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Two 生活,充斥着忙乱、咒骂、疲惫和偶尔的狂欢

巴黎伦敦落魄记 奥威尔 第2页,共2页

酒馆方砖铺地,面积为15平方英尺,20个人挤得满满的,空气中弥漫着烟草味。屋里喧闹得不得了,把人的耳朵都快震聋了,每个人都在高声说话,或者在大声唱歌。有时候,这种喧闹让人感到很困惑。有时大伙儿会突然同时唱起《马赛曲》《国际歌》或者《马德隆》。顾客当中有一个叫阿扎雅的大块头姑娘,在一家玻璃厂上班,每天工作14个小时。她总唱一首歌,有句歌词好像是什么“草莓和覆盆子,跳查尔斯顿舞的人”。她有个朋友叫玛丽奈,来自科西嘉岛,人长得又黑又瘦,脾气很倔强,经常用绳子把自己的膝盖捆到一块儿跳肚皮舞。罗基尔这对老夫妇常常晃进来晃出去,向别人讨酒喝,跟大伙儿讲述一个关于他们的冗长故事,说是几年前有个人骗了他们一个床架。r先生脸色苍白消瘦,总坐在一个小角落里一声不吭地喝酒。查理总是用一只胖手拿杯苦艾酒,一边摇晃身子,一边跳舞,用另一只胖手去捏女人的乳房,还时不时朗诵一首诗歌。大伙儿在一块儿玩飞镖、掷骰子。其中有个西班牙人,是干苦力的,他总是把姑娘们拉到吧台前,在她们的肚皮上摇晃装骰子的小罐儿,看看自己的运气如何。f太太站在吧台前,总是急匆匆地把一杯酒倒进一个白漏斗,她手边总备着一块洗碗布,因为屋里的每个男人都想跟她做爱。大块头泥瓦匠路易斯的两个混血儿子坐在一个角落里,分喝一杯糖浆。大伙儿玩得都很高兴,一致认定这个世界是个好地方,我们是一群很有名气的人。

一个小时过去了,噪声几乎没有减弱。午夜将近,有人用尖锐的声音喊了一嗓子:“你这个家伙!”接着就听到椅子倒地的声音。就见一个金发红脸的工人站了起来,把一只杯子狠狠地砸在桌子上。大伙儿都不唱了,这时就听见有人说:“嘘!弗莱克斯要开讲了!”弗莱克斯性情异常古怪,是个石匠,来自利穆赞,整个星期他都在拼命干活儿,每到星期六,他就会耍酒疯儿。这家伙失忆了,战前的事都记不起来了,要是f太太不照顾他的话,他就会喝成一摊烂泥。每周六傍晚五点左右,f太太就会告诉某个人:“给我逮住弗莱克斯,别让他花工资。”弗莱克斯被逮住后,f太太就会把他的钱掏走,只给他留下喝一顿酒的钱。有个星期,这家伙逃脱了,在蒙日广场的一家酒馆喝了个烂醉,后来被一辆汽车从身上碾过,受了重伤。

尽管弗莱克斯清醒的时候是个共产党员,可醉了之后,他就变得极其爱国,这一点真是奇怪。晚上,刚开始喝的时候,他的品性一直不错,很像个共产党员的做派,可几升酒下肚之后,他就变成了一个盲目的爱国主义者,他公开指责某人是间谍,找外国人打架,要是没人拦住他的话,他就会摔瓶子。瓶子一摔,他就开始发表演讲——每周六晚上,他都会发表一场爱国演讲,这已经成了习惯。演讲内容总是一样的,一个字也不差。这家伙开始说了:

“共和国的公民们,这儿有法国人吗?要是有,我就要提醒他们——战时那些辉煌的日子。当一个人回首那段充满同志情谊和英勇无畏精神的时光时——当一个人回首那段充满同志情谊和英勇无畏精神的时光时,当一个人想起那些死去的英雄时——当一个人想起那些死去的英雄时,共和国的公民们,我在凡尔登受过伤——”

说到这儿,他就会脱掉衣服,让别人看他在凡尔登受过的伤,这时会有人大声喝彩。我们都觉得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弗莱克斯的演讲更有趣的事情了。在这个地方,他是个名人,是一道风景。每当他的演讲开始时,总是有人从别的馆子过来看他表演。

大伙儿开始用话引诱弗莱克斯。有人朝其他人使了一个眼色,那意思是说别说话了,接着就让他为大伙儿唱《马赛曲》。他唱得真不错,是非常动听的男低音,每次唱到“拿起武器,公民们,排好你们的队伍”这句时,真诚的眼泪就会顺着他的脸颊滚下来,他醉得太厉害了,看不见人们都在笑话他。然后,在他唱完之前,就会有两个强壮的工人上来,一人架着他的一条胳膊,把他弄下去。那个叫阿扎雅的姑娘这时就会站在一个他够不着的地方大声喊:“德意志万岁!法兰西不是个东西!”听到这话,弗莱克斯就会奋力挣扎着冲向那些喊口号的人。不过,他突然就破坏了大伙儿的玩兴。他的脸开始变得苍白,阴沉,两条腿也瘸了,别人还没来得及过去搀扶他,他就已经摔倒在桌子上开始呕吐了。然后,f太太就像扛麻袋那样把他搀扶到旅馆的床上。第二天早晨,当他再次露面时,人就又变得安静、友好了,还买了一份《法国人道报》。

擦过桌子之后,f太太又拿来一些酒和面包,然后我们坐下开始认真喝。还会有人唱歌。这时,会有一个跑场子的歌手进来,用班卓琴为大伙儿演奏歌曲,只要五个苏就能点一首。一个姑娘从这条街上的一家酒馆里出来了,一个阿拉伯人迎上去,两个人开始跳舞,这人手里还挥舞着一根擀面杖那么长的油漆过的木质阴茎。大伙儿不说别的话了,开始谈论他们的情史、战争、在塞纳河里钓鲃鱼、革命的最好方式以及讲故事。查理这个时候又变得清醒了,他把大伙儿的目光吸引到自己身上,开始他那长达五分钟的对自我灵魂的论述。为了能让屋里凉快些,门和窗户都开着。街上的人少了,远处一辆寂寞的牛奶车隆隆驶过圣米歇尔大街。风吹着我们的额头,有点儿冷了,低劣的非洲酒的味道还很不错,我们仍然很快乐,欢闹的气氛过去了,我们都在沉思。

凌晨一点,快乐过去了。我们感觉到傍晚时的那种欢愉正在慢慢逝去,所以赶紧又叫了一些酒,但f太太开始在酒里注水了,酒的味道跟刚才不一样了。男人们变得爱争吵了。他们粗暴地亲吻姑娘们,摸她们的胸,姑娘们赶紧溜了,生怕会发生什么更糟的事。大块头泥瓦匠路易斯喝醉了,在地上一边爬一边吼叫,假装自己是条狗。别的人都烦他了,在他经过自己身旁时,都用脚踢他。人们抓住对方的胳膊,开始了冗长的忏悔,如果对方不听就会很生气。人越来越少了。卖苦力的西班牙人和另外一个人,他们两个都是赌徒,到大街那边的阿拉伯人聚集的酒馆去了,他们在那儿打牌,一直玩到天明。查理出其不意地从f太太那儿借了30法郎,然后就不见了,很可能是去了妓院。人们喝干杯中的酒,然后简短地说句“先生或者太太”就去睡觉了。

一点半,最后一丝快乐也蒸发掉了,留下的只是头痛。我们发现在这个了不起的世界上,我们并不是了不起的人,我们只是一群拿着低薪喝醉了酒、心情忧郁的工人。我们继续大口喝酒,这么做只是出于习惯,那酒似乎突然间就变得让人恶心起来。有人的脑袋肿胀得像一只气球,地板在摇动;有人的舌头和嘴唇被染成了紫色;最后,再坚持下去已经没有意义了,几个人走到酒馆后面的院子里开始呕吐。我们爬到床上,半裸着身体胡乱睡下,然后在那儿睡10个小时。

星期六的晚上,我几乎都是这样过的。总的来说,两个小时疯狂而彻底的欢愉似乎抵得上接下来的头痛。在这个地方,对很多没结婚、没有考虑过未来的人来说,每周一次的狂饮是让生活值得一过的一个理由。

查理的特殊生活技巧

一个周六的晚上,查理给我们讲了一个很不错的故事。试着想想他当时的样子——醉醺醺的,连贯地讲个故事倒是没问题。他用拳头使劲儿地砸着锌质吧台,吼叫着让大伙儿别说话了。

“女士们先生们,请安静!请安静,我求你们啦!听听下面我要跟你们说的这个故事,它是文雅社会中值得纪念的一个故事。安静,女士们先生们!”

“这个故事发生在我手头拮据的时候,各位都知道那是什么滋味。一个文雅的人混得那么背是个什么状况。家里的钱还没寄来,我把能当的东西都当掉了,除了找份工作外没别的办法了,但我并不想那么干。当时我跟一个姑娘住在一起——这姑娘叫伊芳——也是从乡下来的,也是个大块头,也是笨头笨脑的,就像阿扎雅一样。她留着黄色的头发,长着一双肥腿。三天里,我们俩一点儿东西都没吃。天哪,那种日子可真难熬!这姑娘经常抱着肚子,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像条狗那样吼叫,因为她快饿死了。真可怕!

“不过对一个聪明人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我给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在不用工作的前提下弄到钱的最容易的办法是什么?’答案马上就有了:‘要想搞钱容易点儿,就得成为一个女人。女人不是都有能卖的东西吗?’然后,我躺在床上冥思苦想,要是我变成一个女人能做点什么。我想到了政府开办的妇产医院——各位知道这种医院吗?只要是怀孕的女士都能在这种地方白吃白喝,而且别人还不会问你什么问题。他们这么做是想鼓励生育。任何一个女人到了那儿,都能要求一顿免费的饭,而且马上就能给她端过来。

“‘老天!’我当时想,‘只要成为一个女人这事儿就算成了!每天我都能在这种地方吃饭。谁能在不用检查的前提下一眼就能看出来一位女士怀没怀孕呢?

“我转向伊芳,‘快别给我叫唤了,真让人受不了。’我说,‘我想到了一个能弄到食物的好法子。’

“‘什么好法子?’她问。

“‘很简单,’我说,‘去政府开办的妇产医院。告诉他们你怀孕了,然后要点儿吃的东西。他们会给你一顿丰盛的饭菜,而且还不会问你什么问题。’

“听到这话,伊芳惊呆了。‘天哪,’她大喊起来,‘可我没怀孕!’

“‘谁会在乎呢?’我说,‘这事很好办,用一个垫子就行了,要不就用两个。这真是天才的想法,亲爱的,赶紧去,可别浪费了这个好法子。’

“最后,我终于说服了她,我们借来了一个垫子,一切准备妥当之后,我陪她去了妇产医院。那里的工作人员张开双臂接待了她。他们给了她一份菜粥,一份蔬菜炖牛肉,一份炖得挺烂的土豆汤,一些面包、乳酪、啤酒,还有很多养育小宝宝的建议。伊芳一顿狼吞虎咽,吃得都快把肚皮撑破了,还顺势为我把一些面包和乳酪塞进了口袋里。就这样,每天我都会送她去那儿,一直到我又有了钱。我的智慧救了我们俩的命。

“这事做得滴水不漏,一直持续了一年。当时我又跟伊芳在一块儿了。一天,我们俩正在皇家港口大道上散步,近处就是营房。突然,伊芳的嘴张开了,她的脸先是变红,接着又变白,然后又变红了。

“‘天哪!’她喊道,‘快看朝咱们走过来的那个人!她正是在妇产医院照顾我的那个护士。我完了!’

“‘快点!’我说,‘快跑!’但一切都晚了。那个护士认出了伊芳,笑眯眯地径直朝我们俩走过来了。她是个大个子,很肥胖,戴着一副金边眼镜,脸颊红红的,就像红彤彤的苹果一样。她是个慈祥、爱管闲事的女人。

“‘小家伙儿,你们俩过得怎么样?’她问,态度很和蔼,‘你们的小宝宝呢?他好吗?是个男孩儿吗?你们俩不是一直希望有个男孩儿吗?’

“伊芳浑身开始颤抖,我赶紧抓住她的胳膊。‘不是。’她终于说出口了。

“‘啊,这么说是个女孩儿了?’

“人家这么一问,伊芳这个大白痴顿时乱了方寸。‘也不是。’她竟然又说了一个不是!

“那护士大吃一惊。‘天哪!’她惊叫道,‘男孩儿也不是,女孩儿也不是!那是什么?’

“女士们先生们,好好想想,那是一个多么危险的时刻。伊芳的脸变得像红甜菜一样了,都快哭了。再过一秒,她就会把一切都招了。天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不过,我还是保持了清醒的头脑。我走过去,挽救了局面。

“‘是一对双胞胎。’我冷静地说。

“‘双胞胎!’那护士惊叫起来。她兴奋得不得了,抱住伊芳的肩膀,使劲地亲吻她的两个脸蛋儿。

“‘哦,原来是双胞胎啊……’”

杰汉·科塔德客栈要开张了

我和伯里斯在x酒店干了有五六个星期了,一天,他突然失踪了。傍晚,我发现他正在沃利街等我。他兴高采烈地拍着我的肩膀说:

“伙计,终于自由啦!明天上午你就跟酒店说你不干了。那家小客栈明天就要开张营业了。”

“明天?”

“这么说吧,咱们还需要一两天的时间把事情安排一下。不过,不管怎么样,再也不用在这破酒店里干了!伙计,咱们就要出名啦!我的燕尾服早就从当铺里拿回来啦!”

他高兴得不得了,我觉得有些不对劲的地方,我不想辞去x酒店那份稳定舒服的工作。不过,之前我答应过伯里斯,于是我向酒店提出了辞职,并在第二天早上七点到了那家叫杰汉·科塔德的小客栈。客栈的门锁着,我去找伯里斯,他早就从租住的地方搬了出来,又在尼韦十字街上的一家旅馆租了一间房子。进去的时候,我发现他正搂着一个姑娘睡觉,那是前天他在街上偶然认识的,用他的话来说是一个“非常富有同情心的姑娘”。提到客栈的事,他说一切都安排好了,只不过在开张前还有几件小事要做。

十点,我把伯里斯从床上拽起来,然后我们走到那家客栈把门打开。一眼瞟过去,我才搞清楚“那几件小事”是什么。简单来说,跟我们上次来的时候相比,里面一点儿变化也没有。厨房用的炉子还没到,水和电也没通,墙也没刷,哪儿都没擦洗,木工活儿也没做。除非有奇迹发生,不然再过十天这家小客栈也开不了张。瞧瞧屋里的那些摆设,开不了张就都散架了。什么也不用说,一切都明白了。老板没钱,请不起工人,雇我们(一共四个人)帮他先干活儿。侍者没有工资,所以我们算是给他白干,尽管他迟早都得给我们钱,但不到开张的那一天,他是不会管我们饭吃的。其实,在餐馆开张前,他就三番五次差人叫我们过来,已经骗了我们几百法郎。好端端的工作我们辞了,却什么都没得到。

不过,伯里斯还是充满了希望。他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终于得到了一个重新当侍者、穿燕尾服的机会。就因为这一点,他才心甘情愿为人家白干十天,为的就是以后再也不用干这等活儿。“耐心点儿!”他总是这么说,“一切都会安排妥当的。等餐馆一开张,咱们就能把钱赚回来了。伙计,耐心点儿!”

我们的确得耐心点儿,几天过去了,餐馆一点儿开张的迹象都没有。储藏室清理出来了,隔板钉好了,墙刷过了,桌椅擦过了,屋顶刷白了,地板着了色。但最重要的方面,煤气管道、煤气灶具和电还没有搞定,因为老板没钱付账单。很显然,这家伙已经身无分文了,连小钱也不愿付,我们跟他要钱的时候,他总是一转身就不见了踪影。这家伙一副贵族派头,人又狡猾无比,很难跟他打交道。一天24小时,总有几个满脸愁容的讨账人过来找他。按照老板事先的指示,我们就说他去了枫丹白露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反正只要说一个很远的地方就行了。这段时间,我越来越饿。从x酒店辞职的时候,我身上只剩下30法郎,只能吃点儿干面包充饥。伯里斯想方设法地从老板那儿抠出了60法郎,用30法郎赎回了以前当掉的燕尾服,剩下的那30法郎给那个“非常富有同情心的姑娘”买花。有一天,他从朱尔斯(另一个侍者)那儿借了三法郎,买了几块面包。有好几天,我们连买烟的钱都没有了。

有的时候,那个女厨子会过来看看事情进展得如何。当看到厨房里连锅碗瓢盆都没有时,她就会暗自哭泣。朱尔斯照例不给我们帮忙。他是匈牙利马札尔人,小个子,皮肤很黑,倒是长得很有棱角,戴着一副眼镜,很健谈。他以前是学医的,因为没钱交学费,中途辍学了。别人干活儿的时候他总爱说个不停,跟我们说他自己的事,他的想法。我觉得朱尔斯是个共产党员,他有几套很奇怪的理论(他常举出一些名人的例子来证明他的理论,可总是不能自圆其说)。像多数马札尔人一样,他也很自傲。自傲又懒惰的人是成不了好侍者的。有件事朱尔斯总爱拿出来吹嘘。他说有一回一个顾客侮辱了他,他直接把一碗热汤倒在了那个顾客的脖子上,然后没等老板开除他,他就大摇大摆地出门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朱尔斯对老板耍的那些小把戏也越来越愤怒。他口才极好,说话的时候唾沫星子乱飞。他常常摇晃着拳头走来走去,煽动我们,不让我们再干活儿。

“把那刷子放下,你们这些傻瓜!我和你们可不是那些该死的俄国农奴,咱们是骄傲的人种,不能白白给人家干活儿。实话跟你们说,那家伙老这么骗咱们,我早就受不了了。有一回,有个家伙骗了我五个苏,我一下子就像火山那样爆发了——是的,一下子就像火山那样爆发了。

“还有,我的老朋友们,你们可别忘了我是个共产党员。不用管那些小资产阶级!活儿我能不干就不干,有哪个活着的家伙见我干过活儿?我可不会向你们这些傻瓜学,把自己累得要死。我会去偷,我这么干就是为了证明我能独立。有一回我在一家餐馆干,老板自认为能像对待一条狗那样对待我。这么说吧,我决定报复。我发现了一个好办法:从牛奶罐里偷些牛奶出来,然后再把罐封好。我做得很巧妙,没人知道。实话告诉你们,每天我都用这种办法大口喝牛奶。每天我都要喝上四升牛奶,再加上半升奶油。老板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那些牛奶到哪儿去了。我这么干,不是因为我喜欢喝牛奶,而是因为我恨这种东西。这是原则问题,只是原则问题。

“这么说吧,又过了三天,我的肚子一阵剧痛,于是我去看医生。‘你吃什么了?’那医生问我。‘每天喝四升牛奶,外加半升奶油。’我问答。‘四升!’医生说,‘快别这么干了。要是再这么喝下去,你的肚子就会撑爆的。’我是这么回答他的:‘我这个人是有原则的。我会一直这么喝下去,哪怕肚子被撑爆。’

“第二天,我偷牛奶的时候被老板逮了个正着。‘你被解雇了。’他说,‘这周末你就走。’‘对不起,先生,’我说,‘今天上午我就走。’‘你走不了,’他说,‘不到星期六我不让你走。’‘好吧,’我心中暗想,‘你不让我走,我倒是要看看咱俩谁会先怂。’我开始摔那些陶质餐具。第一天,我总共摔烂了9个盘子,第二天是13个。见我这么胡来,老板赶紧把我辞退了。

“啊,我可不是你们这样的俄国农奴……”

十天过去了,真是一段糟糕的日子。我的钱彻底花完了,房租也拖了好几天。我们在凄惨、空荡荡的餐馆里虚度光阴,饿得要死,剩下的活儿也不想干了。只有伯里斯仍然相信客栈还会开张。他铁了心要当领班,并虚构出了一套理论,说老板的钱都拿去买股票了,暂时取不出来,正等待合适的机会卖掉。第十天,我什么也没吃,一根烟也没抽。我跟老板说,要是不能拿到一点儿预付工资的话就干不下去了。老板的态度还是那么和蔼,答应肯定预付我一些,随即就像以前那样消失不见了。离住的地方还有段路,我步行往回走,但一想到要跟f太太为房租的事纠缠,我就发怵。于是,那天我就在路旁的长椅上睡了一夜。我睡得很不舒服,长椅的扶手嵌入我的背里而且外面比我事先想的要冷。夜晚漫长而难熬,我意识到我是一个多么傻的人,竟然把自己交到了这些俄国人手中。

没承想,第二天早上我的运气来了。显而易见,俄国老板意识到了我们的难处,口袋里装着钱回来了。他对餐馆内部改造的事做了安排,并且给我和伯里斯预付了一些薪水。我和伯里斯用这些钱买了两份意大利通心粉和一份马肝,这是十天来我们俩第一次吃上热腾腾的饭。

工人们来了,对餐馆内部进行了一番改造。活儿干得很仓促,效果糟糕得令人难以置信。比方说那些餐桌,本来是要用厚羊毛毡盖的,可老板发现羊毛毡太贵,于是换成了别人废弃不用的军用毯。这种毯子散发出一股臭汗味儿,根本无法除掉。于是老板又买来一些精心挑选的,和诺曼底式的装潢风格一致的桌布盖在上面。最后一天晚上,我们一直干到凌晨两点,把一切都弄好了。可到了第二天上午八点,陶质餐具才来,都是新的,都要清洗。金属餐具是第二天上午到的,洗碗布也是那个时候到的,于是我们只能用老板的一件汗衫和一个女工的破枕头擦拭那些陶质餐具。我和伯里斯把所有的活儿都包下来了,朱尔斯想尽一切办法偷懒,老板和他妻子以及几个要账的人坐在吧台旁边庆祝餐馆开张。那个女厨子趴在厨房的桌子上哭泣,因为她可能要做50个人的饭,可锅碗瓢盆还不够应付10个人的。午夜时分,老板和那几个要账的人举行了一次吓人的会谈,人家过来想把老板赊来的八口铜锅拿走。最后,老板用半瓶白兰地把这帮人打发了。

我和朱尔斯错过了最后一班地铁,只能在餐馆的地上凑合一个晚上。早上我们俩醒来时,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厨房桌子上的两只巨大的老鼠,这两个家伙正蹲在那儿吃一根火腿。这不是个好兆头,我觉得这家叫杰汉·科塔德的小客栈肯定干不长,这种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强烈。

客栈的日常工作

老板雇我做厨房洗碗工,也就是说,我的工作是打扫卫生,保持厨房整洁,配菜,煮茶和咖啡,做三明治,做些简单的烹饪和跑腿。薪水跟事先谈的一样,一个月500法郎,管吃。但我没有休息日,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在x酒店,赶上顾客多的时候,我们的薪水是没数的,人家管理得也好。可在这儿,我算是见识了一家糟糕透顶的餐馆是个什么样子。这种事值得描述一下,因为在巴黎有成百上千家这样的小餐馆,每个人都有可能来这种地方吃饭。

顺便提一下,这儿可不是那种廉价的普通餐馆,平常光顾的主要是工人和学生,低于25法郎的饭我们这儿没有。我们是很别致的,富有艺术气息,要不怎么能出名呢?吧台后面的墙上贴着几张下流画作,而且我们的装修风格是诺曼底式的——打在墙上的假光,充当蜡烛的电灯,“乡下式的”陶质餐具,甚至门口还弄来了一个上马台——老板和头牌侍者都是以前的军官,顾客中有很多人是从俄国来的难民。一句话,我们的餐馆是极具特色的。

然而,厨房门后面却跟猪圈差不多。我们的菜就是从这里出去的。

厨房长15英尺,宽8英尺,光炉子和桌子就占去了一半。所有的罐子都得放在隔板上,狭小的空间里只能放下一只垃圾桶。不到中午,桶就满了。地板上踩烂的食物通常厚达一英寸。

我们只有三个煤气炉,连烤箱都没有,大块的肉只能送到外面的面包房烤。

没有食品贮藏室,我们用的是院子里的一个小棚子。这个小棚子只有半个顶,中间还长着一棵树。肉、蔬菜和别的东西就放在地板上,盖子也不盖,耗子和猫常对它们发起突然袭击。

没有热水,洗碗、洗菜的水只能在锅里加热。烧饭的时候,煤气炉上不能架锅烧水,所以那些盘子只能用冷水洗了。我们只有软肥皂,再加上巴黎的水质又硬,所以盘子上的那些油只能借助报纸才能除掉。

我们的平底锅也不够用,一个用完了,我就得赶紧洗出来,不能拖到傍晚。光这一项每天就得浪费一个小时。

由于当初铺设线路的时候老板舍不得花钱,一到晚上八点保险丝就会烧断。还有,老板不允许我们在厨房里点三根蜡烛,有一回厨子说“三”这个数字不吉利,于是只留了两根。

磨咖啡的机器是从附近的一家小酒馆借来的,垃圾桶和扫帚是从门房那儿借来的。第一周过完了,我们发现送去洗衣房的那些桌布没有送回来,原来是因为没付钱。劳动局的监察员一看我们的员工里头没有法国人,便三天两头找我们麻烦。他跟老板私下谈过几次,我觉得是想让老板贿赂他。电力公司照例派人来催债,那些讨债的家伙看我们用开胃酒贿赂他们,索性每天早晨都来。我们在食品杂货店欠了债,人家不再赊给我们东西了。不过这家店的老板娘——一位60岁,留着胡子的女士——却一直对朱尔斯心有所想,老板索性每天都派他去用甜言蜜语骗这个老女人。为了能省下几生丁,我每天都在贸易街的菜市场上跟人家讨价还价。

在资金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开餐馆就是这么个结果。在这种条件下,我和厨子每天都要提供三四十份饭菜,后来达到了一百份。从第一天开始,繁重的工作就让我们俩有点儿吃不消。厨子每天从早晨一直工作到半夜,我的工作时间是从早晨七点半一直到午夜十二点半——一共是17个小时,中间几乎没有休息的时候,一直到下午五点我们才能有空坐一会儿。即便是这样,除了垃圾桶外,也没别的能坐的地方。伯里斯就住在附近,不用赶最后一班地铁回家。他每天从早上八点一直工作到第二天深夜两点,总计18个小时,没有休息日。这样的工作强度,尽管不常见,可在巴黎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生活一下子变得一成不变了,这让我觉得在x酒店干的那段日子简直就是在度假。每天早晨六点,我逼迫自己起来,胡子也不刮,脸也不洗,就匆匆赶往意大利广场地铁站,在地铁上争抢一个座位。七点不到,我就身在那个寂寞、冰冷、肮脏的厨房里了。地板上乱七八糟,满是土豆皮、骨头、鱼尾巴什么的,一堆油腻的盘子放了一夜,得赶紧洗出来。水还很冷,我还不能先洗盘子,我得先把咖啡和牛奶准备好,因为别的人八点就要来了。并且我还要洗几个铜锅,对洗碗工来说,这种活儿简直是一种毁灭。洗的时候得用沙子和一串锁链,外面还得用黄铜抛光打磨。幸运的是,制造铜锅的这种工艺已经失传了,铜锅正在从法国的厨房中慢慢消失。不过,人们仍能从二手市场上买到。

洗盘子的时候,老板会让我去剥洋葱。开始剥洋葱的时候,老板又会让我出去买卷心菜。当我买菜回来时,老板的妻子又会让我去半英里外的一家商店为她买一盒胭脂。带着胭脂回来后,需要准备的菜更多了,而那些盘子还没有洗。我们根本无力应付这种局面,活儿一个接一个,一天下来所有的事都不能及时完成。

十点一过,相对来说,我们就没那么忙了,不过还得抓紧时间干,这个时候也没人发脾气。利用这段时间,女厨子会和我谈谈她对艺术的看法,还问我托尔斯泰是不是很了不起,并且在切牛肉的时候用动听的女高音唱歌。十点,侍者们开始嚷嚷着要吃午饭,午饭他们总是早吃。十一点,第一拨顾客到了。突然间,我们就变得忙乱起来。这种忙乱和x酒店那种忙乱不一样,它融合了混乱、小恶意和恼怒的气氛,而隐藏在这种气氛最下面的是不快。厨房里狭窄得要死,简直让人无法忍受,盘子摆得满地都是,得时刻提醒自己别踩着它们。女厨子来回走动的时候,她的大屁股总是撞着我。她总在没完没了地唠叨:

“真是个白痴!跟你说过多少回了,别让甜菜流汁。快点让开,我要到洗涤槽那儿去!把那些刀子拿开,把土豆拿过来。我这过滤器你是怎么给我弄的?哦,别管那些土豆了。我没告诉你吗?先把鸡汤上的油撇出来。把炉子上那壶水拿开。洗盘子的活儿等会儿再说,先把这些芹菜切了。不,不是那么干,你这个白痴,得像这样。现在去忙吧,把鲱鱼鳞刮掉。瞧瞧,你觉得这盘子这样就算刷干净了?用你的围裙擦一下。把那沙拉放在地上。对了,就放在那儿,好让我一脚就踩进去!注意,锅里的东西煮过头了。把那个平底锅给我拿过来。不是,是另外一个。把这个放在炉架上。把那些土豆扔掉。别浪费时间,就把它们扔在地上,踩着它们走。现在,你撒点儿锯末。这地板快和溜冰场一样了。注意点,你这个傻瓜,那块牛排快烤煳了!天哪,为什么他们不派一个白痴来顶替这个洗碗工呢?你在跟谁说话?你不知道我的姑姑是俄国女伯爵吗?……”

这种状况会持续到下午三点,中间没有多少变化。不过十一点左右,女厨子通常会陷入一种歇斯底里、泪如泉涌的状态。下午三点到五点这段时间对侍者来说相当清闲,但女厨子仍在忙,那也是我工作最卖力的时候,因为有一大堆盘子等着洗,要想把这些盘子都洗完,不亚于一场赛跑。旧式的洗涤条件——狭窄的排水管,微温的水,湿透的抹布,每个小时都会堵一次的水槽,让我的工作时间增加了一倍。下午五点,我和女厨子都感觉有点儿站不稳了。从早上七点一直到现在,我们俩一点儿东西也没吃,连坐一会儿的工夫也没有。此时,我们俩的身体已经处于一种散架的状态。她坐在垃圾桶上,我坐在地上,一边喝啤酒,一边为上午说过的某些话道歉。我们俩之所以还能坚持,全靠喝茶。我们俩总是备着一壶热茶,每天都要喝上几品脱。

下午五点半,匆忙和争吵又开始了。这个时间段情况更加糟糕,因为大伙儿都累坏了。下午六点,女厨子会再次陷入歇斯底里的状态,然后晚上九点又是一次。她的这种状态很有规律,大伙儿都靠它判断时间。她会把垃圾桶猛地扔在地上,然后开始号哭。她说自己从未想过会过这样的生活,她的神经受不了了,她在维也纳学过音乐,有一个卧床不起的丈夫需要照顾,等等。要是在别的时间,也许有人会为她难过,但此刻我们都累得要死,她啜泣时发出的声音只会让我们感到愤怒。老板的妻子总在不停地唠叨。伯里斯和朱尔斯整天都在吵架,因为朱尔斯总在偷懒,伯里斯作为领班,总想比朱尔斯多要点儿小费。餐馆开张的第二天,俩人就在厨房里为两法郎的小费打起来了,女厨子和我费了很大劲儿才把他们拉开。唯一一个永远不会忘记自己风度的人是老板。他在店里待的时间和我们一样长,不过他什么也不干,因为买卖主要是他妻子在打理。除了订货,他唯一的工作就是站在吧台里抽雪茄,保持着一副绅士派头。在这件事上,他做得堪称完美。

晚上十点到十一点,我和女厨子会抽空吃我们的晚饭。午夜时分,女厨子往往会偷一包吃的给她丈夫。她把东西裹在衣服里,一边哭哭啼啼地说着这么长的工作时间会要了她的命,明天早上就辞职不干,一边往外溜。这个时候,朱尔斯往往会跟伯里斯吵一架,然后也走了,而伯里斯要在店里一直待到凌晨两点。从十二点开始,我尽全力洗盘子,尽可能多洗。我根本没时间考虑怎么把活儿干对干好。盘子上残留的油脂用桌子上的餐巾纸随便一擦就行了。至于地板上的脏东西,我要么不去管,要么把最脏的一块扫到火炉底下,只要看不太出来就行了。

十二点半,我会穿上外套,匆匆出门。当我走过餐馆,准备走进旁边的一条小巷时,老板还会像往常那样,和蔼地对我说:“我亲爱的先生,你看上去可真累啊!请接受我的好意,把这杯白兰地喝了吧。”

他会把那杯白兰地递给我,那种有礼貌的劲儿就好像我是一位俄国公爵而不是一个洗碗工。我工作了17个小时,这杯酒也算是一种补偿吧。

众所周知,最后一班地铁几乎是空的——这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可以在座位上睡上一刻钟。一般情况下,我躺在床上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有时,我会错过最后一班地铁,只能在餐馆的地板上凑合一个晚上。不过这不要紧,因为那个时候我在铺满鹅卵石的大街上也能睡着。

厌烦,离开

这种日子持续了两个星期。来就餐的顾客多了,我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加了一些。我本可以在餐馆附近租个房子,节省下一个小时的时间,可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因为我连找房子的时间都没有。因为没时间,我连理发、读报纸和把衣服全脱了的空儿也没有。又过了十天,我挤出来了一刻钟,给我在伦敦的朋友b写了一封信,问他能不能为我找份工作,只要能有多于五个小时的睡眠时间就行。每天工作17个小时,这样的日子我再也坚持不下去了,尽管有很多人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当一个人超负荷工作时,只要想到在巴黎的餐馆里还有成千上万的人过着这样的生活,并且这些人还会把这种生活继续下去,不是几个星期,而是几年,他的心里便不会那么难受。在我租住的旅馆附近有一家小酒馆,里面有个女服务员,从早上七点一直工作到深夜,一年下来没有一天休息日,吃饭的时候只能坐在地上。我记得有一回我约她去舞厅跳舞,她笑了,说几个月来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街角。她一直在消耗自己的身体,我离开巴黎之后她死了。

大约过了一周,因为疲劳,我们都患上了神经衰弱症,除了朱尔斯,因为这家伙总在偷懒。刚开始,争吵还是断断续续的,可现在竟成了连续性的。几个小时下来,一个人从絮絮叨叨的毛毛细雨演变成破口大骂的暴风雨的时间只有几分钟。“白痴,把那个平底锅给我拿下来!”那个女厨子会对我这样连喊带叫(她个子不够高,够不着隔板上放着的那些锅)。“自个儿拿,你这个老婊子!”我会这样回答她。这种谈话在厨房的气氛中很自然地就产生了。

我们俩经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吵。比方说,那个垃圾桶就是我们无穷尽争吵的一个来源——或者是我放垃圾桶的地方挡住她的路了,或者是她把垃圾桶放在了我和洗涤槽之间。有一回,她一直絮叨个没完,我一下子受不了了。出于纯粹的恶意,我把垃圾桶放到了厨房中间,让她狠狠跌了一跤。

“你这头母牛,”我说,“自个儿弄吧。”

这个可怜的老女人哪有那么大的劲儿呢?根本挪不动,她坐下来,趴在桌子上,开始号啕大哭。我还嘲笑她。疲劳竟然让一个人变成了这副德行。

过了几天,这个女厨子不再谈论托尔斯泰和她的艺术家的气质了。除非为了工作,我们俩也不再闲聊了。朱尔斯和伯里斯也处于交恶状态,并且他们俩跟这个女厨子也闹得不太愉快。甚至我和伯里斯之间也搞得不太融洽。我们俩事先有过约定,工作时的大吵大闹过去就过去了,休息的时候千万别当真。但我们俩互相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想忘也忘不了,还有我们根本就没有休息时间。朱尔斯变得越来越懒,常常偷东西吃,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出于责任感才这么干的。如果我们不跟他一块儿偷的话,他就把我们称为黄种人、骗子。他这个人生来就对别人怀有恶意,很奇怪。有一回,他傲气十足地跟我说,有时他会把洗碗布里的脏汁拧进顾客的粥里,然后再端出去。他之所以这么做,就是为了报复一个小资产阶级。

厨房变得越来越脏,耗子变得越来越大胆,尽管我们逮过几只。环顾这间肮脏的屋子,生肉扔在地上的垃圾里,冰冷油腻的平底锅乱七八糟地放着,洗涤槽堵住了,上面裹了一层油污,我总在想这个世界上是否还有跟我们一样糟糕的餐馆。但其他三个人却说他们都在更脏的餐馆里干过。看到如此肮脏的一幕,朱尔斯倒觉得很高兴。下午,没多少活儿干的时候,他总是站在厨房门口,嘲笑我们干得竟如此卖力。

“傻瓜!洗那盘子干什么?在裤子上蹭一下就得了。谁会在意那些顾客呢?他们不知道背后的事。餐馆里的工作是什么?你切一只鸡,鸡掉在了地上。你道歉,你鞠躬,你出去了;五分钟后你就回来了,走的是另外一道门,可鸡还是刚才那只。餐馆里的活儿就应该这么干……”

尽管杰汉·科塔德小客栈脏得要命,我们干得也不怎么样,可生意很不错,这有点儿让人想不通。刚开张的那几天,来光顾的都是俄国人,有几个还是老板的朋友。接着美国顾客来了,别的国家的顾客也来了——却没有法国人。一天晚上,我们兴奋异常,因为我们的第一个法国顾客到了。顿时,我们忘记了争吵,齐心协力想做出一顿好饭。伯里斯蹑手蹑脚走进厨房,大拇指猛地一指身后,悄悄地说:

“嘘!注意,有个法国人来啦!”

过了一会儿,老板的妻子过来小声说:

“把那个法国佬盯紧点儿!所有的蔬菜这家伙都要了双份。”

这个法国人吃饭的时候,老板的妻子站在厨房门的铁栅后面注视着他脸上的表情。第二天晚上,这个法国人又来了,还带来了另外两个法国人。这说明我们的餐馆正在赢得好名声,那些不怎么样的餐馆平时只有外国人光顾。我们的餐馆之所以获得了成功,部分原因很可能是老板装点餐馆时灵光一现,购买了非常尖利的餐刀,而尖利的餐刀是一家餐馆成功的秘诀。我为这事感到高兴,因为我有一个幻想因此破灭了。以前我总以为法国人对吃的东西具有一种天生的敏感,一看就知道这东西好吃不好吃,但现在看来并不尽然。也许按照巴黎的标准,我们的餐馆也算不错的。要是这么说的话,那些糟糕的餐馆就不敢想象了。

没过几天,我在伦敦的那位朋友b就给我回信了,他说能给我找份工作。工作内容是照顾一个天生的痴呆。在杰汉·科塔德小客栈劳累了这么久,这份工作听上去倒是个休息的机会。我幻想自己在乡间小路上游荡,用手杖把蓟花打落,吃的是烤羊排和馅儿饼,每天晚上都能盖着沾满薰衣草香味的被子睡上十个小时。b为我寄来了五英镑,他让我用这些钱买张车票,并把衣服从当铺里赎出来。钱一到,我就向老板提出了辞职,离开了这家餐馆。我的突然离去让老板觉得很没面子,因为跟往常一样,他现在也很穷,只好少付我30法郎。不过,他给了我一瓶1848年的库瓦西耶白兰地。我觉得他这么干就算是把欠我的那些钱补上了。后来,他们雇了一个捷克洗碗工,这人比我强得多。又过了几个星期,那个可怜的女厨子就被开掉了。后来我听说,因为厨房里来的这两个一流员工,洗碗工的工作时间缩减到了每天15个小时。因为厨房里缺少现代化的设施,用时再少我就觉得不可能了。

洗碗工的社会价值

洗碗工到底有多大价值?我想说说我对巴黎洗碗工是怎么看的。当我想到在一座现代化的大都市里竟然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地下闷热的小屋子里用他们的睡眠时间刷洗盘子,我就觉得这事简直不可思议。我提出的问题是:为什么这种生活还要继续下去——它能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是谁让它继续下去的?为何我就不能从那些游手好闲的员工身上学习一点反叛精神?我试着弄明白一个洗碗工的社会价值。

考虑这个问题时,人们最先想到的应该是洗碗工是现代社会中的奴隶,没必要为这类人抱不平,因为他们比很多手工工人过得都要好。不过,要是一个洗碗工被收买或被卖掉的话,他就没有人们说的那么自由了。他的工作是卑微的,没有任何艺术性可言。老板付给他的薪水只够他活命的。他唯一的假期就是被解雇时。他无法结婚,因为一结婚,他的妻子也得做这种事。除了极个别运气好的,大多数的洗碗工一辈子都无法从这种生活中逃离出去,他这辈子就算是在监狱中度过了。而此时此刻,在巴黎的餐馆中,有些拿着大学文凭的人正在刷洗盘子,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为10到15个小时。所以我们就不能说他们是游手好闲的人,游手好闲的人是不会干洗碗工这行的。在这种一成不变的工作中,洗碗工的思想被禁锢了,再没有别的什么想法。要是洗碗工有什么想法的话,那么很多年前他们就应该有自己的工会,为了获得更好的待遇而罢工了。但他们没这么想,因为没时间想这事,他们成了自己的奴隶。

问题是,为什么这种奴隶般的生活还会继续下去?人们总是想当然地认为所有的工作都有着合理的存在理由。当看到有人正在做一份不合意的工作时,人们往往觉得这种工作是必要的,这么一想就想通了。比方说,挖煤这种活儿很辛苦,却是必要的——我们必须用煤。缝纫工的工作很令人讨厌,但还是得有人做。同样,洗碗工的工作也是这么个理儿。有些人总得在餐馆吃饭,所以有些人就得每周用80个小时刷盘子。这种工作是文明社会的产物,因此是毋庸置疑的。这一点值得认真考虑。

对文明社会来说,洗碗工的工作真是必要的吗?我们往往有一种看法,那就是这份工作肯定是“诚实的”。因为这种活儿很辛苦,一般人不爱干,我们对手工工作存在某种盲目崇拜。比方说,我们看到一个人把一棵大树砍倒了,当时我们就断定他这么干是在填补某种社会需求,因为他使用了肌肉,付出了劳动。我们却从未想过,他把这棵漂亮的大树砍倒是不是在为一尊非常丑陋的雕像腾地方。我觉得洗碗工的工作也是这样。他额头上流着汗为自己挣面包,但我们不能就此认定他在做某件有用的事。他也许只是在为别人提供某种奢侈的服务,可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奢侈其实并不是奢侈。

为了证明我上面说的奢侈其实并不是奢侈这个说法,在这儿我举一个极端的例子,这样的例子在欧洲几乎不存在。我要拿印度人力车夫和拉车的矮种马为例子。在远东任何一个镇子上,都有数以百计的人力车夫。这些可怜的黑家伙只有8英石重,穿着齐腰的破烂衣服。他们中有些还是病人,有些已年满50。他们在烈日下或者雨中一跑就是数英里,头朝下,拉着车把,汗水不断地从他们灰白的胡子上落下,跑得太慢了,顾客就骂他们。他们每个月能有三四十卢比的收入。干几年后,他们咳嗽的时候能把肺给咳出来。拉车的矮种马很瘦,又难以驾驭,卖得很便宜,不过这种马还能干几年活儿。它们的主人把鞭子视为食物的替代品。它们的工作似乎可以用一个等式来说明——鞭子+吃的=干劲儿。一般来说,鞭子占60%,吃的占40%。有时候,它们的脖子会烂掉一大圈,每天它们就带着伤口拉车。不过,这个时候它们还能干,只要用鞭子使劲儿抽它们,让来自后面的痛苦超过脖子上的痛苦就行了,就这么简单。干几年后,鞭子失去了效力,矮种马呢?也就去了专门杀牲口的人那里。其实,人力车夫和矮种马的工作根本没有必要,它们没有真正的用途。这种工作之所以存在,仅仅是因为东方人把走路视为庶民的行为,觉得走路很低俗,坐洋车或者坐马车是一种奢侈。其实坐过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种很可怜的奢侈。它们只提供了一丁点儿便捷,和车夫、动物所承受的痛苦是不相称的。

洗碗工同样如此。跟人力车夫和拉车的矮种马相比,他简直算是国王了,不过从性质上说这两类工作是差不多的。他是某家酒店或者餐馆的奴隶,而他的奴隶身份或多或少是没什么价值的。话说回来,大酒店和高级餐馆真正需要的是什么呢?有人会说,它们能提供奢侈的服务。可实际上,它们提供的只是卑劣的奢侈服务。几乎每个人都恨餐馆。有些餐馆要好一些。不过花同样多的钱,在家里吃一顿要比在餐馆吃强多了。酒店和餐馆有存在的必要,不过它们无须把成百上千的人变成奴隶。酒店和餐馆里有很多活儿都是没必要做的,不过正是这种虚假才有可能代表奢侈。高级酒店或者餐馆只是这么叫,无非是让员工干得多一些,顾客花费得多一些罢了。除了老板外,其他人都没捞到什么好处。过不了多长时间,老板就会在多维尔为自己买一套带条纹的别墅。从本质上讲,“高级”酒店就是100个累得要死的员工让200个顾客为他们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付账。如果酒店和餐馆中不再有这种无聊的事,再加上更加有效率的工作,洗碗工每天干六个或者八个小时就行了,再也用不着像过去那样干10个或者15个小时了。

假定洗碗工的工作并没有多大用处,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还会有人让洗碗工继续这样干下去呢?经济方面的原因我不做考虑。我要思考的是当一个人想到竟然有人靠洗盘子为生时,他能从这件事中得到多少快乐。对那些衣食无忧的人来说,想想这事确实会觉得很高兴。加图就说过,奴隶不睡觉的时候就得干活儿。不管他的工作是否必要,他都得工作,因为工作本身是好的——至少对奴隶来说是这样。如今,这种观点仍然存在,把无数没有价值的洗碗工堆成了山。

我认为这种让无用的工作永远存在的本能从根本上来说,只不过是人们对下层民众的恐惧。人们总有一种共识,认为下层民众是低等动物,一旦有空闲就会变得非常危险,让他们忙得没时间思考是一种比较安全的做法。一个富人如果够坦诚的话,在被问起对提高下层民众的生活条件怎么看时,他往往会这样回答:

“我们都知道贫穷的滋味是不好受的,尽管它离我们很遥远,不过一想到它我们就会感觉很痛苦。我们还是不去体验贫穷,只是享受一下这种痛苦的感觉吧。可话说回来,你们别指望我们会为此做点儿什么。你们属于低级阶层,对此我们感到难过。不过我们这种感觉跟看到一只患有兽疥癣的猫差不多。我们会不惜一切代价不让你们的生活条件有任何改善。我们觉得现在你们这个样子就挺安全。现在这种状态很适合我们,我们不会给你们自由,我们不会冒这个险,甚至每天让你们少干一个小时都不行。所以说,亲爱的兄弟们,既然你们不得不流着汗把我们送到意大利去旅游,那这就是你们的命,活该!”

这就是聪明而高雅的人的显著态度。一个人可以在100篇散文中读到这种态度的实质。高雅的人士中很少有人每年的收入低于400英镑,他们很自然地就站在富人那边了。因为他们认为给予穷人的任何自由对他们的自由来说都是一种威胁。

高雅阶层预料到马克思主义旗下的乌托邦是一种选择,但是他们宁可保持原状。或许他们不太喜欢那些富人,不过他们认为富人中最粗俗的也不会比穷人对他们的享乐抱有更多敌意,所以最好还是站在富人这边吧。正是这种对假象中的危险民众的恐惧才几乎让所有聪明人都持有保守主义观点。

对下层民众的恐惧是一种迷信的恐惧。这种恐惧是以一种观点为基础的,那就是在富人和穷人之间存在着某种不可思议的根本差别,似乎他们属于不同的人种,就像白人和黑人那样。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差别只是收入的不同,除了这个再没有别的。一般来说,百万富翁只不过是穿着一身新衣的洗碗工,换个工作的地方,就变成了一个心灵手巧的花花公子。哪个正当?哪个才是贼?任何一个在平等的基础上跟穷人打过交道的人对此都深有体会。不过问题是,那些总想着不偏不倚地看待问题的高雅阶层却很少和穷人打交道。大多数受过教育的人对贫穷又知道多少?我有一本维庸的诗集,编辑竟然觉得有必要给“那些只能盯着橱窗里的面包看的人”这句加上一个脚注。看到了吧,甚至连“饥饿”这个词都离那些受过教育的人的生活那么遥远。

因为无知,这些人自然而然地就产生了对底层民众那种迷信般的恐惧。一个受过教育的人把底层民众想象成了这个样子:只需一天就能把他的家财洗劫一空,把他的书籍烧毁,让他去照管一台机器或者清理厕所。“任何事,”他是这么想的,“哪怕做尽任何不仁之事,也不要给底层民众自由。”既然穷人和富人之间没有分别,那么也就不存在给不给底层民众自由的问题了,这一点他并没有看清。如今底层民众已经拥有了自由,而且正在以富人的方式,运用自己的力量创造了数量非常巨大、无聊而且枯燥的工作,例如“高级”酒店里的洗碗工。

总而言之,洗碗工就是奴隶,而且还是多余的奴隶,整天做着大量愚蠢而无用的事。终究,他会一直干下去,因为那些受过教育的人隐约觉得只要他一有空闲就会给他们造成危险。最终,这些本应该站在他那边的人默许了这种状态的存在,因为他们对他一无所知,所以就莫名地害怕他。我之所以拿出洗碗工的例子,是因为我一直在思考他们的生活。同样,那些受过教育的人对其他行业内的工人也是这么看的。上面只是我对洗碗工生活的一点儿看法,没有直接涉及经济上的问题,大部分内容都是旧调重弹。我之所以把这些想法说出来,就是为了告诉读者:如果你是一个洗碗工,那些受过教育的人就这么看你。

要命的扑面粉

一离开杰汉·科塔德小客栈,我就赶紧爬到床上睡了将近11个小时。然后,我刷牙(两周来第一次刷牙)、洗澡、理发,把衣服从当铺赎了回来。我有两天的空余时间,可以好好逛一下。我甚至穿上了自己那套最好的衣服去了一趟客栈。我靠在吧台上,花了五法郎买了一瓶英国啤酒。以前你是这儿的奴隶,可现在成了顾客,那种感觉很奇怪。伯里斯说为我感到遗憾,因为我们已经崭露头角,马上就能挣大钱了。从那时起,我总是不时地得到他的消息。他跟我说他现在每天能有100法郎的收入,和一个非常正经的姑娘建立起了恋爱关系,并且身上再也没有了那股大蒜味儿。

我在我住的那一片儿晃荡了一天,和每个人道别。正是在这天,查理把曾经在这一片儿住过的老守财奴罗克尔去世的事告诉了我。查理平日里撒谎成性,我猜这回他很可能又骗了我,不过他说的这个故事倒是不错。

罗克尔死的时候我还没去巴黎,又过了一两年我才去的。他活到了74岁。不过等我到那儿以后,那一片儿的人仍在谈论他。尽管他比不上丹尼尔·丹瑟尔那类人物,却也十分有趣。每天早晨他都会去菜市场捡烂菜,吃猫食,穿用报纸做的内衣,用他租住的屋子里的壁板当柴火,还用一条麻袋为自己缝了一条裤子。就是这么个人,竟然还有50万法郎的投资。我很想认识这个人。

与多数守财奴一样,罗克尔进行了一笔鲁莽的投资,最后落了个非常惨的结局。一天,这片儿来了一个犹太人,人长得很年轻,他很敏锐,一副生意人的打扮,他说自己有个一流的计划,能够把可卡因偷运到英国。在巴黎这种地方买可卡因是小菜一碟,偷运出去也很容易,不过总是有一些内奸把计划泄露给警方。据说,经常干这种事的人就是卖可卡因的那家伙。因为偷运生意被一家大企业控制着,人家不想有竞争。可这个犹太人却信誓旦旦地说不会有任何风险。他知道有个办法,可以把可卡因直接从维也纳弄过来,而不是通过以往的那些渠道,而且还不会被敲诈勒索。通过一个波兰小伙儿,他跟罗克尔联系上了。这个波兰小伙儿是索邦学院的一名学生。他说如果罗克尔愿意出6000法郎投资这个计划,他就拿出4000法郎来。用这笔钱,他们就能买10磅可卡因,到时候偷运到英国,他们就能小赚一笔。

犹太人和波兰小伙儿为了把钱从罗克尔的手里弄出来,可是下了一番苦功夫。6000法郎不是个大数目,光罗克尔缝进床垫里的钱就不止这个数。不过对罗克尔来讲,掏一个苏出来也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犹太人和波兰小伙儿连着对付了他几个星期,解释、威吓、哄骗、辩论,甚至跪下求他把钱掏出来,反正一切能用的办法都用遍了。这老家伙夹在贪婪和恐惧之中,快被逼疯了。一想到5000法郎的利润,他的心里就涌出一种强烈的渴望。不过他也不想承担风险。他常常坐在房间角落里,双手抱头,不时地呻吟着,有时还会痛苦地大喊大叫。他总是跪在地上,向上帝祈祷(他是个很虔诚的人),希望上帝赐予他力量,可仍然拿不定主意。最后,他突然就做出了让步。这是因为他已经疲惫不堪了,而不是因为别的。他用刀子把床垫割开,从藏在里面的钱里头数出6000法郎,交给了那个犹太人。

同一天,犹太人把可卡因送到,然后就突然消失了。与此同时,知道自己被骗的罗克尔又嚷又闹,弄得人们都知道了。第二天上午,警方就对这家旅馆进行了搜查。

罗克尔和那个波兰小伙儿陷入了痛苦之中。警方从楼下开始,一间一间屋子挨着查。放在桌子上的大包可卡因没地方藏,他们也逃不出去。波兰小伙儿想让罗克尔把可卡因从窗户扔出去,可罗克尔不听。查理跟我说当时他就在场,还说当他们准备从罗克尔手里把那些可卡因抢过来时,这个老家伙把东西死死抱在胸口上不放,拼命挣扎,就像疯子一样,尽管当时他已是74岁的高龄。他被吓疯了,宁可去蹲监狱也不愿把钱扔掉。

最后,当警方搜查楼下最后一间屋子时,有人有了主意。在罗克尔那层住着一个人,这人有12罐扑面粉,是厂家授权他来卖的。出主意的人说,应该把这些可卡因装进罐子里,蒙混过关。大伙儿赶紧把罐子里的扑面粉扔出窗外,把那些可卡因装了进去,然后让盖子开着,放到罗克尔的桌子上,做出一副没有什么可隐瞒的假象。几分钟后,警察上来了,开始搜查罗克尔的房间。他们敲敲墙壁,看看烟囱,把抽屉里面的东西倒出来,又把地板检查了一遍,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现。就在他们准备放弃时,一个巡官发现了桌子上的那些罐子。

“你们几个,”他说,“过去看看那些罐子。刚才我没留意。里头装的是什么,嗯?”

“扑面粉。”波兰小伙儿故作镇定地说。不过就在这时,早已被吓得心惊肉跳的罗克尔大声呻吟了一下,那几个警察顿时起了疑心。他们打开其中一个罐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一点。那个巡官闻了一下,说一定是可卡因。罗克尔和波兰小伙儿开始以上帝的名义发誓,说里头只是一些扑面粉。不过都没用了,他们越争辩,警方的疑心就越大。最后,两个人被逮捕,并被押送到了警察局。那一片儿有一半的人都跟去了。

在警察局,罗克尔和波兰小伙儿接受警察局长的审问,同时一罐可卡因被送去检验。查理说罗克尔在警察局时的情形简直无法用语言描述。他时而哭泣,时而祈祷,录的口供也是前后矛盾。然后又开始谴责波兰小伙儿,他又喊又叫,半条街都听到了。看到这番情景,警察们差点儿笑出声来。

过了一个小时,那个把可卡因送去检验的警察拿着检验报告回来了。他笑着说:

“先生,这不是可卡因。”

“什么?不是可卡因?”巡官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是可卡因,那是什么,嗯?”

“是扑面粉。”

罗克尔和波兰小伙儿被当庭释放,他俩一点儿罪过也没有,却感到愤怒无比。那个犹太人把他们俩骗惨了。后来,等这出闹剧平息之后,那家伙又在这一片儿用同样的手法骗了另外两个人。

没摊上官司,波兰小伙儿很高兴,虽然损失了那4000法郎。不过可怜的罗克尔却彻底垮掉了。他在床上一病不起,那天白天再加上半个晚上,人们一直听到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地嘟囔,有时还听到他大声呼喊:

“上帝啊!那可是6000法郎啊!硬邦邦的6000法郎啊!”

三天后,他得了中风。又过了两个礼拜,他死了——听查理说是得心脏病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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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一个精神病院的名字,建于1645年。

又叫青花鱼,分布于中国及朝鲜半岛和日本等地沿海,喜群居,是一种很常见的鱼类。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雕塑家、战士和音乐家,还写过一部传记。

意大利作曲家威尔第的一部著名歌剧。

法国著名作家,自然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主要作品有《卢贡-马卡尔家族》等。

英国公学之一,是贵族和资产阶级子弟云集的地方。

意大利、西班牙、法国、希腊、土耳其等国语言的混合语,通用于地中海的某些港口。

12世纪,法国的一个著名修女。

《马德隆》是一战时非常流行的一首法国歌曲。

铅和锡的合金。

法国名酒,中国人一般称其为拿破仑干邑白兰地。

英国重量单位,1英石约合6.35千克。

这种别墅外墙上贴的瓷砖是带条纹的,所以叫作带条纹的别墅。

古罗马政治家,作家,历任执政官、监察官等职。

维庸(1431—约1463),法国诗人。贫民出身,品行乖张,多次入狱,两次被判死刑,因权势者怜才获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