直不敢妄想可以把它们记下来。隔天一早,我也确实完全想不起来了。但那些诗句仍深埋在我心里,就像一颗坚硬的果仁深藏在又破又旧的外壳下。还有一次是发生在阅读某位诗人的作品时,另一次是在思考笛卡儿的一项洞见时。

还有一次是阅读帕斯卡尔的思想时,另一次则是我和情人在一起时,那道耀眼的金色光芒再度出现并引领我进入喜乐盈满的天堂。啊,要在人世寻获神的踪迹何其困难啊!尤其身处这个如此不知足、如此充满小市民阶级氛围和如此缺乏精神性的时代里,而且还得面对眼前的这些建筑、这样的商业、这样的政治和这样的人!在这样一个世界里,它所有的目标都不是我所追求的,它所有的快乐都不是我所想要的,所以我怎能不成为一匹荒野之狼,怎能不成为一个孤僻而粗鄙的遁世者?不管是进剧院或者去看电影,我都坐不住,报纸我也看不下去,当代书籍我鲜少有满意的,我无法理解大家为什么要一窝蜂去挤人满为患的火车和饭店,去挤播放着沉闷、刺耳音乐的咖啡厅,为什么要一窝蜂挤到奢华都市的酒吧和歌舞厅里去,为什么要赶集似的去参观世界博览会,加入游行行列,或赶一场又一场专为求知若渴者举办的演讲,或聚集在偌大的运动场上观看赛事,做这些事究竟能获得什么样的趣味和快乐?对我而言,这些唾手可得的快乐,这些总有成千上万人不辞辛劳赶着要去做的事,我不懂它们的乐趣何在,遑论参与了。相反地,在我极少数的欢乐时光里,那些被我视为幸福,视为珍贵经验,令我欣喜若狂或振奋的事,世人往往只愿意在文学作品里接触、寻找或喜爱,一旦这些事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只会觉得疯了。是啊,假如世人是对的,假如咖啡厅里的音乐是迷人的,假如大众娱乐和不知足的美国式的群众行为是对的,那么我的行为当然是错的,我这个人当然是疯了,我肯定是一匹—就像我常自称的那样—货真价实的荒野之狼,一匹迷失在一个对他而言既陌生又无法理解之世界的荒野之狼,一只找不到故乡,无法自在呼吸,无法畅快吃喝的迷途动物。

怀抱着这份挥之不去的想法,我疾步走在湿答答的街道上,来到城里最安静且最古老的一区,我停下脚步,往对面看,在小巷的那边,黑暗中有一堵老旧的灰色石墙。我很喜欢望着那堵墙,看着它如此苍老、如此不问世事地矗立在小教堂和老旅馆中间。白天经过,光看着它粗糙的墙面,我的眼睛就宛如得到了歇息。如此安静、美好又沉默的地方在市中心已经很罕见了。城里的其他地方,每半平方米就会有家商店,只见律师、发明家、医生、理发师或鸡眼治疗师,为了招揽生意全在殷勤地对路人自我介绍和推销。此刻我再度望向那堵古老的墙,见它沉默而安详地矗立在那儿。不,不对,似乎有什么地方变了。我发现墙中央竟然有扇美丽的、小小的尖顶拱门。我感到困惑,无法确定那扇门是否一直都在那儿,或是最近才刚装修的。但那扇门看起来非常旧,极为古老。以深色木头做成的、紧闭着的这扇小门,或许百年前曾是通往寂静修道院的通道,或者现在也还是—即使修道院不存在了。也许这扇门我早就看过千百回,只是从未察觉。也许它最近刚上过漆,所以我才会注意到。无论如何,我站在对面一个劲儿盯着它看,就是没有走过去。横在我们中间的路面,看起来软得像一踩下去就会不断往下陷,而且湿答答的。我就这么站在人行道上,久久地望着对面。漆黑的夜色笼罩着万物,突然间我觉得那扇门的上方似乎有花环装饰,或者有什么色彩斑斓的东西。我拼命地瞧,终于看到那扇门的上方好像有块浅色的牌子,牌子上似乎写了字。我眯起眼更加认真地看,最后决定走过去,虽然路面又脏又有积水。到了对面,我看见灰绿色的墙面上,小门的上方有块被灯光打亮的浅色区域,一些彩色字母不断出现在这隅反白的墙面上,旋即消失,然后又出现,又消失。我心想:灯光广告。这堵美好的老墙终究还是沦为他们打广告的地方了!我的眼睛捕捉到几个快速闪过的字母。但这些字太难看懂,我几乎是半看半猜。除了每个字母间隔不一外,这些字母的颜色也都太淡太微弱,并且一下子就消失了。在这里打广告的这个生意人也未免太过外行,他肯定也是匹荒野之狼,也是个可怜的家伙!为什么他会选在老城的这条暗巷中的这堵老墙上打广告?而且还选在这个时间点,选在这样的下雨天—这个时候根本不会有人经过这里。而且,广告字幕为什么要跑得这么快,并且消失得这么快?而且又这么随性和难以阅读?但是,等等,我终于跟上了它的速度,一口气捕捉到了好几个字:

魔法剧场

非人人皆可入场……

——非人人皆可……

我试着打开那扇门。但不管我怎么用力,怎么压,那柄又旧又沉的门把始终纹丝不动。这些字跑完后,字幕突然消失,仿佛它悲伤地察觉到自己的徒劳无功。我往后退了几步,脚都踩脏了,但不管我怎么等,都没有再看见任何字母,广告字幕就这么结束了。我站在肮脏的路面上,好一会儿移不开脚,只是等,白费力气地等。

我终于放弃,开始沿人行道的方向往回走,突然一连串彩色光影映在积水的柏油路面上。

我赶紧阅读:

仅——供——疯——子——观——赏!

现在我的脚全湿了,并且冷得发抖,但我还是继续站在那里等。又过了好一会儿,什么也没有。我站在那里等,并且忍不住想:这些像鬼火一样,突然出现在潮湿墙面上和黑亮柏油路面上的、朦胧的彩色字母还真是漂亮啊!突然我又想到: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啊!先前我不是还在想有关金碧辉煌的神圣身影突然出现在眼前,旋即又远去,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的事。啊,二者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啊!

我冷得发抖,却继续往前走。我忍不住缅怀神圣身影,忍不住满心向往:要是能穿过那扇门,走进仅供疯子观赏的魔法剧场该有多好!不知不觉我已来到闹市区,入夜后这里什么样的娱乐都有,到处是悬挂的海报,招牌林立:女子乐队、杂技表演、电影、舞厅,但这些都不是我要的,这些是任何人都可以观赏或从事的娱乐,是正常人的娱乐。我也确实看到那些表演的入口处挤满了一群群正常的人。即便那些娱乐不是我要的,我的满怀悲伤还是得到了些许宽慰,因为我毕竟见到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问候,那些跳跃的、五彩缤纷的字母,它们撩动了我的灵魂,甚至深深触动了我的心弦。金色的神圣身影再次以微光闪现的方式出现在我面前。

我决定再次造访那家充满古旧气息的温馨酒馆。这家酒馆,从我二十五年前第一次造访这里,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变。老板娘还是当初那位,不少当时的客人还坐在这里,甚至坐在相同的位置上,面前也摆着相同的酒。我走进这家朴实的小酒馆,这儿就像我的一处避难所。跟有南洋杉的那隅楼梯间一样,这个避难所虽然无法提供我家乡般的归属感,虽然充其量只能给我一个可以安静旁观的位置,让我看着舞台上这些陌生人根据陌生剧本演一场陌生的戏,但即便如此,这个安静的位置仍有其难能可贵之处:这里没有拥挤的人群,没有喧哗,没有音乐,这里只有一些安静的小老百姓,就着没铺桌巾的木头桌子(非大理石桌面,非搪瓷桌面、丝绒桌面或黄铜桌面),面前摆着一杯酒,一杯扎扎实实的好酒。但也许这些看起来很眼熟的酒客只是一群庸俗之辈,在他们庸俗的家中枯燥的神龛上供奉的也是那种随随便便就能心满意足的神。但也有可能他们就像我一样,是孤独而迷失的少年,是满脑子无用理想的沉默酒鬼,是荒野之狼,是可怜的恶魔,唉,谁晓得。他们每个人各有各的乡愁,各有各的失落,他们来这里各有所需吧。已婚的来追寻自己的少年情怀,老公务人员来缅怀学生时代的意气风发,所以大家才会这么沉默,才会只是静静地喝着酒,而且都像我一样,宁愿与半升阿尔萨斯葡萄酒为伴,也不要去挤在女子乐团的舞台前。我可以在此抛锚,要我在这里待上一个小时,甚至两个小时,都不成问题。阿尔萨斯葡萄酒刚要入口,我忽然想到,除了早餐的那块面包,我这一整天什么也没吃。

真不可思议,人竟然可以什么东西都吞下肚!我先看了十分钟报纸,通过眼睛将某个不负责任的家伙的精神产物吞下了肚;那家伙囫囵吞枣地将别人的话就这么吞下去,然后又完全未经消化地吐出来,我竟然也跟着把它们吞下肚,并且还足足吞了一整个专栏。接着我又吃了一大块牛肝,一块从被打死的小牛身上割下来的肝。真是不可思议!但最棒的还是阿尔萨斯葡萄酒。我一向不喜欢又浓又烈的酒,那种酒不适合日常小酌,它们的作用通常太强,并且常以具有某种特殊风味而闻名。我最喜欢的还是这种纯净、清淡、朴实,没有特殊名称的乡下酒,喝多了也不会感到不舒服,它们喝起来就是这么美味,这么顺口,这么充满了乡村、大地、天空和森林的气息。一杯阿尔萨斯葡萄酒配上一块美味的面包,绝对是最棒的一餐!但我却先吃了一盘牛肝,平时我很少吃肉的,可是今天这盘牛肝竟让我觉得很享受,而且我面前的这杯酒也已经是第二杯了。这真是不可思议!同样不可思议的还有:在某个地方的绿色山谷里,因为有一群健康、殷实的农人不辞辛劳地种植葡萄,并且榨汁酿酒,所以在世上的某些角落,甚至是离他们很遥远的角落,满怀失望、默默喝着酒的小老百姓或迷失的荒野之狼,才能有机会因为这些酒而重新汲取到些许勇气与悸动。

姑且让我称之为不可思议吧!的确很棒,它让我们得以再次感受到悸动。一杯薄酒下肚,一切都释怀了,连报上那堆烂文字都能轻松笑看。突然,早已被我抛之脑后的木管轻音再次奏起,犹如一个能映照出周遭景象的肥皂泡在我心中冉冉升起,晶莹剔透,就这么五彩缤纷地把整个世界映照在、缩小在其表面上,旋即轻轻破灭。倘若那天堂般的美妙旋律真的已悄悄深植于我的灵魂中,并且偶尔会在我心底绽放出五彩缤纷的美丽花朵,那么我又怎能说自己全然迷失了呢?即便我确实是一只迷途的动物,一只无法理解周遭环境的野兽,但我这可鄙的生命还是有意义的,因为答案已然在我心中,我的心总能接收到那来自遥远的、更高世界的召唤,无数美好的影像早已深植在我的脑海中:

意大利文艺复兴大师乔托在帕多瓦城小教堂蓝色拱顶上绘制的天使群像;

哈姆雷特和头戴花冠的奥菲莉亚,他们的遭遇无疑是世间所有悲伤与误解的最佳例证;

站在火焰熊熊燃烧之热气球上,慷慨激昂大发议论的飞行员贾诺左;

举起头上的新帽子向众人致意的随军牧师阿提拉·施梅茨勒;

还有宛如一座山那样耸入云霄的佛塔婆罗浮屠。

即便这些美好的影像也同时存在于成千上万其他人的心目中,即便还有其他不计其数的美好影像与音乐,但唯有我的心是它们最终的归处,唯有我的心能看懂、听懂它们。

修道院那堵古老、斑驳、饱经风霜的灰绿石墙,那堵借无数裂缝与侵蚀雕刻出壁画的墙—是谁在由衷地与之回应?是谁用灵魂赤诚地拥抱它?是谁恋之爱之?是谁看懂了它所施的魔法,那五彩缤纷却稍纵即逝的魔法字母?除此之外,僧侣们所撰写的古书和古书上熠熠生辉的彩饰画,还有那些早就被同胞们所遗忘、百年前,甚至两百年前的德国诗人所写的书籍,所有这些陈旧不堪、霉迹斑斑的扉页,还有古代音乐家所留下的手稿或印刷品,那些尘封在清晰却泛黄乐谱上的音乐梦—是谁听懂了它们那极富精神性,不羁却充满了向往的心声?是谁把他们的精神与他们所施的魔法满满地装在心里,让他们在另一个与他们大相径庭的时代里依旧长存?是谁不曾忘记意大利古比奥城山丘上那株矮小、脆弱的柏树,那株即便因落石砸中而折断,仍努力展现强悍之生命力,且再度萌发娇嫩新芽的柏树?是谁懂得对二楼那位辛勤的主妇和她悉心照料下一尘不染的南洋杉真心发出赞叹?是谁在深夜的莱茵河畔看懂了雾气蒸腾中缥缈笔画所传达出的寓意?是荒野之狼!还有,是谁努力在为自己荒芜的生活寻找些许残破的意义?是谁为此不惜忍受外在的了无意义,不惜活得像个疯子,并且只能在心里偷偷盼望:也许在这令人迷惘的一片混乱中仍能见到启示,仍能接近神?

老板娘想为我斟上第二杯酒,但我握住了杯子,并且起身。我不需要酒了。金色的身影再次闪现,我又忆起了永恒,忆起了莫扎特,忆起了星辰。顷刻间我又能畅快地呼吸,畅快地活着,畅快地存在于人世间,无须忍受痛苦折磨,无须恐惧,无须自觉可耻。

我走出酒馆,寂静的街道上冷风狂扫着细雨,细雨敲打着路灯,朦胧的灯光幽微而闪烁。现在要去哪儿?倘若我此刻可以许一个有魔法的心愿,我希望面前立刻出现一间路易十六风格的美丽雅室,并由里头的一流乐手为我演奏两三首亨德尔和莫扎特的音乐。啊,那我的心情会有多么舒畅啊!我将畅饮冰凉、优雅的乐声,犹如诸神畅饮琼浆玉液。啊,假如此刻我能有个知交好友,一个住在阁楼里,就着烛光沉思,身边还放了把小提琴的知交好友,该有多好啊!我一定要蹑手蹑脚地闯进去,破坏他的宁静夜晚—静悄悄地沿着楼梯的转角层层向上,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吓他一大跳,接着两人秉烛夜谈,纵情音乐,畅快地享受几个小时远离俗世的夜晚时光!曾经,我享受过那样的快乐,就在几年前,但随着时间过去,那份快乐也离我远去,并彻底地消失无踪了;在此刻与彼时之间,剩下的唯有岁月凋零。

我满心踌躇地踏上归途,竖起领子,手杖敲打在湿答答的柏油路上。不管我再怎么放慢脚步,回到阁楼的速度还是太快。我不喜欢我那个小小的临时归处,但对我而言,它又是如此不可或缺,毕竟随着时间过去,那个在冬夜里顶着狂风骤雨,在旷野中奔跑的我,早已一去不复返了。但上帝为证,无论如何我都不想扫了自己今晚的好兴致,下雨也罢,痛风也罢,都影响不了我,遑论那株南洋杉了。即便听不到室内乐器的演奏,即便无处可寻身边放着一把小提琴的孤单挚友,我心中美好的乐章依旧奏起,我依旧会在有规律的呼吸间轻哼着旋律,像煞有介事地自己为自己演奏。我边走边想。没错,没有乐队、没有朋友根本无所谓,向往那种无济于事的温情,并因此而自苦,真是太可笑了!孤独其实是一种独立,是我由衷盼望的,是我长年累月自我锻炼后得到的。但孤独也是冰冷的,是啊,没错,孤独同时带来了寂静,美好的寂静,形成了一种巨大,大得像群星运转于其中的冷冽又寂静的太空。我行经一处舞厅,强悍的爵士乐迎面袭来,燥热而野蛮,像从一堆生肉上扩散而出的气息。我忍不住驻足。无论我多么讨厌这种音乐,它都悄悄对我产生了一股吸引力。我讨厌爵士乐,但比起现今的学院派音乐,我喜欢它远超过学院派音乐十倍。爵士乐所展现出来的那种既欢乐又粗犷的野性,总能引领我进入本能的世界,并且直接呼吸到单纯而鲜红的感官欲望。我停下脚步,嗅闻,闻着充满血腥味的靡靡之音,愤怒而贪婪地嗅闻着从舞厅内飘出的气息。其实这种音乐,部分充满了诗意,既多愁善感又甜蜜,可谓非常感性,但另一部分却无比狂野、放肆和强烈。两个天差地别的部分却可以在爵士乐中单纯而和谐地结合在一起,并形成一个整体。这是一种属于末日的音乐吧!罗马最后一任皇帝命人演奏的想必就是这种音乐。当然,跟巴赫或莫扎特那种真正的音乐相比,这种音乐简直像垃圾—但我们的艺术、我们的思想,本来就是这样,这就是我们的表象文化呀,一旦把它拿来跟真正的文化相比当然会沦为垃圾。

但这种爵士乐也有它的优点,就是非常真挚,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黑人那种可爱、不虚伪的特质,以及稚子般的快乐情怀。这种音乐具有黑人和美国人的某些特质,这种特质对我们这些性格坚毅且强悍的欧洲人而言,既像少年般新鲜又显得稚气。会不会欧洲也将变成这样?或者欧洲其实早就朝这个方向在改变了?会不会我们只不过是一群对过往欧洲,对过往音乐、文学仍有所坚持与崇拜的人,换言之,我们只不过是一群硕果仅存的、患有复杂精神官能症的愚人,我们这种人或许明天就会被众人遗忘,嘲笑?会不会我们所谓的文化,所谓的精神,所谓的灵魂,所谓的美,以及所有被我们称为神圣的东西,其实都只是个鬼影子,它们早就死了,只是我们这群傻瓜仍视之为真,仍视之为活生生的?也许它们从来就没有真的存在过,没有真的活过?会不会我们这群傻瓜所致力追求的东西,从头到尾都只是个幻影罢了?

我又重新回到了老城区,小教堂模糊而不真切地矗立在一片灰蒙蒙之中。我突然想起了今晚稍早之前的经历,那扇谜一样的小拱门,拱门上方那隅谜一样的反光区域和玩笑似的、忽隐忽现的光影字母。那些字母上写了什么?“非人人皆可入场”“仅供疯子观赏”。

我将目光投向那堵古老的石墙,仔细地瞧,暗自期盼神奇魔法能再次启动,那扇小小的拱门能为我正式开启,并邀请我这个疯子走进去。会不会那里头真的有我所向往的东西?真的有属于我的音乐正在演奏?

那堵黝黑的石墙,在夜幕低垂中冷眼旁观着我,它全然封闭,深深地沉睡在自己的梦中。上面根本没有门,没有尖尖的拱门,那里只是一堵黝黑、沉静,连个洞也没有的墙。我哑然失笑地继续往前走,彬彬有礼地对着石墙点头致意:“晚安了,石墙,我不吵醒你。总有一天,等时间到了,你就会崩塌,或者会被贪婪的企业招牌给覆盖。现在你依旧在这儿,这么美丽、这么安静地矗立在这儿,这已经够让我满心欢喜了。”

突然黝黑的巷口冒出来一个人,就这么莽莽撞撞地站在我面前,我吓了一跳。又是一个寂寞的夜归人,他步履蹒跚,头戴便帽,身穿蓝色衬衫,肩上扛着一面海报旗,脖子上绕着一根皮带,皮带一路延伸到腹前的箱子上。箱子是打开的,年货市集上沿街兜售的小贩都是这副打扮。他疲惫地走在我前面,没回头瞧我一眼,否则我一定会跟他问好,并请他抽根雪茄。凭借路灯,我想看清楚他旗帜上—其实那只是一根杆子上粘着一张海报—的内容。但海报晃来晃去,我怎么也看不清楚,于是我开口喊他,希望他停下来让我看清楚。他闻言停住,并将旗杆扶正,我终于可以仔细阅读那仍在轻轻晃动、微微飘荡的文字:

无政府主义者的夜间娱乐

魔法剧场!

非人人皆可入场……

“啊,我正想找的就是您,”我欣喜地叫住他,“请问所谓的夜间娱乐是什么?在哪儿演出啊?什么时候开始?”

但他径自往前。

“不是人人皆可入场。”他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声音里透着浓浓的睡意,继续往前走。

他已经累了,想回家了。

“请留步,”我拉开嗓门儿喊,疾步朝他跑去,“您箱子里放的是什么?我想跟您买!”

男子步伐没停,机械式地把手伸进箱子里,抽出一本小册子,往我面前一摆。我赶紧接过来,收进口袋。我解开大衣纽扣,正想掏钱给他,他却一个转弯,往旁边的一扇门走去。门在他身后合上,他就这么消失在我眼前。门后,他沉重的脚步声在庭院里响起,先是踩在石板路上,接着是一段木阶,再下去我就听不清楚了。突然,我也觉得好累,一股已经很晚了,得赶紧回家的感觉油然而生。我加快脚步,迅速穿过市郊的巷弄,回到我居住的、有城墙环绕的那一区。此区有无数窗明几净的出租公寓,在草坪和常春藤后面经常住着公务员和一些退休的人。行经常春藤、草坪和杉树,我回到了家门口,对准钥匙孔开门,找到开灯的按钮,进到玻璃门内,经过光可鉴人的木柜、盆栽,开启阁楼的门,进到我临时的窝,暂时的家,里头有靠背椅、火炉、墨水瓶、水彩颜料盒、诺瓦利斯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它们正在等着我,一如其他人,那些正常的人,回到家,家里总有母亲,或妻子、孩子、女仆,狗和猫在等着他们。

我把湿答答的外套脱下,立刻想到那本小册子。我将它抽出来,一本印刷得很差,纸张也用得很差的薄册子,就是那种年货市集上常有人发送的小册子,标题通常是《剖析一月出生的你》或《怎么在八天内看起来年轻二十岁?》。

我从容地坐进那张有扶手、有靠背的椅子里,戴上眼镜,下一秒却心头一凛,有一种命中注定的感觉。这本小册子的封面竟然印着这样的标题:《荒野之狼—仅供疯子阅读》。

以下是这本小册子的内容。翻开后我一口气将它读完,并且越读越迫不及待,越读越激动莫名!

从前有个人名为哈利,大家管他叫荒野之狼。他以两脚行走,身穿衣服,是个人,但骨子里却是匹不折不扣的荒野之狼。他学会了很多事—一个拥有良好智能者所能学会的那些事,并且成了一个相当有智慧的人。但有件事他没学会,那就是:对自己和自己的人生感到满意。这件事他做不到,他是个无法知足的人。原因可能是,在其内心深处,他无时无刻不意识到(或自认为意识到),自己其实不是人,而是匹来自荒野的狼。针对这一点,有识之士或许要争辩不休,他现在真的还能算是一匹狼吗?会不会他曾被施了魔法,甚至出生前就被施了魔法,所以原本是狼的他才会变成了人?又或者,他虽生而为人,却拥有荒野之狼的灵魂,并且被此灵魂所控制?或者,自认为骨子里是匹狼的这种信念,根本只是他自己的一种幻想或病态,例如,有可能是这个人小时候性情很野,不受约束又不守规矩,于是管教他的人竭尽所能想除掉他体内的那匹野兽,并因此导致他产生了这样的幻觉和信念:自己骨子里其实是头野兽,不过是披了层薄薄的人皮与教化的外衣罢了。这件事要聊可以聊很久,甚至可以写成专书来探讨。但说得再多也无助于荒野之狼,因为不管那匹狼的存在是因巫术,或因人为塑造,或只是他自己对灵魂的一种幻想,总之,对他而言,结果通通一样。无论别人怎么想,也不管他自己怎么想,都毫无意义,因为这些都无助于把那匹狼从他身上铲除掉。

总归一句话,荒野之狼拥有双重天性,一是人性,一是狼性,这是他的命运。但说实在的,这样的命运既不特别也不罕见。这种情况在许多人身上都看得到。他们有的很像狗,有的很像狐狸,像鱼,或像蛇,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特别感到困扰。人和狐狸、人和鱼并存在这些人身上,不但不互相妨碍,还能互相裨益,尤有甚者,有的人达到的状态令人羡慕—在这种人身上,狐狸或猴的性格远大于人,他们却能过得幸福又快乐。这种例子屡见不鲜。不过哈利的情况却刚好相反,他体内的人和狼无法和平共存,遑论相辅相成;他体内的人和狼永远处于敌对状态,彼此的存在只会给对方带来痛苦;两个容不下彼此的死敌同在一具躯体与灵魂中,这注定是痛苦的。但话说回来,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命运,没有谁是真正轻松的。

至于我们这匹荒野之狼,他的情况是,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是狼,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是人,就像所有混杂物种一样。只不过当他是匹狼时,他体内的人就会用批判和审视的眼光不断窥探他—当他自觉是人时,体内的那匹狼同样也会这么做。举例来说,当自觉是人的哈利突然有个很棒的想法,或油然生出一股细腻、高尚的感觉,或想从事某些所谓的善行时,他体内的狼就会露出利齿,冷冷地笑,并残酷无情地讥讽他,那些他自觉高尚的行为在狼的眼里其实很可笑;狼一向清楚自己要什么,狼要的是独自奔跑在草原上,舔吮鲜血,追逐母狼,所以,就狼的眼光来看,人类所有的行为都极其可笑又可鄙,愚蠢又虚伪。反之亦然,当哈利自觉是狼,且做出像狼一样的行为时,当哈利对其他人龇牙咧嘴,当哈利憎恶所有人,与所有人为敌,觉得人类的礼仪与风俗真是虚假又低能时,他体内的人同样在监视着他,在冷眼旁观着这匹狼,同样会冷言冷语地奚落他是畜生,是野兽,并狠狠地破坏和扫他的兴,让他无法尽情享受当一匹简单、健康、狂野之狼的乐趣。

这就是荒野之狼的处境,所以你完全可以想象,哈利拥有的是一个不怎么愉快和幸福的人生。但请注意,我的意思并非说比起一般人他过得特别不幸(虽然他自己的确这么想,毕竟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所遭遇的痛苦乃是世上最大的痛苦)。其实谁都不应该被说成是过得特别不幸。即便体内无狼蛰伏,这样的人也未必就一定幸福。而且,即便世上最不幸的人生也有阳光璀璨的时刻,也有见到小小的幸福花朵绽放在贫瘠的沙土与岩石间的时候。荒野之狼的人生也是如此。但不可否认,他绝大多数时间过得不快乐,同时也让别人很不快乐。这种情况常发生在当他爱上某些人,而那些人也爱上他时。因为所有爱他的人看见的永远都只是他的某一面。有些人爱他是因为认为他是个高尚、聪明,又独特的人,所以一旦发现他身上的狼性就会既震惊又失望。但他们一定会发现,因为就像所有的人一样,哈利也想要得到完整的爱,所以在那些他真正在乎的人面前(他真正在乎他们的爱),哈利特别不肯说谎,不肯遮掩自己的狼性。相反地,有些人正是冲着他的狼性而爱他,他们爱他的自由、狂野、无法驯服、危险和强悍,因此一旦这些人在这匹充满野性、凶狠的狼身上看见了人,看见了哈利也向往善良与美德,也向往温柔,也听莫扎特,也读诗,甚至怀抱着人类的理念时,他们的失望和难过也就特别强烈。正因为这些人会特别失望和愤怒,所以荒野之狼的双重性和矛盾性格才会如此深刻地影响这些与他交会者的命运。

那些自以为了解荒野之狼,且完全可以体会其生命之悲惨与撕裂的人,其实错了,他们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他们不知道,哈利的人生也有例外的情况和幸福的时刻(就像常规之中必有例外,就像上帝有时会特别欣赏那唯一一个犯罪的人,而非另外那九十九个正直的人)。哈利虽然一下子自觉是狼,一下子自觉是人,却也有单纯而不受干扰,能平静呼吸、思考和感受的时刻。是的,他体内的人和狼,在极罕见的某些时刻,也能和平共处,也能相亲相爱,所以他们不一定是一方苏醒,另一方必沉睡,而是有时也能相辅相成,互相强化,甚至能让对方获得双倍的力量。一如世上到处可见的那样,哈利人生中的所有习以为常,所有日复一日,所有熟悉的、规律的事物,有时似乎全为了一个目标而存在:为了体验某个突然出现的瞬间,为了某个意想不到的中断,为了让不同凡响、奇迹或恩宠有机会清楚地呈现。但这种短暂又稀罕的幸福时刻,是否真能平衡和缓解荒野之狼大多时候的悲惨命运,并让他的快乐与痛苦保持平衡?或者,这些短暂而强烈的快乐时光不仅能消弭所有痛苦,甚至还能战胜痛苦?唉,这同样又是个闲得发慌者才会热衷探讨,但实则根本莫衷一是的问题。荒野之狼也常在那些闲来没事、得过且过的无用日子里苦思这个问题。

此外还有一点必须说明:类似哈利这样的人其实为数不少,尤其是艺术家,许多艺术家都属于这种人。这种人有两个灵魂,有两种本质,他们身上既富神性又具魔性,流着母亲的血,也流着父亲的血,快乐的能力和痛苦的能力既冲突又交织,时而并行不悖,时而互为表里,就像哈利体内的人和狼。这种人的生命是如此不平静,在罕见的快乐时刻里,他们体验到的强烈情感是如此巨大,感受到的美好是如此无以名之;此瞬间幸福所激起的浪花是如此之高,如此之耀眼,以至于全然凌驾于痛苦的海洋之上;此短暂而璀璨的快乐甚至光芒万丈到让旁人也备受感动,也为之着迷。于是艺术杰作的诞生,便犹如激荡在痛苦海洋上那股既珍贵又稍纵即逝的幸福浪花。痛苦的个人在这些杰作中短暂摆脱了自己的宿命,他所展现出的高度生命力,甚至能让他的幸福璀璨得宛如星辰,能让所有亲谒者仿佛见证永恒,仿佛一同实现了自己的幸福梦想。但这些像哈利一样的人,他们每一个,不管他们如何看待自己的表现和作品,其实都不曾拥有所谓的世俗人生。换言之,他们的人生并非既定,且完全没有既成的形态与模样,这些英雄、艺术家或思想家,他们并不像法官、医生、鞋匠或老师那样,不,他们的人生是一场永不结束且充满痛苦的动荡与汹涌,是一种悲惨又凄苦的撕裂,而那些在此混乱人生之中绽放出光芒的,既稀少又珍贵的经验、行为、思想和创作,一旦它们的意义没被看见,一切终将沦为泡沫,沦为毫无意义。所以在这类人当中便出现了这样一种既危险又可怕的想法:也许整个人类的存在就只是一场可怕的错误,是始祖母亲诞下的一个严重失败的畸形儿,是大自然所做的一次既混乱又失误到可怕的尝试。不过,除了这想法之外,他们之中还产生了另一种想法:也许人类不仅仅是一种有着半吊子理性的动物,而且是诸神之子,注定要成为不朽者。

每一种人都有自己的特征,自己的标记,有自己的美德和缺陷,也有自己的致命罪孽与弊病。荒野之狼的特征之一是,他是个夜行者。对他而言,早晨是一天当中最糟糕的时段,他最怕早晨,这段时间他总是诸事不顺。他这辈子从没有一个早晨是开心的,中午以前他没有真的做成过什么事,想出过什么好点子,或让自己和别人快乐过。总要等到下午,他才会开始慢慢暖起来,活过来,快到夜晚时—在那些情况很好的日子里—他才会开始显得精力充沛,有时甚至还能神采奕奕、兴高采烈。这其实跟他渴望独处,渴望独立自主有关系。他渴望独立自主,其渴望之深、渴望之热切无人能及。即便是年少时,那时他还很穷,还得费尽千辛万苦才能挣得温饱时,为了捍卫自己的独立自主,他宁愿挨饿、衣衫褴褛,也从不肯为了钱,为了安逸的生活,为了女人,或为了权势而出卖自己。他舍弃过、拒绝过不下百次那些所有人都欣羡的大好机会或天大的幸运,只为保有自己的自由。

他能想象的最厌恶和最残忍的事莫过于,他得从事某项职务,从此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得时时听命于人。他厌恶被关在办公室、官署,或公家机关里,对他而言,这比死还难过。他做过的最恐怖的梦,是自己被禁锢在部队的军营里,所以他很有自知之明地避开了所有相关的工作,但也得因此常常付出很大的代价。不过,这一点正好彰显出他的坚毅与美德;他在这一点上所展现出来的,正是不屈不挠与坚定不移,他的性格在此表现得既明确又率真。然而这样的美德,也与他的痛苦及命运息息相关。就跟所有人的情况一样,荒野之狼当然也不例外。那个因他内在本质最深刻的渴望而矢志追求、努力奋斗的目标,终将成为他的使命,只可惜这并非什么好事。一开始这确实是他的梦想与快乐,但后来却成了他悲惨的命运。有权之人死于权,有钱之人死于钱,逢迎献媚者自毁于屈从,耽溺逸乐者自毁于逸乐。所以,荒野之狼的致命伤,也在于他所追求的独立自主。他专心致志地朝他的目标迈进,变得越来越独立自主,再也没有人能命令得了他,他再也不需要在乎任何人的看法,他终于可以自由地独自一人决定和取舍他所有的所作所为。

每个坚毅、强悍的人都会听从自己真正的欲望,并朝那个方向去追寻和达到目标。但获得自由后,哈利忽然惊觉,他的自由其实是一种死亡,他变得遗世孤立。世界以一种极可怕的方式不再干扰他,人们再也与他无涉,是啊,连他都快跟自己无涉了,他快要在因为疏离感和孤独感而变得越来越稀薄的空气中窒息而亡。情况于是变成,独处与独立自主再也不是他的愿望和目标,而是他的命运,是他所受到的惩罚。他许下了魔法心愿,一个不容反悔、无法撤销的心愿。什么都于事无补了,即使他现在由衷向往且诚心诚意地敞开双臂,想要与人接触,想要融入人群,大家也只会任由他独自一人。

大家这样对他,并不是因为讨厌或嫌弃他。刚好相反,他其实有许多朋友。很多人喜欢他,但他能获得的,永远只有大家的好感与友善。人们邀请他出席聚会,送他礼物,写文情并茂的信给他,但从没有人真的想亲近他,要与他结为至交。既没有人想要,也没有人有能力参与他的生活。于是笼罩着他的是孤独的空气,是寂静的氛围,周遭环境只能与他擦肩而过,他再也没有能力与之缔结关系,再强大的意愿和渴望都帮不了他,都无济于事了。这便是他很重要的生命特征之一。

另一项特征是,他属于那种会自杀的人。但有一点必须说明,如果我们仅仅把那些真的杀了自己的人称为自杀者,那我们就错了。自杀的人当中有许多是因为意外而自杀成功的,所以就本质而言,这些人并不真的属于自杀者。在那些没有鲜明个性,没有强烈特征,没有严峻命运的普罗大众中,在成千上万、成群结队的人中,有些人确实自杀身亡了,但就他们的表现和特征来看,其实不能因为他们自杀身亡就将他们划归为自杀者。相反地,那些本质上属于自杀者的人有很多,甚至可以说绝大多数是不会真的动手把自己给杀掉的。真正的“自杀者”—哈利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他们的生活方式其实跟死亡不一定有紧密的关系。何况要跟死亡关系紧密,无须自杀也能离死亡很近。真正的自杀者具有这样的特质:他总是一味地,不管有没有道理,觉得他的自我是大自然里特别危险、极其绝望,且深受危害的一株幼苗;总觉得自己毫无遮蔽,正严重暴露在危险之中,仿佛正颤颤巍巍地立于悬崖边最狭窄的那块突岩上,只要轻轻一点外力,或只要内心稍微有点软弱,就足以让他跌落无底深渊。看手相的话,这种人的命运线有个明显的特征:自杀是他最有可能的死亡方式,至少他自己这么笃信。

他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情怀(此情怀通常在青少年时期就会出现,然后一辈子挥之不去),先决条件并非他的生命力特别弱,刚好相反,你会发现这些“自杀者”的天性其实都特别坚毅强韧、具有野心,勇敢而大胆。但就像有些人天生的体质是生点小病就会发高烧,被我们称为“自杀者”的这种人总是非常敏感又神经质,他们天生的性格就是遇到一点小波折就会满脑子强烈的自杀念头。如果我们能有一门够勇敢、够负责任,敢直接研究人,而非只研究生命表象之运作机制的学科,如果我们也能像建立人类学和心理学那样,建立一门直接研究人的学科,那么就能让所有人看清这一事实。

我们在此针对自杀者所做的一切描述,不言而喻全是些很表面、很肤浅的东西,此乃心理学,换言之,是物理学的一部分。如果以形而上学的角度来看,事情就不是这样了,一切会变得清楚许多,因为就形而上学的观点,“自杀者”其实是那些因个体化而产生罪恶感的人,是那些再也无法把自我圆满和自我成就当作人生目标的灵魂。相反地,这些灵魂矢志追求的是瓦解与消融,是重回母亲的怀抱,是重回神的怀抱,是回归宇宙。许多具有此天性的人根本无法真的把自己杀死,因为他们很清楚自杀的罪有多深重。即便如此,我们还是称他们为自杀者,因为唯有在死亡中,而非在生命中,他们才能见到自己所追寻的救赎。他们已下定决心要摆脱自己,要献出自己,他们渴望灰飞烟灭,渴望回归原初。

一如优势可能变成弱点(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必须变成弱点),同样地,典型的自杀者也常能反过来化表面上的弱点为力量和支持,没错,典型的自杀者经常这么做。哈利,亦即荒野之狼也是这样。就像他成千上万的同类一样,对他而言,想死随时都能死的想法并不只是少不经事时一种多愁善感的幻想和游戏,而且还是哈利获得慰藉与支持的依据。虽然就像他的同类一样,哈利无论遇到什么波折,遇到什么痛苦,遇到什么不愉快的生活状况,都会立刻想到要用死来逃避。但渐渐地,从这种企图自杀的倾向中,他为自己开创出一种有助于生活的哲学。他相信紧急出口的大门永远为他敞开,因此自杀的想法反而为他带来了力量,并让他对品尝痛苦和不如意产生了好奇心,有时,在他情况非常糟糕时,他甚至还能在心中窃喜,有些幸灾乐祸:“我倒是很好奇,想看看一个人到底可以承受痛苦到什么样的程度!一旦我的承受力达到极限,我只需推开那扇死亡之门,就能立刻获得解脱。”这样的想法让许多自杀者获得了无与伦比的强大力量。

另一方面,自杀者都很懂得怎么跟自杀的念头对抗。他们每个人,在其心灵深处的某个角落,都再清楚不过:自杀虽然是个解脱的办法,却是个无耻又不符合规定的紧急措施。相反地,不去自己动手,而是让人生将自己打败,把自己击垮,这才是更高贵、更美好的死法。这份自知之明,这份良心不安—就像自慰者总会产生罪恶感—让绝大多数“自杀者”选择跟自己的自杀念头长期对抗。他们对抗自杀,就像偷窃狂对抗自己忍不住想偷的瘾头一样。

荒野之狼当然也很熟悉这种对抗,也运用过、换过无数方法和手段来对抗想自杀的念头。最后,在他四十七岁时,他想到了一个令人开心又不失幽默的好办法,这办法常常让他感到快乐。他把自己五十岁生日那天定为自杀日,到了那天如果他还想自杀就可以自杀。换言之,他跟自己约定:五十岁生日那天他可以根据当天的心情,自己决定要不要动用自杀这项紧急措施。所以,现在即便发生了什么让他想死的事,即便他恶疾缠身、一贫如洗、痛苦万分且悲伤不已—这一切都将变成是有期限的,再怎么严重的事,顶多也只能再折磨他为数不长的几年、几个月,或几天而已,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忍受折磨的时间也将变得越来越短!这想法让他在面对某些痛苦与不幸时变得轻松许多。换作从前,这些痛苦与不幸肯定会折磨得他又深又久,是啊,甚至可能彻底动摇他。但现在,无论他基于什么原因过得不好,无论他在原本枯槁、孤寂和混乱的人生中又遇到什么重大的痛苦与挫败,他都能对着这些磨难说:“你们给我等着瞧,再过两年,两年后看看谁主宰谁!”他越来越爱沉浸在这样的想象中:五十岁生日那天,一大早他就接获无数信件和祝贺,但他却万般笃定地拿起刮胡刀,正式向所有痛苦道别,最后再把死亡之门掩在身后。等着瞧吧,到那时,痛风、抑郁、头痛和胃痛就没有地方继续嚣张了。

除了以上说明之外,接下来我们还得对荒野之狼所表现出来的单一现象,尤其是他和市民阶级之间的独特关系,来做出说明。为求清楚解释,我们将追根究底地探讨存在于这些现象背后的基本法则。作为出发点,理所当然且不言而喻地,我们将从他和“市民阶级”之间的关系开始探讨。

荒野之狼,就他自己的看法,他是完全生活在市民阶级世界之外的遗世独立者,因为他既没有家庭生活,也不追求社会成就与虚名。他完全以一个单一个体自居,以一个特立独行者自居;他有时视自己为病态的隐居者,有时又觉得自己是超凡脱俗、凌驾于一般人之上的个人,且拥有天才般的禀赋,是远远超越平庸生命之卑微格局的崇高个人。他充满自觉地瞧不起市民阶级,且为自己不属于市民阶级而自豪。但在某些方面,他又活得非常市民阶级。他在银行里有存款,有能力资助穷苦潦倒的亲戚,他虽不特别注重穿着打扮,却一向得体而不张扬,他努力让自己与警察、税务机关,或类似的权责单位、政府机关维持相安无事的良好关系。尤有甚者,他在心里一向暗暗地、热切地向往着市民阶级温馨的小世界,向往他们住的那种宁静的、体面的、干净的小花园,有明亮楼梯间的房屋,向往屋内那种因井然有序和舒适惬意而洋溢着的简约、知足的气氛。虽然他喜欢保有自己的各种小小的坏习惯和奢侈行径,喜欢自外于市民阶级,喜欢以特立独行者或天才自居,却又完全无法居住和生活在—姑且让我们这么说吧—市民阶级式生活全然不存在的乡村。在野蛮粗暴者和遗世独立者聚集的地方他安居不了,在作奸犯科者或被褫夺公权者出没的地方他生活不下去,他永远只能在市民阶级聚集地的郊区定居,并与市民阶级的各种习惯、标准和氛围保持接触,即便他与这一切的关系是对立的,即便这一切一直是他所要对抗的。在成长过程中他所受的是小市民阶级的教育,因此他从中吸取了不少市民阶级的观念与成规。理论上他虽完全尊重且不排斥从事卖淫工作的妓女,但若在现实中遇到活生生的妓女,面对面时他应该完全无法以礼相待,无法视她为与己无异的同类。至于那些不见容于国家和社会的政治犯、革命分子,或思想煽动者,荒野之狼又能爱他们如手足,但是面对宵小、强盗和奸淫者,他又只能用非常市民阶级式的态度来看待他们的行为,并深感遗憾。

荒野之狼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在一边赞同和认可自己的一半本质和行为,一边否定和对抗自己的另一半本质和行为。他在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市民阶级家庭中长大,换言之,在有非常固定的生活形态与风俗习惯的环境中成长,因此他有部分灵魂总是脱离不了且依附着俗世规范,即便他个体化的程度早已超过市民阶级所能企及,即便他早已从市民阶级式的理念和信仰中挣脱出来了。

作为一种持续存在的人类现象,所谓的“市民阶级模式”其实就是一种对平衡的追求,亦即企图在人类无数极端行为与对立行为中寻得一个平衡的中间点。让我们就对立行为先随便举个例子,例如圣人和纵欲者,借由这个例子大家应该就容易了解其中含义。

人可以全心全意追求精神上的成长,追求近似于神,换言之,可以将毕生精力奉献在成圣的理念上。相反地,人也可以全然追求本能生活,亦即彻底听从感官要求,将毕生精力奉献给眼前逸乐所带来的暂时性满足。前者是一条成圣之路,成就的是精神上的殉道者,是将自己彻底奉献给神。后者是一条纵欲之路,成就的是欲望的殉道者,是将自己彻底交付给沉沦与腐朽。而市民阶级要的就是在这两种极端对立中寻得一个恰当的中间点。市民阶级绝不会将自己彻底交付出去,绝不会义无反顾,既不会为了纵欲,也不会为了苦行而奋不顾身,他永远不会是烈士,不会是殉道者,他绝不会以自我毁灭为代价—刚好相反,他所遵循的理念不是义无反顾,而是努力保住自我;他奋斗的目标既非成圣,也不是要反其道而行之,因为他根本无法容忍绝对;他虽想服侍上帝,却也想服膺欲望;虽愿意当个有美德的人,却也不反对享受一下俗世的美好与惬意。总之,他追求的是在极端中寻得一个中间点来安居,在没有剧烈风暴与动荡的区域内寻得一个平庸而舒适的环境来生活,而且他也确实办到了。不过他得付出代价,代价就是失去充满强度的生命力与感情。但唯有在剧烈的生命强度与感情强度中才能获得既绝对又极端的人生。人要活得强烈就得舍弃自我。但市民阶级最看重的无非就是这个自我(而且还是那种肤浅而不成熟的自我)。在市民阶级舍弃强烈的生命后,他便得以固守既有且获得安稳;不再对上帝充满信仰狂热后,便得以获得良知上的平静;不再追求欲望后,现成的收获便是满足;舍弃自由后迎来的是安逸;虽感受不到致命的炙热,却能享受到舒适的温暖。所以,就本质上来讲,市民阶级是一种生命动能很弱的产物,胆小怯懦又害怕放弃任何自我,且易于治理。因此市民阶级选择了以多数取代集权,以法律取代武力,以投票表决取代肩负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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