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马路画家低一级的是唱圣诗的、卖火柴的和卖鞋带的,还有卖用信封装着的几粒薰衣草种子的——这种东西美其名曰香水。坦白说,这些人都是乞丐,往往装出一副很惨的样子,这些人一天下来也赚不到半克朗。他们为什么要扮成卖火柴的或者卖别的东西的,而不是直接乞讨呢?这里面有原因。英国法律规定,要想乞讨就得装装样子,这一点真是可笑。依照现行法律,要是你靠近一个陌生人,开口就向人家要两便士,人家就可以报警,警方就会因乞讨罪拘留你七天。不过要是你能唱上一句“我的上帝离你近了”,或者拿根粉笔在人行道上乱写乱画,或者拿着一小盘火柴来回溜达——总之,你得给自己找点儿事做——那么你做的就是合法生意,而不是乞讨了。简单来说,卖火柴和街头卖唱都是“合法”犯罪。不过这些犯罪行为赚不到什么钱。偌大个伦敦,干这一行的一年下来也赚不到50英镑——代价却是每周在马路牙子上站84个小时,后背不时地被汽车擦伤。
关于乞丐的社会地位,我有必要说几句。因为当一个人跟他们认识,发现他们是普通人之后,就会不由得对社会给予他们的各种稀奇古怪的看法感到震惊。人们似乎认为,乞丐和普通的工人之间存在根本性的差别。乞丐是属于被孤立的群体——就像流浪汉、罪犯和妓女。工人工作,而乞丐不工作。乞丐是寄生虫,一无是处。那些认为泥瓦匠或者文学评论家是在讨生活,而乞丐不是在讨生活的看法似乎是一种共识。乞丐是社会中多余的部分,社会之所以能够容忍这类人的存在,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有人情味儿的时代,但这个时代从本质上来说是可鄙的。
倘若一个人能近距离地观察乞丐的生活,便会发现他们和那些体面的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人们说乞丐不工作,那么工作是什么?卖苦力的人挥动铁镐是工作;会计搞加法运算是工作;乞丐一年四季不管天气如何都得站在户外,并为此患上了静脉曲张和慢性支气管炎这也是工作。乞丐这行也是一种营生。当然了,并不创造价值。不过话说回来,很多有名的行当也没什么用。作为社会中非常典型的一类人,在很多方面,乞丐完全可以和其他人媲美。在诚实这方面,他们可以跟大多数卖专利药品的人相比;在品德方面,他们可以跟一个经营星期日报纸的老板相比;在友善这方面,他们可以跟一个兜售分期付款购买方案的人相比——总之,乞丐是寄生虫无疑,却是一种无害的寄生虫。他们讨点儿钱,够自己生活就行,很少多要。但由于我们的道德观念,他们为了证明自己就得一次又一次地承受痛苦。我觉得乞丐跟其他阶层的人没什么区别,我也不认为大多数的现代人有资格去歧视他们。
然后,问题就来了。乞丐为何会受到歧视?这种现象是世界性的。我觉得原因很简单:他们失败了,没有过上一种体面的生活。实际上,人们在看待某种工作是不是有用,是生产性的还是寄生性的时候,采用的唯一标准就是看它是否能够产生利润。现在人在谈到精力、效率、社会服务以及其他方面时,除了“挣钱,合法挣钱,多挣钱”之外,里头还有别的意义吗?钱成了道德的伟大标杆。依据这个标杆,乞丐无疑是失败的,因此便会受到歧视。如果一个人靠乞讨每周能挣十英镑,那么乞丐立马就会成为一种非常受尊敬的职业。现实点儿说,乞丐就是生意人,靠偶然发现的方式讨生活。他们不像大多数现代人那样出卖自己的尊严,他们只是入错了行,而这个行业却无法让他们成为富人。
伦敦的俚语及脏话小课堂
我想给伦敦俚语和一些骂人的词汇加上一点儿注解,释义尽可能短。下面这些(那些人人皆知的没有写)是其中一部分:
gagger:乞丐、各类街头卖艺者。
moocher:公然乞讨者,不用以做买卖为伪装。
nobbler:为乞丐收钱的人。
chanter:街头歌手。
clodhopper:街头舞者。
mugfaker:街头摄影师。
glimmer:专门盯着空车的人。
gee(或者jee):托儿。
split:侦探。
flattie:警察。
dideki:吉卜赛人。
toby:流浪汉。
drop:给乞丐的钱。
funkum:装在信封里用来出售的薰衣草或者其他香料。
boozer:小酒馆。
slang:小贩的营业执照。
kip:睡觉的地方。
smoke:伦敦。
judy:女人。
spike:临时救济站。
lump:临时救济站。
tosheroon:半克朗。
deaner:一先令。
hog:一先令。
sprowsie:六便士。
clod:零钱。
drum:壶。
shackles:粥。
chat:虱子。
hard-up:从烟头里弄出来的烟丝。
stick:盗贼用的撬棍。
peter:保险箱。
bly:盗贼用的电石气灯。
bawl:吸或吞。
knockoff:偷。
skipper:睡在露天之中。
上面这些词差不多有一半都能在大型词典中查到。对其中某些词的词源进行猜测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尽管有一两个词(比如funkum和tosheroon)的词源已经无法猜测了。deaner这个词可能源于denier。glimmer(动词形式是glim)可能与glim(光、一瞥)这个古老的词有关,可它却是一个新词。因为从它现在的意思来看,它几乎不可能比motorcar这个词更老。gee这个词很奇怪,我觉得它源于gee,也就是“马”的意思,盗马贼常把马称作gee。screever这个词很神秘,它肯定源于scribo,不过在过去的150年里,英语中并未出现过类似的词;它也不可能是从法语中来的,因为法国并没有马路画家。judy和bawl伦敦东区用,塔桥西边没人说。smoke只有流浪汉才用。kip源于丹麦语,直到最近一段时间,doss这个词才有了“睡觉”的意思,不过现在早就废弃不用了。
伦敦俚语似乎变化得非常快。狄更斯笔下的老伦敦腔(把w念成v,v念成w)如今已经彻底消失了。据我们所知,伦敦腔出现在19世纪40年代(美国作家麦尔维尔在其《白外套》中初次提及此事),如今早就变了。现在也很少有人再像20年前那样把face读成fice,nice读成nawce。俚语随着口音的变化而变化。比方说,25年或者30年前,“押韵的俚语”在伦敦曾风靡一时。在“押韵的俚语”中,为了韵律需要,任何词或词组都可以被别的词或词组代替,比如把kiss换成hit或者miss,把feet换成plateofmeat,等等。那个时候,这种做法非常流行,有些小说中也存在这种情况,不过现在快绝灭了。也许再过20年,我上面提到的那些词也会消失。
骂人的词汇也在变——至少也在跟着潮流改变。比方说,20年前,伦敦的工人习惯用bloody(该死的)这个词。可现在他们弃之不用了,尽管有些小说家为描述需要仍在用。凡是在伦敦土生土长的人(要跟苏格兰人或者爱尔兰人的后裔区分开)如今都不说bloody这个词了,除非他是一个有点儿文化的人。实际上,这个词已经通用了,不再是工人骂人时的专用词汇了。如今,伦敦的工人往往在名词前加上fucking这个形容词,来代替bloody。毫无疑问,fucking这个词迟早都会走进千家万户,然后再被别的词取代。
骂街这事,特别是英国人骂街这事,很难说清。从本质上讲,骂街和魔术一样,都是不合常规的——没错,骂街的确具有魔术的某种特点。不过骂街也有自相矛盾的一面:我们骂街的初衷是让别人感到震惊或受伤害,有些东西不能说得太明显——比如跟性交有关的东西。可奇怪的是,一个约定俗成的骂人的词似乎失去了它的本义,也就是说,失去这种东西以后,它就不是一个骂人的词了。一个词之所以被认为是骂人的,就是因为它表达了某种东西,可正因为它表达了某种东西,它就不再是那个意思了。比方说fuck这个词。伦敦人在使用这个词时,不用或者几乎不用它的本义了。从早到晚,这个词都挂在他们的嘴边,这个词成了一个简单的填充词,什么意思也没有了。同样,bugger这个词的本义也处于快速流失状态。在法语中也常有这样的例子,比如说,foutre(该死!见鬼!)这个词现在就成了填充词。还有bougre(妈的!见鬼!)这个词,在巴黎有些人还用,可使用它的那些人中的大部分都不知道它原来的意思是什么了。人们似乎觉得,那些已经被接受了的骂人的词具有一种魔力,跟别的词不一样,其实在日常的交谈中没什么意思。
侮辱人的词似乎跟骂人的词一样,本身也具有自相矛盾的特点。人们觉得一个词之所以被拿来侮辱人,就是因为它表达的是某种非常坏的东西。其实,这个词侮辱人的价值跟它的原意几乎没什么关系。比方说,在侮辱伦敦人时,bastard这个词是最恶毒的,可它的原意是“混血儿”,一点儿侮辱的意味都没有。再比如,cow这个词,无论是在伦敦还是在巴黎,想找一个最狠毒的词来侮辱女人,用它准没错。可这个词甚至有可能成为一个褒义词,因为它的原意是“奶牛”,而奶牛是最可爱的动物之一。很显然,一个词之所以具有了侮辱人的价值,只是因为它是一种侮辱,与这个词在词典中的释义无关。词语,尤其是骂人的词语,是公众为了表达他们的看法而采用的。从这点上说,在不同国家,同样是一个骂人的词,其性质也会发生很大改变,这个很有意思。比方说,在英国,印刷品上要是出现jem'enfous这句话,不会有任何人提出抗议。可到了法国,要想印这句话,出版物上就得这样写:jem'enf-。再比如barnshoot这个词,原形为印度斯坦语中的bahinchut(杂种)。在印度,要是有人用这个词,那就是一种无法原谅的侮辱,可到了英国,这个词就变成了一句普通的玩笑话。我在一所学校的课本上就见过这个词,我记得是在阿里斯托芬的一部喜剧中,注释者建议将其翻译成一个波斯大使的胡言乱语。我推测这个注释者是知道这个词的原意的,不过因为是个外国词,骂人的魔力就失掉了,便印了出来。
在伦敦骂街还有一件事值得注意,那就是男人从不当着女人的面骂。巴黎的情况正好相反。一个巴黎工人可能会当着一个女士的面忍住骂街的欲望,可他真骂起来时是一点儿顾忌也没有的,女人骂街也放得很开。在这种事上,伦敦人要文明得多,或者说更放不开。
上面这些注释是我胡乱写的。可惜的是,有能力做这件事的人却没有把伦敦的俚语和骂人的词汇编成一部年鉴保存下来,并准确记录其词义的变化。这种做法可能有助于我们对词语的形成、发展以及消亡的理解。
旅馆生活
靠b给我的那两英镑,我过了差不多十天。能维持这么久,都是培迪的功劳。流浪的日子让他学会了过分节俭,他甚至觉得一天吃一顿饱饭都是一种莫大的奢侈。对他来说,食物只意味着面包和人造奶油,还有不变的一杯茶。他教给我一天下来连吃带住再加上买烟只花半克朗的生存秘诀。还有,他在晚上帮贼们盯空车也有几先令的进项。这种活儿很危险,因为是违法的,不过却为我们增加了一点儿收入,使我们得以维持更久的时间。
一天清晨,我们想去找一份送三明治的工作。五点,我们到了位于办公区后面的一条小巷,不过早就有三四十个人在那儿等活儿了。我们等了两个小时,然后人家告诉我们没活儿了。我们不觉得有多失落,三明治送餐员不是一份让人羡慕的工作。他们一天的收入是三先令,工作时间却长达十个小时。工作很辛苦,尤其是赶上刮风,没机会偷懒,因为巡视员常来回溜达,看看员工们是否在岗。更糟的是,人家只雇用他们一天,有时是三天,从不按周雇,所以每天一大早他们都得来这儿等活儿。没工作的人太多,又都争着抢着干这份工作,这就使他们无力为自己争取更好的待遇。所有送三明治的人都渴望的工作是发传单,待遇是一样的。看到有人发传单,你就拿一份,算是帮他一个忙,因为传单一发完,他就没事了。
在这期间,我们的旅馆生活仍在继续。这种生活肮脏,不起波澜,无聊得要死。一连几天都无事可做,只能坐在地下厨房里读昨天的报纸,要是能弄到,还能读过期的《英国国旗》。这是一个多雨的时节,进来的每个人身上都淌着水,厨房里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臭气。唯一值得激动的事儿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喝那一杯茶,吃那两片面包。我不知道伦敦有多少人正过着这样的日子,至少有几千人吧。可对培迪来说,在过去的两年,这样的生活是他见过的最好的。有时候,不知他用什么方法弄来几先令,姑且算是流浪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可大多数情况下,他的生活就是这样的。听着他呜咽——不吃东西的时候,他总在呜咽——一个人不禁会想,失业对他而言是一种多么大的折磨。人们往往这样认为,一个失业者担心的是没有收入,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恰恰相反,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他工作的习惯已经渗进骨子里了,他更担心的不是收入,而是工作。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可以强迫自己闲下来,不去想贫困这等折磨人的事,借以挨过无聊的时间。可对培迪这样没有办法填补空闲时间的人来说,无事可做时感到的那种痛苦就和一条被链子锁住的狗的感受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什么“中途落魄的人最应该得到人们的可怜”的说法纯粹是瞎扯淡。真正应该得到可怜的是那些从一开始就落魄的人,面对贫困,他们的脑子一片空白,不知该怎么应付。
那是一段无聊的日子,除了跟波佐的谈话,别的我都忘了。有一回,几个访问贫民窟的人闯入了我们的旅馆。当时我正和培迪在外面,下午回来后,我们听到楼下有音乐声。我们走下去一看,三个打扮入时、举止优雅的人正在我们的厨房里做礼拜。其中一个身穿长礼服,看上去面容庄重,像是位牧师,一位女士坐在一架便携式手风琴旁,另外还有一个没下巴的小伙子,正在摆弄一个十字架。看样子他们是在没有受到任何邀请的情况下硬闯进来做礼拜的。
租客们对待这几个闯入者的方式别有一番趣味。对这几个人,租客们没有表现出一丁点儿的粗鲁,只是不搭理他们。厨房里的人(差不多有100个男租客)似乎都事先商量好了,纷纷忙着自己的事儿,就好像这三个人并不存在。三个人耐心地在那儿站着,又是唱圣歌,又是劝诫,可大伙儿连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就好像他们是几只地蜈蚣。穿长礼服的那位绅士讲了一会儿道,可大伙儿一个字都没听着。厨房里一片喧闹,有的租客在骂街,锅碗瓢盆叮当乱响,把那位绅士的声音给淹没了。有的租客坐在桌子旁吃饭。有的租客在打牌,他们就在离那架手风琴三英尺远的地方,完全没有顾及那位女士的存在。过了一会儿,三个人放弃了,走了,没受到任何侮辱,只是受到了漠视。怪不得他们这样安慰自己:“看咱们多勇敢,连最低级的地下室都敢随便出入……”
波佐说这帮人每个月都要来几回。他们跟警方有联系,没人赶他们。这帮人竟想当然地认为,等你的收入降到一定水平,他们就有了朝你布道、强迫你祈祷的权力,真是想不通。
九天后,b给我的那两英镑只剩下一先令九便士。我和培迪留出18便士的房费,用三便士买了那通常的“一杯茶和两片面包”,然后分着吃了。其实我们吃的不是一顿饭,而是一顿开胃的东西。到了下午,我们已经饿得够呛了。培迪想到了国王十字火车站附近的一座教堂,那儿每周为流浪汉们免费发放一次茶水。日子过到这种地步,我们决定去那儿。天上下着雨,波佐已经快要身无分文了,可他不愿去,说那种地方不适合他。
教堂外面已经聚集了100多号人,都是些肮脏的家伙,听到有免费的茶发放,一个个就像见了死野牛的鸢一样,从四面八方赶来了。过了一会儿,门开了,一个牧师和几个姑娘把我们引到教堂顶上的楼厢。这是一座凄凉而丑陋的福音堂,墙上饰有关于血和火的经文,还有一本囊括1251首赞美诗的诗集。我读了几首,发现里面选的那些圣诗都不怎么样。喝完茶有礼拜仪式,教友们在教堂底下的长椅上已经坐好了。因为是工作日,只来了几十个教友,大部分都是肌肉发达的女士,她们让我想起了沸水中的火鸡。我们按次序坐在楼厢的长椅上,每人分得了一磅用果酱罐子盛着的茶,外加六片面包和人造奶油。茶一喝完,十几个不想做礼拜、事先就占据了门口有利地形的流浪汉就窜出去了。别的人留下来了,更多的不是出于感恩,而是没那么厚的脸皮。
手风琴试奏了几个音,礼拜仪式开始。众流浪汉,就像得了信号,立刻开始用最无礼的方式捣乱。一个人永远都不会想到,在教堂里竟会发生这样的事。楼厢里,有的懒洋洋地靠在长椅背上,有的在大声说笑,有的在聊天,有的身子前倾,朝那几十个教友投掷面包屑。我旁边那个家伙老想吸烟,于是我劝他,或多或少使用了一些强制手段,让他别抽。众流浪汉觉得礼拜仪式就像是在玩杂耍。说真的,这种宗教仪式真是荒唐得可以——夹杂着突然而起的“哈利路亚”和没完没了的即兴发挥的祷告词——不过他们做得倒是无拘无束。教友中有一个老人,好像叫布特尔,牧师常让他带头领我们一起做祷告。每次他站起来,众流浪汉就会一起跺脚,仿佛身处的地方是一座剧院。他们说,上一次这人来了一段长达25分钟的即兴祷告,要不是牧师把他打断,他还会一直做下去。有一回,当这位布特尔先生站起来时,有一个流浪汉大喊了一声:“快点!可别超过七分钟!”这人的声音很大,教堂里的人都听到了。过了一会儿,牧师让布特尔先生停止,我们的喊声比他的还要大。有时,下面的人会气不过,“嘘”一声,可大伙儿根本不予理会,依旧我行我素。对礼拜仪式的嘲笑已经开始了,没有什么能够让我们停下来。
这一幕让人费解,更多的是厌恶。下面坐着几十个单纯、善良的人,竭力祈祷;楼上却有100多个吃了他们饭的人故意不让祈祷进行下去。楼厢里有一圈肮脏、毛茸茸的脸正嬉笑着看着下面,公然地发出嘲讽。几十个女士和上岁数的老人又能拿100个心怀敌意的流浪汉怎么样?他们怕我们,我们肆无忌惮地欺负他们。他们给我们吃的,我们觉得这是在羞辱我们,所以我们要报复他们。
牧师是个勇敢的人。他正用很大的声音念一大段与约书亚有关的布道词,竭力不去理睬来自楼上的暗笑和唠叨。不过到了最后,也许是忍无可忍了,他大声喊道:
“我要把最后五分钟的布道词说给那些尚未得到拯救的罪人!”
说完,他转过身,面对楼厢,真得读了五分钟的布道词,这样一来,谁是已经被拯救的,谁又是尚未被拯救的,就没有疑问了。可我们才不管这一套呢!牧师发出地狱之火的威胁时,我们却在卷烟,最后,当他说“阿门”时,我们大叫一声,然后有说有笑地下了楼梯,有很多人还表示下个星期再有免费茶喝的时候还来。
这个场景让我产生了兴趣。这跟流浪汉平日里的态度完全不同——平时,他们在接受慈善机构的施舍时,总是摆出一副感激涕零的下贱样子。今天这种现象很好解释,就是因为我们的人数比教众多,所以不怕他们。实际上,一个接受了施舍的人总是恨施恩的人——这是人性的固有特点。当他身后有50个或者100个支持他的人时,他就会把这种恨表现出来。
喝完免费的茶,已是傍晚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培迪靠为小偷盯空车又挣了18便士。这点儿钱刚好够一个晚上的房费,我们把钱留好,一直饿到第二天傍晚。波佐本该给我们一点儿吃的,可他一整天都没在家。人行道上湿漉漉的,他去了象堡路,那儿有个地方可以避雨。幸好我还剩了一些烟丝,所以那天我们过得并不太惨。
晚上八点,培迪带我去了泰晤士河岸,据说那儿有位牧师,每周免费发放饭票。在查令十字桥下,已经有50个人在等了,他们的影子瑟缩着,映在一个个小的水坑里。其中有几个家伙的穿着打扮十分怪异,都是在河岸上睡的,与临时救济站中的流浪汉相比,在河岸上睡的这些家伙日子过得可就惨多了。我记得其中有个人穿着一件雨衣,连扣子都没了,胡乱用一根绳子在腰上一捆。他还穿着一条破裤子,靴头早破了,露着脚趾,除此之外,身上连个破布条都没有。这人留着胡子,宛如一个苦行僧,他用一种类似机油的又脏又黑的东西,在胸脯上和肩膀上抹得一条一条的。透过肮脏和凌乱的头发瞧一眼他的脸,就像患了某种恶性病一样惨白。我听他说过话,口音很重,好像以前是个办事员或者巡视员什么的。
没多久,牧师出现了,人们按照先来后到的规矩排成一队。这个牧师长得很帅,胖乎乎的,很年轻,跟我那个巴黎的朋友查理长得很像,这让我感到很奇怪。人们纷纷献上溢美之词,说牧师是个好小伙儿。有人还大声喊(我觉得牧师肯定听到了):“这么说吧,他永远都不会成为一个主教!”当然了,这种话也是一种诚心的赞美。
每张饭票的面值是六便士,只能在不远的小餐馆用。我们到了那儿,餐馆老板知道我们这帮流浪汉无处可去,便狠狠地宰了我们一把。我和培迪把饭票交出,人家给我们的那点儿东西在大多数餐馆只值七八便士。牧师发的这些饭票总面值超过一英镑,这家餐馆老板每周就能从我们这些流浪汉身上敲诈七先令,甚至更多。这种骗人的方式在流浪汉的生活中很常见,只要分给流浪汉的是饭票而不是现金,这种现象就会一直持续下去。
我和培迪返回旅店,仍觉得很饿,于是我们俩晃进厨房,依偎着火炉,用取暖来代替吃饭。十点半,波佐回来了,他面容憔悴,疲惫不堪,因为那条坏腿让走路变成了一种痛苦。今天,他靠画画儿一分钱也没挣着,那些可以避雨的地盘早就被人占了,他只能一连几个小时公开乞讨,还得时刻留意着警察。他攒了八便士——这点儿钱交房租还差一便士。交房租的时间早就过了,他趁代理人不备,偷偷溜了进来。他随时都有可能被逮住,然后只能去泰晤士河岸上睡觉。波佐把口袋里的东西全掏了出来,看看有什么能卖的。他决定把剃刀卖了,他拿着那把剃刀围着厨房转了一圈,几分钟后,他回来了,剃刀卖了三便士——这样,除去付房租和买一杯茶的钱,他还剩下了半便士。
波佐把茶买回来了,然后坐在火炉旁烤衣服。我看他一边喝茶一边暗笑,看样子像是想起了什么有趣的笑话。我感到有些吃惊,便问他在笑什么。
“真可笑!”他说,“真可笑!足可以登在《笨拙画报》上啦!你猜我干了什么事?”
“什么事?”
“我连胡子都没刮就把剃刀卖了。我真是个大傻蛋!”
从早上一直到现在,他一点儿东西也没吃,却拖着一条扭曲的腿跋涉了好几英里,他的衣服湿透了,兜里只剩下了半便士,下一步就是挨饿,可即便这样,他还在笑剃刀的事。我不得不佩服他。
流浪汉的迁徙生活
第二天上午,我们的钱花完了,我和培迪去投奔临时救济站。我们顺着老肯特路向南走,目的地是科姆利。伦敦的临时救济站我们是不能去了,培迪最近去过一个,不想再去冒险。我们需要在柏油路上跋涉16英里,脚后跟上起了水泡,我们已是饥饿难耐。培迪找到了干活儿的机会,他的眼睛始终不离地面,捡了不少烟头。他的坚忍终于得到了回报,一便士被他捡到了。我们买了一大块不新鲜的面包,边走边狼吞虎咽地吃。
到了科姆利,时间还早,临时救济站还没有开门,于是我们又跋涉了几英里,来到一座农场,农场旁边就是一块草地,可以坐下歇歇脚儿什么的。这里是成群结队的流浪汉的聚集地——从被压坏的草、湿漉漉的报纸和他们随手丢在身后的生锈的易拉罐中就可以看出来。其他流浪汉也三三两两地到了。现在已是秋季,天气真的很不错。附近,一丛艾菊正在生长。时至今日,我觉得自己还能闻出那与流浪汉身上散发出的恶臭相媲美的艾菊的气味。草地上,两匹拉车的小公马正在啃噬一道门,它们身上的毛大部分是黄褐色的,只是鬃毛和尾巴上的毛是白色的。我们已是臭汗直流、筋疲力尽了,索性伸开四肢,躺在草地上。有人设法找来了些干树枝,生了一堆火,茶没有加牛奶,盛在一只铁罐里,我们轮流喝着。
有的流浪汉开始讲故事。其中有个叫比尔的人很有意思,这家伙天生一副好身板,壮得像希腊神话里的赫拉克勒斯,他极其讨厌工作。他吹牛说凭他的力气随时都能找到工作,可一领完第一周的薪水,他就喝了个烂醉,被开除了。工作没了,又不想干活儿,他只好靠乞讨度日,每天主要是向零售店店主要吃要喝。他是这么描述自己的经历的:
“肯特太远,我没去。肯特太吝啬,的确很吝啬。那儿的流浪汉太多。面包店店主是这么干的:宁可把他的面包扔掉,也不愿意给你吃。牛津不错,的确不错,是个乞讨的好地方。在牛津时,我讨要面包,讨要熏猪肉,讨要牛排,每天晚上还能从学生那里要上六便士的住宿费。在那儿待的最后一个晚上,住宿费还差两便士,于是我走到一个教区牧师跟前,问他要三便士。他把钱给了我,回头就报告给了警察,说我犯了乞讨罪。‘你一直在干这个吗?’警察问。‘没,’我说,‘这是我第一次跟这位绅士要钱。’然后,警察开始翻我的衣兜,掏出来一磅熟肉和两片面包。‘嗯,你还有什么好说的?’那警察说,‘最好乖乖跟我回警局。’就这样,那警察关了我七天。以后,我再也不向教区牧师乞讨了。不过,上帝!我怎么会在乎关我七天这种小事呢?……”
似乎他的整个生活就是乞讨、喝酒和蹲号子。谈论时,他不停地哈哈大笑,把这一切都当成了一个天大的笑话。看得出来,他干乞讨这行也没干出个什么样子,他只穿着一套灯芯绒衣服,围着一条围巾,戴着一顶帽子——没穿袜子和内衣。不过,他长得很胖,心情一直不错,身上总是散发出一股牛肉味儿,在今天的流浪汉当中,这种味道可极其不寻常。
其中有两个流浪汉最近来过科姆利临时救济站,他们讲了一个关于这个地方的鬼故事。他们说,几年前,这儿有个人自杀了。有个流浪汉将一把剃刀带进了小屋,然后在里头割开了自己的喉咙。第二天早晨,流浪汉头头儿过来叫人们起床,发现那人的尸体把门堵住了,他们把他的胳膊砍断才把门打开。为了报仇,那个死人的冤魂一直萦绕在这间小屋内,不管是谁,只要在里面睡过觉,一年之内必死无疑,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要是你推某扇门的时候,发现推不开,就不要再推了,要赶紧离开它,就像躲避瘟疫一样,因为它就是闹鬼的那间小屋。
还有两个流浪汉,以前是干海员的,讲述了另外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故事。有个人(他们发誓说认识这人)试图搭船偷渡到智利。船上装载了很多装有商品的大木箱子,在一个码头工人的帮助下,这个偷渡者潜进其中的一个箱子内藏了起来。不过这个码头工人把装货的顺序给弄错了。起重机把那个藏有偷渡客的箱子抬起,摆高,然后放下——却放在了几百个箱子下面。直到航程结束才有人发现这事,发现时,那个偷渡客早就被闷死了,尸体已经腐烂。
还有一个流浪汉讲述了苏格兰盗贼基尔德罗伊的故事,这个盗贼被判绞刑,没想到这人成功逃脱之后把审判他的那个法官抓了起来,并亲手绞死了他,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流浪汉们都喜欢这个故事,不过有意思的是,他们把这个故事弄错了。他们的版本是基尔德罗伊逃到了美国,可实际的情况是,他被抓了,并被处以死刑。这个故事被篡改过多回,毫无疑问是有人有意这么做的,就像孩子们篡改参孙和罗宾汉的故事一样,想方设法给故事添加一个异想天开的圆满结局。
说着说着,流浪汉们开始谈论历史,其中有位高龄老者公开宣称“咬一口的法律”是从贵族们把人而不是把鹿当作猎物的那个时候沿袭下来的。一些人笑他,可他却始终坚持自己的观点。他还听说过谷物法和初夜权(他真的相信有这种事),英国内战他也知道,他觉得那是穷人反对富人的一场暴动——也许他把它跟瓦特·泰勒起义弄混了。我怀疑这位老者是否识字,报纸上的那些文章他从来没说过。他那点儿零星的历史知识都是从流浪汉那儿听来的,有些还相隔了好几代。口口相传的传统仍然存在,就像从中世纪传过来的越来越弱的回声。
我和培迪是晚上六点去的临时救济站,第二天上午十点出来的。这地方跟拉姆顿和爱德博瑞的临时救济站很像,我们也没有看到什么鬼魂。流浪汉中有两个来自诺福克郡的年轻小伙儿,他们以前是渔夫,两个人朝气蓬勃,很喜欢唱歌。他们唱了一首《悲伤的贝拉》,这首歌值得一记。在接下来的两天,我听他们把这首歌唱了六七次,于是便把歌词写了下来,其中有两句我拿不准,是我猜的。这首歌的歌词是这样的:
贝拉年轻又漂亮,闪亮的蓝眼睛,金黄色的头发。哦,悲伤的贝拉!她的脚步轻盈,心儿快活,可她不辨是非,在一个好天,她怀上了一个邪恶、无情而残忍的骗子的种。可怜的贝拉还年轻,不相信这个世界如此冷酷,男人会是个骗子。哦,悲伤的贝拉!她说:“我的男人会始终如一,他现在就会娶我,因为他必须这么做。”她的心中充满了对一个邪恶、无情而残忍的骗子的爱的信任。她去了他的房子,那个肮脏的家伙早就收拾好行李,溜了。哦,可怜的贝拉!她的房东说:“滚出去,你这个婊子,我不会让你这样的贱货玷污我的门槛。”那个邪恶、无情而残忍的骗子让可怜的贝拉悲痛万分。整个晚上,她都在冷酷的雪中游荡,她的苦,没人知道。哦,可怜的贝拉!当早晨红彤彤的太阳升起来,咳!可怜的贝拉已经死了,她这么年轻就被一个邪恶、无情而残忍的骗子送进了孤寂的坟墓。看到了吧,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吧,恶果仍在承受痛苦。哦,可怜的贝拉!人们把她送进坟墓,人们说:“咳!可生活就是这样啊!”女人们却用低沉甜美的歌喉一起唱着:“男人们都是这德行,都是肮脏的杂种!”
这首歌可能出自一位女士之手。
唱这首歌的那两个小伙儿一个叫威廉,一个叫弗雷德,是两个十足的恶棍,就是他们这样的人,把流浪汉的名声搞臭了。他们不知是从哪儿听来的消息,说科姆利临时救济站流浪汉的头头儿有一些旧衣服,是专门为那些有所需要的流浪汉准备的。进大门前,威廉和弗雷德脱掉各自的靴子,把衣服撕烂,把鞋跟割下一块,反正就是为了把鞋毁了。然后,这两个家伙提出要双靴子的申请,于是工作人员给了他们俩每人一双几乎全新的靴子。可没承想,还没等到第二天早晨出临时救济站,他们俩就把靴子卖了,得了一先令九便士。原来的靴子被毁掉了,穿不了了,可他们觉得这么干还是很划得来。
离开临时救济站,我们都往南去,我们的队伍很长,个个无精打采,目的地是下宾菲尔德和艾德山。路上,两个流浪汉打了一架。昨天晚上,这两个人吵了一宿,起因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说了一句“胡说”,对一个布尔什维克来说,这句话是一种极大的侮辱,他们在一块地里滚了起来。我们十几个人围着看。我之所以会记得这件事,是因为有一幕让我忘不了:那个挨打的人的帽子在他倒地的一瞬间掉了,露出了一头白发。后来,我们开始进行干预,阻止了这场争斗。培迪一直在打听到底是为什么,最后发现打架的原因无外乎是几便士的食物。
赶到下宾菲尔德的时候,天色尚早,培迪为了打发时间,到后门问人家有没有活儿干。在一户人家门口,人家给了他几根黄杨木,让他把这些木头劈了,当柴火烧。他说外面还有个朋友,于是把我叫了进去,我们俩一块儿劈柴。活儿干完了,房主人让用人给我们每人端来一杯茶。一见到我们的模样,用人吓坏了,直接把茶放到地上,赶紧逃了回去,并把自己关在了厨房里。瞧见了吧,“流浪汉”这个名字就是这么可怕。人家付给了我们俩每人六便士,我们用三便士买了一块面包,又买了半盎司烟丝,这样我们手里就只剩五便士了。
培迪觉得把我们的五便士藏起来比较稳妥,因为下宾菲尔德临时救济站流浪汉的头头儿是出了名的蛮横,一旦发现我们身上带着钱,是决不会让我们进去的。流浪汉藏钱再正常不过了。钱的数额如果多,通常的做法是把钱缝进衣服里,因为一旦被抓,就得蹲监狱。波佐和培迪过去常讲一个关于这方面的有趣故事。有个爱尔兰人(波佐说是爱尔兰人,培迪说是英国人),这人不是流浪汉,兜里装着30英镑,他在一个小村里遇到了困难,找不到睡觉的地方。他向一个流浪汉咨询该怎么办,这个流浪汉建议他去救济院。按理来说,这种事很正常,找不到睡觉的地方,去救济院花点儿钱买个床位,就可以睡一晚上。可这个爱尔兰人觉得自己比别人聪明,想要免费住一宿,就这样,他装成一个流浪汉去了临时救济站。他把自己那30法郎缝进了衣服里。与此同时,那个给他提建议的流浪汉看到机会来了,当天晚上私下里找到流浪汉头头儿,请求流浪汉头头儿准许他第二天一大早离开临时救济站,因为他要去找工作。早上六点,那个流浪汉被放出去了——身上穿的是那个爱尔兰人的衣服。爱尔兰人抱怨别人偷了他的钱,结果却因为假扮流浪汉进临时救济站蹲了30天的监狱。
下宾菲尔德临时救济站
到了下宾菲尔德,我们在草地上躺了很长一段时间,农场里的工人站在前门盯着我们。一个牧师和他的女儿走过来,一声不吭地盯了我们很久,似乎觉得我们是水族馆里的鱼。一共有几十个流浪汉在那儿等。威廉和弗雷德也在,依然唱着歌,打架的那两个人也在,乞丐比尔也在。一路上,他总在向面包店老板讨要吃的,外套和光溜的身体之间已经塞了不少过期的面包。他把面包都拿了出来,大伙儿分着吃了,都打心眼儿里感谢他。我们当中有位女士,这是我见过的第一个女流浪汉。这位女士60岁左右,略微有点儿胖,面容很憔悴、很脏,穿着一件有下摆的黑色长裙。她总是摆出一副很高傲的样子,要是有人在她旁边坐下,她就会哼一声然后走开。
“小姐,你要去哪儿?”一个流浪汉问她。
女士哼了一声,盯着远方。
“快别闹了,小姐,”那人说,“高兴点儿,友好点儿,咱们还不是在一条船上。”
“谢谢你,”女士尖刻地说,“当我想跟一帮流浪汉混的时候,我会告诉你的。”
我很喜欢这位女士说“流浪汉”这个词的方式。似乎在那一瞬间,她心里是怎么想的都暴露出来了,那是一种卑微的、漂浮不定的、只有女人才会有的想法,这么多年流浪在路上,她什么都没学到。无疑,她是一个受尊敬的寡妇,只是因为一件阴差阳错的事才成了流浪者。
临时救济站六点开门。今天是星期六,我们得在里面待到周末结束,这是一贯的做法。原因是什么,我不知道,不过我隐约觉得,会有一些讨厌的事在等着我们。登记时,我在职业一栏写的是“记者”。这比写“画家”要真实些,因为有时我会给几家报纸写点儿文章挣点儿钱,不过要是人家因此问这问那,这么说就太蠢了。我们走进临时救济站,排好队。在等着接受检查时,流浪汉头头儿叫到了我的名字。这人40岁左右,动作有点儿僵硬,有点儿军人做派,看上去也不像是大伙儿说的那种恶棍,却带有老兵的粗鲁。他尖刻地说:
“你们当中谁叫布朗克?”(我忘了自己写的是什么名字。)
“是我,先生。”
“你是个记者?”
“是的,先生。”我的声音有些颤抖。人家随便问几个问题就知道我在撒谎,这样一来我就得蹲监狱了。但那人只是上下打量了我一下,说:
“这么说,你是一位绅士了?”
“我觉得是这样。”
他又盯了我好一阵子。“嗯,先生,你的运气可真是糟透了,”他说,“你的运气可真是糟透了。”从那儿以后,他一直对我关爱有加,甚至对我透露出了一丝敬佩。他没搜我的身,还在卫生间里递给我一条干净的毛巾,供我一个人专用——这可是从未听说过的待遇,真是奢侈!瞧见了吧,“绅士”这个词在一个老兵耳朵里是多么有分量。
不到七点,我们就把面包和茶吃了个精光,走进了小屋。一间小屋睡一个人,里头摆着床架和草褥,按理说应该能睡个好觉。可没有一个临时救济站是完美的,下宾菲尔德临时救济站有一点很不好:太冷。热水管坏了,给每个人的那两条毯子絮的棉花太薄,根本不顶用。尽管现在只是秋季,可是已经很冷了。我躺在床上,被冻得辗转反侧,要挨过12个小时的漫漫长夜可真是不容易,刚躺下没几分钟就被冻醒了。烟不能抽了,因为我们带进来的烟都留在衣服口袋里了,而衣服要等到第二天早上才能拿回来。走廊里随处可以听到人们的呻吟声,有时还会有人大骂一句。我想这一宿没人睡过超过两个小时的觉。
早晨,吃完饭,医生检查完之后,流浪汉头头儿把我们赶进餐厅,随手把门锁上。餐厅墙面是用稀石灰粉刷的,地板是石头铺的,餐厅里摆着一些冷杉木的家具和长椅,散发着一股监狱里的味道,真是凄凉无比。铁窗太高,根本看不到外面,除了墙上的一个钟表和救济院条例再没有别的东西。我们胳膊肘挨着胳膊肘,挤在长椅上,尽管才是早上八点,可我们早就烦透了。无事可做,无话可说,甚至连活动一下的地方都没有。唯一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可以抽烟,只要不被发现,抽烟是可以的。有个毛发浓密的来自苏格兰格拉斯哥的小个子,操着一口糟透了的伦敦腔,他是个烟鬼,在接受检查的时候一盒烟头从靴子里掉了出来,被拘留了。我曾给过他一些烟丝,我们俩偷偷摸摸地抽,一听到流浪汉头头儿过来了,就赶紧把烟塞进口袋,就像上学时候干的那样。
大多数的流浪汉要在这间没有任何生气的屋子里连续待上十个小时。天知道他们是怎么熬过去的。我的运气要好些,十点,那个流浪汉头头儿挑几个人去干杂活儿,我被选中去救济院的厨房帮忙,这是最好的活儿了。这活儿跟干净的毛巾一样,都是“绅士”那个词发挥的神奇魔力。
厨房里无事可做,我溜进旁边一个储存马铃薯的小屋,那儿藏着一些接受救济的人,都是为了逃避做星期天的上午祷告的。小屋里头有一些包装箱,坐上去很舒服,还有一些过期的《家庭先驱周报》,甚至还有一本从救济院图书馆里拿出来的《抽奖大全》。那些接受救济的人饶有兴趣地谈论着救济院里的生活。他们告诉我,在救济院最恨的就是那些制服,他们觉得这是对慈善事业的一种侮辱。要是工作人员也能穿得像他们一样,哪怕是戴着他们那样的帽子和围巾,他们也不会介意当接受救济的人。我是在救济院的餐桌上吃的饭,我像一条蟒蛇那样猛吃了一顿,除了在x酒店上班头一天吃的那顿,就数这顿吃得多了。那些接受救济的人说,每逢星期天,他们就会一直吃到肚子快要撑爆,因为在下一周剩下的那几天他们总是处于一种吃不饱的状态。饭吃完了,厨子让我刷盘子洗碗,并把剩下的那些东西扔掉。剩的那些东西数量惊人,在当时的情况下,浪费那么多东西真是太吓人了。只吃了一半的大块的肉,一桶桶的碎面包和蔬菜,都像垃圾那样被倒掉了,然后跟喝剩的茶叶混在一起。能吃的东西我足足装了五个垃圾桶。可就在我这么干的时候,临时救济站里还有50个只吃了一点儿面包和人造奶油的流浪汉,鉴于今天是礼拜天,他们也许被赏了一两个生冷的烤土豆。据那些接受救济的穷人说,食物宁可倒掉,也不分给那些流浪汉,救济院里就是这么规定的。
下午三点,我回到临时救济站。从早上八点开始,这些流浪汉就一直在那儿坐着,几乎连活动一下胳膊肘的空间也没有,这儿因为无聊,他们都快憋疯了。烟快抽完了,因为他们有的只是一些捡来的烟头,要是他们远离人行道几个小时,这会儿早就没抽的了。大部分人无聊得甚至连话都不想说。他们只是挤坐在长椅上,眼神一片茫然,一张张寒酸的小脸被一个个巨大的哈欠撕成两半。屋里透露着一股倦怠的气息。
培迪因为在椅子上坐久了,屁股直痛,正在啜泣。为了打发时间,我跟一个相当高傲的流浪汉攀谈起来。这人是个年轻的木匠,戴着领圈,打着领带,他说他之所以走上这条路是因为缺少一套工具。他看上去很冷漠,跟别的流浪汉大不一样,他觉得自己是个自由人,不是流浪汉。此外,他也很有文学品位,兜里装着一本《惊婚记》。他说除非饿得受不了,不然他是不会到临时救济站来的,他宁可在树篱下或干草堆后面睡,也不会来这种地方。在南部沿海一带,他白天乞讨,晚上睡在澡堂里,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几个星期。
我们谈到了流浪的生活。他对这种迫使流浪汉每天在临时救济站待14个小时,剩下的十个小时用来走路和与警察周旋的体制进行了批评。他说到了自己的例子——就为了要一套价值几英镑的工具,靠政府救济生活了六个月。他说这种事真是愚蠢无比。
然后,我把救济院厨房里浪费食物的事跟他说了,并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听到这个,他的语调马上变了。我发现我把沉睡在每个英国工人心中那种高贵的品质唤醒了。尽管他跟其他的流浪汉一起在挨饿,可他马上就看出了人家宁可把食物扔掉也不分给流浪汉的理由。他十分严厉地谴责了我。
“他们必须这么做。”他说,“要是他们把这地方弄得太舒服了,整个英国的人渣就都拥过来了。那些人渣之所以不来这种地方,就是因为这儿的食物不怎么样。这帮流浪汉懒得要死,一点儿也不想工作,这是他们的问题。你用不着鼓励他们。他们是人渣。”
对此,我进行了争辩,证明他是错的,可他不听。他一直在说:
“你用不着可怜这帮流浪汉——他们是人渣。你不能用评判你和我的标准去评判他们。他们是人渣,只是一群人渣。”
他用这种不可思议的方式把自己跟“这些流浪汉”分开,我觉得很有意思。他在路上流浪了六个月,但在上帝眼中,他似乎一直在暗示,自己并不是流浪汉。我猜有相当多的流浪汉从心底里感激上帝他们并不是流浪汉。他们像远足者,用尖酸刻薄的话说着自己。
三个小时熬过去了。六点开始吃晚饭,吃的东西几乎无法下咽。在周六晚上被割成了一片一片的面包,早上就已经很硬了,现在硬得更像军用饼干。幸运的是,上面盖着一层油汁,我们把油汁剥下来,吃掉,面包就算了,最起码这比什么都不吃要强。六点一刻,我们被送进屋里。新的流浪汉到了,为了把不同日子来的流浪汉区分开(这么做的目的是防止疾病传染),新来的人被送进小屋,我们则睡大宿舍。我们的宿舍像一个马棚,里面摆放着30张床,床跟床之间的距离很窄,宿舍里有一个大木盆充当夜壶。屋里的气味令人不快,上年纪的人一宿都在起夜、咳嗽。不过,这么多人挤在一起倒是暖和了些,我们睡了一点儿觉。
第二天早晨,在经过一番新的医疗检查之后,十点我们离开了临时救济站,人家给了我们每人一大块面包和一些人造奶油,让我们中午的时候吃。威廉和弗雷德仗着他们有一先令,把面包插在临时救济站的栏杆上,说这是表示抗议。在肯特的临时救济站,这是他们第二次这么干了,人家不再收容他们,可他们觉得这是一个了不起的玩笑。作为流浪汉,他们是天生的乐天派。其中有个笨蛋(每群流浪汉里都会有一个这样的笨蛋)说他累了,走不动了,死死地抓住栏杆不放,后来流浪汉头头儿过来了,轰他走,最后他挨了一脚才磨磨蹭蹭地动身了。我和培迪朝北走,向伦敦进发。别的人大部分都去了艾德山,据说那里的临时救济站是英国最烂的。
又赶上了一个好天气,秋高气爽,路上很安静,只有几辆汽车从身边驶过。受够了临时救济站里由汗味、肥皂味和下水道污水味混合的臭味,空气像蔷薇般香甜。路上好像只有我们两个流浪汉。过了一会儿,我听到身后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还有人在喊。回头一看,原来是那个来自苏格兰格拉斯哥的小个子,正在后面紧追我们,他累得呼呼直喘。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生锈的铁罐,脸上露出一副友好的笑容,像是在报恩。
“伙计,终于赶上你了。”他诚恳地说。“我还欠你一些烟头呢。昨天你给了我一些烟丝。今天早上咱们出来的时候,那个流浪汉头头儿把那盒烟头给我了。知恩图报——这个给你。”
说着,他把四个湿乎乎、压得变了形的烟头放在我的手上。
流浪汉所引发的思考
我想把普通大众对流浪汉的一些看法写下来。思考这个问题时,你就会觉得流浪汉是一种奇怪的产物,值得为其动动脑筋。数以万计的人,像流浪的犹太人那样,在英国的地面上走过来走过去,这是一件奇怪的事。很显然,这种事值得思考。不过开始思考前,一个人得先把脑子里的某些偏见剔除掉。这些偏见源于一种观念:流浪汉其实就是流氓。小时候,大人就告诉我们流浪汉是流氓。因此我们的头脑中就有了一种理想化的或者说是典型化的流浪汉的形象——与其说流浪汉是一种危险的动物,倒不如说他们是一种令人恶心的动物,除了乞讨、喝酒和偷鸡,什么也不干。这种穷凶极恶的流浪汉的形象其实跟故事书中所描写的那些十恶不赦的中国人一样不真实,不过要想摆脱这种形象非常非常困难。一提到“流浪汉”这个词,人们脑子里马上就会浮现出他们那副德行。人们的这种偏见使他们无法看到流浪问题的实质。
关于流浪,一个最根本的问题是:流浪汉为什么会存在?大家都想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可没几个人知道一个人为什么会成为流浪汉。由于对流浪汉的妖魔化,一些理想化的理由就提出来了。比如,流浪汉之所以流浪,是因为不想工作,乞讨更容易些,或者他们寻找机会犯罪等等,甚至有人认为那是因为他们喜欢流浪——这是最不可能的理由。我曾在一本关于犯罪学的书中读到,流浪是一种返祖现象,是对人类流浪时期的一种回归。其实,流浪的原因就摆在那儿呢。流浪当然不是一种返祖现象——说旅行推销是一种返祖现象倒是更靠谱儿些。流浪汉之所以流浪,不是因为他们喜欢这么干,就像汽车一直得靠左行驶一样,他们不得不这么干,法律强制他们这么干。一个穷人,如果不能接受教会的救济,就只能在临时救济站里接受救济了。可每个临时救济站只救济他一个晚上,这样他不得不一直处于流浪状态。他之所以流浪,是因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他要么这么干,要么就会被饿死。但人们一生下来就被灌输了对流浪汉的偏见,所以他们更愿意相信流浪汉这么干或多或少都有着邪恶的动机。
其实,对流浪汉的妖魔化经不住推敲。比方说,人们一般认为流浪汉是危险分子,可根据常识就能判断出没几个流浪汉是危险分子。如果他们真是这类人,就会受到相应对待的。一个普通的临时救济站每天晚上要收容100个流浪汉,最多三个门卫就把他们管理得服服帖帖了。100个流氓是不可能被三个手无寸铁的人制服的。实际的情况是,流浪汉经常受到临时救济站内工作人员的欺负。显而易见,他们是能想象出的最温顺、最沮丧的一群人。还有人说流浪汉都是酒鬼——这种想法真可笑。无疑,有很多流浪汉逮着机会就会喝点儿酒,可现实的情况是,他们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就拿现在来说,在英国,一瓶啤酒的市价是七便士,有能力花上半克朗买几瓶的人肯定不是流浪汉。也有人认为流浪汉是恬不知耻的社会寄生虫,这种看法同样缺少依据,只有极少数的流浪汉才是这样。杰克·伦敦写过一本关于美国流浪汉生活的书,书中把他们描述成了一群故意不干活儿的愤世嫉俗的寄生虫。可在英国,这样的人并不存在。英国人都是有道德的,对贫穷都有着一种很强的罪恶感。说某个英国人故意成为社会的寄生虫,这样的说法简直无法想象。一个英国人即便丢了工作,也不会这么做。流浪汉只是没有工作的人。在法律的强制下,他们不得不过一种流浪的生活。要是我们都能这么想,那么对他们的偏见自然也就消失了。当然了,我可不是在说大多数流浪汉都有着崇高的理想。我只是在说他们也是普通人,要是他们过得比别人糟了些,那也是他们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的结果而不是原因。
还有人认为流浪汉落得这个下场纯粹是活该,这种看法就像对瘸子和病人一样,有失公允。当一个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就开始站在流浪汉的位置上去看问题了,也就慢慢明白了流浪汉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那是一种非常没有价值的生活,极其令人讨厌。流浪汉在临时救济站中的生活是个什么样子,我前面已经描述过了,但有三个很坏的方面我还想强调一下。第一个是饥饿,只要是流浪汉差不多都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滋味。临时救济站分配的食物根本不够吃,要想多吃点儿,只能出去乞讨,而乞讨又是违法的。这样就导致了一种结果:几乎每个流浪汉的身体都在营养不良的折磨下毁掉了。想看看证据?只要看看临时救济站门外排着队的那些人就行了。流浪汉生活中的第二个弊病是完全不跟女人接触,乍一看觉得这不算什么事,可实际上这事也不算小。这一点需要好好琢磨一下。
流浪汉跟女人不接触,首先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过于低下。也许有人认为,流浪汉也跟别的阶层的人那样,不缺性生活。事实并非如此,当某种行业的社会地位低到了一定程度,那么干这一行的就全部是男人了。下面有一些数据,是伦敦市委员会在1931年2月13日做的一个晚间调查,说的是在流浪的人当中,男女人数的对比:
在睡大街的人当中,男人有60个,女人有18个。
在避难所和收容所,不是以普通房客身份登记的人当中,男人有1057个,女人有137个。
在“田间的”圣马丁教堂地下室,男人有88个,女人有12个。
在伦敦市的临时救济站和客栈内,男人有674个,女人有15个。
从上面这些数据中一眼就能看出,在接受慈善救助的人当中,男人的数量远远多于女人,几乎达到了10∶1的比例。这是怎么回事?我猜原因可能是失业对女人的影响没有对男人的影响大。结果就是,一个人要是成了流浪汉,这辈子就只能是独身了,这相当于判了死刑;可女人就不一样了,稍微有点儿姿色,实在不行,还可以依附于男人。对一个流浪汉来说,找同一阶层的女人不可能。想找档次高一些的,那更是异想天开,这种想法就跟伸手要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一样不现实。其中的理由不值得一说,大家都知道,一个女人是不愿意跟比自己低一级的男人在一起的。对一个流浪汉来说,从他踏上这条路的那一刻起,他这辈子就只能过一种独身的生活了。找个老婆或者女朋友什么的,几乎没有希望。不过要是赶上运气好,攒了几先令,找个妓女发泄一下是没问题的,可这种机会实在是太稀少了。
这样一来就导致了一种结果——同性之间的性行为,有时还会出现强奸的案例。可比这更坏的,是一个人心中会涌现出这样一种想法:自己不适合结婚。性的冲动,如果不放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说,就是一种最基本的人类冲动。性饥渴就像吃不饱一样,令人灰心丧气。贫困让一个人受点儿苦这也就罢了,可是在身体和精神上对一个人进行折磨就会使他崩溃。毫无疑问,性饥渴在这种崩溃的过程中发挥了作用。完全不跟女人接触,性生活变成了一片荒漠,这会让一个流浪汉觉得他跟瘸子和疯子是一个层次的人。再没有比耻辱更能摧毁一个人的自尊了。
流浪汉生活中的第三个弊端是强迫性的流浪。按照现行流浪汉管理条例,流浪汉要么在路上走,要么就蹲监狱。或者在这两者之间:躺在救济院外面的地上等着开门。这是一种凄惨无比、令人泄气的生活,对那些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人来说,更是如此。
除了我说的这三点,还可以列出很多小弊端——在这儿我只说一点:痛苦。这一点跟路上的生活分不开,流浪汉除了自己身上那套衣服再没有别的,靴子一点儿也不合适,他们这辈子坐在椅子上的时间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几个月。不过最重要的是,流浪汉的痛苦完全没有价值。他们过的是一种让人讨厌得不能再讨厌的生活,没有任何目的。从一个临时救济站流浪到另外一个临时救济站,在救济站里的时间加上路上走的时间每天都会达到18个小时,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没有价值的规定了。在英国,流浪汉至少有数万人。每天,他们被迫在路上进行长途跋涉,浪费了极多的精力——这些精力足够犁几千英亩地,修建数英里路,建造上百栋房子——可他们每天都在进行这种没有任何价值的跋涉。每天,他们盯着临时救济站里的墙,浪费的时间加在一起足有十年。每个流浪汉每周的花费至少一英镑,这些钱都是纳税人出,可流浪汉却没有带来任何回报。他们的生活就是绕大圈,跟邮递员差不多,这种生活无聊透顶,看不到头。最重要的是,这种生活对他们没有任何用处,对别人也没有任何用处。英国的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适应了,也就不感到奇怪了。不过这种规定实在很蠢。
流浪汉的生活没有任何价值。可问题是,有没有什么办法让这一点得到改善呢?显而易见,办法是有的,比如,让救济院变得更适合居住。其实,在一些地方,救济院的居住条件已经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改善。在过去的几年里,一些救济院的居住条件得到了大幅度改善,据说改善得都看不出来了,我不知道这种报道是否属实,其实全英国的救济院都可以这么做。不过,这种做法并没有从问题的实质上下手。问题的实质是,如何把一个个无聊透顶、半死不活的流浪汉变成一个个有尊严的人。单靠居住条件的改善并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就算是救济院都变成了奢华旅馆(永远不可能),流浪汉的生活仍可能是一无是处。他们还是有可能变成穷人,无法结婚,享受不到正常的家庭生活,社会上有没有他们都是一个样。我们需要做的是让他们脱贫,这一点只能通过帮他们找到工作实现——不是为了工作而工作,而是他们真正喜欢自己的工作,并能获得一定收入。目前,绝大部分流浪汉都是不干活儿的。有段时间,政府雇用他们砸石头赚点儿吃饭的钱,可现在这种做法被禁止了,因为他们抢了碎石工人的饭碗。现在,政府让他们一直处于流浪的状态,就是因为没有什么活儿干。然而,有一种非常明显的办法可以让他们变成有用的人,那就是:每一个救济院都开办一个小型农场,或者至少弄一个小型菜园,让能干的流浪汉去里面干活儿,干一天付一天的工资。农场或者菜园里产出的东西可以供流浪汉吃喝,东西可能会不怎么样,但至少比那些肮脏的面包、人造奶油和茶要强。当然了,救济院永远无法实现自助,不过可以朝着这个目标慢慢去做。从长远来看,这对纳税人肯定有好处。需要记住一点,在现有的体制下,流浪汉对这个国家来说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因为他们不工作,吃的东西还在毁掉他们的健康。因此,这种体制既浪费了生命,也浪费了钱财。如果有一种办法,能够让他们以一种体面的方式挣钱养活自己,至少让他们把自己吃的那点儿东西生产出来,我觉得这样的办法是可以尝试一下的。
也许有人会有不同意见,认为农场或者菜园让救济院来经营行不通。不过,流浪汉每次只能在一家救济院待一天,这样的规定我认为没什么道理。要是他们能够劳动,完全可以待上一个月或者一年。流浪汉一直在迁徙,这种状态完全是人为造成的。就目前来说,收留流浪汉需要花钱,是一种负担,所以救济院就想出了一个对策,让他们住一晚上就赶到下一家去,要是他们在一个月内又回来了,就关他们一周。其实这跟监狱差不多,所以,他们就只能一直处于迁徙状态了。不过,要是他们能够为救济院干点活儿,而救济院也能够为他们提供一些可口的食物,那么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样一来,救济院就变成了半自助机构,而流浪汉也会根据活儿的多少选择是在那儿长住还是短住,他们的身份也就不再是流浪汉了。他们完全可以做些有用的事,获得一些体面的食物,过上一种稳定的生活。慢慢地,如果这个计划进展顺利的话,他们就不会再被别人当穷人对待了。他们也能结婚,在社会中获得一个受尊敬的位置。
这只是我的一个很粗略的想法,有些人提出了反对意见。不过,在不给纳税人增加新的负担的前提下,这的确是一种改善流浪汉地位的办法。不管怎样,解决的办法也都是这个模式。因为问题的实质是:对那些吃不饱,而又整天无所事事的人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实现自给自足。
伦敦的免费睡觉地
伦敦有哪些睡觉的地方是对无家可归者开放的呢?对此我想说几句。就目前来说,要想在非慈善性机构住一晚最少也得花上七便士。要是你付不起这个钱,下面这些能睡觉的地方可就一定要记住了:
1.泰晤士河岸。关于在泰晤士河岸上睡觉这事,培迪是这么跟我说的:“最要紧的一点是早早睡觉。晚上八点你就得躺在长椅上,因为椅子不多,有时候就都被别人占了。你得练就一套躺在椅子上能立刻睡着的功夫。晚上十二点一过,天气太冷,想睡都睡不成。凌晨四点,警察就把你轰起来了。要想睡着也真不容易,那些该死的有轨电车整夜在你脑袋上呼啸而过,河面上那些空中广告一明一灭的,直晃你的眼睛。天太冷了,在那儿睡觉的人身上都盖满了报纸,可根本不顶事。要是你能睡三个小时的觉,那就算走了狗屎运啦。”
我在泰晤士河岸上睡过觉,发现培迪说的一点儿不假。不过,睡一点儿总比不睡强。要是你没别的地方去了,就去河岸上睡吧,那儿总比大街上好。伦敦法律规定,你可以在大街上坐一晚上,要是警察发现你在睡觉,就会赶你走。泰晤士河岸和另外一两个古怪的地方(剧院后面有一个)是例外。很显然,这种法律就是故意刁难人。据说,这么规定的目的是防止人们死在外面。可要是一个人无家可归,马上就要死在外面了,不论睡着还是醒着,早晚也得死,这一点谁都能看出来。巴黎就没有这样的法律。在那儿,人们几十个几十个地睡在塞纳河的大桥下、门廊里、广场长椅上、地铁站外面的入口处,甚至在地铁站里头睡也行。这不会造成什么明显的危害。要是一个人有办法的话,谁又愿意睡在大街上呢?要是一个人无家可归了,只要他能找到睡觉的地方就应该让他睡。
2.两便士的宿醉。这种地方要比睡泰晤士河岸高级点儿。两便士的宿醉,是指房客排成一排坐在一张长椅上,前面拦着一条绳子,身体靠在上面睡,就像靠着一排栏杆一样。早上五点,一个侍者(幽默叫法)就会过来把绳子割开。这种地方我没去过,不过波佐常去。我问他在这种地方能睡着觉吗?他说这地方比想象的要舒服——不管怎么说,要比睡地板好多了。在巴黎也有类似的避难所,但房租是每晚25生丁(合半便士),而不是两便士。
3.睡棺材,每晚四便士。所谓的棺材其实是个大木箱子,有当铺盖用的防雨布。不过里头冷得够呛,最要命的是有臭虫,睡在封闭的箱子里头,想跑都跑不掉。
再高级些的地方就是普通旅馆了,房租每晚从七便士到一先令一便士不等。最好的是罗顿酒店,房租每晚一先令,每间房里有个小隔间,还能洗澡。你还可以花上半克朗住得“特殊点儿”,其实也就是住旅馆。罗顿酒店外表很气派,只有一样不好:管得太严,做饭、打牌什么的统统不允许。
罗顿酒店的客房总是满员,我想这是他们最好的广告。布鲁斯酒店也不错,一晚上的费用是一先令一便士。
接下来,要说干净,那就数救世军旅馆了,房费每晚七便士或八便士。每家店的卫生状况都不太一样(我住过一两家,觉得跟普通旅馆也没什么区别),不过大部分是干净的。房间内的浴室也不错,要是你想洗澡,得另外掏钱。花一先令,你就能要个小套间。那些每晚八便士的寝室,床很舒服,不过住的人太多(按照规定,每个寝室至少住40个人),床铺之间挨得又太近,想睡个好觉是不太可能的。除此之外,规定太多,让人不由得想起监狱和救济院。那些把干净放在第一位的人适合住救世军旅馆。
再回头说说那些普通旅馆。不管你是花七便士还是八便士,房间都挤得不行,闹腾得不行,床铺不是一般的脏,不是一般的不舒服。唯一好的一点就是气氛懒散,厨房很温暖,有种家的感觉,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你都可以在里面找个地方放松一下。房间又小又脏,不过倒是个交际的好去处。据说,女人的寝室比男人的还要脏,这地方很少有夫妻房。其实,对一个无家可归的人来说,自己在男寝室睡,而妻子在女寝室睡,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此时此刻,在整个伦敦,像这样的租客至少有15000个。其实,对一个每周挣两英镑或者不足这个数的单身男士来说,住这种地方还是挺方便的。每个房间都有家具,房租还不贵,有免费的炉火可以用,还能洗澡,交个朋友什么的。像这样的地方的确不好找。至于脏,那就算不了什么了。而在有的旅馆,钱也付了,可要想睡个好觉就不可能了。租客付了钱,得到的却是一张长五英尺、宽两英尺六英寸的床,床垫是硬的,还凸起几个大包,枕头就像一块木头,盖的东西是两条棉床单和两条灰色的、散发着臭气的被单。冬天有毛毯,可数量并不够。一间屋里至少摆着五张这样的床铺,有的还摆着五六十张,床铺间的距离是一码或者两码。很显然,在这种地方睡觉是睡不好的。像这么拥挤的地方恐怕只有兵营和医院了。在公立医院病房,一个人连想睡个好觉的念头都没有。在兵营,很多士兵挤在一起,不过他们的床铺不错,人又健康。而在普通旅馆里,几乎每个租客都患有慢性咳喘,有很多人还患有膀胱方面的疾病,晚上总是不停起夜。喧闹不止,睡觉是不可能的。据我观察,在这样的旅馆里,没有一个人晚上的睡眠时间能够超过五个小时。一个人付了七便士甚至更多却在这种烂地方睡觉,真是骗人!
登记注册的确有点儿用。目前,伦敦市委颁布了旅馆方面的各种法令,不过他们不是为了租客的利益才这么干的。伦敦市委只是在禁止租客饮酒、赌博、打架等方面颁布了法令,对旅馆内的床舒不舒服这种事却不闻不问。其实,这种事很容易办——比禁止赌博要好办多了。比方说,旅馆老板都得为租客提供舒适的被褥和更舒适的床垫,而首先要做的是把寝室隔成一个个小单间。房间小一点无所谓,最重要的是一个人睡觉的时候能有一个私人空间。要是这些事能强制执行的话,那么肯定就会发生一个巨大的变化。凭租客付的那些房钱,把旅馆弄得舒服点不是不可能的。克洛顿市的旅馆,每晚房费是九便士,可人家都是一个个的小隔间,床铺也不错,还有椅子(旅馆内一般没这种东西,这是一种极大的奢侈),厨房在地上而不是在地下室里。同样是每晚九便士的房费,为什么别的旅馆就不能达到这个标准,我觉得没有理由。
当然了,旅馆老板肯定反对这么做,他们现在的利润是很丰厚的。每家旅馆一晚上就能有五英镑或者十英镑的进项,还没有坏账(赊账是明令禁止的),除去租金,花费是很少的。任何改进都意味着租客的流失,利润的减少。还有,人家在克洛顿市的旅馆花九便士享受的那叫什么样的服务?政府只要颁布几条相关法令,再加上有力的执行,全英国的普通旅馆都能变成那样子。如果当局能够切切实实地替租客考虑,能够真正关心一下这个问题,那么他们首先应该做的就是让旅馆变得舒服些,而不是执行房客们永远都无法忍受的愚蠢的限令。
流浪结束,新生活开始
离开下宾菲尔德临时救济站,我和培迪靠给一户人家在花园里拔草、打扫挣了半克朗,在科姆利睡了一个晚上,然后我们俩步行返回了伦敦。过了一两天,我和培迪分开了。b又借给我两英镑,我只要能坚持八天就行,因此我的麻烦算是结束了。我要照顾的那个低能儿的情况比我事先想的要严重,不过并没有严重到让我想要重回临时救济站或者杰汉·科塔德小客栈的程度。
培迪去了朴次茅斯,他在那儿有个朋友,也许能帮他找份工作。自那儿以后,我就再没见过他。刚才,我得到消息,说他被汽车撞倒,死了,不过也许告诉我的那个人把他跟别的人弄混了。三天前,我才得到波佐的消息,他目前在旺兹沃思,当乞丐已有14天了。我觉得他不怕蹲监狱。
我的故事到这儿就结束了。故事很琐碎,我只希望它能像一本游记那样引起读者的一点儿兴趣。我至少可以说,要是你身无分文,那么就会有一个这样的世界在等着你。过段日子,我还想更彻底地把这个世界探索一番。我想认识一些像马里昂、培迪和乞丐比尔这样的人。不是偶尔谈谈就算了,我想对他们有更深切的认识;我想知道洗碗工、流浪汉和睡在泰晤士河岸上的那些人心里真正想的是什么。目前,我觉得自己对贫困只是了解了一点儿皮毛。
我自己穷过,并从中获得了一两点感悟,在此我想拿出来跟读者一起分享。我再也不会认为所有流浪汉都是醉醺醺的恶棍;施舍一便士给乞丐时,我再也不会盼着他能对我表示一点儿谢意;看到那些失去工作的人缺乏活力时我也再不会感到吃惊;我再也不会捐钱给救世军;再也不会当掉自己的衣服;再也不会拒绝别人发给我的传单;再也不会觉得在高级餐馆吃饭是一种享受。这只是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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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伦敦下游42公里处泰晤士河河口的一个港口。
伦敦南部的一个区。
位于伦敦塔西北部的一座高地,刚好在伦敦市边界之外。
伦敦东部的一个区。
犹太人居住区。
位于伦敦东区,昔日为华人聚集区,以脏乱出名。
孟加拉国海港城市。
居住在印度南部的一个种族。
伦敦东部的一个区,位于查令十字街东4.6英里处。
英国的一家食品公司,专门生产小块装食品,如牛肉块儿、鸡块儿等。
唱诗班或者会众应答牧师时唱的应答文、应答歌。
伦敦的一家连锁酒店。
威廉·布斯(1829—1912),救世军的创办者。
英国旧币单位,一克朗为五先令。
指同性恋者。
韦斯巴芗(9—79),罗马皇帝,于69—79在位。
金牛座α星,是天空中最亮的星之一。
只有在非常熟的朋友之间或者长辈称呼晚辈时才直接称“你”。在印度,一个英国人是不能容忍被本地人称“你”的。
伦敦的一座地标性教堂,位于特拉法尔加广场东北角。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画家。
横跨泰晤士河的一座桥,因位于伦敦塔附近而得名。
古希腊早期喜剧代表作家。
当时的一份杂志。
位于伦敦市中心的国王十字地区,于1852年启用,西面就是圣潘格拉斯车站、不列颠图书馆和尤斯顿车站。
伦敦市中心一个主要的道路交叉口。
创刊于1841年的一份伦敦周刊杂志,以滑稽的讽刺画闻名。
宙斯之子,完成了十二项艰巨任务的大力士。
20世纪以前,要是某个人的狗咬了别人一口,狗主人担负责任的前提是他知道他家的狗会咬人,所以好多养狗的人在碰到这种事情时往往搬出这条法律为自己辩护,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一种恶果:狗咬第一口是白咬。
为了保护英国农民和地主免受来自外国的谷物的竞争,英国政府颁布的一道限制或禁止谷物进口的法律,施行期限为1815年到1846年。
1642年到1651年,对英国历史产生巨大影响。
指1381年发生在英国的一次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苦难的下层农民要求改变现有的封建制度,于是揭竿而起,尽管起义最后以失败告终,却标志着英国农奴制走向终结。
原型为位于泰晤士河下游约10英里处的一个叫作“泰晤士河畔亨利”的小镇。
发行于1843—1940年的一份英国周报。
英国小说家瓦尔特·司各特(1771—1832)发表于1823年的一部小说。
英国南部城市。
伦敦西南部的一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