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时有男人打电话给桑说要娶她。桑通常不认识这些男人,有时甚至都没听说过他们。但他们听说她漂亮、聪明、年方三十、孟加拉人,而且依然单身,因此,这些大多碰巧也是孟加拉人的男士,便从她爸妈的朋友的朋友那里拿到她的电话号码。桑说她爸妈急着想把她嫁出去,还说这些男人跟她说话时,总是弄错细节,比方说,他们听说她专攻物理,其实她攻读哲学,或者他们以为她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其实她拿的是纽约大学的学位。他们叫她“桑吉塔”,其实大家都叫她“桑”,他们佩服她在哈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其实她读了一学期就从哈佛休学,现在在哈佛大学广场的一家书店兼职打工。
当有意结婚的男子来电时,桑的室友保罗和海瑟总是听得出来。“喔,嗨!”桑通常坐在仿橡木的餐桌旁,双眼骨碌碌转地说,那双古铜色的双眼,有时看起来是绿色。她无精打采地缩在椅子上,一副心烦却无可奈何的模样,就好像她乘坐的那班地铁被困在了两站之间。桑从来不对这些男人失礼,这点让保罗有点失望。打电话来的人解释双方之间复杂且八竿子打不到的关系时,她只是耐心聆听。保罗有点嫉妒这些牵强附会、勉强跟桑扯上关系的男人,尽管和桑合租一栋房子,合用一间厨房,合订一份《波士顿环球报》的是他。追求者远从洛杉矶,近从水城来电,她跟保罗和海瑟说,有次她果真同意跟其中一位男士见面,他开车载她沿着i-93号公路北上,从公路上指着他任职的公司给她看,然后带她到dunkin'donuts甜甜圈连锁店,就着麻花甜甜圈和咖啡,在店里跟她求婚。
进行这些对话时,桑有时在摆在电话旁边的便条本上做笔记。她写下对方的名字,或是“卡内基·梅隆”、“喜欢推理小说”等等,写着写着,她就开始信笔涂鸦,画起星星和方格游戏。出于礼貌,她会问对方几个问题,请问这位经济学家、牙医或是冶金工程师喜不喜欢他的工作。她总用同一套无伤大雅的谎言婉拒跟这些男人出去吃饭:她忙于功课、毕竟这是哈佛大学等。有时候,如果保罗刚好也坐在桌旁,她会在谈话进行之间写几句话给他看:“他听起来像是十二岁”,“百分之百的白痴”,或是“这个家伙有次吐在我爸妈的游泳池里”,她边把话筒贴在耳边,边对着他摇摇便条本。
挂了电话后,桑才开始抱怨。这些男人怎么敢打电话给她?她经常说。他们怎么敢穷追她?这侵犯了她的隐私权,侮辱了她这个成年女性。这些人真是可悲。保罗和海瑟若能听到他们滔滔不绝说着自己的事情就好啰。讲到这里,海瑟有时插上一句:“天啊,桑,我不敢相信你竟然抱怨,几十个成功,说不定甚至相当英俊的男人连面都没见过就想娶你,你还期望我们为你感到难过吗?”海瑟是波士顿学院的法律系学生,已经满心怨恨地单身了五年。她跟桑说这些人的求婚相当浪漫,但桑摇摇头。“那不是爱。”桑认为那跟媒妁之言没什么两样,这些男人真正感兴趣的不是她,而是一位经由种种闲话和一群一厢情愿的印度人勾勒出来的神秘人物。在众人的闲言闲语中,她成了一个年岁渐长、长年受到忽略、婆罗多舞跳得非常棒、sat考试考满分的模范生。如果他们知道她真实的一面以及她如何谋生,也就是说,她虽然各项考试得了高分,现在却在书店收账、把平装本书籍堆成一座座金字塔,他们还愿意跟她有所牵扯吗?“更何况,”她总是提醒保罗和海瑟,“我已经有个男朋友。”
“你就像佩妮洛普。”有天晚上,保罗鼓起勇气说。他最近正重读瑞德蒙·拉提莫翻译的荷马作品,为明年春天的英国文学口试做准备。
“佩妮洛普?”她正站在微波炉前热一些米饭,保罗看着她从微波炉里端出盘子,在热腾腾的米饭里加入一些跟他的花生酱一起摆在冰箱门边的褐色辛辣的印度调味酱。
“《奥德修纪》的人物?”保罗慢慢地说,以一个问题回答她的问题。他个子高,却不瘦弱,手指和小腿都很结实,还有一头柔细的淡黄色的头发。他外表最引人注意的是一副昂贵的名牌眼镜,枣红色的镜框呈现完美的圆弧形状,那是比肯街上一家眼镜专卖店的漂亮女店员劝说他买的,但是保罗本来就不喜欢这副眼镜,即使专门为他作了调整,他依然不喜欢,到现在还是不满意。
“好吧,《奥德修纪》。”桑边说边在桌旁坐下,“佩妮洛普,只不过我不会打毛线。”
“编织。”他更正她,“佩妮洛普不停编织和拆开寿衣,借此赶走追求者。”
桑把一匙米饭举到唇边,对着米饭吹吹气,好让它降温。“这么说来,打毛线的女人是谁?”她看着保罗问道,“你应该知道的。”
保罗停顿了一下,他想给她一个好印象,但脑中却一片空白。他知道那是狄更斯作品中的某个人物,他房里也有平装本选集。“我马上回来。”他说。然后他停步,松了一口气。“《双城记》。”他跟她说,“德法奇太太。”
桑第一次打电话来的时候,接起电话的是保罗。那是七月一个星期六的早上九点,她来电询问他和海瑟在《波士顿凤凰报》刊登的征求室友广告。电话把他从睡梦中吵醒,他穿着睡袍,睡眼惺忪地站在那里,心想“桑”不知道是哪种名字,几乎以为她是个日本女孩。直到她来访临走前签了一张押金的支票,他才看到她的全名是“桑吉塔·比司瓦”。他在她的邮件,她每个月收到的厚重、弥漫着香水味的ivogue/i杂志,以及她同意支付的电费账单上,都看到这个名字。桑抵达,按下门铃,门铃重重响了两声时,海瑟正在洗澡,所以他独自接待了她。她一头长发随意垂落,保罗后来才知道她很少这么做,但那天跟在她后面时,他相当喜欢她的长发垂落到肩胛骨的高度,充满保护意味地贴着她的身体。她跟其他人一样赞赏惊人的中央楼梯,一只手放在栏杆上。这座楼梯每隔六级台阶就向右转折,一共转了六次,而且全是原木所建,木材闪烁着白兰地醇酒般的光泽。整栋房子只剩下这座楼梯堪称美观,让人对楼上的一切产生不切实际的预期。其实厨房里的褐色橱柜丑陋不堪,发霉的浴室缺了瓷砖,为了保护楼下房东的安宁,楼上还全都铺了黄褐色的地毯。
她注意到屋内很空,跟着保罗走进空房前,还在楼梯间徘徊了一会儿。角落有个建在墙内的柜子,柜子有着希腊式露柱和方格玻璃柜门。桑开关了一下柜门,保罗告诉她,这个房间原本是饭厅,这个柜子则用来存放瓷器。楼梯底对面有一间浴室,保罗和海瑟合用楼上另一间比较大的浴室。“我觉得好像站在一个空冰箱里。”她说,意思是房间的墙本来是蓝色,后来漆上一层白漆,在天花板灯光的照耀下,整个空间感觉冰冷而死板。她伸手抚过一片墙面,小心翼翼撕下一块遗留在那儿的胶布。以前厨房和房间之间有道拱门相通,虽然后来被填补起来,但桑依然看得到拱门的痕迹,好像墙上多了一道疤痕。
她看房子时,电话响了,又有一个人来电询问广告,但那时桑早已交出押金。她已见过海瑟,三个人在窗户油漆剥落、沙发肮脏、摆着一张黄色躺椅的客厅里闲聊。他们跟她提到如何分配家务,以及他们的房东,两位房东都是布莱根妇女医院的医生。他们还跟她说家里只有一个电话插座,插座在厨房里,电话线很长,每个人都可以把电话拿到自己房里,但电话线若拉得太长,有时电话会一直啪啪响。
“我们曾考虑再多加一条电话线,但那太贵。”海瑟说。
“没关系。”桑说。
很少跟任何人讲电话的保罗根本没说一句话。
她几乎没搬什么东西到家里:没有锅子,没有电器,除了一盆病恹恹的黄色心形树叶的悬挂植物之外,没有任何厨房用品。在一个星期天,一个朋友帮她搬进来,保罗猜想这名男性友人不是她的男朋友(她头一次来访时曾提过她的男友,她跟他们说,他是埃及人,正在开罗探望爸妈,任教于哈佛大学,教授中东历史)。这位朋友名叫查尔斯,他穿着一双包住脚踝的运动鞋,一件亮橘色的保龄球运动衫,头发乱七八糟地扎成小马尾。他和桑从一辆小货车后面搬下一张沙发床、两个大大的破行李箱、一大堆购物袋和几个盒子,两人搬东西时,他向桑讲述昨晚的约会。保罗坐在阳台上,试着阅读《坎特伯雷故事集》,他大喊表示愿意帮忙,但桑说东西不多,不需要帮忙。他们的谈话让他分心,但他依然待在原处,透过栏杆看着桑。查尔斯开玩笑说她不能再买太多东西,这样一来,将来搬出去才会像搬进来一样容易。桑原本跟他有说有笑,但这会儿停了下来,一脸愁容。她两手抱着一个卷起来的毯子,抬头看着屋子。“我不知道,查尔斯,我不知道会在这里住多久。”
“他还是坚持等到你们结婚才肯住在一起?”
她摇摇头。
“他怎么说?”
“他说他不想把事情搞砸。”
查尔斯挪了挪手上抱着的箱子。“但他承认你们会结婚吧?”
她转身走回小货车。“他说过‘等我们有了小孩,我们就在列克星敦买栋大房子’之类的话。”
“你们在一起已经三年了。”查尔斯说,“就算他比较保守吧!你就喜欢他这一点,不是吗?”
接下来几个晚上,桑睡在客厅沙发上,她的东西暂时存放在角落,方便她粉刷房间。保罗和海瑟对这点皆感惊奇,因为当他们搬进来时,都没有花时间整修自己的房间。她替墙壁选了柔和的草绿色,墙壁装饰线板则漆上最浅的淡紫色,她告诉保罗,油漆公司把这种颜色称为“鼹鼠”,她想象中的鼹鼠却完全不是这副模样。她边讲话边用力搅动厨房操作台上的油漆罐。“你会把它叫做什么?”她忽然问他。他想不出如何回答,等到上楼后一个人坐在他大大的三夹板书桌前时,他才想到以前全家星期天晚上出去吃汉堡时,他妈妈始终在新堡冰淇淋店点的那一种冰淇淋。他妈妈多年前已经过世,不久爸爸也走了。他们五十多岁、上了年纪时才收养保罗,因此,大家经常误以为他们是保罗的祖父母。稍后在厨房里,当桑走进来时,保罗说:“覆盆子。”
“什么?”
“油漆的颜色。”
她露出一个略显担心的浅笑,好像一个困惑孩童露出的那种笑容。“嗯,很好笑。”
“名称很好笑?”
“不,你继续话题的方式有点好笑,我们啊,六个小时前说起过这件事,你现在却指望我记得我们说过些什么。”
第二天早上,保罗一打开房门就闻到一股新鲜但甜腻的油漆味,也听到滚筒刷在墙壁上下滚动的嗖嗖声。海瑟出去后,桑开始放音乐,一张接着一张播放比莉·哈乐黛的cd,当时已经连着好几天潮湿酷热,保罗在比较凉爽的客厅里读书,离楼梯底另一边的桑只有几步之遥。
“喔,老天爷啊!”她走向浴室时看到他,顿时大叫,“这音乐一定让你抓狂。”她穿着一件裤管剪短的牛仔裤以及一件肩带有如内衣肩带的黑色无袖上衣,她光着双脚,小腿和大腿上沾上了点点油漆。
他骗她自己经常听着音乐读书。但他注意到她最常到厨房清洗油漆刷子,或是从一个大圆桶中舀酸奶吃,所以第二天他就移师厨房,在那里泡了一壶茶,并在手表上定时,这样他才知道何时该滤出茶叶,桑看了觉得相当有意思。下午时分,她姐姐从伦敦打电话来,声音跟桑一模一样。一时间,保罗几乎以为那是桑自己不知怎么地从她房间打电话给他。“我没空讲话,我正帮我房间漆上草绿和鼹鼠色。”她高兴地跟她姐姐汇报。当她放下听筒时,黑褐色的听筒上留下几个鼬鼠色的指纹。
他喜欢在她进进出出的时候读书。她很钦佩他的博士学位已经进展到这个阶段——她跟他说,一年前她从哈佛休学后,她妈妈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一个星期,她爸爸则拒绝跟她说话。她受够了学术研究,憎恶学术圈的高度竞争,把人逼得像个僧侣。她男朋友就是如此,他每天总是抽出一段时间在家工作,拔掉电话,为了下一个研讨会撰写论文。“你会做得很好。”她跟保罗保证,“你很投入,我看得出来。”她问他考试怎么考,他跟她说考试为时三小时,包括三个题目,内容涵盖三个世纪的英国和欧洲文学。
“他们可以问你任何问题?”她好奇地问。
“只要在合理范围之内。”
“哇。”
他没有告诉她实话——去年他已经参加过考试,但是没过。只有他的评审委员会和几个学生知道这件事,他想躲开他们,所以才宁愿待在家里。他不是准备不周,而是在那个晴朗的五月早晨,他的头脑背叛了他,不知道为什么,脑筋居然像一块害他睡觉时脚抽筋缩在一起的僵硬肌肉,全都纠结成一团。在那可怕的整整五分钟里,教授们拿着写满问题的拍纸簿瞪着他,一辆电车沿着共和大道来回行驶,他却答不出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关于“理查三世”剧作之中带有滑稽色彩的恶毒。他已经读过这个戏的剧本多次,次数多到剧中每一幕都历历在目,一幕幕的场景倒不像是舞台的演出,反而是平装本莎翁戏剧中一行行朦胧的字迹。他感觉自己脸色潮红;这正是考试之前他连着好几个月做的噩梦。他的主考官们颇有耐心,又问了另一个问题,他回答得结结巴巴,痛苦至极,讲到一半就停了下来,无法继续下去。最后有个头上除了一圈白发,其余部分都光秃秃的教授,好像警察制止车辆通行似的伸出一只手说:“这位候选人就是还没准备好。”保罗走路回家,为了这个场合而购买的领带被塞到口袋里。他整整一个星期都没出门,再度回到校园时,他瘦了十磅,系里的秘书问他是不是坠入了爱河。
桑跟他们住了一个星期后,有个追求者打电话来。到了那时,粉刷已经大功告成,单调的房间换了个样。保罗告诉她有个名叫阿昔姆·布哈塔查亚的家伙从日内瓦打电话来,此时她正从窗框边缘撕下油漆护条。“跟他说我不在家。”她毫不犹豫地说。来电者仔细拼出名字,保罗拿笔记下,对方挂电话之前还说:“你跟她说宾古打电话来就好了。”
后来有更多男人来电。其中一人语气沮丧地问保罗是不是桑的男朋友。光听到一个陌生人提到这种可能性,保罗就不禁心头一震。这栋房子里曾经发生一次这种情况:保罗住在这里的第一年,两位室友坠入情网,结果搬出去结了婚。“不。”他告诉来电者,“我只是她的室友。”尽管如此,接下来的大半天他都被这个问题所困扰,担心自己是否仅因接了电话,而有所僭越。几天后,他老实跟桑说了,她听了大笑。“他现在知道我跟一个男人同住,说不定吓坏了。”她说,“下一次啊,”她建议,“你就说是。”
一个星期后,他们三人都在厨房,海瑟患了感冒,而且整天都有课,所以正把紫锥花茶倒进一个保温壶里,桑俯身喝咖啡看报,前一天晚上,她在她浴室待了一晚,现在多了几簇挑染的红色发丝。电话铃响时,保罗接起电话,对方带着一丝外国口音,但听起来谨慎内敛,而不别扭。保罗以为对方又是个追求者,就跟其他打电话给桑的男人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这人没说要找桑吉塔,反而直接说要找桑。保罗请问他是谁,对方有点不耐烦地说:“我是她男朋友。”这句话像医生的听诊器一样,字字沉闷但痛苦地敲打着保罗的前胸。他看到桑一脸期盼地抬头望着他,她已经把椅子稍稍推离桌子。
“找我的吗?”
他点点头,桑把电话拿到她房里。
“男朋友。”保罗跟海瑟报告。
“他叫什么?”
保罗耸耸肩。“他没说。”
“嗯,她一定开心极了。”海瑟边说边旋紧保温壶的壶盖,语气有点刻薄。
保罗有点替鼻子红通通、腰身粗壮的海瑟感到抱歉,但他更觉得想要保护桑。“你这话什么意思?”他说。
“因为她的爱人回来了,这下她可以叫其他那些家伙滚蛋。”
保罗花了一天在图书馆影印,骑着自行车回家时,他看到桑和男友站在人行道上抬头看着房子,一辆深绿色的宝马停在转弯处,两人像情侣一样亲密地站着,黑色的头颅微微靠向对方。
“换衣服的时候离窗户远一点。”保罗听到他说,“我透过窗帘看得到里面,你不能租一间在后面的房间吗?”保罗在离他们稍远处跳下自行车,调整一下背包的肩带。他意识到自己一身邋遢——脚穿凉鞋,穿着短裤和一件达特茅斯学院的旧运动衫,苍白的双腿上一层浓密的金毛——感觉很不自然。桑的男友穿着一条笔挺合身的褪色牛仔裤、一件白衬衫、一件天蓝色的西装外套和一双褐色的皮鞋,深邃的五官令人羡慕,但不特别显眼,他的头发有点长,反倒强调出整张脸。保罗判定他看起来比桑大几岁,但从某些方面而言,他跟她非常相似,两人身高相仿,肤色同样暗暗泛着金黄色,两人的上下唇都有几点小痣。保罗走向他们时,桑的男友依然忙着察看房子,细看这栋维多利亚式房屋的黄赭色外表,似乎想挑出毛病,看着看着,狗叫声让他分心,他忽然转头看看其他地方。
“你的室友们养狗?”男友问道。他好像跳舞般,笨拙地往左边移一步,半躲在桑后面。
“没有,你别傻了。”桑边逗他边伸手轻轻抚过他的后脑勺,“没人养狗,没人抽烟,为了你,我只找符合这两项要求的房子。”狗吠声停了,其后的沉寂似乎加重了她的话。她脖子上挂着一条项链,这会儿她轻抚项链上的青金石饰珠,那副模样让保罗觉得项链是件礼物。“保罗,这是法劳克,法劳克怕狗。”她亲了法劳克的脸颊一下。
“是弗雷迪。”法劳克说,他仅点点头,而非伸出一只手,似乎对着桑讲话,而非保罗。她摇摇头。
“我跟你说了一百万次,我不会叫你‘弗雷迪’。”
法劳克毫无笑意地瞄了她一眼。“为什么不?你要大家叫你‘桑’。”
她听了依然神色自若。“那不一样,‘桑’确实是我名字的一部分。”
“嗯,我叫保罗,你们八成只能这样叫我。”保罗说,但没有人发出笑声。
忽然间,她不再待在家里。就算在家,也待在自己房里,多半关上房门讲电话。晚餐前,她通常已经出门,冰箱里她那一层柜子的东西,例如一桶桶酸奶、小饼干和塔布里混饭,摆在原处没人碰。酸奶最后长出一层绿色的绒毛,当桑终于打开桶盖时,一看就恶心地尖叫。保罗告诉自己,他们当然想要独处,那是再自然不过的。有一天,他很惊讶在家里附近一家小杂货店碰到她,她的篮子里堆满了一些她从未买回家里的食物:一网袋紫色的红葱头、浸泡在油里的羊乳乳酪,还有包在白纸里的肉。当时下着小雨,保罗正好有车,所以提议开车送她一程。她婉拒,径直走向地铁站,头上戴着一顶哈佛的棒球帽,购物袋紧抱在胸前。他不知道法劳克住在哪里;他想象那是一栋位居布雷托街的漂亮房子,屋内有着法式落地门窗和美观的边框饰条。
在家里看到法劳克总是让他吓一跳。法劳克不常来,而且似乎无声无息地来来去去,除非保罗朝窗外看,看到那辆总是精确地停在一棵桦树树荫下的宝马,不然不知道他在家里。他从来不说哈啰或再见;反倒表现出一副只有桑住在这里的模样。他们从不坐在客厅或是厨房,只有一次保罗骑自行车回来时,看到他们在楼上的阳台吃午餐,两人跷着二郎腿并肩而坐,桑一只手拿着叉子喂法劳克吃东西,另一只手亲昵地搁在他的嘴巴下方。等到保罗走进家门时,他们已经退回她的房间。
不跟法劳克在一起时,她就帮他处理事情。她从头到尾仔细校对他撰写的一篇论文,检查有无打字错误。她帮他安排看医生的时间,有次她花了整个早上的时间查电话簿,比较各家瓷砖的价钱,因为法劳克正考虑重新装潢他的厨房。
到了九月底,保罗已经摸清他们的生活习惯:桑星期一不必去书店上班,法劳克总是过来吃午餐,他们两人通常在她房里吃饭,保罗有时听到他们边吃饭边讲话,或是他们的汤匙敲击着汤碗,或是肖邦的小夜曲。他们是对安静的情人——与这些年来他在家里碰巧听到的其他情侣相比,他们两人确实安静,这点真是谢天谢地——但因为他们在家,所以他星期一只好上图书馆;不管如何,他依然受到干扰,有次她的门半开,他瞥见法劳克拉上拉链,更是令他难为情。他只交过一个叫做特瑞莎的女朋友,那已是三年前的事,在那之后,他没跟任何人约会。因为特瑞莎,所以他选择到波士顿读研究生。好几个月来,他住在她那栋圣波托菲街的公寓,感恩节时,他跟她一起回迪尔菲尔德跟她爸妈过节,两人却在那里分手。“对不起,保罗,我没办法,我就是不喜欢你吻我的方式。”他们一上床她就对他说。他记得自己光着身子坐在床垫的一侧,置身在一个他忽然明白永远不会再进入的房间。他没有争辩,受到这种屈辱后,他变得异常亲切和善,对她如此,对任何人也一样。
有天深夜,保罗在床上看书,忽然听到车子停在家门口的声音。他桌上的时钟显示当时是两点二十分。他关掉台灯,起身看看窗外。时值十一月,满月照亮了两侧排列着垃圾箱和回收桶的街道,宽广而空无一人。一辆出租车停在门口,引擎依然运转,桑一个人从车里出来,在人行道上站了将近一分钟。他在窗边等候,等到她走上前廊,然后听到她爬上楼梯走进房间。法劳克那天下午曾过来接她;保罗看到她走进他的车里。他想他们说不定吵架了,但是隔天他却察觉不到任何不快。他碰巧听到她愉快地跟法劳克打电话,决定要租哪盘录影带。但那天晚上大约是同样时间,同样的事情再度发生。第三个晚上,他刻意醒着,确定她进了家门。
隔天是星期天,早晨保罗、海瑟和桑一起在厨房吃松饼,保罗在两个铸铁煎锅上做薄饼,桑在她房里播放路易·阿姆斯特朗的cd。
“凯文今晚会在这里过夜。”海瑟说,她最近才认识这个麻省理工学院的物理学家,“我希望这没关系。”
“当然没关系。”保罗说。他喜欢凯文,凯文最近常带啤酒过来吃饭,饭后还帮忙清洗碗盘,他跟保罗和海瑟聊得都很尽兴。
“抱歉我一直没能见到他,他人似乎很好。”桑说。
“我们等着瞧吧!”海瑟说,“下星期是我们认识满一个月的纪念日。”
桑笑笑,好像这个普通的纪念日很重要似的。“恭喜。”
海瑟两指交叉表示祈求好运。“我猜接下来就是共度周末,关系也就更进一步。”
保罗瞄了桑一眼,桑没说什么,只是默默起身,五分钟后,她抱着满满一篮子衣服从地下室回到厨房。
“这些内裤蛮不错的。”海瑟指着几件叠在最上面的男士内裤说。
“是法劳克的。”桑说。
“他没有洗衣机吗?”海瑟想知道。
“他有。”桑说,浑然不觉海瑟不以为然的表情,“但洗衣机得投币。”
争执开始于感恩节左右。保罗经常听到桑在房里对着电话哭泣,灰色的电话线长长伸过塑料地板,然后横穿过楼梯底,消失在她的房门底下。其中一个争执是关于某个桑受邀参加但法劳克却不想去的派对,另一个则是关于法劳克的生日。法劳克生日前一天,桑花了一整天烤蛋糕,家里充满了柑橘和杏仁的香味,保罗深夜还听到电动搅拌机的声音,但隔天下午,他看到蛋糕被扔到垃圾桶里。
有次保罗从学校回家,发现法劳克在家里,那辆宝马停在门外。那是个非常寒冷的十二月天,当天清晨,天空飘下这个季节的第一场雪。保罗经过桑的房间,听到她抬高音量,愤怒地指责:他为什么一直不愿意见见她的朋友们?他为什么不邀请她到他表亲家过感恩节?他为什么不喜欢一起过夜?甚至他为什么不愿开车送她回家?
“我付了计程车钱。”法劳克轻声说,“这有什么差别吗?”
“我讨厌极了,法劳克,这不正常。”
“你知道你在我家的时候,我睡不好。”
“那我们怎么可能结婚?”她质问,“难不成我们要永远分居两处?”
“桑,拜托。”法劳克说,“试着冷静下来,你的室友们会听到。”
“你可以不要管我的室友吗?”桑大喊。
“你歇斯底里了。”法劳克说。
她哭了起来。
“我警告过你,桑。”法劳克说,口气听来绝望,“我不会跟一个大吵大闹的女人过一辈子。”
“去你的。”
盘子或是玻璃杯之类的东西打到墙上,应声破裂,然后房内静了下来。细想了半天后,保罗轻轻敲门,但无人回应。过了几小时,桑包着一条暗粉红色的大浴巾从她浴室走出来,保罗几乎撞上她,她潮湿的头发没有梳理,纠结成一团,一处打结的头发像个小鸟巢鼓了起来贴在脸的一侧。好几个星期以来,他始终期盼能有机会瞥见她这种样子,尽管如此,他依然没料到会看到她光裸的双腿、双臂以及潮湿的脸颊和肩膀。
“嗨!”他说,很快侧身而过。
“保罗。”她过了一会儿才喊了一声,好像这下才发现他的存在。他转身看看她;虽然才刚过四点,阳光却已经斜斜照进客厅的窗户,在她的一侧投射出一片光影。
“出什么事了吗?”他说。
她双臂交叉抱在胸前,一只手掩盖住肩头,额头上有个显然是牙膏的白点。“先前很对不起。”
“没关系。”
“不,有关系。你得准备考试。”
她双眼闪闪发光,脸上露出一个滑稽僵硬的微笑,双唇微微分开。他刚想回报以一个微笑,这下才看出她要哭了。他点点头。“真的没关系。”
法劳克一星期没有打电话来,虽然只要电话铃一响,她马上跑过去接。她每天晚上在家吃饭,她和她在伦敦的姐姐打电话讲了好久。“你觉得这样正不正常。”保罗走进厨房时,碰巧听到她说,“有一次我们开车出去,他跟我说我闻起来怪怪的,说我有汗味,还叫我洗一洗腋下。他一直说他不是批评我,坠入爱河的情侣应该能跟对方说这类事情。”查尔斯有天带桑出去,那天晚上,她提着基特里名牌折扣商场的购物袋回家。另一天晚上,她接受保罗、海瑟和凯文的邀请,一起到柯立芝戏院看电影,但他们一走到戏院门口,她就说她头痛,然后自己走回家。“我打赌他们分手了。”他们一坐定,海瑟就说。
但隔周桑上班时,法劳克来电话了。虽然法劳克懒得报上姓名,但保罗依然打电话到书店,留了口信给她。
他们的关系又恢复正常,但保罗注意到法劳克再也不来家里,他甚至不愿按门铃。他只是停在转弯处,让车子的引擎持续运转,按三下喇叭表示他在等她,然后她就从家里消失。
寒假时,她去了伦敦。她姐姐最近生了一个小男孩,她把替小宝宝买的东西拿给保罗看:几件系上各种带子的运动装、一个绒毛章鱼宝宝、一件袖珍法国水手衬衫和一组动来动去、夜里会发光的星星。“大家会叫我‘桑玛西’啰。”她兴奋地告诉他,同时解释“玛西”是孟加拉话“阿姨”的意思。这两个字由她嘴中说出,听起来很奇怪,她很少讲孟加拉话——她从来不对她姐姐以及她的追求者说孟加拉话,只有周末跟她在密歇根州的爸妈讲电话时,偶尔冒出一两句。
“孟加拉话的‘一路顺风’怎么讲?”保罗问。
她跟他说她不确定。
桑不在家时,保罗的头脑清醒,念书变得比原来简单多了。不到六个月,他就得参加考试,日期和时间已经排定:书桌上方的日历上,五月的第一个星期二已加注了“x”的记号,时间则是早上十点。从夏天开始,他再次按次序阅读诗集、评论和剧作,用电脑打出摘要。他印出摘要,在纸张上打三个洞,放入文件夹中。他也进一步整理这些摘要,把大纲写在索引卡上,每天临睡前复习一次这些收放在鞋盒里的卡片。圣诞节时,布法罗的姑姑像往常一样邀请他到家里过节,但今年他以考试为借口,婉拒了邀请,只把礼物寄过去。海瑟也不在家,她和凯文到佛蒙特州滑雪去了。
为了庆祝新的一年,保罗制订了新的日常作息,把触角延伸到家中各处。他早上在厨房餐桌旁复习诗集,午餐后,换到客厅研读评论,睡觉前复习一部莎翁的剧作。他开始把他的东西,比方说文件夹、鞋盒和书本等等,留在厨房餐桌、楼梯的某些阶梯以及客厅的咖啡桌上。一个飘着雪的下午,当他懒洋洋地躺在躺椅上阅读《亚里士多德诗学》的笔记时,门铃响了。
联邦快递公司的人员送来一个rew寄给桑的包裹。保罗签收了包裹,把它拿到楼上。他把包裹摆在她房门口,房门却突然微微开启。他赶紧把门带上,一时之间,他站着不动,一只手还搁在门把上。即使她人在伦敦,他进去前依然先敲了门。沙发床收拾得整整齐齐,覆盖着一条红色蜡染布床罩,除了两张加了框的印度宫殿细密画,绿色的墙面光秃秃的。两张画作中,男人斜躺在垫子上吸水烟,光着肚皮的女人围成圆圈跳舞。不知怎么地,每次经过她的房间,他总是想象房里乱七八糟,但这时他却看不到想象中的凌乱;只有窗外呈现出风雪静悄悄造成的混乱。白雪凌乱飘下,却整齐覆盖在褐色的阳台栏杆上,好像栏杆边缘被漆上了一层白漆。桑有时系在脖间的一条桃红色丝巾,松松地绑住一整块的白色泡泡纱窗帘,让窗帘布看起来像支细长的沙漏。保罗解开丝巾,让窗帘遮住整个窗框,他的脸虽然没碰到丝巾,却依然闻到萦绕于丝线之间的香水味。他走到沙发床边坐下,沿着黄褐色的地毯伸长双腿,脱下鞋袜。沙发床旁边有个装酒的木箱,木箱上有一杯满是小气泡的开水和一小罐凡士林。他解开皮带,但是欲望忽然离他而去,体内突然少了那股欲望,正如房间里少了她。他再度系上皮带,然后慢慢拉起床罩,床单是蓝白色的法兰绒布,而且带有百合花图样。
听到电话铃声时,他已昏昏欲睡,他跌跌撞撞冲出桑的房间,光着脚跑进厨房,塑料地板让人感觉冰冷。
“哈啰?”
电话另一端无人应答,他正要挂掉就听到狗叫声。
“哈啰?”他再次重复,忽然想到说不定是桑从伦敦打电话来,只不过线路不清。“桑,是你吗?”
对方挂了电话。
当天晚餐后,电话再度响起。他接起电话,听到跟先前同样的狗叫声。
“巴萨,嘘……嘘!”保罗一说哈啰,一位女子就出声。她的声音带着犹豫,她问桑在不在。
“她不在,我可以帮你留话吗?”
她说她叫迪尔德丽·弗雷恩,保罗把名字和电话号码记在便条本上,本子上还有一位名叫帕萨·玛尊达的留言,这人今天早上从克利夫兰打电话来。
第二天迪尔德丽再度来电,保罗再次告诉她桑不在,同时跟她说桑下个周末才会回来。
“她在哪里?”迪尔德丽问。
“她出国了。”
“她在开罗?”
他听了感到吃惊。“不,伦敦。”
“伦敦。”她重复一次,听起来似乎松了一口气,“伦敦,好,谢谢。”
她第四次来电的时间非常晚,当时保罗已经上床睡觉,他下楼,摸黑接了电话。
“我是迪尔德丽。”她听起来有点上气不接下气,好像刚冲过来接电话的是她,而不是他。
他打开电灯开关,揉揉镜片后面的双眼。“嗯,我跟你说过了,桑还没回来。”
“我不要跟桑讲话。”她讲得含含糊糊,还用一种带点冷酷的语气,夸张地说出“桑”的名字。
保罗听到音乐声,伸缩喇叭轻柔发出低鸣。“你不要?”
“不要。”她说,“其实我有个问题。”
“一个问题?”
“没错。”她稍微停顿,随后传来冰块掉到玻璃杯里的声音,她的口气变得有点挑逗。“嗯,你叫什么名字?”
他拿下眼镜,房间顿时变得模模糊糊。他想不起来上次有女人用这种口气对他说话是什么时候的事。“保罗。”
“保罗,”她重复一次,“保罗,我能再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
“是关于桑。”
他全身顿时僵硬。她再度带点冷酷的语气说出这个名字。“桑怎样?”
迪尔德丽停顿了一下。“她是你的室友,对不对?”
“没错。”
“好,这么一来,我想你知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表兄妹?”
“谁是表兄妹?”
“桑和弗雷迪。”
他又戴上眼镜,眼前慢慢变得清晰。这个女人的好奇心令他不安,他想跟她说这不关她的事,但他还没开口,她就开始低声哭泣。
他看看炉上的时钟,已经快凌晨三点了,这都是他的错,他不该这么晚还接电话,他真希望他没告诉那个女人自己的名字。
“迪尔德丽,”他过了一会才说,不想再听她说话,“你还在吗?”
她停止哭泣,呼吸不太稳定,声声穿透他的耳朵。
“我不知道你是谁。”保罗说,“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打电话给我。”
“我爱他。”
他挂了电话,一颗心怦怦跳。他有股冲动想冲个澡,他想把她的名字从便条本上划掉。他盯着听筒,听筒上仍然依稀可见桑鼹鼠色的指纹。自从放寒假以来,他在家中头一次感到寂寞。这个电话肯定是个巧合,她指的一定是其他也叫桑的女人,说不定这是某位印度追求者的把戏,目的在于挑起猜忌,把桑从法劳克身边骗过来。桑前往伦敦前,争执已经平息,就保罗看来,桑和法劳克之间一切如常。圣诞节前,她在客厅里忙着包装一个褐色的男用背包和一双开车用的手套,离开的前一晚,她在biba餐厅订了两个人的位子。法劳克也开车带她去了机场。
第二天早晨,保罗被电话铃声吵醒。他待在床上,听着电话铃声,看着窗外灰白的树枝。他数了十二声,电话声才停止。半小时后,电话声再度响起,他再次置之不理。电话声第三次响起时,他在厨房,电话铃声停止时,他把电话线从插头里拔了下来。
剩下来的大半天,虽然他在一片宁静中读书,心中却不安宁。那天晚上,他抱着跟砖头一样厚重的《斯宾塞全集》坐在厨房里,却无法专注于书里的文字,注释令他心烦,一想到还有好多东西尚待研究,心中也更加烦躁。他心想,他把电话线拔掉后,迪尔德丽不知道打过几次电话?她放弃了吗?他觉得她的行为显得偏执,他怀疑她是不是那种会做傻事的人,比方说吞下一瓶安眠药。
晚餐后,他把电话线插回插座里,没有人再打电话来,但他依然胡思乱想。他隐隐感觉她会再打电话来,他不该告诉她桑什么时候回来,说不定迪尔德丽正等着直接跟桑讲话,说不定迪尔德丽会告诉桑同样的话,跟桑说她爱法劳克。上床之前,他帮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威士忌是他在布法罗的姑姑寄来的圣诞礼物,然后拨了迪尔德丽先前给他的电话号码,她马上接起电话,轻快地说了声哈啰。
“迪尔德丽,我是保罗。”
“保罗。”她慢慢地说。
“你昨天晚上打电话给我,我是桑的室友。”
“喔,没错,保罗,你挂了我电话。”她似乎又喝醉了,但心情比较愉快。
“很抱歉挂了你电话。我只是想确定你没事。”
迪尔德丽叹了口气。“保罗,你真贴心,谢谢。”
“我也想请你不要再打电话给我。”他停顿了好一阵子之后说。
“为什么?”她的语气带着恐慌。
“因为我不认识你。”他说。
“保罗,你想认识我吗?”她说,“我很讨人喜欢喔。”
“我得挂了。”他口气坚定地说,暗自希望不要惹恼她。“但说不定你可以跟其他人谈谈?比方说你的朋友?”
“弗雷迪是我的朋友。”
一听到法劳克的名字以及她用的那个称谓,保罗开始跟昨晚一样的不安。昨天他推测迪尔德丽或许是法劳克在哈佛的学生,年纪比青少年大不了多少,迷恋着年长男子,他想象她坐在大教室的后面,到法劳克的办公室找他,完全会错了意。现在他脑中却浮现出一个简单、合乎逻辑却具有杀伤力的问题。
“嗯,你到底是怎么认识法劳克的?”他淡淡地说,好像他们正在派对上闲聊似的。
他没想到她会告诉他,原本以为她会像他昨晚一样挂了电话,但他们却自然而然聊了起来。大部分是迪尔德丽在说话,她告诉保罗她在温哥华出生长大,二十几岁的时候搬到波士顿攻读室内设计。一年半前的一个星期天下午,她走出南区的一家咖啡店时结识了法劳克。他跟踪了她半条街,然后拍拍她的肩膀,带着难掩的欲望上下打量她。“你无法想象,”迪尔德丽说,显然回想起当时的情况,“你无法想象那种感觉。”尽管如此,他依然表现出绅士风度。他们第一次约会去了瓦尔登湖,在那之后,他们买了玉米和番茄,在她家的后院烤鲑鱼。她家是一栋老农庄,占地五英亩,法劳克非常喜欢她的家。他请她帮忙画草图,重新装修他的厨房。劳动节的时候,他们一起到桑纳匹山远足。保罗听她说出更多事情,但不确定他应该相信多少,因为要么这些都是真的:法劳克和迪尔德丽百分之百关系暧昧,不然就是迪尔德丽捏造了这一切;酒醉、寂寞的人有时会像这样捏造事实。听到一半的时候,他走到走廊,打开桑的房门,确定窗帘跟他记得的一样绑好。
“你呢?”迪尔德丽忽然问道。
“我怎样?”
“嗯,我在这里一直讲,你却没说任何事情。保罗,你是个怎样的人?你快乐吗?”
他已经为这个女人浪费了一个小时,耳朵贴着听筒太久,因而隐隐作痛。“这跟我无关。”他吞了一口口水,关上桑的房门,“而是关于桑。”
“他们是表兄妹,对不对?”迪尔德丽说。他几乎听不到她说什么。“不是吗?”
她的问话充满了迫切与绝望,清楚表明了难以辩驳的事实。他知道她告诉他的全是真话,忽然感觉非常不对劲,觉得自己像去年考试时一样被击垮了,当年特瑞莎的话也给他同样的感觉。
“桑和法劳克不是表兄妹。”他说。他知道这个消息可能毁了她,说出口的时候感到有股强大的内在力量,感觉相当奇怪。
她什么都没说。
“迪尔德丽,他们是男女朋友。”他说,“感情挺认真的。”
“喔,是吗?”她的语气充满挑衅,“多么认真?”
他想了一会儿。“他们一个星期当中,总有四五天晚上跟对方见面。”
“真的吗?”令保罗满意的是,迪尔德丽听起来似乎很伤心。
“没错!”保罗加了一句,“他们在一起三年多了。”
“三年?”这两个字稍稍拉长尾音,保罗听了以为她也许又要哭了。但当她再度开口时,她的声调却很清晰。“嗯,我们也很认真。他昨天从开罗回来时,我去机场接他,今天晚上我也跟他见了面,他过来吃饭,没错,就在我家。他跟我在我家楼梯上做爱,保罗,那不过是一小时前,我依然可以感觉到他的精液顺着我的大腿滴落下来。”
桑从伦敦返回家中,带给室友们各种礼物:包在红色包装纸里的雀巢七巧巧克力条、哈罗德百货公司买来的茶、果酱、裹着巧克力酱的小饼干。冰箱上多了她小外甥的快照,照片上小宝宝快乐的笑脸紧贴着桑的脸庞。保罗从房里看到法劳克开车带她到家门口,他最终还是必须下楼,但走下那个令人赞叹的楼梯时,他却挥不去那个隐约浮现的影像:法劳克全身赤裸压在一个女人身上,而那个女人却不是桑。他走进厨房,打开他的橱柜,拿出那瓶帝王苏格兰威士忌。
“哇,这里真的变了。”桑笑着说,她看着他倒威士忌,眉毛惊讶地上扬。
“你这话什么意思?”
“你喝威士忌耶,早知如此,我就帮你在免税商店买些单一麦芽威士忌,而不是巧克力棒。”
一想到她帮他买了礼物,他顿时感到沮丧。他们对彼此相当友善,却不是朋友。他帮她倒了一杯威士忌,她欣然接受。他们一起坐在桌旁,她举起玻璃杯碰了碰他的杯子。
她开始整理那些保罗帮她收取的信件。她的头发剪短了几英寸,身上带着浓郁的香水味。
“我不认识叫做迪尔德丽的人。”她看着便条本上的留言说,“她有没有说为什么打电话来?”
他一口喝光杯中的威士忌,酒精已让他感到镇定。他摇摇头。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
“我该回她电话吗?”
他站起来,打开冷冻库给第二杯酒拿些冰块。当他回到桌旁时,她正用铅笔把那个名字划掉。“算了,她说不定是电话行销之类的人。”
躲避桑并不难。以往保罗觉得水泥地板、灰色金属书架和成排成架无名哲学论述的大学图书馆相当乏味,但现在他却成天待在那里。在家里也不难躲着桑,他只要把三明治端到自己房里就行了。冬天逐渐转变成迟迟不愿来临的湿冷的春天,成天刮着风,斜斜的雨丝打在保罗床边的窗上。不管电话什么时候响,他一概不接。桑刚回来的头几天,每次电话一响,他都坚信那是迪尔德丽打电话来,要求跟桑说话。但迪尔德丽从未来电,他等着她的声音以及她告诉他的那些事情从记忆中消失,但那些谈话却连同所有的剧作、诗集和评论,顽固地停留在他的脑海中。他仿佛看到两个人在瓦尔登湖游泳,两人的头间歇浮出湖面。而桑却依然一晚接着一晚不见人影,跑去法劳克家吃晚餐,坐在法劳克的餐桌旁替他订夏天去开罗的机票,面前的一张纸上写着他的信用卡号码。过了两个月,迪尔德丽依然没有打电话来,保罗终于不再担心她会来电。
保罗决定春假休息一个星期,不碰书本。“别死记了,上次八成就是如此,去一趟加勒比海吧!”他的指导教授建议。保罗反而待在家里,但宣布自己正式开始度假。他去布雷托看电影,花了两天煮了一锅炖肉。有一天他开车去韦尔弗利特,强迫自己不要带书过去。他还决定骑自行车去波士顿郊外康科德参观爱默生的故居;星期六早上,他发现自行车的链条需要修理,所以他把自行车抬到阳台上。他抬头一望,看到桑站在那里,手里拿着电话,电话线已经延伸到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