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Three 转机,总是不会那么轻易地到来

巴黎伦敦落魄记 奥威尔 第1页,共2页

幻想与现实

我取道敦刻尔克和蒂尔博瑞,坐客轮的三等舱回英国。走这条路穿越英吉利海峡,花费最少,却并不是最糟糕的。要想在船舱里睡觉,得另外掏钱,索性我跟三等舱的大部分乘客一块儿睡在轮船的交谊厅里。那天的情景我在日记中有记录:

“27个男人,16个女人,一块儿睡在交谊厅里。今天早上,没有一位女士洗过脸。男人们去洗手间了;女人们拿出化妆盒,脸也不洗,直接抹粉。我的问题来了:性别在这种场合是次要的吗?”

旅程中,我跟一对来自罗马尼亚的夫妇攀谈起来。他们还是孩子,准备去英国度蜜月。他们问了我无数个关于英国的问题,我大言不惭地向他们吹嘘。马上就回家了,我心里很高兴。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穷了这么久,在我看来英国似乎成了天堂。英国的确有很多东西吸引着你回家:浴室,扶手椅,薄荷酱,烤得非常地道的新土豆,棕黄色的面包,橘子果酱,用真正的啤酒花酿制的啤酒——这些东西真的很棒,前提是你能买得起。你有钱的时候,英国还真是个不错的国家。当然了,我还有一份照顾弱智儿的工作,穷肯定是穷不了了。一想到自己不再是个穷人,我就变得非常爱国。那对罗马尼亚夫妇问得越多,我就越赞美英国。天气啊、景色啊、艺术啊、文学啊、法律啊——总之,英国的一切都是完美的。

“英国的建筑好看吗?”那对夫妇问。“棒得不得了!”我说,“你们俩的确应该看看伦敦的雕像!巴黎太粗俗了——一半是浮华,一半是贫民窟。可伦敦——”

接着,船沿着蒂尔博瑞港口慢行。河岸上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座巨大的酒店,墙都是用灰泥粉刷的,顶上还有几个小尖塔。站在英国的海岸上望去,酒店就像几个笨蛋注视着的一家收容所的外墙。“法国建筑师设计的。”我向他们保证。又过了一会儿,当火车穿过东区的贫民窟慢慢爬过伦敦时,我还在夸赞英国的建筑之美,似乎一点儿也不能说英国不好。现在我回家了,再也不用过那种穷日子了。

我去了b的办公室,他的第一句话就让我的幻想破灭了。“真对不起,”他说,“要雇你的那个人出国了,耐心点儿,一个月后他就回来。坚持一个月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我来到街上才想起应该再向他借点儿钱。还有一个月呢,我身上只剩下了十九先令六便士。这个消息让我大吃一惊,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我在街上晃了一天,到了晚上,我实在想不出伦敦哪儿有便宜的床位,于是便去了一家“家庭旅馆”,房费是七先令六便士。交完钱,我身上只剩下十先令两便士了。

第二天早晨,我有了主意。无论如何,我还得去向b借点儿钱,但这事太丢人了,与此同时,我还得偷偷摸摸地活着。过去的经验告诉我,千万不能把那套最好的衣服当掉。除了那套第二好的衣服,我可以把所有的东西寄存在车站的衣帽间。我要用那套第二好的衣服换些便宜的衣服穿,说不定人家还能找给我一英镑。要想靠30先令活一个月,我必须穿破衣服——当然了,越破越好。究竟30先令能不能撑一个月,我不知道,毕竟我对伦敦不像对巴黎那么熟悉。或许我可以去乞讨,把鞋带卖掉也行。我记得我在一份报纸上读过一篇关于乞丐的文章,文章说这帮家伙把2000英镑缝进了他们的裤子里。无论如何,我也不可能在伦敦饿死,所以没什么可担心的。

为了卖掉衣服,我去了朗伯斯区,那儿的人都很穷,有很多卖旧衣服的店铺。在第一家店铺,店主态度很友好,却不愿帮我的忙;第二家店铺的老板态度很粗鲁;第三家店铺的老板是个聋子,也许是装聋作哑;第四家店铺的老板是个一头金发的大块头年轻人,浑身上下都是粉红粉红的,就像一根火腿。他看了一眼我身上穿的衣服,然后一脸鄙夷地用大拇指和食指摸着它们。

“东西不怎么样,”他说,“确实是很烂的东西。你想卖多少钱?”(其实衣服质地很好)

我跟他说想换一些旧衣服,值多少钱让他看着给。他想了一会儿,拿出几件又破又脏的衣服,扔在柜台上。“钱呢?”我问,盼着他能给一英镑。他一噘嘴,拿出一先令,放在那几件破衣服旁。我没跟他计较——我本来是想跟他争论的,可刚张开嘴,他就伸出一只手,做出一副要把那钱收回去的样子。我看出来了,我完了。他让我在店铺后面的一间小屋子里换了衣服。

那堆衣服里有一件外套,以前是深棕色的,现在已褪了色,还有一条黑粗布裤子,一条围巾外加一顶布帽子。我的衬衫、袜子和靴子没有当,口袋里还装着梳子和剃刀。穿上这套衣服,我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以前我经常穿破衣服,可跟这一身一点儿都不一样。这一身不仅脏,没形,咳,怎么说呢——反正很不雅观,有点儿像古代人穿的那种破衣服,跟单纯的破烂儿很不一样,就像是卖鞋带的那种人穿的,也可以说是流浪汉那种人穿的。一个小时后,在朗伯斯区一家店铺的镜子里,我看到了一个长相非常猥琐的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个流浪汉),径直朝我走来,等我定睛一看,发现镜中人正是我自己。我的脸上已经抹上了一层灰尘。灰尘这种东西向来一视同仁,你穿得很体面的时候,它不侵扰你,可等你的翻领没了,它就会从四面八方朝你飞来。

我在街上一直待到很晚,我一直在流浪。现在这个样子,我有点儿担心警察会把我误认为是流浪汉,把我抓起来。我不敢跟任何人说话,我一张嘴,他们肯定会察觉出我的嗓音和衣着之间的那种不相称(后来我才发现,这事根本没发生过)。穿上新衣服,我马上就来到了一个新世界。刹那间,似乎每个人的态度就都变了。我帮助一个小贩把他弄翻的手推车扶起来,他微笑着对我说了一句:“谢谢你,老兄。”这辈子没人叫过我老兄——都是身上这套衣服的功劳。还有,我生平第一次注意到,女人对男人穿得好与坏的反应的差别竟有那么大。一个穿得很破烂的男人经过她们身旁时,她们赶紧躲开他,脸上那厌恶的样子就像见了一只死猫一样。衣装是一种很有魔力的东西。不管怎么说,穿得跟流浪汉一样,第一天很难不会有一种被人家瞧不起的感觉。这就像蹲监狱一样,在里面待的第一个晚上你也会觉得很丢脸。那种感觉没有来由,却很真实。

晚上11点左右,我开始找住的地方。我听说过那种廉价客栈(顺便提一句,这种地方不叫廉价客栈),我觉得花上四便士租一个床位就差不多了。我在滑铁卢路上看到有个人正站在马路牙子上,看样子是干粗活儿的。于是我走上前去问他,我说我破产了,想找一个最便宜的床位。

“哦,”那人说,“你去街对面那栋房子看看,就是招牌上写着‘单身男人好床位’的那栋。那地方不错,的确很不错。我常在那儿住,又便宜,又干净。”

那是一栋高大、破旧的楼房,从窗户里透出昏暗的光,有的窗户上还糊着棕色的牛皮纸。我走进一条石头铺就的小道,一个脸色苍白的小男孩儿,好像还没睡醒,从一扇通往地下室的小门旁边出来了。地下室里传出窃窃私语的声音,一股热浪从里面涌了出来,还有一股干酪的酸味儿。那小男孩儿打了个哈欠,伸出一只手。

“要租床位吗,先生?一先令就行。”

付完钱,小男孩儿领着我走上一段摇摇晃晃、没有灯光的楼梯,然后走进一间卧室,里头有一股止痛药和脏床单的甜臭味儿。窗户似乎被封死了,刚进去的时候,污浊的空气差点儿让我窒息。屋子点着一根蜡烛,我看了一下,房间面积是15平方英尺,高8英尺,一共有八个床位,六张床上已经有人住了。这些人都穿着衣服,身材臃肿而奇怪,甚至连每个人的靴子都堆放在身上。有人在角落里卖力地咳嗽着,那样子真让人恶心。

等到了床上我才发现床硬得就像一块木板,一个圆柱形的硬东西被当作枕头,就像一块木头。这比在桌子上糟糕多了,床不足六英尺长,还非常窄,床垫凸出来一大块,得使劲儿抓住才能不掉下来。床单上沾满了臭汗味儿,我都不敢让它碰我的鼻子。还有,被子都是用床单做的,里面夹着一层薄薄的棉花,这种东西根本不保暖。整个晚上都有人在乱折腾。差不多每隔一个小时,我左边床位上的那个人——我觉得是个水手——就会起来一次,先骂一通,再点起一支烟。还有一个人,好像膀胱出了点儿毛病,一晚上要起来六七次,对着他的夜壶很响地撒尿。墙角里患有咳嗽病的那家伙每隔20分钟就会咳嗽一通。这家伙咳嗽得很有规律,他一咳嗽外面有条狗就会跟着狂叫。不用问,只要外面的狗一叫,这家伙肯定在咳嗽。这人咳嗽时发出的声音讨厌得难以形容,一边吐气泡,一边干呕,似乎他咳嗽的时候,肠子也跟着剧烈翻腾一般。有一回,他划着了一根火柴,我这才看清他的脸。他已经很老了,灰白色的头发,深陷的脸,就像一具尸体。他把裤子套在脑袋上,当作睡帽。不知为什么,我总是很讨厌睡帽这种东西。每次他咳嗽或者那个水手骂街的时候,旁边床位上一个困倦的声音就会响起:

“闭嘴,哦,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快闭嘴!”

我总共睡了差不多一个钟头的觉。清晨,朦胧中我觉得有个棕黄色的大东西朝我袭来。睁开眼一看,原来是那个水手的一只大脚,从被子底下伸出来,挨近了我的脸。这只脚呈深棕色,跟印第安人的差不多,上面还粘着泥。屋里的墙像患了麻风病一样。床单三个星期没有洗过了,几乎变成了赤褐色。我从床上起来,穿好衣服,下了楼。地下室里有一排洗脸盆,两条滑腻的毛巾。我口袋里装着一块肥皂,刚要洗,就见每个洗脸盆上都粘着一条条污迹——这种脏东西粘得非常牢靠,黏糊糊的,黑得像鞋油一样。我脸都没洗就出去了。总之,这家旅馆不像描述的那样既便宜又干净。不过,后来我发现,它是一家相当具有代表性的旅馆。

我穿过泰晤士河,向东走了很长一段路,来到位于塔山附近的一家咖啡馆。这家咖啡馆非常普通,在伦敦像这样的咖啡馆有上千家。相比巴黎的咖啡馆,这家显得奇怪而洋气。里面通风不是太好,有流行于上世纪40年代的高背长椅,当天的菜单用肥皂写在一块玻璃上,还有一个14岁的姑娘负责上菜。干粗活儿的那些人把食物用报纸一包就开始吃,用一种类似于瓷杯子的大杯子喝茶。一个角落里有个犹太人,把头埋进盘子里,正在充满负罪感地大口吃着熏猪肉。

“给我来一杯茶、一份面包和一些黄油。”我对那姑娘说。

她注视着我:“这儿没有黄油,只有人造奶油。”说这话的时候她显出一副吃惊的样子。

她把我点东西重复了一遍:“一杯茶外加一份面包!”这句话就跟巴黎的咖啡馆里侍者喊的那句“一杯红葡萄酒”一样不朽。

在我的高背长椅旁边的墙上有一则公告,上面写着:“不许往口袋里装糖。”公告下面有一首残诗,不知是哪个富有诗人气质的顾客写的:

偷糖的人,

会被称为肮脏的……

诗的最后一个字不知被谁给刮掉了。英国就是这个样子。一杯茶、一份面包花掉了我三个半便士,这样一来,我的口袋里就只剩下八先令两便士了。

公寓的过客

靠这八先令,我活了三天四夜。我在滑铁卢路住得很不舒服,于是搬到东部,在彭尼菲尔茨的一家公寓住了一个晚上。这家公寓很具有代表性,在伦敦,像这样的公寓有几十家。这家公寓可以提供50到100人的住宿,由一个“代理人”负责经营——代理人是老板的代理人,因为这类公寓都属于营利性的企业,老板都是有钱人。我们那间宿舍住着15到20个人,床铺也是又冷又硬,不过床单倒不像一个礼拜没洗过的样子。从这一点看,的确有改进。房租从九便士到一先令不等(一先令的宿舍床与床之间相隔六英尺而不是四英尺)。按规定,房租必须在晚上七点之前付清,不然的话就只能被赶出去了。

地下有一间公共厨房,租客都可以用。燃料是免费的,锅碗瓢盆、茶壶和烧烤用的叉子随便用。里面还有两个大火炉,一年四季都烧着。管火、打扫厨房和铺床的工作由租客轮流做。租客中有一个叫史蒂夫的码头工人,年纪大一些,长得很帅气,看模样像是诺曼底人,是这儿的头头儿。租客之间发生了什么争执,或者有谁因为拖欠房租被赶出去等等这种事都由他来调停。

我喜欢这间厨房。它深藏于地下,屋顶很低,又热,煤烟让人昏昏欲睡。炉火发出的光照进墙角里,形成黑丝绒般的影子,整间屋就靠它照明了。屋顶上系着几条绳子,上面挂着一些破旧的衣物。这儿的租客大多是码头工人,端着炒锅在炉子上忙活着,红色的光打在他们脸上。有些人半裸着身子,他们洗好了衣服,正等着晾干。晚上,会有人玩拿破仑纸牌和西洋跳棋,还会有人唱歌——《我是个小伙子,我父母做错了什么》是大伙儿最喜欢的一首。还有一首关于海难的歌大家也很喜欢。有几次,夜深时,有人拎着一桶滨螺进来了,买得很便宜,就在大伙儿中间分了。在这间公寓里,分东西很常见,大伙儿都觉得给一个失去工作的人饭吃是天经地义的事。租客当中有一个面色苍白、形容枯槁的小伙子,看样子他时日不多了。人们说他的毛孔是褐色的,在疯人院里住过,身体被切开过三回。别的人经常喂他饭吃。

租客中还有两三个靠抚恤金度日的老年人。在见到他们以前,我还从未想到过在英国竟有一点儿收入也没有、光靠每星期几先令抚恤金度日的老年人。无论怎样,这些老年人也没有别的收入。其中有一个很健谈,我问他是如何活着的。他跟我是这么说的:

“住旅社一个晚上是九便士——一周下来就是五先令三便士。每周六刮一次胡子,每次三便士——加在一起就是五先令六便士。还有,每个月要理一次发,每次六便士。除此之外,还得花四先令四便士买吃的和浆果。”

他想不出别的花项了。他平日里吃的是面包、人造奶油和茶——将近周末时,他没钱买牛奶,只能吃干面包、喝茶。还有,他的衣服可能是人家捐助的。他似乎对现状很满意,跟食物相比,他更看重他的床和炉火。不过,每周有10先令的收入,花点儿钱刮刮胡子,也是一件不错的事。

一整天我都在街上晃悠,东边最远到过沃平区,西边最远到过白教堂区,在巴黎待过了,觉得这里要干净得多、安静得多,也荒凉得多。这里没有电车发出的尖叫声,没有嘈杂痛苦的后街生活,也没有当兵的在广场上大声喧哗。这儿的人穿得要好些,脸漂亮些,也温柔些,没有法国人那种凶暴的个性和恶意。这儿喝醉酒的人要少得多,也不那么脏,吵架的也少,更多的是懒散。三五成群的人站在角落里,稍微有些营养不良,不过每隔两个小时,这些伦敦人就会“喝一杯茶,吃两片面包”。这儿的空气中似乎缺少巴黎的那种兴奋。这里有的是水壶和劳动力市场,而巴黎却是小酒馆和血汗工厂的聚集地。

盯着街上的行人看是件有趣的事。伦敦东区的女人们是漂亮的(可能是混血的缘故)。莱姆屋区挤满了东方人——中国人、吉大港人、卖丝质围巾的德拉威人,甚至还有几个锡克教徒,没人知道这些人是怎么到这儿来的。到处都能看到街头聚会。在白教堂区,有号称“唱福音”的人决意将你从地狱中拯救出来,前提是你得给他六便士。在东印度码头,救世军正在举行礼拜仪式。他们唱着“这里有像犹大一样卑怯的人吗”,而另外一拨人则唱着“该怎样处置一个喝醉的水手”,于是,两帮人对着唱。在塔山,有两个摩门教徒正在发表演讲。他们旁边的平台周围有群人正在抗议,又喊又叫,不让他们再说下去了。有人公开抨击他们的一夫多妻制。有个瘸腿、留着胡子的人,显然是一个无神论者。他听到了“上帝”这个词,正在愤怒地质问他们,这时人群中响起一阵让人感到困惑的噪音。

“亲爱的朋友们,让他们把话说完好吗?就这样,让他们说。别吵!——不,不,回答我。你们俩能让我看看上帝长什么样子吗?要是你们俩能让我看看他长什么样,我就信他。——哦,闭嘴,别打断他们的话!——你们俩别说了!——一夫多妻主义者!——嗯,关于一夫多妻制该说的还不少呢。别让女人掺和这种事。——亲爱的朋友们,能不能——不,不,别耍滑头。你们俩见过上帝吗?你们俩碰过他吗?你们俩跟他握过手吗?——哦,别吵,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吵!”等等。我听了20分钟,挺想对摩门教有点儿了解,可这个集会除了大吵大闹外,一点儿用处也没有。街头集会的命运大都是这样的。

在中塞克斯街,在人潮涌动的市场上,一个衣衫褴褛、拖曳着走的女士,正用力拉扯着一个五岁的小捣蛋鬼。她在小捣蛋鬼面前摇晃着一把小号。小捣蛋鬼在号哭。

“自己玩儿去!”做母亲的大声叫喊着,“我把你弄到这儿来给你买把小号是为了什么?你想不想到我的膝头上来?你这个小杂种,自己去玩儿吧!”

小号上落下几滴唾沫。母亲和孩子吼叫着消失了。这地方比巴黎怪多了。

我在彭尼菲尔茨住的最后一个晚上,有两个租客吵起来了,那场景真令人讨厌。一个七十岁左右、靠领取抚恤金生活的老人,光着上身(他正在洗衣服),用很难听的话骂一个背朝火炉、长得挺敦实的码头工人。借着炉火发出的光,我看到了这个老人的脸,他因悲愤差点儿哭了。很显然,这儿发生了严重的事。

就听老人说:“你这个——!”

码头工人说:“闭嘴,你这个老东西,等会儿再收拾你!”

老人说:“那就试试吧,你这个王八蛋!我比你大30岁,不过一眨眼的工夫我就能把你揍得屁滚尿流!”

码头工人说:“哈哈,说不定我会把你打烂!老东西!”

他们俩就这样吵了有五分钟。其他的租客坐在周围,一个个闷闷不乐的样子,竭力不去理会这场争吵。码头工人看上去怒气冲冲,可那个老人变得愈加狂怒。他伸着脖子,一点点向码头工人靠近,在离对方几英寸的地方大声尖叫着,就像一只骑在墙头上的猫,然后啐了一口唾沫。他想鼓足勇气给对方一拳,却没有成功。最后,他又开始破口大骂:

“哈——,你就是这么个货,哈——!把那东西放进你的脏嘴里,使劲儿吸吧,你这个——!我要揍烂你的脸。哈——,你这婊子养的。吸吧,你这个王八蛋!你就是这么个货,你——,你——,你这个黑鬼弄出来的杂种!”

说完,他突然瘫倒在一张长椅上,双手抱头,号啕大哭起来。对方瞧见大伙儿都对他怒目而视,就出去了。

后来,我从史蒂夫那儿知道了他们俩争吵的原因,似乎是一先令的食物引起的争端。老人存的面包和人造奶油不见了,在接下来的三天,如果别人不周济他的话,他就会饿肚子。那个码头工人有工作,吃得也不错,总在嘲笑人家,于是就有了这次争吵。

当我身上只剩下一先令四便士的时候,我去鲍区的一家公寓住了一个晚上,那儿的租金只有八便士。我穿过一条小道,来到一间深藏于地下、令人窒息的屋子,它的面积是十平方英尺。火炉旁边围坐着十个人,大部分都是干粗活儿的。已是午夜,可代理人的儿子,一个脸色苍白、浑身黏糊糊的小孩儿仍坐在工人大腿上玩耍。有个上年纪的爱尔兰人正对着一个小笼子里的一只红腹灰雀吹口哨。那儿还有几只别的会唱歌的鸟儿,羽毛都已褪色,它们一辈子就生活在地下室里。租客习惯了在炉子上烧水,就不用再走一码去洗手间弄水了。我在桌子旁坐下,觉得脚底下有什么东西在动,低头一看,一堆黑黑的东西正在缓慢地穿过地板,是一群黑甲虫。

宿舍里一共有六张床,床单上用大字写着“偷自鲍路××号”。床单散发出的味道让人作呕。我旁边床上躺着一个老人,是个街头艺术家。他的脊柱异常弯曲,被子无法盖满他的身体,他的背离我的脸只有一两英尺。他的背光光的,上面粘着一些漩涡状的脏东西,就像大理石桌面一样。晚上,他一个人醉醺醺地回来了,就在我的床附近吐了一地。屋里也有臭虫——没有巴黎的多,却也不会让你睡好觉。这是一个肮脏的地方。不过代理人和他的妻子人很好,不论是白天还是夜里,只要你开口,他们随时都会为你端来一杯茶。

免费的代价

早晨,像往常那样,我喝了一杯茶,吃了两片面包。之后,我又买了半盎司烟丝,翻翻口袋,只剩下半便士了。我不想再去找b借钱,这样一来,除了去临时救济站,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对这种事我脑子里一点儿概念也没有,不过我知道在拉姆顿有一家临时救济站。我动身了,并于下午三四点到了那儿。在拉姆顿市场,我看到一个靠着猪栏的爱尔兰老人。他面容消瘦,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流浪汉。我走过去,跟他靠在一起。过了一会儿,我把烟盒递给他。他打开那盒子,看了一眼里面的烟丝,脸上顿时显出一副吃惊的样子:

“天哪,”他说,“这是好烟丝啊!六便士一盎司呢!你是从哪儿弄的?路上你走的时间不长嘛。”

“嗯,你在路上弄到烟了吗?”我问。

“哦,弄到了一点儿。瞧。”

他拿出一个生锈的小铁罐。小铁罐以前是装奥秀牌食品的,里头有二三十个烟头,是从人行道上捡的。爱尔兰老人表示他很少捡到烟丝,然后他又一本正经地补充说,在伦敦的人行道上,一个人一天能捡到两盎司烟头。

“你是来投奔临时救济站的吗?”他问。

想到他可能会让我入伙,所以我说是。然后我问他拉姆顿临时救济站是什么样子的。他说:

“哦,是一家提供可可饮料的临时救济站。有提供茶的临时救济站,有提供可可饮料的临时救济站,还有提供稀粥的临时救济站。感谢上帝,拉姆顿临时救济站没有稀粥——至少我上回去的时候没有。自从上次去那儿以后,这段日子我一直在约克和威尔士一带转悠。”

“稀粥是什么?”我问。

“稀粥吗?就是一大罐子热水,再加上罐底的一些血色的燕麦片。稀粥这东西难喝死了。”

我们俩靠在猪栏上又聊了一两个小时。这个爱尔兰老人人不错,可身上的味道不怎么好闻,其实对一个浑身都是病的人来说,这事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似乎他从头到脚都是病(他非常详细地跟我描述了他的征候):他的脑袋秃了,又得了湿疹;他是近视眼,可又没戴眼镜;他患有慢性支气管炎;他的背很痛,至于是什么病,还未确诊;他患有消化不良症;他患有尿道炎;他患有静脉曲张、拇囊炎,还是扁平足。尽管背着这一身的病,他却在街上流浪了15个年头。

五点左右,爱尔兰老人说:“光喝一杯茶你能受得了吗?临时救济站六点才开门。”

“我觉得自己能行。”

“嗯,这一片儿有个地方,可以让你免费喝一杯茶,还会给你一小块圆面包。那茶不错。不过喝完之后,他们会让你念一大段祈祷词,就算是混时间吧。跟我来。”

他领着我走进一条小巷,小巷里有一座锡皮顶的小屋,跟乡下的小凉亭差不多,我们在门口停了下来,已经有差不多25个流浪汉在那儿等着了。有几个很脏的老家伙,其余的多是看上去挺正派的小伙子,是从北边来的,很可能是失业的矿工或者摘棉花的工人。过了一会儿,门开了,从里面出来一位女士,她把我们迎了进去。这位女士身穿蓝色丝质长裙,戴着一副金丝眼镜,脖子上挂着一个十字架。

我们脱下帽子,坐下,觉得很不自然。这位女士给大伙儿分了茶,在我们喝茶吃面包的时候,她一直在四处走动,亲切地说着话。她说的是关于宗教的事——说耶稣一向怜爱我们这样的贫苦人,一个人在教堂做礼拜时时间过得有多快,还说一个行路人经常做祷告是多么重要。我们不喜欢听她讲这种东西。我们靠墙坐着,捻弄着各自的帽子(流浪汉没了帽子就觉得自己受到了嘲弄),脸变得通红。这位女士跟我们说话时,我们尽量嘟囔点儿什么。不用说,她这么做都是出于好心。过了一会儿,她端着一小盘面包走到一个北方小伙子跟前,然后对他说:

“我的孩子,最近一次你跪下来跟你天上的父做灵魂上的沟通是什么时候?”

这个可怜的小伙子一个字也没说出来,不过他的肚子替他回答了,一见到吃的东西,他的肚子就不争气地咕噜咕噜叫起来。他被羞臊得无地自容,面包也吃不下去了。只有一个人能够回答这位女士的问题,并且还能回答得让她满意。这人活力十足,长着一个红鼻子,看模样像是个因为酗酒丢了袖章的下士。他能够大言不惭地说出“亲爱的主耶稣”这句话。我还从未见过像他这样不知羞耻的人。毫无疑问,他是在监狱里学会这一套的。

茶喝完了,我发现流浪汉们正相互间偷瞄对方。不用说,大伙儿的想法是一样的——祈祷开始前能不能溜掉?有个人已经坐不住了——还没站起来,却不时地朝门口偷看,似乎是在提议:走吧。这位女士看了他一眼,把他给按住了。她用比刚才更加亲切的语调说:

“我觉得你们没必要这么早去。临时救济站六点才开门,咱们还有时间跪下来,跟我们天上的父说两句。我觉得说完之后咱们就会好受些,对吗?”

红鼻子男人赶紧帮忙,把手风琴摆好位置,把《圣经》分发给大家。发《圣经》的时候他是背对着那位女士的。这是他想出的一个主意,是一种开玩笑式的做法。就像发一副扑克牌似的,每走到一个人跟前,他都会压低声音说:“伙计,这是你的牌,咱们现在玩的是拿破仑纸牌游戏,这张是你的!四张a,一张k!……”

我们帽子也不戴就跪在肮脏的茶杯中间,开始嘟囔那些我们应该做却没有做的事,还有那些我们本不应该做却做了的事。那位女士满怀热情地祈祷,眼睛却始终在环视我们,看看我们是不是在祷告。我们逮着一个空子便相互间嘻嘻一笑,使个眼色,低声说几个非常下流的笑话,我们这么做只是为了证明我们不在乎。不过这么干让我们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除了那个红鼻子的家伙,大伙儿的心思都不在这上面,没人能够稍微大声地说出应答文。唱赞美诗的时候,我们表现得稍微好些。不过有个老流浪汉除了“向前,基督的勇士们”这一句之外别的什么都不会唱,于是他总时不时地唱这一句,把挺动听的一首圣歌给搞得乱七八糟。

祈祷持续了半个小时。那位女士在门口跟我们一一握手之后,我们就溜了。一走到她听不见的地方,就有人说:“麻烦事总算完了。我还以为这祈祷没完没了了呢。”

“你不能白吃人家的面包,你得付钱。”就听另外一个人说:

“你说的是付钱,对吧?哈哈,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不跪下来祈祷,他们连一杯两便士的茶都不会给你的。”

大伙儿都觉得这人说得在理,纷纷嘟囔着表示同意。很明显,这些流浪汉喝了人家的茶,却不懂得感恩。说真的,那茶的味道真不错,跟咖啡馆里卖的茶大不一样,这种区别就像正宗的波尔多酒跟自称为波尔多酒的垃圾酒一样。同时,我还认为,人家给我们茶喝完全出自好心,没想着要侮辱我们,所以将心比心,我们应该对人家表示感谢——可我们没这么做。

临时救济站

六点差一刻,爱尔兰老人把我领到临时救济站。临时救济站是一栋灰黄色的立体砖楼,伫立在救济院的一个角落里,让人看上去觉得很不舒服:一排排的小窗户被栏杆阻挡着,一道高高的墙和几扇大铁门把它和路隔开,远远望去更像是一座监狱。那儿已经有了一长队衣衫褴褛的人,都在等着开门。这些人长什么样的都有,多大年龄的都有,最年轻的只有16岁,脸还很稚嫩;最老的75岁,背也驼了,牙齿也掉光了,活像一具干尸。其中有几个流浪汉,一看就是老资格,这从他们的拐杖、小棍和灰黑色的脸就能辨认出来。有些原来是在工厂做工的,现在没了工作;有些是农民;还有一个西装革履的职员和两个确定无疑的智障。看着这一大群人,我忍不住心生厌恶。可他们既不是坏人,也不能对旁人构成什么威胁,只是一群看上去不那么雅观、肮脏透顶的人。他们差不多都穿着破衣服,一看就知道处于营养不良的状态。不过,这些人都很友好,什么都不问。有好几个还给我烟抽——当然了,都是烟头。

我们靠在墙上吸烟,大伙儿开始谈论最近一段时间去的那些临时救济站。从他们的谈话中,我大致可以判断出临时救济站各不相同,每一个都有优点和缺点,一个人在路上的时候牢记这些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老手会把英国各个临时救济站的特点告诉你,比如a临时救济站的特点如下:可以吸烟,但室内有臭虫;b的特点如下:床很舒服,但看门的那家伙是个流氓;c的特点如下:一早上他们就放你出去,但那茶不能喝;d的特点如下:要是你有钱,那里面的工作人员就会把钱偷走,等等。

流浪汉们都有走熟了的路,用不了一天就能到达其中的一家临时救济站。我听人说从巴尼到圣奥尔班这条路最好走。他们提醒我要绕开比勒里基和切尔姆斯福德,还有肯特的艾德山。切尔西据说是英国最豪华的临时救济站。赞美它的人说,那儿的毯子更像是监狱里的,而不像是临时救济站的。夏天,流浪汉们往往漂泊在外,到了冬天,他们就尽可能向大城市靠拢。这种地方暖和,慈善事业做得也好。不过,他们得不停地漂泊。因为一个流浪汉每个月不能两次进入同一家伦敦的临时救济站,要是被人抓住就得蹲一个星期的班房。

六点过一点儿,门开了,我们开始挨个儿进去登记。院子里有间办公室,一个工作人员拿着一个登记簿进去了,登记簿上有我们的名字、职业和年龄这些信息,还有我们是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这最后一项是为了记录我们这些流浪汉的行踪。我给出的职业是“画家”。我画过几幅水彩画——话说回来,谁又没画过呢?那个工作人员问我们当中有没有带钱的,大伙儿都说没带。按规定,一个人进临时救济站的时候,口袋里的钱不能超过八便士,要是少于这个数,也得在门口上交。不过,流浪汉的惯常做法是把钱用一块布紧紧裹起来,不让它们发出声音,然后再偷偷带进来。他们一般把钱放进茶叶包或者糖包里(每个流浪汉都会随身携带这种东西),或者夹在“文件”中,这些“文件”是圣物,从不搜查。

在办公室登记之后,一个工作人员(流浪汉的头头儿,他的工作是管理流浪汉。一般来说,他也是接受救济的人)和一个穿着蓝色制服、又嚷又叫、颇具流氓作风的门卫领着我们走进临时救济站。临时救济站里面不过有一间浴室、一间厕所,外加一些由两长排石头砌成的小屋子。小屋子或许有100间之多。屋里空荡荡的,很阴暗,干净得让人感觉不舒服,还有一股软肥皂、洗涤剂和公共厕所的味道——总之是一种冰冷的、令人沮丧的、只有监狱里才会有的那种味道。

门卫把我们聚集在走廊里,然后让我们进浴室。每次进六个人,洗澡前需要搜身。搜身是看看你带没带钱和香烟。在拉姆顿临时救济站,只要你能把香烟带进去,想抽就抽,没人管。不过要是被人发现,你身上带着这些东西,那它们就会被没收。老手告诉我们,门卫从不搜查膝盖以下的部分,所以进浴室之前,我们都把各自的香烟藏到了靴子的脚脖子处。然后,脱衣服时,我们就会把香烟偷偷放进外套口袋中。外套是被我们当枕头用的,可以随身带着。

浴室内的一幕格外令人讨厌。50个肮脏、一丝不挂的男人挤在一间20平方英尺的小屋里,胳膊肘挨着胳膊肘。浴缸只有两个,毛巾也只有两块,黏糊糊的。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些脚丫子发出的恶臭。少数流浪汉实际上一辈子都没洗过澡,他们说,洗热水澡会让身体的各个器官变得“虚弱”。不过脸和脚是要洗的,还有他们缠在脚趾上的那些令人作呕的小布条也是要洗的,所以趁别人在浴缸里洗的时候,有些人就把自己的脚洗完了。门卫把我们推来推去,看到有人磨磨蹭蹭就破口大骂。轮到我洗的时候,我问能不能先把浴缸好好冲一下然后再洗,因为里头已经留下了很多污秽之物。门卫只是简单而粗暴地说了一句:“快闭嘴!快洗!”这儿的人都是这么说话的,我再也没敢张嘴。

洗完澡,门卫把我们的衣服捆成捆儿,把临时救济站的灰色的纯棉衬衫分给我们。这些衬衫就像剪短了的男睡衣,至于是不是干净的,就不得而知了。我们挨个儿走进小房间,过了一会儿,门卫和流浪汉头头儿就从救济院把晚餐给我们送来了。每个人的饭食都是定量的:半磅楔子形的、涂着人造奶油的面包和一品脱没有加糖的味道极苦的用一个锡罐盛着的可可饮料。坐在地上,我们只用了五分钟就把这些东西扫荡光了。七点左右,小屋的门在外面被锁上了,一直要到第二天上午八点才会开。

临时救济站允许每个流浪汉跟他的朋友睡一个屋,每间小屋睡两个人,当初人家就是这么计划的。我没有朋友,人家让我跟另外一个单身流浪汉睡一个屋。这人是个瘦子,一张小脸,还略微有点儿斜眼。小屋面积是八平方英尺,高五英尺,是石头砌成的,高墙上有一扇窗户,用栅栏封死了,门上有一个窥视孔,总体来看,真像监狱里的号子。屋内有六条毯子,一个夜壶,一条热水管,别的就什么也没有了。我朝周围看看,觉得缺点儿什么。然后,我心里一惊,明白了,于是便大声叫道:

“床呢?”

“床?”那人回了我一句,脸上一副吃惊的表情,“没床!你还想要床?在这种临时救济站你得睡地板。上帝!这种地方你还没适应吗?”

临时救济站里没有床,这似乎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我们把外套卷起来,倚住热水管,尽可能让自己舒服点儿。屋里很憋闷,空气很污浊,温度却不高,把六条毯子都垫到身体下面肯定会冷的,于是我们各拿出一条,放到身体下面,让地板显得稍微软和点儿。我们分开睡,相隔一英尺,呼吸的时候,气体吹到对方脸上,我们光着的身子又不时地与对方的碰到一起,我们只好翻个身,背对对方,睡下。随后,我们翻来覆去,想让自己躺得舒服点儿,可这没起多大作用。翻身调整位置的时候,先有一种麻木的感觉,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剧痛,因为毯子太薄,地板的坚硬透了过来。在这种情况下,睡觉是可以的。不过这一晚上,前前后后我一共睡了还不到十分钟。

半夜的时候,我的室友凑近我的身体,想跟我搞同性恋——在一间上了锁、黑漆漆的小屋里搞这种事真龌龊。他长得不壮实,我很轻易地就制服了他。可这样一来,觉也睡不成了。那天晚上,在剩下的时间里,我们一直醒着,抽烟,聊天。这人告诉我,他丢了工作之后,他的妻子就把他抛弃了,他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尝过女人的滋味了,都快忘了她们长什么样了。他还说,在流浪汉中搞同性恋很普遍。

第二天早上八点,门卫走进走廊,把门打开,大声喊着:“都出来!”门开了,冒出来一股奇臭无比的尿臊味儿。走廊里顿时出现了一群肮脏、穿着灰色衬衫的家伙,每个人的手里都端着一只夜壶,争抢着向卫生间冲去。早上的时候,人家似乎只给我们这帮人预备了一桶水,等我到卫生间一看,已经有20个流浪汉在洗脸了。我瞟了一眼漂在水面上的黑乎乎的脏东西,脸也没洗就走了。在这之后,救济院为我们分发早餐,吃的东西和昨天晚上一模一样。吃完,拿来衣服,我们去院子里干活儿。我们的工作是削土豆皮,这些土豆是做救济者的晚餐用的。其实这只是一道程序,是为了不让我们闲着,故意给我们找点儿事做,等医生来为我们做检查。大多数流浪汉什么都没干。十点,医生来了,我们又进了各自的小屋,脱得赤条条的,然后出来,站在走廊里等着检查。

我们一丝不挂地在走廊里排成一排,冻得浑身直打哆嗦。你根本无法想象出当时我们那副衰败、颓废的样子,我们就这样在无情的晨光中站着。流浪汉的衣服是不怎么样,可还能起到遮丑的作用。要想看到流浪汉的本来面目,让他们光着身体就行了。扁平足、大肚子、深陷的胸脯、下垂的肌肉……长什么样的都有,身体的种种丑陋之处都在这里了。几乎每个人都处在营养不良的状态,有些一眼瞧上去就是病人,有两个人还戴着疝带,其中一个是那个像一具干尸的75岁的老者。我真是纳闷儿,像他这种体格是怎么完成每天的长途跋涉的。瞧瞧我们每个人的脸,胡子拉碴,皱纹堆叠,全都是没睡觉闹的。这情景让人觉得,我们喝了一个礼拜的酒,现在正处于康复阶段。

检查主要是看看有没有天花,至于别的毛病人家是不管的。医生还是个学生,叼着一支烟,快步在我们旁边走过,用眼上下扫着我们,根本不问感觉哪儿不舒服什么的。我室友脱光衣服时,我看到他的胸脯上长满了红色的疹子。昨天晚上我跟他之间的距离只有几英寸,于是我立刻慌了,生怕被他传染了。然而,医生检查完之后说,那只是营养不良的结果。

检查完之后,我们穿好衣服,又被赶到院子里。在那儿,门卫挨个儿喊我们的名字,把我们留在办公室里的东西还给我们,并且给每个人发了一张饭票。每张饭票面值六便士,昨天晚上我们登记了今天要走的路线,沿途会有一些咖啡馆,饭票只能在指定的咖啡馆里用。看到有些流浪汉竟然不识字,我觉得挺有意思,他们只能让我和别的“文化人”帮他们解释。

门开了,我们立即散开。被监禁了一夜,我们受够了临时救济站小屋里恶臭的空气,外面的空气乍一闻上去是多么芳香,甚至连郊区后街里的空气也是如此!现在我有了一个伴儿。削土豆皮的时候,我跟一个叫培迪·杰奎斯的爱尔兰流浪汉成为朋友。这个人面色苍白而忧郁,看上去挺干净,也很正派。他打算去爱德博瑞临时救济站,于是提议我和他同行。我们出发了,并在下午三点到了那儿。本来是12英里的路程,可我们却走了14英里,因为我们在伦敦北部那片荒凉的贫民窟里迷了路。我们的饭票上指定的是伊福的一家咖啡馆。等我们到了那儿,一个当服务生的黄毛小丫头瞧了一眼我们的饭票,发现我们是流浪汉,便轻蔑地一晃脑袋,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才为我们服务。最后,她把两大杯茶、四片面包(也就是八便士的食物)摔在了桌子上。流浪汉的每张饭票差不多都要被咖啡馆骗去两便士,似乎这已成了一贯做法。因为流浪汉手里拿的是饭票不是钱,所以他们要么忍气吞声,要么就只能去别的地方了。

流浪汉培迪

培迪跟我做伴做了两周,鉴于他是我熟识的第一个流浪汉,我想好好把他描述一下。我觉得他很具有代表性,在英国像他这样的流浪汉有好几万。

培迪35岁左右,个子很高,漂亮的灰色长发,淡蓝色的眼睛。他的五官长得很不错,可脸很瘦,因为经常吃面包和人造奶油,他的脸呈土灰色,看上去脏兮兮的,还很粗糙。他穿的比大多数的流浪汉要好,一件粗呢夹克衫,一条旧的、只有在晚上的正式场合才会穿的带有穗带的裤子让他看上去很不一样。很显然,他觉得裤子上的那些穗带是残存的尊严的象征,有的时候穗带松了,他就会细心地把它再缝上去。总的来说,培迪很看重自己的外表,他总是随身携带着一把剃刀和一把牙刷,别的东西如“文件”,甚至连他的小折叠刀都卖了,可这两样东西他一直留着,怎么都不肯卖。尽管如此,离100码,人家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一个流浪汉。他漫步的方式别有一番味道,因为贫穷,他总是弓着背朝前走。看到他走路的样子,你马上就会有一种直觉:他很快就会挨顿揍,而不是揍别人。

他在爱尔兰长大,打仗的时候在军中服役两年,然后在一家金属抛光厂工作,两年前丢了工作。他觉得当流浪汉是件极其丢脸的事,不过流浪汉那一套他却都学会了。他的眼睛不停地盯着人行道,从不错过一个烟头,甚至是一个空烟盒,他常用烟盒纸卷烟抽。在我们去爱德博瑞的路上,他在人行道上看到了一个纸包,便猛扑上去,一把捡了起来,里面装着两个只在边上咬了几口的牛肉三明治。这些东西,他非得分我一半。路上碰到一台自动取款机,他总是过去拉一下把手,他说有的时候机器失灵了,要是你拉一下的话,里面就会吐出几枚硬币来。不过,培迪可没有犯罪的念头。等我们到了拉姆顿郊区,培迪看到一户人家的门口放着一瓶牛奶,很显然是送奶工放错地方了。他不走了,一双贪婪的眼睛盯着那瓶子。

“上帝!”他说,“这么好端端的一瓶东西就浪费了。那瓶东西很轻易就会被偷走的,嗯?很轻易就会被偷走的。”

我看出来了,他心里正在盘算“把它偷走”。他打量了一下那条街,这地方很僻静,没看到人。培迪那张粗糙而病恹恹的脸伏在了那瓶牛奶上。然后他转回身,沮丧地说:

“还是别动吧。偷东西可没什么好处。感谢上帝,我还从没偷过人家的东西。”

是怯懦和饥饿让他保持了高洁。要是他的肚子里有两三顿好饭,他是会鼓起勇气把那牛奶偷走的。

他谈论的有两件事:作为一个流浪汉是羞耻的也是堕落的以及用什么办法才能弄到一顿免费的饭。我们在街上游荡,他一个人喋喋不休地抽噎着说,爱尔兰腔里透露着自怜:

“在路上游荡真是糟透了,嗯?沿路奔波去找那些该死的临时救济站,你的心都碎成了一片一片。可除了这个,还能有别的什么办法呢?我两个月都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我的靴子也走烂了,还有——哦,上帝!要是咱们俩在去爱德博瑞的路上能在某座该死的修道院喝杯茶该多好。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地方都有好茶。啊,要是一个人没了信仰该怎么活?我在这种修道院里喝过茶,在浸信会教友那儿也喝过,在英国的各个教堂中也喝过。我自己是个天主教徒,这就是说,我已经有17年没有忏悔过了,不过我的心中还怀有教义,还是有宗教感的,知道吗?修道院里的茶真的很不错……”他会一直这么说一整天,几乎一口气不停。

他什么也不知道,这一点让我震惊。比方说,有一回他问我拿破仑是出生在公元前还是公元后。还有一回,我隔着一家书店的窗户朝里面看时,他顿时变得非常不安,因为里面有本书的名字叫《复制耶稣》,他觉得这书名是对神的一种亵渎。“他们为什么要复制他呢?”他愤怒地质询着。他识字,却对书充满厌恶。在我们取道拉姆顿去爱德博瑞的路上,我去了一家公共图书馆,虽然培迪不想读书,可我还是建议他进来坐坐,放松放松腿脚。可他宁可在人行道上等着。“不,”他说,“一看到那么多该死的书就让我恶心。”

像大多数的流浪汉一样,他在火柴上也是吝啬得不得了。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有一盒火柴,不过自那以后我没见他划过一根,每次我划火柴时,他总是批评我铺张浪费。他的办法是向陌生人借火,有时他宁可半小时都不抽烟,也不愿划一根火柴。

自怜是他的性格特点。他总在想自己的坏运气,一刻也不肯停。沉默太久的时候,他总会大喊一声“一个人开始走霉运时真糟糕”或者“那家临时救济站的茶根本不是茶,是尿”似乎在这个世界上,他想不起别的来了。

看到人家比他好过(不是在钱这方面,因为钱这事他连想都不敢想,而是看到人家有工作),他总像个可怜虫那样,偷偷在心里嫉妒人家。他渴望工作,就像一位艺术家渴望出名一样。要是看到一个老人正在工作,他总会说:“瞧瞧那个老家伙,让年轻力壮的小伙儿找不到工作,”要赶上工作的是个小男孩儿,他就会换个说法:“这帮该死的小杂种正从咱们嘴里夺面包。”在他眼中,所有的外国人都成了“该死的人”——因为按照他的那套说法,失业人数这么多都是外国人闹的。

看女人的时候,他又渴望又恨。年轻又漂亮的女人他不敢想,可见了妓女,他又馋得口水直流。两个抹着红嘴唇的老妓女走过去了,培迪的脸上顿时变得粉红,他会转过头去,贪婪地盯着人家。“婊子!”他嘟囔着,就像一个小孩子隔着窗户盯着商店橱窗里的糖果时的那番做派。有一回,他跟我说他两年都没尝过女人是什么滋味了——也就是从他丢了工作那时候算起——他也忘了一个男人的目标应该高些,不应该只盯着那些妓女。他具备流浪汉的通常性格——卑贱、嫉妒心强,也有着奴才的特点。

不过话说回来,他是个不错的小伙儿,为人很慷慨,愿意把最后一粒面包屑分给朋友。他真的有一次把最后一粒面包屑跟我分着吃了。如果他能好吃好喝休养几个月,他的工作能力肯定是没问题的。可这两年,他吃的一直是面包和人造奶油,他的身体被毁掉了,再也没有了好起来的希望。他靠着这种肮脏、人造的东西活着,直到他的精神和身体都变成了劣等材料。他的成年时期就这样被毁掉了,毁掉他的不是作为本国人的缺点,而是营养不良。

居无定所

去爱德博瑞的路上,我跟培迪说我有个朋友,可以从他那儿借点儿钱,并且提议直接去伦敦,不必在临时救济站里再过一个糟糕的夜晚。可培迪最近这段时间没去过爱德博瑞临时救济站,不想浪费掉白住一个晚上的机会,流浪汉大概都是这副德行。于是我们商量好第二天早上再去伦敦。我身上只剩下了半便士,可培迪还有两先令,这点儿钱够我们睡一觉、喝几杯茶了。

爱德博瑞的临时救济站和拉姆顿的临时救济站差别不大。最坏的地方都是在门口检查时,随身携带的香烟要全部上缴,要是逮着谁抽烟,就直接让他滚蛋。依据《流浪条例》,流浪汉要是在临时救济站抽烟就会被起诉,可实际上,要想起诉他们,不管他们做什么事差不多都能这么办。当局为了减少麻烦,通常的做法是把那些不合规矩的家伙直接赶出去。不用干活儿,小屋里收拾得很干净。我们俩睡在一个屋里,睡的是“上下铺”,也就是说,一个睡木板,一个睡地上,身下铺几个草褥子,身上盖几条毯子,这些铺盖脏是脏了点儿,可没臭虫什么的。吃的东西和拉姆顿一样,只有一样不同,在这儿喝的是茶,不是可可饮料。要是有谁再想喝点茶,早上的时候可以从流浪汉头儿那儿买,每大杯半个便士,当然了,这家伙这么干是违法的。走的时候,工作人员还给了我们每人一大块面包和一些黄油,让我们路上当中午饭吃。

到了伦敦,离公寓开门还有八个小时,于是我们就闲逛了一下。有些事情以前我没注意到,现在想想真是弄不明白。伦敦我来过无数次了,可直到那天我才发现它最糟糕的一面——坐着也得花钱。在巴黎,要是你没钱,又找不到公共长椅的话,完全可以在马路牙子上坐着。可伦敦不行,坐马路牙子会被拎进监狱,天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下午四点,我们已经站了五个小时,脚被硬石子硌得似乎已经红肿了。我们饿了,把从临时救济站里带出来的东西吃了,我的烟抽完了,可对培迪来说,有烟没烟似乎差别不大,他总是捡烟头抽。后来,我们去了两座教堂,敲敲门,门锁着。然后,我们又去了一家公共图书馆,发现里面没座位。只剩下最后一丝希望了,培迪提议去罗顿酒店,依照规定,晚上七点之前是不能进去的,所以我们打算偷偷溜进去。我们走到酒店气派的门口(罗顿酒店的确很气派),装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就像常客一样,溜达着往里走。可就在这时,在门口闲逛的一个小伙子把我们俩给拦住了,这人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看得出来有点儿权力。

“昨晚你们俩是在这儿睡的吗?”

“不是。”

“那就滚吧。”

我们俩乖乖听了话,找了个街角,又站了两个钟头。那种感觉很不舒服,不过让我懂得了不要用“街角流浪汉”这种表达方式,所以我还是从中学到了一点儿东西的。

六点,我们去了救世军收容所。没有现成的床位,八点才能订,到时候也说不准有没有空的,不过一个称呼我们为“兄弟”的官员鉴于我们花钱买了两杯茶就让我们进去了。收容所的主大厅类似于一间大仓库,墙面刷得很白,里头很干净,光秃秃的,让人觉得很沉重,没有生火。200个穿着非常体面、神情沮丧的人正挤坐在长木椅上。一两个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来回溜达着。墙上贴着布斯将军的画和禁止做饭、喝酒、吐痰、骂街、争吵、赌博的告示。我从这些告示中选了一则颇具代表性的,一字不落地抄在这儿了:

任何人,一经被发现赌博或者打牌,会被立即驱逐并永远不得再进入此收容所。

揭发上述行为的人有赏。

相关负责人员呼吁所有房客协助他们使此收容所永远不受赌博这种恶习的毒害。

看到“赌博或者打牌”这句话,我觉得很高兴。我原以为,这些救世军收容所尽管干净,却远比最糟糕的普通公寓还要沉闷。长椅上那些穿着体面、神情沮丧的人当中有的连领圈都当掉了,可还想着谋取一点儿公职,我在这种人的脸上看到了绝望。到救世军收容所来,这是他们能抓住最后一点儿尊严的唯一办法了,这里至少是干净的。我旁边的桌子旁坐着两个穿得很破的外国人,可一看就是绅士。他们正在用口说的方式玩西洋棋,甚至连步骤也没写。其中一个是个瞎子,我听他们说攒钱攒了很长一段时间,为的就是攒够半克朗买一张棋盘,可最后没成功。这里到处都是丢了工作的职员,个个脸色苍白,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这些人当中有一个又高又瘦、脸上没有半点血色的年轻人,正在兴奋地说话。就听砰的一声,这人的拳头已落在了桌子上,他在用一种奇怪而狂热的方式吹牛皮。趁工作人员听不见的时候,他的嘴里就蹦出了一连串亵渎神明的言辞:

“伙计们,我要跟你们说什么呢?我要说的是明天那份工作就是我的了。我可不像你们这帮该死的、没骨气的家伙。我能养活自己。看看那个——那边的招牌!‘上帝将一切都给予!’他的确给过我不少该死的东西!你们绝对看不到我信他这种事!伙计们,等着瞧吧!我马上就能得到那份工作啦……”

我看着他,他狂野、富有煽动性的说话方式让我震惊,他疯了,也许有点儿醉了。过了一个小时,我走进大厅旁边的一间小图书室。屋里没有书,也没有报纸,因此房客们很少来这儿。推门一看,只有那位又高又瘦的年轻职员在,他正跪在地上祈祷。关门之前,我瞥了一眼他的脸,他看上去十分痛苦。从他脸上的表情我猛然间意识到,他正在挨饿。

每个床位是八便士。交完钱,我和培迪身上只剩下了五便士,索性我们在“酒吧”花了,那儿的饭菜尽管没有一些普通的公寓便宜,却也不贵。茶是用茶叶末泡的,我幻想着这种茶已经被捐给了救世军,可那儿的人却以每杯三个半便士的价格出售。茶散发出一股臭气。晚上十点,一个工作人员在大厅里四处转悠着吹哨子。大伙儿赶紧站了起来。

“这是什么意思?”我感到很吃惊,于是问培迪。

“意思是说该睡觉了。听到哨响,每个人都要机灵点儿。”

在工作人员的命令下,200个人就像温顺的绵羊,排着队走向各自的床位。宿舍是一间大阁楼,就像一座兵营,里头摆着六七十张床铺。床很干净,还算舒服,只是太窄,铺与铺之间挨得又近,呼出的废气能够直接扑到临铺室友的脸上。屋里睡着两个工作人员,负责查看熄灯后有没有抽烟的或者说话的。我和培迪几乎一夜没睡,附近有个人神经方面有些问题,患的可能是战斗疲劳症,每隔一段时间,这家伙总是喊一声“噼啪”,声音很响,总是吓人一跳,就像一辆小汽车发出的鸣笛声。“噼啪”声来得没有规律,什么时候响不知道,想要睡觉那是不可能了。看来皮普(别人这么称呼他)在这个地方睡得时间不短了,每天晚上,他总会吵醒十个或者二十个人。在这样的公寓里,人们在一起睡,他这样的人总是弄得别人睡不好觉。

早上七点,哨子又响了,工作人员在屋里转来转去,看到那些没有马上起床的,就摇晃一下。从那时起,我又睡了几家救世军收容所,发现这些地方尽管在外观上有点儿小差别,可那种半军事化的管理都是一样的。床位确实便宜,可太像劳教所了,我有点儿受不了。在有些地方,每周还要做上一两次祷告,而且是强制性的,房客要么参加,要么滚蛋。事实就是,救世军收容所已经养成了一种毛病,觉得他们是慈善机构,要是不让收容所散发出一点儿慈善的臭气,他们就经营不了。

上午十点,我去了b的办公室,让他借给我一英镑。他给了我两英镑,还告诉我用钱的时候再来要,这样一来,我和培迪最起码有一周都不用为钱的事犯难了。我们俩在特拉法加广场游荡,来找培迪的一位朋友,可人家从未露面,晚上,我们去了斯特兰德街附近的一条背巷内的一家公寓过夜。房费是11便士,可房间里很黑,散发着一股儿伤风败俗的臭气。原来这是“漂亮哥儿”经常鬼混的地方。楼下,阴暗的厨房里,一张长椅上坐着三个小伙儿,看上去关系很暧昧,穿着颇为时髦的蓝制服,别人都不搭理他们。我觉得他们就是“漂亮哥儿”,跟我在巴黎见到的那些黑帮分子穿着打扮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他们不留络腮胡子。火炉前,一个穿得齐齐整整的人正在跟一个一丝不挂的家伙讨价还价。他们是卖报纸的。穿衣服的正在向光着身子的出售自己身上穿的衣服。就听这人说:

“瞧见了吧,这套衣服是最好的。外套半克朗,裤子两先令,靴子一先令六便士,帽子和围巾加一起一先令。一共是七先令。”

另外一个说了:“你真敢要啊!外套我给你一先令六便士,裤子一先令,剩下的一共给你两先令。一共是四先令六便士。”

“我说朋友,算了,这些东西你一共给五先令六便士吧。”

“好吧,给你钱,我得出门卖晚版报纸去了。”

穿衣服的那人开始脱衣服,三分钟后,他们俩的位置就颠倒了。原先光身子的那人穿上了衣服,原先穿衣服的那人用一份《每日邮报》叠了一条褶裙穿在了身上。

房间里又黑又挤,摆了15张床。尿臊味儿臭不可闻,刚开始的时候只能一小口一小口地往肺里吸,不敢吸到底。我刚躺在床上,黑暗中就出现了一个人影,这人俯向我,开始醉醺醺地胡言乱语,听上去还挺有教养:

“老校友吧(他听到我跟培迪说话了)?这儿碰不上什么老校友。我是老伊顿人。一晃都已经20年过去了。”说完,他开始用颤音唱伊顿校歌,唱得并不在调:

天气宜人,正是划船的好时候,

收获节的微风裹着干草的味道——

“快他妈别唱了!”几个房客同时喊。

“都是些粗俗的人,”老伊顿人说,“非常粗俗的家伙。对你我来说,这地方有点儿可笑,是不是?知道朋友们都对我说什么吗?他们说,‘先生,你没救了。’说得非常对,我的确没救了。我在这个世界上堕落着,可不像这帮家伙,要是努努力就不会堕落。咱们这些没落的小伙子应该相互扶持。知道吗?青春仍会浮现在我们脸上。我能请你喝一杯吗?”

他拿出一瓶樱桃白兰地,与此同时也失去了平衡,重重地摔倒在我的大腿上。正在脱衣服的培迪把他拽了起来。

“回床上去,你这个老蠢蛋!”

老伊顿人摇晃着身子走到床边,衣服也没脱,甚至连鞋也没脱,就钻到被子底下。夜里,我听他嘟囔了好几回:“先生,你没救了。”似乎这句话对他有着一种莫名的吸引力。第二天早晨,他仍穿衣服睡着,怀里紧抱着那瓶酒。他50岁左右,一张文雅的脸上透露出憔悴,穿得颇为时髦,这一点很奇怪。看着他那双从脏脏的被子底下露出的高档漆皮鞋,我百思不得其解。还有,那瓶樱桃白兰地的价格肯定能抵得上两个礼拜的房租,这样看来,他不可能一贫如洗,他之所以经常光顾这些普通公寓,或许就是为了找那些“漂亮哥儿”。

床与床之间的距离不到两英尺。将近半夜,我醒过来后,发现隔壁床上的那家伙正要偷我压在枕头下的钱。做这事的时候,他假装在睡觉,他的手从我枕头下滑出去,动作就像一只耗子那样轻柔。我把这事跟培迪说了,听完之后,他大笑着说:

“上帝!你得习惯这一点。旅店里到处都是贼。在有些地方,你得穿着衣服睡。以前我曾见这帮家伙从一个瘸子身上偷走了一条木腿。还有一回,我看见一个14岁的小伙子——这人是个石匠,兜里装着四英镑十先令——走进了一家公寓。他把钱放到床垫下面,说:‘要是那帮人想偷我的钱,就得隔着我的身体干。’可那帮人还是把这事做成了。第二天早上,等那小伙儿醒过来一看,发现自己正躺在地板上。四个贼就像拎一片羽毛那样把他拎起来,然后一人拎一角,把床垫抬到一个角落,把他的钱弄走了。自那儿以后,这个小伙儿再也没有见过他那四英镑十先令。”

马路画家波佐

第二天上午,我和培迪继续出去找他的朋友,这人叫波佐,是个马路画家,也就是说是位街头艺术家。培迪没有这人的地址,可总是模糊觉得,在朗伯斯区就能找到他,果不其然,最后我们在泰晤士河岸上撞见了他。波佐已经在那块儿安定了下来,那儿离滑铁卢大桥并不远。我们见到他的时候,他正跪在人行道上,在一个价值一便士的笔记本上临摹一张丘吉尔的素描画,身旁放着一盒粉笔。他画得不错。波佐是个小个子,皮肤黑黑的,长着一只鹰钩鼻子,留着一头短短的鬈发。他的右腿处于极度变形状态,脚朝脚跟处弯着,恐怖得让人不敢看。从他的长相上判断,人们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犹太人,可他总是竭力否认。他说他的鹰钩鼻子跟罗马人的一样,还颇以自己酷似一位罗马皇帝为傲——我觉得他说的那位罗马皇帝就是韦斯巴芗。

波佐说话的方式很奇怪,极具伦敦佬的特征,他可以表述得非常清晰,并且让人回味无穷。他似乎读过很多好书,觉得语法上的问题从来不是问题。我和培迪在泰晤士河岸上待了一会儿,趁此机会,波佐为我们详细地讲述了马路画家这一行。我把他说的写了下来,尽量用的是他的原话:

“人们称我是一位严肃的马路画家。我不像别人那样,用那种在黑板上写字的粉笔画画儿。我用的是画家们用的专业颜料,这种东西贵得要死,特别是红色的那种。一般来讲,一整天下来,我的颜料费就高达五先令,最少也不会少于两先令。我擅长画漫画——知道吗?就是关于政治那类东西。瞧瞧这儿”——他把他的笔记本给我看——“全都是那些政客的素描画,都是我从报纸上临摹下来的。每天我都要画一幅漫画。打个比方,当国家预算上调的时候,我就会画一幅丘吉尔试着推一头大象的漫画,标题是‘债’,下面我还要写上一行字——‘他推得动吗?’明白了吗?各个党派的漫画都能画,可千万不能画支持社会主义的东西,因为警方不允许。有一回,我画了一幅大蟒蛇吞掉小白兔的漫画,大蟒蛇象征的是资本家,小白兔象征的是工人。一个警察走过来看见了,他说:‘把那东西擦掉,下回注意点儿。’我只好擦了。警察会因为你逗留把你赶走,人家有这个权力,跟他们对着干没好处。”

我问波佐马路画家这一行的收入怎么样。他是这么说的:

“每年的这段时间,要是不下雨的话,从星期五到星期天,我能赚三英镑——人们一般星期五领薪水,知道吗?赶上下雨,我就不出来,否则颜料会直接被雨水冲刷掉。一年算下来,我平均每周能收入一英镑,因为冬天的时候活儿不多。要是赶上划船比赛和足球决赛,我就能赚四英镑。不过,这个钱你能从人们身上挣,知道吗?要是你只是坐在那儿,盯着人家看,你连一英镑都赚不了。半便士是常有的事,就这点儿钱也是老天爷的恩赐,你得跟人家主动交谈,说话还得风趣幽默。有时候人们答应你了,要是不给你点儿,就会觉得心里过意不去。最好的办法是常有新画作推出,因为人家看到你画新东西,就会停下来盯着你看。问题是,你拿着帽子转着圈朝人们要钱时总有乞丐过来跟着添乱。碰到这种情况,你真的需要一个助手。你在全神贯注工作,一大群人在看着你,你的助手就会像一个没事的人那样溜到人群后面。人们不知道他是你雇来的人。突然,他把帽子摘下,开始要钱,而你呢,也朝他们冲过去,这样人们就处于一种腹背受敌的状态,想跑都跑不掉了。不过,从上层人士那里,你要不到一分钱。给钱的多是一些穿着不怎样的笨家伙和外国人。我从几个日本人和黑人身上就要过六便士。他们可不像英国人那样一毛不拔。还有一件事需要注意:你得把钱盖起来,只在帽子里留一便士。人们要是看到你已经挣了一英镑或两英镑,就不会再给你钱了。”

对泰晤士河岸上的其他马路画家,波佐总是抱以最深的鄙视,还把他们称作“鲑鱼镀金匠”。那时候,在泰晤士河岸上,几乎每隔25码就有一个马路画家——25码是被街头艺术家们认可的彼此之间的最小距离。波佐一脸鄙夷地指着50码外的一个白胡子老画家说:

“瞧见那个老傻蛋了吗?这家伙十年来每天都在画同一幅画儿。他把那画儿叫作‘最忠诚的朋友’。画的无非是一条狗把一个孩子从水里拉了出来。那个老傻蛋画得还赶不上一个十岁的孩子。那家伙画那幅画儿用的是估量法,就跟你猜字谜时用的办法一样。这儿有很多这样的人。有时,这帮家伙还挖苦我的想法。不过我不在乎,这帮傻蛋脑子里想不出别的,我总是超他们一大截。画漫画最重要的是与时俱进。有一回,一个孩子把脑袋卡在切尔西大桥的护栏里了,这事我听说了。这么跟你说吧,那孩子的脑袋还没从护栏里出来,我的画儿就已经出现在人行道上了——我就这么与时俱进。”

波佐似乎是个挺有意思的人,我迫切地想对他有多一些了解。当天傍晚,我又去泰晤士河岸找他。他之前说要带我和培迪去南岸的一家旅社。我到那儿的时候,看到波佐正在人行道上给他的画儿上色,清点这一天的收入——差不多16先令。他说除去成本能赚12或者13先令。我们步行去朗伯斯区。波佐的脚跛得厉害,走得很慢。他走路的姿势很奇怪,跟螃蟹差不多,他的身体朝一边歪着,拖着那只烂脚朝前走。他一手拿一根棍子,装颜料的箱子在膀子上背着。过桥时,我们在路旁的一个小亭子内休息。他沉默了一两分钟,抬头看着天上的星星,这让我着实吃了一惊。他碰碰我的胳膊,用棍子指着天空说:

“喂,看看毕宿五!看看那颜色,就像一只血红的大橙子!”

从他说话的方式看,你可能会觉得他是画廊中的一位艺术评论家。我惊呆了。我很坦诚地说自己不知道哪颗星才是毕宿五。真的,我从来没有注意过星星也有不同的颜色。波佐指着天空中的几大星座,开始告诉我一些天文学的基本知识。他似乎很在意我的无知。我吃惊地对他说:

“你好像对星星很有研究。”

“知道得不多,只知道一点儿。我收到过皇家天文学家写来的两封信,感谢我给他们写的一点儿关于流星的东西。我有时在夜里出去,观察流星。群星是一场免费的表演,只需用眼睛看就行了,不会花费你一分钱。”

“一个多棒的想法!我永远都不会想到。”

“嗯,一个人得有点儿爱好。一个人在路上流浪,不是就只能想一杯茶和两片面包这点儿事。”

“可这辈子要想培养点儿爱好——比方说,对星星这样的事发生兴趣——却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不是吗?”

“你指的是在街上画画儿?没必要。培养兴趣用不着变得下贱,前提是你真心喜欢那么干。”

“可很多人都变成了那个样子。”

“没错。瞧瞧培迪——一个只会大口喝茶的老乞丐,这辈子只适合捡烟头。像他这样的人大部分都变成了这副德行。我看不起他们。但你用不着跟他们学。要是你有点儿知识,哪怕余生都在路上过也没有关系。”

“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我说,“我觉得要是一个人没钱了,就什么事也不能干了。”

“不,不是这样。要是你真心喜欢这种生活,不论是穷还是富,日子都是一样的。你仍可以写你的书,坚持你的观点。你只需想‘我此时成了一个自由的人’,就行了。”他敲敲自己的脑门,然后又说,“我觉得你没问题。”

波佐继续滔滔不绝地说,我认真听着。他似乎是个非常与众不同的街头艺术家。还有,他是我听说过的唯一一个认为贫穷并不重要的人。接下来的几天一直下雨,他不能出去干活儿,所以我对他的了解更深入了一些。他把他的经历告诉了我,的确是很奇怪的经历。

波佐的父亲是个破产的书商。18岁那年,波佐成了一个房子粉刷匠。一战期间,他在法国和印度服役了三年。战争结束后,他在巴黎找到了一份房子粉刷匠的工作,并在那儿待了几年。他鄙视英国。他说跟英国比他更喜欢法国,他在巴黎干得不错,攒了点儿钱,跟一个法国姑娘订了婚。一天,这个姑娘惨死在公共汽车车轮之下。波佐喝了一个星期的酒,之后身体摇晃着去工作。就在当天上午干活儿的时候,他从40英尺的平台上不慎跌落在人行道上,右腿被摔成了一团糨糊。出于某种原因,他只得到了60英镑的赔偿金。之后,他返回英国,花钱找工作,在中塞克斯街头市场上卖过关于猎鹰的书,还端着托盘卖过玩具,最后才成为了一个马路画家,并安定下来。从那时起,他的日子过得异常凄惨,冬天总是饿着肚子睡觉,临时救济站和泰晤士河岸上也经常看到他的身影。

我认识波佐的时候,他除了身上穿的那套衣服、一些颜料和几本书外,什么都没有。他的衣服是乞丐们常穿的那种,不过他给自己添了一个领圈和一条领带,并颇以有这两样东西为傲。那个领圈他戴了有一年多了,因为经常在脖子上蹭来蹭去,都磨破了。波佐从衬衣后面剪下来一块布补上,这样一来原本过大的衬衣也不露着尾巴了。他那条坏腿的情况越来越糟糕,极有可能需要截肢。因为经常跪在石路上,他的膝盖上已经磨出了一层肉垫儿,厚得就像鞋跟一样。他的命运已经很清楚了,除了乞讨,死在救济院,再没有别的出路。

可即便这样,他却从不恐惧、悔恨、羞愧和自怜。他勇敢地面对自己,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哲学。他说,当乞丐不是他的错,他不后悔干这行,也不会因此感到苦恼。他是这个社会的敌人,一旦瞄准机会,他非常愿意去犯罪。他从不存钱。夏天,他把挣来的钱都用在喝酒上,因为他已经不在乎女人了。冬天,要是赶上他身无分文,社会也会救济他。要是慈善机构不用他说声谢谢,他是愿意从他们那儿弄钱的,能弄多少就弄多少。不过,他竭力避免跟宗教性的慈善机构打交道。因为他说为了要几个小面包就得唱圣歌,这让他有种如鲠在喉的感觉。他对尊严有几点自己的看法,比方说,他常吹嘘即便是在快要受不了的情况下他也从来没有捡过烟头。他觉得自己的身份比那些乞丐高。他说那些乞丐都是下贱货,甚至连忘恩负义这种事都干得那么没教养。

波佐的法语说得还算过得去。他读过左拉的几部小说、莎士比亚的所有戏剧、《格列佛游记》和一些随笔。在描述自己的经历时,他用词独特,使人很难忘记。比如,谈到葬礼时,他是这么跟我说的:

“你见过焚烧尸体吗?我见过,在印度。他们把老人放到火上,下一秒,我吓得连魂儿都没了,因为那尸体开始蹬腿。尸体受热,肌肉发生萎缩,就是这么回事,可还是把我吓了一跳。然后,那尸体扭动了一会儿,就像热炭上正在烤着的鲱鱼,接着肚子就开始膨胀,随即就听“砰”的一声巨响,肚子裂开了,那声音50码开外都能听到。自那以后,一听到火葬,我的心里就发毛。”

然后,他把话题一转,谈到了自己的那次事故:

“医生对我说:‘小伙子,你只是单腿着地。跌下来的时候,没有双腿着地,你真是太幸运了。要是双腿着地的话,这会儿你早就变成一架六角风琴了,大腿骨早就从耳朵里伸出来了!’”

很显然,这段话不是那医生说的,而是波佐说的。波佐在词汇的运用上很有天分。他时刻让自己的脑子处于清醒和警觉的状态,因此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屈从于贫困。他可能会衣衫褴褛,受冻,甚至挨饿,可只要能读书、思考和观察流星,他就能放飞自己的思想(他的原话)。

波佐是个痛苦的无神论者(不喜欢上帝,可也不是不信上帝),认为人类永远都不会变好,从这种想法中,他获得了某种快乐。他说,有时睡在泰晤士河岸上,抬头看到天上的火星或者木星,想到上面也可能会有睡在泰晤士河岸上的人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安慰。他说地球上的生活很残酷,因为缺乏生存必需品。火星上因为气候严寒,缺乏淡水,比地球要穷得多,生活会更加残酷。可话说回来,在地球上偷六便士会坐牢,而在火星上,很可能就会被活煮。这想法让波佐快乐,个中原因,我弄不明白。他的确是个很特别的人。

乞丐,乞讨

波佐住的地方一晚上九便士,很大,很拥挤,可供500个人住宿。流浪汉、乞丐和小偷小摸的人聚集于此。所有种族的人,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一律平等。其中还有几个印度租客,我用蹩脚的乌尔都语与其中一个交谈,他竟称我为“你”——要是在印度,他这么说会使人厌恶得浑身发抖。这儿没有肤色上的歧视。随便一瞥就能看到很多怪人。比方说,其中有一个叫“爷爷”的流浪汉,已是70岁高龄,可还是每天出去捡烟头,然后把烟丝收集起来,以每盎司三便士的价格卖掉。绰号叫“医生”的租客(这人真是个医生),因为出言不逊,名字被从登记簿上画掉。他除了卖报纸,还为大伙儿提供医疗咨询服务,每次收几便士。还有一个从吉大港来的小个子水手,离开他的船以后,他饿着肚子,光着脚,在伦敦游荡了好几天。他神情恍惚,无依无靠,连自己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利物浦,我告诉他之后,他如梦方醒。波佐有个朋友,是个作家。因为妻子死后办丧事借了人家好多钱,所以他写求助信四处寄发,最后有人答应帮忙。听到这个好消息之后,他找了个没人的地方,一顿猛吃面包和人造奶油,都快把肚皮撑爆了。这个家伙肮脏无比,跟鬣狗差不了多少。我跟他交谈过,发现他像多数骗子一样,对撒谎根本不当回事。这地方住着不少像他这样的人。

跟波佐在一块儿待着时,他告诉了我很多在伦敦乞讨的技巧。什么样的技巧都有,多得让人想不到。乞丐跟乞丐大不一样,有的只是乞讨,有的却想方设法赋予讨钱一点儿含金量,这两种乞丐之间有着严格的划分。靠搞点儿“恶作剧”挣钱的乞丐们的收入也有很大不同。周日报纸上刊登了一篇文章,说一下乞丐死时裤子里缝有2000英镑,这当然不是真的。可碰上运气好的时候,那些“高级”乞丐一把就能挣上够几个星期花的钱,这也不是虚言。挣钱最多的乞丐是街头卖艺者和街头摄影师。如果赶上好地段——比方说,剧场旁边——一个街头卖艺者每周就能挣五英镑。街头摄影师也差不多能挣这个数,不过这得赶上天气好的时候。他们做买卖很有一套。看到一个潜在的受害者过来了,一个人就会跑到摄影机后头,假装拍照片。等受害者走到他们身旁,他们就会大喊一声:

“喂,先生,给你。看这照片拍得多棒,拿去吧。一先令。”

“可我没拍照啊。”受害者抗议道。

“什么?你没让拍啊?咳,我们还以为你做了一个拍照的手势呢。瞧瞧,浪费了一张底片。这张底片的成本有六便士呢。”

一般来说,听到这话,受害者就会心生同情,表示愿意买下那张照片。这时,摄影师就会检查一下底片,说底片毁掉了,愿意免费再给他拍一张。当然了,第一张照片他们根本没拍,要是受害者拒绝的话,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像街头卖艺者一样,手风琴艺人也被人们认为是艺术家而不是乞丐。波佐就有一个这样的朋友,这人叫萧迪,他把他那行是怎么回事都跟我说了。他和同伴“主攻”白教堂街和贸易路上的咖啡馆和小酒馆。那种认为手风琴艺人在街上谋生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钱有90%都是在上述场合挣的。当然了,酒馆都是很廉价的那种,高级酒店是不允许他们这种人进的。萧迪的讨钱程序一般是这样的:先在一家酒馆外演奏一首曲子,接着由他那个装着一条木腿的同伴激起顾客的一点儿同情心,后者走进酒馆,拿着帽子挨个儿要钱。当有客人要求萧迪再奏一曲时,他总是满足人家的要求。他觉得这个时候特别有尊严,同时这种想法也让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而不是要完钱就被人家打发走的乞丐。他和同伴每周能有两三英镑的收入。除去每周15先令的手风琴租赁费,他们俩差不多每人每周能赚一英镑。他们俩从早上八点一直干到晚上十一点,星期六的时候要更晚些。

马路画家有时被称为艺术家,有时则不会。波佐向我引荐过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也就是说,这人在巴黎学过艺术,给一些画廊画过画儿。他擅长模仿大师的作品,经常在石头上作画,他画得棒极了。他把自己成为马路画家的经历跟我说了:

“我的妻子和孩子正在挨饿。每天深夜我带着从画商那儿退回来的画儿回家,绞尽脑汁想从这些该死的东西上挣几先令。一天,在斯特兰德街,我看到一个家伙正跪在人行道上画画儿,人们零星地给他几便士。我从他身旁走过,他起身去了一家酒馆。当时我就想:‘要是他能靠这个挣钱,我也能。’于是一冲动,我也跪下来,开始用他的粉笔画画儿。天知道我怎么会干这个,可能是我被饿得头晕眼花了吧。问题是以前我从来没有用粉笔画过,我得一边画一边找诀窍。这么说吧,人们开始停下来,看我画画儿。说真的,我画得还不坏,最后人们给了我九便士。可就在这时,那人从酒馆里出来了。‘你在我的地盘上干什么呢?’那人说。我向他解释,说自己饿坏了,得挣俩钱儿。‘原来是这么回事啊,’那人说,‘跟我去喝杯啤酒吧。’就这样,我喝了一杯啤酒。从此以后,我就成了一个马路画家。现在我每周能有一英镑的收入,可光靠这点儿钱养六个孩子根本不够。还好,我妻子靠缝补衣服也能挣一点儿。

“过这种日子最糟糕的是冷,其次是应付外界的干涉。刚开始的时候,我对这个一窍不通,常常在人行道上画裸体人像。我的第一幅裸体画是在“田间的”圣马丁教堂外面画的。一个黑衣人——我猜是个教会执事什么的——咆哮着从教堂里冲了出来。‘你觉得我们能够容忍那种下流的东西在上帝的圣殿之外存在吗?’这人喊道。我只能把画儿擦掉了。其实我画的是波提切利的名作‘维纳斯’。还有一次,我在泰晤士河岸上画的也是这幅画儿。这时,一个警察走了过来,他看了一眼我的画儿,二话不说就踩了上去,用他那扁平的大脚擦掉了。”

波佐也讲了一件警察干涉的事。在我跟他相处的那段时间,海德公园内发生了一起“伤风败俗”的事件,警察们的做派令人发指。波佐以此为题创作了一幅漫画。画中除了海德公园,还有藏在树林里的几个警察,题目就叫作“猜猜看,警察在哪儿”。我向他指出,要是把标题改为“猜猜看,伤风败俗的事件在哪儿”意思就明了多了,可波佐没接受我的建议。他说随便一个警察看到这幅画儿都会把他赶走的,这样一来,他的好地盘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