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来,亚当。就一步路,到街对面的白鹿客栈,我也想再见公爵一面。”
虽说内心仍旧在咆哮,但亚当的怒火缓和了一些,于是就跟着他们一起走了过去。很奇怪,在他感觉如此强烈的时候,竟然似乎没有人注意到;是不是当他恐惧的时候也是如此呢?
白鹿客栈外面聚集了一大群人,因为蒙莫斯已把这儿当成了他的总部;但公爵自己似乎并不在那儿。相反,出来的人是格雷爵爷,他跟几个打扮相似,穿着入时,浑身散发着香气的骑士正谈笑风生。汤姆咒骂了一声,并且有意给安妮讲了格雷在布里德波特逃跑的经过,他的声音相当大,周围的人大部分都能听见。
“尽管他这个样子,我们还要把这个狗娘养的当作骑兵首领,就因为他是个爵爷,看起来人模狗样的。”他说完了。父亲的声音这么大,而且充满不屑的语气,安觉得格雷一定都听见了。他大步迈进人群中时确实向他们冷冷地瞥了一眼,但他什么也没说就走过去了。格雷是个外表很瘦弱的、公子哥似的男人,长着一对大眼睛,一双纤细柔弱的手无聊地拨弄着假发上长长的发卷。安注意到他们走过后飘散的香水气味如此之浓,这与她周围大多数男人身上的汗臭味形成鲜明对比。
“他看起来不怎么像这个大业的拥戴者,”她调皮地说道,“我想知道他最后一次是什么时候参加非国教徒秘密集会的?”
“从来没有过!”汤姆激动地说道。“如果公爵不把他们赶走,这种人会出卖我们的。他们把他看作国王,自己是他的臣子,让真正虔诚敬神的追随者都见不着他。就像伊斯雷尔说的,公爵应该多听我们和牧师的话,不要跟像他那样的花里胡哨的骑士腻在一起。”
“记住了,公爵自己就是个花里胡哨的骑士,小伙子,”约翰·斯普拉格静静地说道,“他跟格雷爵爷一样都不怎么参加秘密集会。”
“但虽然如此,那个人可是上帝的战士,”汤姆说道,“有主的赐福,他会学着放弃虚荣,把虔诚的信仰带回国,伊斯雷尔说,在护国公统治的时候我们曾有这种信仰。”
“蒙莫斯难道就不想先当上国王?他现在肯定不会说什么联邦,宗教共和国吧?”
在此之前,安曾有自己的看法,但她从不相信起义会真的爆发;但现在它真的来了,而且还势不可挡,她也不敢肯定这将如何收场。但汤姆却很肯定。
“他想要什么,现在都没有关系。就像伊斯雷尔说的——我们是敬神的平民军队。是我们在战斗——领导必须按我们说的做。”
亚当眉头紧锁。“重要的不在于此,汤姆。重要的是领导者。蒙莫斯不想当护国公。他要做国王。”他曾在一本书里见过克伦威尔的木版画。他想到父亲,那个壮实、耿直的农民口中的克伦威尔与蒙莫斯公爵之间的鲜明对比,对汤姆的无知一笑置之。蒙莫斯是个王子,查尔斯国王的私生子,跟格雷一样也是个贵族,他不是能跟别人分享权力的人,也不是个可以凭借个性的力量就能威吓、控制他人的人。
他是当国王的人,因为人民爱他,愿意为爱而追随他——他就得是那样,要么就什么都不是。“如果他能带领我们打几场胜仗,废黜他的天主教叔叔,那就是你们能指望他做的一切了。我们将来就得容忍几个格雷爵爷了,还不都一样。”
“可是这太遗憾了,亚当,是不是?”约翰·斯普拉格若有所思地说道。“要是有几十位好点的领导就好了。依他们所说的来看,诺儿·克伦威尔可不是格雷那样的花花公子,费尔法克斯勋爵也不是。就像我记得的,没有国王,国家也一样兴盛。”
“克伦威尔只不过是没有戴皇冠的国王,”亚当说道,“这个新教公爵会对我们有足够好处的,如果他得到冷静的忠告,如果他愿意我们助他加冕的话,他会得到忠言。”
“我们不再需要什么国王了,卡特先生!”汤姆突然激动地爆发了。“看看你周围吧!那些人看起来像骑士吗?他们想用一个国王换下另一个吗?还是他们想跟随傻子格雷,或者罗伯特·波尔那样的花花公子?这些人在我爷爷的时代,坚守在陶顿反抗查尔斯国王——他们想跟我们一样到礼拜堂,用自己的方式祈祷,不需要牧师,或者主教,或是国王夹在我们和上帝之间!看看他们吧——安,你没有看见吗?”
安望着广场对面,就像过节一样,那里所有的门窗上都装饰着布匹、花朵,或者绿树的枝条。几乎所有男人甚至包括牧师都在帽子上别着花,或者绿色的小嫩枝,因为这是部队的徽章。那里的气氛严肃而又欢快,似乎大家都感觉他们自由了。可是,从她所听到的克伦威尔共和国时期来看——那时她还没有出生——除了在宗教事务上,这并非是个特别欢乐或者自由的时代。汤姆关于罗伯特的话令她想起了伦敦,那个罗伯特给她描述的诱人刺激的伦敦。她不知部队是否会去那儿,而且它是否像罗伯特描绘的那么令人兴奋。当然那里一定会有罪恶。虽然汤姆自命不凡地热衷于此,她可不想要国家被他和伊斯雷尔·富勒那样狭隘教条的人统治。难道那就是身边这些男人想要的?他们帽子上插着根绿色的小嫩枝,脸上带着热切的笑容,能为坚信的人生目标奋斗让他们欢喜。
“我支持一个新教国王。”她说道,还对着父亲莞尔一笑。汤姆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既嫉妒又痛苦,英俊的面孔也变得严厉起来,她对此却不理不睬。
诺儿是克伦威尔在家族中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