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Two 生活,充斥着忙乱、咒骂、疲惫和偶尔的狂欢

巴黎伦敦落魄记 奥威尔 第1页,共2页

试工与洗碗工的道德

x酒店很大,装修得很豪华,门面是古典式的,一侧有个黑洞洞的门,是工作人员进出的地方。我是早上6点45分到的那儿。门卫坐在一间小办公室里,正对一群人挨个儿检查,查完的人就快步走进门里。我等了一会儿,人事主管(差不多相当于经理助理)来了,开始问我问题。他是意大利人,一张圆脸苍白、憔悴,这都是加班加点造成的。他问我以前干过洗碗工没,我说干过,然后他瞄了一眼我的手,说我撒谎。不过听到我是英国人之后,他的语气变了,对我的态度好了些。

“我们一直想找个英国人教教我们英语。”他说,“顾客都是美国人,我们只知道——”接着,他用英语说了几句伦敦大街上小孩子们常说的话。“你可能有点儿用处,去楼下吧。”

他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我们走下一段弯弯曲曲的楼梯,走进深藏于地下的一条狭窄通道。通道的顶很低,有的地方我得弯着腰走。里头很热,很黑,闷得人喘不过气,只在几码远的地方有几个黄色的灯泡照亮。我觉得这条通道有几英里长,有点儿类似于黑暗迷宫。实际上总共就几百码那么长,让我想起了轮船的下层甲板,这种感觉很奇怪,也是那么热,那么窄,空气中还弥漫着食物腐败时散发出的臭气。厨房火炉发出的嗡嗡声就像蒸汽机发出的呼呼声一样让人眩晕。我们一道门一道门地往前走,有时听到有人说脏话,有时看到红色的火苗,我还看到了从冷藏室里飘出的让人浑身打战的冷气。我们继续朝前走,突然有什么东西撞了我的后背一下。扭头一看,原来是一块重达100磅的冰块,正被一个穿蓝色围裙的搬运工扛在肩上。搬运工身后跟着个小伙子,肩上扛着一块巨大的牛肉,他的脸都快挤进这块湿乎乎的肉里去了。他们嘴里不停地喊着“借光”,把我猛推到一旁,然后匆匆朝前去了。墙上一盏灯下面有一行字,字写得很漂亮。我仔细一看,只见上面写着:“冬季里无云的天空要比x酒店有处女膜的女士好找。”这儿真是个奇怪的地方。

我们继续朝前走,走进前面的岔道儿,尽头是一间洗衣房,一个老女人递给我一条蓝围裙和一叠洗碗布。然后,人事主管领我走进一个狭窄的地洞(地下分两层,我进去的是第二层),那儿有一个洗涤槽和几个煤气灶。地洞太矮了,我根本站不直,地洞的温度可能有110华氏度。人事主管跟我说,我要做的就是给酒店里更高级的员工(这些人在上面一间小餐厅就餐)送饭,打扫屋子,洗餐具。他走后,一个侍者,又是个意大利人,猛地把脑袋伸进门内,上下打量着我。地洞里灯光昏暗,我看不太清他长什么样。就听这人说:“英国人,嗯?实话跟你说吧,在这儿我是头儿。要是你干得还行……”说着,他做了一个喝酒的动作,猛地啜了一口,声音很响。“要是你干得不怎么样……”他又狠命踢了门框几脚。“对我来说,拧断你的脖子就像在地上啐口痰那么容易。要是有什么麻烦,他们信的也是我,不是你。留神点儿,小子!”

之后,我赶紧开始干活儿。我从早上七点一直干到晚上九点一刻,中间休息一个小时。刚开始,我刷洗餐具,接着擦洗员工餐厅的桌子和地板,擦洗杯子和刀叉,然后开始送饭,再次擦洗餐具,最后又是送饭,擦洗餐具。这活儿不难,我干得不错,只有一件,从厨房端饭的时候,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厨房,根本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闷热无比,屋顶矮得像地狱,红通通的炉火照亮整个地下室,不时传来的咒骂声和锅碗瓢盆撞在一起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响声让人的耳朵都快聋了。厨房里闷热至极,除了火炉外,别的金属制品上都蒙着布。炉子在正中间,12个厨子不停地上蹿下跳,尽管戴着白色帽子,汗还是不停地顺着他们的脸往下流。炉子周围是长台面,一群端着托盘的侍者和洗碗工正在大嚷大叫。干粗活儿的人光着膀子,不停地给炉子加燃料,用洗涤剂清洗巨大的铜质平底锅。每个人似乎都在忙,都疯了。厨师长是个红光满面的胖子,留着大胡子,站在中间,叫嚷着:“给我快点!两份黄油炒鸡蛋!给我快点!一份烤里脊牛排煎土豆!”其间,他还会喘口气把洗碗工骂一顿。厨房里一共有三个长台面,我第一次进去的时候把托盘放错了地方。一见这个,厨师长朝我走过来,摸摸胡子,上下把我打量了一下。然后,他把负责早餐的那个厨子叫过来,指着我说:

“看到了吗?这就是他们给咱们找的洗碗工。白痴,你是从哪儿来的?从夏亨通来的吧?”

“从英国来的。”我说。

“我猜到了。我亲爱的从英国来的先生,我能称呼你是婊子养的吗?现在,你给我听好了,你这个疯子,赶紧给我到你该待的地方去!”

每次我去厨房都能受到这样的待遇,因为我总是犯错。我越是想着干好,就越会被骂。出于好奇,我算了一下这天我被骂了多少回“婊子养的”,一共39回。

下午四点半,意大利人告诉我可以休息一会儿了。但出去不值当,因为五点就得接着干。我去厕所吸烟,之前伯里斯告诉过我抽烟是绝对不被允许的,要想抽,只有一个地方安全,那就是厕所。抽完烟,我回来接着干,一直干到九点一刻,然后那个意大利侍者把脑袋伸进门里,告诉我剩下的活儿不用干了。这让我感到很吃惊,一天下来,这家伙一直叫我蠢猪、鲭鱼什么的,这会儿态度却变得异常友好起来。我终于明白了,原来今天我挨的那些骂是人家在考验我,看看我是不是合格,算是试工。

“行了,我的小家伙。”那个意大利侍者说,“你不算机灵,但干得还行。过来吃饭吧。酒店允许咱们每人喝一升酒,我又偷了一瓶。走,咱俩去喝个痛快。”

高级员工剩下了不少好菜,那顿晚餐我们吃得挺美。这个意大利伙计喝得有点儿醉了,还把他的情史告诉了我。他还说他在意大利的时候捅伤了两个人,并把自己拒绝服兵役的过程很详细地跟我说了。熟了之后才发现,他其实是个好小伙儿。不知是怎么的,他让我想起了切利尼。我累了,浑身都湿透了,但吃饱喝足之后,我觉得自己变了个人。这份工作难度不大,我觉得倒是挺适合我的。我不知道这份工作能干多久,因为我目前的身份还是一天挣25法郎的“临时演员”。那个满脸讨厌相的门卫把我的工钱数出来,自己留下了25生丁,说是先存在他那儿,以后给我买保险,后来我发现这家伙骗了我。然后,他走进员工通道,让我脱掉外套,用一根棍子从头到脚地戳我,看看我是不是偷了东西。检查完之后,那个人事主管出现了,过来跟我说话。像那个意大利侍者一样,看到我愿意干这份工作,他的态度也友好了不少。

“要是你想干的话,我们就给你一份长久的工作。”他说,“刚才侍者的头儿告诉我他很喜欢叫一个英国人的名字的感觉。先签一个月,你看怎么样?”

终于得到工作了,我早就迫不及待地想要接受了。但我转念一想,那家俄国餐馆再有两个星期就开业了,这可怎么办呢?干不满一个月,中间撂挑子就走,这种事总归不太地道。“我过些天还有一份别的工作,能不能先签两个星期?”可一听这话,那个人事主管耸耸肩,说酒店招聘的人都是按月算工钱的。就这样,我丢掉了这份工作。

按照事先约好的,伯里斯正在沃利街等我。我把刚才的事一说,他马上火了。他连面子都不顾了,大声嚷着,骂我是个傻蛋。我还是头一次见他发这么大的火。

“傻蛋!十足的傻蛋!我辛辛苦苦给你找份工作,你怎么说不干就不干?你怎么能这么傻,把另外一家餐馆也说了?先答应下来不就行了吗,就说你干一个月。”

“可我觉得十几天后我肯定要走,这么说显得我人更诚实。”我反驳道。

“诚实!诚实!有谁听过哪个洗碗工是诚实的?伙计啊!”突然,他一把揪住我衣服上的翻领,非常严肃地跟我说:“伙计,你已经在这儿干了一天,也知道了酒店的活儿是什么样子。你觉得一个洗碗工还能有什么尊严吗?”

“没有,我觉得没有。”

“好吧,那就赶紧回去,告诉那个人事主管说你愿意先干一个月,就说你把那份工作推掉了。到时候,等咱们要去的那家餐馆一开张,咱俩拍屁股走人就是了。”

“可半途辞工,我的工资怎么办?”

伯里斯的拐杖在人行道上拍得啪啪响,为我说这么愚蠢的话大嚷大叫。“让他们按天给你结工钱就是了,你一分钱都少不了。你不会认为他们因为你一个破洗碗工违约就把你告上法庭吧?洗碗工太低级了,都不值得告。”

我赶紧回去,找到那个人事经理,告诉他我愿意先干一个月,当场他就把我签了。这是我学到的关于洗碗工道德的第一课。后来我才发现有这么多顾忌,良心上感到这么不安是一件多蠢的事。因为大酒店对待员工从来都是非常无情的。生意忙的时候他们就雇人,生意淡的时候他们就裁人。旺季的时候,手下员工薪水的十分之一甚至更多都被他们扣走了。要是有人马上拍屁股走人,他们也不担心招不到人,因为巴黎到处都是没工作的酒店从业人员。

作为洗碗工的一天

后来,我没违约,杰汉·科塔德小客栈过了六个星期才贴出开张的通知。这段时间,我一直在x酒店干,一周内,有四天我在咖啡厅,有一天给四楼的侍者帮忙,还有一天代替那个在高级员工餐厅打扫卫生的女士。星期日不用上班,可以休息一天,但有时有人生病,只能去加班。早班从七点到下午两点,晚班从下午五点到晚上九点至十一点不等。但往往干了14个小时之后,我才来到高级员工餐厅打扫卫生。按照巴黎一个普通洗碗工的工作量,我干的还算是少的。最难熬的是迷宫般的地下室里的可怕的热气和沉闷。x酒店很大,管理还算规范,除了上面我提到的那一点,这里还算是蛮舒服的。

我们这间咖啡厅是由一个阴暗的地下室改成的,长20英尺,宽7英尺,高8英尺,里面堆满了咖啡壶、切面包的刀子等等这类的东西,要想顺顺利利地过去,不碰东西是不可能的。唯一用于照明的是一个昏暗的灯泡和四五个散发出一道猛烈红色气体的煤气取暖器。墙上有个温度计,据我观察,这儿的温度从没低过110华氏度,有的时候更是接近130华氏度。咖啡厅一头有五部电梯,另一头是冷冻室,是专门用来储存牛奶和黄油的。走进冷冻室时,只需一步,你就会觉得身上的温度立刻下降了100华氏度,这让我经常想起一首关于格陵兰岛冰山和印度珊瑚滩的赞歌。除了我和伯里斯,在咖啡厅工作的还有两个人。一个叫马里昂,个子很大,是个非常容易激动的意大利人,这小伙儿很像一个城市警察,一举一动酷似歌剧演员;另外一个叫马扎尔,毛发十分浓密,非常粗鲁,我猜这家伙是从罗马尼亚的特兰西瓦尼亚省来的,也许更远。除了马扎尔,我们三个块头都不小,一忙起来,难免相互挤撞。

咖啡厅的工作是突发性的。我们没闲着的空,但真正忙起来一忙就是两个小时,我们把这种突然的忙乱叫作“一次开火”。第一次“开火”是在上午八点左右,那时候楼上的客人都起来了,都要吃早饭。八点一到,叮叮当当的声音和大喊大叫就会突然充满整个地下室。四面八方都有铃在响,系着蓝色围裙的员工纷纷拥进过道,与此同时,我们那几部电梯发出“哐当”一声巨响,五层楼的侍者们站在电梯竖井上一起用意大利语骂街。我不记得我们都干了些什么,大概包括沏茶、煮咖啡、做巧克力、从厨房里端饭、从酒窖拿酒、从餐厅拿水果、切面包、烤面包、卷黄油块、称量果酱、开牛奶罐、数糖块、煎鸡蛋、熬粥、碎冰、磨咖啡等等这些活儿,这些都是为楼上的100到200位顾客做的。厨房在30码远的地方,餐厅在六七十码远的地方。我们送到电梯上的东西都有单子,单子都得小心归档,哪怕是丢了一包糖也是麻烦事。除了这个,我们还得为酒店员工准备面包和咖啡,给楼上的高级侍者送饭。总之一句话,这是一份很复杂的工作。

我算了一下,像我这样的服务员一天下来得跑大概15英里。身体上的疲劳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精神上受不了。乍一看,再没有比在厨房干杂活儿更简单的事了,其实不然,忙的时候干起这种事来困难得让人吃惊。一个人得在一大堆工作中间跳来跳去,有点儿类似于在某个时刻到来之前迅速洗好一副扑克牌。打个比方,你正在烤面包,这时就听“哐当”一声,电梯下来了,侍者要求来一杯茶、一份黄油卷和三种果酱。你刚想去拿,就又听见“哐当”一声,有顾客点了一份炒鸡蛋、一份咖啡和一份葡萄。于是在面包烤煳之前,你像一道闪电那样急匆匆奔进厨房去拿炒鸡蛋,同时还要去餐厅拿水果,而这时趁顾客还没有决定吃什么之际,你还不能忘了茶和咖啡。与此同时,有个侍者跟在你后面,不知刚才那杯苏打水去哪儿了,给你乱上添乱,于是你跟他争吵。干这种活儿需要脑子,一般人根本想不来有多难。还是马里昂说得好,需要一年的时间才能练就这般三头六臂的功夫。

八点到十点半是一段精神错乱的时间。有时,我们飞快的步伐会给人造成一种我们只有五分钟活头儿的假象。有时,一切又会突然归于平静,那是某位顾客取消了刚才要的饭。然后,我们赶紧清理完地上的垃圾,铺上一层新锯末,吞下一杯咖啡或者一杯酒,什么东西都行,只要是凉的。我们经常凿下一块冰,含在嘴里,一边干活儿,一边吃。煤气取暖器散发出的热量让人作呕,我们一天要喝几夸脱饮料,几个小时过后,我们的围裙都被汗水浸湿了。有时我们实在干不完,顾客等得不耐烦了,于是早餐也不吃就走了,每逢这个时候,马里昂总是帮我们渡过难关。他在这间咖啡厅工作了14年,已经练就了一套在两种不同的事情之间不会耽搁一秒钟的绝技。马扎尔蠢得要命,我也是个生手。伯里斯经常开小差,部分是因为他的跛腿,部分因为他耻于在咖啡厅工作,因为他觉得自己以前是干侍者的,干这种活儿有点儿掉价,但马里昂真是棒。他在咖啡厅里轻舒长臂,用一只手倒咖啡,另一只煎鸡蛋,与此同时还能盯着烤箱里的面包,朝马扎尔发号施令,其间他还能唱一段《黎哥莱托》,这种绝技用笔墨简直难以形容。

十点半,早餐的混乱场面结束。然后,我们开始擦拭咖啡厅的桌子、地板和铜质餐具,事情顺利的时候,还能去厕所抽支烟,但每次只能去一个人。这算是一天中比较轻松的时间,我指的是相对轻松,因为我们只有10分钟吃午饭的时间,即便这样,吃饭时没有一次不被打扰的。顾客中午用餐时间从十二点到两点,这段时间像早上一样同样也是乱哄哄的。我们要做的主要是从厨房端饭,当然了,其间免不了挨厨子的骂。而这时,厨子们已经在火炉前忙活了四五个钟头,个个脾气都上来了。

下午两点,我们一下子成了自由人。我们扔掉围裙,换上衣服,匆匆出门,有钱的时候,我们会一头扎进最近的酒馆喝上几杯。从灯火通明的地下室来到街上,那种感觉很奇怪。阳光很强,空气清新、寒冷,就像北极的夏天。摆脱了汗和食物散发出的臭气,连汽油闻上去都是那么美味。有时在酒馆里我们会碰到酒店里的厨子和侍者,他们总是很友好,总是招呼我们过去喝酒。而在酒店里头,我们却是他们随意使唤的奴隶,不过这是酒店这行长期以来沿袭下来的一种规矩,出了酒店的门,大家就都是平等的了,酒店里的那些规矩也就说不上了。

差一刻五点的时候,我们就会返回酒店。一直到六点半,都没有顾客点餐,我们利用这段时间擦拭银器、清洗咖啡壶、干些其他的杂活儿。然后,一天中最忙乱的时候就开始了——晚饭时间。我多希望我是左拉,能把吃晚饭时这种闹哄哄的场面描述出来。这场面的精华部分是100到200位顾客同时要5到6种不同的菜,五六十个人得为他们把这些菜做出来,同时还得为他们服务,清理顾客留下的垃圾。任何一个承办过宴席的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每当活儿加倍的时候,我们就都累得要死,有几个员工还露出一副喝醉酒的样子。写上好几页也无法把这种场面的精髓阐述出来。大伙儿在狭窄的过道里横冲直撞,碰到一起,喊叫一声,跟装货的箱子、托盘和冰块盘旋,闷热,黑暗,没有时间解决的愤怒的争吵等等这些事是无法用笔墨描述的。任何一个初次到这儿来的人都会以为闯进了一个挤满疯子的洞穴。后来,当我对酒店工作真正了解的时候,才在这种混乱中看出了条理。

八点半,工作突然结束了。但直到九点我们才能成为自由的人,每逢这时,我们总是把自己一下子扔在地上,四肢摊开,放松放松腿脚,我们一动也不想动,甚至连去冷冻室拿杯喝的东西的力气也没了。有时,人事主管会拎着几瓶啤酒进来,酒店规定,员工累了一天是可以喝点儿啤酒的。我们吃的那些东西只是能吃罢了,谈不上可口,但在喝的方面,这个主管却不吝啬,他让我们每天喝两升酒,因为他知道要是员工得不到这两升酒,就会偷三升。我们连顾客杯中剩下的酒都喝,这样一来我们总是喝多,这是件好事,因为一个人喝得晕乎乎的时候,工作效率似乎有所提高。

一个礼拜中有四天我都是这么过的,剩下的那两天,一天比这个好些,一天比这个糟些。过了一个礼拜这样的日子,我觉得自己需要休息一下了。那是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每逢这个时候,我们酒店的人往往一头扎进酒馆里喝个大醉,因为第二天不用上班,我也常跟他们在一起喝。我们往往喝到凌晨两点,然后醉醺醺地躺在床上,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下午五点半,我突然被叫醒了。睁眼一看,床边站着酒店晚上看门的那个人,原来酒店领班派他来叫我。他把我的被子撩开,使劲儿摇晃我。

“快起来!”他说,“你真的喝醉了吗?没关系,酒店正缺人手。今天你得加班。”

“我干吗要去?”我抗议道,“我今天休息。”

“休息?没这回事!快起来!赶紧去上班!”

我起了床,出去了,我觉得自己的背快断了,脑子里塞满了火热的炉渣。我觉得我干不了一天了。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只在地下室里干了一个钟头,我就完全恢复过来了。似乎在这种闷热的地下室里,就像洗土耳其浴那样,能让汗水顺着身体哗哗直淌,我很快便醒了酒。干洗碗工的都知道这个,喝醉了,要是有活儿等着干,就靠这个醒酒。喝几夸脱的酒,然后趁酒精还没有伤害你就来这里流汗,这也算是对洗碗工的一种补偿。

最快乐的时光与最糟糕的日子

迄今为止,我在x酒店度过的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四楼为那个侍者帮忙。我们在一间小餐具室工作,旁边有电梯通向咖啡厅。我受够了地下室那种闷热的折磨,这里凉意十足,工作也比较人性化,主要是擦洗银器和杯子。这个侍者叫华伦提,人很好,没旁人在的时候,他总是平等对我,不过要是有旁人在场,他的态度就会变得粗暴些,因为自古以来就没有洗碗工和侍者平起平坐的规矩。有时,赶上他哪天过爽了,还会给我5法郎的小费。华伦提今年24岁,长得很帅气,可看模样也就18岁,像多数的侍者一样,他很会穿衣服,举手投足间透露着优雅。穿上他那黑色的燕尾服,系上他那白色的领结,再加上他那张朝气蓬勃的脸和柔滑的棕色头发,简直就像是一个伊顿公学的学生。不过他12岁那年就出来讨生活了,经过多年的努力,才慢慢从一个贫民窟的孩子变成了一家大酒店的侍者。当初他偷偷穿过意大利边界时,没有护照,他推着一辆手推车在英国北方的大街上卖栗子,在伦敦因为没有工作许可证被关进了监狱,一待就是50天。后来有个有钱的老女人在一家酒店把他诱奸了,并给了他一枚钻石戒指,可没过一会儿,这个老女人就向酒店管理人员告发,说戒指是他偷的,华伦提的经历还真是坎坷。闲下来的时候,我们俩总站在电梯的竖井内吸烟,我很喜欢跟他说话。

在高级员工餐厅打扫卫生是我度过的最糟糕的日子。在那儿,我不用像在厨房那样,清洗碗碟,而是清洗其他的餐具——银器、刀叉和杯子,即使这样,一天我也得工作13个小时,每天用烂的洗碗布就有三四十块。在法国,清理餐具的方式早就过时了,这让我的工作量增加了一倍。那些搁盘子的架子根本没听过,连肥皂片也没有,有的只是像糖蜜一样的软肥皂,巴黎的水质很硬,根本不起泡。我在一个肮脏而拥挤的狭小洞穴里工作着,这里既是餐具室也是碗碟洗涤室,一条通道直接通向餐厅。除了洗洗涮涮这种事,我还得给高级侍者端饭,在旁边伺候他们。这些人大多傲慢无礼,让我无法忍受,我只能不停地握紧拳头,才能让自己保持基本的礼貌。平时,洗碗的是位女士,这帮侍者让她的生活变得痛苦不堪。

在这间狭小的碗碟洗涤室里朝四下看时,想到隔着一道双层门那边就是餐厅,这种感觉真好笑。那边坐着派头十足的顾客,没有半个污点的桌布,带花纹的碗碟,镜子,镀金的飞檐,化着妆的小女孩儿;而这儿,只有几英尺远,我们却在令人作呕的污秽中忙乱着。这种污秽的确令人作呕。没时间扫地,只能等到傍晚再说,我们在肥皂水、莴苣叶、烂纸和踩扁的食物中滑过来滑过去。有十几个侍者已经脱掉了外套,袒露着流汗的腋窝,坐在桌子旁搅拌沙拉,把他们的大拇指伸进奶油罐里。洗涤室里肮脏无比,混合着食物和汗的味道。在碗柜的每个角落,在碗碟架子后面,都塞满了侍者们偷来的放得快要发霉的食物。洗涤室里只有两个洗涤槽,没有洗脸池,水还冲刷着洗涤槽里洗干净的碗碟,就着里面的水胡乱洗把脸可不是什么稀罕事。但顾客是看不到这肮脏的一幕的。餐厅门外有一块用椰子的叶子编成的擦鞋垫,还有一面镜子,侍者们常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去镜子前看干净的自己。

看一个侍者走进酒店餐厅的那一幕的确很长知识。通过餐厅门的那一瞬间,他的脸上突然就有了变化。他的那副肩膀调整了一下,所有的肮脏、匆忙和烦恼立刻消失了。他迈着轻盈的脚步走上地毯,脸上带着牧师才会有的庄严。我记得,有一回,我们的领班助理(一个爱发火儿意大利人)站在餐厅门外训斥一个新来的侍者(这个倒霉蛋不小心打碎了一瓶酒)的情景。领班助理在头上挥舞着拳头,叫喊着:

“净给我惹事!你这个小杂种,你也能说自己是个侍者?你这个婊子养的!你连擦地也不配!婊子养的!”

这番话说得他很不爽,就见他转向门,推开,然后放了一个响屁,意大利人侮辱别人的时候最爱用的就是这种方式。

然后,他走进餐厅,手里端着菜肴,像一只天鹅那样,轻快而优雅地滑过了地板。10秒钟之后,他的脸上已经挂上了那种训练有素的侍者才会有的笑容,在朝一位顾客点头哈腰了。看到他那个样子,你不禁会想,顾客会为有这样一位贵族派头十足的人为他服务而心生愧意。

洗碗的活儿无聊得要死,难倒不难,只是枯燥无比,愚蠢得说不出来。有些人竟然几十年都在干这种工作,想想就可怕。我代班的那位女士今天已经60岁了,一周六天,每天都要在洗涤槽前站13个小时,年复一年,日复一日。还有,那帮侍者总是欺负她。有一回,她说自己以前是个演员,其实吧,我觉得她以前是个妓女。大部分的妓女最后都落了个清洁工的结局。但有一点我觉得很奇怪,她岁数都这么大了,可每天还要戴着一顶金黄色的假发,描眉画眼,涂脂抹粉地来上班,打扮得就像一个20岁的小姑娘似的。显而易见,尽管这位女士一周工作78个小时,可还是剩下了一些精力的。

x酒店的等级制度

我来这家酒店干的第三天,一贯对我非常友好的人事经理把我叫过去,严厉地对我说:“嘿,听着,赶紧把你的小胡子刮掉!天啊,有谁听过哪个洗碗工留胡子?”

我刚想抗议,他就打断了我:“洗碗工竟敢留胡子,纯粹胡闹!留神点儿,别让我明天再看见你这副德行。”

回旅馆的路上,我问伯里斯这是怎么回事。他耸耸肩膀说:“伙计,他说什么你照做就是了。除了厨子外,酒店里没人留胡子。我原本以为你早注意到这一点了呢。理由?没理由。这就是规矩。”

原来这是规矩,这跟穿晚礼服吃饭时不能戴白色的领结是一个道理,就这么着,我把胡子刮掉了。后来,我明白了这种规矩是怎么回事:在一些上档次的酒店里,侍者都不留胡子,为了显示他们比洗碗工高级,索性下令洗碗工也不能留胡子。厨子留胡子是为了显示他们对侍者的鄙视。

这让我对大酒店那种精妙的等级制度多少有了些了解。在我们酒店,一共有110名员工,就像士兵一样,每个人的地位都被划分得那么精准,就像上尉比大兵的地位高一样,厨子和侍者的地位也比洗碗工要高。地位最高的是经理,想解雇谁都行,包括厨子。老板长什么样我们从来没见过,只知道他的饭菜比为顾客准备的还要精细。酒店的一切纪律都是经理定的。他是个很有责任心的人,时刻提防着员工偷懒,但我们自有一套对付他的办法。酒店里都有一系列为顾客服务的铃,员工就通过这个给彼此传递信号。一个长铃声,一个短铃声,再加上两个更长的铃声说明经理就要来了,一听到这套铃声,我们就赶紧装出一副忙碌的样子。

经理下面是酒店领班。领班不在桌上服务,除非来了有爵位的贵族那样的贵宾,即使遇到这种情况,他也不亲自动手,只是负责指挥侍者,准备准备饭菜什么的。他的小费,加上从香槟公司得来的提成(每瓶酒提两法郎),一天算下来怎么也得有200法郎。他的地位跟其他员工截然不同,有一间专门吃饭的屋子,餐桌上摆放的是银质餐具,有两个穿着白色短外套的处于学徒阶段的侍者专门伺候。比领班稍微低一级的是厨师长,每月大概有5000法郎的收入;厨师长在厨房就餐,但有一张专门的餐桌,也有一个处于学徒阶段的厨子伺候。厨师长下面是人事主管,人事主管每个月只有1500法郎的收入,不过这人整天穿着一套黑色西装,什么体力活儿也不干,并且还有解雇洗碗工和优秀侍者的权力;再下来是其他的厨子,这些人每月的薪水从3000法郎、700法郎到50法郎不等;再下来是侍者,除了一点儿可怜的底薪外,每天的小费收入大概是70法郎;再下来是洗熨衣服的女工和缝补衣服的女工;再下来是处于学徒阶段的侍者,没有小费,但每月有750法郎的收入;再下来是洗碗工,每月薪水也是750法郎;再下来是女服务员,每月薪水500到600法郎;最后是咖啡厅服务员,每月薪水500法郎。我们这等人在酒店中基本属于废物,处于最底层,谁也看不起。

除了上面我提到的这些人,酒店里还有办公室职员(也就是平常所说的送信的人)、仓库管理员、酒窖管理员、搬运工、听差、负责运冰的人、面包师傅、守夜的人和门卫等等。工作不同,干的人也不一样。办公室职员、厨子和缝补衣服的女工是法国人,侍者是意大利人和德国人(在巴黎几乎没有法国人当侍者),至于洗碗工,什么国家的人就都有了,除了阿拉伯人和黑人,也有很多欧洲人。法国人说话时使用的是意大利混合语,意大利人之间说话时也用这种语言。

除工资外,酒店各个部门的人都有额外进项。在巴黎的大小酒店里,把碎面包卖给面包店,每磅能得8个苏,这已是一种见怪不怪的做法。把酒店里的那些剩菜剩汤卖给养猪的,也能得几个钱,这些钱就在洗碗工之间分了。小偷小摸也有很多。侍者没有不偷的,我从来没有见过有哪个侍者光吃酒店给的那点儿东西。厨子有先天的便利条件,在厨房里就下手了,偷得更多,而我们这些在咖啡厅干的伙计,也常常贪婪地大口喝茶和咖啡。在酒窖里干的那个家伙也常常偷白兰地。酒店里有规定,侍者不能看管酒窖,要想喝酒,只能去跟管酒的那家伙要。这家伙倒酒的时候,总是从每个杯子里弄出来一汤匙那么一点儿,然后再把这些散酒装在一起。要是这家伙觉得你还信得过,就把他偷来的那些白兰地卖给你,每喝一次,收你5个苏。

员工中也有贼,要是你把钱放进外套口袋忘了拿出来,很可能就被别人顺走了。那个看门的家伙,就是给我们开工资的那个,是酒店里最大的贼。我一个月薪水500法郎,这家伙六个星期就想方设法偷了我114法郎。当初我跟人事经理要求的是按天结钱,所以这个家伙每天等我晚上下班时总是给我16法郎,而且礼拜天的钱还不给(我一周工作六天,星期天是带薪休假,但这家伙把酒店给我的钱扣了下来),光这一项,这家伙就从我身上偷了64法郎。还有,有的时候我礼拜天要加班,加班费这家伙也从来没给我,以前我是不知道加班有加班费的,每天25法郎。我一共加了三个星期的班,加班费一共75法郎,这部分钱让他扣了。直到我在这家酒店干的最后一个星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我去找他,因为没有任何凭证,这家伙只给了我25法郎的补偿。看门人也跟别的员工玩这套鬼把戏,有些员工像我一样蠢,只能白白受骗。这家伙说自己是希腊人,其实他是亚美尼亚人。认识了这家伙的卑鄙手段之后,我才明白了下面这句谚语的确切意义:“相信蛇也不要相信犹太人,相信犹太人也不要相信希腊人,但永远都不要相信亚美尼亚人。”

侍者中有一些怪人。有个小伙儿是个大学生,以前在一家公司干得不错,薪水也可观。可突然有一天,他得了性病,工作没了,到处漂泊,最后成了一个侍者,他说觉得自己还挺幸运的。大多数偷渡到法国来的侍者都没有护照,其中有一两个还是间谍——对间谍来说,选择这样一种职业是很常见的。一天,侍者餐厅里聚集了一帮人,人数多得吓人,莫兰迪,一个长相凶恶、两只眼睛隔得非常远的家伙和另外一个意大利人吵起来了。好像是莫兰迪把另外一个人的妞儿给抢了。这个人身体很瘦弱,看得出来很怕莫兰迪,他正向莫兰迪发出一些模糊的威胁。

莫兰迪正在笑话他。“嗯,你打算怎么办吧?我睡了你的妞儿,睡了三回。感觉不错。你打算怎么办吧?”

“我要向秘密警察告发你。你是个意大利间谍。”

莫兰迪没否认。就见他从燕尾服的口袋里慢慢掏出一把剃刀,在空中划了两下,动作干净利落,像是做了一个把某人的脸割开的动作。其他侍者当场把剃刀收了起来。

一天,酒店来了一个临时工,在我见过的怪人当中数这人最怪异。他是临时接替生病的马扎尔的,每天的薪水是25法郎。这人是从塞尔维亚来的,长得很结实,人也聪明,年纪25岁上下,包括英语在内,能说六个国家的语言。这小伙儿似乎对酒店的一切都了如指掌,从早上一直到中午,他像个奴隶那样拼命干活儿。然而,等中午12点的钟声一响,他的脸上立刻就露出愤怒的样子。他把工作扔到一边,偷瓶酒拿过来就喝,最妙的一招是嘴里衔着一支烟斗四处溜达。酒店有规定,吸烟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会受到严厉惩罚。经理听闻此事,满脸怒气地冲过来质问这个塞尔维亚小伙儿。

“你在这儿抽烟到底是什么意思?”经理连喊带叫。

“你摆着一张臭脸到底是什么意思?”塞尔维亚小伙儿很平静地回了一句。

我无法用语言描述出这种回答中所蕴含的无礼程度。要是换作厨师长,有人这么跟他说话,他早把一锅滚烫的粥泼在那人脸上了。经理立刻说:“你被解雇了!”下午两点,塞尔维亚小伙儿拿到那25法郎的薪水之后被当场解雇。在他离开之前,伯里斯用俄语问他到底在搞什么。伯里斯说这个小伙儿是这么回答的:

“听着,我的老伙计,要是我干到中午,他们就得付我一天的工资,对不?法律上就是这么规定的。拿到工资以后我还会为他们卖命吗?告诉你我是怎么干的吧。我去一家酒店,应聘临时工,中午之前,我一直卖命工作。等中午12点的钟声一响,我就撂挑子了,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个时候他们没别的办法只能解雇我。干得挺漂亮,对吗?一般情况下,12点半我就会拿到薪水,然后被解雇。而今天我拿到薪水已是下午两点了,不过我不在乎,起码有四个小时我都不用工作了。唯一的麻烦是:不能在同一家酒店干两回这样的事。”

这家伙似乎用这种办法把巴黎半数的酒店和餐馆都玩了一遍。夏天的时候,这一招很好使,而酒店也有相应对策,那就是:竭力避免上当,并把那些经常玩这一手的家伙列入黑名单。

酒店是如何经营的

过了几天,我才对酒店是怎么经营的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随便谁,在就餐高峰期初次走进酒店厨房,看到那种令人恐惧的混乱场面,都会震惊。这种工作情景跟商店或者工厂里那种按部就班的工作情景截然不同,乍一看,谁都会有一种这样的感受:管理怎么这么差劲。说真的,在大酒店,这种情况是不能避免的。酒店里的活儿不难,不过因为其特殊性,活儿都来得急,不能耽误。比方说,有顾客要了一份牛排,你就不能一连两个小时光烤牛排,别的活儿什么也不干。你得等到最后一刻,等别的活儿都来了之后,再发疯似的把它们一块儿做完。也就是说,活儿不能一件一件做,要一块儿做。可这样就导致了一种结果:在就餐高峰期,一个人得干两个人的活儿。没有噪音或者争吵是不可能的。其实,争吵也是这个忙乱过程的一部分,要是有人游手好闲,又没人骂他,步调就会乱套,顾客点的餐就不能及时做好。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在就餐高峰期,员工们一个个都凶神恶煞似的大发脾气、骂街。每逢这个时候,酒店厨房里除了“干”这个动词之外很少再有别的动词。一个在面包店打工的16岁小姑娘骂街的本事要远远超过一个开出租车的司机。汉姆雷特不是说过“像个洗碗工那样骂街”这句话吗?我猜莎士比亚肯定见过洗碗工忙活时的情景,不然他就写不出这部伟大的戏剧了。我们可不是昏了头,在浪费时间,我们只是在相互激励把四个小时的工作打包用两个小时做完。

一个酒店之所以能经营下去,是因为每个员工都觉得自己的工作了不起。尽管这种想法叫人讨厌,显得很蠢,但事实就是如此。要是有人在磨洋工,被人发现了,那人就会偷偷算计他,向上级打小报告,把他开除。厨子、侍者和洗碗工在对某些事的看法上有很大不同,但都很看重自己发挥的作用。

毫无疑问,最有手艺的,同时也是最不受奴役的就是厨子。他们没侍者挣得多,可地位高,工作稳定。厨子不把自己看作供别人使唤的人,而把自己看作有技术的工人,一般人称他们为“工人”,而侍者就享受不到这种待遇了。厨子很明白自己的本事,他知道凭一己之力就能让酒店生意兴隆或者完蛋,要是他晚来五分钟,一切准会乱套。只要不是厨子,他都看不起,并且以侮辱所有比领班低的人为荣。他很看重自己的工作,觉得自己是个艺术家,他觉得要想干好这一行,没有高超的手艺根本不行。对厨子来讲,难的不是手艺,而是把每件事都拿捏得恰到好处。早饭到午饭这段时间,x酒店的厨师长每天都会收到顾客订的几百道不同的菜,每道菜都有不同的送达时间。他自己做几道,剩下的交给别的厨子去做,他在旁边负责指导,每道菜送之前他都要亲自看一下。他的记忆力超群。菜单就在板子上别着,他却很少看上一眼,几百道菜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并且每道菜的完成时间分毫不差。一道菜好了,他就会喊一嗓子:“下一道菜,猪排小牛肉!(不管是什么吧)”每次都不会喊错。他是一个令人难以忍受的同事,同时也是一位艺术家。厨子的绝活儿不是技术有多好,而是准时,所以女人们都喜欢男厨子。

侍者对自己的看法就大不一样了。他也觉得自己的技术很了不起,但他的技术说白了就是伺候人。他的工作不会让他养成工人的那种心态,而是会让他养成势利小人的心态。他永远在富人跟前晃荡,站在他们旁边,听他们交谈,靠卖笑和偶尔说点儿俏皮话拍人家马屁。他喜欢拿着顾客的钱去付账。还有,他也有成为富人的机会,尽管大多数侍者死的时候一贫如洗,但也有极少数人的运气一直很不错。在大道的一些咖啡馆,赚大钱的机会很多,侍者往往跟老板争取一个在他店里当侍者的机会。见钱见多了,又渴望得到这些钱,在某种程度上,他觉得自己就成了这儿的老板了。他会费尽心思为顾客提供最时髦的服务,因为他觉得自己就是桌上的某位顾客。

我记得华伦提跟我说过他在尼斯酒店当侍者时发生的一件事。他说有个顾客花20000法郎吃了一顿盛宴。如今这事已过去了好几个月,可大伙儿仍在谈论。“真气派!那场面!真气派!”华伦提不由得赞叹道,“那香槟,那银质餐具,那兰花,我见都没见过,那回算是开了眼了。啊!我觉得真荣耀!”

“可你只是在那儿伺候人家。”我说。

“没错,不过那种感觉还真是棒!”

从这件事上,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永远都不要同情侍者。有时候,你坐在一家餐厅吃饭,打烊时间早过去了半个小时,可你还在猛吃猛喝。这时候,你肯定会觉得身旁的侍者在鄙视你。其实不然,他看你的时候心里并没有这么想:“这个乡巴佬可真能吃啊!”他想的是:“有一天,我有钱了,也要像这个人一样胡吃海喝。”他在想象一种快乐,这快乐他完全理解,并羡慕得不得了。侍者当中很少有人会成为社会主义者,侍者没有自己的工会。他们宁愿每天工作12个小时,在有些咖啡馆,侍者每天的工作时间竟然达到了15个小时,而且还没有休息日,可能就是因为这个,他们才没时间组建工会。他们都是势利小人,觉得这种伺候人的事挺适合他们。

洗碗工对自己的看法也不同。这种工作没什么盼头儿,看不到任何希望,只是累,也没什么技巧可言。这种活儿只有女人才愿意干,而且还得是壮实的女人。这份工作需要他们忙个不停,能忍受得了长时间的工作和污浊的工作环境。他们无法逃离这种生活,因为光靠那点儿薪水,一分钱也攒不下,而一周60法郎到80法郎的薪水让他们没有富余的钱去干别的。他们最大的希望就是找一份守夜人或者厕所管理员这类轻松些的工作。

洗碗工尽管身份低,可也有一种自豪感。不论有多少活儿都能对付,这就是卖苦力的人值得骄傲的地方。从这个层面上讲,他们像牛一样,一直干,一直干,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可能就是他们所能获得的唯一美德。每个卖苦力的人都希望人家称他为“有办法的人”。这种人不管交给自己的事有多难也能想办法完成。x酒店就有这么一个“有办法的人”,这人是从德国来的,没有能难住他的事。一天晚上,来了位英国勋爵,非要吃桃子,可刚好酒店里的桃子用完了。这时候已经快半夜了,店铺马上就要关门。这个德国人听闻此事,只是很轻松地说了一句:“把这事交给我吧。”然后就出去了。10分钟以后,他拿着四个桃子回来了。原来,这家伙偷偷溜进附近的一家餐馆,从人家那里偷来了四个桃子。“有办法的人”就是这么干的。那位勋爵吃高兴了,光这四个桃子就给了80法郎,算下来,每个20法郎,这桃子可真够贵的。

咖啡厅主管马里昂就有这种卖苦力的人的心态。他整天想的就是干活儿,还用话激你,让你多给他找活儿干,越多越好。他在地下室干了14年。“这活儿一点儿都不难。”当有人抱怨时,他总这么说。你还会经常听到女洗碗工这么说:“我一点儿也不累。”这口气就好像她们是当兵的,而不是女洗碗工一样。

所以说酒店里的人都有自豪感,活儿来了,我们协同作战,把活儿干完。不同部门间经常争吵,也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每个人都紧紧抓住自己的特权,监督别人不要偷懒或者偷东西。

这是酒店工作好的一面。酒店相当于一台巨大而复杂的机器,在人手不算充裕的时候还能持续运转,靠的就是每个人的工作内容都是那么明确,工作态度又是那么认真。不过,这么做有一个缺点:顾客不会为员工做的某些不必要的工作埋单。众所周知,顾客花钱,买的是良好的服务;同样,员工拿薪水、小费,靠的是干活儿和为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这样一来就导致了一个结果:尽管酒店的准时堪称奇迹,但在一些很重要的方面,酒店做得比那些最不讲究的私人住宅还要恶劣。

拿清洁工作来说吧。走进x酒店餐厅,那肮脏的一幕简直令人作呕。咖啡厅各个黑暗的角落里积满秽物,很多年都没有清理过。装面包的盒子上蟑螂为患。有一回,我向马里昂提议,弄点儿药杀杀这些害虫。可马里昂却说:“为什么要杀死这些可怜的小家伙儿呢?”听那语气还有点儿责备我的意思。我想先洗洗手再去碰黄油,别人也笑我。不过有的地方我们倒是收拾得挺干净,比如桌子和铜质餐具,我们会定期擦拭,原因就是我们觉得这是工作的一部分,上面有吩咐,不过没人要求我们做到真正的干净。我们只是在履行我们的义务,而我们的首要义务就是准时,我们没那么多时间,所以就只能脏着了。

厨房里更脏。拿一碗汤来说吧,要是厨子自己不喝,他就真的敢在里面啐痰。我可不是在打比方,我说的可都是事实。厨子是艺术家,可他的艺术不是洁净。从某种程度上讲,就因为他是个艺术家,所以才更脏,食物要想看上去好看,就得用一些肮脏的办法。比方说,一块牛排烤好了,端到厨师长跟前让他检验,他拿这块牛排时根本不用叉子。他先用几根手指将牛排拎起来,然后“砰”的一声将它扔下;随即大拇指沿着盘子转一圈,再放进嘴里,尝尝肉汤味道如何;之后将牛排转一圈,再伸出大拇指尝尝肉汤的味道;接着后退几步,像一位艺术家赏鉴某幅画作一样凝视着那块肉;然后带着爱意用他那浑圆粉嫩的手指使劲儿挤压那块肉,塑造出一个形状。这样算下来,那天上午那块牛排浑身上下得被他舔了100次。满意了,他拽过一块毛巾,把留在盘子上的手印儿擦掉,然后才递给侍者。当然了,侍者也会将肮脏、油腻的手指(因为侍者总在用手指梳理滑腻的头发)伸进肉汤里。要是有人在巴黎的餐馆里为自己点的一盘肉多付了钱,比方说10法郎吧,那么我们就能确定这盘肉肯定被人用手指插过了。而在非常廉价的小餐馆里,情况就不一样了。在那儿,吃的东西用不着这么费事,一盘菜出锅之后,直接被放进盘子里,就少了用手指揉啊、插啊、摸啊这道工序。大体上可以这么说,一个人吃的菜越贵,他吃的臭汗和唾沫就越多。

酒店或者餐馆里头,菜要上得及时,还要做得漂亮,脏一点儿也就很自然了。伙计们都忙着准备菜,也就忘了这菜其实是给人吃的。对他们来说,饭菜就是“命令”,这就好比一个身患癌症快要死的人在医生眼里只不过是个“事件”一样。比方说,有个顾客点了一份烤面包片,一个在地下室里被工作压得喘不过气来的服务员就得赶紧准备。他怎么可能还会这么想:“这面包是要吃的,我得把它弄得可口点儿?”他只知道看上去是那么回事就行了,并且要在三分钟之内做好。大颗的汗珠从他额头上滚下,落在面包上。他为什么要担心?说不定过一会儿,这块面包就会掉在地板上肮脏的锯末里。为什么还要费力再烤一块呢?把粘在上面的锯末擦掉就行了,这样要快得多。上楼的时候,面包又掉了,黄油从侧面流了出来,再抹一下就可以啦!以此类推,别的事也都是这么干的。x酒店只有老板和员工吃的东西是干净的。有一则箴言常被员工挂在嘴上:“把老板吃的东西弄干净就行了,至于顾客的,差不多就行了!”餐厅里的各个角落,秽物腐烂着,一条隐秘而肮脏的脉络由此而生,它就像人体内的肠子一样,贯穿了整座豪华大酒店。

除了脏以外,当老板的还绞尽脑汁欺骗顾客。一般来说,做菜选用的食材都是非常差劲的,可厨子有办法把菜做得漂漂亮亮的。肉最常见了,至于那些蔬菜,稍微讲究点的家庭主妇连看都不会看一眼,品质就那么差。奶油都是用牛奶稀释过的,而且是长期这么干。茶和咖啡选的也是劣等的,果酱也是用很多种不贴牌的罐装果酱合成的。据伯里斯说,那些稍微廉价些的红酒都是用普通酒装的瓶。酒店里有个规矩,员工弄坏的东西都得赔,这样一来,那些毁坏的东西就很少被扔掉了。有一回,三楼的一个侍者盘子没端稳当,里头盛着的一只烤鸡掉在了电梯竖井里。更倒霉的是,这只烤鸡竟掉进了一堆含有烂面包、废纸等脏东西的垃圾里头。我们只是用一块布稍微擦了擦就端上去了。楼上那些一次性的桌布从来没有洗过,蘸蘸水,拿出来,熨一下,就又铺上去了,这种事做得真肮脏。老板对顾客小气,对员工同样小气。比方说,偌大的一个酒店员工厕所里连刷子和抽水马桶都没有,要想大便只能用一把扫帚和一块纸板对付了。员工厕所简直跟中亚有些国家的有一拼。除了那个用来刷盘子的洗涤槽外,员工连个洗手的地方都没有。

尽管这样,x酒店却是巴黎12家消费最昂贵的酒店中的一家,顾客的花费让人吃惊。在这儿,普通间住一晚的费用是200法郎,还不包括早餐。酒和香烟都是老板批发来的,比外面商店卖的刚好贵一倍。要是来了一个有头有脸的顾客或者是一个百万富翁,他的花费自然就要上涨。一天早晨,四楼来了一个美国顾客,早餐只点了盐和热水。华伦提一看火了。“上帝!”他喊道,“我那10%的提成怎么办?一杯盐水的10%能有多少!”结果,他给人家这顿早饭开出了25法郎的账单,那个顾客连屁也没放一个就乖乖把账付了。

据伯里斯说,这样的事在巴黎的各个酒店里都有,至少在那些豪华的大酒店里有。但我觉得x酒店的顾客最好骗,因为他们大都是美国人,说的都是英语,不是法语,似乎对什么才是好的食物一窍不通。他们只是用令人作呕的美国麦片把肚子填满,喝茶的时候还要就着橘子酱,晚饭后还要喝一杯苦艾酒,花100法郎点一只嫩鸡,然后泡在伍斯特酱里吃。有个从匹兹堡来的顾客,每天吃晚饭时都在他的卧室里吃葡萄干、煎鸡蛋和椰子果。对这种人来说,也许受骗不受骗的就无所谓了。

显灵的“圣华斯”

我在x酒店听说过很多奇怪的故事。有瘾君子的故事,有经常光顾酒店的老浪荡哥儿找漂亮的年轻侍者鬼混的故事,还有关于偷盗和敲诈勒索的故事。马里昂跟我说起过在他以前干过的一家酒店里,有个打扫卫生的女仆从一位美国女士那里偷了一枚无价的钻石戒指。有好长一段时间,员工下班回家前都得挨个儿搜身,有两个侦探还把酒店从上到下彻底搜查了一遍,结果并没找到那枚戒指。原来这个女仆在一家面包房有个情人,这家伙烤面包的时候把那枚戒指裹进了一个面包卷里,怪不得找不到呢。

有一回,不忙的时候,华伦提跟我讲了一件他亲身经历的事。

“伙计,在酒店里干是挺不错的,不过要是丢了工作可就糟糕透了。我想你应该知道饿肚子是个什么滋味,不然的话,你就用不着在这儿刷盘子了。这么说吧,我不是一个洗碗工,我是一个侍者,我曾经一连五天一顿饭也没吃。一连五天连一丁点儿面包屑也没吃——哦,上帝啊!

“实话跟你说吧,那五天可真是糟透了。唯一一件值得欣慰的事是我提前付了房租。当时我在拉丁区圣华斯路的一家廉价而肮脏的小旅馆里住。那小旅馆的名字叫苏珊·梅,是以法兰西第一帝国时期一个很有名的婊子的名字命名的。你知道的,就连酒店老板招人的时候常去的咖啡厅我都去不了,我连买一杯咖啡的钱也没有。我能做的只是每天躺在床上,让自己变得越来越虚弱,瞪着大眼看天花板上的那些臭虫跑来跑去。实话跟你说吧,那种日子我再也不想过了。

“到了第五天下午,我快疯了,至少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是那样。我屋里墙上挂着一幅画儿,那是一个女人的头像,都褪色了。我觉得很奇怪,咦,这女人到底是谁?过了一个小时,我弄明白了,那画中人肯定是这个地方的守护神——圣华斯修女。以前我从未留意过这样的东西,但现在我躺在床上盯着画看,突然一个异乎寻常的想法进入了我的大脑。

“伙计,当时我心里是这么想的:‘要是这种局面再持续下去,你必死无疑。你得做点儿什么。为什么不向圣华斯祈祷祈祷呢?跪下,求她借你一点儿钱。话说回来,这也不会有什么损失。试试吧!’

“伙计,我这么干有点儿疯狂,是不是?人在快饿死的时候是什么都愿意干的。就像我刚才说的,干这事也没什么损失。我下了床,开始祈祷。我的祈祷文是这样的:

“‘亲爱的圣华斯,要是你存在,那就求你借给我一点儿钱。我不多要,够我买几块面包、一瓶酒的就行了,好让我恢复体力。三四法郎就行了。圣华斯,要是你这次帮我的话,你不知道我心里会有多么感激你。你放心,要是你能借我点儿钱的话,我马上就下楼去街上的教堂为你点燃一支蜡烛。阿门。’

“我为什么要提蜡烛的事呢?因为我听说圣徒都愿意让别人为他们点上一支蜡烛以表示对他们的尊敬。当然了,我说这话的时候是认真的。但我是个无神论者,觉得这一套没什么用。

“这么说吧,我又上了床。五分钟后,我听到有人敲门。原来是那个叫玛丽娅的乡下胖姑娘,她也在我们旅馆住。她是个愚蠢的姑娘,可人不错,我是不介意她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的。

“一看到我这个样子,她马上大喊大叫起来:‘天哪!你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个时候你还在床上躺着?我的老天!你看上去像一具干尸!’

“我很可能看上去真是那个样子。我已经有五天没吃东西了。大部分时间我都躺在床上。我只在三天前洗过一次脸,刮过一次胡子。我的屋子跟猪圈差不多了。

“‘你这是怎么了?’玛丽娅又问。

“‘怎么了?’我说,‘上帝!我快饿死了。我已经五天没吃东西了。就是这么回事。’

“玛丽娅吓坏了。‘五天没吃东西了?’她说,‘为什么呀?这么说,你没钱了,对吗?’

“‘钱!’我嚷道,‘要是有钱的话,我还能让自己挨饿吗?我只剩下五个苏了,把能当的东西都当了。瞧瞧这间破屋子,你瞧瞧还有什么东西能卖吗?要是你能找到一件能卖50生丁的东西,那就证明你比我聪明。’

“玛丽娅开始在屋子里四下打量。她在满地的垃圾里这儿碰碰,那儿碰碰,突然她变得异常兴奋。她那张肥厚的嘴大张着,一脸惊讶的样子。

“‘你真是个白痴!’她喊道,‘你这个蠢货!这是什么?’

“我看她在墙角那儿捡起一个空油桶。那是我几个星期前买的,准备给油灯加油,后来我把油灯卖了,只剩下了这只桶。

“‘那个吗?’我说,‘一只空油桶。怎么了?’

“‘你这个蠢货!买的时候你是不是先付了3.5法郎的定金?’

“我想起来了,我买的时候的确付了3.5法郎的定金。即便是一只空油桶,店家也总是让你先付一点儿定金,退的时候,再把定金还给你。我早就把这事忘得一干二净了。

“‘是的——’我说。

“‘你这个大白痴!’玛丽娅朝我吼道。她太兴奋了,开始在屋里跳舞转圈,我听到了她的木鞋滑过地板的声音。‘你这个大白痴!赶紧把这只空油桶给人家退回去,要回定金吧。除了这个,你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吗?3.5法郎就摆在你面前呢,可你却快让自己饿死了!真是个蠢货!’

“我饿了五天,竟然没想到把空油桶给店家还回去这事儿,现在想想真是不可思议。3.5法郎就摆在我眼前,我竟没想起来!我赶紧从床上坐起来。‘快!’我冲玛丽娅喊道,‘你帮我把桶还回去,就是街角的那家杂货店——你要拼了命地给我跑!然后给我买点儿吃的上来!’

“这种事根本不用我提醒她。她一把抓起那只空油桶,像一头大象那样,咔嗒咔嗒地下了楼。三分钟后,她上来了,一只胳膊底下夹着两磅面包,另一只胳膊底下夹着半升酒。我哪有谢她的工夫,一把抢过面包,狠狠地咬了下去。饿了好长时间,你能尝出面包的滋味吗?又冷、又湿、又软,跟油灰差不多。不过,上帝,那味道多棒啊!至于那瓶酒,我一口气就灌进了肚子里,我觉得那酒就像新的血液一样,直接流进了我的血管,流遍了我的全身。啊,那是一种多么不同的感觉!

“我把那两磅面包都吃了,中间连口气也没喘。玛丽娅把两只手放在她的屁股上,盯着我看。‘喂,现在你觉得好些了吗?’看我吃完了,她才问。

“‘好多了!’我说,‘我感觉棒极了!我和五分钟前的那个我大不一样了。现在我只想吸一支烟。’

“玛丽娅把手伸进围裙的口袋里。‘你吸不成了,’她说,‘没钱了。你的那3.5法郎只剩下7个苏了。没用了,最便宜的烟一包也得12个苏。’

“‘成了!’我说,‘上帝!我真是幸运!我身上还有5个苏——刚好够。’

“玛丽娅拿起那12个苏,准备去香烟店。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都是那个该死的圣华斯!我答应过,要是她能借给我一点儿钱,我就为她点一支蜡烛。谁说祈祷没用了?‘三四法郎就行了。’祈祷时我是这么说的,我的话刚说完就来了三个半法郎。我可不能说话不算话。我应该用那12个苏买支蜡烛。

“我叫住玛丽娅。‘别去了,’我说,‘我答应过圣华斯要给她点一支蜡烛。就用那12个苏买一支吧。你觉得我在说蠢话,是不是?香烟就不抽了。’

“‘圣华斯?’玛丽娅问,‘哪个圣华斯?’

“‘我向她祈祷让她给我点儿钱,我答应事成之后为她点一支蜡烛,’我说,‘她让我如愿以偿了——不管怎么说,钱是出现了。我必须买支蜡烛。这事真够讨厌的,不过我得遵守诺言。’

“‘你到底说的是哪个圣华斯?’玛丽娅又问。

“‘那是她的画像。’说完,我把整件事向她解释了一遍。‘看到了吗?那不是她吗?’说着我用手一指墙上那幅画。

“玛丽娅看了一眼那幅画,然后就大笑起来,这让我感到很吃惊。她笑个没完,跺着脚在我的屋子里直转圈。她的肚子一鼓一鼓的,都快要炸开了。我觉得她疯了。过了两分钟,她才能说话。

“‘你这个大白痴!’她喊道,‘真是个蠢货!你是说你真跪下对着那幅画祈祷了吗?是谁告诉你那人是圣华斯的?’

“‘可我非常确定那就是圣华斯!’我说。

“‘真是个蠢货!那根本不是圣华斯。猜出来那是谁没?’

“‘谁?’我问。

“‘苏珊·梅。这旅馆就是以她的名字命名的。’

“我祈祷的对象竟然是法兰西第一帝国时期那个著名的婊子苏珊·梅……

“不管怎样,我觉得一点儿也不后悔。我和玛丽娅笑了个够,聊这件事,我们俩心里很清楚我什么也不欠圣华斯的。让我梦想成真的不是她,也不用给她买蜡烛了。所以我用那钱给自己买了一包香烟。”

洗碗工的生活

日子不短了,杰汉·科塔德小客栈连点儿开张的迹象也没有。一天下午,休息的时候,我和伯里斯去了那儿,除了墙上那几张下流画外,没什么别的变化,要账的人从原来的两个变成了三个。老板一如既往、很和气地跟我们打招呼,接着,他转向我(他未来的洗碗工),跟我借了五法郎。这么一来,我就更加肯定这家小客栈不会开张了。可老板还信誓旦旦地说,两个星期之后肯定开张,并把我们介绍给了一位女士。这位女士身高五英尺,屁股宽一码,她来自波罗的海,也是俄国人,是以后在这儿干厨子的。她告诉我们在准备干厨子前她是唱歌的,很有艺术鉴赏力,非常崇拜英国文学,尤其喜欢《汤姆叔叔的小屋》这部作品。

两周来,我已经适应了洗碗工的生活,再也想不起别的什么事。这种生活没有什么变化,每天早晨五点四十五分突然醒来,胡乱套上沾满油污的僵硬的衣服,脸也不洗,肌肉酸痛着,就急匆匆出去了。天还没亮,除了工人咖啡馆里亮着灯外,别的店铺里都是漆黑一片。天空像一堵用钴砌成的巨大的墙,上面粘着一些用黑纸做成的屋顶和尖塔顶。昏昏欲睡的清洁工正在用10英尺长的扫帚扫街,衣衫褴褛的人在垃圾桶里捡着什么。工人和女职员一手拿着一块巧克力,一手拿着一块新月形面包纷纷拥向车站。载满工人的有轨电车轰隆驶过。大伙儿急匆匆赶往地铁站,为的是能有个座位,早上六点就得在地铁上拼杀,在左右摇摆的人群中挤来挤去,跟长着一张丑恶的脸的法国人鼻子挨着鼻子,空气中弥漫着发臭的酒精味儿和令人作呕的大蒜味儿。下车之后,走进迷宫似的酒店的地下室,接着就忘记了白天是个什么样,一直到下午两点,那时候天气正热,马路上挤满了人和车子,城市变成了黑色。

在酒店干了一个礼拜后,从第二个礼拜开始,下午不上班的时候我总是睡一会儿,要是身上还有点儿钱,就去附近的小酒馆喝上一杯。除了几个去上英语课的野心勃勃的侍者,大家的闲暇时间都是这么混过去的。干了一上午的活儿,这时连动都不想动了。有时几个侍者一块儿去解业斯街上的下流妓院逛逛,只要5.25法郎就能爽一下。他们给嫖资起了个外号,叫作“固定工资”,他们常把在那儿的体验称为“天大的笑话”。那里是酒店人员最喜欢去的地方。洗碗工的薪水少得可怜,靠这点儿钱结婚是不可能的,整天在地下室里干活儿,对妓女也就不怎么挑剔了。

接下来又得在地下室里干四个小时,然后才能带着一身臭汗来到街上。那时已经掌灯了,巴黎的路灯很奇怪,发出的光是淡紫色的。塞纳河上,埃菲尔铁塔从上到下挂满了z字形的空中广告,就像无数条巨大的火蛇。川流不息的汽车悄无声息地驶过来驶过去。在昏暗的路灯下,街头女郎是那么漂亮,她们在拱廊上来回溜达着。有时会有女人朝我或者伯里斯看上一眼,等她们发现我们身上穿的那套油乎乎的衣服后,就赶紧把视线转到别处。来到地铁上,又是一番大战,回到租住的旅馆已经是晚上10点了。一般情况下,从10点一直到午夜,我都去街上的一家小酒馆坐坐,这家小酒馆位于地下,一些干苦力的阿拉伯人常去那儿。那地方经常打架,很糟糕,有时我看到酒瓶子乱飞,有一回还出了人命。但阿拉伯人有个规矩,打架只是同族人打,不招惹基督徒。阿拉伯人喝一种叫作拉吉的葡萄酒,这种酒很便宜,这家小酒馆一天24小时营业,因为有些阿拉伯人天生一副好身板儿,白天工作一天,晚上还能喝个通宵。

这就是洗碗工的典型生活,有时我觉得这种生活并不坏。我没有觉得自己有多穷,因为一天的薪水,除了付房租,留下周日买烟、买吃的、坐车的钱,我还能剩下四法郎用来喝酒。对我来说,四法郎已经算是很富有了。我有一种巨大的满足感,这种感觉我说不太清楚,就像是一种生活极其简单的动物吃饱了以后的那种感觉。再也没有比当洗碗工更简单的生活了,除了工作就是睡觉,没时间想别的,几乎意识不到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巴黎缩减为了旅馆、地铁、几家小酒馆和他的床。如果他想去田野里转转,走几条街就到了,叫上一个女佣,一起散步,让她坐在他的膝盖上大口吃牡蛎,大口喝啤酒。不上班的时候,他在床上一直躺到中午,然后穿上一件干净的衬衫,玩玩骰子,喝点酒,吃完午饭,再回来接着睡。在他看来,再没有比干活儿、喝酒和睡觉更真实的事了,而在这三件事当中,睡觉是最重要的。

有天晚上,已是下半夜了,我楼下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一阵令人恐惧的喧闹声把我吵醒,我走到窗户旁边,向外看,石路上直挺挺地躺着一个人。我看到了凶手,一共三个人,他们身子一晃就消失在了街尾。有几个房客到了街上,发现地上躺着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他的脑袋被钢管敲得粉碎。我还记得他的血的颜色,那是一种非常奇怪的紫色,就像酒的颜色。那天傍晚我回旅馆时发现鹅卵石上仍留有血迹,听人说有些上学的孩子步行几英里到这儿来看这摊血。如今再回头看这件事时,让我感到不安的是,凶杀案发生的那三分钟我就在床上睡觉。街上的那些人大多数也跟我一样,我们知道那个人死了以后就直接回到床上接着睡了。我们都是干活儿的,为什么要在一件谋杀案上浪费睡眠时间呢?

在酒店工作让我懂得了睡眠的真正价值,就像饥饿让我懂得了食物的价值一样。睡眠不仅是身体上的一种需要,还是一种奢侈的东西,它更多的是一种放纵,而不是放松。我再也不用担心那些臭虫了,因为马里昂告诉了我一个妙法:在被褥上撒上一层胡椒粉。这种东西让我一直打喷嚏,但那些臭虫更忍受不了,所以纷纷迁徙到别的屋去了。

星期六晚上的狂欢

有了这每周30法郎的酒钱,我在这个地方也认识了一些人。星期六,在三只麻雀旅馆下面那家小酒馆,我们总是喝得很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