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信塞进了信封,用透明胶带封上,将收信地址改为巴迪的。我没有再贴邮票,我想这信只值三个美分。
然后,我决定利用夏季写一部长篇小说。
那样能给好些人一点颜色看看。
我溜达着进了厨房,往一茶杯的生碎牛肉里打了个生鸡蛋,搅拌了几下,吃下肚去。我在车库和屋子之间的有顶过道里支起一张牌桌,过道的四面都被遮蔽住了。
一大丛纠结缠绕的山梅花挡住了前面的大街,两侧是正屋与车库的墙,后面,一丛桦树林和一片黄杨篱笆护住我,不致受到奥肯登夫人的偷袭。
我从妈妈存在厅堂壁柜里的纸卷里数了三百五十张来,纸卷就藏在一堆旧毡帽、衣刷、毛线围巾的下面。
回到过道,我将第一张空白稿纸放进我那架旧的手提式打字机里,卷了上去。
遥远处,另一个我瞧着自己坐在过道里,被两面白色的护墙板、山梅花丛、桦树林和黄杨篱笆包围着,就像婴儿室里的一个小宝宝。
我心里充满柔情。我的女主人公便是我自己,只是加以一番掩饰而已。她将取名为艾琳娜。艾琳娜,我扳手指数了一下字数。埃斯特也是三个字。看来这是个吉兆。
艾琳娜穿着她妈妈的一条旧的黄色睡裙坐在过道里期待着发生些什么事。那是七月里一个炎热的上午,一颗颗汗珠从她背上往下淌,就像蠕动的虫子一般。
我身子往后靠去,把我写出的文字读了一遍。
看来还相当生动,我对于汗珠像虫子的那段描述感到特别自豪,只是我模模糊糊地记得,很久以前我好像在哪儿读到过这种写法。
我就那样坐了一个小时,竭力思索下面该怎么写。在我的脑海中,那个光着脚丫、穿着她妈妈旧黄色睡裙的小宝宝也在枯坐着,对着空中出神。
“哎呀,宝贝,你不想穿上衣服吗?”
我妈妈十分注意这一点:从不跟我说该做什么。她只是用甜蜜的语言跟我理论,就像在聪明、成熟的两个成人之间一样。
“快下午三点了。”
“我在写小说呢,”我说,“没时间脱下这件又穿上那件。”
我躺在过道的长沙发上,闭上眼睛。我可以听见妈妈将打字机和纸张从牌桌上移走,摆上了吃晚饭的餐具,但我动也没动。
惰性似糖浆一般在艾琳娜的四肢里流淌。患疟疾一定是这种感觉,她想。
不管怎么说,要是我一天能写一页的话,我就够幸运的了。
然后我看清了我的问题所在。
我需要经验。
我从未体验过爱情、养过孩子,甚至从未目睹过死亡,怎么能描写人生呢?我认识一个女孩,她写了一篇描述她在非洲俾格米人中一段冒险经历的短篇小说,刚获了奖。我怎么可能跟那样的事竞争呢?
到晚餐快吃完时,妈妈已经说服我利用晚上的时间学习速记。那样的话,我就可以一箭双雕,一边写小说,一边学一样实际的技能。我还可以节约一大笔钱。
就在那晚,妈妈从地下室翻出一块旧黑板,挂在过道里。于是她站在黑板前,用白粉笔画一些小小的花体符号,我呢,就坐在椅子里瞧着。
开始我还抱着希望。
我想也许我很快就能学会速记,等到奖学金办公室那位长满雀斑的妇人问我,为什么没像靠奖学金资助的学生应该做的那样利用七八月份去干活挣钱,我就对她说,我去上了免费速记课,所以我一毕业就能自食其力了。
只有一个问题,每当我试着想象自己在某种职业岗位上利索地记下一行又一行速记符号的情景,我的脑子就变得一片空白。凡是需要使用速记的职业,我没一样是喜欢的。而且,当我坐在过道那儿瞧着时,那些白粉笔画的小花体符号便模糊起来,变成毫无意义的玩意儿。
我跟妈妈说头疼得厉害,上床去了。
一小时之后,门开了一道缝,妈妈蹑手蹑脚走进了卧房。我听见她脱衣的窸窣声。她爬上了床。很快,她的呼吸变得平缓而有规律。
街灯的光从拉上的百叶窗缝间透进来,在昏黄的灯光中,我可以看见她头上的卷发器闪闪发亮,仿佛一排小刺刀。
我决定先把小说搁一搁,等我到了欧洲、找到个情人之后再写。我还决定一个速记符号也不学了。要是我永远不学速记,我就永远不必去用它。
我想,我可以利用夏季读《芬尼根觉醒》,并撰写我的论文。
这样,九月底学院开学时,我便可以大大地赶在课程前面。我可以好好享受我在学院最后一年的生活,而不像大部分四年级上优等生课程的学生那样,在完成论文之前埋头苦读,蓬头垢面,靠咖啡和安非他明过日子。
然后我又想,也许我可以休学一年,到什么制陶师傅手下去当名学徒。或者干脆设法到德国去,当名女招待,直到成为一个能讲两种语言的人。
一个又一个计划在我脑子里蹦蹦跳跳,就像一群疯疯癫癫的兔子。
我看见我一生的岁月好似竖在路边的电话线杆,电线将它们串联在一起。我数一、二、三……直数到第十九根电话线杆子,然后电话线便悬吊在空中,虽然我尽力往远处瞧,第十九根电线杆之外却一根杆子也看不到。
卧房隐隐约约能瞧个清晰了,我纳闷黑夜跑到哪里去了。妈妈从一根模模糊糊的木头变成了一个熟睡的中年妇人,嘴唇微微张开,喉咙里发出鼾声。这蠢猪叫声般的噪声叫我心烦意乱。有那么一会儿,我想,止住这噪声的唯一办法就是伸手一把抓住发出这鼾声的皮和肉,用双手使劲绞,直到它安静下来。
我假装睡着,直等到妈妈离家到学校去,但是甚至我的眼皮也无法将光线挡在外面。眼皮在我跟前吊着,透明的红色帘子上挂着细小的血管,像一道伤痕。我爬到床垫和加了保护垫子的床架之间,让床垫像一块墓碑一般压在我的身上。钻到那里又黑暗又安全,但床垫分量不够。
需要再加一吨的重量才能使我入睡。
河水,流经夏娃和亚当大教堂,绕一圈经过康贸德村,又将我们带回霍斯城堡和市郊一带……
这本厚厚的书在我的肚子上压下了一个令人不快的凹痕。
河水,流经夏娃和亚当大教堂……
我想,句首的字母使用小写,也许是想表明没有任何东西是真正以崭新的面貌开始的,像用大写字母所表示的那样,不过是从前流经此处的河水在继续流淌。夏娃和亚当大教堂就是指亚当和夏娃,或者指水道,不过也可能指的是别的什么东西。
也许那是指都柏林的一家小酒馆。
我看到书页当中那个长长的单字,我的眼睛掉进一盘字母汤里。
bababadalgharaghtakamminarronnkonnbronntonnerronntuonnthunntrovarrhounawnskawntoohoohoordenenthurnuk
!
我数了一下字母,正好一百个。我想,这一定意义重大。
为什么要一百个字母呢?
我结结巴巴地把它大声念出来。
听起来就好像一块沉甸甸的木器滚下楼去,每过一级楼梯都发出嘭嘭嘭的响声。我把书页提溜起来,让它们在我眼前一页页慢慢地翻过去。一个个单词,似曾相识却又模样扭曲,仿佛游乐场哈哈镜里的一张张脸庞,飞逝而去,在我大脑滑溜溜的表面没有留下任何印象。
我乜斜着眼睛往书页看去。
字母上长出了倒刺和公羊角。我看着它们彼此分离,傻里傻气地上下轻轻晃荡,然后重新组合,串成奇异的、无法破译的形状,仿佛阿拉伯文,又像汉字。
我决定把我的论文搁在一边。
我决定放弃整个优等生课程,当一名普通的英语专业学生。我去查了一下我们学院对普通英语专业学生的要求。
要求很多,我连一半的条件也不具备。其中一项是要求修完十八世纪文学课程。一提起十八世纪我就腻烦,那些自命不凡的作家尽写些严谨的小对句,一味热衷理性,所以我没选这门课。修优等生课程可以这样做,学生自由得多。就因为时间可以自由支配,我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研究迪伦·托马斯了。
我有一位朋友,也是优等生,她居然能够做到一个字也不读莎士比亚,不过她是关于《四个四重奏》的道道地地的专家。
我看出来了,我要从自选课程转到一门严格得多的课程是不可能的,只会叫我难堪。于是我去查了妈妈执教的市立学院对英语系学生的要求。
他们的要求更加苛刻。
你必须了解古英语和英语语言史,通读从《贝奥武甫》直到当代的所有代表作品。
我真是大吃一惊。我一直瞧不上妈妈执教的学院,因为它实行男女生同校,学生净是些没本事拿奖学金进东部名牌大学的人。
现在我才明白,妈妈学院里最愚蠢的学生也比我懂得多。我看出来了,他们连大门也不会让我进,更不用提给我一大笔奖学金,像我现在从学院拿到的那么多。
我想我还是去工作一年,好好考虑考虑。也许我可以私下里学习十八世纪文学。
但是我对速记一窍不通,我能干什么呢?
我可以当个女招待,或者打字员。
可是,一想到干这两份职业中的任何一样我都受不了。
“你是说你需要更多的安眠药?”
“是。”
“可是我上星期给你的那种药相当厉害。”
“那种药已经不起作用了。”
特莱莎睁着大大的黑眼睛若有所思地瞧着我。我可以听见她的三个孩子在诊疗室窗户下面花园里的嬉闹声。我的小姨丽比嫁了个意大利人。特莱莎是我小姨的小姑子,也是我们家的家庭医生。
我喜欢特莱莎。她性情温和,颇有直觉。
我想,这一定是因为她是意大利人的缘故。
一阵短暂的沉默。
然后特莱莎问道:“怎么回事呢?”
“我睡不着,也读不了书。”我竭力用一种从容、沉静的口吻说话,但是那僵尸爬升到我的喉咙处,我只得住嘴。我两手一摊。
“我觉得,”特莱莎从她的处方簿上撕下一张来,写下一个人的名字和地址,“你最好去找一位我认识的医生,他比我更能帮助你。”
我盯着她写的东西看了看,但是看不懂。
“戈登大夫,”特莱莎说,“他是位精神病医生。”
【注释】
渡渡:一种鸽属鸟名,此鸟产于毛里求斯,现已绝种。渡渡一词现用来指代落后于时代者,愚钝之人。
俾格米人:一种矮小人种,身高不满五英尺,分布在中非、东南亚、大洋洲及太平洋部分岛屿。
此系乔伊斯所创“雷击”一词,以一百个字母连缀而成,象征雷声的隆隆不断。
迪伦·托马斯(1914——1953):英国诗人,作品多探索生与死、爱情与信仰的主题。
《四个四重奏》:组诗,发表于一九四四年,作者托·斯·艾略特出生于美国,后入英国籍,是二十世纪有重要影响的现代派诗人与文艺评论家,由于组诗《四个四重奏》及《荒原》等荣获一九四八年诺贝尔文学奖。
《贝奥武甫》:公元七八世纪之交开始流传于民间的盎格鲁——撒克逊史诗,其主人公名为贝奥武甫,是与水怪、火龙等搏斗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