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最后我决定,既然要找一位已经二十一岁却依然清清白白,还要有头脑的热血男儿难如登天,我还不如把自己的贞节问题也抛到脑后,然后嫁给一个同样没有贞节的人,这样,当他开始叫我痛苦时,我也可以叫他尝尝痛苦的滋味。

在我十九岁那年,贞节是个大问题。

对我来说,构成世界的两大阵营不是天主教徒与新教徒,也不是共和党人与民主党人,或者白人与黑人,甚至不是男人与女人,而是跟人上过床的人与没有跟人上过床的人。人与人之间唯一构成差异的似乎就是这一点区别。

我想,在我跨越这一分水岭的那天,发生在我身上的变化必定堪称奇观。

我琢磨着,如果我真有一天到欧洲一游,就会有这种感觉。访毕归家,如果我对镜细细端详,准会看见眼珠子上映着一座小小的、雪白的阿尔卑斯山。眼下我想,要是我明天照镜子的话,准会看见眼睛里坐着一个洋娃娃大小的康斯坦丁冲我微笑。

怎么说呢,差不多有一个钟头吧,我们懒懒地躺在康斯坦丁的阳台上的两张软椅里,老式留声机放送着音乐,三角琴的唱片摞放在我们中间。淡淡的乳白色的光映在我们身上,也许是街灯或者半轮月亮或者车灯或者星光的漫射,我也说不准,但是康斯坦丁除了牵着我的手以外,没有露出半点要勾引我的意思。

我问他是否订婚或者有什么特别的女友,心想这也许是问题所在,但他说没有,他郑重其事地声明他没有任何这一类的关系。

终于,一阵强大的睡意袭来,流过我的每一根血管,我刚喝的那些带松树皮味儿的酒起作用了。

“我看我还是进屋躺一会儿吧。”我说。

我信步走进卧室,弓下身子脱鞋,清爽的床铺像一艘安全的小船在我跟前悠悠晃荡。我伸展躯体,闭上眼睛。然后我听见康斯坦丁发出一声叹息,从阳台走进来。扑通两声,他将鞋子一只跟着一只甩到地板上,然后在我身边躺下。

我透过一绺垂下的头发偷偷看他。

他仰面躺着,双手枕在脑后,盯着天花板。他那浆得雪白的衬衣袖子挽到臂肘处,在半明半暗之中隐隐约约地闪着诡秘的光,那经过日光浴保养的皮肤几乎成了黑色。我想他一定是我见过的最英俊的男人。

我想,要是我有一张轮廓清晰、五官匀称的面孔,或者对政治有精辟的见解,或者是个著名作家,也许康斯坦丁会觉得我挺有意思,愿意跟我上床了。

然后我又担心,一旦他喜欢上我,他会不会变得庸俗不堪;一旦他爱上我了,我是不是会挑出他一个又一个的毛病,就像我挑巴迪·威拉德和在他以前的男孩子的毛病那样。

同样的情形一遍又一遍地发生:远远地,我发现一个毫无瑕疵的男人,可是一旦他靠得近些,我立刻就发现他根本不合我的理想。

这就是我永远不想结婚的理由之一。我最腻味的就是永恒的安全感,或者当个射箭的出发点。我想要变化,想要兴奋,想我自己往四面八方射出箭去,就像七月四日独立日的火箭射出的五彩缤纷的礼花。

淅淅沥沥的雨声将我唤醒。

四周一片漆黑。过了一会儿,我分辨出一扇窗户的大致轮廓,窗户很眼生。时不时有一束光从稀薄的空气中凸显,横贯墙面,像一根幽灵般的手指在墙面探索,随后又消失于虚无之中。

然后我听见人的呼吸声。

开始我以为我是一个人,食物中毒以后躺在漆黑的酒店房间里。我屏住呼吸,可仍然听见那种呼吸声。

我身边的床上,一只绿色的眼睛在闪光。眼睛像个罗盘,给分成四等分。我慢慢伸出手去,抓住它,提起来。随之提起的是一只手臂,沉甸甸的,像死人的手臂一样,却带着熟睡者的体温。

康斯坦丁的手表指着三点钟。

他和衣而卧,衬衫、长裤、袜子,样样齐全,跟我入睡时看见的装束一样。当我的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我能看清他那苍白的眼皮、挺直的鼻子和线条优美、逆来顺受的嘴,但是这一切显得那么不实在,仿佛是画在雾上的。我欠起身来,将他上下端详了一会儿。我以前还从来没在男人身边睡着过。

我试着想象要是康斯坦丁是我丈夫的话,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那就意味着得七点起床,给他做鸡蛋、火腿、烤面包加咖啡,在他离家上班之后穿着睡衣、戴着卷发器洗洗脏盘子、整理整理床铺,一天的时光就这么磨蹭过去了。等他过完丰富多彩、激动人心的一天回到家里,自然期望好好美餐一顿。而我呢,晚上有更多的脏盘子要洗,直弄得精疲力竭,瘫倒在床上。

对于一个十五年来门门功课拿优的女孩来说,这似乎是一种凄凉的、荒废的人生。但我知道结婚就意味着那样,因为巴迪·威拉德的妈妈从早做到晚的正是烹饪、洗涤和打扫,她还是一位大学教授的夫人呢,她自己也曾在私立学校教过书。

一次,我去巴迪家时,发现威拉德太太正用从威拉德先生旧西服上拆下来的羊毛片编织一条毯子。她在那条毯子上花了好几个星期的时间,我真喜欢那棕色、绿色、蓝色花呢编成的图案。但是威拉德太太编织好那条毯子以后,没有像我会做的那样将它挂在墙上,而是拿来换下了厨房的地毡,没几天它就污渍斑斑、黯然失色,跟你用不到一美元在廉价商店买得到的地毡毫无差异。

而且,我还知道,不管男人在娶到女人之前送她多少玫瑰,给她多少亲吻,带她到餐馆享用过多少美味佳肴,他私下里只盼望婚礼一结束她就像威拉德太太的厨房地毡一样平展在他脚下,服服帖帖。

难道我妈妈没有告诉过我,她和我爸爸一离开雷诺去度蜜月——我爸爸结过婚,所以需要办离婚手续——我爸爸就对她说:“啊,这下可以松口气了,现在我们可以去掉伪装、露出我们的真面目了吧?”从那一刻起我妈妈再也没舒心过。

我还记得巴迪·威拉德用一种阴险的、先知先觉的口吻说,我生了孩子以后就会有不同的感受,就不会再想写诗了。所以我开始想,也许就是那样,结了婚,有了孩子,你就像被人洗了脑,那以后的日子里,你就像某个与世隔绝的专制国度里的一个奴隶,麻木不仁,任人使唤。

我正像凝视深井底下一粒发出光亮的遥不可及的卵石一般定睛细看康斯坦丁,他的眼皮张了开来,目光穿透我望了出去,眼中充满爱意。我无言地看着,好似一道认知的快门对着一片朦胧的柔情喀嚓一声,那对张大的瞳孔变得像黑色漆皮一样光亮、浅薄。

康斯坦丁坐了起来,打了个哈欠。“什么时候了?”

“三点,”我用一种平淡的口气说,“我最好还是回去,明天一大早就得开始工作。”

“我开车送你。”

我们背对背坐在床的两侧,在床头那欢快得叫人憎恶的白色灯光下忙乱穿鞋的当儿,我感觉到康斯坦丁转过身来。“你头发总是像那样吗?”

“像哪样?”

他没有回答,只是伸出手来放到我的发根上,手指像梳子那样缓缓地从发根梳到发端。一股细微的电流流遍我的全身,我僵坐不动。从小我就喜欢别人给我梳头。那样我会全身慵懒,宁静安详。

“啊,我知道怎么回事了,”康斯坦丁说,“你刚洗过头。”

他弓下身去系网球鞋鞋带。

一个小时以后,我已躺在酒店房间里聆听雨声了。听起来简直不像雨声,倒像自来水在哗哗地流。左腿胫骨中部隐隐作痛,我放弃了七点以前入睡的一切希望。七点钟我的无线电闹钟会以激昂的苏泽进行曲将我唤醒。

每一次阴雨,腿骨旧伤都会提醒我它的存在,唤起我的隐痛。

我想,是巴迪·威拉德害我跌断腿骨的。

我又想道:不,是我自己跌断的。我故意跌断一条腿,因为我是个卑劣的家伙,我要让自己得到报应。

【注释】

麦吉·希金斯:美国《先驱论坛报》(现名《国际论坛报》)驻外记者,因采写朝鲜战争成名。

和女人在一起:原文为knowawoman,讳称与女人发生性关系。语出《圣经》英文钦定本。

苏泽(1854——1932):美国作曲家兼乐队指挥,有“进行曲之王”之称,作有《星条旗永远飘扬》等进行曲一百余首。